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规定
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维护管理,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在降低其购置、使用和消耗成本的同时,提高使用效率,保障各使用部门日常工作及经营活动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定义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都属于固定资产;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物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为超过二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推销,一次推销。
(二)、采购及领用
1、各部门所需的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需提前向办公室报批,经审核确属工作需要,办公室报月支出预算计划,经总经理审批方可购置。无购置预算计划的,属零星紧急采购的物品,经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统一采购。
2、办公室对所需物品的采购应进行货比三家,在确保供货质量及价格适宜后,进行购置。
3、对批量、高值、专业技术强、专门设计定做和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品,须经总经理及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派专人负责协助办公室实施采购,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资,必须履行合同评审程序,签定供货合同后方可实施采购。
4、领用程序本着简捷、有效、规范的原则,每月20号之前各部门填写所需物品的《申购计划书》,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申购计划书》的要求及库存情况,进行购置,各部门按照审核批准后的《申购计划书》中的物品进行领用。领用及发放时必须要签字登记;办公室每季度将各部门的办公费用总额统计后上报总经理并下发至各部门。
(三)、保管及维护
1、对购进的固定资产,办公室负责及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及入库单,注明购进日期、生产厂家、使用部门等。
2、办公室与财务部定期共同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清查,保证帐、卡、物相符,年终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财务部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2篇 职业中专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材料、低值易耗品(以下简称“材料”)的科学管理,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材料管理是学校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执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
(二)各种材料是保证完成各项任务的物质基础,各职能部门应认真管理。
(三)财务室为学校材料管理的监督部门。
二、材料范围
材料是指凡一次使用后不能复原的物资,如一次性笔、纸张、各类教学、实训耗材等;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下,使用期不到一年的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工具、量具、教学仪器等;因此,本规定中所称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包括学校教育教学、生产基建、行政后勤各方面使用的,不属于设备固定资产的物资。
本规定以下部分把材料、低值易耗品统称为材料。
三、计划管理
(一)编制材料采购计划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的政策或上级有关规定,根据定额、储备及实际消耗统计,结合部门和学校预算制订;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确保重点,保证供应。
(二)各类办公用品、打印纸张、清洁卫生工具等教育教学常规材料以专业部、科室为单位进行计划,列入专业部预算;各专业部在每学期期末,根据下一学期常规教育教学物品用量及专业部预算,按总务处统一格式填报《采购计划》,报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由学校财务、主管领导逐级进行审批。
学校大型活动(校运会、艺术节、竞技节等)所需材料由主办单位进行计划,列入学校预算。
零星专用材料,必须按小额工程物品采购审批程序执行。
其它材料或零星材料,所需专业部或部门列明材料的规格、单价、用量、总价,报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三)批准后的材料购置计划,各部门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四、采购
(一)材料采购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对未定型的、或质量价格不确定的,不得采购。
(二)学校总务部门统筹学校各科室和各专业部材料的采购,学校采购员执行材料采购。
(三)材料采购必须坚持验收合格、入库后才能付款。
(四)采购人员要廉洁奉公,掌握材料业务知识,了解市场信息,厉行节约。
(五)对无计划无审批的材料采购、或无正式发票的材料采购、或审批后不按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私自进行的材料采购,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五、保管
(一)仓库设置。按集中统一的原则,防止同一品种多头设库的现象。
1.总务处设立房屋维修材料库,劳保、办公用品库、五金交电库和家具库。
2.教学处设教材材料库、及体育、教具库。
(二)材料进库验收
1.材料进库应实行先验收后入库,分类存放,验单挂卡,检查质量,做到账物相符。
2.验收中发现数量短缺、盈余、损坏、质量或凭证不符等情况,收货人应拒收。
3.随材料带来的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质量说明书等必须点清并妥善保管。
4.验收入库的物品应及时填写入库单记账、立卡。
(三)材料的发放:
1.以专业部预算所计划采购的材料、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计划采购的材料、实训耗材等,在采购以后,经资产管理员监督并参与验收后,由专业部、大型活动主办单位、专业部(实训室)统一领取或存入专用库房。
