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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车管理规定15篇

发布时间:2023-02-01 热度:59

卸车管理规定

第1篇 油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为了安全快速装卸油料。入厂装卸油的车辆和人员必须遵守如下安全要求:

一、门卫

1、门卫根据车辆入厂规定,对进厂车辆的车况、带烟带火情况、防火帽情况、着装、手机等进行检查,同时查验车辆和人员的有关证件,证件不齐或过期的不得进厂装载。

2、排气筒须戴牢有安全认证的完好有效的阻火器,部分车辆原车排气筒有火花消除功能的,经门卫确认,可不戴阻火器,但存在异议的一律要戴阻火器才能进入。

3、厂区限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准超15公里,违者罚款50-200元。

4、进厂空车在过称时,驾驶内不准有人,如在过称时车辆私自藏人或其它影响称重质量的物品中,一经发现重罚1000-2000元。

5、车辆入厂后,车不准离人,司机和押运员必须听从操作人员的指挥,密切配合装卸,不听指挥者罚款100-500元。

6、车辆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排气简破穿、蓄电池接触不可靠、刹车毂高热的不准进厂。

7、不准在厂内检修冲洗车辆,特殊情况非修不可的,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装卸车栈桥

1、现场装车员和车间值班领导必须在通知单上签字确认,装车人员不能少于2人。

2、每台车只能一至二名司机和押运员开车进入装卸,并必须穿好防静电棉质工作服,方可进入,禁止穿带钉的鞋子进入,违者罚款50-200元。

3、检查司机带烟带火情况,违者罚款500-1000元;违反规定打手机者或开机者,罚款100-200元;不带防火帽或没关的车辆,罚款200-500元,特别对那些存放一台手机隐瞒另一台手机带入厂的,加重处罚500-1000元。

4、按指定的装卸车位停靠车辆,熄火,刹稳车,如有斜坡要垫三角木。车辆气压低于4.5kg/cm2时不准起步。

5、槽车上各阀门必须可靠,开关阀门时禁止撞击敲打。

6、防静电接地必须接触可靠,先接接地线再接油管,先拆油管后拆接地线,违者罚款50-100元。

7、采用液下装车,装车初始流速不能超过4.5米/秒,装车高度不能超过槽车的安全高度,但也不能低于正常安全高度,满载后油槽车必须留有5%的安全空间,气罐车要留有20%的安全空间。 (特殊情况下需要做出规定或请示)。

8、装渣油时,由司机负责装车,装车时间控制在30分钟,罐内液面离后面装油口高度10公分,司机自己负责劳动保护用品(防静电服,防静电鞋)。装油时,消防班人员必须听从油品值班人员安排。

9、装车时驾驶内不能坐人,如有违反者罚款50-100元,。

10、汽车停驶后不准长时间打开点火开关。

11、不允许长时间实行“自流供油”。有时因汽油泵损坏或油管路接头损坏,无法依靠汽油泵正常向化油器供油,暂时又无法维修,只能采取应急处理,实行自流供油,才能将车开回车场或开到修理厂。目前,为了防火的需要,国家制定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不允许使用这一方法。

12、夜间不允许用明火观察蓄电池液面高度。行车时电池处于过分充电状态,壳体内聚积过多的氢气遇明火引起爆炸。所以,平时蓄电池盖上的小孔一定要保持畅通。

13、不准边装载边采样,不准使用非防爆电筒和铁制电筒。装载完毕后车顶拦盒处有存油的,清理干净方起步。

14、装载油品完毕后,须经装卸人员观察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测浓度,确认在安全值下,才能起动车辆。

15、装卸车时不允许现场有车启动,当车辆在装卸油时,另一台车进入,须在指定的地点停车熄火等待,经操作人员指挥进入时才能进入装车台。多台车同时装卸油时,先装满或卸完的车辆,须征得操作人员同意方可起动,有违反规定的考核100-500元。

16、如果车上已装有油料,司机必须告知车上油料的名称和性质,经确定不会发生反应并经同意后才能装载。如果已装油品名称不清、性质不明或高于常温的,不准装车。

17、发现溢泄或漏油时,有关装油点和邻近装油位置上的一切装油作业都应立即停止。所有卸油或下部装油时开着的阀门都应关闭。主要人员留在装油台上。溢泄出来的油品清除干净以前,不得操纵车辆的起动器。在装油负责人宣布该地区是安全之前,不得恢复装油。

