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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管理规定15篇

发布时间:2023-02-15 热度:92

商场管理规定

第1篇 商场商户退场管理规定-6

商场商户退场管理规定6

一、退场类别

1、厂商申请退场品牌

①厂商因品牌销售业绩不佳或品牌结构调整以及其它不能避免的特殊原因而申请撤场,必须由厂商提前两个月写出退场书面申请,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签字认可,由楼层管理人员签署楼层意见(调整或清退),报商管部。

②商管部根据相关依据进行评议并批复。

③商管部主管填写《品牌退场审批表》报财务部、工程部、保安部审核,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④总经理签批意见。

⑤商户跟据审核通过的《品牌退场审批表》填写《物品出门单》办理该品牌的全部商品退场。

2、公司决定清退的品牌

①商管部根据和商户的合同约定,品牌在合同期限内总体销售排名,或品牌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排名情况,提出品牌清退方案,写出书面分析报告,商管部组织召开业务评审小组会议,集体决定清退品牌。

②楼层主管根据业务评审小组决定,通知厂商限期退场。

③商户和楼层管理人员根据商场要求办理退场的相关手续,程序同上。

二、注意事项

1、商户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和商场约定的销售目标或连续三个月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中排名靠后,商场有权及时终止合同履行并通知商户撤场。

2、商户未经商场批准,中途擅自撤货退场,商场有权自撤货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依以前单日最高营业额为准至合同终止期计算商场应得销售分成。

3、财务部负责审核商户和商场双方往来款项,凡双方约定费用尚未清偿的,应清偿后再结算,不足清偿的公司有权留置厂商商品并变卖追索。

4、退货运费由商户承担,属商户提供的柜台、模特、道具等器具需退场时经楼层主管签字认可方可带出。

5、对于商户退场后发生的商品售后问题,公司将依据合同留置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退场后三个月如无质量投诉全额退还,如发生质量投诉将扣除相应的费用后退还。

6、《品牌退场审批表》批准后,商户应及时完成全部商品、区域内所有商户道具的退场,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2篇 商场进出货物管理规定-6

商场进出货物管理规定6

一、进出货原则

1、商户进出货物只能使用货梯,不能使用观光电梯及手扶电梯。

2、进出货必须遵照公司统一时间:中午12:00~2:00、下午17:~18:30,其他时间一律不准进出货物。

3、使用电梯进出货时,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管理规定,不得超载、超长使用。

二、进货管理

1、商户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货,凡合同之外的品牌未经许可,一概不允许进入商场。

2、商户必须保证所进货品的质量,凡因质量引起的投诉与损失由相关商户负责。

三、出货管理

凡进入我商场的货品需调出者,必须经商场规定的手续办理。

1、填写《物品出门单》。

2、由所在楼层管理人员签字。

3、由指定出口出场。

4、出场前必须接受商场保安的检查,无问题方可放行。

第3篇 购物广场商场有关车辆存放管理规定

购物广场(商场)有关车辆存放的管理规定

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购买了汽车,由此我们的出行变得便利、舒适。但是汽车也使我们的交通变得拥堵,停车位明显不足,如果每名员工都开车上班,那么我们的商场及周围的环境秩序就会混乱,就会影响到顾客到我们的商场购物。冬季已经到来,正是商场购销的旺季,我们的院内需要储存大量的商品,来应对年前的供应,公司根据当前情况,向全体干部员工发出总动员: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暂别爱车,用步行、乘坐公交车和骑自行车等环保方式上下班,用实际行动来为顾客多提供一个车位,为商场院内多提供一点空间来储存商品。

为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规范院内秩序,营造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经研究,对有关车辆存放问题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企业内部员工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一律不许停放院内,按要求自觉停放在商场东侧指定内部停车场,遇有特殊情况时(如盘点、加班、活动占用、施工等)经安防物业部批准后,方可在院内指定位置停放,未经批准而擅自将本人车辆推进院内者,由安防物业部执行上锁并分别给予当事人每人次10元罚款,车主到安防物业部交款后开锁取车(时间按天计算,每天10元)。

二、部长、组长、及相关业务人员出差时,为保证车辆安全可将本人车辆存放在警卫室西侧(超市东墙板报)位置整齐摆放,无外出或无其他原因时均应按规定将所属个人车辆在指定内部停车场存放。

三、晚上下班后,个别员工因个人原因不需要骑车回家时,可向警卫申请将车辆暂存院内,警卫同意后方可将个人车辆暂存院内指定地点,次日早晨开门之前必须全部推出院外。

四、部长以下人员机动车辆禁止停放院内,董事长、总经理机动车辆依次停放在办公楼南侧。

五、供货商、联营商的非送货车辆(轿车、面包车等)严禁开进(停放)院内,供货商送货车要求在仓库前按顺序在停车位停车等待卸货。卸货完毕后立即将车开出院外,之后再办理相关手续。严禁占用、阻塞消防车安全通道。

六、所有进院车辆警卫人员及时作好登记,非送货车(员工及员工亲属车辆、外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院内。

七、职工在指定内部停车场存放车辆时,所放车辆必须上锁(除把锁以外加上防盗锁),对不加上防盗锁的车辆,安防物业部协同车辆管理员对车主予以每次罚款10元。

八、本规定自20__年11月8日正式执行,望广大职工积极配合,认真遵守。此规定要求各营运部、科室利用晨会时间学习四天,传达到每一名员工,没有落实到位的事例,部组长负连带责任,承担罚款。

zz购物广场

20__年11月8日

第4篇 某商场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

商场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

□ 所有车主应将停车证放在所驾车辆风挡玻璃右侧,以便查验。

□ 无论持有地上、地下停车场车证的车辆必须将车辆停放到指定车位。

□ 所有车辆必须遵守车场内交通标志的指示,严禁将车停泊于车场之任何出入口,不得堵塞行车路线及消防通道。

□ 任何人士不准在地下及地上停车场内修理汽车,紧急事故且得到车场管理部门同意的除外。

□ 停泊于停车场内的任何车辆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 遇有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指挥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 停泊车场内的车辆,应将车门、车窗锁好,严禁在车内存放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

□ 无证车辆不得停泊于停车场内。

第5篇 某商场管理规定

e商场管理规定

一、相关资料:

1、资证材料

凡在__营业场所经营者必须具备如下资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法人代表委托证明;(4)经营代理授权证明;(5)产品合格证;(6)商标使用证明;(7)商品条码证明;(8)商品检验报告;(9)安全认证书。

如经营销售国外进口商品,还须提供:

(1)商检证明;(2)完税证明;(3)安全质量许可证;(4)卫生许可批件

如经营物种行业服务还必须在取得特许证明之后方可开始经营。

2、经营范围及要求

为塑造整体形象起见,各经营者须配合遵守商场的总体布局和营业功能配置,区内经营的项目应按销售协议中的约定项目范围从事经营。

二、商品管理

为打造品牌形象,恪守诚信承诺,凡经营业主一律要在商管公司签订《商品质量责任书》之后,方可开业经营。商品管理的具体要求如下:

1、在柜商品质量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1)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企业标准。

同时,须注明以上标准相应的标准主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2、在柜商品须主动接受技监部门的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应立即停售。