各科室、各专业部根据用量、计划等实行按需或定量发放材料。
2.使用部门或使用人领取物品时,要填写领用记录。
(四)材料的盘点:
每学期期末,资产管理员负责统筹、指导、监督各科室、各专业部材料的盘点工作,对盘点中发现的损坏、丢失等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总务处负责人审定。
(五)材料的调剂与回收:
总务处对长期不用的物品,应积极作好调剂调度;对废旧材料,应及时回收,迅速处理,充分发挥材料效益。
本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__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总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zz市__职业技术学校领用物品审批表
附件:
zz市__职业技术学校领用物品审批表
部门(经办人):日期:年月日
项目
部门意见
总务处审批意见
附:
物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第3篇 职院一般维修材料、工具易耗品使用管理规定
职业学院一般维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材料、工具、低值品和易耗品的管理及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办公、教学、实验、科研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方面使用的材料、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以下称简材料)均不属固定资产。
2.材料的计划、采购、提运、保管、使用和回收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做到验收、进出库手续齐备、清楚、健全帐卡记录,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各单位所需材料,原则上由学院物资保管室直接供应。对所领材料,必须建立进出消耗帐,领用人员要签字。对公私两用材料,严格审批,控制使用。
4.由教务处及总务处负责管理和监控材料的使用情况。
5.各单位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材料的计划、领取与保管,并建立明细帐和领用登记。物资管理人员力求稳定,若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6.各单位应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使他们自觉地管好、用好各项材料,反对一切铺涨浪费、化公为私有的行为。
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制度的失职人员应视情节轻重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程度,给予适当的批评或处分。
7.材料的购入、发出、调入、调出、报损以及发生清点中盘亏,均按实际价格记帐。调入、调出材料有运杂费凭据计入价款,无运杂费凭据的不计入价款之中。
8.凡教学、科研所需材料,原则上由教务处及总务处根据批准计划统一进行采购。
9.填写材料需求计划时,应填写《_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申报表(一般维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附件1),同时填清物品需用时间,凡按计划要求采购的物品,使用单位必须领取。计划未经批准不得先行采购,否则造成积压追究采购人员责任。
10.材料采购回来要及时进行验收入库。由项目牵头部门填写《_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入库验收记录表》(附件2);采购人员应会同有关人员进行交接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作好记录,向有关供货商或运输单位办理退换或索赔手续,对贵重、稀缺的进口材料,使用部门可派有经验的人员协助验收。
11.材料入库时,由经办人员按照发票填写入库单一式四份(采购员、保管员、财务处、总务处各一份以备待查),汇同发票经保管员及主管领导签章后及时完清财务相关手续。
12.贵重、稀缺材料及制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明细帐和领用登记等。
13.做好盘点工作。对库存材料实行年终盘点,保证帐、物、卡、资金四相符,对有物无帐、有帐无物的盘盈、盘亏物资要如实填写盘点表,注明原因,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并将情况上报分管院领导。
附件:
_职业学院物资采购申报表(一般维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
第4篇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范例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一、低值易耗品的标准
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 2 年以内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列为低值易耗品。
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一)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综合行政部统一实施。每月 5 日前,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送综合行政部汇总,并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综合行政部每月盘点易耗品库存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报总经理批准。
(三)购置所需易耗品经财务部复核、总经理批准,报销时凭有效票据并附批件。
(四)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综合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指定大型商场或文具公司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8日前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领用
(一)综合行政部编制《低值易耗品库存明细表》、《低值易耗品领用明细表》,并于购置后的当天登记入库。
(二)综合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的办公用品申请计划,在购置登记入库后,分发给有关部门,并做好易耗品领用登记手续。原则上每月 10 日、 20 日为办公用品领用日。
