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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管理规定8篇

发布时间:2022-12-17 热度:65

登高管理规定

第1篇 电工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二、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三、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四、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五、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六、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七、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时间为5分钟,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八、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九、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十、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十一、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十二、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十三、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十四、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十五、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第2篇 登高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一、总 则

1、检修部为了加强现场的登高安全工器具规范化管理,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登高工器具主要分为:移动梯子、安全带(绳)、安全网、升降梯、移动平台等(脚手架不在此列)。

3、登高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执行。工器具试验结束必须出具试验合格证,标明试验剐势和下次试验的日期,试验结果应存档备案。

4、引用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安全手册》(19971sbn7 -80125 -175 -_)。

二、使用管理规定

1、登高工器具在使用前,使用者应仔细核查标牌上所标明的试验日期和荷重,检查外观的完好情况,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工器具说明书。

2、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登高工器具。

3、各类登高工器具必须严格按其性能使用,不准相互代替使用。

4、禁止在地面有油、结冰、易滑、强腐蚀性场所,以及转动部分无防护设施、周围有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使用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

5、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合格,使用时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必须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在坝顶、陡坡、屋顶、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点边沿进行工作时,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7、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梯子的支柱须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如梯子长度不够而需将两个梯子连接使用时,须用金属卡子接紧,或用铁丝绑接牢固。

三、维护保管制度

1、检修部各单位应规范登高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维护、检测管理工作。

2、生产现场使用的登高工器具应分类建立清册,并登记、编号,指定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做好记录,确保登高工器具处于完好状态

3、登高工器具应放在干燥、清洁、无腐蚀性的专门库房或场所,防止锈蚀。腐烂等。

4、配有橡胶制品的登高工器具应防止和油脂类的物质接触。

5、靠放的梯子角度应适当或将梯子挂放,严禁和其他物体一块堆放,避免重踩,防件损坏。

6、安全带、安全网应储藏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尖锐的物件,不准过于曝晒。

7、使用或存放的各类登高工器具合格标签应完好。损坏、报废的登高工器具应贴不合格标签,不得混放。

8、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工器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9、现场配置的机械动力的登高工器具具(液压升降台、电动升降台梯等)应避免露天存放,并对各部件定期进行保养和防腐。

10、电动登高工器具应保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操作控制回路完好。

11、对机械、电动登高工器具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应由设备责任单位专人负责,应有完整的记录。

四、登高工器具制作

1、根据生产需要制作的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必须选择合格的金属、木材、竹子。

2、移动梯子不允许用毛竹捆绑制作,荷载不得小于90kg,阶梯距离不大于40厘厘米,档距均匀、水平,横木必须嵌在支柱上,禁止用钉子制作,防滑装置齐全;人字梯铰链牢固,限制开度拉链齐全。

3、移动平台高度不超过3米,四周要设置牢固的护栏和防滑装置,上下楼梯或爬梯,材质可选用合格的金属、木材、竹子,禁止用钉子制作。

4、高凳、木踏梯制作高度不得超过1. 5米,支柱不少于四只,支柱之间设置拉筋。凳面水平、平整、稳定,顶部平面宽度不小于25厘米;高凳支柱之间每一跨度不超过2米,木板厚度不小于5厘米;木踏梯长度不超过1米(木板厚度不小于3厘米),防滑装置齐全,上下台阶至少为二级,材质选用合格的木材,打榫眼制作,禁止用钉子制作。

5、长期使用的高凳、木踏梯,制作完成后必须进行油漆(主体为深红色,台阶边为黄色),并统一编号。

五、定期检查、试验规定

1、升降机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应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升降机的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损、破裂;

(2)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3)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4)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5)定期检查,除以上检查项目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

2、安全带每半年抽检一次。

(1)围杆带做净负荷试验,在2250牛顿的拉力下拉smin,无破断可继续使用。

(2)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按5%抽检,80kg重量做自由落体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

(3)冲击抽试的样带,不准继续使用。

(4)安全带统一送专业机构进行检验、编号,每半年检验一次。

3、本单位制作的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按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试验。

