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车间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车间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提高各级各类人员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切实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坚决杜绝车间各类事故的发生,车间决定加大对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力度。经车间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制度以保证工段、班组、工位安全生产的控制。
一、安全职责
1、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应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开好班前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五同时”是指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定专人进行帮带,传授技能,保障安全。建立班组联保互保安全网络体系,以保障班组安全作业。
3、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对安全工作环境有主动监控和隐患消除的责任,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应逐级上报并协助解决。
4、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每天应对员工安全作业情况、劳保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对员工因身体或疲劳作业等原因无法进行原来的生产作业时,应给予适当的调配以保障员工作业安全。对于无法进行协调的应主动的进行上报,寻求上级帮助安排解决。
5、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本单位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对出现的违章作业情况有权进行制止和主动予以消除,对无法进行的正常管理有主动进行上报的义务。
6、工段长对本工段安全生产情况负有监管责任,要对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对工段内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二、安全考核项目:
工段、班组、工位每个月被公司、车间检查以下问题:
1、存在隐患未主动消除、上报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2、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排除。
3、员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设备、工具、车辆。
4、设备、工具等安全装置不全或损坏后不及时进行维护、维修继续使用的。
5、新进员工未进行安全培训进行上岗作业的。
6、新进员工未定老员工进行监护和帮带。
7、员工劳保用品使用不当。
8、公司、车间规定的其他违章行为。
三、安全奖惩和考核
车间每年拿出部分拨款和安全考核罚款成立安全管理基金,对安全工作管理较好的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员工进行奖励。对于安全管理效果较差的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进行考核和处罚(员工的安全管理和考核由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进行)。
班组长、工段长的奖惩和考核:设立安全积分,制定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年度安全分考核制度。对年度安全分被扣完的工段长、班组长进行下岗处理。(工段长每年安全分60分,班组长、工位长每年安全分30分。)
1、对于公司、车间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每次对班组长、工位长扣除1-2分,出现安全事故的班组、工位扣除安全分3-5分。工段长连带50%的进行扣分。
2、安全分每月公布一次。对本月没有扣分的工段长每月200元安全基金奖励,扣分在3分(不含3分)以下的每月100元安全奖励。扣分超过5分(含5分)的,除扣发安全奖励另外每多扣1分进行100元经济处罚。对本月没有扣分的班组长、工位长每月100元安全基金奖励,如出现扣分则扣发当月安全奖励,扣分在3分(含3分)以上的,每多扣1分给予100元经济处罚。
3、车间安全管理实行季度评比,每3个月对安全管理较好的1个工段长,9个班组、工位长(a、b、c、f、吊装、准备、备料、试交、特改)进行季度安全奖励,每人每次300元。(本季度出现安全事故的工段、班组、工位将不得参加本项评比。)
4、对员工的安全奖励:车间积极推行员工对安全隐患的主动排查、自主消除,多提安全合理化建议的自主安全管理制度。每月20日班组对本班组内安全隐患消除和安全合理化建议搜集情况进行上报。经工段、车间对实际效果进行确认后,车间每次予以100-200元的奖励。为积极推行此项活动的展开,每三个月对此项奖励获得最多的工段车间给予500元的工段组织奖。
第2篇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处罚规定
为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运用严格的管理考核手段,全面开展“创建零事故现场、打造零事故环境”建设活动,达到人、机、环境、管理诸要素的安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员无失误,系统无缺陷,设备无故障,管理无漏洞,环境无危害,安全无事故,制定云冈矿《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及处罚规定》。
一、入井管理
1、所有入井人员进入安全文化大厅前水靴必须挽起,着装整齐、有帽签,否则给予责任人本人罚款50元。
2、所有入井人员进入安全文化大厅后不得吸烟,否则给予责任者罚款200元,责任人所在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元。
3、入井前各单位人员必须集体排队,班组长举旗入井,否则给予班组长罚款200元,不排队所在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元。
4、井口把罐工、验身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要求操作,并协调出入井者上下罐和行走指示路线,严格执行检身制度。发现擅自脱岗者给予罚款100元。
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入井规定:穿工作服、戴安全帽、自救器、矿灯及“入井证”,否则给予责任人罚款50元。
6、酒后入井的人员罚款1000元,并株连其单位值班干部罚款300元。入井时验身人员制止之后还强行入井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7、乘罐时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拥挤罐笼,不按顺序排队入罐者,罚款100元。
8、乘坐罐笼时每层的成员不得超过28人,严禁超员乘罐,否则把罐工罚款50元。
9、严禁带超长(超过罐笼两边栅栏门)物料乘罐,特殊情况必须经当日值班矿领导审批后方可乘罐,无批示严禁入井,并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
二、运输管理
1、乘坐人车时必须由靠门的两名人员将防护链挂好,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元/人,如一个月内发现一个单位出现三人次不挂防护链者,该单位的正职和安全付职各罚款50元。图表室的安监人员在开车前要对每节车厢进行检查,对发现不挂防护链而不予制止的安监人员罚款50元。
2、乘人车必须挂有工具车,否则罚司机100元。
3、电机车的闸、灯、喇叭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都不得使用该机车,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4、人身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漏出车外,违者罚100元,司机离开座位时,将手把打到“0”位并取下随身保管,但不得关闭车灯,违者罚100元。
5、电车司机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否则,发现一次罚司机100元。
6、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不得倒行,否则发现一次罚司机200元。
7、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者100元,无故未正点发车罚责任单位上岗干部200元。
8、两机车相遇时在相距20m时,进车必须停下鸣笛警示等出车走后再行车,否则责任者罚款100元。
9、乘人车车头不准坐人和放物料,发现一次扣罚司机和责任者各100元。
10、水平大巷、车场出现扒、蹬、跳的,给予责任人罚款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罚款300元,安全副职罚款200元。
11、车辆连接不使用三环链和专用插销(超长物料车辆可使用绳套),给予责任人罚款300元,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当班上岗干部罚款200元。
12、盘区斜井不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的,给予责任人罚款300元,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当班上岗干部罚款200元。
13、在有坡度的巷道停车时,必须使用阻车器或十字道木,不准用木楔阻车,否则责任者罚款300元。集体罚款500元。
14、大巷带料时带料人员必须坐人车不得乘坐料车,否则罚款100元。
15、平巷人车不得挂物料车,发现一次,罚责任者200元。