18、如果在装卸油期间发生火警,应立即停止一切作业,未受影响的车辆应立即开走。关闭油罐阀门切断油源,并立即实施灭火作业。

安全科

2010.06.17

第2篇 液萘卸车安全管理规定

1、 液萘运输车辆进厂后,供销科指定停车进行取样检测,在检测合格后,根据液萘罐容量,供销科指挥车辆进入卸萘区域。

2、 进入卸萘区域后,供销科与熔萘工沟通协调进行卸萘前准备工作:

○1、液萘运输车辆接通静电接地报警器,接地链必须接地良好。

○2、蒸汽管道阀门紧固,回气管接入下水管道好后,缓慢打开蒸汽阀门通入蒸汽,卸车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及时观察液萘温度,及时关闭蒸汽阀门。

○3、不得向路面排水和蒸汽,在加热完毕后,将现场清理完毕后,与熔萘工沟通,在做好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各项卸车工作准备好后,方可缓慢卸萘。

○4、卸萘过程中,卸车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及时观察周转罐,防止溢萘事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止卸萘,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卸车。

○5、卸车完毕后,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方可离开现场。

3、 以上制度必须严格遵守,若出现违反以上规定的情况,不允许运输车辆回皮,供销科负责对监督检查,若私自放行车辆,罚款200元。

河北久强建材有限公司安委会

2022年2月24日

第3篇 原料卸车区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卸车区域,操作人员不得携带烟火、手机等引火源; 车辆必须佩带防火帽。

2.卸车前必须对液化天然气槽车压力、液位进行检查。

3.按制定位置停好液化天然气槽车,手动制动到位,将槽车熄火,安装好固定车墩。

4.连接好静电连接线,设立“正在卸车,闲人请勿靠近”警示牌,严禁其它车辆入内。

5.确定接受液化天然气的储罐,确认槽车出口和接收液化天然气的储罐进液口紧急切断阀呈正常开启状态。连接好卸车软管,先用氮气对软管连接部位进行吹扫,吹扫合格后,开启槽车出口液相阀门、相应管线上的阀门和接收液化天然气的储罐进液阀,用槽车的液化天然气慢慢预冷。预冷产生的气体回收到储罐中,预冷完毕,检查连接部位的泄漏情况,待槽车升压至规定压力后,开始正式卸车。

6.卸车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罐区工作人员的指挥,都不得擅自离开现场,随时观察槽车和储罐的压力液位,确保安全。

7.卸车过程中,必须控制流速,卸料速度不能过快,当储罐液位达到安全高度以后,禁止向储罐强行卸料。

8.卸车完成时,将对应储罐进液阀关闭。当软管无压力时卸下,并拆下静电连接线。

9.卸车完成时,再一次检查槽车和接收液化天然气的储罐的压力、液位情况。若槽车残存气体压力超过其工作压力,应通过bog回收,且保证槽车回厂途中不会升压超标。

10.下列情况不得从事卸车作业:

⑴雷雨天气

⑵附近有明火或发生火灾

⑶储罐、管线有异常泄漏

⑷液化天然气储罐压力异常

第4篇 成品油卸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外来卸油车辆来车登记,检查安全证件,按顺序进库卸油。

2. 严禁将火种带入库内;严禁在库内打手机。

3. 进入卸车区前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禁止穿戴化纤服装和铁钉鞋。

4. 车辆进库前须关闭车辆阻火器,放下静电释放线。

5. 进入油库车辆行驶限速5km/小时。

6. 泊位车辆必须先连接地线与罐体直接连接处,使其接触良好。

7. 卸油前必须先释放人体静电,车辆必须熄火卸油;

8. 严禁用钢制加力杆开启油罐出口阀、严禁带卸油软管移动车辆。

9. 禁止非本单位人员操作卸油机泵、卸油结束前严禁打开卸油口对外排油。

10. 严禁使用非防爆照明工具在油罐口处照明。

11. 禁止动用库内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12. 进库车辆要服从管理,禁止抢行、堵路或停放在禁停区。

