第1篇 某中学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全体学生应自觉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员对学生宿舍防火检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宿舍生管、管理员、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2.学生宿舍内的消各类灭火器均属宿舍消防设施,严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内消防设施。
3.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 不得使用各种家用电器,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线和私接电源保险,严禁使用电炉。
4.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酒精炉。
5.不得卧床吸烟,严禁点蜡烛学习。
6.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7.楼梯、走廊和阳台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各种物品。
8.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9、了解消防知识,掌握简 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在确认不会伤害到自己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焰。
凡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2篇 某中学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怎么写
全体学生应自觉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员对学生宿舍防火检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宿舍生管、管理员、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2. 学生宿舍内的消各类灭火器均属宿舍消防设施,严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内消防设施。
3. 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 不得使用各种家用电器,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线和私接电源保险,严禁使用电炉。
4.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酒精炉。
5.不得卧床吸烟,严禁点蜡烛学习。
6. 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7. 楼梯、走廊和阳台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各种物品。
8. 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9、了解消防知识,掌握简 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在确认不会伤害到自己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焰。
凡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3篇 柏西中学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e中学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教工、学生宿舍是学校的固定资产,也是教工、学生生活起居和工作学习的地方,为了保障教工、学生宿舍的切身利益,加强对教工、学生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工宿舍
1、集体宿舍(含午休室)仅限经批准的教工居住,任何人不准带亲友居住,若无特殊情况,一学期不居住者,取消其居住权。
2、集体宿舍(含午休室)每间居住人数由总务处论定,在不满员的情况下,居住者不得拒绝总务处新安排的教工居住,在学校的住房需要进行调整时,居住者应服从总务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
3、教工宿舍结构的牢固是住房安全的保障,住户不得任意改变或损坏房屋整体结构。住户需对居室进行装修,应在不损坏主体结构的前提下方可施工,并且由此引起的险情和事故由个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含经济上、法律上责任)。
4、产权或使用权不归学校的教工用房,学校不负责维修和改建。如需学校代维修或改建,应缴交工料费。
5、校园内空地均属国家资产,任何人不准搭盖临时设施或简易房舍。违者,限时拆除并承担一切费用。
6、教工宿舍的租金标准按市房改文件执行。
7、教工宿舍的土木、水电维修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宿舍
1、凡申请住宿的学生,在接到学校的住房安排通知单后,应按指定的序号和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转借、转让和调换,不得留他人住宿。
2、住宿学生应自学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3、宿舍内要做到寝具、洁具摆设规范、整齐、建立卫生值日制度,确保室内外环境整洁。
4、住宿生因故不能回宿舍,应向寝室长请假并说明原因、时间、去向。
5、住宿生应按标准、按时缴纳有关费用,否则按放弃处理。
6、若因工作需要,需调整宿舍,住宿生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和调整。
三、教工宿舍水、电维修管理规定
1、凡在室内安装的水电设施、若有损坏、老化等原因,一律由用户负责维修,费用自理。
2、室外的水电设施,如各户水电表、闸门、总闸阀、路灯开关等公用设施,各户不能擅自打开总表闸阀,不能在路灯上接火,如属自然损坏、由学校维修、拆换。如属人为损坏,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3、住户室内卫生间堵塞,由用户自己疏通,费用自理。室外排粪管道、化粪池、下水道堵塞,由学校负责疏通、修理。
4、分单元安装住户的水电表,学校按照用户水电表上的实数收取费用。总务处实行定期(每月一次)查表,不定期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偷水、电者,根据情节轻重报经校领导批准给予不同程度的罚款(具体见水电管理暂行规定)。
5、公共场所水电要节约使用,随手关龙头、关电、室内装有水表的教工,一律在住房里用水,不得在学校公用龙头上用水。
6、住户要爱护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由此造成的事故和险情,要追究当事人经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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