16、轨道质量周检合格率达到要求,否则罚运输一区区长、运搬队队长、南北盘管队队长各100元。
17、盘区小绞车操作规定管理牌板齐全,开关按钮与绞车位置适中,绞车用地锚固定,有专用联络信号和护绳板,钢丝绳不得打结,发现一台或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者各50元。
18、大巷电机车、矿车、平巷人车、架线分区开关、道岔要编号管理,有专人维护保养,道岔有参数牌板,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者50元。
19、按设计要求在斜井、盘区轨道线路安设地滚,缺一个地滚罚责任者50元,线路未装设地滚,罚管理单位负责人100元。
三、现场管理
1、掘进巷道不使用前探支护,有超空顶作业行为,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各罚款1000元,当班安监工未向调度室、安监站值班室汇报罚款300元。
2、不严格按照探巷措施进行探巷或虚报孔数和深度的责任者,给予当班上岗干部罚款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罚款500元,当班安监工罚款200元。
3、放炮不装炮土,给予责任人罚款300元,当班上岗干部、安监工各罚款200元。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
4、发现瞎炮不按规定处理的,给予当班上岗干部、责任人各罚款500元,当班安监工、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各罚款300元。
5、提高综采工作面支护质量,及时清理支架顶梁上的浮矸,保证主顶梁和前探梁接顶严实。若有一架主顶梁或前探梁不接顶(不连续)罚当班上岗干部10元/架,罚责任者30元/架;支架连续两架或两架以上前探梁或主顶梁不接顶罚当班上岗干部30元/架;罚责任者50元/架,此项由安监站监督执行。
6、工作面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超过规定不及时处理,罚跟班队长罚款50元。
7、回采工作面头尾的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高度符合要求,否则罚跟班干部、班组长各200元。
8、巷道及工作面内干净整洁,无浮煤堆积,无积水、淤泥、杂物。材料工具码放整齐,挂牌管理。管线排列吊挂整齐,挂牌管理。有一项不合格罚单位队长、责任者各50元。
9、以巷口为零点每20m设置一个进度标志牌。每缺一块标志牌罚队长50元。
10、不按规定配备防灭火器材,罚队长50元。
11、锚网支护的巷道,金属网沿走向每两卷间都要用铅丝将网串起形成一个整体,金属网的搭接以及铅丝扭接方法必须符合规程要求,没有按要求施工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50元。
12、架棚巷道要保证棚子质量,棚梁接触严密,棚子扭距、叉角符合规程要求,棚腿不得悬空,必须支在柱窝内,撑拉杆齐全,帮顶要刹严背紧,棚距符合规程规定,以上有一项不合格视为该架棚子不合格,罚责任者50元/架,并负责返工。
13、巷道各种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各种保护齐全。设备挂牌管理。有一项不合格罚责任者50元。
14、溜煤眼必须筑防水圈、设护栏和防坠装置,否则罚单位正职、安全副职、机电副职各200元。
15、损坏、丢失各类牌板(瓦斯、测风、局扇管理牌板),罚责任者200元。
16、施工完毕后施工现场未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罚当班班组长或有关责任者100元。
17、严禁乱扔乱放易燃物品。检修完的油脂、棉纱必须放在带盖的铁桶内,出班时派专人带出井,否则给予责任人罚款50元。
18、严格执行《作业规程》防火措施,按要求在皮带输送机头,移变附近放灭火器和不少于0.5立方米灭火砂,否则给予责任单位安全队长罚款50元。
19、施工断面超宽、超高大于500mm时,必须变更支护设计,采用补打锚杆(索)或支撑式支护进行加固;对因巷道片帮造成巷道任一帮超宽0.3米以上时,必须采取增补支护措施。因施工不当而造成以上巷道断面变更的,罚责任者50元/米。
20、巷道贯通必须严格执行巷道贯通管理规定,否则,给予单位负责人500元罚款。
21、每次巷道贯通后,贯通点周围50m范围内的浮煤由施工队组负责清理,若清理不及时或不清理的,追究施工队组责任,并对队组负责人处以300元的罚款。
22、综采工作面超前支护、端头支护每缺一根;超前支护的防倒防坠装置有一处连接不合格,当班支护工、班组长、跟班干部各罚款100元。
四、技术管理
1、“三图一书”按比例绘制,符合现场实际,与作业规程一致。图文清晰、整洁、摆放位置合理,现场作业人员熟知内容。避灾路线图要画出通到地面的两个出口,要画出发生火灾、水灾等事故的避灾路线。不符合要求罚技术负责人100元。
2、对于不按作业规程规定安设顶板离层仪或锚杆(索)压力表的,必须按规定补齐,缺一套或不符合规定罚队长及责任者各100元;不能对顶板离层仪和锚杆(索)压力表正确安设以及顶板离层量和大断面切巷顶板压力数据准确记录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者50元。
3、巷道锚杆(索)支护质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巷道每掘50~100m(或每300根锚杆及以下)由技术科负责试拉一组锚杆,每组不少于3根,锚杆角度不小于75°,并上双帽使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力矩不低于100n.m),排间距符合规程要求,药卷搅拌时间和胶凝时间必须符合规定,锚杆托板接顶严实,外露长度不大于3cm,圆钢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吨,螺纹钢锚杆锚固力不小于7吨,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者100元,上岗干部100元,队长、书记各100元。
②、巷道每掘50~100m由技术科负责检查一组锚索质量,锚索角度不小于87°,锚索托板接顶严实不松动,排间距符合规程要求,药卷搅拌时间和胶凝时间必须符合规定,外露长度不大于30cm,锚索预紧力必须达到30mpa,发现一根不合格罚责任者100元,上岗干部50元,队长50元。
五、机电管理
1、机电设备出现“老鼠洞”、“鸡爪子”、“羊尾巴”等严重失爆的;给予机电队长、责任人各罚款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罚款1000元,责任单位集体罚款2000元。
2、电气设备无三大保护的、保护不起作用的、甩保护运行的,给予机电队长、责任人各罚款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罚款1000元,责任单位集体罚款2000元。
3、电气设备三台及以上未装设接地系统的,罚该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及具体操作者各100元。
4、电气设备接地系统不规范,形同虚设的未达到标准化标准要求,罚该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及具体操作者各100元。
5、电气设备现场检查试验不动作的,每出现一台/次,罚该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各200元,包机责任人及具体操作者各100元。
6、私自放大规定整定值的,每发现一台/次,罚该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各100元,包机责任人及具
第3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和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完成各级下达的安全目标管理任务,特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
管理考核办法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一、不违法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充装)、检验、修理、改造和销售各类特种设备。
1、对特种设备的技术改造、设备安装、使用(充装)、检验、修理必须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1、①方案不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每项次罚款100元。
②方案未经审核、批准即施工,扣责任人1000元。
③方案和验收报告未及时报集团公司技规部备案,扣责任人200元。
④验收未按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每次扣罚分管领导500元,相关责任人每项次扣罚200元。
2、违反了2、3、4违反特种操作规程,违反巡检制度、违反特种设备维修、检验程序和规定,按《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款对应扣罚。
1、对特种设备的技术改造、设备安装必须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技改、安装方案由技安科负责编制,送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呈总经理批准,报集团公司技规部备案。其施工验收由安全生产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技安科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和维修工参加,验收合格后报集团公司技规部备案。
2、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充装)由加气站站长负责管理和监督,由班长负责操作、巡检。
3、对特种设备的维修 由站长负责管理、组织,由维修工具体实施,方案送技安科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对特种设备的检验由加气站维修工根据特种设备台帐记录,按检验周期提前一月编制检验计划及站长签字认可,送技安科联系技监部门检验。
2、坚决杜绝使用伪劣材料、配件,严格执行公司《材料采购制度》。
发生一次,全额赔偿,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
