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秩序维护部交接班管理规定
秩序维护部交接班管理规定
1.0 目的
为保障安全工作顺利展开,落实工作责任制,杜绝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的责任事件。
2.0 范围
适用于秩序维护部交接班工作。
3.0 职责
3.1 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监控中心值班记录的审批;
3.2 班长负责对岗位上的值班记录进行抽查;
3.3 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对各班次岗位情况汇总及各类资料进行整理、书写,领导指示精神的上传下达。
4.0 工作内容
4.1 交班的准备工作
4.1.1 交班资料的准备;
4.1.2 各岗位当值秩序维护员对值班记录整理、书写,报班长签字;
4.1.3 各岗位当值秩序维护员将所有资料放回原位,清理卫生,并认真填写《秩序维护部值班记录》并签字。
4.2 交班前岗位情况及物品汇总
4.2.1 各岗位提前20分钟将交班物品及区域情况汇报监控中心;
4.2.2 各岗位当值秩序维护员将各交接物品及当值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并在《秩序维护部值班记录》予以详细登记;
4.2.3 各岗位当值秩序维护员记录完后,交当值班长审批后与接班班进行交接;
4.3 交接具体内容
4.3.1 公司、部门领导各项指示精神的传达;
4.3.2 各项物品及岗位存在问题的交接处理;
4.3.3 本班次未完成事宜交下班跟进处理;
4.3.4 交接完后,双方班长在《秩序维护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4.4 岗位与岗位之间交接
4.4.1 交接时岗位第一时间互'敬礼';
4.4.2 交接时岗位对讲机应当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当时解决;
4.4.3 交接时对区域注意事项进行传达;
4.4.4 交接进交接班人员应共同对区域巡查一遍。
4.5 交班班收队讲评
4.5.1 由交接班班长负责整理队伍;
4.5.2 当值班长对本班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讲评;
4.5.3 讲评内容:主要指出工作中好的方面,好的个人进行表扬,对存在的问题,差的个人进行批评指正,并安排班后工作。
4.6 接班前准备工作
4.6.1 接班前要求:
4.6.1.1 接班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监控中心,提前5分钟到达岗位接班;
4.6.1.2 接班班长负责队伍整队及仪容仪表、着装检查;
4.6.1.3 接班班长在班前提要求,主要针对领导指示精神、岗位注意事项、上班遗留问题;
4.6.1.4 点评完后由班长负责岗位安排。
4.7 接班班具体检查内容
4.7.1 对讲机、充电器、备用电池的数量及损坏情况的统计;
4.7.2 警棍、头盔、雨衣等工具的数量及损坏情况的统计;
4.7.3 监控信号的测试;
4.7.4 《秩序维护部值班记录》是否记录完整;
4.7.5 各岗位公共区域内设施设备及绿化等情况的统计;
4.7.6 小区电梯运行、路面停车、垃圾堆放等情况的统计。
4.8 交接班应注意事项
4.8.1 交接班人员应相互'敬礼';
4.8.2 接班人员详细清点接班物品,对交接不清楚造成物品丢失或损坏:
4.8.2.1 在30分钟内,由交班班负责处理;
4.8.2.2 超过30分钟,由接班班自行处理。
4.8.3 对物品造成损坏,由双方班长签字确认。
第2篇 公司运行维护部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
建立高空作业程序。
为确保野外登山巡检作业、登塔、固话宽带安装作业生产活动中,操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工作安全,防止发生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
适用于登塔、上线缆杆作业;野外登山巡检作业等登高生产作业。
职责
3.1 生产部门负责人,为登高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3.2 项目生产现场管理人,应熟悉现场安全生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登高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
3.3 项目安全生产员,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安全防范策划,督办日常登高作业安全生产。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总体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适时组织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2)针对项目野外生产情况,做好危险源初始识别、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3)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良好,患有有关禁忌症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登高作业。
(4)加强日常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5)每年一次由部门管理者指定专人对登高作业安全器具进行检查,并记录。
4.2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
4.2.1 严禁酒后、生病中登高作业。
4.2.2 必须脚穿橡胶底性质防滑鞋子,安全登高从脚下做起。
4.2.3 山体坡度超过30°以上需登山作业时,须2人及其以上相伴登山,必要时携带安全绳索登山作业。雨雪天气,禁止攀爬30°的山体陡坡。
4.2.4 在登山过程中,应选择安全区域行进,避免在有坠石危险的地方或陡崖边行走。
4.2.5 登塔作业操作必须2人及其以上相伴,相互配合作业。
4.2.6 在夏季登塔、登山作业,应带足饮用水,以不断补充身体所需的水分,避免发生虚脱、中暑。
4.2.7 登塔作业前要注意观察天气情况,气象条件不适于登塔作业,严禁登塔。
4.2.8 在山顶作业遇雷雨天气,应及时躲避至相对低洼处或干燥掩体遮挡的地方,及时关闭无线通讯设备,严禁将有关杆、架、伞、铁锹扛在肩上,以防雷击。
4.2.9 登塔、登山作业必要时应随身携带急救药品,以便在发生摔伤、碰伤、扭伤时应急使用。