4、检修部各单位制作的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完工后,由制作单位和申请制作单位验收,执行验收签字制度。使用单位领到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后,必须按规定进行荷载承重试验,做好编号、贴上试验标签、登记入册。

六、修理、报废制度

1、凡出现金属部件、木制及竹制构件明显腐蚀、严重变形、损坏的移动梯子、移动平台、高凳、木梯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贴上不合格标签,不得再继续使用。

2、梯子如发现螺丝或铆钉松动、梯架变形、橡皮脚损坏均应停止使用,贴上不合格标签,及时安排修理,保证其完好。

3、对不能修复或报废的登高工器具应作报废处理,不得转手他人。

4、各单位登高工器具管理和保管人员必须保证按期试验和检查。

第3篇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勘测外业登高作业生产活动中,操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工作安全,防止发生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勘测外业登山攀岩;高空操作等登高生产作业。

3 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人,为登高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3.2 项目生产现场负责人,应熟悉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登高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

3.3项目生产安全员,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防范策划,督办日常登高作业安全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总体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适时组织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2)针对项目野外生产情况,做好危险源初始识别、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3)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有关禁忌症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登高作业。

(4)加强日常性的安生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5)每年一次由部门管理者指定专人对登高作业的器具进行检查,并记录。

4.2 登山作业安全规定

4.2.1须脚穿橡胶底性质防滑鞋子,安全登山从脚下做起。

4.2.2山体坡度超过30°以上需登山作业时,须2人及其以上相伴登山,必要时携带安全绳索登山作业。雨雪天气,禁止攀爬30°以上的山体陡坡。

4.2.3在登山过程中,应选择安全区域行进,避免在有坠石危险的地方或陡崖边行走。

4.2.4向山区深部行进,应做好沿途各种固定的目标向导,必要时绘出路线图,以避免迷路。

4.2.5在夏季登山作业,要带足饮用水,以不断补充身体所需的水分,避免发生虚脱、中暑。

4.2.6在山顶作业遇雷雨天气,应及时躲至相对低洼处或干燥掩体遮挡的地方,及时关掉无线通讯设备,严禁将有关杆、架、伞、锄头、铁锹等扛在肩上,以防雷击。

4.2.7登山作业必要时应随身携带急救药品,以便在发生摔伤、碰伤、扭伤时派上用场。

4.2.8在山林中作业时,切勿乱丢烟蒂,离去时须彻底消除燃火隐患。

4.3 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4.3.1高空作业分级

只要从事在坠落高空离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或有坠落可能存在的工作,均称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分为三级:

(1)一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2米―5 米。

(2)二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5米―15米。

(3)三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15米―30米。

(4)特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4.3.2高空作业场地要求

(1)确保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和空间。

(2)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3)操作平台有开口部的,要安装扶栏或安全网;

(4)确保作业区域充足的光亮度。

4.3.3高空作业人员防护要求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2)在工作区的每个人都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

(3)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时不得佩戴会被钩住、挂住的珠宝首饰或其它装饰品。头发及胡须不得妨碍防护用品的有效功能。

4.3.4设施设备的选择要求

(1)所使用的安全带必须完好并适合于该项工作的特殊工作要求。安全带配有的短绳必须用尼龙或强度相当的材料制作;短绳的长度必须能够调节。

(2)所使用的梯子,铝合金梯子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断裂或缺失零件,竹梯子使用前要检查有无腐烂、断裂。

