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厂)公司出勤管理规定
公司(公厂)出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内容:
3.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
周日不上班(加班另行通知),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管理部另行通知,
3.2考勤内容:
3.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3.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2.3工作时间未经主管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2.4未经准假私自不上班者,即为旷工.
3.2.5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及累计旷工四天者,则属自离.
3.2.6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5元/次,迟到/早退11-60分钟(日薪制)扣当月全勤奖及当日底薪的50%;(月薪制)扣当日底薪的50%;当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日薪制)扣除当月全勤,并按旷工方式处理,(月薪制)直接按旷工方式处理.
3.3加班:
3.3.1本公司每周工作48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其余时间工作均算加班,月薪制人员则以实际工作须要由主管全权决定
3.3.2本公司员工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否则视情节轻重惩处.
3.3.3本公司各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认后,须于第二天上午9:00前交于人事,以备查核.
3.3.4直属主管对其加班情况亦应切实核查如有敷衍未达预期效果时,可免去其加班费.
3.3.5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赖,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或赌博者经查获后,以记大过处分.
3.3.6所有的加班时间必须事先申请,当实际加班时数比申请时数多时,应申请,否则按原申请数计算加班费,实际加班数比申请时数少时,则以实际加班时数计算.
3.4请假:
3.4.1请假分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伤假,特别假.;年假
3.4.2事假: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提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核准认可后方属有效.
3.4.2.1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件,得以电话与部门经理级主管取得同意后方属有效,并应于事后两日内出具证明,经部门经理签核后并经人事部门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请假手续.请假超过1天(含1天)必须提前两天申请.
3.4.2.2请事假
天数
核准权限
提前申请天数
备注:
1.入厂满半年者才可以给予事假(特殊情况经核准权限人视情况给予准假)
2.请事假期间扣实际请假小时工资,并扣除全勤奖金,以及实际请假小时之其它津贴;
3.事假原则不得超过7天.如有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核准.
4.请假半天以下,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当时申请.
3.4.3病假
3.4.3.1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签核后将请假卡送交人事
部门登记(夜班可延后一天)
3.4.3.2请病假一天以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出
具当日就医的资料或医院证明(私人诊所无效)
3.4.3.3请假期间扣除实际请假小时工资,并扣除全勤奖金,以及实际请假小时之其它津贴.
3.4.4婚假:
3.4.4.1婚假给予10天(含星期日),且应一次休完.
3.4.4.2如果因回家路程较远或其它特殊情况,时间不够,可以由年假来代替.
3.4.4.3再婚者不享受此项福利.
3.4.4.4入厂未满一年者不给予婚假.
3.4.4.5员工请假期间基本薪资照常发给.(薪资只给予10天),超过10天扣除实际请假小时工资,并扣除全勤奖,以及实际请假小时之其它津贴
3.4.4.6请假必须附有检附证明.
3.4.5产假:
3.4.5.1产假最长为3个月.
3.4.5.2请假薪资不予以发放.
3.4.5.3入厂未满一年者不给予产假
3.4.5.4未经合法程序结婚生产者不予给假.
3.4.5.5未经合法程序怀孕者,公司将开除其员工.
3.4.5.6请产假必须附有检附证明.
3.4.6丧假
3.4.6.1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或亲生子女死亡者,给予丧假7天,(含星期日)
3.4.6.2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给予丧假5天,(含星期日)
3.4.6.4请假基本薪资照给.
3.4.6.5丧假必须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准假
3.4.7公伤假:
3.4.7.1违反工厂安全及规定者不在此限.
3.4.7.2公伤假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实际日数依情况而定.
3.4.7.3请假期间基本薪资照常发给.
3.4.7.4公伤假必须检附医院证明(私人诊所无效)
3.4.8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职等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职等
年资
放假天数
核准权限
3.4.8.1特别假不能与事假或年假一起请.
3.4.8.2请假期间基本薪资照常发给.
3.4.8.3特别假经部门最高主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
3.4.9返乡假:
路程时间天数核准权限
3.4.9.1请年假,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延长请假时间,部门最高主管最多只能核准两天.
3.4.9.2入厂未满年1年者不给予返乡假.
3.4.9.3请假期间不支付薪资,不扣全勤奖.
3.4.9.4路程时间以铁路局规定的火车时刻表为标准.
3.5补签卡:漏打卡者需三天之内(遇节假日顺延),经部门经理主管在工卡上签名及签ok字样,未及时签卡者,扣30元/次,有签卡未签ok者,扣10元/次,若有时间问题,可要求主管在工卡上注明时间点.
