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教师个人车辆校园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学校所辖校园内个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教职工拥有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3 职责
3.1 保卫处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及监督实施。
3.2 学校个人车辆驾驶员严格执行本规定。
4 文件内容
4.1.2教师驾驶个人车辆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学校所辖区域。
4.1.3 教师驾驶个人车辆在学校所辖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km/h。
4.2.3 教师个人车辆停放时,必须停在指定地点,车头方向一致,停车看齐。
4.3 保卫处不定期地对学校所辖区域车辆停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处罚乱停乱放的车辆责任人,按学校《违章处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 相关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5.3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5.0 管理要求
5.1 各处室(部门)应将教师私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管理,作为安全工作关键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逐人与私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私车安全责任目标的考核,并将私车安全责任事故作为责任单位(部门)评先的重要依据。
5.2 私车驾驶人安全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
5.2.1 各处室(部门)应加强教师交通安全教育,把本单位有私家车的驾驶人纳入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范围,切实做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留死角。
5.2.2 各处室(部门)应每年邀请辖区交警大队为教师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事故应急救助、违章案例分析等交通安全知识。
5.2.3 各处室部门负责人应采取开例会、印发学习资料的形式,每月组织教师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5.2.4 各处室(部门)应在单位的大门口显要位置应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提示语或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固定的安全宣传专栏,分设“交通安全专栏”,选登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图片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印发机动车驾驶相关宣传资料,对广大员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教育。
5.3 家庭拥有私车的教师管理
5.3.1 各处室(部门)应对本处室(部门)有驾驶证的员工建立管理台帐并每年更新1次,认真核对驾驶证编号、类别、取证年限及审验情况,并报送辖区交警部门。
5.3.2 各处室(部门)要每季度通过交警部门交通违法查询系统确认员工私车违法行驶记录、处理情况及驾驶证违章记录,对有严重违法行车行为(一次记满12分)和1年内累计记满12分的驾驶人,要列为重点教育对象,进行安全教育。
5.3.3 教师应在本单位安全(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写出“所使用私车保证按证照齐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遵守学校有关私车驾驶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如证照不齐、违反交通规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5.3.4 教师学习驾驶毕业取证、增驾、调出、调入,均须主动及时到本单位安全(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5.3.5 驾驶私车的教师应当依法取得并审验机动车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驾驶证丢失后,本人必须及时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补领手续,并报本单位安全(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5.3.6 私车驾驶教师应积极参加交通安全会议、学习、培训等交通安全方面活动,服从单位管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单位的有关交通安全规章制度。
5.3.7 拥有家庭私车的教师对家庭用车负有监督、指导责任,应做好家庭成员交通安全5.4.6 教师私车应配备灭火器、三角警示牌、护目镜等安全用具,摩托车、电瓶车还应配备安全帽、手套和鞋、安全护肘、护腕和护腿等安全护具,在醒目位置安装安全驾驶警示牌。
