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梯公司电扶梯安全管理规定
电梯公司电扶梯安全管理规定
电扶梯属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是大厦主要的交通工具。为了保证电扶梯正常运行,更好地为业主服务,特制订以下几条:
1、具有电扶梯维修保养相适应的各种机具、设备、仪表、仪器、和调试、检测手段;要有具体的质量保证体系。
2、维修技术人员必须经深圳市技术监督局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
3、电扶梯任何设备非电梯维修人员禁止操作(主要部件不得随意调动)。
4、各电梯队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电梯工bp做到随叫随应,各应急维修人员bp机应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从接到电扶梯故障投诉起不得超过合同规定时间到场。
5、如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尽快赶赴现场安慰乘客不要惊慌,尽快采取措施救援乘客。
6、电梯工应每周对电梯进行巡视检查、并填写记录;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公司研究解决,队长及人员对巡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签字认可。
7、未经公司书面批准,电扶梯任何设备及功能不准变动,否则后果自负。
8、电梯队认真执行电扶梯的定期保养内容,认真维修电扶梯所发生的故障,并填写保养报告及召修报告。
9、维修、保养、正常停电等任何原因造成的停梯,应在基层挂牌告示。
10、每月初公司召开一次安全会议,要求全体人员参加(除值班员外),并作记录。
11、每季度公司安全主任组织人员,对各电扶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所提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第2篇 电扶梯运行管理规定
1、电扶梯的日常运行管理由强电组负责,维修保养由指定承包商负责。
2、每天按上下班时间表启/停电扶梯。
3、严格遵守电扶梯操作规程。
4、当值人员每班每两小时巡查扶梯一次。
5、当发现或接报扶梯发生故障时应马上停止故障梯,并由设备管理员通知保养商到场维修。
第3篇 电扶梯运行管理规定办法
1、电扶梯的日常运行管理由强电组负责,维修保养由指定承包商负责。
2、每天按上下班时间表启/停电扶梯。
3、严格遵守电扶梯操作规程。
4、当值人员每班每两小时巡查扶梯一次。
5、当发现或接报扶梯发生故障时应马上停止故障梯,并由设备管理员通知保养商到场维修。
第4篇 电梯(扶梯)操作管理规定办法
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保工作,确保电梯各项性能完好、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管理处辖区内的电梯操作。
3.电梯的操作
3.1操作规程
1)具有电梯操作上岗证者操作电梯,检查电梯轿厢相,控制箱、电梯井及井底情况,一切情况正常后可开启电梯。
2)检查机房内滑油,曳引机等是否正常。
3)检查机房内电源,观察正常后,用专用钥匙开启电梯。
4)检查电梯内各辅助开关是否处在正常位置,辅助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
3.2日常巡查与维护
1)电动机油位,不低于油镜中线,不漏油,通风良好。
2)检查轿厢是否平稳,是否有不正常声音,警铃、对讲电话、风扇等是否正常。
3)限速器转动部分加润滑油,转动灵活,无异常声响。
4)检查接触器,继电器是否正常,无异声,接点无打火积炭、熔焊、烧蚀等现象。
5)自动门传动机构,安全触板传动机构动作是否正常,开关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轿厢门限位开关、减速开关、门锁接点等有无损坏。
6)检查轿厢和对重导靴油盒中的油量,缺油时应及时加油。
7)检查各指示灯、按钮有无损坏。
8)检查各平层感应器是否有移位,平层准确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4.管理规定
4.1保持电梯机房内干净通风,温度不超过400c,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和腐蚀性物品,消防器材齐备完好,紧急救援工具齐全,其它标示明确。
4.2保持轿厢内通风明亮,轿厢顶、底坑等干净无杂物。
4.3电梯的操作和维修必须由具有上岗资格者完成,电梯必须有明确维保责任人,电弱须有明确的紧急困人解救小组和解救方案。
4.4电梯专用钥匙、专用工具由专人保管,造册登记,使用人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5电梯维保时须设立防护措施,悬挂标示牌和护栏。
4.6电梯须有完整的维修保养记录和其它相关记录。
5.附表:
5.1《电梯运行巡查记录》
5.2《电梯故障处理记录表》
5.3《电梯维修保养计划表》
5.4《电梯维修保养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