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秩序维护队宿舍管理制度规定
秩序维护队宿舍管理制度规定
1.0目的
为了加强安保队伍的组织纪律性,达到军事化管理的要求,并为安保队员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生活和休息环境。
2.0制度
2.1宿舍住宿人员必须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不得在室内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违者处罚10元/次。
2.2除因受伤生病等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用餐,更不得在宿舍内酗酒、划拳、打闹,违者处罚10元/次。
2.3不得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嘻笑打闹,影响他人休息,违者处罚10元/次。
2.4探访人员不得进入宿舍,如进入宿舍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晚上10点后宿舍内不准接待来访人员。宿舍住宿人员不得留宿来访人员,更不得留宿异性和在宿舍内做不文明的事,违者处罚30元/次。
2.5宿舍住宿人员应爱护宿舍内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处以公物原价三倍罚款。如找不到责任人,由宿舍人员共同承担。不得私自挪用宿舍区相关物品(培训室桌椅、餐厅桌椅等),如需借用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物品借用手续。
2.6每周由班长排定清洁卫生值班表,值日人员负责宿舍内清洁卫生的打扫和监督,住宿人员如有违反本规定,由值日人员及时报上级处理。培训室清洁卫生由白班值日人员负责打扫。责任区域内卫生每天打扫不得低于两次,未打扫或打扫干净,处罚10元/次。
2.7住宿人员应节约用电、用水,最后离开宿舍人员应注意关灯关水。
2.8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吸毒、打架及干其他违法乱纪的事,违者立即无条件除名。
2.9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不得翻阅、传播黄色书刊、淫秽音像制品及其他违禁物品。违者处30元罚款和行政警告一次。
2.10宿舍内严禁乱接电线、动用明火或使用电炉等;禁止躺在床上吸烟和在室内焚烧纸张香烛,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11所有宿舍住宿人员每晚必须在11点钟以前归队就寝,违者处10元罚款/次。
第2篇 秩序维护部接待服务管理规定
秩序维护部接待服务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接待服务工作,树立公司品牌。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接待服务工作。
3.职责
3.1 秩序维护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4.工作内容
4.1接待级别分类
4.1.1 一级接待:公司总经理以上领导带来的参观团或小区各种评优活动。
4.1.2 二级接待:公司副经理及重要业务单位或新闻媒体拍摄采访。
4.1.3 三级接待:一般性参观。
4.2 接待工作原则
4.2.1 认真执勤、坚守岗位;
4.2.2 保持路面畅通,无违章现象;
4.2.3 秩序维护部监控中心必须对接待过程进行录像存档。
4.3 接待程序
4.3.1 秩序维护部接到公司领导指示后,按接待级别进行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4.3.1.1 一级接待由早、中班及巡逻队全员上岗,按指定岗位接待流程进行实施; a:接待前所有队员对服装进行整烫;b:秩序维护员执勤着装统一,戴贝雷帽(冬天)、方便帽(夏天)、白手套、穿皮鞋、配戴工作证;c:巡逻班戴钢盔、白手套、腰带、着穿迷彩服、制式皮鞋、配戴工作证,按制定的路线不间断巡逻。d、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准备现场录像,把所有镜头调式到指定接待路线位置;e、不当班班次队员提前30分钟到达各指定岗位;f、来宾与领导所经过的岗位,值班队员须向来宾与领导敬礼,若与巡逻班的巡逻队相遇,巡逻队全体队员必须在相隔5米的位置停止前进,向来宾与领导敬礼,直至来宾与领导离开队形5米的位置。
4.3.1.2 二级接待由早班及巡逻队队员上岗,按正常岗位、接待流程进行实施;a、接待前所有队员对服装进行整烫;b、秩序维护员执勤着装统一,戴贝雷帽(冬天)、方便帽(夏天)、白手套、腰带、穿皮鞋、配戴工作证;c、来宾与领导所经过的岗位,值班队员须向来宾与领导敬礼,若与巡逻班的巡逻队相遇,巡逻队全体队员必须在相隔5米的位置停止前进,向来宾与领导敬礼,直至来宾与领导离开队形5米的位置。
4.3.1.3 三级接待就按正常的岗位实行实施。a、接待前所有队员对服装进行整烫;b、来宾与领导所经过的岗位,值班队员须向来宾与领导敬礼,若与巡逻班的巡逻队相遇,巡逻队全体队员必须在相隔5米的位置停止前进,向来宾与领导敬礼,直至来宾与领导离开队形5米的位置。
4.4 接待工作要求
4.4.1 所有岗位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4.2 当值班长提前将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汇报部门负责人;
4.4.3 接待中必须保持路面畅通,无违章、无外来人员。
