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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管理规定3篇

发布时间:2023-02-07 热度:77

装饰工程管理规定

第1篇 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人,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3条成立由装饰管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装饰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遵守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管理制度。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安全管理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10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11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12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报装饰管理部备案。

第13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14条了解安全管理的定义,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15条每月定期由总经理或装饰管理部经理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6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四章临时用电管理

第17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18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19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20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附则

第21条本安全管理制度由装饰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2条本安全管理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第2篇 装饰工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措施

装饰工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措施

为了合理地安全使用临时用电,结合有关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我公司制定了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1.所有临电配电箱委派专业电工负责管理,定期检查,保证配电箱坚固完整,箱内配线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导剥关头适宜并压接牢固。

2.施工现场禁止架设裸露导线,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在施工现场架设线路,安装灯具,手持电动工具等作业。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与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措施。

4.采用保护接零的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设有单独的接零保护,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

5.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机具,其电源线应使用三芯或四芯橡胶套缆线,接线时缆线护套应放进设备的接线盒并固定,而且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6.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器设备均不得安装和使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应保持正常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7.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工具本身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

8.使用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禁止乱动电气设备。

9.电焊机的外壳要保持完好,其一、二次侧接线柱防护罩安装要牢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橡胶套缆线,其长度一般不应大于3000,焊凭用火证上岗,并设灭火器派人看护。

10.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禁止用钢卷尺测量。

11.暂时停用的线路应及时切断电源,工程完工后,临时线路应随即拆除。

12.施现场的临时照明灯具以地面垂直不应低于2200mm,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一般不小于300mm,对于流动性碘钨灯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并应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

13.固定临电配电箱至流动闸箱的距离最大不要超过40米。

14.所有电动机具及照明灯具与配电箱(盘)连接时,需采用配套的电源插头,禁止将层线不经插头直接插入源插座。

1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

16.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危险操作及违章用电行为,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17.专业电工要端正工作态度,主动配合用电单位共同完成各种生产任务。

18.如不慎发生触电事故时,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采用相应的抢救措施,使事故减轻到最低程度。

第3篇 装饰工程管理规定办法

装饰工程管理规定

施工管理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管理表格施工 许可证、医药箱等置放或悬挂在醒目处。

2、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善、清晰。

3、须根据施工工人进场施工时间办理相应的出入手续。

4、施工现场不得生火或使用电炉做饭、烧水、取暖。

5、施工用料须分门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

6、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7、妥善保管业主提供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设施,对易损件须加以保护处理。

8、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9、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大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

10、对参观样板房客户或其他来访者,须热情接待并对相关问题给予解答。

11、施工现场不得留非施工人员居住或长时间逗留。

12、施工工人不得在施工现场抽烟或打架斗殴;

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在施工现场嬉笑 打闹。

不准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不准在施工现场落意破坏。

13、工余时间,留宿工人不得赌博或进行其他影响邻居休息的活动。

14、工程竣工,须做到人走场清、窗明几净。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1、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竣工工程验收两种。

2、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工长须及时通知工程监理员进行自验。

3、经工程监理员验收合格后,工长通知业主进行验收。

4、业主验收合格或业主无时间验收同意监理员验收的,经业主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施工。

5、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由工长负责落实后,交施工合同签署人保管,做收款及结算凭据。

7、竣工工程验收、须由工长在工程竣工前三天通知监理员进行竣工工程初检,初检合格于竣 工日再次验收,监理员验收合格后,通知业主验收。

8、业主验收时,须由工长、监理员、合同签署人一道进行;

合同签署人、工长与业主进行工 程量验收,监理员、工长与业主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9、验收完毕,签署验收表,对业主提出整改要求的工程予以注明,并在约定期限整改,并执 行复验;

复验合格后,须在验收表上予以说明,并须业主签字认可。

10、验收合格后,做好工程交接工作,施工工人撤离施工现场。

工程监理制度 1、监理工作须由企业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

2、工程监理部对监理人员指派监理工程。

3、工程监理部对监理人员工作情况、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进行统一管理。

4、监理员所分配监理工程开工前,须按工长安排,按时参加开工预备会议。

5、监理员对其所分管的工程须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理并对监理情况进行记录;

