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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料管理规定5篇

发布时间:2022-12-15 热度:28

卸料管理规定

第1篇 强制性卸料平台管理规定

结合项目部工程卸料平台,制作、安装使用中不规范现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依据集团质量安全部、公司规定要求,制定如下强制性管理规定:

一、加强卸料平台控制管理:

各项目部必须认真按照集团质量安全部、公司制定的卸料平台做法及规定要求进行制作、安装使用,对项目部工程卸料平台加强控制管理,纳入公司专项检查整治范围,加强卸料平台的管理力度,使用好、利用好卸料平台,使卸料平台制作规范化、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提高卸料平台利用率,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使用,公司不定期的对项目部工程卸料平台进行检查验收,加强过程控制;对项目部工程未按照质量安全部、公司规定要求对卸料平台制作、安装使用未达到标准规范、安全方案规定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罚项目经理500元以上、施工负责人300元以上,安全主管200元以上;在集团质量安全部平时巡查及工程质量验收中因安全防护设施未达到规定要求,被集团质量安全部进行处罚的,公司将按照集团质量安全部罚款比例对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主管加倍处罚。本管理规定为强制性条文,各项目部严禁违反本规定。

二、卸料平台规定要求:

1、卸料平台预埋件采用双锚固,预埋件间距为0.5m,预埋件禁止预埋在阳台、飘窗等混凝土悬挑部位,卸料平台的悬挑梁禁止采用钢架管作支撑顶或采用其它措施加固,禁止卸料平台上的所有吊装鼻、载荷鼻、预埋件等采用螺纹钢筋;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500元、施工负责人300元、安全主管200元。

2、钢架管式外悬挑式卸料平台严禁使用;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500元、施工负责人300元、安全主管200元。

3、卸料平台主梁必须采用工字钢16cm,次梁采用工字钢10cm;遂步淘汰槽钢,不得使用槽钢制作新的卸料平台;卸料平台制作主梁长6m,平台长3m,平台宽按照各工程实际进行调整,在平台钢底座上面沿周边采用ф48mm钢管焊接高为1.0m的防护栏杆,下杆距平台钢底座为0.5m、上杆距平台钢底座为1.0m;卸料平台上的所有吊装鼻、卸荷鼻、预埋件全部采用ф16mm标准圆钢;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4、钢板吊环必须满焊于主梁槽钢外侧,主梁与次梁连接方式选用焊接,且焊缝高度不低于型材壁厚。

5、平台上满铺50mm厚木板,用扁钢固定牢靠。扁钢中心每间距100mm打孔,用铁钉固定木板,扁钢端头焊接于主梁上;平台防护栏杆内侧沿周边采用废模板进行全封闭,平台防护栏杆外侧沿周边涂刷红白漆作标识;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60元、施工负责人40元、安全主管20元。

6、卸料平台采用公称直径为18mm的钢丝绳,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股钢丝绳》的规定,并有合格证书;钢丝绳端部的固定采用绳卡,绳卡应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四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的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7、卸料平台施工人员等活荷载2.00kn/m2,最大堆放材料荷载750kg(0.75吨)并在卸料平台防护栏杆外侧悬挂《卸料平台荷载牌、验收牌》,卸料平台在使用中严禁超载,各类材料应做到随使随放随吊的原则,禁止下班后卸料平台上留有各类材料放在上面;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8、卸料平台安装时应避开阳台、飘窗等混凝土悬挑部位。卸料平台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防止给脚手架增加不利荷载,影响脚手架的稳定和平台的安全使用。卸料平台便于操作、稳固性、牢固性;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9、卸料平台在平时使用中,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主梁、次梁型钢、钢丝绳、钢管、木脚手板、钢板等材质是否符合要求。腐蚀、变形、损坏、超过规范的禁止使用;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50元、施工负责人30元、安全主管20元。

10、落地式卸料平台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卸料平台基础应铺设500mm木板,设钢底座,立杆间距不大于1.5m,纵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大于1.5m,卸料平台脚手架架体外围应搭设剪刀撑,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落地式卸料平台搭设高度禁止超过三层,不得高于10m;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11、卸料平台在制作、每次安拆前,应对相关操作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班组等相关人员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留有相关记录;槽钢、钢丝绳、圆钢等材料合格证及材质证明存档备查;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三、 卸料平台安全注意事项:

1、 拉结点及预埋件埋置必须位于建筑结构上,可靠、安全、合理,保证钢丝绳张开角度在450—600之间。严禁将钢丝绳拉接在脚手架上,无预埋件墙体上,禁止斜拉;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3、卸料平台悬空端应略高于楼内固定端。内部第二道钢丝绳应略松于端头位置处钢丝绳,每根钢丝绳一端必须加四道绳卡。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2、两侧防护栏杆必须与端部防护栏杆有连接固定措施,确保防护栏杆稳定、安全。卸料平台处脚手架内排与外排之间必须铺设脚手板,卸料平台室内两侧边必须搭设防护栏杆防护严密;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3、卸料平台内外侧应挂限载标识牌及“当心坠落”警示牌,总荷载严禁超过设计容许荷载,材料堆放限额应符合表中任一条规定。

序号

材料名称

标准值

最大堆放数量

1

6米ф48钢管

3.84kg/m

35根

2

3米ф48钢管

3.84kg/m

75根

3

胶合模板

25kg/张

35张

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4、使用中,任何人发现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进行整改处理,必要时,停止使用。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更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确保安全;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四、卸料平台制作、安装图:

第2篇 卸料平台强制性管理规定

结合项目部工程卸料平台,制作、安装使用中不规范现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依据集团质量安全部、公司规定要求,制定如下强制性管理规定:

一、加强卸料平台控制管理:

各项目部必须认真按照集团质量安全部、公司制定的卸料平台做法及规定要求进行制作、安装使用,对项目部工程卸料平台加强控制管理,纳入公司专项检查整治范围,加强卸料平台的管理力度,使用好、利用好卸料平台,使卸料平台制作规范化、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提高卸料平台利用率,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使用,公司不定期的对项目部工程卸料平台进行检查验收,加强过程控制;对项目部工程未按照质量安全部、公司规定要求对卸料平台制作、安装使用未达到标准规范、安全方案规定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罚项目经理500元以上、施工负责人300元以上,安全主管200元以上;在集团质量安全部平时巡查及工程质量验收中因安全防护设施未达到规定要求,被集团质量安全部进行处罚的,公司将按照集团质量安全部罚款比例对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主管加倍处罚。本管理规定为强制性条文,各项目部严禁违反本规定。

二、卸料平台规定要求:

1、卸料平台预埋件采用双锚固,预埋件间距为0.5m,预埋件禁止预埋在阳台、飘窗等混凝土悬挑部位,卸料平台的悬挑梁禁止采用钢架管作支撑顶或采用其它措施加固,禁止卸料平台上的所有吊装鼻、载荷鼻、预埋件等采用螺纹钢筋;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500元、施工负责人300元、安全主管200元。

2、钢架管式外悬挑式卸料平台严禁使用;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500元、施工负责人300元、安全主管200元。

3、卸料平台主梁必须采用工字钢16cm,次梁采用工字钢10cm;遂步淘汰槽钢,不得使用槽钢制作新的卸料平台;卸料平台制作主梁长6m,平台长3m,平台宽按照各工程实际进行调整,在平台钢底座上面沿周边采用ф48mm钢管焊接高为1.0m的防护栏杆,下杆距平台钢底座为0.5m、上杆距平台钢底座为1.0m;卸料平台上的所有吊装鼻、卸荷鼻、预埋件全部采用ф16mm标准圆钢;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4、钢板吊环必须满焊于主梁槽钢外侧,主梁与次梁连接方式选用焊接,且焊缝高度不低于型材壁厚。

5、平台上满铺50mm厚木板,用扁钢固定牢靠。扁钢中心每间距100mm打孔,用铁钉固定木板,扁钢端头焊接于主梁上;平台防护栏杆内侧沿周边采用废模板进行全封闭,平台防护栏杆外侧沿周边涂刷红白漆作标识;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60元、施工负责人40元、安全主管20元。

6、卸料平台采用公称直径为18mm的钢丝绳,钢丝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股钢丝绳》的规定,并有合格证书;钢丝绳端部的固定采用绳卡,绳卡应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四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的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7、卸料平台施工人员等活荷载2.00kn/m2,最大堆放材料荷载750kg(0.75吨) 并在卸料平台防护栏杆外侧悬挂《卸料平台荷载牌、验收牌》,卸料平台在使用中严禁超载,各类材料应做到随使随放随吊的原则,禁止下班后卸料平台上留有各类材料放在上面;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8、卸料平台安装时应避开阳台、飘窗等混凝土悬挑部位。卸料平台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防止给脚手架增加不利荷载,影响脚手架的稳定和平台的安全使用。卸料平台便于操作、稳固性、牢固性;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9、卸料平台在平时使用中,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主梁、次梁型钢、钢丝绳、钢管、木脚手板、钢板等材质是否符合要求。腐蚀、变形、损坏、超过规范的禁止使用;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50元、施工负责人30元、安全主管20元。