4.4.4巡逻队和岗位必须提前一天对小区违章现象进行清理;
第3篇 仁园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管理规定
荔园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管理规定
(一)物业服务中心设立公共秩序维护负责24小时值班、巡逻。
(二)小区进出口设有门岗执勤点,进出小区的人员应配合公共秩序维护员的询问和检查,对无证人员和陌生人员来访,在未弄清身份之前谢绝进入。
(三)小区楼宇安装有可视对讲技防门,进出大门时不可让陌生人跟进。
(四)每单元内装有户内可视通话机,住户需确认来访者身份,方可让来访者进入;装修(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入。
(五)与小区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小区。到贵处长住的客人、出租屋的承租人、单位和住户雇请的外来人员应及时持有关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报备登记。
(六)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居室内的贵重物品,尽量避免在家中留存大量现金及重要文件资料,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大件物品搬出小区,须提前到服务中心申报,填妥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鉴定或盖章确认的《物品搬出放行条》,经物业服务中心人员核实有关费用已经交清后,门岗公共秩序维护员方可放行。
(八)严格小区内住户和外来人员的管理。住户应及时申报户口,外来人员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暂住证,严禁收留'三无'人员居住。
(九)小区内各单位、住户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窝藏违法犯罪人员和赃物,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告之物业服务中心或派出所,积极维护小区内的秩序和治安。
(十)严禁聚众喧闹,噪音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行为。
(十一)严禁未经服务中心的许可在小区内散发、张贴各种广告和传单。
(十二)严禁未经服务中心的许可在小区内摆摊设点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第4篇 秩序维护部交接班管理规定
秩序维护部交接班管理规定
1.0 目的
为保障安全工作顺利展开,落实工作责任制,杜绝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的责任事件。
2.0 范围
适用于秩序维护部交接班工作。
3.0 职责
3.1 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监控中心值班记录的审批;
3.2 班长负责对岗位上的值班记录进行抽查;
3.3 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对各班次岗位情况汇总及各类资料进行整理、书写,领导指示精神的上传下达。
4.0 工作内容
4.1 交班的准备工作
4.1.1 交班资料的准备;
4.1.2 各岗位当值秩序维护员对值班记录整理、书写,报班长签字;
4.1.3 各岗位当值秩序维护员将所有资料放回原位,清理卫生,并认真填写《秩序维护部值班记录》并签字。
4.2 交班前岗位情况及物品汇总
4.2.1 各岗位提前20分钟将交班物品及区域情况汇报监控中心;
4.2.2 各岗位当值秩序维护员将各交接物品及当值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并在《秩序维护部值班记录》予以详细登记;
4.2.3 各岗位当值秩序维护员记录完后,交当值班长审批后与接班班进行交接;
4.3 交接具体内容
4.3.1 公司、部门领导各项指示精神的传达;
4.3.2 各项物品及岗位存在问题的交接处理;
4.3.3 本班次未完成事宜交下班跟进处理;
4.3.4 交接完后,双方班长在《秩序维护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4.4 岗位与岗位之间交接
4.4.1 交接时岗位第一时间互'敬礼';
4.4.2 交接时岗位对讲机应当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当时解决;
4.4.3 交接时对区域注意事项进行传达;
4.4.4 交接进交接班人员应共同对区域巡查一遍。
4.5 交班班收队讲评
4.5.1 由交接班班长负责整理队伍;
4.5.2 当值班长对本班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讲评;
4.5.3 讲评内容:主要指出工作中好的方面,好的个人进行表扬,对存在的问题,差的个人进行批评指正,并安排班后工作。
4.6 接班前准备工作
4.6.1 接班前要求:
4.6.1.1 接班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监控中心,提前5分钟到达岗位接班;
4.6.1.2 接班班长负责队伍整队及仪容仪表、着装检查;
4.6.1.3 接班班长在班前提要求,主要针对领导指示精神、岗位注意事项、上班遗留问题;
4.6.1.4 点评完后由班长负责岗位安排。
4.7 接班班具体检查内容
