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发电运营公司安全例行工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例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例行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职责
3.1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对公司属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与考核管理工作。按照上级与公司相关规定,加强对各部门与各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保证各种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3.2运行项目部、集控运行组负责对部门各值(班、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工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加强对各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保证各种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实现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3.3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班组和执行部门落实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班组和执行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保证各种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实现公司和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安全例行工作
4.1班前会与班后会
4.1.1班前会、班后会每日由值(班、组)长主持召开,严格执行公司和部门交接班管理规定,做到按时召开、切合实际、突出重点。
4.1.2班前会应认真了解系统与设备运行方式,根据系统、设备运行状况及气候变化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安排操作(工作)任务时做好危险因素分析,布置好安全措施。要针对系统、设备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设备缺陷,提出巡视检查(巡盘、巡屏)要求和巡视(巡盘、巡屏)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1.3班后会应认真总结、评价当班(当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与完成情况,对工作成绩给予表扬,对出现的不安全问题或违章现象给予批评、纠正,制定整改措施。
4.1.4总经理工作部车辆管理班组在安排出车任务时,提出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与准备工作,重点做好雨、雪及沙尘等特殊气候下的行车安全。做好驾驶人员和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交通安全。
4.2安全日活动
4.2.1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持之以恒、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并做好记录。部门安全日活动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各值(班、组)安全日活动由值(班、组)长或安全员主持召开,活动次数与具体要求按公司、部门规定执行。
4.2.2安全日活动的主要内容
4.2.2.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与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事件通报(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4.2.2.2总结分析当月、本倒班(周)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分析本部门、本值(班、组)发生的安全事件和不安全现象,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
4.2.2.3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讨论分析,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2.3公司领导、安全监督与生产部管理人员,运行项目部负责人应定期参加部门和值(班、组)的安全日活动,认真检查了解基层贯彻落实上级与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程、规定与工作要求的情况,检查、掌握基层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并监督落实整改。
4.3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与安全生产分析会
4.3.1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与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一并组织进行,每月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主持召开一次。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全体人员参加。通报公司安全生产指标与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分析发生的安全事件,分析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综合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采取预防安全事件发生的对策,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监督落实整改。会议主要内容:
4.3.1.1安全监督与生产部通报公司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设备缺陷的发现与处理情况,“两票”与机组开停机执行情况,各电站主要设备检修情况及存在的重大设备缺陷情况,安全事件分析,并网运行考核情况,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下月发电量计划与主要工作任务计划等;
4.3.1.2运行项目部重点通报各电站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设备检修开展情况,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采取和已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下月主要计划工作任务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部门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重点汇报(事件概况、原因分析、应采取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4.3.1.3集控运行组重点通报黄河上游、大通河流域水情、凌汛情况,梯级电站水库运行和集控运行等情况;
