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范本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根据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汾阳中学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本校学生进入校园须佩戴校徽;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证件或者经被联系人同意,在传达室登记并领取会客单后进校。
2、来校开会者须出示开会通知后方可进入校园。
3、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
4、携带学校物品出校时,须持有携物出门证,经门卫检查后方可通行。
5、进出校园严禁翻越围墙。
6、爱护校园一草一木,保持校园整洁;严禁乱刻乱画、乱吐乱扔。
7、严禁在校园张贴大、小字报及非法宣传品。
8、通告、通知、海报、启事等必须张贴在布告栏内。
9、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地点。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学校领导批准,并在施工地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10、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校园。
上海市汾阳中学
2003年3月
第2篇 乡d小学关于出入校园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乡小学关于出入校园车辆的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是学生密集、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为了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防止车辆进校造成安全事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内职工车辆规定
1、学校教职工机动车辆,在校内行使,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2、严禁教职工酒后开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3、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停放在陡坡地带,防止车辆自动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4、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自己应妥善保管,严防盗窃事故发生。
二、外来车辆的管理规定
5、严禁报废车、无牌无证车进入校园。
6、上课期间,探望学生的家长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7、严禁营运性质的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大货车进入校园。
8、来校办理公务的车辆进校,须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校。
9、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查询;进校后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位,不得停放在公路的陡坡上。防止车辆自行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10、来校参加文体、教育教学等活动的车辆,谁组织谁负责安全。
11、凡遇下课、放学等学生出入高峰期,不论是在校内行使或准备进校的任何车辆必须自觉停车,待学生疏散完后,方可继续行驶。
第3篇 出入校园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根据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汾阳中学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本校学生进入校园须佩戴校徽;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证件或者经被联系人同意,在传达室登记并领取会客单后进校。
2、来校开会者须出示开会通知后方可进入校园。
3、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
4、携带学校物品出校时,须持有携物出门证,经门卫检查后方可通行。
5、进出校园严禁翻越围墙。
6、爱护校园一草一木,保持校园整洁;严禁乱刻乱画、乱吐乱扔。
7、严禁在校园张贴大、小字报及非法宣传品。
8、通告、通知、海报、启事等必须张贴在布告栏内。
9、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地点。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学校领导批准,并在施工地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10、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校园。
上海市汾阳中学
2003年3月
第4篇 乡小学关于出入校园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乡小学关于出入校园车辆的安全管理规定学校是学生密集、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为了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防止车辆进校造成安全事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内职工车辆规定
1、学校教职工机动车辆,在校内行使,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2、严禁教职工酒后开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3、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停放在陡坡地带,防止车辆自动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4、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自己应妥善保管,严防盗窃事故发生。
二、外来车辆的管理规定
5、严禁报废车、无牌无证车进入校园。
6、上课期间,探望学生的家长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7、严禁营运性质的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大货车进入校园。
8、来校办理公务的车辆进校,须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校。
9、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查询;
进校后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位,不得停放在公路的陡坡上。
防止车辆自行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10、来校参加文体、教育教学等活动的车辆,谁组织谁负责安全。
11、凡遇下课、放学等学生出入高峰期,不论是在校内行使或准备进校的任何车辆必须自觉停车,待学生疏散完后,方可继续行驶。
第5篇 中学学校加强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管理规定
中学(学校)关于加强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我校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规定:
1.各部门联系的维修、安装、送货人员,需由各部门提前通知门卫和安全办,门卫核实登记后才能放行。
2.年级或部门召集的家长会、家长委员会会议等,须预先通知安全办,并配合门卫登记、检查、核实。
3.部门受上级委托组织的活动涉及到外校人员参加的,须预先通知安全办。
4.在校内住宿的教职员工家属,必须配合门卫的工作,接受询问、登记、检查,临时住宿者,需报安全办批准并备案,以确保安全。
5.已毕业学生回校看望老师的,须由该老师确认并到门口迎接方可放行。
6.体育组组织的比赛涉及校外人员的,必须预先通知安全办和门卫。原则上校外人员到校内打球的,需由校领导批准,并报安全办。
7.门卫必须严格执行门岗制度,询问登记核实后方可放行。
以上规定,希望各部门配合,严格执行,以保校园平安。
第6篇 市幼儿园出入校园管理规定
市幼儿园出入校园规定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证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示精神及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现结合市幼儿园实际情况,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和物资作如下规定:
1、在幼儿上学、放学期间,门卫执勤人员须在园门口站岗,疏导交通、维持园门的通畅、制止可疑人员进园,防止发生意外。
2、上放学,幼儿要有家长(专人)接送,入园时,家长要及时把孩子交到老师手上,离园时,家长要教孩子主动和老师说再见,不要让孩子长时间在园内玩耍和逗留。幼儿园锁门期间,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学校,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园时,必须先于班级老师联系,再由班级老师电话通知门卫,家长填写好“来访人员登记表”后门卫方可放行。
3、中午幼儿一律在园就餐,无特殊情况中午不准接回家。如因幼儿体弱等原因需中午接回家休息的幼儿,必须由班主任出具证明,并附上医院诊断证明书,报总务室批准,凭“临时出入证”出入。
4、任何外来人员都不能随意进入校园。因公、私事找园领导、教师或前来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需出具介绍信或有效证件,门卫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与接待人联系确认后方可开门,同时要求来访人员认真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来访人员离开学校时也要有时间记录。
5、外来务工人员(含各类临时工、建筑工程队、固定送货的人员和实习学生)由总务室批准,凭“临时出入证”出入。
6、任何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外单位机动车辆因公进入我校须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上放学高峰期间,任何机动车辆不能出入校园。教师骑电瓶车、自行车上班,进门必须下车推行,校园内内严禁骑车。要先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后,再到门卫室签到,不能阻碍幼儿及家长进出园门。
7、经同意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含家长),须遵守园内有关规定,穿戴整洁大方,主动爱护环境,不得吸烟、乱扔杂物,不得携带危险品、宠物进校园。家长车辆一律有秩序地停放在幼儿园门口两旁,不得停放在园内。
8、学校大门口不准摆摊设点,禁止张贴宣传品,不得随意停放各种车辆,不准以任何借口阻碍交通。
9、为确保安全,门卫执勤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人员携带的背包,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10、违反本规定的,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拒绝有关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学校,在校园内肇事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警告或按校纪处理;情节严重的,扭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规定希望您能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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