4.7.1 对讲机、充电器、备用电池的数量及损坏情况的统计;
4.7.2 警棍、头盔、雨衣等工具的数量及损坏情况的统计;
4.7.3 监控信号的测试;
4.7.4 《秩序维护部值班记录》是否记录完整;
4.7.5 各岗位公共区域内设施设备及绿化等情况的统计;
4.7.6 小区电梯运行、路面停车、垃圾堆放等情况的统计。
4.8 交接班应注意事项
4.8.1 交接班人员应相互'敬礼';
4.8.2 接班人员详细清点接班物品,对交接不清楚造成物品丢失或损坏:
4.8.2.1 在30分钟内,由交班班负责处理;
4.8.2.2 超过30分钟,由接班班自行处理。
4.8.3 对物品造成损坏,由双方班长签字确认。
第5篇 门岗秩序维护岗位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化管理各小区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值班工作,加强对大门出入口的人、车、物等检查和控制,提高秩序维护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飞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各物业管理处门岗秩序维护工作。
3、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对各管理处门岗秩序维护工作的指导、监督。
3.2 管理处经理(秩序维护主管)负责秩序维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考核。
3.3 秩序维护值勤人员按操作规范要求实施。
4、工作步骤和方法
4.1 上岗值勤
4.1.1各门岗秩序维护人员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秩序维护值勤交接班管理规定做好接班工作。
4.1.2 门岗秩序维护人员上岗值勤要精神饱满,勤观察,勤思考,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坚守岗位。
4.2 人员出入管理。
4.2.1 各门岗秩序维护人员上岗3个月内,一般应熟悉管理处所有业主(住户)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楼室号、人口状况、相貌特征、常规出入小区时间等。
4.2.2 各门岗值班秩序维护人员应与业主(住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和提供热情服务。
1) 当熟悉业主(住户)出入大门时,应主动向其问好、致意;若感觉生疏时,应上前询问,确认后放行;
2)当发现双手提(拿)着重物的业主进出大门有困难时,应主动询问是否需要提供帮助,当需要时,可联络有关人员提供帮助;
4.2.3 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大楼)应严加控制,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
1)对来访人员问清所找业主的姓名、楼室号,秩序维护人员与业主(住户)对讲联系确认后放行,然后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楼室号、时间、进入人员数量,并注意其离开时间或告知来访人员离开小区时尽可能通知一下,必要时可呼有关人员陪同;
2)若遇上级领导前来指导或参观或执法的人员进入小区时,应确认其有效身份证件,并报告管理处经理,要有管理处经理口头和书面批准,然后将外来人数、单位等情况记录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备查 ;
3)对于送货(快递)人员进入小区时,秩序维护人员应查看“送货单” 并与业主(住户)对讲联系,确认后可进入;离开小区时,要检查带出货物,确认业主(住户)的签名,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4)对于装修人员到小区工作,必须持黄、白两个《临时出入证》,按期限凭证出入小区。进小区时,黄色《临时出入证》交秩序维护人员,仔细核对«临时出入证»上的照片、姓名、印章、签发时间等方可进入,凡无证者或证件过期者一律不得放入小区;出小区时,凭白色《临时出入证》再领回黄色《临时出入证》,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5)对于服务人员(如公用事业类、售后服务等)进入小区,应对其进行身份确认,包括其公司发出的“派工单”或“施工单”,必要时打电话至其单位确认后放行,并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做好登记(包括大件工具),必要时要报告管理处经理;
6)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服务业人员〔如邮递人员、送奶员、保姆等〕需要经常出入小区人员,秩序维护也应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做好进出登记;
7)遇可疑人员须仔细盘查,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告;
8)对于产品推销等一切闲杂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小区(大楼)。
4.3 车辆出入小区的管理
4.3.1 各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应维持小区/大楼门口交通秩序,指挥和疏导进出车辆,引导要及时,手势要规范;