4.2.10 在山林中作业时,切勿乱扔烟蒂,离去时须彻底消除燃火隐患。
4.3 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4.3.1 高空作业场地要求
(1)确保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及空间。
(2)操作平台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载荷。
(3)操作平台有开口部的,要安装扶栏或安全网。
(4)确保操作区域充足的光亮度。
4.3.2 高空作业人员防护要求
(1)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良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2)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手套、工具包)
(3)在工作区的每个人都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
(4)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时不得佩戴会被钩住、挂住的珠宝首饰或其他装饰品。头发及胡须不得妨碍防护的有效功能。
4.3.3设施设备的选择要求
(1)所使用的安全带必须完好并适合于该项工作的特殊工作要求。安全带配有的短绳用尼龙或者强度相当的材料制作;短绳的长度必须能够调节。
(2)所使用的梯子,应保证踏板完好无损,无缺陷及开裂现象,立脚无弯曲变形。
(3)所使用的安全帽应经检验合格(安全帽必须经过冲击实验和防触电保护实验)。
(4)基本装备应由同一家制造商提供,如更换购买厂家,则采购管理者应对新采用的基本配备的质量、安全性能进行评估。
4.3.4 高空作业实施要求
(1)作业现场要按规定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必须醒目,并得到妥善保护。
(2)登高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所有高空作业器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离地2米以上高度作业人员,应系上符合要求的安全带,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
(4)高空作业现场应指定专门监护人员,监督高空作业人员遵守规章制度,防护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发现危险情况时应责令其停止作业。
(5)员工进入工作区必须戴检验合格的安全帽。
(6)作业人员穿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7)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的闭锁部件应完好,底部坚实防滑。
(8)在五级风以上的、雷电、雨雪、大雾、霜降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作业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当夏季温度高于35°、冬季温度低于-10°时,露天登高作业应选择在适宜时间段进行。
(9)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严禁夜间登塔作业。
(10)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工具包、袋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严禁上下垂直作业。
(11)线路外勤人员在石棉瓦、木板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操作,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滑跌、踩空或因材料断折而坠落伤人。
(12)线路施工登高用的梯子不能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三十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六十至七十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下数第二档必须用绳子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13)登高维修带电机械物件、输电线路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并经检验确实停电后,才能进行登高作业。
(14)在登高检查光(电)缆前要检查牵引钢绞线是否带电,确认安全再进行作业。否则,要查找带电原因,排除带电因素以后才能进行作业。
(15)高空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安全间距:10kv以下2.5m以上,10kv以上4m以上。
(16)攀爬墙上垂直爬梯时,作业人员手上不得携带物品,要放在工具包内携带,大件物品材料要用绳索提吊。
(17)攀爬电杆前必须对电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电杆的埋深、有无断裂痕迹、是否有足够的安全操作空间等,以及脚扣是否牢固、安全带磨损程度等影响安全操作的所有因素。必须顺线路方向或背拉线方向上攀爬电杆,攀爬上杆后操作的过程中,安全带应挂在距杆梢50cm以下的地方。
(18)利用滑椅在城区架空线路上作业时,必须有另一工作人员在地面上进行保护配合,操作段线路倾斜度超过30度时,应在滑椅上固定拉力绳,并由另一工作人员在教高的一侧面协助作业,控制滑椅的移动。
(19)在架空电路上使用梯子进行操作时,搭接点上端应在梯子的1/4到1/3之间,不得超过1/2,同时必须有另一工作在员在地面侧进行保护没,防止梯子滑动。
备注:本规定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时,应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运行维护部
2022年8月25日
第3篇 维护部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一、目的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检修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公司现场检修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维护部所属各专业班组及在公司承包工程的分包单位。