4.3.1.4其他职能部门通报本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下月工作计划与主要工作任务安排等;
4.3.1.5各部门月度安全生产会议材料(幻灯片)于每月2日前(节假日顺延)报送至安全监督与生产部;会后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编写《会议纪要》和《安全生产技术简报》。
4.3.2部门月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每月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运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分析会由部门负责人、值长、副值长、(班、组)长、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参加。职能部门的月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由本部门全体人员参加,认真分析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运行项目部应按照《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运行分析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运行分析工作,及时编写、上报《运行分析月报》或其他书面材料。
4.3.3发生安全事件后应根据事故调查规程、上级与公司相关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召开安全事件分析会,从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设备缺陷、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等方面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分析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预控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杜绝类似安全事件的再度发生。正常情况下的安全生产分析会(如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以及上级下达的工作安排等情况),应按照相关规定、上级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工作安排,检查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督促落实情况。
4.4安全生产例行检查
4.4.1安全生产例行检查作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必须予以高度的重视。检查的内容要具有针对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防止重特大事故、人身伤害事故、误操作事故和交通事故为重点,结合季节、气候特点和生产现场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组织做好迎峰度夏、防汛抗震、防寒防冻、防火防盗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做到各类专业检查与其它日常性安全检查相结合,提高安全检查的实效性。
4.4.1.1春、秋(冬)季安全检查。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春、秋(冬)季安全检查规定以及关于开展春、秋(冬)季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与安排进行,认真编制检查提纲,并重点检查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设备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4.4.1.2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如安全隐患排查、防汛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交通安全检查、继电保护装置专项检查等)。结合季节与工作特点、设备运行状态、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4.4.1.3节假日与重大活动前的安全生产检查。按照上级通知要求与工作安排,结合生产现场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电网和电站的安全、稳定、可靠与经济运行;
4.4.1.4其它日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各部门、值(班、组)应按照上级与公司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日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落实整改。
4.4.2公司组织进行的安全生产例行检查情况及时在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和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认真监督落实整改,并将有关信息刊登在由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编写的《会议纪要》或《安全生产技术简报》上。
4.5安全监督与安全网例会
4.5.1公司定期召开安全监督与安全网例会(可与年中、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一并组织进行),会议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主持召开。公司领导、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人及安全监督专责、各部门负责人、值长与安全员、分工会主席以及有关人员参加,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编写会议纪要。
4.5.2安全监督与安全网例会会议内容
4.5.2.1研究制定安全监督与安全网工作计划,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制定开展反违章活动工作计划与安排;
4.5.2.2总结、交流安全监督与安全网工作经验,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经验;
4.5.2.3分析执行标准、规程、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等。
4.6年度(中)安全生产工作会
4.6.1每年年初、年中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主持召开年度(年中)安全生产工作会,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值长和安全员、分工会主席及有关参加。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编写会议纪要。
4.6.2年度(中)安全生产工作会的主要内容
4.6.2.1总结公司上年度(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布置本年度(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或重点工作任务;
4.6.2.2表彰在年度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员工。
5.工作要求