4.3.2 各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应熟悉管辖区所有业主和住户车辆情况,包括:姓名、住楼室号、车牌号、车颜色、常规出入小区时间等。
4.3.3 若看到前挡风玻璃上放有本小区的“停车证”,并确认是业主的车辆进出小区时,可自然放行,停放在规定的车位上;
4.3.4 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时应严格控制,并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
1〕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停放时,秩序维护人员应发放《临时停车证》给驾驶员,询问来访人员所找业主的姓名、楼室号,秩序维护人员与业主(住户)对讲联系确认后放行,然后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并通知车管员或相关人员引导停放在临时车位上;当车辆离开小区时,应收回《临时停车证》,根据记录的停车时间按《车辆管理操作规范》规定收取停车费,;
2〕若是搬迁、运送货物的大货车或三轮车进入小区时,进门时问清来车单位和业主姓名及楼室号,与业主(住户)对讲确认后,发放《临时停车证》, 登记《车辆进出记录表》,通知巡逻人员或相关人员引导停放在临时车位上;出门时要收回《临时停车证》,凭货物单或业主出据证明放行,并严格监督,发现有损坏物业事故,立即报告管理处处理。
3〕特种车辆进入小区,秩序维护应对其进行身份确认,包括其公司发出的“派工单”或“施工单”,必要时打电话至其单位确认后放行,并在《车辆进出记录表》上做好登记,必要时要报告管理处经理;
4.4 物品进出小区管理
4.4.1凡是业主(住户)的大件贵重物品由外来人员搬出时,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应严格检查,核对业主(住户)填写的出门凭证,必要时与业主(住户)对讲确认,并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对于办公楼中办公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应要求出示并收取其公司有效的出门凭证方可放行;
4.4.2 若是公司员工携带公司物品出门时,秩序维护要求其出示并收取部门或管理处负责人出具的“出门凭证” 方可放行;
4.4.3 对送货人员或送货车辆出门离开小区时,秩序维护人员要查看带出货物,并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或《车辆进出记录表》备注栏上做好记录,如:带出货物、物品数量等记录后放行,必要时与业主取得联系;
4.4.4 对于上门维修和售后服务人员离开小区时,应查看其带出物品与带进物品相符后方可放行,做好记录。
4.4.5 对装修、售后服务人员携带材料、大件工具离开小区时,应查看其带出物品与带进物品相符后方可放行;若属调换、退货,要有业主(装修负责人)签字证明后放行,并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或《车辆进出记录表》 上做好记录。
4.4.6 门岗秩序维护人员检查出的违章装修材料、物品,必须严格阻止其进入小区,不听劝阻立即报告管理处。
4.5 突发事件处理
4.5.1 秩序维护人员平时应加强秩序维护技能训练,提高应急施策的能力,沉着冷静,机智勇敢,及时稳妥地处理好各种问题;应熟悉小区地形,掌握房屋布局、设备设施的性能和运作概况,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可以迅速赶往现场。
4.5.2 如遇突发事件时(如:火灾、案情、事故等),应果断处理,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有关部门,按“突发事件预案”操作执行。
1)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立即报警110,并报告管理处经理和公司领导;秩序维护人员应配合公安人员把好大门,加强人员进出控制,妥善保护发生案件现场,以免证据破坏;
2)发生火灾,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应报警119并报告管理处经理和公司领导;
3)如遇雷雨、洪水、冰雹、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门卫值班秩序维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4)如遇辖区内业主有急重病人求助时,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可协助报急救120;
5)如遇辖区内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时,门岗秩序维护人员要呼巡逻秩序维护前往,进行劝阻,切忌卷入。
4.5.3 辖区内发生任何事件,门岗秩序维护人员必须有人看守电话,保持与公司和外部的联系,切记不能岗上无人。
4.6 业主投诉处理
当接到业主投诉电话或业主本人到值班室投诉时,秩序维护人员应热情接待、记录,按《业主沟通、访问、投诉处理管理程序》处理。
4.7 门岗秩序维护工作记录
4.7.1 门岗秩序维护人员要严肃认真做好《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和《车辆进出记录表》。
4.7.2管理员负责每月将《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和《车辆进出记录表》归档保存。
4.8 秩序维护文明值勤、门岗秩序维护服务监督、秩序维护器械管理、门岗秩序维护交接班分别按《秩序维护文明值勤操作规范》、《秩序维护服务检查细则》、《秩序维护用品、用具、器械管理规定》、《秩序维护值勤交接班操作规范》执行。