3、在柜商品的价格应执行政府物价部门的规定,并做到明码实价,一货一价,不得对价格朝标夕改,随意变动。

4、对承诺售后服务的商品一定要履行承诺,讲究诚信。

5、对售出的商品,如发生顾客投诉,由商管公司牵头统一协调处理,经营业务主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营业现场管理要求

a、营业环境

1、衣冠不整者、吸烟者、携带宠物者、小商小贩、乞丐等闲杂人员,商场保安要谢绝进入商场营业间。

2、内部员工不准在营业时间内穿工作服在营业现场勾肩搭背、大声谈笑、哄闹穿行。

3、严禁商场内部员工在营业时间、营业现场因任何原因产生纠纷、吵闹,造成聚众围观。

4、播音室必须按商场统一规定和工作纪律要求安排节目内容进行广播。

5、广播以柔和、优雅的轻音乐为主,营造轻松的购物环境,不得播放节奏性强的摇滚乐,以防影响顾客购物情绪。

6、视听陈列商品非顾客购买调试需要,严禁大音量播放,不得影响广播营造的商场总体音响氛围。

b、广告宣传

1、商场各大门口宣传、广告条幅,必须经商场登记,报请商场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安排张挂。

2、严禁在营业现场悬挂任何大幅宣传条幅或横幅,以保证营业现场整体视觉效果。

3、业务促销广告招贴必须由商场统一安排制作,并按统一规定吊挂。

4、各柜台使用的商品信息必须使用商场统一设计制作的信息纸,并按规定位置进行吊挂。

5、商品信息内容必须由专人规范书写,统一字体。

6、严禁各柜如出现个性商品宣传招贴或宣传撑牌。

7、各柜台、厂家商品广告宣传印制品必须经商场管理部按《广告法》审查批准,按指定位置放置。

8、严禁各商区、各柜台擅自在营业现场自行发放任何商品宣传广告印制品。

c、通道设置

1、营业现场主通道设置距离原则上2.5米--3米,两边副通道1.8米。

2、严禁各部门因任何理由占用营业现场通道。

d、柜台设置

1、各区柜台布局不得随意变动。确因业务需要,可在规定的经营场地内提出调整方案,报商场管理部和经理审批后实施。

2、不得在营业规定范围以外擅自增设摊点及花车。

3、各区开架柜台能透视的货架高度设置不得高于1.6米,保证流动性、开放性。

4、货物摆放要严格控制数量及位置,不准越位、越线,影响柜台的通透性。

e、场容卫生

1、商场定期对营业楼外墙和门窗、玻璃幕墙等进行清洗,对地面进行打蜡抛光,对营业设施和设备定期打扫卫生,做到制度化、常效化。

2、各区应坚持每日一小时和每周三一大扫制度,商场在每周四进行集中性专项陈列卫生检查。

3、营业员应做到随时有脏随时扫,柜台、货架等营业设施每天营业前要擦、抹一遍,营业中随脏随抹,保持清洁、无灰尘。

4、柜台内的垃圾和废物要在保洁员到柜台收取才可送出柜台或打烊第二遍铃响后清扫出柜,营业中柜台有营业垃圾而保洁员来不及收取的,柜台营业员要生动送至保洁组,柜台前严禁堆放营业垃圾、废弃包装物。

5、营业员不得向柜台外抛扔纸、包扎绳、包装箱、废弃物,不得向地面泼污水。

6、保洁员负责所属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必须着商场规定岗位工作服、佩戴规范保洁工号进行保洁工作,确保保洁区域的地面、墙面、顶面、柱面、镜面、电梯、楼道无杂物、无垃圾、无积垢、无广告张贴、无卫生死角。

7、保洁员不准在营业现场摊位就座或两人以上聚集聊天、讲话

8、营业现场明显处不得放置保洁用具及垃圾袋,垃圾桶必须保持封闭式,严禁营业时间内在营业现场进行垃圾、包装物、废弃柜台、货架的集中分类、清运。

9、坚持保洁卫生联保联包双举报制,营业员和保洁员相互监督,举报违反场容场貌管理和规定的行为。

10、营业现场内,凡顾客视线能涉及到的范围,均不得堆放成箱、成件货物及废弃的货架、柜台等物品。

11、营业现场(包括办公室、后场、通道、大门口、仓库)不得推、骑、停放自行车,不得在下班前后把自行车停放在营业现场。

12、厂方散装送货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制作印有“送货包装”字样的包装袋,并从专用通道运行,禁止裸装零散肩挑。

13、在营业时间内,非商场全局统一安排并事先报请公司总经理室审批同意,任何部门、功能区、柜台不得在营业时间进行柜台调整、货架搬动、机械设备的停运保养或危及顾客安全的作业(急修除外)。

14、商场内部员工营业时间必须从员工专用通道通行,不得与顾客挤占楼梯。

15、商场统一布局、置放的公共设施、道具、服务设施,任何部门不得移动、挪动。

16、非经商场统一布置、审批同意,任何部门、柜台人员不准在营业间墙壁、柱子上敲、钉、张贴,损坏墙面、柱体,影响现场整体环境效果。

17、各区和个人不得更改、

移动营业现场公共图形标识及导购系统装置。

18、营业间区域通道、分界线、公共场地的地面拼花图案不得覆盖任何物品。

f、商品陈列

1、商品陈列由各区自行管理,业务部、商管部进行指导.

第6篇 某商场百货品牌装修管理规定

商场百货品牌装修管理规定

一、审批管理程序

1、品牌进场或移位必须填报区域《装修方案审批表》,备有平面图(标出商场原有设施位置)、效果图、电路图(标出灯具、电气线路、开关箱等),并提供灯具、电线及pvc管的合格证。由商场经理签字,而后业务部、保安部、工程部审批,工程部审批时,必须由工程部主管工程师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工程部方可审批合格。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保安部报消防部门审核。

2、办理动火、动电手续,交保安部安排并签署安全责任书(附)。

3、商场通知工程部安排现场监护指导和接电人员。

4、商场、工程部和保安部监护人员共同验收,最后接火营运。

二、商场品牌装潢十五大禁令:

1、严禁不经审批私自装灯、接电。一经发现立即断电处理,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元。

2、严禁遮挡和私移消防设施。一经发现要求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元。

3、严禁在防火卷闸下安放货架和物品(严禁私自移动封堵防火卷闸手盒)。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500-1000元。

4、严禁堵塞原有消防疏散通道。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并罚款500-1000元。

5、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处摆放柜台、堆放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并罚款200-500元。

6、严禁在地板上、墙柱上乱打孔、乱钉钉子。一经发现,立即整改,根据损坏情况进行处罚,最低200元。

7、严禁私自钻顶棚,在主副龙骨上悬挂重物。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8、严禁私自移动监视器、译码器。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9、严禁私自移动银台和电讯设施。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10、严禁玻璃货柜、货架未打磨圆角而交付使用,遗留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500元。

11、严禁施工前不使用公司统一工程布进行遮挡。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500元。

12、严禁施工区域在营业时间发出噪音。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元。

13、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产生有毒、有害、刺鼻气体的操作。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500元。

14、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pop。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100-200元。

15、严禁采用易燃材料装潢,货柜制作用材料为a级不燃材料,b1级难燃材料,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刷防火涂料,否则,不予验收接电。

三、电气安装工程规范化管理规定

1、严禁外来无操作证电工到商场进行安装作业,严禁木工进行电气安装。违反规定,立即停止作业,并处以罚款500元。

2、未办申请手续、未有图纸或未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不得动工,而且手续图纸要留存动工楼层,并到工程部备案。否则立即停工,并处以罚款1000-2000元。