5.4.7教师私车严禁挂靠单位,不得随意借给他人驾驶,严禁借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5.4.8私车驾驶人行驶前,应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认真检查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驾驶摩托车时,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等安全用具,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违法会车、争道抢行、闯红灯、强行超车、逆向行驶以及超员、超速、违章停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禁穿拖鞋驾驶摩托车;不准在行驶途中接打电话。
5.4.9 摩托车在高速公路的最高行使速度为80 km/h,城市道路上的最高行驶速度为40km/h,在标线双向2车道公路上的最高行驶速度为50km/h,在没有标线双向2车道公路上的最高行驶速度为40km/h,在通乡公路的最高行驶速度为30km/h,在通村公路上的最高行驶速度为20km/h,遇有高于或低于上述规定的限速交通标志和路面文字标记时,准许按所示时速行驶。
5.4.10 私车进入单位院落应严格执行登记放行制度,服从统一安排,严格遵守限速、禁鸣等规定,按规定停放,不得妨碍交通、宣传橱窗、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大门附近不准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对车辆采取制动措施,并确认停车安全,以防意外事故。
5.4.11 如发生交通事故,除了应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外,要保护好事发现场,并迅速拨打“122”电话报警。报警要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和造成的后果。除应先急救伤者及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应立即联络单位主管或处理,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及确认肇事责任。因事故受伤就医时应向医务人员讲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并保管好所有的就医证明材料。
5.5 私车公用管理
5.5.1 学校对私车公用实行派车制度,私车公用车辆调派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基层部门员工摩托车或汽车由本部门负责人派遣。
5.5.2 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因公外出,公务车辆调派不足或争取时效及方便,可以申请使用私车。
(1)本人或家庭成员合法拥有私车,具有有效的行车证、保险证、尾气检测合格证、车辆号牌,并按要求进行机动车相关的证照年审和购买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险)。
(2)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按规定审验的;
(3)无严重违法(一次扣满6分)和责任重大事故肇事记录;
5.5.3 教师私车公出应事先填具《私车公用申请单》经直属部门主管核签,分管领导批准后,到车管部门开具《私车派遣单》,方可私车公出,未按规定办理派车手续,不得私车公用。
5.5.4 存在以下情况的,一律不准驾驶私车上下班和私车公用。
(1)未按要求,到本单位车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
(2)不参加单位组织安全学习、培训等活动,一年达3次的;
(3)对于一年发生3次以上一般交通事故、等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或次责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
(4)严重违法(一次记满12分)或1年内累计记满12分的;
(5)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或驾驶证被吊销的;
(6)没有按规定审验驾驶证、机动车相关的证照年审和购买机动车保险一个月以上的;
(7)违反单位交通安全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拒绝接受处罚的;
(8)其他不能驾驶机动车行为的。
5.5.6员工私车必须按时交纳相关规费,车辆一切规费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单位不得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检费、燃料费、修理费、过路(桥)费、停车费等与车辆有关的费用。
5.5.7私车公用途中,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自行承担。
5.5.8 经批准派出因公外出的私车,本次外出产生的费用经核对后据实给予交通补助费;私用摩托车公用的按月发放交通补助费。
5.6 私车监督检查
5.6.1 保卫处要对私车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抽查,严查违章,避免私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5.6.2各有私车教师的直管部门应将私车纳入部门安全检查的重要检查内容,每周检查1次,及时掌握本单位(部门)驾驶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职工情况。
5.6.3保卫处人员负责在上下班期间对员工驾驶私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行为。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责令其纠正、并处罚。
第2篇 某汽修公司员工个人车辆管理规定
汽修公司员工个人车辆管理规定
编号:
一、目的
严格杜绝员工个人车辆占用上班时间修保活动.