5.1各类安全生产例行工作必须按照上级和公司相关规定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5.2开展春、秋(冬)季等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应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安排以及有关规定要求,认真编制检查提纲,明确检查重点并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认真执行。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工作计划,下发整改通知,并监督认真落实整改。
5.3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应按照公司安全事件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规定,负责每月编写并及时下发《安全生产技术简报》。
5.3.1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指标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开展和完成等)情况进行通报,科学地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与安全隐患,提出下一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与安排。
5.3.2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安全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与责任,提出有效整改措施以及防止类似安全事件再度发生的预防控制措施。
5.3.3宣传上级与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政策、方针与工作规定,转载安全事件通报和安全生产管理信息,介绍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信息交流。
5.4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每年应会同公司属有关部门,及时组织编写并下发年度《安全事件汇编》。
6.检查与考核
6.1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定期对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与工作要求及时在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上进行通报。每年由安全监督与生产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各部门、值(班、组)的安全生产例行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安全生产例行工作开展好的部门、值(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工作失职并造成重大安全事件(或严重影响)的部门、值(班、组)予以考核并通报批评,考核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6.2 运行项目部、集控运行组定期对各值(班、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检查情况与工作要求及时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上进行通报。
7.支持性文件
7.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
7.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运行管理规定》;
7.3《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运行管理制度》。
第2篇 水电厂生产运营分析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电厂生产运营分析管理,健全运营分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电厂科学、合理、规范的运营分析管理体系,实现发电设备的经济运行。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安全生产部、各电站。
3 丰水期、枯水期及平水期划分规则(不同流域对此划分不同)
3.1枯水期: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二月
3.2平水期:三月、七月、八月、九月
3.3丰水期:四月、五月、六月、十月
4 分时电量结构划分规则
4.1尖峰时段:19:00-22:00
4.2高峰时段:08:00-11:00和15:00-19:00
4.3平谷时段:07:00-08:00、11:00-15:00和22:00-23:00
4.4低谷时段:23:00-07:00
5 经济运行指标的确定、分解与下达
5.1经济运行指标有:发电量、机组发电耗水率、水能利用率、综合厂用电率、峰谷比值、平均电价。
5.2发电计划根据每月的来水预测,参考历史同期发电情况,按照年度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月度发电计划指标。
5.3 将每月的目标下达相关分部,分部实现计划指标日控制。
6水情及雨情预报要求
6.1每天对水情测报系统各站点的通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通讯中断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汇报公司梯调值班室,确保系统通讯畅通、数据准确。
6.2对上游各站的雨量和流量进行统计、做好日分析工作。
6.3及时了解上游水电站入库、出库情况。
6.4查看历史资料,结合收集的雨、水信息进行分析,提高水情分析准确率。
7减少水力损失的措施
7.1结合中长期天气预报实施优化调度,抬高水库水位运行,降低发电耗水率。
第3篇 工程线运营管理规定
一、工程概况
改建铁路集宁至通辽线扩能改造工程贲红至兴和段jtzh-1标段共需铺设无缝线路242.324km。铺架公司承担172.79km的无缝线路铺设工程,同时还承担了所有新建线、改建线、站线的大机捣固工作及稳定工作。
根据实际调查,为完成铺轨和捣固两项工作任务,在商都站北侧修建了铺架基地。基地共设两股道,其中7道有效长度550m,为机车整备、施工机械等大型设备停放整备线。5道有效长度565m,为长轨及其他轨料、材料装卸线。并设置群吊,可进行长轨卸装作业,可存储长轨条60km。
接轨方式:站改前于既有站内4道k46+610处插入1组道岔引出牵出线,并在牵出线上设置1组道岔进入基地,同时在牵出线上另设1组道岔作为安全线,3组道岔均纳入站内连锁。
站改后于既有站内新5道k46+620处插入1组道岔引出牵出线,并在牵出线上设置1组道岔进入基地,同时在牵出线上另设1组道岔作为安全线,3组道岔均纳入站内连锁。
运营方式:当长轨车进站后,通过与车站联系,进行货运调车作业,通过与站内接轨道岔进入牵出线,再通过牵出线道岔进入铺轨基地卸车换装。
二、主要运营设备
主要运营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1长轨运输车n17平板车改造37辆
2内燃机车df4d1台
3动力稳定车wd3201台
4自动抄平、起道、拔道、捣固车do8-322台
三、工程列车运营管理办法
3.1 机务管理
3.1.1铺轨基地租赁机车进入工程线或管内营业线过轨运用前,须由所担当区段的机务段负责对机车运用质量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合格办理手续后方可进入工程线或过轨运用。
3.1.2进入管内营业线或工程线运用机车前,要与机务段签订安全协议,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机车定期检修时间。