13. 禁止在油库内修车、扔垃圾等与装油无关的事情。

14. 禁止外来卸油人员进入与卸油作业无关的地域。

15. 损坏库内设备设施、建筑物等须告知当班人员,否则严肃处理。

以上规定望严格执行,遇有违犯者则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5篇 lng加气站卸车安全管理规定

1、职责

在加气站lng卸车,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在每次卸lng前,必须办理泄气安全作业许可证。卸车作业由作业班组提出申请,站长审批。

2、工作流程、步骤及要求

2.1组织措施

1)每车lng运抵场站时,由站长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安全检查,并审批卸气安全作业许可证。同时,应加强不定期抽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2)站长对场站卸车作业负全面责任,并按照安全检查表实施日常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审批lng卸车安全作业许可证。应做好加气站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合理配置及组织安排。加强加气站检查、巡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辽贸公司、生产与安全管理部应加强与承运方等企业相关方的信息沟通,敦促其遵守本规定,确保场站lng卸车安全。

2.2人员的要求及安全防护

1)加气站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持证上岗。

2)加气站作业人员禁止作业前4小时内、作业中饮酒。

3)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在lng卸车期间,除作业人员外,其他非工作人员均应撤离车体。

2.3设施的安全要求

1)场站的设施设备应符合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参照jtj237《卸油品场站防火设计规范》。

2)lng卸车管道应采用金属软管,并作好防静电处理。

3)lng作业区域,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防爆工具。

4)应设置消防水系统,配置足量与危险化学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5)应配备可燃气体浓度监测仪,并保持完好。

6)应配备污水、废弃物及防泄漏应急处理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

7)lng标志应规范、醒目,与实际相符。

8)加气站应保持整洁卫生、道路畅通,无绊倒物障碍。

2.4防雷、防静电措施

1)lng作业人员穿戴好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

2)lng卸车或取样前、灌装完后必须静置5分钟以上时间,然后才能从事其它作业。

3)装运或输送lng的车体、泵体、管线座等电位连接。接地线的连接,应在卸车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卸完后,达到静置时间以后进行。静电接地点和跨接点必须规范、牢固好用,防雷、防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4)装运或输送lng的车体、泵、管线连接程序为先连接接地线后接管线,拆除程序为先拆管线最后拆接地线。

5)lng灌装车辆的静电消除链(带)应着地。

6)高温(35℃以上)、大风(六级以上)、雷雨天气及周围环境有异常情况时停止作业。

2.5防火防爆措施

1)作业现场50米范围须设置警戒线、警戒标志,严禁闲人进入。

2)进入lng作业区域前必须关掉手机,禁止携带烟、火种。通讯应在值班休息点使用,照明充足并安装在警戒线外。

3)在卸时,场站及警戒区域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火源。

4)lng卸车作业的安装、检修、操作、拆除等作业过程中,须轻拿轻放,动作平稳。

5)采用金属软管卸气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和防止软管与场站地面及其它设施设备之间的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控制罐装速度,正确使用设备,消除脏、乱、差、漏,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lng运输车辆必须戴好阻火器,严禁在lng作业现场修车。

8)lng卸车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现场监护人员要定时用可燃气体监测仪测试现场可燃气体浓度。

9)lng作业现场放置规定数量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沙箱等)。

2.6应急救援

1)由生产与安全管理部组织制定加气站卸车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加气站每月须进行一次演练,作好演练记录,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2)lng卸车前及作业过程中,对系统进行仔细检查,严禁泄漏,并采取防污染事件的应急措施。

3)罐车驾驶员不能脱离作业区域,作好应急准备,紧急情况下安全迅速将车驶离场站。

4)卸车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巡回检查,如有异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5)卸车作业过程中,若发生火灾、重大泄漏及其它按操作规程不能有效控制的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向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支援。