第5篇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模版
一、低值易耗品的标准
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 2 年以内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列为低值易耗品。
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一)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综合行政部统一实施。每月 5 日前,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送综合行政部汇总,并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综合行政部每月盘点易耗品库存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报总经理批准。
(三)购置所需易耗品经财务部复核、总经理批准,报销时凭有效票据并附批件。
(四)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综合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指定大型商场或文具公司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8日前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领用
(一)综合行政部编制《低值易耗品库存明细表》、《低值易耗品领用明细表》,并于购置后的当天登记入库。
(二)综合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的办公用品申请计划,在购置登记入库后,分发给有关部门,并做好易耗品领用登记手续。原则上每月 10 日、 20 日为办公用品领用日。
第6篇 企业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企业(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一、低值易耗品的标准
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 2 年以内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列为低值易耗品。
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一)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后勤部统一实施。每月 5 日前,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送后勤部汇总,并由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后勤部每月盘点易耗品库存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报总经理批准。
(三)购置所需易耗品经财务部复核、副总经理批准,报销时凭有效票据并附批件。
(四)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综合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指定大型商场或文具公司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8日前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领用
(一)后勤部编制《低值易耗品库存明细表》、《低值易耗品领用明细表》,并于购置后的当天登记入库。
(二)后勤部根据各部门的办公用品申请计划,在购置登记入库后,分发给有关部门,并做好易耗品领用登记手续。原则上每月 10 日、 20 日为办公用品领用日。
第7篇 大学后勤处办公文具易耗品领用管理规定
大学后勤处办公文具、易耗品领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办公文具、易耗品的领用管理,节约开支,避免浪费,提高工作能效,特制定本规定。
1.办公文具、易耗品的领取和发放由计划科指定专人负责。
2.各办公室负责人对所属办公室的办公文具、易耗品负有保全和管理责任。
3.文具领用保管人员需做好发放登记,每月对照《申领单》,进行一次统计、核对。
4、办公文具领用需经财务“一支笔”审批后,方可领取。
第8篇 某某物业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某物业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1低值易耗品划分及管理范围
1.1低值易耗品划分标准:企业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在二年以内,单位价值标准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的货架、电器及电动工具、各种工具、办公家具等。
1.2低值易耗品管理范围包括:新购置的,购置后一次计入或分项计入成本转为帐外;有偿,无偿调入;赠送、赞助所形成的低值易耗品。
1.3低值易耗品摊销办法:采用五五摊销法在领用时将其部分价值摊入'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
2低值易耗品管理标准和要求
2.1低值易耗品管理标准的基础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统一管理,编制低值易耗品目录,设置低值易耗品帐,建立定期清查和盘点制度。
2.2低值易耗品帐的建立
2.2.1低值易耗品的总帐、二级帐由财务部建立,二级帐按低值易耗品大类,建立多栏帐,对每一大类具体分类进行核算。
2.2.2低值易耗品明细帐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统一使用公司印制的表,明细帐按部门建立帐户,对每一大类具体分类进行数量金额核算。负责编制季度低值易耗品汇总表横向分部门,纵向按大类具体分类金额汇总,一式两份,交财务部与总帐和二级帐核对。
2.2.3低值易耗品台帐由使用部门建立,统一使用公司印制的表,低值易耗品台帐按使用部门资产顺序盘点,逐项登记每一物品的序号、数量、金额、保管人、负责人。
2.3低值易耗品管理权限与责任
2.3.1低值易耗品增减变动的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未经批准,行政部、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手续。
2.3.2低值易耗品增减变动的手续
a)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调拨、内部转移、丢失、报废等均要按照公司统一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b)低值易耗品购入时,首先由使用部门填写物品申购计划表交人力资源部汇总,交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购买。购置后填写入库单和出库单,办理入库和领用手续。