3、公司内部电工不得私揽品牌装饰工程和私收安装费用,严禁私自拿公司电器元件和工具。一经发现,予以劝退开除处理。

4、照明支线导线型号截面为bvr-2.5且必须穿φ20阻燃pvc管,局部用金属蛇皮管,严禁用bbv型护套线或绞线。

5、开关箱电源线必须用bvr-4、φ20阻燃pvc管。

6、用电量大于500w或灯数超过5个者必须加装pz型开关箱,不足500w可使用墙壁开关。

7、牛眼灯和轨道射灯,单只最大容量为50w、12v,严禁用220v射灯和碘钨灯。除珠宝及化妆品柜台,其他区域一律禁止使用牛眼射灯。

8、灯箱必须加装散热孔,并要求结构合理,更换灯具方便。柜箱放置位置应避开商场原有开关箱和消防设备,空调开关等。

9、胶布必须用高压绝缘胶布,导线连接应用焊接或压接(或在密封盒中连接),无条件时可以用麻接,但对2.5-4平方毫米的导线,其麻接长度不得小于1厘米。

10、荧光灯具统一用电子镇流器,灯具选用节能型(且最好用'菲利浦、索恩、阳光'灯具厂产品),耗电量大、发热量大、光色光效不好的劣质灯具严禁使用。

11、为节约用电,迎宾音乐开始,厂商区域照明开启;清场音乐开始,区域确认无顾客时照明关闭。

12、镇流器、灯管应加隔热保护,导线应穿阻燃pvc管或金属波纹管。货柜内日光灯采用镇流器内置一体型日光灯。如为分列式日光灯,二次线穿管有困难时,应远离灯管,用线卡整齐固定。

13、库房、试衣间应与商场相通,采用带罩筒灯、日光灯,禁止用白炽灯。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须向保安部交身份证复印件方可进场。

2、夜间施工时,施工楼层必须派值班人员。

3、施工单位进场的各类工具及施工用料,需经其项目经理认可方能进场。

4、区域装修所用木龙骨、木工板必须刷防火涂料,确保防火安全。

5、油漆工艺施工前,应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并在保安部认可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

6、区域装修如需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品时,必须通知公司保安部,工人下班后交给保安部监控人员妥善保管,且集中定点存放。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处理,并处罚款500-1000元。

7、进场搬运铁制材料或成品,需倍加注意,不得损伤已完成的装修面,否则视情节扣除一定数量装修保证金。

8、施工人员离场,必须对对现场进行清除,保安部要对其所携物品例行检查,以防现场材料或物品丢失,装修用料出场,需楼层值班管理人员签字认可方能出场。

9、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规程。

10、施工单位应配有安全员,确实做到防火、防触电、防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交保安部统一管理。

11、各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听从公司统一的指挥,不经允许不得动用明火,不得乱接临时线路,私接电炉及其它电热设备。违者要从严惩处。

12、厂家上货、调换商品、撤出货柜必须经楼层业务经理或公司领导批示,向执勤保安出具手续方可出入,严禁在地面上拖拉商品、货柜,如人工搬运,必须走员工通道。

五、装修验收暂行规定

1.各部门应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密切配合。

2.各楼层业务人员在品牌区域装修期间,必须强化监管工作,消除工程技术、消防安全隐患,保证装修质量和工期(附装修协议书)。

3.各楼层业务人员在品牌区

域装修完毕后,于第一时间填写一式两联《通知单》,在品牌确定开业前24小时送达相关部门,对装修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装修验收会签表》一式两联,留存一联至综合业务部备案。

4.各部门验收负责人必须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严格验收,杜绝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品牌区域开业。

5.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各楼层业务人员应积极与供应商协调,要求其配合整改,以保证品牌开业时间。

6.各部门验收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在《装修验收会签表》中分别签字认可。其中,一联楼层业务人员留存,一联综合业务部备案。各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工程部指定人员接火运营,严禁供应商私自接电。

7.验收中,相关人员缺乏责任心,工作不仔细,导致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等事情发生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装修过程中应严格照图施工,如有与图纸不符的变更应及时填写变更申请,由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施工。如未履行相关变更手续,有关验收部门有权不予验收。

9.电量申报不得超过审批电量的20%,如确需增加,应有公司一级领导批准,并由工程部根据现场情况核准后方可增加。

六、费用收取:

为充分利用有效资源,并确保各项安全,根据公司规定,对以下费用进行收取。

1、电话占频费:每部电话每月收取占频费20元整。

2、电话安装材料费:每安装一部电话收取材料费50元整。

3、装修垃圾费:厂家每进行一次装修收取装修垃圾费100元整。

4、超电量扣款:验收后根据验收超电量情况,并由厂家签字认可后收取,收取超电量费用0.358元/w.月。

5、对于涉及装修内容的其他收费。

附:

第7篇 某商场厂商装修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商场厂商装修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厂商装修施工队伍临时用电的使用行为,提高商场装修安全质量,商场特制定本规范。

一、装修队进场施工前:

1、向商场电工部书面申报施工所需临时用电总负荷及所需使用设备的明细情况及要求。

2、电工部须完成临时用电设备的查验及总负荷确认工作。

3、电工部确认后在1小时内完成临时电源的安装、送电工作。

4、电工部负责装修队所有临时电气线路的材料查验及各项安全规范落实的监督工作。

二、装修施工过程中:

1、装修队如需调整的临时用电总负荷超过进场前申报的数值时,则必须向商场电工班再次重新申报,确认后方可进行调整。

2、电工部负责装修队所有临时电源的调整、维护、管理工作。

4、电工部负责装修队所有临时电气线路各项安全规范落实的巡查工作。

5、保安部和电工部共同负责装修现场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危险电器的巡查和监督工作。

6、保安部和电工部共同负责装修队结束后现场临时电源关闭情况的巡查和监督工作。

三、装修施工结束后:

由电工部负责装修队所有临时电源的拆除工作。

四、临时用电规范:

1、临时电源总开关应使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

2、临时用电设备应性能可靠、绝缘良好、配套齐全。

3、手持移动式工具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接地接零保护。

4、搬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源线不准在地上随意拖动。

5、临时用电接线板电源应采用良好的多股铜芯橡胶绝缘护套线或铜芯聚氯乙烯护套软线。

6、各类临时用电插头应完好、无破损,应采用单相三眼或三相四眼标准插头。严禁引线不用插头,直接将线头插入插座孔内使用。

7、临时用电接线板应与可燃、易燃物品(木屑、包装纸盒、汽油、酒精、松香水、油漆等)至少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8、临时用电照明灯具应采用日光灯、节能灯、60w以下白炽灯等小功率灯具。电源连接线应采用软芯护套电缆(线)。

9、商场营业时间内不应动用电刨、电锯、电锤等高噪音设备,特殊情况可与商场经理协调限时使用。

10、装修现场绝对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危险电器。

第8篇 商场开歇业管理规定-5

商场开歇业管理规定5

一、开歇业时间

平 日:9:00 ~ 19:00

节假日:9:00 ~ 19:30

具体开歇业执行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管理规定

1、在营商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开门营业和停止营业。

2、开业前10分钟,商户必须有人员到场,将铺位内主或付光源打开、铺位清洁好,作好营业(客人迎接)准备。

3、营业过程中,商户人员必须遵守商场各项服务准则和产品质量标准,熟悉本经营品牌产品性能,做到对待客人热情周到、满意服务,提升商场和商铺形象。

4、商场内禁止商户带宠物等禁止物品进入商场内影响商场经营。

5、歇业后,各商铺必须将铺位内水电或门窗关闭,避免造成灾害。楼层管理人员应作好歇业前铺位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楼面、铺位安全。

6、商户如因特殊事由需延长歇业,必须提前半个小时通知商管部楼层主管人员,超延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7、歇业后,商户人员不得在铺位内留、寄宿。