(3)竹梯子或铝合金梯子在使用时候都必须要安装防滑垫,或在梯子末端做防滑处理。

(4)不得拆卸梯子上的零部件,如果损坏需要维修需要向材料负责人提交申请。并且把损坏件一同上交。

(5)施工现场应使用符合要求的钢管脚手架,禁止使用竹木脚手架。

(6)使用的安全帽应经检验合格(安全帽必须经过冲击实验和防触电保护实验)。

(7)基本装备应由同一家制造商提供,如更换购买厂家,则采购管理者应对新采用的基本配备的质量、安全性能进行评估。

4.3.5爬梯登高作业实施要求

(1)登高作业都应从配发的梯子上下,严禁徒手攀登墙头、护栏、防盗网,或者借助绳索等软性物件攀登高处。

(2)在高处如果需要行走,不要东张西望,不能在高处或梯子上休息。

(3)梯子上端要摆放牢靠,要搭在坚固的墙体上,并且注意上端防滑防止脱落。

(4)使用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

(5)使用梯子时单面梯子与地面夹角应在合理范围内,务必防止梯脚滑动。

(6) 梯子上部第二个踏板为最高安全站立高度,第一个踏板不得站人或超过。

(7)梯子上只允许一人操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准移位。

(8)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9)人字梯(折梯)之间应设撑杆(钩)并能锁固。梯子的闭锁部件应完好,底部坚实防滑。

(10)登高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4.3.6铁塔登高作业实施要求

(1)作业现场要按规定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必须醒目,并得到妥善保护。

(2)高空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所有高空作业器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离地面2m以上高度作业人员,应系上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4)高空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们监护人员,监督高空作业人员遵守规章制度,防护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发现危险情况时责令其停止作业。

(5)员工进入施工区必须戴检验合格的安全帽。

(6)高处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7)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分管部门经理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8)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9)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

(10)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11)凡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

(12)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严禁上下交叉垂直作业,必须进行交叉作业时,中间应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13)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

(14)15m以上(含15m)的高空作业必须办理高空作业审批手续,“高空作业审批表”由作业负责人填写,现场安全负责人审批,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4篇 某公司运行维护部登高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目的

建立高空作业程序。

为确保野外登山巡检作业、登塔、固话宽带安装作业生产活动中,操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工作安全,防止发生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

适用于登塔、上线缆杆作业;野外登山巡检作业等登高生产作业。

职责

3.1 生产部门负责人,为登高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3.2 项目生产现场管理人,应熟悉现场安全生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登高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

3.3 项目安全生产员,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安全防范策划,督办日常登高作业安全生产。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总体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适时组织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2)针对项目野外生产情况,做好危险源初始识别、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3)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良好,患有有关禁忌症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登高作业。

(4)加强日常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5)每年一次由部门管理者指定专人对登高作业安全器具进行检查,并记录。

4.2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

4.2.1 严禁酒后、生病中登高作业。

4.2.2 必须脚穿橡胶底性质防滑鞋子,安全登高从脚下做起。

4.2.3 山体坡度超过30°以上需登山作业时,须2人及其以上相伴登山,必要时携带安全绳索登山作业。雨雪天气,禁止攀爬30°的山体陡坡。

4.2.4 在登山过程中,应选择安全区域行进,避免在有坠石危险的地方或陡崖边行走。

4.2.5 登塔作业操作必须2人及其以上相伴,相互配合作业。

4.2.6 在夏季登塔、登山作业,应带足饮用水,以不断补充身体所需的水分,避免发生虚脱、中暑。

4.2.7 登塔作业前要注意观察天气情况,气象条件不适于登塔作业,严禁登塔。

4.2.8 在山顶作业遇雷雨天气,应及时躲避至相对低洼处或干燥掩体遮挡的地方,及时关闭无线通讯设备,严禁将有关杆、架、伞、铁锹扛在肩上,以防雷击。

4.2.9 登塔、登山作业必要时应随身携带急救药品,以便在发生摔伤、碰伤、扭伤时应急使用。

4.2.10 在山林中作业时,切勿乱扔烟蒂,离去时须彻底消除燃火隐患。

4.3 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4.3.1  高空作业场地要求

(1)确保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及空间。

(2)操作平台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载荷。

(3)操作平台有开口部的,要安装扶栏或安全网。

(4)确保操作区域充足的光亮度。

4.3.2 高空作业人员防护要求

(1)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良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2)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手套、工具包)

(3)在工作区的每个人都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

(4)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时不得佩戴会被钩住、挂住的珠宝首饰或其他装饰品。头发及胡须不得妨碍防护的有效功能。

