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管理规定
栏目

电源管理规定12篇

发布时间:2023-01-31 热度:80

电源管理规定

第1篇 大修现场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为确保设备大检修安全顺利的完成,严把临时用电关,消除临时用电事故,特制定此规定,望各工段遵照执行:

1、 各工段辖区内的临时电源车,在大修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好备用。

2、 原则上检修区内的临时电缆不应有接头,若有接头必须做好防水、防潮处理,接头要牢靠,并加强绝缘。

3、 大修期间装设的临时照明灯要严格按规程要求去做,严禁乱拉乱扯乱接,用后要及时收回,避免丢失。

4、 接临时电源必须持有与该装置区同等级的动火票,否则不予接电。

5、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该装置区的防爆等级要求。

6、 过道、穿越检修现场、交叉作业检修,现场临时用电及电缆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7、 厂内维修车间、乙烯维护处在各装置现场检修施工所用的照明及电缆由我车间提供,其它外来施工队伍(包括挂靠在乙烯维护处、各工艺车间的外来队伍及工程公司),我车间只负责提供电源及装接,其它用电电缆及灯具等一律自备,并负责各自的用电安全。

8、 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厂参加大修,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事先向我车间提交临时用电申请,并经车间领导签字后方可接临时电源。

9、 外来施工单位自带电缆和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并符合现场安全要求。

10、 外来施工单位如需借用防爆插头,需到电气车间填写专用的押金单据并交押金,经双方签字认可无误后,动力插头每件留押金100.00元,方可接线送电。

11、 外来施工单位大修期间所借用的电缆、灯具等电气设备,在使用期间由使用单位保管,以防丢失。用完后如数交回,如有丢失不退押金。

12、 任何施工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用临时电源,否则后果自负。

第2篇 某公司电源火源管理规定

为确保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防止和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此规定。

一、电源管理

凡一切带电导体、线路和设备都视之为电源,具体规则为:

1、任何电器设备、电线,不管有无电,都视为有电看待,切不可用身体任何部分去接触。

2、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擅自使用电气设备开关、线路等。不得擅自接线和安装各类电器。

3、在离开工作现场或下班时,一定要关闭电源。

4、各电气、电源上严禁悬挂衣物等。

5、发现电气发生事故或声音异常时,应立即关掉电源,通知电工查找原因,修复后方可使用。

6、在潮湿、高温和一些容器内工作时,安全灯必须使用 36 伏及 36 伏以下的电源。

7、切勿用出汗的手和潮湿器物去接触各种电器开关和插座。

二、火源管理

凡具有一定温度和热量的触源,如电火花、炽热物体等即是火源。在各种易燃物品和场所周围,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具体为:

1、合理使用电器设备,在可能的条件下,应尽量将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的设备安装在危险场所之外,保持防火距离,尽量少用携带式电气设备,必须在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具有隔爆性正常运行下不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

2、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必须采用铜芯绝缘线或电缆,移动式电气设备应采用无中间接头的橡皮软线供电,绝缘导线严禁明敷,应穿钢管或阻燃 pvc 管,当必须明敷时应用铠装电缆。

3、建立动火申请制度。生产车间、仓库、质检楼、单身楼等区域内的特殊场所如需维修焊接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动火期间必须有消防队员监督,并配置相应灭火器材。动火证由申请动火部门填写,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4、在危险场所必须通风良好。

5、具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装置。

6、如发现设备着火,应立即关掉电源,用 abc4 型干粉、1211 型灭火器和砂石、 泥土扑救(旋转着的电机和配电柜只能用 1211 型灭火器) 。不可用水和普通灭火器。

第3篇 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管理规定

根据相关资料整理敬请指正

1、矿井地面变电所、配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以保证供电连续性。高压母线亦可采用分段单母线带旁路母线或双母线的接线。

2、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3、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4、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5、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一级用电负荷供电,其配电装置必须由两回路或两回路以上电源线路供电。电源线路应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且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其他负荷。

1)井下主排水泵:

2)下山采区排水泵:

3)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

4)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立井绞车;

5)井下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

6、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二级用电负荷供电,其配电装置宜由两回电源线路供电,并宜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当条件受限制时,其中一回电源线路可引自本条规定的同种

设备的配电点处。

1)暗主井提升设备、主井装载设备、大巷强力带式输送机、主运输用的井下电机车充电及整流设备;

2)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斜井提升设备、副井井底操车设备、无轨运输换装设备;

