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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管理规定9篇

发布时间:2023-01-13 热度:69

油漆管理规定

第1篇 某物业区域油漆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区域油漆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 施工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现场进行油漆、稀料、酒精、防水涂料等易燃必须经保安部批准,按规定时间及数量进行使用。

□ 施工现场进行油漆作业时,现场内除了可保留油漆使用的材料外,不准积存大量易燃,可燃材料。

□ 严禁油漆与其它工种(如:电焊、木工、电工等)在同一时间、部位进行同室交叉作业。

□ 施工现场使用后的油漆桶和稀料桶要将桶盖盖好,临时选择安全地方妥善摆放,防止挥发或遇火燃烧,每日施工结束后将材料清离施工现场。

□ 油漆作业场所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同时要经常打扫,随时清除漆垢、干残渣和可燃物。沾有油漆的棉纱、抹布应每天清除,不能乱丢。施工人员工作服内不要装沾有油漆的布和棉纱团等。工具箱内不准存放油漆等易燃材料。

□ 施工喷漆作业,必须经保安部批准后方可进行,保安人员要对喷漆作业的时间进行控制,防止空气稀料浓度过大,引起火灾。

第2篇 油漆仓库管理规定

1、存储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设置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

2、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库房内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

3、在储存油漆、油料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悬挂消防及明火管理制度,并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吸烟”、“严禁火种”等标志牌。

4、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堆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存放。

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储存时可上货架,大包装可码垛,垛高不得超过2m,垛底应垫高10cm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

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根据施工或试验需求,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

8、对能分解、发热、自燃的化学品要设置专门的储存库,并定期检查。

9、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接块,影响使用。

10、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发生自燃。

11、当日没有用完的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及时收入库房,严禁随意乱丢。

12、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库房内必须保持清洁。

13、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14、领取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时,领取人必须填写《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发放登记表》。

1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

1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检查封闭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7、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18、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第3篇 油漆、溶剂等危险化学品上船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油漆、溶剂等危险化学品上船的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油漆、溶剂等危险化学品上船安全管理。

3定义

“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易湿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

4职责

4.1 企业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上船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回收,并做好记录;

4.2 企业各工区/车间负责领取、位移、使用危险化学品,负责做好油漆、溶剂等危险化学品领用后的安全管理;

4.3 企业工程主管、项目经理和安全主管负责油漆、溶剂等危险化学品上船、使用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5管理要求

5.1 企业存放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性质,合理选择存放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放安全,比如:遮阳、通风等措施。

5.2 工区/车间应按规定领用危险化学品,并做好保存工作。

5.3 凡上船的危险化学品实行审批制度,并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审批申请单各企业可参照附件1进行制定。

5.4 堆放危险化学品处,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拉设禁区和配置灭火器材。

5.5 危险化学品堆放处周围3米范围内不准有热工作业。

5.6 明火作业的火星有可能涉及的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应彻底清除。

5.7 严禁带火种进入密闭的油漆储存场所,领用油漆时,一律需关闭手机、bp机,身上不准带有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5.8 危险化学品堆放点上方,严禁架设天然气(乙炔)管、电焊线、电缆线等。

5.9 危险化学品堆放点,附近3米内不准放置电焊机、变压电箱。

5.10 施工结束,剩余的危险化学品和使用完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盒、桶、瓶应及时回收、清理下船,放置在安全安全区域。

6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4篇 油漆溶剂等危险化学品上船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油漆、溶剂等危险化学品上船的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油漆、溶剂等危险化学品上船安全管理。

3定义

“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易湿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

4职责

4.1 企业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上船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回收,并做好记录;

4.2 企业各工区/车间负责领取、位移、使用危险化学品,负责做好油漆、溶剂等危险化学品领用后的安全管理;

4.3 企业工程主管、项目经理和安全主管负责油漆、溶剂等危险化学品上船、使用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5管理要求

5.1 企业存放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性质,合理选择存放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放安全,比如:遮阳、通风等措施。

5.2 工区/车间应按规定领用危险化学品,并做好保存工作。

5.3 凡上船的危险化学品实行审批制度,并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审批申请单各企业可参照附件1进行制定。

5.4 堆放危险化学品处,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拉设禁区和配置灭火器材。

5.5 危险化学品堆放处周围3米范围内不准有热工作业。

5.6 明火作业的火星有可能涉及的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应彻底清除。

5.7 严禁带火种进入密闭的油漆储存场所,领用油漆时,一律需关闭手机、bp机,身上不准带有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5.8 危险化学品堆放点上方,严禁架设天然气(乙炔)管、电焊线、电缆线等。

5.9 危险化学品堆放点,附近3米内不准放置电焊机、变压电箱。

5.10 施工结束,剩余的危险化学品和使用完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盒、桶、瓶应及时回收、清理下船,放置在安全安全区域。

6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5篇 油漆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1. 油漆工人必须经过防火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油漆作业生产。

2. 油漆车间、小组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制定,并随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 油漆场所应建立和落实班(组)日检查制度,班前、班后勤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 油漆作业场所,禁止吸烟,禁止穿带有铁钉的鞋和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工作地点。