二、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个人车辆.
三、要求
1.凡公司员工个人车辆需进行维修、保养事项的,必须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修理个人车辆。
2.严格杜绝员工个人车辆占用公司上班时间修保。
3.如果个人车辆确因大中小修或进行时间段,公里数等原因需要修理、保养,经接待员记录按正常维修、保养项目车辆安排本人或他人对车辆按要求进行修保,检验。完工报检后员工自觉到结算室结账。
4.凡公司员工个人车辆更换零部件、换油、加水统一执行进价加10%管理费用优惠价格进行结算。
5.敬告员工:凡自作主张,未经允许或经理批准私自拆修个人车辆的,经发现将对当事人一次性罚款50-100元。
6.员工对自己车辆未经允许私自更换零部件的,按物品价值的200%罚款,严重者按公司厂规厂纪处理。
7.对劝说不听指挥、顶撞领导不服从命令者,经发现对当事人停工反省,并处罚金100元。
8.员工下班夹带公司财物者,经发现将对当事人除名处理,并扣除当月和上月工资。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第3篇 某矿斜井人车轨道管理规定
1、行驶斜井人车的轨道必须达到优良品。
2、人车轨道的轨枕必须露出三分之一。
3、轨道的变坡点处地辊数量根据巷道变坡点处坡度具体情况确定地辊数量,其直径小得小于250mm,轴径小于50mm。
4、轨道中部不得有钢丝绳磨钢轨及轨枕现象。
5、行驶人车巷道道岔位置必须有照明,以便人车信号工在人车行驶中对道岔闭合情况。
6、接班后,必须先巡道,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空车试运,巡道人要明确职责,对检查项目和标准要认真负责。
7、人车运行时跟车必须认真观察前方轨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第4篇 斜井人车轨道管理规定
1、行驶斜井人车的轨道必须达到优良品。
2、人车轨道的轨枕必须露出三分之一。
3、轨道的变坡点处地辊数量根据巷道变坡点处坡度具体情况确定地辊数量,其直径小得小于250mm,轴径小于50mm。
4、轨道中部不得有钢丝绳磨钢轨及轨枕现象。
5、行驶人车巷道道岔位置必须有照明,以便人车信号工在人车行驶中对道岔闭合情况。
6、接班后,必须先巡道,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空车试运,巡道人要明确职责,对检查项目和标准要认真负责。
7、人车运行时跟车必须认真观察前方轨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第5篇 斜井人车系统人员配备及管理规定
1、斜井人车服务的绞车司机、信号工、人车、绞车维修工,必须接受工种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才能独立从事本职工作,并作到持证上岗。
2、在一条斜井人车轨道工作的司机、信号工、要固定岗位,不准随意换岗。
3、提人绞车每班必须配备两名司机、升降人员时,必须一人开车,另一人监护。
4、每班要有监察人员或指定专人在乘人地点维持乘车秩序,人车开动时乘人要离开人车0.5米以上。
5、每班各工种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脱岗或非专职人员顶岗作业。
6、各主要乘人地点,绞车房必须悬挂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第6篇 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项目部:
___________安装使用的sq-120/132p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含运人装置),近期运人装置准备投入使用,为了确保无极绳连续牵引(运人装置)安全可靠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安通部协同机电部联合下发此通知,要求项目部严格贯彻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1、在正式运人前,要通过有国家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2、绞车司机,跟车工,必须是经过岗前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并且持证上岗。
3、要求必须每天安排专人对绞车安全制动系统,信号系统(包括手持机、沿线、急停、信号系统)上、下限位装置,进行一次检查,试验,确保其动作可靠,灵敏,并做好记录。
4、每天安排专人对两台人车、两台制动车的车轮转动情况,整个制系统(包括制动闸),钢丝绳在梭车上的固定情况,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做记录,否则不得运行。
5、为确保钢丝绳的使用安全,防止断绳事故的发生。安排专人每天对钢丝绳的断丝、磨损、锈蚀、接头等检查一次,检查结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05条、407条、408条、409条的规定,否则不得运行,并且做好检查记录。
6、在使用运行过程中,要对沿途轨道、托压绳轮进行维护、维修。轨道不得有弹簧道、道接头不平整、道夹板松动、轨道凹凸超过技术要求标准。托、压绳轮必须齐全,无损坏、不转动,不得有钢丝绳磨地板、轨枕现象。
7、乘车人员要遵守(煤矿安全规程360条)下列规定。
(一)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
(二)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三)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四)严禁在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
(五)严禁超员乘车。
(六)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严禁扒车,跳车和坐非乘人车辆。
其他规定:
一、乘人装置的运行坡度,运行速度,乘人数不得超过技术参数要求。
二、乘人装置运行时不得挂拉别的载物车辆。
三、乘人车时必须配备跟车工司机联络信号打点运行。
四、乘人装置在运行时,跟车工要系好安全带,跟车工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落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只要不发生脱钩事故,跟车工不允许操纵手动阀实施人工制动;当发生脱钩事故后,跟车工可操作手动阀实施制动。
五、每辆人车乘15人,每排3人。乘坐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六、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米,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且必须顺前进方向放置,携带物品不得拖地运行。
七、乘坐人车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的区域上下车,上下车必须按先后次序、顺序上下车,严禁抢车抢座。
对于违反以上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人员,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并且由单位和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__________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第7篇 员工个人车辆厂区内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员工个人车辆厂区内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辖厂区内员工个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个人拥有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3职责
3.1质量安全环保科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及监督实施。
3.2公司个人车辆驾驶员严格执行本规定。
4文件内容
4.1个人车辆行驶规定
4.1.1个人车辆为员工私有财产,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指派个人车辆办理公事,员工也不得驾驶个人车辆办理公事。
4.1.2员工不得驾驶个人车辆到野外基地或施工现场。
4.1.3员工驾驶个人车辆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司所辖区域。
4.1.4员工驾驶个人车辆在公司所辖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km/h。
4.2个人车辆停放规定
4.2.1质量安全环保科划分公司所属各厂区内车辆停放区域,公、私车辆车位分开,标识清楚。
4.2.2员工个人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标识的私家车停放区域内,不得占用公车车位,其他区域不得停放。
4.2.3员工个人车辆停放时,必须停在标识线以内,车头方向一致,停车看齐。
4.3监督管理质量安全环保科、hse监督中心不定期地对公司所辖区域车辆停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处罚乱停乱放的车辆责任人,按公司《违章处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5.3《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
第8篇 人车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一、每班发车前,把钩人员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防坠器要保证在断绳时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纵。每天机电科人车检查专职人员对人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影响安全运行的隐患,必须停止运行,只有处理好后,才能恢复使用。
二、每班人车运送人员前,必须先放一次空车。
三、人车严禁与其它车辆组车运行。
四、人车运送人员时,必须有跟车工,跟车工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的位置上,当发生意外时,必须立即拉动防坠器把手使防坠器发挥作用。
五、乘人必须听从人车跟车工指挥。人车运行起动时发送开车信号,必须征得人车跟车工同意。
六、乘人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七、人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八、人车运送人员时,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
九、人车主要作为人员运送车辆,用作其它用途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措施必须经矿长和总工批准。
十、人车运送人员每趟最大载人量为15人(含跟车工),每排限坐3人。
十一、人车跟车工在人车运行前,要检查人车内人员乘坐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不得允许发送开车信号。
十二、人车运行使用必须同时执行《斜坡管理制度》,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以及《煤矿安全规程》。
第9篇 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部:
___________安装使用的sq-120/132p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含运人装置),近期运人装置准备投入使用,为了确保无极绳连续牵引(运人装置)安全可靠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安通部协同机电部联合下发此通知,要求项目部严格贯彻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1、在正式运人前,要通过有国家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2、绞车司机,跟车工,必须是经过岗前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并且持证上岗。
3、要求必须每天安排专人对绞车安全制动系统,信号系统(包括手持机、沿线、急停、信号系统)上、下限位装置,进行一次检查,试验,确保其动作可靠,灵敏,并做好记录。
4、每天安排专人对两台人车、两台制动车的车轮转动情况,整个制系统(包括制动闸),钢丝绳在梭车上的固定情况,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做记录,否则不得运行。
5、为确保钢丝绳的使用安全,防止断绳事故的发生。安排专人每天对钢丝绳的断丝、磨损、锈蚀、接头等检查一次,检查结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05条、407条、408条、409条的规定,否则不得运行,并且做好检查记录。
6、在使用运行过程中,要对沿途轨道、托压绳轮进行维护、维修。轨道不得有弹簧道、道接头不平整、道夹板松动、轨道凹凸超过技术要求标准。托、压绳轮必须齐全,无损坏、不转动,不得有钢丝绳磨地板、轨枕现象。
7、乘车人员要遵守(煤矿安全规程360条)下列规定。
(一)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
(二)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三)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四)严禁在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
(五)严禁超员乘车。
(六)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严禁扒车,跳车和坐非乘人车辆。
其他规定:
一、乘人装置的运行坡度,运行速度,乘人数不得超过技术参数要求。
二、乘人装置运行时不得挂拉别的载物车辆。
三、乘人车时必须配备跟车工司机联络信号打点运行。
四、乘人装置在运行时,跟车工要系好安全带,跟车工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落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只要不发生脱钩事故,跟车工不允许操纵手动阀实施人工制动;当发生脱钩事故后,跟车工可操作手动阀实施制动。
五、每辆人车乘15人,每排3人。乘坐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六、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米,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且必须顺前进方向放置,携带物品不得拖地运行。
七、乘坐人车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的区域上下车,上下车必须按先后次序、顺序上下车,严禁抢车抢座。
对于违反以上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人员,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并且由单位和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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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第10篇 斜井人车系统人员配备管理规定
1、斜井人车服务的绞车司机、信号工、人车、绞车维修工,必须接受工种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才能独立从事本职工作,并作到持证上岗。
2、在一条斜井人车轨道工作的司机、信号工、要固定岗位,不准随意换岗。
3、提人绞车每班必须配备两名司机、升降人员时,必须一人开车,另一人监护。
4、每班要有监察人员或指定专人在乘人地点维持乘车秩序,人车开动时乘人要离开人车0.5米以上。
5、每班各工种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脱岗或非专职人员顶岗作业。
6、各主要乘人地点,绞车房必须悬挂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第11篇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
1、人员乘坐管理规定:
1、1乘坐人员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椅杆,跨上吊椅座上,然后双手置于脚踏杆上,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
1、2下车时先双足触地,臀部离开座位,然后双手松开吊杆
1、3运行时乘车人员不得前后左右摆动吊椅,不得用手抓住运载索和触摸托(压)绳轮,以防伤手
1、4上下乘车人员中途相遇时,不得嬉闹、握手等,以免发生危险
1、5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米,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且必须顺前进方向放置,携带物品不得拖地运行,乘坐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1、6乘坐中严禁将脚触及地面