第2篇 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 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学员请假单,并呈请相关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查,否则以旷工对待。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必需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 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六次以下者,以旷工一天论。若缺勤时数超过课程总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第五条 自学员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上课学员凡遇公务或私事与上课发生冲突者,一律需办理培训::请假手续,凡违反规定的人员,旷课时数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第七条 培训单位以签到及课上点名为依据,将参训学员的上课记录登记在员工培训记录上,并由人力资源部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第3篇 工程监理公司出勤考核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公司出勤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公司正常办公秩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所有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工作岗位。
第二条 上班时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酗酒、赌博、吵嘴、打架。
第三条 考勤形式
采取机关集体统一考勤和各监理项目组考勤相结合,以各职能部门考勤为主的考勤办法。对外聘人员的考勤,以机关集体统一考勤为主。
(一)机关集体统一考勤由办公室考勤员负责,每日考勤员将考勤表张贴表填上,按时统一考勤。
(二)项目考勤由项目内负责,且各项目必需确定专人进行本项目的考勤工作。
第四条考勤管理
(一)公司成立考勤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副组由公司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各部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任考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公司考勤员负责每天考勤登记。
(二)考勤范围: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公司考勤员应严格按照每天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表。考勤员和各项目组应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表及考勤统计情况(包括请假单等)送办公室。凡未报项目组缓发当月工资及出勤补贴。
(四)凡因旷工、考勤不负责任等需扣除的费用,由考勤办公室核对后,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批假权限
(一)职工请假累计每月在4天以内或连续假期不超过2天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每月假期累计4天以上或连续假期超过2天的,由各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各部门负责人请假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三)所有工作人员在市内办事,须按上述批假权限履行口头报告手续。市内办事,一般应先签到后办事,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在市内办事,凡未履行口头报告手续,视为脱岗,达4小时的,视为旷工。
(四)请假时间以半天为计算单位,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
第六条 缺勤管理
(一)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不得无故缺勤。因故不能出勤必须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经有关负责人批示后生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假。如不补假,视为旷工。禁止委托他人代请假。
(二)根据上级通知和领导指示,外出参加会议、短期培训等,视作出勤,但应有文字依据。
(三)经公司领导批准,参加成人高校学习、职称培训等,凡占用工作时间的,经请假后,一律视为事假处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或未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四)一般工作人员省内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省外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特殊情况可由公司其他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省内出差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省外出差由公司分管领导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七条各种假期的有关规定
(一)病假
1.职工请病假须持有病假条和市级以上医院建议休息证明,并按批假权限范围审批,如遇急症病休,必须在两天内补办手续。
2.病假超过7天的,相关部门要把该职工名单报考勤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职工所在部门要上门看望。
3.职工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有收入活动。
(二)事假
1.职工请事假须按批假权限范围审批后方可离开,不得擅自离岗。
2.职工事假期间不得从事有收入活动。
(三)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
职工的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分别按《劳动法》和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伤假
职工因公受伤请工伤假一般伤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考勤领导小组批准;损害性工伤,职工所在部门三天之内依据事故发生经过提出报告,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附病历和证明,报考勤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上级处理,同时呈劳动部门审批。
第八条假期待遇、违纪处罚
(一)病假
工作人员病假时间内不发出勤费。工作人员连续病假超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岗位工资。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二)事假
一年内累计事假达3个月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三)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
职工请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在法定假期范围内,工资和福利按月足额计发,但不发出勤费。超过规定的假期,请假者,按事假处理;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有关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请年休假应履行请假手续。
(四)工伤假
职工因公受伤疗养期间,视作出勤。
(五)迟到、早退、中途脱岗
按规定的上、下午上班时间,迟到20分钟为迟到;按规定的上、下午下班时间,早退20分钟为早退;在上班时间,撤离岗位为中途脱岗。当日迟到或早退或路途脱岗达4小时的,按旷工1天处理。
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集中精力抓紧工作,不得串岗闲聊,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项,不得带小孩上班。旷工工作人员未办任何请假手续,又无正当理由缺勤为旷工。旷工1天扣100元。当月旷工3天的,责令检查。一年内旷工累计达30天,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检查和考核办法
公司考勤建立随时随地的抽查制度,由考勤领导小组或考勤办公室实施。对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外出办事的时间与地点,考勤领导小组或考勤办公室可以随时进行核查。
第十条奖惩
(一)各考勤员必须认真考勤,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实际出勤与考勤记录不符的,查到一次,分别扣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100元,以此类推。
(二)年终进行考勤评比,对认真考勤、严格管理、报表规范的机关考勤、项目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 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机关工作人员出勤情况,与评选先进、年度考核等工作挂钩。凡出勤率达不到95%的,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第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考勤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第4篇 港务集团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港务公司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__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 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学员请假单,并呈请相关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查,否则以旷工对待。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必需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 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六次以下者,以旷工一天论。若缺勤时数超过课程总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第五条 自学员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学员凡遇公务或私事与上课发生冲突者,一律需办理培训请假手续,凡违反规定的人员,旷课时数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培训单位以签到及课上点名为依据,将参训学员的上课记录登记在员工培训记录上,并由人力资源部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第5篇 港务公司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__港务有限公司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__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 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学员请假单,并呈请相关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查,否则以旷工对待。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必需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 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六次以下者,以旷工一天论。若缺勤时数超过课程总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第五条 自学员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学员凡遇公务或私事与上课发生冲突者,一律需办理培训请假手续,凡违反规定的人员,旷课时数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培训单位以签到及课上点名为依据,将参训学员的上课记录登记在员工培训记录上,并由人力资源部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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