3)供综合机械化采煤的采区变(配)电所;

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区变(配)电所;

5)井下移动式制氮机;

6)井下集中制冷站;

7)不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井底水窝水泵;

8)井下运输信号系统;

9)井下安全监控系统分站。

7、井下主(中央)变电所应由矿井地面主变(配)电所直接供电。电源电缆不应少于两回路,并应引自地面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且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其供电范围内全部负荷的用电要求。

8、采区变(配)电所宜由井下主(中央)变电所或附近地面变电所供电。由地面变电所供电时,电缆可由进风井或钻口下井。

9、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采区、下山采区、高产高效和综合机械化开采的采(盘)区供电时,电源电缆不应少于两个回路,且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该采(盘)区负荷的用电要求。

10、井下局部通风机供配电,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的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

2)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的“三专”供电:

3)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瓦斯喷出区域、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双电源供电。其中,主供电源应采用“三专”供电,备供电源允许引自其他动力变压器的低压母线段。但其供电回路应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的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

4)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其配电设备必须实行风电和瓦斯电闭锁,保证在停风和瓦斯超限后能切断该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11、井下主(中央)变电所内的动力变压器不应少于2台,当1台停止运行时,其余变压器应能保证一、二级负荷用电。

12、主(中央)变电所高压母线接线及运行方式,宜与相对应的地面变电所母线接线及运行方式相适应。高压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并应设置分段联络开关,正常情况下分列运行,且高压母线分段数应与下井电缆回路数相协调。

13、各类高压负荷宜均衡地分接于各段母线上,但同一用电设备的多台驱动电机应接在同一段母线上。

14、当主排水泵为低压负荷且由井下主(中央)变电所供电时,井下主(中央)变电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变电所的变压器台数应不应少于2台,;

2)低压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并应设置分段联络开关,正常情况下分列运行。

15、主(中央)变电所内设备之间的电气连接,联台设备间应采用母线连接,其余设备间宜采用电缆连接。

16、单电源进线的采区变电所,当变压器不超过2台且无高压出线时,可不设置电源进线开关。当变压器超过2台或有高压出线时,应设置进线开关。

17、双电源进线的采区变电所,应设置电源进线开关。当其正常为一回路供电、另一回路备用时,母线可不分段;当两回路电源同时供电时,母线应分段并设联络开关,正常情况下应分列运行。

18、由井下主(中央)变电所向采区供电的单回电缆供电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不应超过3个。

19、移动变电站

1)下列情况宜采用移动变电站供电:

(1)综采、连采及综掘工作面的供电;

(2)由采区固定变电所供电困难或不经济时;

(3)独头大巷掘进、附近无变电所可利用时。

2)向回采工作面供电的移动变电站及设备列车宜布置在进风巷内,且距工作面的距离宜为100至150m。

3)由采区变电所向移动变电站供电的单回电缆供电线路上,串接的移动变电站数不宜超过3个。不同工作面的移动变电站不应共用电源电缆。

19、供电电缆

1)1140v设备使用的电缆,应采用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分相屏蔽橡胶绝缘软电缆;

2)660v或380v设备有条件时应使用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分相屏蔽的橡胶绝缘软电缆。固定敷设时可采用铠装聚氯乙烯绝缘铜芯电缆或矿用橡套电缆;

3)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器设备,应使用专用的矿用橡套电缆;

4)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20、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第4篇 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1. 变电站、检修工房临时电源(包括检修电源)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均应执行本规定。

2. 变电站、检修工房内应有独立专用的临时电源,临时电源应注明清楚标识位置,标志标示应清晰明确,必须标明交流或直流电源、容量范围、相、地、火线或零线。

3. 临时电源应定期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4. 变电站临时电源的开关、保护设备应符合要求,回路中应安装相适应的漏电保护器,并按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维护。

5. 在临时电源上接线或拆线应经当值值班负责人许可并在指定电源上进行。不得私自随意取用电源。禁止外来人员随意在变电站站内乱接临时电源。

6. 导线敷设应符合规程要求,使用绝缘导线室内架空高度大于2.5米,室外大于4米,跨越道路大于6米(指最大弧垂),绝缘应良好。

7. 严禁在由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临时线。严禁将导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或不加绝缘捆绑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8. 检修人员使用电源电缆线时,必须在受电测加装漏电保护器;临时导线敷设时应绑扎整齐,布置排放有序,不得影响人员通过或其他正常工作,严禁乱拉乱放,以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