1、特种设备的配件、耗材由加气站维修工编制计划,站长签字认可,报技安科审核,逐级再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严禁违反特种设备检验、修理的相关规定,检验、修理必须由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严格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办法》、《场站动火作业管理办法》。
1、未按时申报特种设备定检工作,扣维修工500元,罚站长1000元,技安科200元。
2、维修工作未按规定批报,扣维修工200元,扣站长500元;维修方案不完善,扣技安科200元,扣分管领导300元。
3、未按动火作业申报程序报批,扣站长1000元,申报安全措施不完善,分别扣站长200元,扣技安科300元,扣分管领导300元。未严格执行申报安全措施的,扣维修工500元,站长1000元。
1、对特种设备的检验由加气站维修工根据特种设备台帐记录,按检验周期提前一月编制检验计划及站长签字认可,送技安科联系技监部门检验。
2、对特种设备的维修 由站长负责管理、组织,由维修工具体实施,方案送技安科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3、站长是场站动火作业安全第一责任人,由站长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报技安科审查、分管领导批准。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由公司安委会负责下设办公室与技安科合并办公。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公司、场站、班组三级管理网络。
1、我司安全管理体系是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下设安全主管副总一名,技安科负责具体工作。场站站长为场站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场站安全生产,每个场站下设四个运行班组,运行班班组负责工作期间场站安全运行,班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加气员、安检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同时协助班长管理好场站安全,维修工为场站安全监督员及设备维修管理员。
1、公司安全机构和体系已建立。
2、各级安全责任制已制订
1、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总经理;
2、公司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副总经理
3、职能科室责任人:技安科科长
4、场站安全管理责任人:站长
5、班组安全管理责任人:班长
6、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工
2、公司要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签订责任书,并进行考核。
1、每年公司与场站、场站与班组、班组与员工都层层签订了全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2、严格按照《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
1、公司级安全管理由集团公司负责考核。
2、场站安全管理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考核。
3、班组、员工安全管理由场站负责考核。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体系。
1、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规程,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对应考核处罚。
2、特种设备管理动态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由技安科通过周检、月检逐项次检查,并按《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处罚。
1、公司安委会负责制定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2、分管领导、技安科、站长、班长负责逐级监督执行情况。
3、安委会负责实施职能管理和考核。
4、技安科负责监督、指导场站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体系。
1、加强落实公司《加气操作规程》、《压缩机操作规程》、《压力容器操作规程》、《压缩机维修保养规程》、《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干燥系统运行规程》、《设备巡检规程》、《运行交接班管理办法》、《特种设备维修制度》、《特种设备安全保护设施、附件定期试验制度》、《特种设备定期校验制度》等规章、制度落实。
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对应考核处罚。
2、清理完善特种设备台帐,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记录及档案,对变更情况及时予以更新。
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第四章:奖罚)对应考核处罚
3、将特种设备台帐、记录及档案检查列入月检重点范围。
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第四章:奖罚)对应考核处罚
四、制定并按时上报本单位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确保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
按时(提前30天)上报各站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经技安科核实、审批后由场站负责落实。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设施、安全附件定期检验率达到100%,技安科负责检查、监督、落实。
按照《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对应考核处罚
五、认真做好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其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确保本单位的特种操作人员(极其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1、对新员工进行三级上岗培训,确保考核合格上岗。
新员工未进行三级上岗培训及培训未合格上岗,扣罚总经办200元,员工不能上岗且继续培训或解聘。
1、新员工由总经办负责,技安科协助进行三级上岗培训。
2、上岗考核由技安科负责。
2、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确保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
各级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不能履职,降薪使用直至获得安全、技监部门颁发的合格资格证,方可重新上岗履职。
由安委会负责、总经办承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及消防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未培训及培训不合格上岗,扣罚总经办200元,降薪使用直至获得安全、技监部门颁发的合格资格证,方可重新上岗。
由总经办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
4、对特种作业操作证期满的人员要提前30天计划予以更换新证。
延误办证、换证工作,每人次扣罚总经办100元。
换证、办证工作由总经办负责。
六、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棵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认真执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学习应急预案,制定《场站应急处理预案》,认真执行公司《事故报告制度》,杜绝隐患不报、弄虚作假。
1、场站月度预案演练每少一次,扣站长500元。
2、年度预案演练每少一次,扣分管领导1000元。
3、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按《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对应考核处。
1、预案的修改、完善由技安科负责。
2、月度预案演练由站长负责,全月每个场站不得少于4次。
3、年度预案演练由分管领导负责,技安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年不得少于2次。
七、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1、实行定期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违反法律、法规,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对应考核处罚。
1、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总经理;
2、公司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副总经理
3、职能科室责任人:技安科科长
4、场站安全管理责任人:站长
5、班组安全管理责任人:班长
6、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工
第4篇 安全管理考核奖励规定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 “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的安全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2022年安全工作目标。