第5篇 施工现场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勘测外业施工现场登高作业生产活动中,操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工作安全,防止发生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测量作业;高空操作等登高生产作业。

3 职责

3.1项目技术负责人为登高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3.2 项目经理应熟悉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登高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

3.3项目部安全员,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防范策划,督办日常登高作业安全工作。

4工作内容

4.1工作要求

4.1.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适时组织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4.1.2针对项目现场测量情况,做好危险源初始识别、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4.1.3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有关禁忌症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登高作业。

4.1.4加强日常性的安生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4.1.5每月一次由测量员对登高作业的器具进行检查,并记录。

4.2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4.2.1高空作业分级

只要从事在坠落高空离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或有坠落可能存在的工作,均称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分为三级:

4.2.1.1一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2米―5 米。

4.2.1.2二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5米―15米。

4.2.1.3三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15米―30米。

4.2.1.4特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4.2.2高空作业场地要求

4.2.2.1确保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和空间。

4.2.2.2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4.2.2.3操作平台有开口部的,要安装扶栏或安全网;

4.2.2.4确保作业区域充足的光亮度。

4.3高空作业人员防护要求

4.3.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4.3.2在工作区的每个人都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

4.3.3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时不得佩戴会被钩住、挂住的珠宝首饰或其它装饰品。头发及胡须不得妨碍防护用品的有效功能。

4.4设施设备的选择要求

4.4.1所使用的安全带必须完好并适合于该项工作的特殊工作要求。安全带配有的短绳必须用尼龙或强度相当的材料制作;短绳的长度必须能够调节。

4.4.2所使用的梯子,应保证踏板完好无损,无缺陷及开裂现象,立脚无弯曲变形。

4.4.3施工现场应使用符合要求的钢管脚手架,禁止使用竹木脚手架。

4.4.4使用的安全帽应经检验合格(安全帽必须经过冲击实验和防触电保护实验)。

4.4.5基本装备应由同一家制造商提供,如更换购买厂家,则采购管理者应对新采用的基本配备的质量、安全性能进行评估。

4.5高空作业实施要求

4.5.1作业现场要按规定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必须醒目,并得到妥善保护。

4.5.2高空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所有高空作业器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4.5.3离地面2m以上高度作业人员,应系上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4.5.4高空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们监护人员,监督高空作业人员遵守规章制度,防护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发现危险情况时责令其停止作业。

4.5.5员工进入施工区必须戴检验合格的安全帽。

4.5.6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4.5.7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的闭锁部件应完好,底部坚实防滑。

4.5.8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4.5.9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5.10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4.5.11 15m以上(含15m)的高空作业必须办理高空作业审批手续,“高空作业审批表”由作业负责人填写,现场安全负责人审批,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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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第6篇 公司运行维护部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

建立高空作业程序。

为确保野外登山巡检作业、登塔、固话宽带安装作业生产活动中,操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工作安全,防止发生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

适用于登塔、上线缆杆作业;野外登山巡检作业等登高生产作业。

职责

3.1 生产部门负责人,为登高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3.2 项目生产现场管理人,应熟悉现场安全生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登高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

3.3 项目安全生产员,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安全防范策划,督办日常登高作业安全生产。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总体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适时组织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2)针对项目野外生产情况,做好危险源初始识别、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3)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良好,患有有关禁忌症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登高作业。

(4)加强日常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5)每年一次由部门管理者指定专人对登高作业安全器具进行检查,并记录。

