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物公司仓库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库。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
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所需原材物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
质量符合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生产进度,并加速资金周转,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
4.1、仓库日常管理
4.1.1、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
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
4.1.2、严格按k3系统和物资管理规定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及时逐笔录入k3
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k3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准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k3系
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4.1.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
做到账、物一致。
4.1.4、保管员要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贵重的或非常用物资实行零库存。并定期进行各类存货
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及时编制报表报送上级领导,由相关部门及时
加以处理。
4.1.5、仓库物资存放要搞好科学管理,分类清楚,排列有序,整洁卫生。特殊物资要与一般物资分
类存放,确保安全。
4.1.6、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腐蚀。发现问题和漏洞应及时向
领导报告。
4.1.7、先进仓的物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
4.1.8、库存物资系公司财产,不得任意挪用;认真做好各种公用工具的借、收登记工作。
4.2、入库管理
新购材料入库,保管员根据计划单凭供应收料通知单/供应签字的供方送货单、质检检验合格单等,
当场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等准确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原材料,应及时通知
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确定验收标准后,方可办理入库。
产成品入库,保管员据质检单确定为检验合格的产品后,指定车间入库人员按相应品名、规格分类
堆放,经双方核实数目后办理入库手续、开具产成品入库单。
成品退货,保管员凭物流部门签字的退货通知单接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退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到财务开据退库单;由保管员登记相关的帐页及k3系统。
各种单据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楚,并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
材料接收后,保管员及时登记相关的帐页并录入k3系统。
4.3、出库管理
4.3.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保管员凭车间主任或统计员开具的领料单发放物料,需领导批准的必须有相关领导的签字方可发放。领料员和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领料。
4.3.2、成品发出,保管员必须凭物流部门签字的发货通知单发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发货单相关栏目;
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开据出门证及出库单。
4.4、报表及其他管理
4.4.1、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协助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与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
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4.4.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各种领料单、材料接收单每月20日前送财务部门,并确保
其准确无误。
4.4.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
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上报领导审核,经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不准自行处理。发现物料丢失或出现质
量问题(如渗漏、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5、保管员工作职责
4.5.1、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品
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
用。
4.5.2、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
4.5.3、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
4.5.4、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4.5.5、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4.5.6、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
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4.6、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生物公司防跑料串料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物资在储存及输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出现跑料、串料情况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物料储存及输送中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监督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本规定。
相关部门:物资库、各车间。负责贯彻、落实本规定。
4、内容与要求
4.1、物料的储存中必须坚持定人员、定区域管理,每种物料储存在固定的区域内,固定责任人负责收发。
4.2、采用打料泵装卸车时,每种物料必须使用专用管道,禁止混用。
4.3、采用储罐储存的物料,应加设带考克阀的液位计,并经常检查保证其畅通无泄漏。
4.4、车间生产中出具《车间领料单》,凭单领取原料投入生产。
4.5、车间长期停车再生产或遇有工艺技术、设备等变更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变更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岗前二、三级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4.6、员工在投料时,必须认真检查各相关管道及阀门,保证管道使用正确,阀门开关无误,投料过程必须由当班班长或指定操作人员进行监督复核,并在操作记录上注明。
4.7、生产转料、脱溶等操作中,班长必须认真巡检,保证相关阀门开关正确。
4.8、车间内存放的周转物料,必须保证定区域存放,并做好相应标示;再投料使用时必须经班长确认。
4.9、生产半成品、成品入库时,由仓库保管员开具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办理入库手续。
5、相关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车间领料单》
《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
《操作记录》
第3篇 生物公司防跑料、串料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物资在储存及输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出现跑料、串料情况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物料储存及输送中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监督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本规定。
相关部门:物资库、各车间。负责贯彻、落实本规定。
4、内容与要求
4.1、物料的储存中必须坚持定人员、定区域管理,每种物料储存在固定的区域内,固定责任人负责收发。
4.2、采用打料泵装卸车时,每种物料必须使用专用管道,禁止混用。
4.3、采用储罐储存的物料,应加设带考克阀的液位计,并经常检查保证其畅通无泄漏。
4.4、车间生产中出具《车间领料单》,凭单领取原料投入生产。
4.5、车间长期停车再生产或遇有工艺技术、设备等变更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变更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岗前二、三级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4.6、员工在投料时,必须认真检查各相关管道及阀门,保证管道使用正确,阀门开关无误,投料过程必须由当班班长或指定操作人员进行监督复核,并在操作记录上注明。
4.7、生产转料、脱溶等操作中,班长必须认真巡检,保证相关阀门开关正确。
4.8、车间内存放的周转物料,必须保证定区域存放,并做好相应标示;再投料使用时必须经班长确认。
4.9、生产半成品、成品入库时,由仓库保管员开具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办理入库手续。
5、相关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车间领料单》
《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
《操作记录》
第4篇 生物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1.1、部门及个人应认真学习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2、应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品的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生产备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清楚。
1.3、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1.4、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个人防护措施:
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b、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饮食。
c、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1.5、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
1.6、配备必须要的医药箱,店铺办公室设有保健员,发生意外可做简单处理,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1.7、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与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必须坚固、完整、严密不漏,外表面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险品。危险品的标志清晰。
2、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2.1、危险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
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2.2、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运输。2.3、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人。
2.4、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
2.5、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
2.6、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置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3、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3.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3.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3.3、易制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4、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a、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
b、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c、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d、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应保持安全距离。
e、遇水燃烧、易烧、自燃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3.5、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3.6、贮存易制毒化学品的场所,应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器具。
4、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4.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方可排,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4.3、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由企业有关部门统一回收处理本厂。
