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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管理规定3篇

发布时间:2022-12-22 热度:45

走读管理规定

第1篇 vv外国语学校高中部走读生管理规定

__外国语学校高中部走读生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加强走读生管理工作,维护学生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本着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生本人负责的态度,学校决定对在校走读生进行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我校是寄宿制学校,原则上学生一律不准走读。若确有特殊原因不适宜住宿的学生可向学生处提出走读申请。

二、走读申请的程序:①学生家长来校办理,提出书面申请(家长和学生签字),并附必要的材料,②班主任初审、签字,③年级组长审核、签字,④学生处审批、备案,⑤若得到批准,须上交两张照片(大一寸)、填写'走读生登记表',⑥ 领取'走读生出入证',⑦凭'走读生出入证',到学校门卫室登记。

三、走读生进出校门时须出示(佩戴)'走读生出入证'(以下简称'出入证'),进出校门的时间规定如下:早上6:40-7:30到校;中午一律不得出校;下午16:50-18:00离校。若在其他时间进出校门凭 '出入证'无效,须按学校'请假程序'或'补假程序'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出入证' 不得故意损坏、乱涂乱画,不得丢失、转借。丢失或损坏者应及时向学生处申请挂失补办,丢失期间进出校门需办理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只能进出校门一次(出校门时由门卫盖章,回学校时交给门卫);乱涂乱画者,学生处有权收回'出入证';转借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取消走读生资格,收回'出入证'。

五、走读生的退宿退餐规定:走读生不得在学校住宿,午休和晚就寝时不得进入学生宿舍,不需交纳住宿费;走读生的退餐申请按学校生活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走读生上学、放学时必须由家长接送,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在校外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走读生在校外期间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严禁涉足游戏厅、网吧、酒吧、卡拉ok等场所,要特别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七、经学校同意走读的学生,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参加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一切活动。

八、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星期内为办理走读申请的时间,上一学期已经办理者也需向学生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

九、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走读生,学校有权取消该生的走读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走读生毕业时须将'出入证'交回学生处。

十、本规定解释权归__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学生处。

__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学生处

2010年3月3日

第2篇 中学走读生管理规定-3

中学走读生管理规定(3)

一.走读生资格认定条件

1、学生持有城区户口或城区房产证或父母在城区的工作、经商证件等;

2、学生家庭住址在离学校三公里范围内;

3、具备上述条件的方可申请走读。

二.出入证办理程序

1、持上述证件之一和父母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到年级办公室申请办证;

2、父母或父母委托的监护人(班主任认可)到学校年级办公室签定走读生安全管理责任合同;

3、政教处审查年级办公室提供的相关资料,给符合条件者办理出入证。

三.走读生守则

1、走读生须在家居住,不得在校留宿;

2、走读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出入管理规定,不骑摩托车和电动车,学校严格禁止学生骑摩托车和电动车入校。

3、走读生出入证只限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严禁转借给他人和涂改;

4、走读生出入证要妥善保管,按规定佩带,服从门房管理,遗失者须父母或监护人在一周内到校补办。

5、出入证转借他人者,证件当场没收,并通报全校。父母或监护人须在三天内到校重新办证和签定责任合同,违者要作书面检讨和保证。

5、遗失者和违纪者在无证期间凭班主任准假条出入。

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3篇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申请走读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申请走读管理规定

第1条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规范学生在校期间办理走读手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宿舍生活是重要的隐性德育课程,学校鼓励学生在集体宿舍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会集体生活,学会做人,不提倡学生走读。一年级新生原则上不得走读,其他年级的学生确实因本人患病等原因不宜住集体宿舍,且家庭居住地在学校周围5公里之内的方可申请走读。

2.每学年放假前一个月内(每年六月份)办理下一学年的走读手续,开学以后或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办理;如果有特殊情况要办理,该学年住宿费不退。

3.有意走读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由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学生申请,对申请原由适当的学生发放《学生走读申请登记表》。

4.学生认真填写完申请表中相应内容,由学生家长到所在系部,在系部学工干部在场情况下,在《学生走读申请登记表》的'家长意见'栏中填写明确意见,表明对学生的走读行为负责,并签名。系部审核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5.学生凭审核后的《学生走读申请登记表》,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退宿手续。

6.学生凭宿舍管理中心出具的《学生走读申请登记表》到财务处办理住宿费结算手续。

7.凡未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退房手续者视为走读手续不完备,未办理退房手续前发生的离宿均按夜不归宿处理。

8.走读的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学校常规的考勤。

第2条 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后仍在校内学生宿舍住宿者,一经查出,即终止其走读资格,除补收当年住宿费外,还将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走读管理规定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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