8、每月最后2天为商户盘店日,商场歇业时间顺延1小时。

9、新进商户装修必须遵守商场装修管理规定的时间进行,不得在营业期间进行。如因时间问题必须在营业期间进行的,必须以不影响商户为原则,不得在节假日进行。

三、奖惩

1、商户当月每晚开门营业和提前歇业一次,第一次罚款20元,以后递增加倍处罚。

2、商户当月歇业未关水电或门窗一次,第一次罚款20元,以后递增加倍处罚。

3、商户当月营业期间,每关门一次,第一次罚款100元,以后递增加倍处罚。

4、商户当月带宠物入内或在铺位内留、寄宿,第一次罚款100元,以后递增加倍处罚。

5、商户为遵照装修时间管理规定,第一次罚款100元,以后递增加倍处罚。

第9篇 某购物广场三楼服装商场管理规定

购物广场三楼服装商场的补充管理规定

为维护公司信誉,保证供应商公平竞争、有序经营,对三楼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1、jh购物广场供应商和员工必须维护商场的信誉,严格遵守商场的规章制度,不得诋毁或恶意攻击公司(包括商场的名誉、摊组、品牌、价格等),不得破坏团结、制造矛盾。各供应商和员工一律禁止相互询问或告知对方采购和销售情况,做到绝对保密,违者罚款300元。

2、jh购物广场的服装供应商同时又在ff购物租摊的摊主,严禁在jh购物服装卖场盯摊售货,送货时间每次限定20分钟,限时离店,并不得随意串摊,进行商品及价格调查,违者每次罚款500元。

3、各供应商进货要严格索证制度,严禁售卖三无或伪劣产品,并明码标价,不得议价。经常做好市场调查,严格加价率,保证同款、同品牌商品售价不得高于其他商场,违者重罚。

z区jh购物广场

2022年-月-日

第10篇 商场装修工程施工管理规定(2)

商场装修工程施工管理规定(二)

1.人员管理规定:

_厂商施工队员要保持良好形象,要穿统一工服,佩带装修出入证工牌,便于商场人员管理。

_商场的工作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正在装修的房屋进行现场检查,以确保现场装修符合装修的各项规定。

_进出商场的施工人员应主动向保安人员出示《施工出入证》,在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应佩戴和爱护《施工出入证》。《施工出入证》系本人专用,不得转借、涂改。如发现有任何疑问,保安有权没收其《施工出入证》,并有权阻止其进入商场。

_施工人员穿戴必须符合要求,衣裤、鞋齐全,穿拖鞋、背心,赤膊,衣冠不整洁者,禁止进入。

_施工人员进出商场一律走员工通道。

_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应在本施工区域内,不准游荡到其他楼层(包括其他施工区域现场)。如发现任何可疑之处,保安有权将可疑人员带至保安部,依照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

_禁止随地吐痰,不弄污走廊、厕所、货梯、出入口等公共区域。

_施工人员必须至指定卫生间入厕,禁止随地大小便。

_禁止在卫生间或茶水间内清洗施工用具、洗澡、洗头、洗衣服等。

_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须文明施工,不得有打架、喝酒、谩骂或争吵等影响其他展位装修、经营的行为。

_禁止在施工区域睡觉、随地大小便等行为。

_在商场内施工时,非商场原因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或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_商场各电梯在非运营时间处于停运状态下,任何人不得攀爬扶梯,翻越各通道护栏,运行时间禁止借助搬运物品。

_所有人员不得留宿商场,装修人员禁止酒后施工,绝对禁止打架滋事。装修人员禁止到其他展位走动,违反规定者清逐出场,引起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2.证件的办理规定:

_装修公司必须提前确认安全负责人和所有施工人员名单,交安全部办理《施工出入证》。办理《施工出入证》须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_如属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还须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及焊工操作证。所有电气/电焊人员(含小工)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特种人员操作证”,以备检查,违章按元/人_次扣押金。

_如实填写《施工出入登记表》,办证时需申报工种、人数、装修时间、贵重工具,并交一寸照片一张,办证时需缴纳押金,元/张。施工结束,等各部门统一验收完毕后,凭《施工出入证》和付款收据至财务部办理退回押金手续(如施工出入证遗失、损坏或涂改,此费用将不予退回)。

3.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_所有厂家进入商场装修的施工队必须持有“有效的装修资质”,提供该单位有效期内的施

工意外保险证明,对厂家和施工单位进入商场的一切意外行为均必须承当相应的安全责任。

_如没有相应的保险证明,可自行或委托承包商购买相关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公共责任险。

_如不能提供上述资质和保险证明,装修施工期间的所有安全责任均有厂家和施工单位全部负责。

_装修必须使用防火阻燃系列环保材料,如必须使用其他材料,须报商场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但必须做好防火处理。

_厂商进厂装修按消防规定展位内每50平米必须配备一个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厂家自带或到商场购买)。在装修工程现场根据消防规范放置。

_商场为无烟商场,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禁止在商场内吸烟、使用蜡烛、蚊香、动用明火。

_装修展位时必须对建筑内的烟感探头做保护,避免引起消防误报警。

_在商场营业时间任何厂商或个人禁止喷涂、刷漆及打磨作业。

_易燃物品应控量使用,每个装修厂商每次使用油漆不得超过2kg,汽油不得超过0.5kg,厂商装修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油漆、汽油、香蕉水、二甲苯等)易燃物品,随施工人员进出商场,严禁在商场内存放。

_装修现场施工易燃垃圾厚度不应超过2公分、面积不超过3平方米,如超过标准应及时清理。

_商场内绝对禁止使用危险大功率电器。(见临时用电相关规定)。所有电路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4.装修材料方面规定:

_各区域要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由区域物业部长考察选定商场装修主要使用材料品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价格适中。商场公示环保材料品牌、型号、规格,由商户自行购买。另外要将选定材料品牌型号、规格报集团物业推进中心备案。

_所有厂家使用的电线、各种电气开关、防火涂料必须是商场推荐合格品牌,必须向商场提供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否则不允许在商场使用。

_厂商装修使用材料,如板材、地毯、墙纸、石膏板、油漆、涂料等,必须是商场推荐合格环保品牌,必须向商场提供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环保证明,否则不允许在商场使用。

_所有吊顶必须采用轻钢龙骨、石膏板等阻燃材料,如必须使用其他材料时,必须向商场申报同意后采用阻燃处理方可施工。

5.建筑主体和结构的改动规定:

_不允许在任何大楼结构及隔墙上随意开凿、打洞。

_所有的管道工程应由合格的管工承担。

_如拟建工程涉及到大楼的主体结构,必须向商场提出审批,得到明确答案后,方可按约定的方案进行施工。

_固定在楼板上的螺栓和打孔,进入楼板的深度不应超过50毫米。地面上开凿布线,深度也不得超过30毫米。

_消防通道绝对禁止私自改变设计用途。

6.商场装修管理规定:

_装修施工全过程厂商必须接受商场安全、物业等各职能部门监督和管理,如发生未注明的问题,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_装修前须向市场部提供平面图、效果图,经商场审核后方可装修。

_装修前必须按照商场规定,由厂商建立完整地装修隔离围挡,选用轻钢龙骨,加石膏板、喷绘布,起到防火、防尘、美观作用。喷绘制作由商场企划部审定,围挡悬挂平整,围档周边需采用龙骨封边并由商场物业部监督管理。

_装修场地的地面应保持整洁,装修现场必须进行灰尘遮挡,为了保证一个卫生、清洁和安全的环境,厂家和各施工队必须每天对当天产生的装修垃圾进行清理。垃圾必须装袋并扎紧袋口,不能有泄漏。

_厂商必须保证装修垃圾日产日清,不得乱抛乱倒。垃圾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商场安排车辆统一进行垃圾清运。

_靠走道的展厅垂直门面不能超过商场公共过道(以公共走道地面砖为界)。

_所有展位之间隔断及防火分区必须严格按照

商场规定施工,所有隔墙要求由地面砌到顶,之间不能有空洞或空隙。如遇水、电、空调、消防水、消防电源、通讯设施等管线穿越时,应用防火填料将孔洞或缝隙填实。具体施工参照商场“防火隔断施工工艺要求”。