3、相关记录

1)《卸车作业许可证》

第6篇 煤业公司储煤场人工卸车清底安全管理规定

一、卸煤人员接到卸车任务后,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等防护用品,方可上岗。

二、严禁酒后、带病和疲劳上岗卸车。

三、夏季高温天气卸车时要采取防暑措施,佩戴遮阳帽,备足凉开水,必要时随身携带藿香正气水,以防中暑。

四、夜间作业卸车时,卸煤人员一律穿上反光马夹,储煤场照明设施出现故障时,要自己携带头灯。

五、车辆停稳后,卸煤人员必须通过车厢的脚蹬上下煤车,不准从车上跳下。

六、余煤清扫干净后,不得将铁锨、扫帚等从车上抛下,以免砸伤他人或妨碍车辆安全通行,卸煤人员不负责打门及关车门工作。

七、铲车推完煤后,汽车移动位置时,卸煤人员禁止作业,站在车厢中间,同时两手抓紧车厢中心斜撑角铁,防止由于惯性被晃倒或被车门碰伤。

八、禁止在汽车和铲车中间穿行,严禁在汽车、铲车后面、车底下逗留或休息,防止发生碰伤、压伤等安全事故。

九、卸车清底时,要相互配合相互提醒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自觉提高安全意识和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临城煤业公司保卫科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第7篇 危化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监督,确保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 岗位工及相关人员职责

(一) 值班长

1. 负责现场监督检查装卸操作的执行情况;

2. 负责装卸作业的全面工作;

3. 负责消防器材、静电接地、劳动保护用品等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现场监督。

(二) 操作人员

1. 负责核实装卸前后的液位和库存,并做好记录;

2. 负责装卸泵的操作及日常维护;

3. 负责装卸作业完毕后的现场检查工作;

4. 负责对承运车辆的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5. 负责监视槽车的液位变化情况,禁止产品外溢;

6. 负责装车软管的插取和紧固工作。

二、 装运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检查内容

1. 在装卸车前,必须先检查罐车外部,不应有未接地的浮动物;

2. 装车鹤管、管道、罐车必须跨接和接地;

3. 采用顶部装车时,装车鹤管必须深入到槽罐底部的200mm处;

4. 禁止使用无挡板的汽车罐车运输轻质油品;

5. 装油完毕,静置不少于5min后,再进行采样、测温、检尺、拆除接地线;

6. 汽车罐车未经清洗不宜换装油品;

7. 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化的装置;

8. 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信号旗,各种手续必须齐全;

9. 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三、 罐槽车散装液体装卸要求

1. 危险货物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条件;

2. 罐、槽车装卸地点的储槽口应标有明显的货名牌,储槽注入、排放口的高度、容量和路面坡度应能适合运输车辆装卸的要求;

3. 装卸前应对罐槽进行检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 罐槽体无渗漏现象;

b、 罐槽内应无与待装货物相抵触的残留物;

c、 阀门必须关紧,关严;

d、 罐槽与车身必须紧固,罐槽盖必须严密;

e、 卸料导管必须良好,无破损;

f、 导除静电装置必须良好;

4. 装卸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口,密切注视进料情况,严防溢出;

5. 卸货时,储罐、槽所标货名应与所卸货物相符,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与阀门的连接处应紧固牢靠,阀门要逐渐缓慢开启;

6. 认真核对货物品名,按车辆核定吨位装载,并留有规定的膨胀余地,装货后关严罐槽进料口盖,严禁超载;

7. 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卸货时罐槽内货物必须卸净,然后关紧阀门,收好卸料管和支撑架;

8. 禁止将产品抽空;

9. 承运车辆排放的污水禁止进入下水沟。

四、 考核

杜绝脱岗、离岗和干于工作无关的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如违反本规定者,罚款100元,造成损失或其他后果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扣罚工资或除名。

第8篇 危化品装卸车辆进厂安全管理规定

1、门卫根据车辆入厂规定,对进厂车辆的车况、带烟带火情况、防火帽情况、着装、手机等进行检查及告知,烟火及手机一律放在门卫处保管。同时查验车辆车牌号,与经营部提供车牌不符者不得进厂。

2、进入厂区机动车辆必须带好防火帽并按规定路线行驶,如有违反给予500元/次罚款。司机或押运员不许去与装卸车无关的厂内区域。

3、厂区限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准超10公里,违者罚款500元。车辆有影响安全行驶故障的不准进厂。不准在厂内检修车辆,特殊情况必须维修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为了防止跑冒、火灾及其它突发事件发生,在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凡是车辆进入公司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司机或押运员必须在作业现场值守配合操作员工的工作;如果不在作业现场公司员工有权拒绝装卸作业。

