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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管理规定9篇

发布时间:2022-12-08 热度:66

化验管理规定

第1篇 化验室玻璃制品废弃物管理规定

目的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防止化验室内的破损玻璃制品及其他残留化学品流入车间,给产品带来安全隐患。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 当班使用完的玻璃试剂瓶和塑料试剂瓶,由当班化验员用自来水内外冲洗干净,玻璃和塑料分开放置到指定专用回收袋中.

2发现破损玻璃制品严禁再次使用,直接放入回收袋中.

3垃圾回收袋装满后,通知外部环保车,根据垃圾分类进行废品回收.

4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第2篇 化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使用石油气安全规定

一、石油气灯(炉)及煤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如闻有石油气味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检查修理。

二、检查石油气设备是否漏气时,要用肥皂水涂于可疑或接头处试漏,严禁用火试漏。

三、点石油气灯(炉)时,必须先擦燃火柴再开石油气,最后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停风后闭石油气、关闭气瓶总阀。

四、使用石油气灯(炉)时,要注意防止内燃。下班前要详细检查是否熄灭,以免发生事故。

五、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关闭用气开关和总阀门。

六、无人在室内,禁止点燃石油气灯(炉)。

七、点燃的石油气灯近旁,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如抹布、毛巾、油脂等)。

八、连接石油气用胶管不宜过长并且不准用物品掩盖住胶管。

第二条 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一、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各部分是否安装妥当。

二、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拉下。

三、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使用代用品。

四、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

五、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清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六、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七、定碳定硫电炉两端应设安全罩。安全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八、禁止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伤人。

九、凡使用110v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外壳必须安装接地线。

十、严禁用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器设备。

第三条 使用毒品安全规定

一、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剌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氧化氮等。

二、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试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试验后要洗手。

三、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四、一切有毒药品和溶液应倒入废液罐内,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统。应经过安全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倒入下水道,并用水冲洗水槽。

五、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食物。

六、处理无名药品,禁止口试。需嗅其味,可用手掌在药品表面上空向脸部扇动闻之。

七、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他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

八、使用水银注意事项:

(一)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完好。

(二)装水银的容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

(三)当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连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玻璃管。

(四)装水银容器应放在金属质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

(五)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2h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九、遇到下列毒性强烈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1.汞及汞盐;2.铅盐及铅;3.砷化物及砷;4.氰化物;5.白磷及磷化氢;6.氟化物;7.二硫化碳;8.钾、钠、氨的氯酸盐;9.铬的化合物;10.所有的有机化合物。

第四条 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定

一、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酸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

二、搬运酸、碱前应仔细作下列几项检查:

(一)装运器具的强度;

(二)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三)容器的位固定是否稳;

(四)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三、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

四、酸碱或其他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五、开启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其他苛性溶液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六、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七、拿取碱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瓷匙采取。

八、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缸子内,缸子应该放在安全的地方。

九、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十、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时:

1.溴及溴水;2.硝酸;3.硫酸;4.王水;5.氢氟酸;6.铬酸溶液;7.氢氰酸;8.五氯化二磷;9.磷酸;10.氢氧化钾;11.氢氧化钠;12.氢氧化铵;13.冰醋酸;14.磷;15.硝酸银;16.盐酸。

十一、有毒物品的保管、使用应有台帐、记录。

第五条 使用易燃品安全规定:

一、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

二、在储存易着火的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他等。

三、使用在蒸馏或升化时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

(一)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准有明火。

(二)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三)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mm)。

(四)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五)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四、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量不许超过3kg,每种不得超过1kg。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储放地点。

五、遇水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着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六、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门,然后用砂于或石棉布盖信失火地点或用二氧化碳等灭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七、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砂子、石棉毡。

八、当加热、蒸馏及其他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立即关掉热源。

九、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十、易着火的物质有:

1.醇类;2.醚类;3.丙酮;4.苯;5.甲苯;6.酚;7.汽油;8.二硫化碳;9.磷;10.过氧化钠;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