经__厂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实行安全承包、风险抵押奖励。结合__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 适用范围
2.1. 本方案规定了安全生产承包目标、安全管理奖惩及伤亡事故考核办法做了具体规定。本方案的依据是《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2.2. 本方案适用于__厂各作业区、科室。
2.3.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管理职能
3.1. 安全科是安全生产承包方案实施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承包方案的制定及检查标准的执行情况。
3.2. 安全生产指标由安全科负责考核。
3.3. 综合办负责职工安全生产承包方案实施落实的归口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科提供的安全生产承包方案执行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奖惩资金。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__厂2022年安全承包责任目标
4.1.1. 工亡事故为零(含相关方);
4.1.2. 重伤事故为零(伤残1~4级);
4.1.3. 新增职业病为零;
4.1.4. 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1.5. 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4.1.6. 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4.1.7. 年千人负伤率控制在1.8以下。
4.2. __厂2022年安全工作具体控制目标
4.2.1. 全面完成4.1.规定目标;
4.2.2. 安全责任落实目标
履行安全责任确保厂级安全风险评估率100%;
重点隐患治理监控率100%;
危险源点有效监控率达到100%。
4.2.3.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
__厂通过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
4.2.4. 职业危害防治目标
杜绝职业危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达标率、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率达到100%,岗位粉尘合格率达到80%。
4.2.5. 安全培训目标
全员安全培训和岗位安全必知必会率到100%;
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新工人、转岗工人安全教育执行率100%。
4.2.6. 应急体系建设目标
应急预案覆盖率100%;
应急计划演练率100%;
应急处置方案达标率100%;
空气呼吸器和co报警器定期检验率100%。
4.2.7. 班组安全建设目标
班组、岗位岗前宣誓率达100%;
班组安全管理台账建设率100%;
班组交接班标准覆盖率100%。
4.3. 安全责任分档
4.3.1. 一档部门:__作业区。
4.3.2. 二档部门:__作业区。
4.3.3. 三档部门:__作业区及职能科室。
4.4. 安全考核事故分类
4.4.1. 违章:包括责任部门及相关方的“三违”行为。
4.4.2. 险肇事故:包括轻微伤事故
4.4.3. 轻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4.4.4. 重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超过105日的及伤残1~10级的失能伤害
4. 4.5. 工亡事故
4.5. 事故考核
4.5.1. 违章考核
4.5.1.1. 凡发生1次违章,将视性质严重情况,扣罚当事人200~500元;连带停发责任班组长和工段长及值班(工)长当月全部安全奖励金;停发作业区正、副作业长及安全员当月50%安全奖励金。
4.5.1.2. 凡当月发生2次违章,在执行4.5.1.1.项情况下,停发作业区正、副作业长及安全员当月全部安全奖励金。
4.5.1.3. 凡发生违章,将视性质严重情况,责令当事人待岗安全学习1~3个月。
4.5.1.4. 凡公司查出__厂有违章情况,则连带考核职能科室及安全管理人员每人每次100~200元。
4.5.2. 险肇事故考核
4.5.2.1. 凡发生一人次险肇事故,停发责任班组长当月安全奖励金,同时停发事故部门正、副作业长及安全员当月安全奖励金。
4.5.2.2. 凡发生险肇事故,停发事故部门班组长以上所有安全责任人3个月安全风励金。
4.5.3. 轻伤事故考核
4.5.3.1. 凡发生轻伤事故,停发事故部门所有安全责任人六个月安全奖励金;停发__厂安全职能管理部门当月安全奖励金。
4.5.3.2. 凡发生轻伤事故,参照公司考核标准,加重对事故部门进行考核:
4.5.4. 重伤事故考核
4.5.4.1. 凡发生重伤事故,停发事故部门所有安全责任人九个月安全奖励金;停发__厂安全职能管理部门2个月安全奖励金。
4.5.4.2. 凡发生重伤事故,参照公司考核标准,加重对事故部门进行考核:
4.5.5. 工亡事故考核
4.5.5.1. 凡发生工亡事故,停发事故部门所有安全责任人十二个月奖励金;停发__厂安全职能管理部门3个月安全奖励金。
4.5.5.2. 按公司考核标准(或金额总数),加重对事故部门进行考核:
4.5.5.3. 凡安排有禁忌症职工从事禁忌岗位作业,发生病亡工伤事故的,参照公司考核标准,加重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考核;
4.5.5.4. 所扣金额超过个人工资额的50%以上的应予分期扣款。
4.5.6. 凡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爆炸、交通或治安案件视情节程度,停发事故部门1~3个月奖励金。
4.5.8. 事故管理考核
4.5.8.1. 发生事故后,凡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拖延不报等情节,要对责任部门从严考核,同时考核部门负责人2000~5000元,直至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4.5.8.2. 发生事故后,凡未按照“四不放过”制度进行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教育广大职工和落实责任的,考核责任部门2000~3000元,并按部门考核金额的20%,考核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
4.5.9. 本年凡发生三起轻伤或两起重伤或一起工亡事故,取消责任部门一年安全奖励金并严肃考核。
4.5.10. 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含险肇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各种安全评比资格。
4.6. 新增职业病考核
4.6.1. 凡出现新增职业病病人,参照公司考核标准,加重对事故部门进行考核。
4.7.基础管理考核
4.7.1. 各作业区、科室要认真完成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文件及会议精神,按体系认证与标准化要求填写责任制手册、班组活动记录、隐患整改台帐、四不放过台帐、月报表、月总结和相关记录,有遗漏的每项考核责任人200元,累计计算。
4.7.2. 凡无故不参加__厂安全例会,考核责任人200元/次,累计计算。
4.7.3. 凡不定期召开部门安全会议或安全会议记录不全的,考核部门责任人200元/次,累计计算。
4.8. 安全检查考核
4.8.1. 凡是公司、分厂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设备设施安全隐患问题,考核责任部门1000~2000元,并按部门考核金额的20%,考核部门相关责任人;未按期及时整改的或未按照“四不放过”制度进行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教育广大职工和落实责任的,参照公司考核标准,加重对事故部门进行考核。
4.8.2. 对接到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的部门,没按要求签收、整改、回复的,考核责任部门领导当月奖金200~500元,累计计算。
4.8.3. 检查发现职工无故不参加班组安全学习活动的,考核责任人200元/次,累计计算。
4.9. 防火安全考核
4.9.1. 重点防火部位未实行消防安全制度、管理档案及措施不健全,未落实禁烟、禁火制度和门禁制度的,考核部门1000~3000元,并按部门考核金额的20%,考核部门相关责任人。
4.9.2对配有消防自动报警装置的,未按规定填写记录的,岗位职工不能熟练操作报警设施的,或不知道如何联系维保单位的,考核部门1000元,并按部门考核金额的20%,考核部门相关责任人。
4.9.3. 凡对配备的消防器材未按规定建立或更新台帐,未按规定摆放,消防器材未设定专人负责检查、保养和记录的,或对过期失效的消防器材未及时更换的。考核部门1000~2000元,并按部门考核金额的20%,考核部门相关责任人。
5. 安全奖励
5.1. 享受安全生产奖励的部门按4.3项执行分档。
5.2. 安全奖励金由安全科安全部门按实际情况负责发放,各部门、作业区无权进行二次分配,如需调整须上报安全科进行调整。
5.3. 奖励办法:
5.3.1. 凡实现安全既定目标,且未发生违章、险肇或工伤(亡)事故的部门,当月将根据分档及基数全额发放安全奖励金。
5.3.2. __厂享受安全奖励金的部门,每月将根据分档及基数按下表兑现奖励。
表一安全奖励金分配表单位:元
项目
一档
二档
三档
1
作业长全额安全奖励金
2
部门副职全额安全奖励金
3
安全员全额安全奖励金
4
值班长全额安全奖励金
5
班组长全额安全奖励金
6
安全责任主管全额安全奖励金
7
生产及设备副科长和办公室主任全额安全奖励金
8
安全科安全管理全额安全奖励金
5.4. 奖励金按月考核,按月奖励。
6. 考核奖励领导小组
组长:厂 长
副 组 长:各位副厂长及厂长助理
成员部门:安全管理科、生产技术科、综合办公室、设备管理科、各作业区。
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每月在奖金考评会之前提供奖罚名细进行考核,报请领导小组审批后,作为计奖依据。
7. 要求和说明
7.1. __厂与各部门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后,各部门应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报安全科备案。