_不得私自拆、改、封、堵、移动商场原有电气、水暖、空调等公共设施(包括原有门头、玻璃),如有违反立即停止装修,待整改后方可继续装修。

_装修施工中因现场存在大量灰尘,施工人员进出现场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如换鞋、换脚套、门口加地垫等措施,避免商场公共走道有脚印,影响环境卫生。

_施工现场夜里12:00之前必须停止施工作业,电焊(气割)必须在夜间8:00之前结束(监护员不够要相应减少电焊作业量),如果是必须施工作业的项目,须提前申请,同意后方可作业。

7.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_进场前必须先申请用电,并说明申请电压及使用的电气设备,报电工班备案。

_由商场专职电工负责安装临时用电电源,严禁私接乱接,违者停止供电。

_各装修队自配临时用电箱,箱中必须配备匹配的数字电表、漏电保护装置,总开关应使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临时用电设备应性能可靠、绝缘良好、配套齐全。严禁电气设备带病工作,一经发现立即停用。

_手持移动式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好可靠接地、接零保护,用电设备的安全防护罩要齐全有效。搬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源线不准在地上随意拖动。

_装修现场绝对禁止使用电热壶、电炉、热得快、微波炉、点钨灯、电动车电瓶存放及充电等危险性大的大功率电器。

_临时用电电源线只可采用软线护套线或三芯电缆线。所有装修使用临时用电接线板电源线不得有破损和接头。严禁使用麻花线、平行线、音响线、电话线、护套线等做电源线。各种用电线路需架空处理,高度不低于1.8米,不得在地上随意拖拉。

_所有临时用电插头应完好、无破损,应采用单相二眼、三眼或三相四眼标准插头。严禁引线不用插头,一插多用或直接将线头插入插座孔内使用,违者必罚。

_所有装修使用临时照明灯具应采用成套的手持胶木防爆手灯、日光灯。严禁采用100w及以上灯泡、碘钨灯、金属卤化灯、钠灯等大功率及高热量灯具。

_商场营业时间内不允许动用电刨、电锯、电锤等高噪音设备,特殊情况可与商场总经理协调限时使用。

_展位内设备开关与设备水平距离不能大于3米,分配电箱至开关箱相距不能大于30米,临时用电总功率不得超过3千瓦,如不能满足时,必须增加转接箱。

_临时用电拖线板及电线接头处不能靠近可燃、易燃物品(木屑、包装纸盒、汽油、酒精、松香水、油漆等),至少保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_装修现场电线、照明灯具不能紧靠围挡,距离在50公分以上。

_各装修队应使用各自独立电源,严禁各队互借电源,现场严禁跨工种作业。

_当日施工完毕后必须关闭所有电源方可离场。

_必须服从商场人员,有关临时用电的安全、规范管理,违者当即请出场外,不得参与工程施工。

8.物料管理规定:

_黄沙、水泥等装修材料必须袋装进场(进入广场区域的的车辆限载5吨,如果使用5吨以上车辆,保安将有权拒绝该车辆驶入商场区域,所有车辆由安全部统一指挥管理),该类装修材料未经袋装不得运入商场。袋装的装修材料在运送过程中严禁出现“跑、冒、洒、漏”等污染大厦环境的现象,如有污染,施工单位必须自行清洁处理,直至商场满意为止。如施工单位不处理,商场有权按垃圾进行处理,并向施工单位收取垃圾清运费,同时处以罚款。

_装修物料运入商场必须提前向物业部提出申请,听从商场货梯操作人员和保安的安排,按先后、轻重缓急的顺序进行运输。

_所有出商场的货物均必须有商场对应的管理部门开具的“出门单”,无“出门单”保安有权进行扣留物品。

_所有的装修工程应在展位内进行,公共走廊及大厅不能施工。商场的厂商在装修前,应用围板将自己的区域起来,占用公共区域的距离不得超过1米。禁止在公共区域内临时存放材料。所有物品进入商场后均由商家自行保管,责任自负。

_装修施工期间,因灰尘、噪音和异味对相邻用户造成影响,须立即停止该项工程,如造成相邻用户损失的,须负责赔偿。

_所有切削、电钻、拆除及噪音工程以及有异味的工程,应在办公和商场营业时间以外进行,商场整体装修和总经理签字同意时除外。

_注意成品保护,不得在公共走道上搅拌水泥砂浆,爱护本商场的一切设施及装饰物,如因施工对商场电梯、大理石、墙壁、地砖及其他设施设备损坏,必须无条件照价全额赔偿;

_施工单位在每日施工结束后,必须清扫施工场地,并按照“装修垃圾不过夜”的原则将装修垃圾袋装后运出、堆放至商场指定的临时存放地点。切断施工电源,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离开施工场地。

9.费用方面规定:(根据集团关于装修收费规定执行)

_整体装修押金共元(含电气安装安全押金元);电焊施工安全押金元/台电焊机(含亚弧焊);出入证件押金元/张;电话费押金元/商家;

_装修清运垃圾费用:-1~2层按元/百平米_商家;3~6层元/百平米_商家;面积不足100平米按100平米计算。每超过100平米增加元,按四舍五入计算,700平米(含)以下的厂家,最高交纳费用为元;超过700平米的厂家,最高交纳费用为元。厂家必须用编制袋将所有垃圾自行装好,放在自己展位内,由商场指定清运队伍定时进行清运。市场价为:元/只的编制袋由商场负责提供。

_电话初装费用:元/部(含公共电话线路,不含电话机;线路只到展位边缘,厂家如有改动要求,自行施工,电话线等施工材料自备);网络宽带初装费用元/部;申请电话时必须提供所在市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

_展位必须配备灭火器:商场规定:每50平米必须配有1只5kg的有效abc干粉灭火器,不足50平米按50平米计算。商场可代售:元/只。

_商场确定展位内消防设备喷淋头高度为2.95米,如贵厂家因为自己的装修格式或效果有所改动,必须由商场指定队伍进行改动施工,喷淋头元/个,烟感元/个,手动报警器元/个,卷帘门开关元/个。

_每人出入商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商场可代售:元/只。

_装修承包商必须与商场签订“厂商装修协议”,厂家为此协议的担保方,装修承包商按此协议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以确保装修工作顺利进行,装修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述费用明细。

_装修保证金可用于修复装修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坏、承包商在装修过程中违反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罚款等。如果装修押金不足,施工承包商

应在个工作日内足额补齐。

第11篇 商场户外区域形象管理规定办法

商场户外区域形象管理规定和办法(2)

对外场地租赁(包括内部厂商的促销)

1、对外场地租赁范围指门口的小广场,以马路边为界。

2、租赁者所组织活动必须健康、积极向上、有品味、有新意,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能产生良好的影响。

3、租赁者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添写《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申请内容中详细说明活动原因、演出或促销方式、节目内容、人员及人数、所使用道具、占地面积及所需公司配合及提供的内容等。

4、所有活动由企划部统筹安排,企划部在对各项费用进行划价。厂商持《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到所需配合的各部门进行审批。

5、厂商持批准划价后的《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到财务部交费,并将交费凭证复印件交企划部备案。

6、工商、市容及文化监察等处由厂商自行审批,并将审批复印件交企划部一份,若因此造成的意外事件及损失由厂商负责。

7、活动现场由厂商布置,现场氛围由企划部把握和指导。各厂商必须服从企划部的安排,在活动之前做好充分准备。

8、活动结束后厂商需向企划部交回所有演出租赁设备,如有误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六)户内公共卖场

公共卖场是向顾客展示商场整体形象,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的重要窗口,是反映商场档次与水平的重要方式,为了更好展示我商场的各种服饰品牌的形象,服装风格、充分展示商场的独特风格,同时也为了促进商品的销售。基于明确突出,合理分工、配合协作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大厅共享空间

大厅共享空间是我商场的重要窗口之一,着重体现着我商场的形象、品味和特色。

使用范围

1、共享空间的使用者必须是入驻商场的厂商和相关人员,所展示商品必须在本商场有售。禁止与本商场经营和销售无关的商品及其人员参与和使用共享空间(如有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及企划部特批方可使用)。

2、共享空间最多只许在两家同时搞促销。

申请和收费

1、厂商使用共享空间促销时,必须提前7天向企划部提交《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表中必须注明促销时间、促销人员和道具的详细情况。《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经商场经理批准后,交企划部审批。《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一式三联,厂商、企划部、财务部各留一联。

2、厂商持到企划部审批、划价,到财务部交纳费用。

3、厂商持交费凭证及《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到管理部办理促销证后,促销人员方可入场。

4、厂商入、退场和现场布置必须在晚8:00之后至早9:30之前完成,严禁在营业期间入、退场和布置现场。

促销现场要求

1、现场形象板(架)不得高于2.2米.