9. 临时导线要绝缘良好,要防水、防潮,应满足要求,否则禁止使用。

10. 变电站值班负责人对当值期间的临时电源的管理、现场控制及安全取用负责,当值其他人员在值班负责人的安排下协助作好现场管理工作。

11. 临时电源的使用,必须由检修人员向当值人员提出申请,在取得当值同意,由当值人员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带领检修人员到检修电源的接火部位,由检修人员接火。

12. 在接临时电源时,值班人员要加强监视、监护工作,防止造成短路。工作人员接临时电源时,要认真,并不得进行其他活动。

13. 检修电源使用完后,检修人员必须通知值班人员,在值班人员的监护下及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检修人员才能拆除电源电缆线。

14. 变电站临时电源(包括检修电源)从开关、保险等设备负荷侧接出部分的安全正确使用由现场使用人员负责,当值人员有权监督,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的,应切断回路电源。

15. 外单位进入变电站进行施工用电源,须经公司有关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变电值班人员登记施工期间所用电量。

第5篇 s公司电源火源管理规定

为确保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防止和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此规定。

一、电源管理

凡一切带电导体、线路和设备都视之为电源,具体规则为:

1、任何电器设备、电线,不管有无电,都视为有电看待,切不可用身体任何部分去接触。

2、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擅自使用电气设备开关、线路等。不得擅自接线和安装各类电器。

3、在离开工作现场或下班时,一定要关闭电源。

4、各电气、电源上严禁悬挂衣物等。

5、发现电气发生事故或声音异常时,应立即关掉电源,通知电工查找原因,修复后方可使用。

6、在潮湿、高温和一些容器内工作时,安全灯必须使用 36 伏及 36 伏以下的电源。

7、切勿用出汗的手和潮湿器物去接触各种电器开关和插座。

二、火源管理

凡具有一定温度和热量的触源,如电火花、炽热物体等即是火源。在各种易燃物品和场所周围,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具体为:

1、合理使用电器设备,在可能的条件下,应尽量将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的设备安装在危险场所之外,保持防火距离,尽量少用携带式电气设备,必须在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具有隔爆性正常运行下不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

2、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必须采用铜芯绝缘线或电缆,移动式电气设备应采用无中间接头的橡皮软线供电,绝缘导线严禁明敷,应穿钢管或阻燃 pvc 管,当必须明敷时应用铠装电缆。

3、建立动火申请制度。生产车间、仓库、质检楼、单身楼等区域内的特殊场所如需维修焊接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动火期间必须有消防队员监督,并配置相应灭火器材。动火证由申请动火部门填写,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4、在危险场所必须通风良好。

5、具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装置。

6、如发现设备着火,应立即关掉电源,用 abc4 型干粉、1211 型灭火器和砂石、 泥土扑救(旋转着的电机和配电柜只能用 1211 型灭火器) 。不可用水和普通灭火器。

第6篇 电源磙子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使用前,外观检查电源磙子电缆无破损、老化,电源插座良好,触电保安器动作正常,否则,不得使用。电源插头完好,并保证紧密接触,工作中随时检查保证无过热等其它异常情况。

2在长时间使用电缆磙子前,应将电缆线全部展开,防止缠在一起产生涡流磁场,造成电缆发热着火。

3使用电气(器)设备的总容量应低于电缆磙子的额定容量。

4电缆磙子应放在干燥处,不得放在易燃物资的附近及易被人碰到的地方,在室内电缆线架空2.5米以上,在室外电缆线架空3.5米以上,绑扎符合安全规定。电缆线禁止放置在通道及潮湿的地面上。必须布置在通道上的,要采取可靠的防碾压及绝缘防护措施。

5电源磙子停止使用或移动前应停电。拉开检修电源箱电源刀闸等,造成明显的断开点。

第7篇 双电源双风机局部通风管理规定

第一条所有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均要采用双电源(一条专用线,一条动力线)双风机和三通并联共用一趟风筒单机运转的形式通风。

第二条双风机的供电方式原则上必须是取自两条各自独立的电源线路(无论高压或低压) ,即供电方式可采用低压双电源式或高压双电源式,特殊情况下若采用高压单电源双干变供电方式时,矿井必须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包括开关线路维护措施、风机电源缺失时的应对措施等),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报分公司备案。

第三条主风机担负正常通风,并与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实现风电闭锁。当主风机停风时副风机担负掘进工作面通风,主、副风机之间的切换要确保在10秒种内自动完成。