3.1.3机车乘务员要持证上岗,并提请机务系统监管人员对机车乘务员驾驶证的年鉴情况、所驾机型是否相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3.1.4跨区间运行时,必须附挂运行,遇特殊情况不能附挂运行时,须提前通知机务段,由机务段指派指导司机或胜任人员添乘指导。
3.1.5建立运用质量、运用里程及检修周期台账,按周期对机车进行检修,并接受机务段定期指派人员对机车质量、现场作业的检查,接受机务段技术科的检查。
3.2工程施工车辆安全监管施工
3.2.1凡进入管内营业线运行的工程车辆,以及出入施工基地进入营业线装卸作业或进入临时营业线的工程线运行和施工的车辆,车辆段均要进行安全监管。
3.2.2接轨站,工程基地和车辆段须签订工程车辆运用安全协议,建立车辆出入施工基地的联系制度和出入车辆互控制度,明确互控责任,联系方式和签订方式。
3.2.3车辆段须派车辆技检人员进驻管内工程施工基地,监督工程单位对工程车辆进行技术检查,对施工作业后返回施工基地的工程车辆,工程单位车辆技检人员利用工程车辆在基地停留时间,对车辆进行全面检、全面修,对不符合运用条件上网车辆严禁进入营业线和临近营业线的工程线运行。
3.2.4对施工基地进入管内营业线或工程线(临近营业线)施工作业的工程车辆,在基地发车前,由工程单位车辆技检人员和车辆段派驻的监管人员对工程车辆进行检查和制动及全部检查。
3.2.5车辆段派驻的车辆监管人员在施工车辆进入工程线作业期间要随车乘检,利用施工列车区间停留时间对工程车辆进行重点巡视检查;对施工作业中发生脱轨的车辆起复活后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并组织对破损车辆的修复,严禁事故车辆上线运行。
3.2.6车辆在施工线作业造成车辆破损或复生事故,工程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同志车辆段派驻的车辆监管人员,在相关人员为到场前,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或起复。
3.2.7对到达施工基地的货物车辆,施工基地车站值班员须将车辆的数量、车型、车号以电话或传真方式报告车辆段派驻监管人员,车辆监管技检人员现车核实确认。
3.2.8工程车辆进入工程线(l临近既有线)施工作业前,施工基地调度值班人员须在车辆牵到车站前2小时,同志车辆段派3.3驻监管人对施工车辆进行检查确认。
3.3.1施工安全协议需分项目签订,同类施工项目可签订一次,但须分别注明每处施工的具体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3.3.2属于a类及b类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的施工,安全协议的签订有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签约双方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安全监察室审核签字,报送集团公司分管副经理。
3.3.3属于b类不纳入集团公司施工计划和c类施工,安全协议的签订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或设备监控单位)签订,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门、主管业务处审并签字,报安监室备案。
3.3.4设备管理单位对自管范围内进行的维修作业,不需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涉及到非自管设备时,须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协议。
3.3.5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营业线施工项目,因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施工单位须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方可提出施工申请。
3.3.6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前,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双方须到现场确认既有设备位置。
设备管理单位须协议助设计和施工单位检查既有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备设施情况,提供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又设计单位会同施工、设备管理单位(必要时集通公司业务处参加)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并在签订安全协议时,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3.3.7增建双线、新线引入、技术改造等业务线大中型建设的过渡施工,施工单位须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3.3.8施工安全协议年内有效,不得跨年度延续执行;施工主体、行车组织发生比啊变化后,必须及时重新签订安全协议。
3.3.9凡涉及临近营业务线的汛期是噶版权协议,同时报防护指挥部审批。
3.3.10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审批,主管业务处不予提报施工计划,运输处不得纳入月度施工计划。主管业务处在“月度施工计划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施工安全协议的审批情况。
3.4 严格铺架基地管理
3.4.1铺架基地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基地安全措施、作业标准、工艺流程等落实情况日常督导检查,严格机车及车辆行车安全、作业人员劳动安全、作业人员劳动安全、作业纪律问题考核。
3.4.2建设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基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5严格基地设备质量管理
铺架基地要做好施工机械(机具)定检定修、保养工作,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指示装置,确保装置齐全、可靠、正常运转。设备管理部门定期检查铺架基地工程车辆、施工机械、线路状态、及时整治存在的隐患。
3.6严格结合部管理
铺架基地与车站间设置界标。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将铺架基地基础资料提供到各相关单位、组织各相关单位根据现场实际制定结合部安全管理制度、签订安全协议。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严密组织。
3.7严格控制机车车辆运用
3.7.1施工单位配置的机车均需陪有机车信号、klj监控装置和列车无限调度电话。铺架基地与车站间取送车作业按照场间吊车方式办理。
3.7.2工程机车进入站内取送车作业时、由施工单位机车乘务员与车站调车组担当任务,除严格遵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调车作业标准》和《车站行车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外,还应熟悉在车站作业区域范围内的设备信号的名称及作用、作业范围、作业办法和调车速度,经辖区车务段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辖区车务段站内担当吊车作业。
3.7.3工程用料列车到达前2小时,由车站负责通知铺架基地,预报车数、车种、预计到达时间。列车到达后进行调车作业是,车站进路由车站负责,铺架基地进路由施工单位负责,列车到达铺架基地,施工单位核对好车种、车号后通知车站,车辆卸空后,施工单位负责提前20分钟通知车站。取送车作业完毕后由车站负责及时恢复隔开设备并加锁。
3.8严格工程车辆防溜管理