4.2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

4.2.1 严禁酒后、生病中登高作业。

4.2.2 必须脚穿橡胶底性质防滑鞋子,安全登高从脚下做起。

4.2.3 山体坡度超过30°以上需登山作业时,须2人及其以上相伴登山,必要时携带安全绳索登山作业。雨雪天气,禁止攀爬30°的山体陡坡。

4.2.4 在登山过程中,应选择安全区域行进,避免在有坠石危险的地方或陡崖边行走。

4.2.5 登塔作业操作必须2人及其以上相伴,相互配合作业。

4.2.6 在夏季登塔、登山作业,应带足饮用水,以不断补充身体所需的水分,避免发生虚脱、中暑。

4.2.7 登塔作业前要注意观察天气情况,气象条件不适于登塔作业,严禁登塔。

4.2.8 在山顶作业遇雷雨天气,应及时躲避至相对低洼处或干燥掩体遮挡的地方,及时关闭无线通讯设备,严禁将有关杆、架、伞、铁锹扛在肩上,以防雷击。

4.2.9 登塔、登山作业必要时应随身携带急救药品,以便在发生摔伤、碰伤、扭伤时应急使用。

4.2.10 在山林中作业时,切勿乱扔烟蒂,离去时须彻底消除燃火隐患。

4.3 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4.3.1 高空作业场地要求

(1)确保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及空间。

(2)操作平台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载荷。

(3)操作平台有开口部的,要安装扶栏或安全网。

(4)确保操作区域充足的光亮度。

4.3.2 高空作业人员防护要求

(1)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良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2)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手套、工具包)

(3)在工作区的每个人都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

(4)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时不得佩戴会被钩住、挂住的珠宝首饰或其他装饰品。头发及胡须不得妨碍防护的有效功能。

4.3.3设施设备的选择要求

(1)所使用的安全带必须完好并适合于该项工作的特殊工作要求。安全带配有的短绳用尼龙或者强度相当的材料制作;短绳的长度必须能够调节。

(2)所使用的梯子,应保证踏板完好无损,无缺陷及开裂现象,立脚无弯曲变形。

(3)所使用的安全帽应经检验合格(安全帽必须经过冲击实验和防触电保护实验)。

(4)基本装备应由同一家制造商提供,如更换购买厂家,则采购管理者应对新采用的基本配备的质量、安全性能进行评估。

4.3.4 高空作业实施要求

(1)作业现场要按规定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必须醒目,并得到妥善保护。

(2)登高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所有高空作业器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离地2米以上高度作业人员,应系上符合要求的安全带,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

(4)高空作业现场应指定专门监护人员,监督高空作业人员遵守规章制度,防护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发现危险情况时应责令其停止作业。

(5)员工进入工作区必须戴检验合格的安全帽。

(6)作业人员穿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7)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的闭锁部件应完好,底部坚实防滑。

(8)在五级风以上的、雷电、雨雪、大雾、霜降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作业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当夏季温度高于35°、冬季温度低于-10°时,露天登高作业应选择在适宜时间段进行。

(9)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严禁夜间登塔作业。

(10)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工具包、袋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严禁上下垂直作业。

(11)线路外勤人员在石棉瓦、木板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操作,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滑跌、踩空或因材料断折而坠落伤人。

(12)线路施工登高用的梯子不能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三十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六十至七十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下数第二档必须用绳子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13)登高维修带电机械物件、输电线路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并经检验确实停电后,才能进行登高作业。

(14)在登高检查光(电)缆前要检查牵引钢绞线是否带电,确认安全再进行作业。否则,要查找带电原因,排除带电因素以后才能进行作业。

(15)高空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安全间距:10kv以下2.5m以上,10kv以上4m以上。

(16)攀爬墙上垂直爬梯时,作业人员手上不得携带物品,要放在工具包内携带,大件物品材料要用绳索提吊。

(17)攀爬电杆前必须对电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电杆的埋深、有无断裂痕迹、是否有足够的安全操作空间等,以及脚扣是否牢固、安全带磨损程度等影响安全操作的所有因素。必须顺线路方向或背拉线方向上攀爬电杆,攀爬上杆后操作的过程中,安全带应挂在距杆梢50cm以下的地方。

(18)利用滑椅在城区架空线路上作业时,必须有另一工作人员在地面上进行保护配合,操作段线路倾斜度超过30度时,应在滑椅上固定拉力绳,并由另一工作人员在教高的一侧面协助作业,控制滑椅的移动。