5、车辆停靠装卸车台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装车台之间要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油品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堵塞安全通道。

6、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卸车时易燃液体要静止5分钟后方可取样卸料;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静电接地线等其他作业。油管(鹤管)和静电接地线还没有拆除不准启动车辆。

7、装卸作业时,运输车辆的储槽的出口与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捆绑牢靠。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不允许使用铁制工具敲击管线及车辆,以免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8、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装卸现场,装卸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9、发现跑冒时,有关装卸点和邻近位置上的一切装卸作业都应立即停止。所有装卸时开着的阀门都应关闭。主要人员留在装卸车台上。溢泄出来的物料清除干净以前,不得操纵车辆的启动器。在相关负责人宣布该地区是安全之前,不得恢复装卸车。发生跑冒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视情节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10、如果在装卸期间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一切作业,未受影响的车辆应立即开至安全区域。切断装卸源,并立即实施灭火作业。

11、所有装卸车辆在厂区应谨慎驾驶,如因驾驶人员驾驶不当导致破坏装卸车台管线及安全设施的,视情节给予处罚。

12、装卸区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必须齐备,当班人员为该区域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的负责人,如检查发现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有挪用、损坏、失效等情况,追究当班人员责任,酌情给予处罚。

13、遇到打雷等恶劣天气,停止装卸作业,关好阀门。

14、所有进厂危化品装卸车辆司机及押运员必须认真学习此规定,并遵守执行。

第9篇 装卸车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夏季气温偏高,油气挥发严重,为有效控制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当天气温情况选择合适时间段进行装卸车,气温超过33度,部分产品(mtbe、汽油、溶剂油)原则上禁止装车,由油品车间根据具体情况协调销售部、后勤安保部安排装卸车辆,并通知生产调度。

第三条 装卸车台所有非防爆设施禁止使用,通讯方式使用防爆对讲机。

第四条 装卸车辆进厂时,司机、押运员将手机和烟火交至后勤安保部门卫保管,离厂时领取。

第五条 所有装卸车司机必须穿防静电服装,由油品车间负责监督执行。

第六条 每次装卸车前检查静电接地、车辆安全附件是否完好,由油品车间负责执行。

第七条 装卸车期间严禁使用非防爆工具进行作业,一旦发现,立即对使用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条 装卸车期间,油品车间装卸车台附近50m严禁动火,防止油气飘至动火区域而引发爆炸事故。

第九条 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期间严禁闯入装卸车区域警戒线或黄线内。

第十条 装卸车区域消防设施保证完好,由油品车间加强管理。

第十一条 装卸车期间,如遇大风、雷雨天气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装卸车作业。

第十二条 装轻质油品(mtbe、汽油、溶剂油、)时,装车口必须用石棉布或帆布遮盖好,减少油气挥发。

第十三条 液化气、丙烯装车时,严禁超出该车核定最大充装量,由油气营销部、设备部地磅、油品车间、后勤安保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四条 违反以上装车管理规定的罚款50-200元(内部人员从安全考核奖工资中扣除,外部人员交至资产财务部),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安全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煤矿特殊车辆运输斜巷装卸车管理规定

一、特殊车辆运输管理规定

1、各单位运送大件时,必须由分管矿长牵头制定《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并在矿调度会上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实施。

2、《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由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大件车辆尺寸及所载重量、装载车辆的选型、车辆装载重心及沿途轨道、道岔、环境、绞车等进行校核。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导装车、沿途运输和卸车,确保特殊车辆在运送过程中技术措施在落实上得到保障。

3、运送大件期间所在单位必须派副职以上干部进行现场跟班,负责沿途《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驻矿安监处派员负责监督沿途运送大件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特殊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安全措施在落实上得到保障。

4、《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贯彻到每一名参与作业人员,并有贯彻记录和签字备案。

5、运送大件前必须对沿途所经路线(包括副井、平巷、斜巷)运输设备和所用的安全设施进行安全确认,合格后方可实施。

6、首次运送的大件,应使用模型在运输线路上预先试送,确保线路畅通。

7、运送大件所用的车辆必须由施工安全负责人详细检查,确认车辆各部完好,连接、缓冲和闭锁装置可靠后方可进行装车。装车后,必须对大件车的实际长、宽、高、重心确认无误后方可运送。