7.2. 各部门应制定相关考核办法。
7.3. 作业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四班值班长(工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8. 实施与解释
8.1. 本方案自公告布之日起实施;
8.2. 本方案解释权属__厂安全科。
第5篇 车间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车间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提高各级各类人员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切实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坚决杜绝车间各类事故的发生,车间决定加大对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力度。经车间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制度以保证工段、班组、工位安全生产的控制。
一、安全职责
1、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应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开好班前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五同时”是指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定专人进行帮带,传授技能,保障安全。建立班组联保互保安全网络体系,以保障班组安全作业。
3、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对安全工作环境有主动监控和隐患消除的责任,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应逐级上报并协助解决。
4、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每天应对员工安全作业情况、劳保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对员工因身体或疲劳作业等原因无法进行原来的生产作业时,应给予适当的调配以保障员工作业安全。对于无法进行协调的应主动的进行上报,寻求上级帮助安排解决。
5、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本单位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对出现的违章作业情况有权进行制止和主动予以消除,对无法进行的正常管理有主动进行上报的义务。
6、工段长对本工段安全生产情况负有监管责任,要对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对工段内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二、安全考核项目:
工段、班组、工位每个月被公司、车间检查以下问题:
1、存在隐患未主动消除、上报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2、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排除。
3、员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设备、工具、车辆。
4、设备、工具等安全装置不全或损坏后不及时进行维护、维修继续使用的。
5、新进员工未进行安全培训进行上岗作业的。
6、新进员工未定老员工进行监护和帮带。
7、员工劳保用品使用不当。
8、公司、车间规定的其他违章行为。
三、安全奖惩和考核
车间每年拿出部分拨款和安全考核罚款成立安全管理基金,对安全工作管理较好的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员工进行奖励。对于安全管理效果较差的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进行考核和处罚(员工的安全管理和考核由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进行)。
班组长、工段长的奖惩和考核:设立安全积分,制定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年度安全分考核制度。对年度安全分被扣完的工段长、班组长进行下岗处理。(工段长每年安全分60分,班组长、工位长每年安全分30分。)
1、对于公司、车间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每次对班组长、工位长扣除1-2分,出现安全事故的班组、工位扣除安全分3-5分。工段长连带50%的进行扣分。
2、安全分每月公布一次。对本月没有扣分的工段长每月200元安全基金奖励,扣分在3分(不含3分)以下的每月100元安全奖励。扣分超过5分(含5分)的,除扣发安全奖励另外每多扣1分进行100元经济处罚。对本月没有扣分的班组长、工位长每月100元安全基金奖励,如出现扣分则扣发当月安全奖励,扣分在3分(含3分)以上的,每多扣1分给予100元经济处罚。
3、车间安全管理实行季度评比,每3个月对安全管理较好的1个工段长,9个班组、工位长(a、b、c、f、吊装、准备、备料、试交、特改)进行季度安全奖励,每人每次300元。(本季度出现安全事故的工段、班组、工位将不得参加本项评比。)
4、对员工的安全奖励:车间积极推行员工对安全隐患的主动排查、自主消除,多提安全合理化建议的自主安全管理制度。每月20日班组对本班组内安全隐患消除和安全合理化建议搜集情况进行上报。经工段、车间对实际效果进行确认后,车间每次予以100-200元的奖励。为积极推行此项活动的展开,每三个月对此项奖励获得最多的工段车间给予500元的工段组织奖。
第6篇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及处罚规定
为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运用严格的管理考核手段,全面开展“创建零事故现场、打造零事故环境”建设活动,达到人、机、环境、管理诸要素的安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员无失误,系统无缺陷,设备无故障,管理无漏洞,环境无危害,安全无事故,制定云冈矿《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及处罚规定》。
一、入井管理
1、所有入井人员进入安全文化大厅前水靴必须挽起,着装整齐、有帽签,否则给予责任人本人罚款50元。
2、所有入井人员进入安全文化大厅后不得吸烟,否则给予责任者罚款200元,责任人所在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元。
3、入井前各单位人员必须集体排队,班组长举旗入井,否则给予班组长罚款200元,不排队所在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元。
4、井口把罐工、验身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要求操作,并协调出入井者上下罐和行走指示路线,严格执行检身制度。发现擅自脱岗者给予罚款100元。
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入井规定:穿工作服、戴安全帽、自救器、矿灯及“入井证”,否则给予责任人罚款50元。
6、酒后入井的人员罚款1000元,并株连其单位值班干部罚款300元。入井时验身人员制止之后还强行入井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7、乘罐时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拥挤罐笼,不按顺序排队入罐者,罚款100元。
8、乘坐罐笼时每层的成员不得超过28人,严禁超员乘罐,否则把罐工罚款50元。
9、严禁带超长(超过罐笼两边栅栏门)物料乘罐,特殊情况必须经当日值班矿领导审批后方可乘罐,无批示严禁入井,并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
二、运输管理
1、乘坐人车时必须由靠门的两名人员将防护链挂好,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元/人,如一个月内发现一个单位出现三人次不挂防护链者,该单位的正职和安全付职各罚款50元。图表室的安监人员在开车前要对每节车厢进行检查,对发现不挂防护链而不予制止的安监人员罚款50元。
2、乘人车必须挂有工具车,否则罚司机100元。
3、电机车的闸、灯、喇叭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都不得使用该机车,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4、人身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漏出车外,违者罚100元,司机离开座位时,将手把打到“0”位并取下随身保管,但不得关闭车灯,违者罚100元。
5、电车司机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否则,发现一次罚司机100元。
6、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不得倒行,否则发现一次罚司机200元。
7、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者100元,无故未正点发车罚责任单位上岗干部200元。
8、两机车相遇时在相距20m时,进车必须停下鸣笛警示等出车走后再行车,否则责任者罚款100元。
9、乘人车车头不准坐人和放物料,发现一次扣罚司机和责任者各100元。
10、水平大巷、车场出现扒、蹬、跳的,给予责任人罚款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罚款300元,安全副职罚款200元。
11、车辆连接不使用三环链和专用插销(超长物料车辆可使用绳套),给予责任人罚款300元,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当班上岗干部罚款200元。
12、盘区斜井不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的,给予责任人罚款300元,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当班上岗干部罚款200元。