10、落地式卸料平台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卸料平台基础应铺设500mm木板,设钢底座,立杆间距不大于1.5m,纵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大于1.5m,卸料平台脚手架架体外围应搭设剪刀撑,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落地式卸料平台搭设高度禁止超过三层,不得高于10m;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11、卸料平台在制作、每次安拆前,应对相关操作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班组等相关人员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留有相关记录;槽钢、钢丝绳、圆钢等材料合格证及材质证明存档备查;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第3篇 槽罐车装卸料安全管理规定

1、槽车进入规定位置后,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动制动器,并用三角木阻止槽车滑动。

2、槽车与装卸车台的静电接地线要接牢,现场必需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防护用品。

3、车辆停靠待装卸时,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待装卸车辆与正在装卸料的车辆要保持一定距离,要留有安全通道。

4、装卸车前要认真检查装卸料管是否完好、装卸管与槽车接管结合是否严密、储罐顶部出气管是否畅通和储罐进料阀是否开启。

5、驾驶员及押运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和穿戴铁钉鞋进入作业现场,在装卸料前和装卸料过程中严禁在驾驶室内逗留、随意启动车辆,严禁调整车辆或对车辆油、电路等进行维修作业。

6、装卸车车辆进站前必须在门岗进行登记并接受检查,服从站内工作人员管理,按指定路线行驶,车速控制在5km/h以内。

7、装卸车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应触摸人体静电释放接地体,确认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装卸车作业。

8、以下情况不准进行装卸车作业:

雷雨天气;大雾天气;地面湿滑或结冰;发现油气泄漏或区域内可燃气体浓度超标;附近发生火灾或50m内有明火作业;装卸车设施有缺损或故障以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槽车超过有效检验期的;槽车的漆色、铭牌和标志不符和规定,或与所装介质不符,或脱落不易识别的;灭火装置及安全附件不全、损坏、失灵或不符和规定的;未判明装过何种介质;罐体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附件有泄漏的;槽车无使用证,驾驶员或押运员无有效证件的;槽车罐体号码与车辆号码不符的;罐体与车辆之间的固定装置不牢靠或已损坏的;罐内剩余压力低于0.05 mpa的。

9、装卸槽(罐)车液相阀、槽车液相阀,排尽管内空气后将两者严密对接,然后接通气相管阀。

10、 与储罐区装卸车压缩机岗位及时进行联系。装卸车开始时,要控制流速,不超过1m/s(通过储罐液位计及泵压判断),而后逐渐升速,但最高不得超过2.5m/s。装卸车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密监视液位、流量,并随时与罐区联系。

11、在装卸料过程中,作业人员及押运人员要始终坚守岗位,强化责任,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12、高温季节装卸料时要避开高温时段,在早晚进行。

13、凡出现雷雨。附近发生火灾。气体泄漏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装卸料作业。

14、在装卸料时操作人员要严密注意储罐液位,严禁超过安全警戒液位。

15、装卸料完毕后,要将装卸管管内余留物料回收泄压。拆下静电接地线后检查现场,并在静置5~10分钟后方可启动行车。车辆不得长时间逗留在装卸车区。

16、按槽车证件上最大充装量的85%充装.

17、槽车装卸完毕后,要进行下列检查:

1、复检充装量;

2、各密封点是否泄漏;

3、检查槽车压力;

18、作好记录,其内容包括槽车使用单位、车型、车号、充装介质充装量、充装人、复检人等。

19、静置十分钟,检查槽车底部可燃气体达标,启动车辆拆除静电接地线后,离开装卸车点。

第4篇 槽车罐车装卸料安全管理规定

1、槽车进入规定位置后,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动制动器,并用三角木阻止槽车滑动。

2、槽车与装卸车台的静电接地线要接牢,现场必需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防护用品。

3、车辆停靠待装卸时,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待装卸车辆与正在装卸料的车辆要保持一定距离,要留有安全通道。

4、装卸车前要认真检查装卸料管是否完好、装卸管与槽车接管结合是否严密、储罐顶部出气管是否畅通和储罐进料阀是否开启。

5、驾驶员及押运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和穿戴铁钉鞋进入作业现场,在装卸料前和装卸料过程中严禁在驾驶室内逗留、随意启动车辆,严禁调整车辆或对车辆油、电路等进行维修作业。

6、装卸车车辆进站前必须在门岗进行登记并接受检查,服从站内工作人员管理,按指定路线行驶,车速控制在5km/h以内。

7、装卸车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应触摸人体静电释放接地体,确认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装卸车作业。

8、以下情况不准进行装卸车作业:

雷雨天气;大雾天气;地面湿滑或结冰;发现油气泄漏或区域内可燃气体浓度超标;附近发生火灾或50m内有明火作业;装卸车设施有缺损或故障以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槽车超过有效检验期的;槽车的漆色、铭牌和标志不符和规定,或与所装介质不符,或脱落不易识别的;灭火装置及安全附件不全、损坏、失灵或不符和规定的;未判明装过何种介质;罐体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附件有泄漏的;槽车无使用证,驾驶员或押运员无有效证件的;槽车罐体号码与车辆号码不符的;罐体与车辆之间的固定装置不牢靠或已损坏的;罐内剩余压力低于0.05 mpa的。

9、装卸槽(罐)车液相阀、槽车液相阀,排尽管内空气后将两者严密对接,然后接通气相管阀。

10、 与储罐区装卸车压缩机岗位及时进行联系。装卸车开始时,要控制流速,不超过1m/s(通过储罐液位计及泵压判断),而后逐渐升速,但最高不得超过2.5m/s。装卸车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密监视液位、流量,并随时与罐区联系。

11、在装卸料过程中,作业人员及押运人员要始终坚守岗位,强化责任,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12、高温季节装卸料时要避开高温时段,在早晚进行。

13、凡出现雷雨。附近发生火灾。气体泄漏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装卸料作业。

14、在装卸料时操作人员要严密注意储罐液位,严禁超过安全警戒液位。

15、装卸料完毕后,要将装卸管管内余留物料回收泄压。拆下静电接地线后检查现场,并在静置5~10分钟后方可启动行车。车辆不得长时间逗留在装卸车区。

16、按槽车证件上最大充装量的85%充装.

17、槽车装卸完毕后,要进行下列检查:

1、复检充装量;

2、各密封点是否泄漏;

3、检查槽车压力;

18、作好记录,其内容包括槽车使用单位、车型、车号、充装介质充装量、充装人、复检人等。

19、静置十分钟,检查槽车底部可燃气体达标,启动车辆拆除静电接地线后,离开装卸车点。

第5篇 垃圾车卸料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卸料平台卫生管理,保证保洁人员人身安全,卸料平台最多容纳3辆车停留,开启两道自动卸料门,其他运输车辆在栈桥下道闸处排队等候。规定每天垃圾车进厂卸料时间为4:00~14:00,其余时间严禁入厂。

2.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入职前必须经过车辆所属单位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培训,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驾车进入厂区卸料(司机近照+所驾驶车辆的信息=上岗证)。

3.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进入厂区必须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车辆行驶速度小于10公里/小时,按规定过磅记录运输吨数,对违反司机停止该运输车3天入厂资格,教育整改后恢复进厂资格。

4.进入厂区垃圾运输车辆人员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对违反人员查扣上岗证,永久取消入厂资格。

5.进入厂区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保证车辆外观整洁、密封性能良好,严禁渗沥液遗撒,对违反车辆取消该车3天入厂资格,教育整改后恢复进厂资格。

6.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应配合本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态度应保持理智,有问题可以向上级反馈,对态度恶劣且不服从管理的驾驶员驾驶的车辆停止进厂5天,视情节直至永久取消入厂资格。

7.对损坏厂内设施(如道闸杆、自动卸料门等)的垃圾运输车辆,由损坏车辆单位在2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造成损坏物品严重的停止该车辆进厂,直至将损坏物修复原样后恢复车辆进厂资格。

8.对在厂区内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人员,经调取监控查证后交其单位处理,由运输单位教育后方可再次进厂。

9.垃圾运输车辆进入厂区行驶路线为:西门进入→汽车衡过磅→进入栈桥通道→车场道闸等候→进入卸料平台→卸料→对车辆进行清理→下栈桥→出厂道闸→西门离厂,严禁司机擅自驶离规定路线,发现违规者将查扣司机上岗证。

10.本单位只接收秦皇岛市生活垃圾,非生活垃圾严禁混入;对灰土含量大及垃圾品质不合格的垃圾运输车辆,值班人员拍照留证后对其车辆停止3天入厂资格,整改后恢复进厂,对不积极整改的运输车延迟恢复入厂资格。

11.垃圾运输车进入卸料平台,卸车完毕后由该车司机将遗撒的垃圾污染的区域打扫干净方可驶离,对未清理干净的车辆停止3天入厂资格。

12.垃圾运输车辆卸料过程中,应小心谨慎,控制车斗起升速度,若遇到垃圾难以从垃圾车内卸出时,禁止采用撞击卸料门止档的方式卸料,驾驶员应立即关闭车辆卸料门,驶离卸料大厅。对违反司机停止该运输车3天入厂资格,教育整改后恢复进厂。

13.垃圾运输车辆每天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行驶,安全卸料,保证卸车时垃圾箱不发生坠仓事件,对发生坠仓事件的垃圾车禁止入厂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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