8、副井上下口、平巷、斜巷(各车场)必须在显要位置悬挂运送大件的长、宽、高、重等最大数据。

9、每次运送大件,车辆上都必须配备复轨器,以备随时使用。

10、其它规定祥见朱煤机[2022]8号文件。

二、斜巷内装卸车管理规定

1、斜巷内原则上禁止装卸物料,如必须装卸时,应有经审批过的施工措施。

2、装卸车前,应仔细检查矿车、特殊车辆及周围环境状况,确认完毕后,方可按施工措施施工。

3、在斜巷内装车、卸车时,必须将车停稳,司机必须手不离制动闸把,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同时停止电机运转。

4、装卸前,必须在车辆的下方装一道简易阻车器,并用十字撑打牢固定住车辆(加长车辆另附稳车措施),语音信号必须沿至装卸点。

5、装卸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起吊时找正重心,固定牢固,防止物料旋转、摆动、脱落伤及人员。

6、施工时,跟带班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除操作人员外,其余人员应躲避在安全地点。

7、起吊时,施工人员必须处在安全位置操作,严禁强行违规操作。

第11篇 乙炔工段电石卸车与破碎管理规定

化工厂乙炔工段电石卸车与破碎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乙炔工段电石库的卸车与破碎管理,确保安全平稳生产,来车电石及时卸车破碎入仓,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电石卸车与破碎的外委公司、外来务工人员、电石车司机等相关人员。

3职责

3.1乙炔工段长与当班班长、破碎工对电石卸车与破碎负管理责任。

3.2外委公司民工队对乙炔工段电石卸车与破碎管理工作负责。

4内容

4.1电石卸车时的管理规定。

4.1.1电石车司机必须按先后顺序在物资部人员的指挥下排队入厂过磅。

4.1.2雨雪天气电石车司机必须要对本车的电石最少盖两层蓬布,严禁淋雨见湿的电石车入厂过磅。

4.1.3电石车必须排队从电石库东北门处依次进入卸车,严禁电石车绕电石库南门倒入卸车。

4.1.4如遇冬季,过磅后的车辆等待卸车时严禁开过电石库北马路,可先在煤场北马路停靠等待,等第一辆车卸完开出后,再开进第二辆,依次类推。

4.1.5冬季严禁下午新来车未卸时直接进电石库停放,以免第二天起动时困难用煤油喷灯烤车。

4.1.6冬季电石车司机应在库外击落轮胎、刮泥板、车架底部的冰块后方可入库卸车。

4.1.7外委公司人员卸车时必须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尘帽、防尘口罩、防砸伤鞋等。