2、促销品及道具不得占用通道,不得在主通道上摆设物品。

3、现场的照明设备必须完好,照明光源需柔和适度。

4、现场所摆设的宣传品、播放的音乐和录相的内容必须健康,严禁低糜、不健康的宣传品出现。

5、现场音响设备的音量不得高于商场背景音乐,标准以在3米范围内听清为准。

6、严禁在现场大声叫卖或用扩音器做宣传,严禁在现场嬉戏、追闹、大声喧哗等不雅行为,一经发现立刻勒令其停止促销,予以处罚。

7、促销人员必须语言文明,行为举止庄重大方,严禁对顾客围追堵拉,强辞夺理,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其退出现场,予以处罚。

8、促销人员不得少于3人,不得超过7人。

9、促销人员不得站在共享空间中央进行宣传。

展台

展台是我商场商品的重要窗口之一,有着显着的装饰和促销作用。

分配与使用申请

1、商场分别在各楼层设有展台,每个楼层负责本楼层展台招商。

2、厂商取得展台使用权后,需到企划部登记备案。如某个楼层需多占用其它楼层展台时,可自行交涉,再到企划部备案。

3、展台使用期限以月为单位,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企划部将对其使用情况详细登记。

管理及维护

1、展台展示内容须健康、积极向上、有品味、有新意,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能产生良好的影响。

2、展台只能单一品牌使用,不得多品牌共用,严禁展示特价、处理商品。

3、企划部于展台使用合同期满前15天通知各楼层负责人进行招商,各楼层在接到通知后进行招商,并将招商初步意向报于企划部,由企划部与厂商签定展台使用合同。各楼层招商工作必须在5日内完成,如未按期完成,企划部将通报公司,由公司进行处罚。

4、展台由取得使用权的厂商自行设计和布置。展台效果由企划部统一把握,未经企划部审核的效果图,厂商不得自行布置。各厂商在得到展台使用权后3天内向企划部提供展台效果图,经企划部审批备案后于展台使用合同生效期前完成。如需企划部协助,厂商需提供相关资料和要求,并交纳相关费用,企划部2天内出样,厂商验稿后签字,然后企划部于展台使用合同生效期前完成。

5、企划部按展台收费标准收取相应费用,费用由厂商直接交至财务部,企划部保留收费单复印件予以备案。

6、展台由企划部直接管理,依据公司需要,企划部随时有权收回展台使用权,剩余费用由企划部出具证明,财务部退还。

7、展台展示商品须及时更换(频率不得低于一周一次)。展台的更换布置时间必须在周一至周四之间进行,必须安排在非营业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须通知企划部,但必须在1个小时内完成。

8、商场免费为厂商提供地台及照明用电,其余设施由各厂商依据其特色和设计自行准备,如需企划部配合,将按规定收取费用。

9、展台的照明应保证明亮醒目,光线柔和舒适、层次感强。如遇意外情况照明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损坏相关人员须在1天内由楼层通知电工或工程部人员进行修善。

10、展台日常维护由使用厂商负责,清洁工作须在商场开门前完成;如公司使用由楼层负责,保安部须保障展台和展品在夜间的安全。

收费标准后附。

灯箱

灯箱是本商场的重要宣传窗口之一,着重体现着商场的形象、品味和特色,直接反映本商场所经营商品档次与风格。

分配与使用申请

1、商场设有灯箱,灯箱招商由商场经理负责招商。

2、厂商取得灯箱使用权后,需到企划部登记备案。灯箱使用期限以年为单位,最短不得少于半年,企划部将对其使用情况详细登记。

管理及维护

1、灯箱宣传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有品味、有新意,

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能产生良好的影响。

2、灯箱只能单一品牌使用,不得多品牌共用,严禁宣传特价、处理商品。

3、企划部于灯箱使用合同期满前1个月通知各楼层负责人进行招商,楼层在接到通知后进行招商,并将招商初步意向报于企划部,由企划部与厂商签定灯箱使用合同。招商工作必须在7日内完成,如未按期完成,企划部将通报公司,由公司进行处罚。

4、灯箱由企划部统一设计和制作,厂商不得自行发布。厂商在得到灯箱使用权后1天内向企划部提供灯箱设计的相关资料和要求,企划部2天内出样,厂商验稿后签字,然后企划部于灯箱使用合同生效期前完成。

5、企划部按灯箱收费标准收取相应费用,费用由厂商直接交至财务部,企划部保留收费单复印件予以备案。

6、灯箱由企划部直接管理,依据公司需要,企划部随时有权收回灯箱使用权,剩余费用由企划部出具证明,财务部退还。

7、灯箱在发布过程中,公司各部门须全力配合各厂商工作,工程部电工须保障灯箱的正常照明,清洁工必须保障灯箱外面的光洁,如公司使用由楼层负责,保安部须保障灯箱在夜间的安全。

8、区域中的灯箱及品牌形象,厂商必须在经营过程中保持不空缺、不过季、不损坏、光洁整齐。

楼层商品促销特卖

1、本规定适用范围指各楼层大厅、主通道、扶梯周围促销活动的厂商及自营品牌。

2、申请办法:各厂商在做促销前一周应填写《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由各楼层负责人持表到企划部审批,自营商品的促销申请同上。

3、申请内容中应详细说明促销原因,促销方式、具体位置、占地面积、所使用道具及促销人员的详细情况等,经企划部审核和公司领导批准,再到企划部划价,办理财务手续,方可入场。

4、各商场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的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通知企划部。

5、现场悬挂的pop不宜过多,不许在货柜和花车上张贴pop,pop的画面要美观,严禁厂商私自书写。

6、促销现场必须干净利落,无杂物、无与促销无关的东西堆放、禁止有纸箱或损坏的桌、柜等设备摆放,如有需要,对现场的花车、桌、柜进行必要的修理、装饰、现场陈列要突出商品。

7、现场促销人员必须遵守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若是厂方人员,需到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对现场促销人员的管理参照《关于商场共享空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公用营销设施

公用营销设施可以更好的展示商场的美化内部环境,树立商场形象,让顾客详细了解本商场的楼层分布及各种服饰品牌的位置,达到宣传商场和促进商品的销售的效果。

1、商场的整体环境氛围和渲染布置由企划部统筹安排。所有发布的pop需经企划部审批。企划部有权对商场的各类宣传品做出调整。

2、宣传品的制作方式主要为手绘、印刷和刻绘三种。制作材料主要有纸质、布幅和kt板材。

3、各商场和厂商必须遵守企划部的规定,严禁私设乱放,严禁随意移动和增减公用营销设施,否则,视其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4、各楼层和厂商占用公共区域进行宣传时,需向企划部提出申请,填写《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经商场负责人批准后交企划部审核。