13、在有坡度的巷道停车时,必须使用阻车器或十字道木,不准用木楔阻车,否则责任者罚款300元。集体罚款500元。
14、大巷带料时带料人员必须坐人车不得乘坐料车,否则罚款100元。
15、平巷人车不得挂物料车,发现一次,罚责任者200元。
16、轨道质量周检合格率达到要求,否则罚运输一区区长、运搬队队长、南北盘管队队长各100元。
17、盘区小绞车操作规定管理牌板齐全,开关按钮与绞车位置适中,绞车用地锚固定,有专用联络信号和护绳板,钢丝绳不得打结,发现一台或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者各50元。
18、大巷电机车、矿车、平巷人车、架线分区开关、道岔要编号管理,有专人维护保养,道岔有参数牌板,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者50元。
19、按设计要求在斜井、盘区轨道线路安设地滚,缺一个地滚罚责任者50元,线路未装设地滚,罚管理单位负责人100元。
三、现场管理
1、掘进巷道不使用前探支护,有超空顶作业行为,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各罚款1000元,当班安监工未向调度室、安监站值班室汇报罚款300元。
2、不严格按照探巷措施进行探巷或虚报孔数和深度的责任者,给予当班上岗干部罚款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罚款500元,当班安监工罚款200元。
3、放炮不装炮土,给予责任人罚款300元,当班上岗干部、安监工各罚款200元。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
4、发现瞎炮不按规定处理的,给予当班上岗干部、责任人各罚款500元,当班安监工、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各罚款300元。
5、提高综采工作面支护质量,及时清理支架顶梁上的浮矸,保证主顶梁和前探梁接顶严实。若有一架主顶梁或前探梁不接顶(不连续)罚当班上岗干部10元/架,罚责任者30元/架;支架连续两架或两架以上前探梁或主顶梁不接顶罚当班上岗干部30元/架;罚责任者50元/架,此项由安监站监督执行。
6、工作面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超过规定不及时处理,罚跟班队长罚款50元。
7、回采工作面头尾的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高度符合要求,否则罚跟班干部、班组长各200元。
8、巷道及工作面内干净整洁,无浮煤堆积,无积水、淤泥、杂物。材料工具码放整齐,挂牌管理。管线排列吊挂整齐,挂牌管理。有一项不合格罚单位队长、责任者各50元。
9、以巷口为零点每20m设置一个进度标志牌。每缺一块标志牌罚队长50元。
10、不按规定配备防灭火器材,罚队长50元。
11、锚网支护的巷道,金属网沿走向每两卷间都要用铅丝将网串起形成一个整体,金属网的搭接以及铅丝扭接方法必须符合规程要求,没有按要求施工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50元。
12、架棚巷道要保证棚子质量,棚梁接触严密,棚子扭距、叉角符合规程要求,棚腿不得悬空,必须支在柱窝内,撑拉杆齐全,帮顶要刹严背紧,棚距符合规程规定,以上有一项不合格视为该架棚子不合格,罚责任者50元/架,并负责返工。
13、巷道各种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各种保护齐全。设备挂牌管理。有一项不合格罚责任者50元。
14、溜煤眼必须筑防水圈、设护栏和防坠装置,否则罚单位正职、安全副职、机电副职各200元。
15、损坏、丢失各类牌板(瓦斯、测风、局扇管理牌板),罚责任者200元。
16、施工完毕后施工现场未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罚当班班组长或有关责任者100元。
17、严禁乱扔乱放易燃物品。检修完的油脂、棉纱必须放在带盖的铁桶内,出班时派专人带出井,否则给予责任人罚款50元。
18、严格执行《作业规程》防火措施,按要求在皮带输送机头,移变附近放灭火器和不少于0.5立方米灭火砂,否则给予责任单位安全队长罚款50元。
19、施工断面超宽、超高大于500mm时,必须变更支护设计,采用补打锚杆(索)或支撑式支护进行加固;对因巷道片帮造成巷道任一帮超宽0.3米以上时,必须采取增补支护措施。因施工不当而造成以上巷道断面变更的,罚责任者50元/米。
20、巷道贯通必须严格执行巷道贯通管理规定,否则,给予单位负责人500元罚款。
21、每次巷道贯通后,贯通点周围50m范围内的浮煤由施工队组负责清理,若清理不及时或不清理的,追究施工队组责任,并对队组负责人处以300元的罚款。
22、综采工作面超前支护、端头支护每缺一根;超前支护的防倒防坠装置有一处连接不合格,当班支护工、班组长、跟班干部各罚款100元。
四、技术管理
1、“三图一书”按比例绘制,符合现场实际,与作业规程一致。图文清晰、整洁、摆放位置合理,现场作业人员熟知内容。避灾路线图要画出通到地面的两个出口,要画出发生火灾、水灾等事故的避灾路线。不符合要求罚技术负责人100元。
2、对于不按作业规程规定安设顶板离层仪或锚杆(索)压力表的,必须按规定补齐,缺一套或不符合规定罚队长及责任者各100元;不能对顶板离层仪和锚杆(索)压力表正确安设以及顶板离层量和大断面切巷顶板压力数据准确记录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者50元。
3、巷道锚杆(索)支护质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巷道每掘50~100m(或每300根锚杆及以下)由技术科负责试拉一组锚杆,每组不少于3根,锚杆角度不小于75°,并上双帽使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力矩不低于100n.m),排间距符合规程要求,药卷搅拌时间和胶凝时间必须符合规定,锚杆托板接顶严实,外露长度不大于3cm,圆钢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吨,螺纹钢锚杆锚固力不小于7吨,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者100元,上岗干部100元,队长、书记各100元。
②、巷道每掘50~100m由技术科负责检查一组锚索质量,锚索角度不小于87°,锚索托板接顶严实不松动,排间距符合规程要求,药卷搅拌时间和胶凝时间必须符合规定,外露长度不大于30cm,锚索预紧力必须达到30mpa,发现一根不合格罚责任者100元,上岗干部50元,队长50元。
五、机电管理
1、机电设备出现“老鼠洞”、“鸡爪子”、“羊尾巴”等严重失爆的;给予机电队长、责任人各罚款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罚款1000元,责任单位集体罚款2000元。
2、电气设备无三大保护的、保护不起作用的、甩保护运行的,给予机电队长、责任人各罚款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罚款1000元,责任单位集体罚款2000元。
3、电气设备三台及以上未装设接地系统的,罚该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及具体操作者各100元。
4、电气设备接地系统不规范,形同虚设的未达到标准化标准要求,罚该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及具体操作者各100元。
5、电气设备现场检查试验不动作的,每出现一台/次,罚该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各200元,包机责任人及具体操作者各100元。
6、私自放大规定整定值的,每发现一台/次,罚该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各100元,包机责任人及具
第7篇 消防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一、对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给予50-100元奖励。
1、 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预防火灾事故成绩突出的;
2、 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表现突出的;
3、 对查明火灾事故有突出表现的;
4、 在消防工作中及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5、 改善消防基础设施方面有显著成效的。
6、 凡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分别处以50-100元罚款:
谎报火警的;
当班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者;
长时间占用电话延误报火警的;
有意损坏消防器材、情节较轻的;
有意或故意阻碍报警和消防人员、车辆执行公务的;
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的;
进入油气区人员不按规定着劳保护具的。
二、凡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分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 长时间堵塞、占用消防安全通道;
2、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储存、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
3、 擅自携带火种进入油气区等禁火区域的;
4、 在禁火区域擅自使用明火的;
5、 对批评和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 延误、拒绝或者阻碍消防人员实施火灾扑救,调查火灾原因,情节较严重的;
7、 未经消防部门同意,有意破坏火灾现场的人员,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
三、各班组所管辖的消防器材,由班组长负责检查,兼职安全监督员经常督查,对于消防器材的外表要保持清洁卫生, 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部门和站内领导的同意.
四、各部位的配备的消防器材如有损坏或丢失的要及时进行更换和配备.