铺架基地必须配备足够的质量良好地防溜铁鞋,统一编号,专人管理,防溜铁鞋规格、质量须符合部颁标准,并具备防盗功能。轨排基地内机车车辆的防溜采用“双向双防溜”,线路上停留机车车辆时须连挂在一起并接通制动软管,不得无动力停留。在与营业线相衔接且无隔开设备的线路上停留机车车辆时,拧紧人力制动机,两端以铁鞋牢靠固定。工程线与车站线路衔接时,不论工程线内有无坡道均不得无动力停留机车车辆。铺架基内他能停留的机车车辆由施工单位负责防溜工作,车站负责对防溜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严禁未经批准的动力设备擅自移动车辆。
四、处罚条例
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2000元。
1、营业线施工未按程序办理开工报告申请手续;临近营业线施工无施工计划或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擅自开工。
2、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而未签订,擅自开工。
3、施工规定的施工现场单位负责人不到现场,安全员,技术员,防护人员未到场,擅自开工。
4、临近营业先线大型机械、临时构筑物未采取可控防倾倒措施,擅自开工。
5、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未按规定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6、对新线开通启用、封锁拨接施工、插入工程道岔、桥涵顶进、换梁等对营业线安全影响大的施工,未制定安全专项方案,明确安全相关责任人和安全措施。
7、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设备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检查发现存在危及既有线安全的施工问题责令停工,施工单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擅自开工。
8、未经批准擅自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危及行车安全作业。
9、行车安全基本制度、办法、措施存在明显漏洞。
10、不按规定执行《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运统-46)进行登记、联系
销记制度。
11、施工单位值班员、调车、扳道等行车人员未经培训,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12、施工单位对临时道口管理不严或看守人员违章作业危及行车安全。
13、施工单位未指定专人对新线停留的机车车辆、工程列车、自轮运转设备地点、数量和防溜情况惊醒检查等级,或未定时接轨站值班员进行汇报。
14、新线中机车车辆、工程列车、自轮运转设备位置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接轨站值班员。
15、防溜器具未按规定涂刷编号。
五、设备管理单位的责任
设备管理单位是临近业务线施工安全的主体监护单位。工务、电务(通信)、水电、车辆、机务段等设备管理单位对邻近营业务线施工负有监护、检查、监督、配合等责任。
1、发现辖区范围内临近营业线的各种施工。要立即进行核对,凡是无施工计划或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必须立即责令其停工,并及时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报告。
2、 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月度施工计划、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加强与建设项目机构、施工单位的联系。接到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告,应主动与项目管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联系,安排人员进行巡查,防止施工单位擅自施工。
3、按照施工安全性协议管理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4、参加相关施工协调、技术交底、方案审查等会议,参与项目管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的现场调查和施工方案预审,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施工方案审查。
5、根据施工项目对临近营业线影响的程度,安排足够的人员采取不间断监护、施工期间监护、分段定时巡查、定时添乘机车检查、不定时巡查等方式,对临近营业线施工加强监护、监督、检查。
6、根据不同的项目,履行是施工安全协议,组织制定《临近营业线施全监管指导书》,对监护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明确监护的具体内容、重点和要求。
7、对监护人员的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消除安全监护盲区。
8、按照集团公司审查通过的施工方案,严格施工监护、监督、检查,配合、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遇施工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偏差及可能影响路基稳定等特殊情况时(如地下管线、土质、水位以及天气等原因),必须与项目管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及时组织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正。
9、工务段要对临近营业线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进行铁路行车安全教育,对大型机械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一机一人”防护;停用的机械、车辆应由专人管理,杜绝操作人员擅自启动机械作业。
10、电务段(通信公司)要提早介入,严格光缆排干工作,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光缆敷设的详细资料,积极协同施工单位摸清既有光缆型号、走向、深度等,检查过桥、过涵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标识走向是否与实际走向一致。同时对施工地段既有的通信、信号设备认真盯控检查各部绝缘良好、无破损。检查各种引接线、跳线、导接线固定良好、防混措施良好。特别要高度重视站改、杜绝违章封连电气接点等破坏联锁关系的作业行为。
11、机务段要严格按照“企业自备机车运用安全监督”(附件1)有关规定,加强去也和工程单位自备机车运用安全监管,确保企业自备机车运用安全。
12、水电段要几级协调项目管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拉线的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警示表示、标志齐全完好,并按照施工安全协议管理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13、车辆段要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车辆安全监督”(附件2)有关规定,加强对进入管内营业线运行的工程车辆,以及出入施工基地进入营业线作业或临近营业线的工程车辆运用安全。
14、设备管理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施工开工通知书”后与施工前1日,统一调配监管人员,下发《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管指导书》有关条款,逐项检查现场防护情况,并于驻站防护员联络核对无误后,方可容许开工。