5、场内的公用营销设施严禁出现以下一些情形:a幅面有破损,污迹和折皱等;b直接放置在地面上,通道上和影响顾客购物的地方;c在柱面上斜置、倒置和重叠等;上下不齐,前后不匀,过高或过低等;e过大、过小或不符合规定的规格等。

商场共用柱面、墙面及大型pop、条幅等宣传品

1、各厂商在商场区域内主体墙面做灯箱或悬挂招贴画须向企划部审批备案。

2、通道两侧的柱面由楼层分配各厂商使用,获得使用权的厂商负责pop宣传品的日常维护及季节性更换,一年至少随季节春(2月25日至3月1日)、夏(5月2日至6月1日)、秋(8月25日至9月1日)、冬(11月25日至12月1日)更换四次,保障pop宣传品不过季。

扶梯

1、季节性和节日的装饰,由企划部统筹安排,各楼层负责日常维护。

2、扶梯的临时使用由企划部统筹,各楼层需使用时,须提前7天向企划部提出申请,填写《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经公司领导签批后由企划部审核,方可使用。

3、扶梯间的饰物或鲜花如有丢失或损坏,扶梯归属楼层须向企划部及时反映。

扶梯所属楼层

一上二扶梯二层

二上三扶梯三层

三上四扶梯四层

四上五扶梯五层

直梯

1、商场直梯及附属设施的宣传使用由企划部统筹安排。

2、企划部随商场调整及时更换统一的导购牌,原则上不允许在直梯内外张贴其它宣传品。如有需要,须经公司领导签批,经企划部核准划价后方可张贴。

导引牌

1、商场导引牌、导购灯箱、服务设施指示牌、收银台指示牌及附属设施的宣传使用由企划部统筹安排。

2、企划部随商场调整及时更换统一的导引指示标识,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商品宣传。如有需要,须经公司领导签批,经企划部核准划价后方可张贴。

水牌、易拉宝

1、水牌、易拉宝主要为各种小型宣传架,其宣传使用由企划部统筹安排。

2、水牌、易拉宝摆放由企划部统筹划安排,原则上只允许放置于总服务台两侧,门厅两侧及上下扶梯中央。如有需要在其它位置摆放,须经公司领导签批,经企划部核准划价后方可摆放。

3、在商场统一活动时,各楼层需按企划部安排统一更换水牌、易拉宝的主题内容,并摆放在最醒目位置。

4、企划部根椐水牌、易拉宝的摆放位置收取相应费用。

5、根据公司需要企划部有权收回水牌、易拉宝的摆放权,并退还剩余费用。

6、公司主题活动水牌、易拉宝的日常维护由各楼层负责,如有损坏、丢失须照价赔偿并通报公司予以处罚。厂商品牌宣传水牌、易拉宝的日常维护由各厂商负责。

顶吊pop

1、由企划部统一设计和制作,按季节和商场营销活动进行更换,不允许悬挂其它pop。

2、pop的尺寸为900_450mm,悬挂于通道中间悬挂间距为4米,悬挂高度为离顶10厘米,悬挂压条须与pop等长,悬挂及日常维护由现场管理人员负责。

3、各楼层须按照企划部制定的统一时间更换商场顶棚pop,悬挂及日常维护由楼层管理人员负责。

4、各楼层和厂商如有需要时,须由商场负责人向企划部提出申请,填写《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交企划部审核后方可悬挂。

户内区域卖场

区域卖场是商场向顾客展示品牌形象、服装风格、款式和板型的主要手段。为了更好展示我商场的各种服饰品牌的形象,充分了解本商场的各种服饰品牌,同时也为了促进商品的销售。基于明确导向、合理分工、各负其责、配合协作、共同完成好此项工作为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模特

1、商场模特必须使用抽象模特、无头模特(童装等特殊品牌除外,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特批)。

2、各区域的模特设计和布置均由厂商按其风格陈列,各楼层和综合业务部协助管理,由企划部负责指导和检查。

3、商场边厅的模特数量不得超过8个,中岛不得超过6个,散区货架区一个货架配两个模特(指过道外围的货架,中间区里原则上是两个货架配一个模特)。

4、边厅的模特位置摆放为前6个后2个,中岛为前4个后2个。

5、每个区域的模特款式、规格和高度必须统一,模特必须保证整洁完好,如有残损立即更换。

6、模特的服装须一周更换一次,新货上柜后,要及时更换新款,严禁模特裸体或半裸体摆放。

7、如边厅、中岛模特进行增减,各楼层必须提前三天书面申请。

8、模特的服装更换时间为每周星期四,各楼层和综合业务部督促,由企划部负责检查。未按时更换模特服装,进行相应处罚。

9、模特的日常维护由各厂商负责,所展示服装必须每天进行慰烫、清洁,保证服装的平展、挺括。未按规定执行进行相应处罚。

10、模特的照明应保证光线明亮醒目,柔和舒适、层次感强,如遇意外情况照明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损坏相关人员须在1天内由楼层通知电工或工程部人员进行修善。

商品陈列

本着品牌化、高档化的经营思路对商品陈列提出整洁、艺术指导购买,促进销售的原则:

1、商品的整体陈列要遵循一定的规律,按其款式、色系、类别或按厂商的统一规划进行陈列。禁止无规则陈列,随意堆放。

2、各区域的商品陈列要饱满适度,有艺术的空间构造感,避免单调、呆板的商品摆设。

3、区域内不得出现空货架、空柜台,要保持货品的琳琅满目。货架上的相邻挂件应保证疏松有序,货柜上的货品高度不超过1.60米(基本与视线持平)。

4、无库房的区域须将纸箱或带有大包装的物品放在隐蔽位置,码放要整齐并加以掩饰。

5、区域中的模特不得超出区域外界线,保持通道畅通、购物方便。

6、所有陈列的货品必须配有标价签及商标签。标签须摆放在标准位置(上衣、大衣、风衣应摆放在每二粒纽扣上,裤、裙应摆放在裤绊和裙绊的右前侧)。

7、区域卖场内的所有照明必须保证在营业期间正常使用,光线明亮醒目,层次感强。照明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损坏相关人员须在1天内进行修善。

装饰物

1、区域卖场可适当摆置一些绿色植物及装饰物,摆放时需与卖场整体氛围相协调,并在企划部备案。

2、根据企划部统一安排,区域卖场内要按季节和节日及时更换相应装饰物。

3、区域卖场不得摆放枯萎、调谢的植物;装饰物应摆放错落有秩,整洁美观,无残损。

区域卖场内宣传品

1、区域卖场内宣传品主要指条幅、圆贴和方贴、手绘pop各类宣传品,包括商场统一制作的pop、厂商自制的pop或品牌商品标识。

2、宣传品的制作方式主要为手绘、印刷和刻绘三种;制作材料主要有纸质、布幅和kt板材。

3、宣传品的内容须健康、积极向上、有品味、有新意,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能产生良好的影响。

4、区域卖场内的整体环境氛围和渲染布置需按企划部统一规定由厂商自行统筹安排,企划部有权对商场的各类宣传品做出调整。

5、厂商如需在区域卖场内悬挂或张贴pop宣传品,需向企划部提出申请,填写《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经企划部审核后方可悬挂或张贴。如厂商悬挂或张贴自制pop宣传品时,须携带实物经企划部审批;如需企划部制作时,需向企划部提供相关资料或提出要求,由企划部根据制作难易程度或工作量大小在《商品促销活动申请表》上注明完成时间,并收取相应费用。