5. 油漆车间确需动火检修焊接时,必须经车间消防责任人和消防安全员到现场检查合格,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并应办理动火批准手续,动火时应停止油漆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6. 油漆车间应设置强力通风和抽风设备,自然通风条件要好,在遇火灾险情时应立即关闭通风和抽风设备。

7. 油漆作业场所禁止电加热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8. 油漆车间不准积存大量易燃、可燃材料。出入口不能堆积货物,保持通道畅通。

9. 油漆作业场地和调漆房必须经常打扫,随时清除漆垢、干残渣和可燃物。

10. 油漆小组的调漆房只准存放一天的油漆和稀释剂用量,油漆和稀释剂应选择安全地方妥善摆放,油桶应盖好,防止挥发或遇火燃烧。

11. 油漆车间、调漆房、烘房的门应一律向外开启。

12. 油漆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安装、维护。

13. 油漆车间的电气设备和照明装置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线路应穿管敷设。

14. 油漆车间调漆房的闸刀、配电盘、断路器应安在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

15. 凡是喷漆设备均应安装静电接地装置,以防静电聚集。

16. 油漆和溶剂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隔热、无阳光直射的库房内。

17. 库房三十米内不许动用明火,不许吸烟,应有“严禁烟火”的标志

18. 油漆库人工堆码不宜超过1.8米,防止“倒垛”事故发生。

19. 油漆车间、调漆房、油漆仓库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干沙。灭火器应经常检查。

20. 油漆车间发生火灾后,首先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把各种电气设备的电源开关切断,立即进行扑救。

第6篇 某油漆仓库管理规定

1、存储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设置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

2、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库房内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

3、在储存油漆、油料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悬挂消防及明火管理制度,并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吸烟”、“严禁火种”等标志牌。

4、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堆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存放。

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储存时可上货架,大包装可码垛,垛高不得超过2m,垛底应垫高10cm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

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根据施工或试验需求,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

8、对能分解、发热、自燃的化学品要设置专门的储存库,并定期检查。

9、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接块,影响使用。

10、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发生自燃。

11、当日没有用完的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及时收入库房,严禁随意乱丢。

12、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库房内必须保持清洁。

13、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14、领取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时,领取人必须填写《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发放登记表》。

1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

1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检查封闭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7、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18、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第7篇 油漆库间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专人负责,持 有效的《上海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证》上岗。

2、严禁烟火入库。库门口应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警告标志。库区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明火作业。

3、库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夏季有隔热降温措施。

4、各类油漆的溶剂、稀释剂应分开存放,数量较大的应分设专间存放。库房内不得进行调漆、分装作业。

5、库房照明灯具应有防爆装置,不得拉接临时线路。

6、油漆、稀释剂容器应完好无损,加盖封闭。

7、库房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保持库内外整洁和出入道路畅通。

8、配备2只合成泡沫或干粉或1211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防火安全责任人:

第8篇 b油漆仓库管理规定办法

油漆仓库管理规定【1】

1、 目的

为了安全地对油漆、油料及化学品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中所有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控制和管理。

3、术语和定义

采用gb/t 19001-2000、gb/t 24001-1996、gb/t28001-2001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库房必须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吸烟”、“严禁火种”等标志牌。

4.2、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4.3、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堆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区域内存放。

4.4、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库房内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

4.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储存时可上货架,大包装可码垛,垛高不得超过2m,垛底应垫高10cm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

4.6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根据需求,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

4.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接块,影响使用。

4.8、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发生自燃。

4.9、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库房内必须保持清洁。

4.10、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4.11、领取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时,领取人必须填写《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发放登记表》。

4.12、油料、油漆及化学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

4.13、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检查封闭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14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15对废旧容器,如盐酸瓶、油漆桶集中收集,并交材料供方及时回收

4.16、库房没人时必须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油漆仓库管理规定【2】

1、存储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设置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

2、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库房内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

3、在储存油漆、油料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悬挂消防及明火管理制度,并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吸烟”、“严禁火种”等标志牌。

4、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堆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存放。

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储存时可上货架,大包装可码垛,垛高不得超过2m,垛底应垫高10cm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

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根据施工或试验需求,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

8、对能分解、发热、自燃的化学品要设置专门的储存库,并定期检查。

9、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接块,影响使用。

10、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发生自燃。

11、当日没有用完的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及时收入库房,严禁随意乱丢。

12、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库房内必须保持清洁。

13、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14、领取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时,领取人必须填写《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发放登记表》。

1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

1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检查封闭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7、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18、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第9篇 油漆库(油漆间)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专人负责,持 有效的《上海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证》上岗。

2、严禁烟火入库。库门口应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警告标志。库区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明火作业。

3、库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夏季有隔热降温措施。

4、各类油漆的溶剂、稀释剂应分开存放,数量较大的应分设专间存放。库房内不得进行调漆、分装作业。

5、库房照明灯具应有防爆装置,不得拉接临时线路。

6、油漆、稀释剂容器应完好无损,加盖封闭。

7、库房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保持库内外整洁和出入道路畅通。

8、配备2只合成泡沫或干粉或1211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防火安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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