五、有意损坏消防器材的要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第8篇 现场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1.在炼钢厂所辖区域内戴安全帽必须系带,不系带处罚20元。
2.进入工作现场作业,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少一件处罚50元。(注:公司统一配发后执行)
3.检修设备的操作控制处未挂检修牌,处罚50元。检修完毕不摘牌,处罚责任人50元。(谁挂牌、谁摘牌)
4.高空作业能系安全带的必须系安全带,不能系者,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后再进行作业,违者处罚100元。
5.使用磨光机操作时不带保护镜的,处罚50元。
6.工作时光膀、赤膊、敞胸露怀的,处罚20元。
7.检修各类气体管道必须报告厂安全管理部门,动火作业需办理动火作业票,并要有检测、有安全措施,违者处罚100元。
8.严禁带负荷拉刀闸,违者处罚50元。
9.严格遵守停送电操作制,违者处罚50元。
10.操作砂轮、台钻等旋转设备时戴手套的处罚20元。
11.任何情况下不准走天车轨道,违者处罚100元。
12.上下天车不走安全通道的处罚50元。
13.正确使用工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工器具,违者处罚50元。
14.严禁用氧气或氮气吹扫人身及工作现场的灰尘,发现一次处罚50元。
15.不准用漏气的气带作业,发现一次处罚20元。
16.坐靠在安全护栏上或攀、坐不安全位置的处罚20元。
17.严禁赤手更换焊条,用焊条点烟,违者处罚20元。
18.天车桥梁梁端上不准站人,违者处罚50元。
19.戴手套打大锤或打锤时站位不正确的处罚20元。
20.切割片严禁侧面磨削,谁使用、谁检查、谁负责,切割片存在安全问题的,立即更换,违者处罚50元。
21.职工有责任阻止无本厂人员陪同的外来人员进厂,发现后应及时制止。
22.使用黄油、机油、柴油、汽油等润滑油脂时,应严禁烟火,违者处罚20元。
23.切割气带不能和焊把线缠绕在一起使用,违者处罚20元。
24.不准在配电柜、箱内放棉丝、纸片等易燃物品,违者处罚20元。
25.维修工在用完氧气、乙炔、丙烷等气体后必须关闭所有开关,发现一次未关,处罚20元。
26.氧气与乙炔瓶、燃气瓶存放距离小于5米,乙炔瓶距明火小于10米,处罚20元。
27.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同车运输,违者处罚30元。
28.工作中拆卸、移动安全防护设施的,在作业完成后,必须予以恢复,违者一次处罚30元。
29.安全管理人员发出的正确指挥命令或口头整改意见要立即执行,有违者处罚20元,有特殊情况的或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当面说明理由。
30.电焊机上不得摆放任何物品,违者处罚50元。
31.电器操作台、配电箱上不得放水杯、杂物,违者处罚30元。
32.氧气瓶无禁油、瓶帽、防震圈,乙炔瓶不按规定安装回火器、防震圈、未设防倾倒装置的处罚20元。
33.电焊机二次线不得有裸漏之处,破口接头绝缘包扎不得大于2处,一次线距可靠断电开关不得大于2米,地线必须结实牢固,违者处罚20元。
34.停电检修时,一定要做到停电确认,未确认而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加倍处罚。
35.进入容器(密闭沟、坑、池)内部作业时,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必须事前(至少20分钟)进行自然或强制通风,现场设监护人,并在作业前告知安全环保科,违者处罚50元。
36.工完场地不清者,处罚20元。
37.凡是使用电葫芦吊物,事先要派专人进行近距离检查,在确保设备安全灵敏可靠时才使用,如因检查不到位造成事故(未遂)的,按有关规定加倍处罚。
38.本规定自厂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生效。
39.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炼钢厂所有。
第9篇 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充分体现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个人安全操作业务技能和积极性;推行安全管理激励机制是促进企业安全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周期延续的有力举措。现将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考核作如下规定:
一、安全考核
1、杜绝死亡事故发生
2、以班组为考核单位,全月未发生事故的,顶板工或区域负责人,当月安全奖全领;发生工伤事故的,根据分管地段划分,发生一次工伤事故,分管地段负责人一次性扣除当月安全奖30%且负安全管理责任,处罚金200元;当班安监员负安全监管责任,处罚金200元;给予伤者处罚金200元;工伤事故由安监科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存档。
3、全月各班组“三违”人员次数不超过10列;超过1列的,扣除班组长或负责人当月安全奖的10%,以此类推。
二、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及考核
(一)管理规定及要求
1、严格考勤制度,组长或负责人必须每月如实反应所管员工的出勤。
2、严格工资结算制度,每月如实将所管员工工资反应在个人账上。
3、严格采煤困难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以各台工作面全月产量,吨/1元进行补贴。超过吨煤补贴标准的工作面,分管矿长要清楚并有据可查;未超过吨煤补贴标准的工作面,剩余补贴费作为现场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奖。
4、每月25日前将考勤表、工资单、补贴记录交矿长。
5、进班会要求:由组长按时组织所管员工召开进班会,纪律严明,队列整齐,总结前一班的工作,做的好的给予肯定,做的差的给予指正批评,在布置当班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布置各环节安全注意事项,其余顶板工和安监员作补充并举手宣誓,记清各自的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着装符合入井要求方可进班。
6、行走路线要求:必须按工作面所在区域的指定路线行走,不得损坏沿途的各类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到达材料堆放处,备齐自己所需的支护材料。
7、进入工作面时:认真仔细观察顶、帮、及支护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提醒工友主要安全;到达自己工作地段时,必须先检查安全和机具,处理隐患后在安全可靠的支护下作业;做好上下码口传、帮、带工作,坚持“三不伤害”原则。
8、传呼口令要求:必须按传呼口令类容进行操作,行动一致,动作规范;在传口令时,必须做到准确、清晰;不准乱传或改变口令类容。
9、放包管理:严格按照放包管理规定执行。
10、爱惜企业财产,合理使用各类材料,严禁铺张浪费。
1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由于机械等其他原因影响正常上下班时间或影响当班生产任务时,未接到矿行政下达的命令时,不得擅自脱岗。
以上条款若有违反者,按矿规矿纪或“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二)考核规定
1、槽咡单价等级划分规定
(1)出勤天数在20天(不含20天)以下的,且槽咡数在60节以下(不含60节)的,单价38元/节。
(2)出勤天数在20天以上(含20天)至25天以下(不含25天)的,且槽咡数在60节以上(含60节)至90节以下(含90节)的,单价40元/节。
(3)出勤天数在25天以上(含25天)至月大28天或月小27天以下的(含月大28天或月小27天),且槽咡数在90节以上(含90节)至120节以下(含120节)的,单价43元/节。
(4)出勤天数在月大28天或月小27天以上(不含月大28天或月小27天)的,且槽咡数在120节以上的,单价45元/节。
(5)机头、机尾工,出勤天数低于25天的(不含25天),槽咡单价40元/节;出勤天数超过25天的(含25天),槽咡单价43元/节。
2、溜子节数的统计划分规定
(1)各台面必须如实反应该工作面溜子的总节数,从机头至机尾,无虚数槽咡产生,工人每天的划分的槽咡要如实反应在个人头上。
(2)工作面槽咡未安出风巷的,2607对拉面机尾每米补贴40元;26012对拉面机尾每米补贴43元。
3、补贴规定
(1)26071机头:机窝每班补贴50元;机头补贴(机筒子和过江槽咡)每班补贴60元。26072机尾:机窝每班补贴50元,打安全出口每米元,保引风硐每班补贴10元,放炮警戒每班补贴10元。
(2)26072机头:机窝每班补贴50元;机头补贴(机筒子和过江槽咡)每班补贴40元。26071机尾:机窝每班补贴50元,打安全出口每米元,保引风硐每班补贴10元。
4、机窝规定:
第10篇 检修期间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为强化检修期间的安全管理,保证检修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停车、检修、开车的安全。根据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对检修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检修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检修方案,做到项目分工明确,安全措施可行,安全教育到位,安全责任到人。安全措施要采取确认制。凡不符合上述要求者,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
二、凡两人以上作业的检修项目,实行检修安全负责人制,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作业施工人员必须做到任务明确,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明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者,罚责任单位300元,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
