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临时电器线路管理规定
1、在生产工作需要架设安装临时线路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申请、填写“临时线路审批单”,经库主任批准,派有合格证的电工架设、安装,严禁乱拉乱接、乱挂临时电器线路。
2、电工接受安装临时线的任务前,必须凭批准手续进行使用。
3、接用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如超过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
4、临时线路使用期满后,必须在期满的一天内拆除,库领导负责复查并督促检查。
5、临时线路接线如发生危险,确属装置不良,导致发生各类事故,应有承装电工负责。
第2篇 变电所现场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一 、本规定适用于需在本所检修电源箱或在交流柜(盘)中短时间引入施工(检修、试验)电源的工作。
二、其他单位来本所工作时、使用临时电源,应事先征得值班员同意许可后,并做书面纪录。
三、外单位使用临时电源应填写《临时电源使用申请书》,由值班员同意许可后方可使用。《临时电源使用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使用单位
2、使用用途
3、负荷容量
4、电压等级(380v/220v)
5、使用时间
6、申请单位签章
7、批准单位意见
8、简要路径图
四、临时电源线路由使用单位敷设,但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架空敷设:导线应选用绝缘导线,导线截面应满足使用容量,架空高度在室内大于2.5米,室外大于4.0米,跨越道路时大于6.0米,导线应用绝缘物固定。
2、地面敷设:导线应选用双层绝缘的多芯缆线,一般不得跨越道路,若必须跨越,应采取防范措施,不得接触设备外壳,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且长度不宜大于50米,导线中间不允许存在接头。
3、电源侧接火应采用停电方式,如不能停电时,接火时应有专人监护,电源开关容量、熔丝(片)应满足负荷要求。
提供电源的配电箱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五、内部器件安装及配线工艺符合安全要求
六、有一次接线图,各路配电负荷标志清晰,熔丝(片)配置合理,严禁以其它金属丝(片)替代熔丝(片)。
七、接地(零)系统配置、连接符合安全要求,箱体接地良好。
八、引进、引出缆线孔洞封堵严密。
九、箱门、箱体完好,内部无杂物。
十、配电箱的管理有专人负责,钥匙要妥善保管。
十一、在配电箱的回路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十二、对于尚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在其上接引临时电源时,应串接配有漏电保护器的临时电源配电盘或装有漏电保护器的线盘。
十三、地面敷设的临时电源应在当日完工后立即拆除,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向临时电源管理单位许可人汇报,并纪录。如第二天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十四、临时电源必须由专用的电源柜(盘)中接引,严禁在其它高低压配电装置上搭接。
十五、若漏电保护器动作,应查明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
第3篇 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1. 变电站、检修工房临时电源(包括检修电源)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均应执行本规定。
2. 变电站、检修工房内应有独立专用的临时电源,临时电源应注明清楚标识位置,标志标示应清晰明确,必须标明交流或直流电源、容量范围、相、地、火线或零线。
3. 临时电源应定期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4. 变电站临时电源的开关、保护设备应符合要求,回路中应安装相适应的漏电保护器,并按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维护。
5. 在临时电源上接线或拆线应经当值值班负责人许可并在指定电源上进行。不得私自随意取用电源。禁止外来人员随意在变电站站内乱接临时电源。
6. 导线敷设应符合规程要求,使用绝缘导线室内架空高度大于2.5米,室外大于4米,跨越道路大于6米(指最大弧垂),绝缘应良好。
7. 严禁在由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临时线。严禁将导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或不加绝缘捆绑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8. 检修人员使用电源电缆线时,必须在受电测加装漏电保护器;临时导线敷设时应绑扎整齐,布置排放有序,不得影响人员通过或其他正常工作,严禁乱拉乱放,以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
9. 临时导线要绝缘良好,要防水、防潮,应满足要求,否则禁止使用。
10. 变电站值班负责人对当值期间的临时电源的管理、现场控制及安全取用负责,当值其他人员在值班负责人的安排下协助作好现场管理工作。
11. 临时电源的使用,必须由检修人员向当值人员提出申请,在取得当值同意,由当值人员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带领检修人员到检修电源的接火部位,由检修人员接火。
12. 在接临时电源时,值班人员要加强监视、监护工作,防止造成短路。工作人员接临时电源时,要认真,并不得进行其他活动。
13. 检修电源使用完后,检修人员必须通知值班人员,在值班人员的监护下及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检修人员才能拆除电源电缆线。