第四条所有掘进工作面,每班要安排专职人员管理风机。没有经矿机电、通风管理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改变风机供电线路。

第五条副风机通风时,掘进迎头不能进行任何作业,应抓紧排除主风机故障,主风机恢复通风后,才能进行正常生产。

第六条专供风机的专用线路上,原则上不允许分接其他负荷(水泵除外) 。为了减少对风机电源的干扰,分接开关的数量不得超过2台。

第七条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有专门的供电设计,包括供电方案、设备选型等。双电源双风机的安装,必须按设计实施。矿井的机电、通风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双电源双风机的技术档案。

第八条因人为原因造成主、副风机不能正常切换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的,分公司将按事故管理规定进行追查处理。

第8篇 电源电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做好节能降耗,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切实保障公司用电有效使用和爱惜公司电器设备(空调、冰箱、打印机等)公共财产的管理,特做出如下规定:

1、空调使用时间:夏季7月1日至10月30日;冬季12月1日至来年3月底方可开机使用空调。

2、室内空调控制温度:根据国际标准组织(iso)推荐的空调室的适宜温度是摄氏:夏天23至26度, 冬天16至18度,室内外温度相差在5℃为宜。

本着节约用电原则,办公室空调温度设定不得超过26度,建议22度-24度左右

3、全体员工请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依据园区规定办公室内不得使用取暖器设备,安全通道不得堆放杂物纸箱等易燃物品,公司一共放置了七处灭火器(公司配备的灭火器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并贴有标示提醒,请大家了解如何使用。

4、各主管负责对部门内同仁倡导办公室使用电源、电器设备及用电的正确方法并进行监督。

5、各办公室使用电源、电器设备时应按正常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室内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电源、电器设备(例如空调,打印机等);下班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要检查电源、电器设备是否已经关闭。

6、发现电路或空调故障要及时停止使用并报营管部,由总务安排专业维修人员来进行修理,不得强行使用。

以上规定自公司颁布之日起实施。

2016年1月

第9篇 变电所现场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一 、本规定适用于需在本所检修电源箱或在交流柜(盘)中短时间引入施工(检修、试验)电源的工作。

二、其他单位来本所工作时、使用临时电源,应事先征得值班员同意许可后,并做书面纪录。

三、外单位使用临时电源应填写《临时电源使用申请书》,由值班员同意许可后方可使用。《临时电源使用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使用单位

2、使用用途

3、负荷容量

4、电压等级(380v/220v)

5、使用时间

6、申请单位签章

7、批准单位意见

8、简要路径图

四、临时电源线路由使用单位敷设,但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架空敷设:导线应选用绝缘导线,导线截面应满足使用容量,架空高度在室内大于2.5米,室外大于4.0米,跨越道路时大于6.0米,导线应用绝缘物固定。

2、地面敷设:导线应选用双层绝缘的多芯缆线,一般不得跨越道路,若必须跨越,应采取防范措施,不得接触设备外壳,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且长度不宜大于50米,导线中间不允许存在接头。

3、电源侧接火应采用停电方式,如不能停电时,接火时应有专人监护,电源开关容量、熔丝(片)应满足负荷要求。

提供电源的配电箱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五、内部器件安装及配线工艺符合安全要求

六、有一次接线图,各路配电负荷标志清晰,熔丝(片)配置合理,严禁以其它金属丝(片)替代熔丝(片)。

七、接地(零)系统配置、连接符合安全要求,箱体接地良好。

八、引进、引出缆线孔洞封堵严密。

九、箱门、箱体完好,内部无杂物。

十、配电箱的管理有专人负责,钥匙要妥善保管。

十一、在配电箱的回路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十二、对于尚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在其上接引临时电源时,应串接配有漏电保护器的临时电源配电盘或装有漏电保护器的线盘。

十三、地面敷设的临时电源应在当日完工后立即拆除,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向临时电源管理单位许可人汇报,并纪录。如第二天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十四、临时电源必须由专用的电源柜(盘)中接引,严禁在其它高低压配电装置上搭接。

十五、若漏电保护器动作,应查明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

第10篇 临时电源管理工作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需在本所检修电源箱或在交流柜(盘)中短时间引入施工(检修、试验)电源的工作。

二、其他单位来本所工作时、使用临时电源,应事先征得值班员同意许可后,并做书面纪录。

三、外单位使用临时电源应填写《临时电源使用申请书》,由值班员同意许可后方可使用。《临时电源使用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使用单位