4.4、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5、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处置固体废物。
第5篇 生物公司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防止雷、电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危险品场所。
3、职责
3.1、安全部为企业的防雷、防静电归口管理部门。
3.2、安全负责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如果必要,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检测。
3.3、公司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4、工作规定
4.1、防雷措施;
4.1.1、与电力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等应采取防雷措施。
4.1.2、建筑行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一类防雷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防止雷电波浸入的措施,接地电阻均不应大于10ω;二类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和雷电波侵入的措施,防直接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且宜与防雷电电感应的接地、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装置;三类建筑物应防直接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且宜与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4.1.3、严禁在独立避雷针(塔)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4.2、接地保护
4.2.1、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加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4.2.2、接地装置的设计应符《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4.2.3、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要求。
4.2.4、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以下规定:
4.2.4.1、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5.2ω;
4.2.4.2、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ω。
4.2.4.3、低压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ω,总容量在100kva 以下的变压器、低压电力网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ω;
4.2.4.4、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次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
4.3、静电防护
4.3.1、在易燃易爆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电击危险的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其他事故的场所采取静电防护措施,对各种静电装置应定期维修保养和检测。
4.3.2、生产厂房内的空气相对湿度应保持不应低于60%(工艺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规定)。
4.4、检测:
按照集团公司管理要求进行防雷、防静电集中检测,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检测一次,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检测一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第6篇 某生物公司仓库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库。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
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所需原材物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
质量符合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生产进度,并加速资金周转,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
4.1、仓库日常管理
4.1.1、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
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
4.1.2、严格按k3系统和物资管理规定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及时逐笔录入k3
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k3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准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k3系
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4.1.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
做到账、物一致。
4.1.4、保管员要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贵重的或非常用物资实行零库存。并定期进行各类存货
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及时编制报表报送上级领导,由相关部门及时
加以处理。
4.1.5、仓库物资存放要搞好科学管理,分类清楚,排列有序,整洁卫生。特殊物资要与一般物资分
类存放,确保安全。
4.1.6、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腐蚀。发现问题和漏洞应及时向
领导报告。
4.1.7、先进仓的物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
4.1.8、库存物资系公司财产,不得任意挪用;认真做好各种公用工具的借、收登记工作。
4.2、入库管理
新购材料入库,保管员根据计划单凭供应收料通知单/供应签字的供方送货单、质检检验合格单等,
当场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等准确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原材料,应及时通知
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确定验收标准后,方可办理入库。
产成品入库,保管员据质检单确定为检验合格的产品后,指定车间入库人员按相应品名、规格分类
堆放,经双方核实数目后办理入库手续、开具产成品入库单。
成品退货,保管员凭物流部门签字的退货通知单接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退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到财务开据退库单;由保管员登记相关的帐页及k3系统。
各种单据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楚,并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
材料接收后,保管员及时登记相关的帐页并录入k3系统。
4.3、出库管理
4.3.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保管员凭车间主任或统计员开具的领料单发放物料,需领导批准的必须有相关领导的签字方可发放。领料员和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领料。
4.3.2、成品发出,保管员必须凭物流部门签字的发货通知单发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发货单相关栏目;
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开据出门证及出库单。
4.4、报表及其他管理
4.4.1、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协助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与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
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4.4.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各种领料单、材料接收单每月20日前送财务部门,并确保
其准确无误。
4.4.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
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上报领导审核,经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不准自行处理。发现物料丢失或出现质
量问题(如渗漏、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5、保管员工作职责
4.5.1、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品
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
用。
4.5.2、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
4.5.3、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
4.5.4、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4.5.5、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4.5.6、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
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4.6、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生物公司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防止雷、电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危险品场所。
3、职责
3.1、安全部为企业的防雷、防静电归口管理部门。
3.2、安全负责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如果必要,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检测。
3.3、公司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4、工作规定
4.1、防雷措施;
4.1.1、与电力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等应采取防雷措施。
4.1.2、建筑行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一类防雷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防止雷电波浸入的措施,接地电阻均不应大于10ω;二类建筑物应有防直接雷、防雷电感应和和雷电波侵入的措施,防直接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且宜与防雷电电感应的接地、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装置;三类建筑物应防直接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且宜与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装置。
4.1.3、严禁在独立避雷针(塔)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4.2、接地保护
4.2.1、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加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4.2.2、接地装置的设计应符《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4.2.3、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要求。
4.2.4、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以下规定:
4.2.4.1、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5.2ω;
4.2.4.2、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ω。
4.2.4.3、低压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ω,总容量在100kva 以下的变压器、低压电力网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ω;
4.2.4.4、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次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
4.3、静电防护
4.3.1、在易燃易爆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电击危险的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其他事故的场所采取静电防护措施,对各种静电装置应定期维修保养和检测。
4.3.2、生产厂房内的空气相对湿度应保持不应低于60%(工艺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规定)。
4.4、检测:
按照集团公司管理要求进行防雷、防静电集中检测,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检测一次,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检测一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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