4.1.8严禁卸车人员站立车厢电石块上直接用撬杠卸车。

4.1.9铲车司机在确认电石车厢侧门全部打开后方可推进卸车,同时必须鸣号警告,方可卸车。

4.1.10卸车人员要确保电石库墙体的完好无损,严禁卸车时有大块电石直接砸向墙体造成破损或倒塌。

4.2电石破碎时的管理规定。

4.2.1铲车司机对库内电石要多次翻倒、摔碎,粒径为300mm时方可铲入粗破机。

4.2.2严禁将红热电石加入粗破机,以免将皮带烧坏。(红热电石为用测温仪测的电石表面温度为80℃以上。

4.2.3严禁破碎民工在铲车推进时,由于误操作而导致墙体被推歪或倒塌。

4.2.4严禁破碎民工私自操作破碎设备。

4.2.5如遇雨雪天气,破碎民工不得将遇湿或淋雨的电石块加入破碎机,以免破碎机下料口着火,烧坏皮带或引发更大的事故。

4.2.6卸车民工发现入库电石车电石有淋雨遇湿或车底有冰块的可拒绝卸车,并要求其开出库外处理。

4.2.7破碎民工在铲车推进时有着火现象,则要立即停止破碎,并用铲车反复反倒,使其火燃完熄灭,待乙炔吹散后再破碎。

4.2.8破碎民工在加料时,有异物卡住粗破机的要立即果断停机,并确认断电挂牌后方可腰系安全绳下去掏料。

4.2.9严禁民工将受潮的电石灰铲入电石钢仓。

4.3其它规定。

4.3.1严禁电石卸车与破碎人员、外来司机到乙炔工段界区吸烟,严禁外来司机在冬季用煤油喷灯烤车。

4.3.2严禁外来司机将车上的饮料瓶、食品袋、烟头等杂物扔到乙炔工段界区。

4.3.3严禁外来电石车辆撞倒或损坏乙炔工段界区的墙体、路沿、各类标识牌等设施。

4.3.4严禁电石卸车与破碎人员、外来司机到乙炔工段界区随地大小便。

4.3.5如遇电石着火,禁止用水扑灭,可用沙土掩盖。

第12篇 储煤场人工卸车清底安全管理规定

一、卸煤人员接到卸车任务后,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等防护用品,方可上岗。

二、严禁酒后、带病和疲劳上岗卸车。

三、夏季高温天气卸车时要采取防暑措施,佩戴遮阳帽,备足凉开水,必要时随身携带藿香正气水,以防中暑。

四、夜间作业卸车时,卸煤人员一律穿上反光马夹,储煤场照明设施出现故障时,要自己携带头灯。

五、车辆停稳后,卸煤人员必须通过车厢的脚蹬上下煤车,不准从车上跳下。

六、余煤清扫干净后,不得将铁锨、扫帚等从车上抛下,以免砸伤他人或妨碍车辆安全通行,卸煤人员不负责打门及关车门工作。

七、铲车推完煤后,汽车移动位置时,卸煤人员禁止作业,站在车厢中间,同时两手抓紧车厢中心斜撑角铁,防止由于惯性被晃倒或被车门碰伤。

八、禁止在汽车和铲车中间穿行,严禁在汽车、铲车后面、车底下逗留或休息,防止发生碰伤、压伤等安全事故。

九、卸车清底时,要相互配合相互提醒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自觉提高安全意识和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临城煤业公司保卫科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第13篇 盐酸液碱卸车安全管理规定

一、卸酸(碱)前的准备工作

1、当盐酸(液碱)槽车到达现场时由库管人员及时过磅记录重量,然后通知化验中心进行取样化验,合格后方可卸车;

2、检查盐酸(液碱)储罐的液位状况(安全容量为全容积的80%),并确认进酸(碱)的具体槽车容量;

3、槽车应停放在卸车区域内,检查卸酸(碱)泵、管道、阀门是否完好,阀门所处的状态是否正确;

4、在卸酸(碱)现场应备有毛巾、药棉及急救时中和用的溶液;罐区设有冲洗及事故冲洗用自来水,工作人员需了解阀门位置及操作方法,使用前应先检查冲洗水装置内是否有可使用水源,禁止无冲洗水强行卸车;

5、卸酸(碱)人员应熟悉药品的性质和操作方法;并根据工作需要戴口罩、橡胶手套及防护眼镜,穿橡胶围裙及长筒胶靴(裤脚应放在靴外);在卸车现场应站在上风的位置,以防吸入飞扬的酸雾及药品粉末;工作负责人应检查防护设备是否合适;

6、卸酸(碱)前工作人员应做好安全措施,槽车旁边应架设围栏及明显的标志;

7、在高空作业(高度超过2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8、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二、卸酸(碱)操作及注意事项

1、先将夹层钢丝软管的一端与槽车出口连接牢固,另一端与卸酸(碱)泵进口管道连接,检查并确认管道连接牢固无脱落喷料危险;

2、打开槽车出口阀门,打开卸酸(碱)泵进口阀、出口阀、排气阀,排除管道及泵内空气;

3、启动卸酸(碱)泵,将酸(碱)送入酸(碱)储罐内;

4、卸酸(碱)过程中,应注意泵的声音是否正常,管道阀门有无泄漏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泵处理;

5、当盐酸(碱)槽车无酸(碱)流出后,关闭槽车出口阀、停泵、关闭泵的进口阀;站在管道侧面拆除与槽车的连接管道;

6、如酸(碱)泄漏,应立即关闭槽车管道出口及卸酸(碱)泵进口门,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稀释,卸完后对现场进行检查,保证管路内不存料;