15、加强对施工作业全过程监督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无计划施工、擅自扩大施工范围或质量不合格等情况立即制止,危及行车安全时强令其停止作业,立即恢复原状。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监督记录。
16、要将超范围施工作为重点来抓,每日施工结束后,认真复核确认施工进度,严禁施工人员违章蛮干及超过范围施工等现象,特别要杜绝超范围偷点、抢点施工,导致出现影响路基稳定的严重安全隐患。
第4篇 某客运公司环保车运营夜间值班管理规定
客运公司环保车运营夜间值班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夜间值班车辆调度安全、有序运行,提高实载率,节约运营成本,规范夜间值班车辆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车辆安排
(一)索溪峪分部
1、索溪峪分部第五分队派驻水绕四门,分部安全助理为分部管理责任人,分队长负责按照本规定对驾驶员实施具体管理。
2、驻水绕四门车辆负责分部营运车辆下班后的值班,不参与标志门值早班,作息时间:旺(淡)季6:20(7:20)起床,6:40(7:40)早出车会,6:50(7:50)发车,7:20(8:20)早餐,7:35(8:35)参运。水绕四门值班驾驶员早餐前不参与标志门排班。
3、驻水绕四门上班车辆如不参与当天夜间值班或值夜班时发至标志门后经调度员同意终止值班的,车辆夜间停放在标志门,不得私自驾车返回水绕四门。
4、驻水绕四门驾驶员休假车辆一律停放在标志门停车场;休假完毕,在上班当天按照标志门值班车辆迟班排班顺序加入标志门候班行列。
(二)天子山分部要严格控制天下第一桥站场的车辆返回影艺山庄,贺龙公园站场的车辆留值班车后可以大部分返回影艺山庄,值班车辆停放在天下第一桥和贺龙公园站场,依据客流情况对开。索道上站和百龙电梯上站的摆渡车辆一律停靠在索道上站和百龙电梯上站停车场候客。
(三)森林公园分部值班车辆一律停放在黄石寨索道下站。
二、夜间值班运营管理
1、值夜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按照规定时间进入值班状态,负责下班后的车辆调度工作。其中:索溪峪分部标志门夜班调度员21:00脱离站场。凡值班时间不到岗者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考核。
2、值班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调度纪律,按调度指令发车。
3、值夜班人员不得私自离岗,严格遵守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如需调整,可自行在本站场或本分队内调整,调整结果不得影响分部原部署力量,分部只考核原安排表上人员。
三、各分部要加强值班车辆的监控力度。
1、值班车辆严禁以任何借口,形式公车私用,严禁以加油或其它借口在公司营运范围内逗留或脱离公司营运线路,违者扣奖100元。
2、分部必须加强对夜间值班情况的监控,并做好检查记录且有检查人员签名确认。无检查记录并签名确认的,扣除分部相关责任人当月月奖50元/天,以此类推。
第5篇 生产运营分析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电厂生产运营分析管理,健全运营分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电厂科学、合理、规范的运营分析管理体系,实现发电设备的经济运行。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安全生产部、各电站。
3 丰水期、枯水期及平水期划分规则(不同流域对此划分不同)
3.1枯水期: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二月
3.2平水期:三月、七月、八月、九月
3.3丰水期:四月、五月、六月、十月
4 分时电量结构划分规则
4.1尖峰时段:19:00-22:00
4.2高峰时段:08:00-11:00和15:00-19:00
4.3平谷时段:07:00-08:00、11:00-15:00和22:00-23:00
4.4低谷时段:23:00-07:00
5 经济运行指标的确定、分解与下达
5.1经济运行指标有:发电量、机组发电耗水率、水能利用率、综合厂用电率、峰谷比值、平均电价。
5.2发电计划根据每月的来水预测,参考历史同期发电情况,按照年度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月度发电计划指标。
5.3 将每月的目标下达相关分部,分部实现计划指标日控制。
6水情及雨情预报要求
6.1每天对水情测报系统各站点的通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通讯中断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汇报公司梯调值班室,确保系统通讯畅通、数据准确。
6.2对上游各站的雨量和流量进行统计、做好日分析工作。
6.3及时了解上游水电站入库、出库情况。
6.4查看历史资料,结合收集的雨、水信息进行分析,提高水情分析准确率。
7减少水力损失的措施
7.1结合中长期天气预报实施优化调度,抬高水库水位运行,降低发电耗水率。
第6篇 生产运营分析管理规定范本
1目的
加强电厂生产运营分析管理,健全运营分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电厂科学、合理、规范的运营分析管理体系,实现发电设备的经济运行。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安全生产部、各电站。
3 丰水期、枯水期及平水期划分规则(不同流域对此划分不同)
3.1枯水期: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二月
3.2平水期:三月、七月、八月、九月
3.3丰水期:四月、五月、六月、十月
4 分时电量结构划分规则
4.1尖峰时段:19:00-22:00
4.2高峰时段:08:00-11:00和15:00-19:00
4.3平谷时段:07:00-08:00、11:00-15:00和22:00-23:00
4.4低谷时段:23:00-07:00
5 经济运行指标的确定、分解与下达
5.1经济运行指标有:发电量、机组发电耗水率、水能利用率、综合厂用电率、峰谷比值、平均电价。
5.2发电计划根据每月的来水预测,参考历史同期发电情况,按照年度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月度发电计划指标。
5.3 将每月的目标下达相关分部,分部实现计划指标日控制。
6水情及雨情预报要求
6.1每天对水情测报系统各站点的通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通讯中断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汇报公司梯调值班室,确保系统通讯畅通、数据准确。
6.2对上游各站的雨量和流量进行统计、做好日分析工作。
6.3及时了解上游水电站入库、出库情况。
6.4查看历史资料,结合收集的雨、水信息进行分析,提高水情分析准确率。
7减少水力损失的措施
7.1结合中长期天气预报实施优化调度,抬高水库水位运行,降低发电耗水率。
7.2运行值班员随时观察栏污栅压差变化。当压差达到规定值时通知专业清渣人员及时清污,减少水力损失。督促及时清理拦污排前浮渣
7.3根据水库水位的变化及时调整运行工况,保证机组在高效区运行。
7.4及时与调度沟通,优化机组运行方式。
8合理控制水库运行水位
8.1非汛期水库水位控制在高水位运行。
8.2汛期水库水位控制满足防洪防汛要求,争取多发电量。
9运行指标分析要求
9.1每月对发电量进行分析,找出制约发电的因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对下月发电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改进。
9.2每月对来水情况进行分析,与上月、历史同期相比,分析下月来水趋势,初步制定下月发电计划。
9.3每月对发电耗水率进行分析,与上月、历史同期相比,分析发电耗水率上升和下降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值得推广的良好实践。