(1)工程资料登记:施工地址、业主(联系人)姓名、业主联系电话、施工单位、施工单位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施工工程量、主要用料、施工时间、工程开、竣工时间、技术难点要点等。

(2)对工长开工前通读工程技术文件情况进行并记录。

(3)对工程开工预备会议情况进行监理并记录。

(4)对工长的工程进度安排、人员安排、工器具准备情况进行监理并记录。

(5)对施工现场管理用品陈设摆放情况进行监理并记录。

(6)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理并记录。

(7)对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方案施工、 工程预算施工情况进行监理并记录。

(8)对施工用料采购途径及材料品质进行监理并记录。

(9)对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情况及清洁情况进行监理及记录。

(10)对施工操作程序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并记录。

(11)对施工单位遵守施工地物业管理单位要求情况进行监理并记录。

(12)对工程验收情况及退场交接情况进行监理并记录。

7、监理员对其所分配监理的工程,最少要按开工预备会议、材料进场、隐蔽工程验收、施工 检查、竣工验收六个阶段到施工现场进行现场工作八次(其中施工检查三次)。

8、监理员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的问题及时处理或执罚;

处理结果与业主发生分歧的, 可交工程管理部协商处理。

9、监理员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工长由重大违纪事件(如炒单、使用伪劣材料等)时,须及时向 工程管理部经理反映,并协助相关工作人员对违纪事件进行处理。

10、监理员须于每月将工作情况向工程监理部经理汇报。

11、每个工程竣工完毕三日内,监理员须将奖励记录交工程监理部经理,做结算依据。

12、监理员按其所监理工程的结算总额的3%提取监理费;

因监理失职,导致结算额未能按实 际工程量收取,监理员须按损失部分的40%承担责任。

施工安全制度 1、临时用电要规范,做到两极保护,正确使用标准配电箱。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有专业人 员完成。

2、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

3、严禁损坏受力钢筋。

4、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

5、进入施工现场,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和文明施工时不准规定。

6、拆墙、砌墙,要防护设施,要定型化,并安全可靠。

7、高处作业,必须打好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

8、机械设备要安全,防护装备要齐全。

9、各种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和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测。

10、脚手架要牢固,做好安全防护。

施工队的考核及培训

一、施工队班长以上人员须考核上岗,工人分批须在现场培训,对不参加公司培训的 施工队一律不得上岗。

二、施工队考核内容包括:员工礼仪、施工规范、管理规定。

三、施工队评分:施工队的评分直接影响其排名,进而影响到每个施工队承接工程数量。

因此,评分工作由工程部、质量技术经济部、客户服务部、总办共同完成。

为使施工队评分工作能有序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工作流程:

01.客户服务部文员每天16:00—17:00前将当天处罚情况、在施工程客户反馈不满意工长及现场负责人名单、样板工程名单、客户投诉成立及竣工工程客户反馈表报至工程管理部,负责人为客户服务部经理;

02.总办在接到客户锦旗、表扬信当天将受表扬的工长及现场负责人名单报至工程管理部,负责人为总办主任;

03.工程管理部在技术比武评定会结束三天内将所有各单项评定为优秀、差的工长及现场负责人计算出得分并录入电脑中,负责人为工程管理部经理;

04.工程管理部在接到质量技术经济部、客户服务部、总办提供的名单后,即时计算出施工队得分并于当天录入电脑中,负责人为工程管理部经理。

05.质量技术经济部经理对评分情况进行抽查,由于上述部门原因导致施工队分数未及时更改,视情况给予责任人过失处罚。

06.工程队等级管理 增加、删除工程队,确定工程队等级。

在总经理、工程总监确定名单后,由工程管理部当天输入施工队管理系统中,负责人为工程管理部经理;

07.工程进度管理 财务部每天17:00—18:00将当天已交付中期款及尾款的工程名单输入施工队管理系统中,负责人为财务部经理;

08.由于操作人员原因未能及时输入数据,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一般或严重过失单处罚。

施工人员的规定

01. 施工现场必须设现场负责人并在公司工程部备案;

02.施工人员必须按工种、级别持证上岗进行施工,(见附录一 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03.施工人员必须穿着公司服装并衣着整齐,禁止光脊梁;

04.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05.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公司员工礼仪规范,对客户有理有节,严禁与客户争议;