第6篇 某物业项目公共秩序维护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公共秩序维护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秩序维护管理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zz湾项目中心对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活动的管理。
2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2.1突发危机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2.2礼仪手册
2.3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9号令)
2.4地方法规
3术语
3.1公共秩序维护:通过值班、看护、巡视所进行的防火、防盗、防治安事件、防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活动。
3.2非标准时间:非正常上班营业时间和节假日。
3.3大件物品:一人无法搬运或数量较多、体积较大、过长过宽、需使用必要的运输工具搬运的货物。
3.4贵重物品:指目视价值较贵重的物品,如保险箱、电脑、电视机、复印机、打印机、投影仪等。
4管理规程
4.1非标准时间封闭管理
4.1.1为维护非标准时间公共区域的秩序,zz湾项目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封闭管理。
4.1.2非标准时间一切事务由当值总值班负责处理,对突发事件与异常情况及时向物管中心负责人汇报。并做好值班记录。
4.1.3非标准时间人员、物品、车辆由指定出入口进出。
4.1.4对出入的人员、物品、车辆进行询问,确认去向,填写《来访登记表》(表380-8)做好登记,对可疑人员要进一步确认,通知巡逻哨或中控室予以确认。
4.1.5非标准时间,安管员在巡视时发现业户房门未锁且室内无人情况时,应及时上报领班和总值,按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4.2人员出入管理
4.2.1标准时间
4.2.1.1来访人员
安管员需对去向不明的来访人员进行询问,了解其出入目的,并要求其在《来访登记表》上登记,并报中控室或巡逻队员进行去向确认,如发现形迹可疑人员立即通知当值安管领班,对推销等闲杂人员进行劝离,出现不服从管理的情况报警处理。
4.2.1.2施工人员
发放临时出入证,施工期间一律凭出入证在指定的出入口与电梯出入管理区域,门岗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登记出入时间。施工结束收回出入证。对临时进入小区为业户维修施工的人员进入时,门岗安管员应登记其出入时间,并呼叫巡逻安管员跟踪或引导其至业户处,并得到业户确认后方可准许其进入施工,施工期间或施工结束后,巡逻安管员应再次到业户家确认业户安全状态。
4.2.1.3外卖人员
与业主进行确认,外卖人员必须持与本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登记,呼叫巡逻哨进行跟踪服务,按指定的出入口与电梯出入管理区域。
4.2.1.4送货人员
安管员需对送货人员进行询问,了解其出入目的,要求其按指定的出入口或电梯出入管理区域,在《来访登记表》上登记,报中控室或巡逻哨进行去向确认和跟踪服务。
4.3物品出入管理
4.3.1物品的搬出管理
4.3.1.1业户携带大件、贵重物品出门,列明搬出物品清单,并出示相关有效证明。
4.3.1.2施工人员携带物品出门,应带好物品到物业相关部门开具有效证明,并列明搬出物品清单。
4.3.1.3业户搬迁,应事先与物管中心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搬迁手续,开具有效证明,并确定搬迁日期。
4.3.1.4安管员对搬出物品进行有效监督,一旦发现搬运物品与搬出物品清单不符,需与相关部门或业户确认,无异议后再予以放行。
4.3.1.5放行后安管员须在有效证明上签字确认。
4.3.1.6运送大件物品时,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客用电梯。
4.3.1.7搬运过程中需先对相关公共设施设备进行保护,对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的,搬运方要照价赔偿。
4.3.2物品的进入管理
4.3.2.1如发现客户携带可疑物品进入管理区域,应礼貌询问,如属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等违禁品或危险品,禁止其进入,并做好自我保护,及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妥善处理。
4.3.2.2施工单位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品须经消防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并按照消防规定存放,运入量不得超过当日用量。
4.3.2.3运送大件物品时,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客用电梯。
4.3.2.4安管人员应引导运输车辆,正确停放,不妨碍交通或挤占公共通道。
4.3.2.5搬运过程中应对搬运方告知注意事项,并对相关公共设施设备采取防护措施。对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的,搬运方要照价赔偿。