三、引用文件
1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3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四、岗位职责
1、设备专责人负责日常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配合维保人员进行电梯的消缺和检修工作,负责检修后的试运和验收工作。
2、电梯操作人员负责电梯的使用,报修和试运工作。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使用监督检查和电梯设备的验收工作,负责对外联系报检工作,负责外委检修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电梯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内容及要求
1、电梯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专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作业和管理。
2、电梯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操作规程,做到耐心仔细解答,并保持电梯内清洁卫生。
3、定期配合做好由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每年一次的电梯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4、电梯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的维修保养以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和确保安全运行。
5、保持电梯机房整洁,关好门窗,防止风雨、沙灰、小动物进入机房。机房内不准堆放无关物品。
6、机房内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按有效期定期更换。
7、电梯机房属安全重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8、电梯设备的外维,由维护部统一委托具有维修电梯设备的公司进行检修,具体规定如下:
(1)维修电梯设备的公司(简称乙方)须指派具有检修电梯设备资格的人员,并遵守京丰公司(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接受京丰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2)乙方工作人员在检修工作中必须接受甲方负责人的管理,在检修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整改,不整改的甲方负责人可以要求停工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3)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定期(每月2次)对甲方的所有电梯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维护报告,维护报告见附页1。
(4)乙方在检查甲方的电梯设备时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设备专责人或维护部安全专工,并制定检修方案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甲方的电梯设备在使用中若发生损坏,乙方必须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消缺或提供技术支持。
(6)甲方委托乙方维修后的电梯设备必须保证设备使用良好,在半年内不应出现大的损坏。
(7)乙方在维修甲方的电梯设备时应提供合格的优质零部件,在检修后应办理验收手续,双方认可后签字。电梯检修验收单附件2。
(8)甲方的电梯设备的年检,由乙方负责联系特种设备技监局进行年检工作,报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9、电梯钥匙的管理:
(1)我公司在册使用电梯三部,每部电梯钥匙两把,一把在电梯专责人手里,另一把在维护部安全办公室保存。
(2)电梯钥匙未经维护部安全人员同意,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发生安全事故由专责人负全责。
10、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和违章作业及造成事故者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办理。
维护部
2009-6-13
第4篇 某公司运行维护部登高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目的
建立高空作业程序。
为确保野外登山巡检作业、登塔、固话宽带安装作业生产活动中,操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工作安全,防止发生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
适用于登塔、上线缆杆作业;野外登山巡检作业等登高生产作业。
职责
3.1 生产部门负责人,为登高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3.2 项目生产现场管理人,应熟悉现场安全生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登高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
3.3 项目安全生产员,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安全防范策划,督办日常登高作业安全生产。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总体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适时组织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2)针对项目野外生产情况,做好危险源初始识别、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3)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良好,患有有关禁忌症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登高作业。