9.4每月对发电收入、峰谷比值进行统计和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由市场营销部进行电费回收的电厂仅对峰谷比值进行分析)。
9.5每月对综合厂用电量、综合厂用电率进行统计,与年度目标和月度分解目标值相比,分析上升和下降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10运行值班人员值班要求
运行值班员按照《运行管理规定》要求规范化值班。
11厂用电管理要求
优化机组运行方式,按照“增收节支”的要求以及《厂用电管理细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厂用电量。
12持续改进
12.1制度负责人及职责
制度负责人为安全生产部主管技术的负责人;其职责是收集在本规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并根据执行情况反馈意见。
本规定修订和完善一般1年一次。
12.2检查与评价
制度负责人随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年12月前汇总评价1次。
第7篇 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例行工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例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例行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职责
3.1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对公司属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与考核管理工作。按照上级与公司相关规定,加强对各部门与各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保证各种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3.2运行项目部、集控运行组负责对部门各值(班、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工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加强对各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保证各种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实现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3.3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班组和执行部门落实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班组和执行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保证各种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实现公司和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安全例行工作
4.1班前会与班后会
4.1.1班前会、班后会每日由值(班、组)长主持召开,严格执行公司和部门交接班管理规定,做到按时召开、切合实际、突出重点。
4.1.2班前会应认真了解系统与设备运行方式,根据系统、设备运行状况及气候变化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安排操作(工作)任务时做好危险因素分析,布置好安全措施。要针对系统、设备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设备缺陷,提出巡视检查(巡盘、巡屏)要求和巡视(巡盘、巡屏)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1.3班后会应认真总结、评价当班(当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与完成情况,对工作成绩给予表扬,对出现的不安全问题或违章现象给予批评、纠正,制定整改措施。
4.1.4总经理工作部车辆管理班组在安排出车任务时,提出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与准备工作,重点做好雨、雪及沙尘等特殊气候下的行车安全。做好驾驶人员和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交通安全。
4.2安全日活动
4.2.1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持之以恒、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并做好记录。部门安全日活动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各值(班、组)安全日活动由值(班、组)长或安全员主持召开,活动次数与具体要求按公司、部门规定执行。
4.2.2安全日活动的主要内容
4.2.2.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与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事件通报(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4.2.2.2总结分析当月、本倒班(周)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分析本部门、本值(班、组)发生的安全事件和不安全现象,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
4.2.2.3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讨论分析,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2.3公司领导、安全监督与生产部管理人员,运行项目部负责人应定期参加部门和值(班、组)的安全日活动,认真检查了解基层贯彻落实上级与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程、规定与工作要求的情况,检查、掌握基层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并监督落实整改。
4.3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与安全生产分析会
4.3.1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与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一并组织进行,每月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主持召开一次。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全体人员参加。通报公司安全生产指标与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分析发生的安全事件,分析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综合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采取预防安全事件发生的对策,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监督落实整改。会议主要内容:
4.3.1.1安全监督与生产部通报公司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设备缺陷的发现与处理情况,“两票”与机组开停机执行情况,各电站主要设备检修情况及存在的重大设备缺陷情况,安全事件分析,并网运行考核情况,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下月发电量计划与主要工作任务计划等;