2、使用用途

3、负荷容量

4、电压等级(380v/220v)

5、使用时间

6、申请单位签章

7、批准单位意见

8、简要路径图

四、临时电源线路由使用单位敷设,但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架空敷设:导线应选用绝缘导线,导线截面应满足使用容量,架空高度在室内大于2.5米,室外大于4.0米,跨越道路时大于6.0米,导线应用绝缘物固定。

2、地面敷设:导线应选用双层绝缘的多芯缆线,一般不得跨越道路,若必须跨越,应采取防范措施,不得接触设备外壳,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且长度不宜大于50米,导线中间不允许存在接头。

3、电源侧接火应采用停电方式,如不能停电时,接火时应有专人监护,电源开关容量、熔丝(片)应满足负荷要求。

提供电源的配电箱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五、内部器件安装及配线工艺符合安全要求

六、有一次接线图,各路配电负荷标志清晰,熔丝(片)配置合理,严禁以其它金属丝(片)替代熔丝(片)。

七、接地(零)系统配置、连接符合安全要求,箱体接地良好。

八、引进、引出缆线孔洞封堵严密。

九、箱门、箱体完好,内部无杂物。

十、配电箱的管理有专人负责,钥匙要妥善保管。

十一、在配电箱的回路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十二、对于尚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在其上接引临时电源时,应串接配有漏电保护器的临时电源配电盘或装有漏电保护器的线盘。

十三、地面敷设的临时电源应在当日完工后立即拆除,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向临时电源管理单位许可人汇报,并纪录。如第二天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十四、临时电源必须由专用的电源柜(盘)中接引,严禁在其它高低压配电装置上搭接。

十五、若漏电保护器动作,应查明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

第11篇 临时电源安全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需在本所检修电源箱或在交流柜(盘)中短时间引入施工(检修、试验)电源的工作。

二、其他单位来本所工作时、使用临时电源,应事先征得值班员同意许可后,并做书面纪录。

三、外单位使用临时电源应填写《临时电源使用申请书》,由值班员同意许可后方可使用。《临时电源使用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使用单位

2、使用用途

3、负荷容量

4、电压等级(380v/220v)

5、使用时间

6、申请单位签章

7、批准单位意见

8、简要路径图

四、临时电源线路由使用单位敷设,但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架空敷设:导线应选用绝缘导线,导线截面应满足使用容量,架空高度在室内大于2.5米,室外大于4.0米,跨越道路时大于6.0米,导线应用绝缘物固定。

2、地面敷设:导线应选用双层绝缘的多芯缆线,一般不得跨越道路,若必须跨越,应采取防范措施,不得接触设备外壳,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且长度不宜大于50米,导线中间不允许存在接头。

3、电源侧接火应采用停电方式,如不能停电时,接火时应有专人监护,电源开关容量、熔丝(片)应满足负荷要求。

提供电源的配电箱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五、内部器件安装及配线工艺符合安全要求

六、有一次接线图,各路配电负荷标志清晰,熔丝(片)配置合理,严禁以其它金属丝(片)替代熔丝(片)。

七、接地(零)系统配置、连接符合安全要求,箱体接地良好。

八、引进、引出缆线孔洞封堵严密。

九、箱门、箱体完好,内部无杂物。

十、配电箱的管理有专人负责,钥匙要妥善保管。

十一、在配电箱的回路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十二、对于尚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在其上接引临时电源时,应串接配有漏电保护器的临时电源配电盘或装有漏电保护器的线盘。

十三、地面敷设的临时电源应在当日完工后立即拆除,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向临时电源管理单位许可人汇报,并纪录。如第二天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十四、临时电源必须由专用的电源柜(盘)中接引,严禁在其它高低压配电装置上搭接。

十五、若漏电保护器动作,应查明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

第12篇 下班后关闭电源管理规定

为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火,警钟长鸣!特要求各车间班组如下:

1、各部门班组下班后必须关闭机械设备开关,断开电源盒总开关。

2、各部门班组下班后必须拔掉插在电盒上的电风扇电插、手动打磨机电插、手电钻电插、裁剪机电插、吸尘器电插等。

3、办公室人员下班后必须关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电源。

4、每天下班后有保安员检查监督,如发现上述电源没关闭的按每次、每个电制给予处罚。初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50元,第三次100元,以此类推。

上述规定希望各部门主管、班组长积极带动各位员工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确保工厂正常运作!

百晖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安委会

2007.11.28

《电源管理规定12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