十一、做蒸馏提纯或蒸馏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100ml,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第六条 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定:

一、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一)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二)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够高,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二、使用氧气时应注意:

(一)不能使氧气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搬运气瓶。立着使用时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二)氢气瓶、乙炔瓶及氧气瓶应分开存放,且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氢气瓶、氧气瓶旁抽烟。

(三)氢气瓶、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四)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三、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高浓氯酸等),在实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四、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五、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六、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七、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试验完时,将它的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八、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ml乙醚于试验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钾溶液1ml,摇匀后放置1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

第3篇 化验室玻璃制品及其废弃物管理规定

目的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防止化验室内的破损玻璃制品及其他残留化学品流入车间,给产品带来安全隐患。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 当班使用完的玻璃试剂瓶和塑料试剂瓶,由当班化验员用自来水内外冲洗干净,玻璃和塑料分开放置到指定专用回收袋中.

2发现破损玻璃制品严禁再次使用,直接放入回收袋中.

3垃圾回收袋装满后,通知外部环保车,根据垃圾分类进行废品回收.

4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第4篇 储运油品装卸化验分析操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全过程的流程管理,确保标准化操作,进而提高公司油品装卸、化验分析工作效率,配合石化营销公司做好营销服务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进出厂、原料/辅料、中控、成品油装卸与化验分析。

3.职责

3.1生产调度室负责过磅及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的全程的协调、生产调度室与管理。

3.2安环科门卫人员负责车辆进出厂的控制与管理。

3.3储运负责进出厂(原料、成品)车辆的取样、装卸车流程操作与控制。

3.4质量化验室负责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监督)取样及化验分析,确保数据准确、快速传递。

4.操作要求:

4.1车辆进出厂及过磅

4.1.1车辆到达公司门口,按秩序停车登记,安环科门卫人员必须快速及时地对登记车辆进行检查,开具进厂登记证(出厂车辆办理出厂手续),确保每次登记时间不超过3分钟。

4.1.2安环科门卫人员保持公司内道路畅通,确保进厂车辆登记(轻车过磅后)1分钟内到达地磅(门卫),8分钟内从地磅到达卸车区(或从卸车区到达地磅);

4.1.3车辆到达地磅按要求停稳后,储运监磅员迅速按公司《计量管理规定》要求对其进行检查,生产调度室/销售部过磅员及时登录车辆业务信息予以过磅,确保每车过磅时间不超过2分钟。

4.2取样、留样及化验分析与质量控制

4.1.1公司内车辆进入卸车区域后,储运操作工必须协调车辆在3分钟内完成现场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停放,同时5分钟内通知调度安排取样;质量化验员接到生产调度室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之内到现场取回样品并做好留样,同时做好分析检验准备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

4.2.2.1进厂原料、辅料的质量控制

4.2.2.1.1取样及留样

进厂原油、常减压燃料油及催化料的取样及留样由储运操作工负责,外采渣油的取样化验室负责,进厂辅料的取样由质量化验员完成。

4.2.2.1.2样品分析

质量化验员负责进厂原料、辅料的分析检验,具体分析项目、分析频次及控制指标执行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产品检验规范》或合同规定,各项目试验操作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所有项目必须确保在300分钟内分析完成。

4.2.2.1.3结果记录、判定、传递

每个原料、辅料按规定要求分析项目分析结束后及时填写各分析项目原始记录,并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班长审核后2分钟内将结果及时报送储运及公司生产调度室,当班班组将分析结果录入电子报表及录入nc系统。

4.2.2.2各装置中控产品的质量控制

4.2.2.2.1取样及留样

中控产品的取样由各生产装置操作工完成,质量化验员负责过程抽样监督,取样频次严格执行公司《产品检验规范》。

质量化验员负责所有进装置及半成品、产成品馏出口样品的留样及销毁。留样时间不少于24小时(气体样除外)。

4.2.2.2.2样品分析

质量化验员负责中控产品的分析检验,具体分析项目、分析频次及控制指标严格执行公司《产品检验规范》要求,各项目试验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2.2.2.3结果的记录、判定、传递