7、在进入酸气较大的场所进行紧急抢修时,应佩戴套头式防毒面具;

8、禁止随地排放酸、碱,如需排放应经过酸碱中和处理合格后排放;

9、卸酸(碱)操作过程中,岗位人员不能离岗,运行值班人员负有监护责任;

10、当浓酸溅到眼睛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再用0.5%的碳酸氢钠溶液清洗。当强碱溅到眼睛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再用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睛或用1%的醋酸清洗皮肤。经过上述紧急处理后,应立即就医治疗;

11、外来人员应遵守本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开关卸酸(碱)泵及阀门;

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

发电部

2022-10-11

第14篇 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及斜巷装卸车管理规定

一、特殊车辆运输管理规定

1、各单位运送大件时,必须由分管矿长牵头制定《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并在矿调度会上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实施。

2、《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由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大件车辆尺寸及所载重量、装载车辆的选型、车辆装载重心及沿途轨道、道岔、环境、绞车等进行校核。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导装车、沿途运输和卸车,确保特殊车辆在运送过程中技术措施在落实上得到保障。

3、运送大件期间所在单位必须派副职以上干部进行现场跟班,负责沿途《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驻矿安监处派员负责监督沿途运送大件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特殊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安全措施在落实上得到保障。

4、《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贯彻到每一名参与作业人员,并有贯彻记录和签字备案。

5、运送大件前必须对沿途所经路线(包括副井、平巷、斜巷)运输设备和所用的安全设施进行安全确认,合格后方可实施。

6、首次运送的大件,应使用模型在运输线路上预先试送,确保线路畅通。

7、运送大件所用的车辆必须由施工安全负责人详细检查,确认车辆各部完好,连接、缓冲和闭锁装置可靠后方可进行装车。装车后,必须对大件车的实际长、宽、高、重心确认无误后方可运送。

8、副井上下口、平巷、斜巷(各车场)必须在显要位置悬挂运送大件的长、宽、高、重等最大数据。

9、每次运送大件,车辆上都必须配备复轨器,以备随时使用。

10、其它规定祥见朱煤机[2011]8号文件。

二、斜巷内装卸车管理规定

1、斜巷内原则上禁止装卸物料,如必须装卸时,应有经审批过的施工措施。

2、装卸车前,应仔细检查矿车、特殊车辆及周围环境状况,确认完毕后,方可按施工措施施工。

3、在斜巷内装车、卸车时,必须将车停稳,司机必须手不离制动闸把,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同时停止电机运转。

4、装卸前,必须在车辆的下方装一道简易阻车器,并用十字撑打牢固定住车辆(加长车辆另附稳车措施),语音信号必须沿至装卸点。

5、装卸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起吊时找正重心,固定牢固,防止物料旋转、摆动、脱落伤及人员。

6、施工时,跟带班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除操作人员外,其余人员应躲避在安全地点。

7、起吊时,施工人员必须处在安全位置操作,严禁强行违规操作。

第15篇 某煤业公司储煤场人工卸车清底安全管理规定

一、卸煤人员接到卸车任务后,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等防护用品,方可上岗。

二、严禁酒后、带病和疲劳上岗卸车。

三、夏季高温天气卸车时要采取防暑措施,佩戴遮阳帽,备足凉开水,必要时随身携带藿香正气水,以防中暑。

四、夜间作业卸车时,卸煤人员一律穿上反光马夹,储煤场照明设施出现故障时,要自己携带头灯。

五、车辆停稳后,卸煤人员必须通过车厢的脚蹬上下煤车,不准从车上跳下。

六、余煤清扫干净后,不得将铁锨、扫帚等从车上抛下,以免砸伤他人或妨碍车辆安全通行,卸煤人员不负责打门及关车门工作。

七、铲车推完煤后,汽车移动位置时,卸煤人员禁止作业,站在车厢中间,同时两手抓紧车厢中心斜撑角铁,防止由于惯性被晃倒或被车门碰伤。

八、禁止在汽车和铲车中间穿行,严禁在汽车、铲车后面、车底下逗留或休息,防止发生碰伤、压伤等安全事故。

九、卸车清底时,要相互配合相互提醒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自觉提高安全意识和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临城煤业公司保卫科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卸车管理规定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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