(19)在架空电路上使用梯子进行操作时,搭接点上端应在梯子的1/4到1/3之间,不得超过1/2,同时必须有另一工作在员在地面侧进行保护没,防止梯子滑动。

备注:本规定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时,应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运行维护部

2022年8月25日

第7篇 某电工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二、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三、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四、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五、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六、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七、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时间为5分钟,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八、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九、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十、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十一、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十二、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十三、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十四、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十五、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第8篇 登高作业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勘测外业登高作业生产活动中,操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工作安全,防止发生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勘测外业登山攀岩;高空操作等登高生产作业。

3 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人,为登高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3.2 项目生产现场负责人,应熟悉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登高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

3.3项目生产安全员,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防范策划,督办日常登高作业安全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总体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适时组织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2)针对项目野外生产情况,做好危险源初始识别、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3)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有关禁忌症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登高作业。

(4)加强日常性的安生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5)每年一次由部门管理者指定专人对登高作业的器具进行检查,并记录。

4.2 登山作业安全规定

4.2.1须脚穿橡胶底性质防滑鞋子,安全登山从脚下做起。

4.2.2山体坡度超过30°以上需登山作业时,须2人及其以上相伴登山,必要时携带安全绳索登山作业。雨雪天气,禁止攀爬30°以上的山体陡坡。

4.2.3在登山过程中,应选择安全区域行进,避免在有坠石危险的地方或陡崖边行走。

4.2.4向山区深部行进,应做好沿途各种固定的目标向导,必要时绘出路线图,以避免迷路。

4.2.5在夏季登山作业,要带足饮用水,以不断补充身体所需的水分,避免发生虚脱、中暑。

4.2.6在山顶作业遇雷雨天气,应及时躲至相对低洼处或干燥掩体遮挡的地方,及时关掉无线通讯设备,严禁将有关杆、架、伞、锄头、铁锹等扛在肩上,以防雷击。

4.2.7登山作业必要时应随身携带急救药品,以便在发生摔伤、碰伤、扭伤时派上用场。

4.2.8在山林中作业时,切勿乱丢烟蒂,离去时须彻底消除燃火隐患。

4.3 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4.3.1高空作业分级

只要从事在坠落高空离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或有坠落可能存在的工作,均称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分为三级:

(1)一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2米―5 米。

(2)二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5米―15米。

(3)三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15米―30米。

(4)特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4.3.2高空作业场地要求

(1)确保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和空间。

(2)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3)操作平台有开口部的,要安装扶栏或安全网;

(4)确保作业区域充足的光亮度。

4.3.3高空作业人员防护要求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2)在工作区的每个人都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

(3)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时不得佩戴会被钩住、挂住的珠宝首饰或其它装饰品。头发及胡须不得妨碍防护用品的有效功能。

4.3.4设施设备的选择要求

(1)所使用的安全带必须完好并适合于该项工作的特殊工作要求。安全带配有的短绳必须用尼龙或强度相当的材料制作;短绳的长度必须能够调节。

(4)所使用的梯子,应保证踏板完好无损,无缺陷及开裂现象,立脚无弯曲变形。

(7)施工现场应使用符合要求的钢管脚手架,禁止使用竹木脚手架。

(3)使用的安全帽应经检验合格(安全帽必须经过冲击实验和防触电保护实验)。

(4)基本装备应由同一家制造商提供,如更换购买厂家,则采购管理者应对新采用的基本配备的质量、安全性能进行评估。

4.3.5高空作业实施要求

(1)作业现场要按规定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必须醒目,并得到妥善保护。

(2)高空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所有高空作业器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离地面2m以上高度作业人员,应系上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4)高空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们监护人员,监督高空作业人员遵守规章制度,防护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发现危险情况时责令其停止作业。

(5)员工进入施工区必须戴检验合格的安全帽。

(6)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7)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的闭锁部件应完好,底部坚实防滑。

(8)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9)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9)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11)15m以上(含15m)的高空作业必须办理高空作业审批手续,“高空作业审批表”由作业负责人填写,现场安全负责人审批,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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