(4)加强日常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5)每年一次由部门管理者指定专人对登高作业安全器具进行检查,并记录。
4.2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
4.2.1 严禁酒后、生病中登高作业。
4.2.2 必须脚穿橡胶底性质防滑鞋子,安全登高从脚下做起。
4.2.3 山体坡度超过30°以上需登山作业时,须2人及其以上相伴登山,必要时携带安全绳索登山作业。雨雪天气,禁止攀爬30°的山体陡坡。
4.2.4 在登山过程中,应选择安全区域行进,避免在有坠石危险的地方或陡崖边行走。
4.2.5 登塔作业操作必须2人及其以上相伴,相互配合作业。
4.2.6 在夏季登塔、登山作业,应带足饮用水,以不断补充身体所需的水分,避免发生虚脱、中暑。
4.2.7 登塔作业前要注意观察天气情况,气象条件不适于登塔作业,严禁登塔。
4.2.8 在山顶作业遇雷雨天气,应及时躲避至相对低洼处或干燥掩体遮挡的地方,及时关闭无线通讯设备,严禁将有关杆、架、伞、铁锹扛在肩上,以防雷击。
4.2.9 登塔、登山作业必要时应随身携带急救药品,以便在发生摔伤、碰伤、扭伤时应急使用。
4.2.10 在山林中作业时,切勿乱扔烟蒂,离去时须彻底消除燃火隐患。
4.3 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4.3.1 高空作业场地要求
(1)确保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及空间。
(2)操作平台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载荷。
(3)操作平台有开口部的,要安装扶栏或安全网。
(4)确保操作区域充足的光亮度。
4.3.2 高空作业人员防护要求
(1)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良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2)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手套、工具包)
(3)在工作区的每个人都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
(4)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时不得佩戴会被钩住、挂住的珠宝首饰或其他装饰品。头发及胡须不得妨碍防护的有效功能。
第5篇 安全维护部巡更器使用管理规定
安全维护部巡更器使用管理规定
一、巡更器是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对巡逻工作起监督作用。
二、每次使用巡更棒,须在登记表上登记签名。
三、爱护巡更器,严禁擅自拆卸,不得将其作敲击工具或随意碰撞,要轻拿轻放。
四、使用巡更器的巡逻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线路进行依序巡逻打点,否则巡更器将会出现错误或无记录。
五、各部门按规定时间将巡更棒内存信息及时输入电脑储存、并检查记录情况。
六、巡更器使用时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当值领班。
七、在巡更器出现故障不能使用时,应采用《巡逻时间地点记录表》报更登记方法。
八、巡逻打点过程中,遇特殊情况或出现其它原因超过打点时间正常分时值,必须做好记录,并在《值班巡逻日记》中写明情况及原因,便于检查;否则作误岗、漏查处理。
第6篇 秩序维护部接待服务管理规定
秩序维护部接待服务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接待服务工作,树立公司品牌。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接待服务工作。
3.职责
3.1 秩序维护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4.工作内容
4.1接待级别分类
4.1.1 一级接待:公司总经理以上领导带来的参观团或小区各种评优活动。
4.1.2 二级接待:公司副经理及重要业务单位或新闻媒体拍摄采访。
4.1.3 三级接待:一般性参观。
4.2 接待工作原则
4.2.1 认真执勤、坚守岗位;
4.2.2 保持路面畅通,无违章现象;
4.2.3 秩序维护部监控中心必须对接待过程进行录像存档。
4.3 接待程序
4.3.1 秩序维护部接到公司领导指示后,按接待级别进行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4.3.1.1 一级接待由早、中班及巡逻队全员上岗,按指定岗位接待流程进行实施; a:接待前所有队员对服装进行整烫;b:秩序维护员执勤着装统一,戴贝雷帽(冬天)、方便帽(夏天)、白手套、穿皮鞋、配戴工作证;c:巡逻班戴钢盔、白手套、腰带、着穿迷彩服、制式皮鞋、配戴工作证,按制定的路线不间断巡逻。d、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准备现场录像,把所有镜头调式到指定接待路线位置;e、不当班班次队员提前30分钟到达各指定岗位;f、来宾与领导所经过的岗位,值班队员须向来宾与领导敬礼,若与巡逻班的巡逻队相遇,巡逻队全体队员必须在相隔5米的位置停止前进,向来宾与领导敬礼,直至来宾与领导离开队形5米的位置。
4.3.1.2 二级接待由早班及巡逻队队员上岗,按正常岗位、接待流程进行实施;a、接待前所有队员对服装进行整烫;b、秩序维护员执勤着装统一,戴贝雷帽(冬天)、方便帽(夏天)、白手套、腰带、穿皮鞋、配戴工作证;c、来宾与领导所经过的岗位,值班队员须向来宾与领导敬礼,若与巡逻班的巡逻队相遇,巡逻队全体队员必须在相隔5米的位置停止前进,向来宾与领导敬礼,直至来宾与领导离开队形5米的位置。
4.3.1.3 三级接待就按正常的岗位实行实施。a、接待前所有队员对服装进行整烫;b、来宾与领导所经过的岗位,值班队员须向来宾与领导敬礼,若与巡逻班的巡逻队相遇,巡逻队全体队员必须在相隔5米的位置停止前进,向来宾与领导敬礼,直至来宾与领导离开队形5米的位置。
4.4 接待工作要求
4.4.1 所有岗位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4.2 当值班长提前将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汇报部门负责人;
4.4.3 接待中必须保持路面畅通,无违章、无外来人员。
4.4.4巡逻队和岗位必须提前一天对小区违章现象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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