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值班管理规定值班交接制度
一、值班分值中班和值夜班
1、值中班时间:每日上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止;
2、值夜班时间: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止;
3、值班时值班人员负责接听及接待业主(住户)的报修、投诉,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
5、值班时发生的一切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6、如有事不能值班,须事先向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其他人员顶班,自行调班,也须向办公室告知,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顶班者承担;
7、值班时,应将值班期间处理的问题及未能处理的问题,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二、交接班
(一)、接班:接班人应提前5分钟到达客服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1、接班人员清点值班用品,如:值班记录本、笔、手电筒、被褥等;
2、认真查阅上班值班记录,询问上班工作完成情况;
3、发现异常及不明白的地方,及时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4、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二)、交班: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10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椅子、被褥等)。
1、检查当班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内容,认真如实填写当班情况;
2、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说明情况;
3、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4、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所发生的未能解决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后,才能签字。
第2篇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提高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运营风电场变电站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更改、投退规定。。
三、管理规定
1在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上进行检修调整或试验等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2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上工作后,必须保证动作正确、灵敏、可靠,并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并需填写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经运行值班人员签字确认。
3运行和备用中的设备,其保护及自动装置均应投入,禁止设备无保护运行。保护装置故障情况下,可申请将故障部分退出运行(情况严重者,可先退出后申请),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4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定值(地调定值和我厂定值)记录应与实际相符。主要保护按规定定期进行核对与试验。集控室内应保存一套完整、正确的继电保护原理图,并有完整的定值通知单。
5继电保护装置和自动装置的定值变更,应根据有关部门的保护定值通知单或电话命令进行调整和更改。
6在接到保护定值单后,必须在限定日期执行完毕,并按照要求在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薄填写记录,经运行人员确认,风电场场长批准后,方能执行。并在执行后七天内将“回持单”寄回相应整定部门,运行中不得随便修改定值,运行中不得作继电器出口试验。
7保护装置定值变更后,由值班运行人员与调度员核对定值通知单号后方可将保护投入运行,并将保护定值更改情况详细记入运行日志保护投退栏。
8改变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接线回路,必须根据有关领导批准的图纸进行。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必须将设备异动报告及改动原因、内容,详细记录在《保护、通讯、自动化装置综合台账》内。
9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入、停用按调度值班员的命令执行,其余保护均按值长命令执行;保护装置投入、退出等操作须由运行人员负责进行,其它人员无权操作;在保护投退工作完毕后,运行人员必须在《保护、通讯、自动化装置综合台账》中进行登记。保护和自动装置投入,应先投入交流后投直流回路,并用高内阻电压表(大于2000ω/v)测量保护出口压板两端确无电压后方可投入保护压板。退出顺序与此相反。
10改变运行方式需调整保护定值时,必须在调整保护定值前退出保护投退压板,定值调整完成后确认无误投入保护投退压板。
11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拆装后,必须进行同期核相无误后,方能将保护、自动装置投入运行。
12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拆装后,必须核对电流回路的相位正确,方能将带有方向性的的保护、自动装置投入运行。
13在运行设备的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或调整定值时,必须充分考虑防止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和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短路、接地而引起断流、失压导致保护误动作的安全措施。
14对于带有交流电压回路的保护和自动装置,如低电压保护,当pt故障停用或在其电压回路上工作(包括处理pt保险熔断)时,必须退出该保护装置。
15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停及运行中运行方式的改变,除回路中引出的压板、转换开关或切换刀闸由运行人员操作外,其余均由检修人员进行。改变一次系统运行方式时,应同时考虑继电保护配合。
16继电保护屏前后,必须有正确的设备名称,继电器、压板均应有正确的标志,投停前均应该核对设备正确无误。
第3篇 继电保护定值管理规定
一、定值的计算、审核、审定
1、全公司110/10/0.4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实行三级核准制度:保护定值的计算、保护定值的审核、保护定值的审定。
2、110/10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包括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由电气车间安排技术人员对原设计保护定值进行计算复核,对发生系统变化上的电气设备或新增设备的保护定值进行计算,经专业分管主任审核,公司专业总工审定后,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将定值输入到保护装置内,并组织进行模拟电流跳闸试验,确保保护二次回路完好、保护动作可靠。
3、0.4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除外)由电气车间安排技术人员对原设计保护定值进行计算复核,对发生系统变化上的电气设备或新增设备的保护定值进行计算,经车间副主任审核,车间主任审定后,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将定值输入到保护装置内,并组织进行模拟电流跳闸试验,确保保护二次回路完好、保护动作可靠。
二、定值单的管理
1、经三级核准的110/10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包括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应以定值通知单的形式一式两份下发实施并存查:车间存查一份、班组存查一份;保护定值计算一式两份技术员存查一份;保护设备所在班组存查一份。
2、经三级核准的0.4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除外)应以定值通知单的形式一式两份下发实施并存查:车间存查一份,班组一份;保护定值计算一式两份技术员存查一份;保护设备所在班组存查一份。
3、定值单应统一编号,上面应注明生效日期、原作废定值单编号及作废日期。三级签字栏必须为手写,不能打印签字名。被保护设备的名称应实行双重编号。
4、车间、班组应建立保护定值通知单档案,妥善保管,车间、班组保护定值通知单应24小时方便备查。
5、已下发的定值保护通知单在确认内容无误后,应在该通知单上注明的生效日期起24小时内实施完成。特殊情况下不能按要求时间完成的,110/10kv部分须经公司专业总工同意,0.4kv部分须经车间分管主任同意。
三、定值单应填写的内容
修改前装置的参数、修改后装置的型号参数;
修改前的定值、修改后的定值;
修改前装置的组态情况、修改后装置的组态情况;
修改前控制字的状态、修改后控制字的状态;
修改前软压板的状态、修改后软压板的状态;
保护定值的修改原因。
四、后台监控微机
1、后台监控微机分三级管理:日常维护管理及操作由班组负责;日常维修组态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系统权限由车间分管主任管理。
2、后台监控微机所配事故报警音响,任何情况下不准关闭声音或将声音旋到很小。值班人员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将后台监控微机退出监控画面,更不准在微机上安装或删除任何程序;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停系统通信机、集线器、网关的工作电源,不准擅自改变系统网络上的各类插头、开关的状态。
五、间隔微机保护装置
1、间隔微机保护装置分两级管理:日常维护管理及非定值内容的查看由班组负责;保护定值的查看、输入及修改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
2、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对间隔微机保护装置内的保护定值和保护定值单内容的一致性负责,其它任何人无权在间隔微机保护装置上查看或修改定值。特殊情况下要得到专业总工同意。
3、值班人员仅能在间隔微机保护装置上仅能查看与定值无关的内容,值班人员如需查看定值,应在后台监控微机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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