14. 变电站临时电源(包括检修电源)从开关、保险等设备负荷侧接出部分的安全正确使用由现场使用人员负责,当值人员有权监督,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的,应切断回路电源。
15. 外单位进入变电站进行施工用电源,须经公司有关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变电值班人员登记施工期间所用电量。
第4篇 临时电缆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施工与用电安全,规范临时电缆的敷设,特作如下规定:
1、临时线路应使用干式护套电缆或线,移动电缆应使用橡套电缆。
2、敷设方式:临时电缆敷设可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架空、沿墙(或支架等)吊挂、桥架敷设、埋地敷设等方式。移动式电动工具电缆(包括电焊机二次线)在架空确有困难时可沿地面(不含地面)敷设,但必须针对现场情况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电缆损伤,长度不得超过10米,其它电缆一律不准随意、随地敷设。
3、架空及吊挂均不低于2.5 米,过路电缆有龙门架的不低于龙门架底高度,无龙门架的主要马路不低于5米,其它马路不低于3.5米。
4、电缆架空、吊挂固定不得使用金属裸线,应使用绝缘线、麻绳、绝缘带等柔软的绑扎线绑扎牢固,不得损伤电缆外护套。
5、合理选择电缆敷设路径,即不要影响设备操作及交通,又要注意美观、安全,不得随意拉扯。尽量远离热力管线,最小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
6、埋地敷设深度不应小于0.7米,埋地电缆周围100mm用细沙土填充,上面铺一层砖。
7、电缆接头做好绝缘,室外做好防水,使之牢固可靠,并不得承受外力。
8、电缆送电前用摇表摇测绝缘,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兆欧。
9、每条临时线路由使用单位落实专人管理,注意防护看管好,用完及时撤掉。
10、在易燃易爆介质存在的场所,禁止使用高温照明灯具,必须使用防爆灯具,防止发生爆炸着火。
第5篇 工程项目现场临时电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现场临时电管理规定
一、现场施工用电必须持《施工用电申请单》到工程部办理用电续,由工程部认真登记、审批,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送电(送前必须保证电表、触电保安器、配电箱合格)
二、临时电源线路要做统一布置和拉设,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
三、现场临时电线应铺设整齐,电缆架设必须保证离地6米。
四、各类临时电箱应符合标准,安装离地高度保证1.5米,箱上有'有电危险'标志,上锁,防雨措施良好。
五、现场高低压电杆及拉线要认真保护,并有防碰措施。
六、楼梯扶手,井架、铁制脚手架等不能与电线、电缆直接接触地上不能有电线、电缆。
七、工地架设的电线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距离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现场临时电线、触电保护器要定期检查,防止意外。
八、不得在高、低线路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堆放材料等,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必须保证安全操作距离。
九、电工必须有合格的电工证,非电工不许接电。
十、严禁在办公室,生活区内使用电炉、碘钨灯取暖和做饭。十一严禁点长明灯。
十二各施工队应设置兼职临时电管理负责人,做好宣传教育和日常用电、节电管理工作。
十三现场临时电缆的铺设和维修,由施工队电工负责。
十四项目经理应积极配合工程部作好临时用电、节电的督促、检查
工作,凡检查不符合规定者,应及时采取有关措施处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至5000元的扣款。
十五本规定自下发日起执行。
十六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6篇 大修现场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为确保设备大检修安全顺利的完成,严把临时用电关,消除临时用电事故,特制定此规定,望各工段遵照执行:
1、 各工段辖区内的临时电源车,在大修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好备用。
2、 原则上检修区内的临时电缆不应有接头,若有接头必须做好防水、防潮处理,接头要牢靠,并加强绝缘。
3、 大修期间装设的临时照明灯要严格按规程要求去做,严禁乱拉乱扯乱接,用后要及时收回,避免丢失。
4、 接临时电源必须持有与该装置区同等级的动火票,否则不予接电。
5、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该装置区的防爆等级要求。
6、 过道、穿越检修现场、交叉作业检修,现场临时用电及电缆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7、 厂内维修车间、乙烯维护处在各装置现场检修施工所用的照明及电缆由我车间提供,其它外来施工队伍(包括挂靠在乙烯维护处、各工艺车间的外来队伍及工程公司),我车间只负责提供电源及装接,其它用电电缆及灯具等一律自备,并负责各自的用电安全。
8、 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厂参加大修,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事先向我车间提交临时用电申请,并经车间领导签字后方可接临时电源。
9、 外来施工单位自带电缆和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并符合现场安全要求。