4.3.1.2运行项目部重点通报各电站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设备检修开展情况,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采取和已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下月主要计划工作任务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部门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重点汇报(事件概况、原因分析、应采取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4.3.1.3集控运行组重点通报黄河上游、大通河流域水情、凌汛情况,梯级电站水库运行和集控运行等情况;
4.3.1.4其他职能部门通报本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下月工作计划与主要工作任务安排等;
4.3.1.5各部门月度安全生产会议材料(幻灯片)于每月2日前(节假日顺延)报送至安全监督与生产部;会后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编写《会议纪要》和《安全生产技术简报》。
4.3.2部门月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每月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运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分析会由部门负责人、值长、副值长、(班、组)长、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参加。职能部门的月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由本部门全体人员参加,认真分析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运行项目部应按照《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运行分析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运行分析工作,及时编写、上报《运行分析月报》或其他书面材料。
第8篇 运营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运营车辆的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性能良好,充分发挥车辆的运输功能,降低运行成本,特制订本规定。
1、车辆技术管理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合理配载,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加强维护。
2、车辆技术管理应采取科学管理的手段,建立好车辆的质量监测体系,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管好、用好、维修好车辆,确保车辆良好的运营状态。
4、车辆技术指数将作为公司在年终对主管、安全员、驾驶员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9篇 某水电厂生产运营分析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电厂生产运营分析管理,健全运营分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电厂科学、合理、规范的运营分析管理体系,实现发电设备的经济运行。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安全生产部、各电站。
3 丰水期、枯水期及平水期划分规则(不同流域对此划分不同)
3.1枯水期: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二月
3.2平水期:三月、七月、八月、九月
3.3丰水期:四月、五月、六月、十月
4 分时电量结构划分规则
4.1尖峰时段:19:00-22:00
4.2高峰时段:08:00-11:00和15:00-19:00
4.3平谷时段:07:00-08:00、11:00-15:00和22:00-23:00
4.4低谷时段:23:00-07:00
5 经济运行指标的确定、分解与下达
5.1经济运行指标有:发电量、机组发电耗水率、水能利用率、综合厂用电率、峰谷比值、平均电价。
5.2发电计划根据每月的来水预测,参考历史同期发电情况,按照年度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月度发电计划指标。
5.3 将每月的目标下达相关分部,分部实现计划指标日控制。
6水情及雨情预报要求
6.1每天对水情测报系统各站点的通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通讯中断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汇报公司梯调值班室,确保系统通讯畅通、数据准确。
6.2对上游各站的雨量和流量进行统计、做好日分析工作。
6.3及时了解上游水电站入库、出库情况。
6.4查看历史资料,结合收集的雨、水信息进行分析,提高水情分析准确率。
7减少水力损失的措施
7.1结合中长期天气预报实施优化调度,抬高水库水位运行,降低发电耗水率。
7.2运行值班员随时观察栏污栅压差变化。当压差达到规定值时通知专业清渣人员及时清污,减少水力损失。督促及时清理拦污排前浮渣
7.3根据水库水位的变化及时调整运行工况,保证机组在高效区运行。
7.4及时与调度沟通,优化机组运行方式。
8合理控制水库运行水位
8.1非汛期水库水位控制在高水位运行。
8.2汛期水库水位控制满足防洪防汛要求,争取多发电量。
9运行指标分析要求
9.1每月对发电量进行分析,找出制约发电的因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对下月发电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改进。
9.2每月对来水情况进行分析,与上月、历史同期相比,分析下月来水趋势,初步制定下月发电计划。
9.3每月对发电耗水率进行分析,与上月、历史同期相比,分析发电耗水率上升和下降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值得推广的良好实践。
9.4每月对发电收入、峰谷比值进行统计和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由市场营销部进行电费回收的电厂仅对峰谷比值进行分析)。
9.5每月对综合厂用电量、综合厂用电率进行统计,与年度目标和月度分解目标值相比,分析上升和下降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10运行值班人员值班要求
运行值班员按照《运行管理规定》要求规范化值班。
11厂用电管理要求
优化机组运行方式,按照“增收节支”的要求以及《厂用电管理细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厂用电量。
12持续改进
12.1制度负责人及职责
制度负责人为安全生产部主管技术的负责人;其职责是收集在本规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并根据执行情况反馈意见。
本规定修订和完善一般1年一次。
12.2检查与评价
制度负责人随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年12月前汇总评价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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