c)低值易耗品有偿或无偿调拨,内部转移时,由使用部门填写调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d)低值易耗品丢失、报废时,由使用单位填写'低值易耗品报废申请表',(附表6)说明原因,列出报废物品清单,报请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办理消帐手续。
e)各种单据均需填写一式三联:一联使用部门据以登记台帐;二联交人力资源部,据以登记明细帐,物品入库和领用时,由人力资源部编制目录序号和标签;三联交财务部门据以登记总帐和二级帐,购入物品时连同购置发票、入库和领用单一并交财务入帐。
f)各种审批手续,均由人力资源部和使用部门、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审批后方能办理上述手续。各使用部门不能先斩后奏,更不能自行其事,否则追究经济责任。
2.3.3低值易耗品实行实物负责制
a)低值易耗品的实物负责制,实行二级管理网络,一级由使用部门管理所使用的资产;二级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整个公司的资产。
b)按各部门划分责任区,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形成一个一级管理一级的管理网络。各级资产管理部门要指派实物负责人,对低值易耗品实行具体的管理,并负责办理其有关手续,认真执行有关制度,做到守职尽责,并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达到'三清'即:人员清、资产清、帐目清。
2.3.4实物负责人离岗的交接手续
各部门的资产保管人员离岗前,要办理实物交接手续,首先由实物负责人对所管辖的资产列出清册,对于帐内、帐外丢失、损坏的以及未经报废的资产要加以说明,交接双方需要按资产清册,逐一清点实物,核对帐、实,然后双方在资产交接清单上签字,有关的档案资料、帐、卡等也一并移交,经有关资产管理部门验收后,方可离岗。未经办理交接手续,人力资源部不能给予办理调离手续。
2.3.5低值易耗品定期盘点制度
低值易耗品的盘点实行一年两次盘点,年底清查制度。每半年盘点一次资产,由人力资源部填写资产清册,然后由使用部门逐项核对实物和帐。对有问题的资产要在清册上注明,每年11月份对资产要进行一次彻底地清查,确保帐帐相符,实物无虚数。对于丢失、损坏、报废的资产列出清单,并填写'低值易耗品报废申请表'(附表6)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按报废清单据以调帐,切实做到帐物相符。
2.4低值易耗品维护保养、档案管理
2.4.1低值易耗品维修与保养
为了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挖掘物质潜力,节约费用开支,对企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各级实物负责人,对所使用的资产要按实物的性能、特点,定期检查其使用和磨损情况,加强维护与保养,对无故损坏的资产所造成的损失,要由当事人或实物负责人承担经济责任。
2.4.2低值易耗品的档案管理
低值易耗品的档案资料主要有:
a)低值易耗品目录
b)低值易耗品明细帐
c)低值易耗品台帐
d)取得或开据的原始凭证
e)报废、转移审批报告、移交清册
f)财产清查情况说明或报告,以及重要的档案资料。人力资源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对(1)-(6)项要按年度装订成册,保管期限为5年。
第9篇 州扬大学加强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规定
州扬大学加强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学校的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以下简称物品)的规范管理及妥善使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物品是指教学实验、实训、科研中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它包括材料、低值品和易耗品。
1、材料:指金属、非金属的各种材料、燃料、试剂等;
2、低值品: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等;
3、易耗品:指玻璃铝皿、元件、零配件、实验小动物等。
第三条 物品管理的职能部门和单位应根据“谁领导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严格的物品管理责任制网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物品的核算与管理。
第四条 物品采购应严格执行《扬州大学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行业内规定的物品遵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管理。
第五条 各物品使用单位要加强对物品的预算管理,科学合理采购、使用物品,提升物品的使用和管理效率。
第七条 各物品使用单位要建立物品的请购管理制度。物品购置须办理批准手续,并对购置物品的用途、用量作相应说明。
第八条 各物品使用单位要建立物品的入库管理制度。凡购置物品都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把好数量质量关。
第九条 各物品使用单位要建立物品的库存管理制度。凡有条件设置专门库房的物品使用单位,须建立物品库房的核算与管理制度,及时反映物品的入库、出库、结存等信息。对库存物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不独立设置库房的物品使用单位,应参照本要求加强管理。
第十条 各物品使用单位要建立物品的领用管理制度。领用物品须办理批准手续,严格按需领用,确保用于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各物品使用单位要建立物品的损耗批准制度。对物品保管、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损耗要分析原因、加强控制,严格执行报损的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各相关职能部门须加强对物品使用单位物品管理的业务指导,并实施有效的检查监督。
第十三条 对违反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个人、单位和部门,将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造成物品使用过程中产生经济损失,或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个人、单位和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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