1、7人员必须在指定的上下车区域内上下猴车,上下猴车必须按先后次序,顺序上下车,不得抢车、抢座,乘员必须保证乘人间距不得小于15米,乘坐人员不得拥挤、扎堆或两人共用一个吊椅。
1、8猴车在运行中,如果没有下行人员,全部为上行人员时(或没有上行人员,全部为下行人员)应间隔乘人,避免全线满乘。
1、9乘车人员乘车时不得打瞌睡,必须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随即拉停沿线设置的拉线开关,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1、10乘车人员到达下车地点时必须及时下车,不得越位乘车,以防发生危险,造成事故。
1、11乘坐中途发现拖绳或其它情况,要及时下车处理或报告有关管理人员。
1.12乘人装置在运行中,牵引钢丝绳产生一定的旋转是正常的,但吊椅重力足以平衡钢丝绳所产生的旋转力。
1、13对于违反以上人员乘坐管理规定的,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同时本人一个月内不得乘坐猴车。
2、维护与保养
2、1日常维护保养
2、1、1每日检查所有坚固件是否松动,特别是驱动部连接螺丝、地脚螺栓、各种u型螺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2每日检查各绳轮转动灵活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1、3每日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钢丝绳的检查、试验、更换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钢丝绳的规定执行
2、1、4第班检查减速机运行工况,发现减速机温升超过80度,或油温超过100度、漏油、油的质量下降以及产生不正常噪音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检查原因,进行处理。
2、2定期维护保养
2、2、1最初运行7天后,减速机更换同牌号新润滑油,以后每运行2~3个月换油一次。
2、2、2所有绳轮轴承及驱动部主轴轴承每月加注一次润滑脂、电机、减速机轴承至少每两个月加注一次润滑脂。
2、2、3定期清理电机、减速机外壳的尘土和杂物,但不得用水冲扫
2、2、4定期检查轮衬和吊椅胶垫的磨损情况,磨损深度达到25㎜时必须更换新衬垫
2、2、5定期检查吊椅抱索器(固定吊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6定期检查电气系统和制动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架空乘人装置检修规范
3.1.1 驱动装置
3.1.1主绳轮、导向轮绳槽磨损不超过原厚度的1/3,驱动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1/3。轮缘、辐条无开焊、裂纹或变形,键不松动。轮转动灵活,无异常摆动,无异响。
3.1.2工作闸和安全闸的制动力为实际牵引力的1.5~2倍。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敏可靠,销轴不松旷、不缺油。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松闸状态下,闸轮与闸瓦间隙不大于2mm。制动时,闸瓦与闸轮紧密接触,有效接触面积不小于原设计的60%,制动可靠。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闸轮表面沟痕深度不大于1.5mm,沟槽总宽度不超过闸轮有效宽度的10%。
3.2机座和基础
3.2.1机座无变形损坏。
3.2.2砼基础规格和螺栓符合设计,紧固可靠。
3.3信号和通讯
信号声光齐全、吊挂整齐,完好、无失爆,通讯装置完好畅通。
3.4架空装置
3.4.1 钢梁无变形扭曲,螺丝紧固有效,焊缝不开焊。
3.4.2吊轮转动灵活,无异响。各部件螺栓紧固有效。托(压)绳轮衬圈磨损余厚不小于5mm,贴合紧密无脱离现象。
3.4.3钢丝绳的安全系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断丝不超过25%;磨损锈蚀不超限,插接长度不小于绳径的1000倍,绳间距不小于0.8m。
3.4.4吊钩装置各部件齐全完整,紧固有效,无开焊、裂纹或变形。摩擦衬垫固定可靠,无缺损;锁紧装置齐全有效,无变形。
3.5 安全保护
3.5.1 工作闸灵敏可靠。驱动装置必须有制动器,且动作灵敏可靠,起动时间应先于工作闸2~4s。
3.5.2沿线紧急停车开关装置、超速、乘人越位、防滑保护、坠砣位置(绳)检测等保护灵敏可靠。
3.5.3 尾轮保险绳可靠,架空乘人装置与轨道运输混用的巷道,提升绞车和架空乘人装置之间的电气闭锁装置灵敏可靠。
3.6 张紧装置
3.6.1坠砣基础架符合设计,螺栓紧固有效,焊接部分无开焊。活动滑轮上下移动灵活,不卡轮轴、不歪斜。坠砣上下活动灵活,不卡、不挤、不碰支撑架;配重安设稳固可靠。滑动架距滑道的极限位置不小于100mm。收绳装置灵活可靠。
3.6.2尾轮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的1/3。轮缘、辐条无开焊、裂纹或变形,键不松动。定期注油,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异常摆动,不脱绳。
3.7试运行
检修完毕,试运行不少于4h,达到驱动轮、从动轮、托绳轮、尾轮等轮系转动灵活,声音正常,钢丝绳不脱槽,各种保护工作正常,灵敏可靠。
4、斜井架空索道人车岗位操作规程
4.1斜下架空索道人车司机操作规程
4.1接班
4.1.1接班司机必须准时到达工作地点,现场接班
4.1.2接班司机听取交接司机介绍当班人车运行情况及巷道情况
4.1.3观察并检查吊座、钢丝绳、托绳轮、减速器、电动机巷道情况
4.1.4检查信号进行双打、对打、是否声音洪亮、清晰准确
4.1.5启动前,应在室外目视检查有无检修人员或其他人员在架空人车在架空人车附近作业或停留。
4.1.6向下信号工打电话联系,准备试车,等收到下信号工的信号后,按启动按钮开车度运转
4.1.7启动后,司机应集中精力细心观察倾听绞车有无异常,试车一圈确认无问题后准备正式开车运送人员