4.4中控室/消防值班室管理
4.4.1中控室/消防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4.4.2中控/消防值班员的主要任务是:
a)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监控楼宇重要部位的公共秩序安全,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当值领班或安管负责人汇报,并填写相应的《安管值班/交接班记录》(表380-4),通报、指挥、协调、处理各种异常情况;
b)接收处理火警信息,及时向当值领班报告,并与有关岗位人员联系,按火灾应急预案处理;
c)非标准时间负责接听业户报修、投诉等电话,应做电话记录并及时将内容报告当值总值。有条件的项目对重要通话内容进行录音并在相应的《安管值班/交接班记录》上详细记录内容、时间和处理结果;
d)录像及消防报警资料管理,录像资料至少保存7天以上,可循环更换,重要资料提出单独保存。未经安管部负责人同意,任何录像资料不得外借、翻看、复制、删除;打印记录按规定妥善保管;
e)管理本物管中心应急钥匙。
4.5巡逻管理
4.5.1物管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巡逻区域、频次和路线。
a)巡逻区域:包括重点防范区域、治安死角、公共区域、施工现场、停车场、会所等;
b)巡逻间隔:物管中心根据物业档次、面积、收费标准及政府标准确定,原则上办公楼不超过1小时;住宅不超过4小时;
c)巡逻路线:应覆盖所有重要的巡视控制点。
4.5.2巡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公共区域设施设备、防台防汛物资、可疑物品、消防通道畅通情况等;
b)确认可疑人员去向、劝离闲杂人员、制止危险行为、检查施工人员等;
c)巡视业户财产的安全,包括:车辆停放
安全、非标准时间业户房门关闭情况、突发事件与异常情况管理。
4.5.3物管中心应在管理区域内可能会对人身和财产造成伤害的地方设置明显标志,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5.4全体员工在工作中注意发现突发事件与异常情况。
4.5.5如发生突发事件与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采取相应的措施,执行相应的应急预案。
4.5.6全体员工对辖区内发现的可疑/异常情况都有及时反馈、报告的义务和责任。
4.5.7对辖区内发生的治安事件应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破案,事后应进行情况分析,采取必要的纠正/预防措施。
4.6夜间值班
4.6.1领班应合理安排岗位,按时轮换倒岗,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6.2由中控室值班员按时准点呼叫各岗位汇报岗位情况,中控室值班员及时记录报岗情况,对未报岗的应及时通知领班处理,服从领班和总值班的工作布置,听从指挥。
4.6.3工作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在岗位上吸烟、看书报、闲聊、睡觉、追跑打闹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6.4在岗人员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妥善处理各类事故、问题。
4.6.5认真对待各类报警(电话报警、设备报警、电梯报警、呼救等),尽快查明事故真相并做出相应处理。必要时,启动相应预案。
4.6.6落实汇报制度,重大事件须及时向上汇报直至总经理。职责以外处理不了的事情,可联系相关部门负责人征询解决办法。
4.6.7做好各项工作记录,保证记录详实、准确、完整。
4.7巡视检查
4.7.1每班安管领班应对本班当值安管员工作质量每1至2小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填写检查记录和在各岗位值班记录本中签名和时间,检查应覆盖每班的全部岗位。
4.7.2物管中心安管负责人每天至少对各岗位工作检查一次,每周零点后的夜查至少2次;覆盖所有岗位,包括对安管部领班的抽查记录、以及整改情况进行检验。发现问题,通知当值领班或安管员,立即整改,并填写《品质监督检查表》(表350-7)。
4.7.3物管中心负责人每月至少对安管岗位进行夜间检查二次,并在《品质监督检查表》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记录。
4.7.4检查标准参见《礼仪手册》和相应的服务标准。
5记录
5.1《来访登记表》(表380-8)
5.2《安管值班/交接班记录》(表380-4)
第7篇 秩序维护监控系统操作维护管理规定
(一)操作
1、 开启监视器电源,调整到正常亮度。
2、 开启画面处理器电源。
3、 开启摄像机电源。
4、 开启云台电源。
5、 调整云台位置,将摄像机调整到最佳监控范围。
6、 开启硬盘录像机电源,硬盘录像机设定至24小时自动录像状态。
7、 根据画面质量,进一步调整监视器清晰度至最佳状态。
(二)维护
1.每班次检查摄像机及防护罩是否有积灰、污渍,电源线、视频线连接紧密。
2.每班次检查云台动作是否正常。
3.每班次检查画面处理器、录像机、监视器是否工作正常,有无积灰,电源线、视频线连接紧密。
4.每月由安防专业公司进行专业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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