三、各检修单位必须根据检修的内容和特点,制定开、停车方案及检修安全注意事项,召开相关的动员会,组织员工学习,进行技术交底,使员工充分掌握开、停车过程和安全检修要点,做到安全检修及开、停车。凡不符合上述要求者,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出现的问题由主管单位和责任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四、检修设备所在单位应对安全开停车、抽取盲板隔绝、清洗、置换、切断电源等安全措施的交出条件负责。要防止死角和余压。凡不符合上述要求者,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由此引发的事故由所在车间填写事故报告单,并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处理。
五、要严格执行公司建立的各种作业票证制度,凡不按规定办理票证者,一律不准施工作业。票证中所列安全措施,在施工前由项目负责人和作业者进行确认,否则不能作业。凡不符合上述要求者,罚责任人100元,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无证作业者罚责任人200元,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
六、施工现场的沟、坑、楼面的预留口等必须设置围栏或盖板和危险标志。对原有的盖板、围栏等不经允许,不得拆除或变动,经批准拆除或变动的,完工后必须恢复。否则,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由此出现的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
七、检修以后的设备不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启动,不按规定试车不准启用。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罚责任单位主要分管负责人50元。由此出现的事故由责任单位负责。
八、电气作业必须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各项票证。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均按违章作业执行。罚责任单位300元,罚责任人100元,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
九、凡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戴好安全帽。否则罚责任人50元,每出现一人次,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30元。
十、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上下抛掷工具等物件,交叉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否则罚责任人50元,每出现一人次,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30元。
十一、设备内作业必须进行严格分析,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并安排专人监护,不得离岗。所使用电器的电压必须小于36伏。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罚责任人100元,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
十二、现场临时电源、配电盘要架设规范,闸刀、开关等要完好并符合要求。现场带电体不准裸露。每处不符合要求的,罚责任人50元,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30元。
十三、气瓶间距、气瓶与明火间距要符合安全要求。电焊机一、二次线、接地线应符合安全要求。每处不符合要求的,罚责任人50元,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30元。
十四、施工现场脚手架要搭设牢固,架木、架板要锁定牢固。每处不符合要求的,罚责任单位100元,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30元。
十五、外协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凡有违反规定者,罚施工单位200元,并限期进行整改,不进行整改的,除停止其作业外,罚项目主管单位负责人50元。
十六、厂区内禁止吸烟,凡违反者罚200元,并罚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
十七、严禁班中喝酒及酒后上班,凡违反者按旷工处理,并罚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
十八、对于检修期间重复违反规定者,加倍处罚。
十九、凡检修期不服从安全管理者,由所在单位终止其工作,停工期间按旷工考核。
二十、凡检修期间出现违反规定的单位,按照职责对作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分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50~100元的罚款。
二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第11篇 某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充分体现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个人安全操作业务技能和积极性;推行安全管理激励机制是促进企业安全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周期延续的有力举措。现将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考核作如下规定:
一、安全考核
1、杜绝死亡事故发生
2、以班组为考核单位,全月未发生事故的,顶板工或区域负责人,当月安全奖全领;发生工伤事故的,根据分管地段划分,发生一次工伤事故,分管地段负责人一次性扣除当月安全奖30%且负安全管理责任,处罚金200元;当班安监员负安全监管责任,处罚金200元;给予伤者处罚金200元;工伤事故由安监科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存档。
3、全月各班组“三违”人员次数不超过10列;超过1列的,扣除班组长或负责人当月安全奖的10%,以此类推。
二、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及考核
(一)管理规定及要求
1、严格考勤制度,组长或负责人必须每月如实反应所管员工的出勤。
2、严格工资结算制度,每月如实将所管员工工资反应在个人账上。
3、严格采煤困难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以各台工作面全月产量,吨/1元进行补贴。超过吨煤补贴标准的工作面,分管矿长要清楚并有据可查;未超过吨煤补贴标准的工作面,剩余补贴费作为现场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奖。
4、每月25日前将考勤表、工资单、补贴记录交矿长。
5、进班会要求:由组长按时组织所管员工召开进班会,纪律严明,队列整齐,总结前一班的工作,做的好的给予肯定,做的差的给予指正批评,在布置当班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布置各环节安全注意事项,其余顶板工和安监员作补充并举手宣誓,记清各自的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着装符合入井要求方可进班。
6、行走路线要求:必须按工作面所在区域的指定路线行走,不得损坏沿途的各类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到达材料堆放处,备齐自己所需的支护材料。
7、进入工作面时:认真仔细观察顶、帮、及支护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提醒工友主要安全;到达自己工作地段时,必须先检查安全和机具,处理隐患后在安全可靠的支护下作业;做好上下码口传、帮、带工作,坚持“三不伤害”原则。
8、传呼口令要求:必须按传呼口令类容进行操作,行动一致,动作规范;在传口令时,必须做到准确、清晰;不准乱传或改变口令类容。
9、放包管理:严格按照放包管理规定执行。
10、爱惜企业财产,合理使用各类材料,严禁铺张浪费。
1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由于机械等其他原因影响正常上下班时间或影响当班生产任务时,未接到矿行政下达的命令时,不得擅自脱岗。
以上条款若有违反者,按矿规矿纪或“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二)考核规定
1、槽咡单价等级划分规定
(1)出勤天数在20天(不含20天)以下的,且槽咡数在60节以下(不含60节)的,单价38元/节。
(2)出勤天数在20天以上(含20天)至25天以下(不含25天)的,且槽咡数在60节以上(含60节)至90节以下(含90节)的,单价40元/节。
(3)出勤天数在25天以上(含25天)至月大28天或月小27天以下的(含月大28天或月小27天),且槽咡数在90节以上(含90节)至120节以下(含120节)的,单价43元/节。
(4)出勤天数在月大28天或月小27天以上(不含月大28天或月小27天)的,且槽咡数在120节以上的,单价45元/节。
(5)机头、机尾工,出勤天数低于25天的(不含25天),槽咡单价40元/节;出勤天数超过25天的(含25天),槽咡单价43元/节。
2、溜子节数的统计划分规定
(1)各台面必须如实反应该工作面溜子的总节数,从机头至机尾,无虚数槽咡产生,工人每天的划分的槽咡要如实反应在个人头上。
(2)工作面槽咡未安出风巷的,2607对拉面机尾每米补贴40元;26012对拉面机尾每米补贴43元。
3、补贴规定
(1)26071机头:机窝每班补贴50元;机头补贴(机筒子和过江槽咡)每班补贴60元。26072机尾:机窝每班补贴50元,打安全出口每米元,保引风硐每班补贴10元,放炮警戒每班补贴10元。
(2)26072机头:机窝每班补贴50元;机头补贴(机筒子和过江槽咡)每班补贴40元。26071机尾:机窝每班补贴50元,打安全出口每米元,保引风硐每班补贴10元。
4、机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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