06.施工人员在每日下班后必须断水,断电;

07.施工人员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有可靠保护措施;

08.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要做到施工现场无烟头;

09.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物业、房产管理的有关管理规定;

10.施工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现场住宿的,须经 工程部批准备案;

11.施工人员严禁动用客户的任何物品(如电话等);

12.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合理安排,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相邻住户的干扰;

13.施工人员在施工验收前必须将特殊部位(暖气罩、书柜、玻璃、地面等)清理干净;

14.施工人员禁止向垃圾道内投放非生活垃圾,不得将施工垃圾倒入下水管或由窗户直接抛出;

15.施工人员应三证齐全(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16.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施工工艺操作并符合有关市场的规定;

17.施工人员严禁泄露公司机密及原则性问题。

施工现场的规定

01.施工现场必须张贴公司标识、施工公告、工程铭牌并保持整洁,(见附录二 在施工程工程铭牌制度);

0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

03.施工现场严禁有明火,禁止用电炉取暖或做饭;

04.施工现场各种材料、设备须分类摆放整齐,水泥、沙子等用袋盛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80厘米;

油漆类要单独堆放、通风良好;

饰面板的面层朝下,进场须清漆封油一遍;

05.施工现场应做到每日一清,保持卫生良好。

垃圾清理严禁污染公共走道,必须袋装运至指定地点。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01.施工人员必须对现场的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有效保护;

02.木质成品的表面、棱角须用柔软物品进行保护。

严禁磕伤、碰伤、划伤。

发现有磕、碰、划伤应立即更换;

03.对于墙、地砖,木地板施工完后必须清扫并用软物加以覆盖。

严禁穿带钉的鞋,或将其它物品在墙、地砖、木地板上拖拉,仍需施工的应穿拖鞋作业;

04.卫生洁具安装试水完成后禁止施工人员使用,对于不锈钢等金属制品应加以遮盖,谨防磕伤、碰伤、划伤。

施工现场负责人责任制度 01.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各工序施工应保护好前工序的成品;

02.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做好本施工队人员的培训工作,维护公司统一形象,不得以第三人称出现(例如:严禁讲“他们公司”,应讲“我们公司” );

03.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严格抓好现场文明、工程质量、工期并主动积极协调客户做好施工中的各项工作,及时主动处理客户对现场的质量反馈;

04.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准确填写各项表格并在3日内上报公司工程部(延期单提前3天);

05.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主动、积极、按时完成巡检下达的整改通知单中的整改项目,在材料抽查过程中主动配合巡检工作;

06.施工人员应守时、守约因特殊事件不能到达现场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包括与施工工长、现场负责人、设计师、客户约定)。

施工材料管理规定

01.各种板材、油漆、涂料、腻子、水泥等材料均应为公司指定品牌;

02.大芯板表面应有电脑打字,浅色、干净、光滑,气味不刺鼻;

03.大芯板内木条应是机拼,接缝达标;

04.大芯板内木材无虫眼、树皮、其他填充物;

05.饰面板表面光滑、平整、花纹相近;

06.三厘、五厘、九厘板砂光面良好;

07.三厘、五厘、九厘板无开胶、鼓泡现象;

08.木龙骨无死结、虫眼和裂缝;

施工现场文明安全规定 01. 工程铭牌应放在显著位置并干净整洁;

02. 施工工人应穿着公司服装;

03.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

04. 施工现场放置灭火器且有效;

05. 施工现场卫生良好,施工现场无烟头、无人吸烟;

06. 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和设备放置恰当;

07. 现场成品和半成品进行恰当保护;

08. 施工工人讲文明懂礼貌;

09.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已在公司备案,施工级别符合;

10. 施工现场无工人起火做饭和留宿;

11. 施工进度正常;

12. 施工现场负责人、电、瓦工配卡上岗。

材料质量管理规定 具体规定及标准与“第一部分 施工管理”的内容一致,巡检员应严格遵循规定条款,保证施工所用材料的品牌化、环保化、透明化。

且监督控制施工用材料进场的及时到位。

施工工艺管理规定 巡检员对施工工艺的检查应严格贯彻公司施工队管理规定中有关施工工艺的管理规定(详见第一部分),并结合公司预验收制度及工程验收制度的指标,控制好施工过程中各工种工艺标准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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