6、企划部按pop宣传品收费标准收取相应费用,费用由厂商直接交至财务部,企划部保留收费单复印件予以备案。

7、为了使商场的形象趋于统一,手绘、刻绘宣传品必须由企划部按统一标准制作,厂商不得自行书写。

8、现场悬挂的pop不宜过多,不许在货柜和花车上张贴pop,pop的画面要美观,严禁厂商私自书写。

9、区域卖场内pop宣传品严禁出现以下一些情形:a幅面有破损,污迹和折皱等;b张贴或悬挂斜置、倒置或重叠等;c上下不齐,前后不匀,过高或过低等;d过大、过小或不符合规定的规格等,如有不符需及时更换。

①条幅

1、条幅的使用期限协商议定,只能单一品牌使用,不得多品牌共用。

2、申请单位须提前1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企划部审核并报送上级部门,原则上不允许各厂商自行制作发布条幅。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商场领导和企划部特批,并向企划部报送条幅样稿,同时收取制作费和发布费。

3、条幅悬挂时,条幅须悬置于区域卖场入口处中央,与外沿线取齐,条幅的上边沿须与顶棚平面相切。

②圆贴、方贴

1、圆贴、方贴包括:商场主题活动时统一印制的圆贴、方贴,商场统一标准手绘圆贴、方贴以及厂商自制圆贴、方贴。

2、商场进行主题活动时,厂商需进行配合,由楼层统一到企划部领取圆贴及方贴,按实际发放数量进行张贴或悬挂,使用完毕后交回企划部。

3、圆贴及方贴须贴于区域卖场内醒目位置。商场统一活动印制的圆贴、方贴可采取单张或连续三张垂直排列的方式,统一贴置于货柜或货架外立面上;商场标准手绘圆贴、方贴和厂商自制圆贴、方贴只能单张贴置于所属货品的货柜、货架的外立面上。贴置于货柜上时,圆贴的上边缘需与货柜的顶边的下边沿相切;贴置于货架上时,圆贴的上边缘需与货架的上边沿相切。

③l架(悬挂手绘pop)

1、按照企划部统一标准,l架统一高度为1.75米,统一放置于区域外沿左侧,l架头朝外,与通道成90度夹角。l架的位置如需变动向企划部提出申请。

2、l架上最多为两张pop,上下垂直悬挂。商场统一活动时,需将商场统一印制的活动主题pop悬挂于l架最上方。

3、pop污秽、破损须及时更换,如l架损坏或丢失时须及时通知企划部,并追究相关责任。

④kt板

1、尺寸小于450_300毫米的kt板可放置于形象柜上,大于

450_300毫米规格的kt板的只能放置于区域卖场入口处右侧,与外沿线取齐。

第12篇 购物广商场场内拍摄管理规定

购物广(商)场场内拍摄管理规定

为保持公司的形象统一,有效利用公司无形资产,维护公司整体形象。现制定本管理办法,以有效地监督、管理公司内外部人员的拍照、摄像行为。

一、外来人员拍摄

1、媒体记者或影视制作单位需拍摄商场内的形象时,企划部应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认可后,并由企划部专人负责陪同方可进行拍摄。

2、商户、供应商拍摄自家或其他专柜形象时,靖所属商场经理同意后,向企划部市场部申请、备案方可进行拍摄。

3、遇有媒体进入店内拍摄,没有公司人员陪同时,公司每位员发现后应及时向商场经理、企划部或公司其他领导汇报。

4、如遇其他商场考察人员或顾客拍摄时,公司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加以制止,并及时通知公司现场管理部,必要时可通知公司安全运营部。

二、内部人员拍摄

公司各部门人员如需在商场内进行拍摄时,所属商场或部门经理同意后,须到企划部登记备案。

三、关于拍摄的内部管理及监督

1、公司所有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阻止不明身份人员在商场范围内拍摄,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2、公司各部门人员如对拍摄人员的身份有疑议时,可向公司企划部咨询并查证是否准许拍摄。

3、公司现场管理部、安全运营部发现或接到员工汇报有不明身份人员在场内拍摄时,应及时阻止并查明情况;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汇报。

4、任何部门、员工在阻止不明身份人员拍摄时,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严谨与拍摄人员发生冲突。

5、企划部应对所有登记备案的拍摄人员及内容汇总,并跟踪拍摄用途是否属实。

6、现场管理部应加强对内外部人员的拍摄管理及控制,避免公司无形资产流失,保护、保持公司统一形象。安全运营部在必要时给予协助。

四、拍摄申请流程

拍摄需求方→→(请示)→→商场、部门经理→→(申请备案)→→企划部→→(准许后)→→进行拍摄→→(企划部跟踪)

__购物广场企划部

第13篇 商场商户结算管理规定-12

商场商户结算管理规定12

一、结算规定

1、商场规定每月26日为结帐日,按合同约定商场与各商户结算上月27日至本月26日的货款。

2、各商户在每月26日~28日到商场财务部领取对帐单。如有异议应在接到对帐单之日起5日内与财务对清账目。如到时无法对清,本月账款移至下月结算。

3、本商场每日早晨与各商户就上一个营业日的销售进行对帐,商户必须认真严格对清每日账款,如因总结算金额不一致导致结帐延误,后果由商户自负。

4、双方对帐清楚后,商场将应结款项打至商户银行卡上。

二、结算的一般原则

1、销售、商户产出排名靠前的品牌,优先结算。

2、属商场的代表性品牌优先照顾。

3、能与我商场友好合作、互谅互让、共创优异业绩的商户,优先结算。

4、新入驻品牌予以优先照顾。

5、有培养前途的品牌优先照顾。

第14篇 某百货商场商品进出管理规定

百货商场商品进出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商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本着为厂家着想,为顾客负责的原则,特此规范货品检查程序:

一、所有进场货品必须先经过商检口岸接受货品检查,方可上货,在无商检书面备案的情况下,严禁货品上柜后再补检。

二、新进场品牌初次上货;货品数量大(整箱、不易打开包装、开包后难以搬运);或厂家委托外地货运公司送货(厂家不在场)不便开包情况下,可由厂家委托人、楼层业务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到商检口岸书面备案,经商检许可后先上柜,在两小时内按抽检要求提取相应数量货品到商检口岸补检。未经商检口岸或未经商检口岸备案上货的,每次罚款50元。

三、商检检验方式为抽检,抽样比例为:

a)30件或低于30件的货品实行全检,

b)超过30件低于100件的货品,按货品数量的50%且不少于30件实行抽检;

c)100件或100件以上的货品,按货品数量的30%且不少于50件实行抽检;

四、商检时,供货商必须主动打开包装箱,主动出示货品接受检查。严禁供货商在无楼层业务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或商检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将货品经其它通道任意调换。

五、《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由供货商上货前填写,需将货品的品牌、货号、数量、单价、产地等填写清楚,并在主管一栏中签字,在商检时随货出示。

六、商检员在验证货品价物相符、数量相符、标识相符,货品质量合格的情况下在审核一栏签字生效。柜组人员验收货品无误后,在收货人一栏中签字生效。补货、退货均要求交录入两联《非自营进店登记表》,分别由录入留存一联,转会计部一联;新品初次上货要求交录入三联,其中一联在记录新品编码后返还柜组。

七、货品退货必须货随单走。先由楼层经理在红退《非自营进店登记表》'主管'一栏中签字,再经商检员核实数量、编码后,方可退货。退货数量大于80件者,楼层业务经理、综合业务部部长签字,方可办理。严禁先退货后补单,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除品牌撤场外,严禁供货商将已商检退货的商品滞留在柜组内。

第15篇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商场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必须由商场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长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分三班:早班--7:00~15:00点;中班--15:00~23:00点;大夜班--23:00~次日7:00点。

第四条 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第六条 商场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商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核表。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间,否则按外出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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