10、 外来施工单位如需借用防爆插头,需到电气车间填写专用的押金单据并交押金,经双方签字认可无误后,动力插头每件留押金100.00元,方可接线送电。
11、 外来施工单位大修期间所借用的电缆、灯具等电气设备,在使用期间由使用单位保管,以防丢失。用完后如数交回,如有丢失不退押金。
12、 任何施工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用临时电源,否则后果自负。
第7篇 临时电源管理工作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需在本所检修电源箱或在交流柜(盘)中短时间引入施工(检修、试验)电源的工作。
二、其他单位来本所工作时、使用临时电源,应事先征得值班员同意许可后,并做书面纪录。
三、外单位使用临时电源应填写《临时电源使用申请书》,由值班员同意许可后方可使用。《临时电源使用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使用单位
2、使用用途
3、负荷容量
4、电压等级(380v/220v)
5、使用时间
6、申请单位签章
7、批准单位意见
8、简要路径图
四、临时电源线路由使用单位敷设,但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架空敷设:导线应选用绝缘导线,导线截面应满足使用容量,架空高度在室内大于2.5米,室外大于4.0米,跨越道路时大于6.0米,导线应用绝缘物固定。
2、地面敷设:导线应选用双层绝缘的多芯缆线,一般不得跨越道路,若必须跨越,应采取防范措施,不得接触设备外壳,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且长度不宜大于50米,导线中间不允许存在接头。
3、电源侧接火应采用停电方式,如不能停电时,接火时应有专人监护,电源开关容量、熔丝(片)应满足负荷要求。
提供电源的配电箱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五、内部器件安装及配线工艺符合安全要求
六、有一次接线图,各路配电负荷标志清晰,熔丝(片)配置合理,严禁以其它金属丝(片)替代熔丝(片)。
七、接地(零)系统配置、连接符合安全要求,箱体接地良好。
八、引进、引出缆线孔洞封堵严密。
九、箱门、箱体完好,内部无杂物。
十、配电箱的管理有专人负责,钥匙要妥善保管。
十一、在配电箱的回路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十二、对于尚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在其上接引临时电源时,应串接配有漏电保护器的临时电源配电盘或装有漏电保护器的线盘。
十三、地面敷设的临时电源应在当日完工后立即拆除,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向临时电源管理单位许可人汇报,并纪录。如第二天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十四、临时电源必须由专用的电源柜(盘)中接引,严禁在其它高低压配电装置上搭接。
十五、若漏电保护器动作,应查明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
第8篇 临时电源安全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需在本所检修电源箱或在交流柜(盘)中短时间引入施工(检修、试验)电源的工作。
二、其他单位来本所工作时、使用临时电源,应事先征得值班员同意许可后,并做书面纪录。
三、外单位使用临时电源应填写《临时电源使用申请书》,由值班员同意许可后方可使用。《临时电源使用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使用单位
2、使用用途
3、负荷容量
4、电压等级(380v/220v)
5、使用时间
6、申请单位签章
7、批准单位意见
8、简要路径图
四、临时电源线路由使用单位敷设,但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架空敷设:导线应选用绝缘导线,导线截面应满足使用容量,架空高度在室内大于2.5米,室外大于4.0米,跨越道路时大于6.0米,导线应用绝缘物固定。
2、地面敷设:导线应选用双层绝缘的多芯缆线,一般不得跨越道路,若必须跨越,应采取防范措施,不得接触设备外壳,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且长度不宜大于50米,导线中间不允许存在接头。
3、电源侧接火应采用停电方式,如不能停电时,接火时应有专人监护,电源开关容量、熔丝(片)应满足负荷要求。
提供电源的配电箱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五、内部器件安装及配线工艺符合安全要求
六、有一次接线图,各路配电负荷标志清晰,熔丝(片)配置合理,严禁以其它金属丝(片)替代熔丝(片)。
七、接地(零)系统配置、连接符合安全要求,箱体接地良好。
八、引进、引出缆线孔洞封堵严密。
九、箱门、箱体完好,内部无杂物。
十、配电箱的管理有专人负责,钥匙要妥善保管。
十一、在配电箱的回路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十二、对于尚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在其上接引临时电源时,应串接配有漏电保护器的临时电源配电盘或装有漏电保护器的线盘。
十三、地面敷设的临时电源应在当日完工后立即拆除,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向临时电源管理单位许可人汇报,并纪录。如第二天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十四、临时电源必须由专用的电源柜(盘)中接引,严禁在其它高低压配电装置上搭接。
十五、若漏电保护器动作,应查明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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