4.1.8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及时向队汇报
4.1.9履行交接班手续
4.2作业
4.2.1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齐全,保险准备情况
4.2.2用电话(信号)与下信号工联系,等待下信号工的开车信号
4.2.3收到开车信号后,再对打一次,确认无误后,按启动按钮开车
4.2.4运行中司机要注意精力集中,注意观察吊座、托绳轮、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电动机、减速器的运转是否正常,手不离操作按钮,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4.2.5乘人高峰期间,司机必须站在信号房外安全地点监视乘人情况
4.2.6若是非正常停车,立即电话询问下信号工或到变坡点,观察有无异常现象
4.2.7经检查若无异常情况,给下信号工打开车点.收到下信号后,按下启动按钮,点动开车2次,使架空人车正常运行
4.2.8运行中听到下信号工打正常的停车信号,立即停车
4.2.9停车后,司机应检查电机、减速器有过热漏油现象,联轴节销有无折断和缺少情况,制动闸的磨损余量是否超限
4.2.10架空人车运行中,发现钢丝绳脱轮,应立即打点停车,使用专用工具进行处理
4.2.11发现信号按钮及控制开关损坏必须向队值班人员汇报,安排检修人员处理
4.3交班
4.3.1清点好所使用的工具或零配件,有无丢失,做到心中有数
4.3.2清理机头的杂物,并打扫干净
4.3.3检查机头部分所有设备、电机温度是否超限
4.3.4向接班人汇报本班工作情况
4.3.5协助接班人员现场检查
4.3.6发现问题协同处理
4.3.7对遗留问题,落实责任向上汇报
4.3.8履行交接班手续
4.4猴车司机操作规程口诀:
班前准备,应知应会,持证上岗,交接现场,倾听声音,询问情况检查各部,是否完好,开机之前,电话相连,对打信号,试运一圈,细心观察,有无异常确认无误,方准运人,巡回检查,站道两侧,钢绳托轮,严禁手摸,信号要灵,联系开停机头检查温、油、轴、闸,钢绳脱轮,停机上槽搞好卫生,清点器具,交班谨记,接受检查安全运行,人人平安
5、架空索道人车岗位工操作规程
5.1接班
5.1.1接要求准时进入接班地点
5.1.2了解上一班运转情况
5.1.3检查所用吊椅是否完好
5.1.4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必须向调度室汇报
5.1.5履行交接班手续
5.2作业
5.2.1集中精力维持秩序,规范乘坐人员乘坐
5.2.2乘坐架空人车按顺序排队乘车,不许拥挤抢乘
5.2.3乘客所携带物件以不影响架空人车运行为宜,重量不超过20公斤,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哎呀其它有碍于安全的物品乘车
5.2.4乘坐间距不小于15米
5.2.5严禁睡岗脱岗
5.2.6在架空人车巷内施工、作业、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5.2.7非乘坐人员不得入内
5.2.8及时掌握吊椅存放情况,若数量不足,则与邻近点联系上(或下)吊椅,岗位工对吊椅及时回收
5.2.9巡道检查,发现掉道及时处理
5.3交班
5.3.1交班前,要及时进行自查自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交班准备
5.3.2向接班人汇报本班工作情况
5.3.3协助接班人现场检查
5.3.4发现问题立即协同处理
5.3.5对遗留问题,落实责任向上汇报
5.3.6履行交接班手续
5.4猴车岗位工操作口诀
现场交接,集中精力,维持秩序,规范运行,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吊椅不足,相互弥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交接,填写记录
第12篇 m矿人车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一、每班发车前,把钩人员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防坠器要保证在断绳时能自动发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纵。每天机电科人车检查专职人员对人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影响安全运行的隐患,必须停止运行,只有处理好后,才能恢复使用。
二、每班人车运送人员前,必须先放一次空车。
三、人车严禁与其它车辆组车运行。
四、人车运送人员时,必须有跟车工,跟车工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的位置上,当发生意外时,必须立即拉动防坠器把手使防坠器发挥作用。
五、乘人必须听从人车跟车工指挥。人车运行起动时发送开车信号,必须征得人车跟车工同意。
六、乘人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七、人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八、人车运送人员时,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
九、人车主要作为人员运送车辆,用作其它用途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措施必须经矿长和总工批准。
十、人车运送人员每趟最大载人量为15人(含跟车工),每排限坐3人。
十一、人车跟车工在人车运行前,要检查人车内人员乘坐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不得允许发送开车信号。
十二、人车运行使用必须同时执行《斜坡管理制度》,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以及《煤矿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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