中控所有分析项目在分析过程中做好原始记录,将分析结果填写报表,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班长审核后2分钟内将结果报送生产车间。当班班组将样品分析结果录入电子报表及nc系统。

4.2.2.3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

4.2.2.3.1取样及留样

质量化验员做好公司内出厂产品的取样,并依据公司《留样管理规定》做好样品留存。

4.2.2.3.2样品分析

出厂产品执行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指标要求。所有分析项目试验操作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2.2.3.3结果的记录、判定、传递

出厂产品分析过程中做好原始记录,并将分析结果填写报表,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交班长审核后2分钟内将结果报送储运部。当班人员下班前将分析数据录入电子报表,同时开具出厂产品质量报告单。

4.3装、卸(控)车管理

对于分析结果无异常的车辆,储运得到分析结果后3分钟内安排车辆卸(控)车,相关部门必须保持装、卸车流程畅通,确保40-70分钟内完成卸车(含控车时间)。

4.4异常情况的反馈与处理

对于分析结果发现异常的项目,质量化验室2分钟内通知生产调度室,生产调度室2分钟内通知销售部,销售部作出让步接收/退货的处理意见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按要求(时间、流程)安排卸车或退货。

5.考核

各部门建立各业务节点时间记录表,并严格依据上述标准规范做好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造成业务节点超时/拖延的,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扣款50-1000元,情形严重的,依据公司《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员工激励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给予处理;对于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进、优化流程提高油品装卸、化验分析工作效率的行为,依据公司《员工激励管理定》相关要求给予奖励。

6.本制度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起草、制定、修改、解释,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颁行。

第5篇 化验室的5s管理规定

1 保持清洁、整洁、明亮的工作环境

2 所有工作场地、地面、办公桌、门窗、玻璃、内墙、药品架、仪器、药品瓶等必须干净、无灰尘、水迹、污物,通道保持畅通,地面无杂物

3 办公文具统一摆放,资料夹统一存放在资料柜中;个人用具应整齐集中放置

4 资料文件统一保管,非技术部人员未经批准禁止查阅

5 操作台存放的仪器、药品必须为正在使用的物品;操作台划分为专用区,专人专用,并摆放相对应的专用仪器、药品;废液有专用容器盛放,每天清理干净。

6药品存放按药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定位存放,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7 仪器按仪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8 上班时着装整洁,正确配戴厂牌,精神饱满,遵纪守法,互助互学,工作认真负责,操作中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规定的程序操作,数据真实准确

9 禁止在实验室内喧哗、打闹、吃零食、吸烟等,上班时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

10 上班提前十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下班前10分钟做好相应的5s工作

11 实验室内各自操作台及办公桌每天清理,保持干净,地面清洁每天由专人负责,每星期五下午4:00开始做全面的5s工作

12 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毒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设备

实验室的管理规定

1 严格按《电镀槽液分析频率表》的分析频率进行分析,并于1小时完善分析报告

2 严格《盐雾试验的标准作业》,按品保部的要求,进行盐雾试验,并写试验报告

3 绘制槽液成分变化曲线图

4 实验仪器、药品按规定摆放,严格遵守《实验室的5s管理规定》

5 废水处理和纯水制作时,严格按标准作业,并填写《作业日报表》

6 工作中,严格标准作业,坚守岗位

7 建立药品、试剂、仪器的台帐,注明开启(配置)的日期、有效日期

8 如实填写各类报表,若有异常现象,需重新取样分析并上报技术部经理

9 做好交接记录

10 建立技术资料档案,严格档案管理

11 严守机密

第6篇 化验室管理规定

1 保持清洁、整洁、明亮的工作环境

2 所有工作场地、地面、办公桌、门窗、玻璃、内墙、药品架、仪器、药品瓶等必须干净、无灰尘、水迹、污物,通道保持畅通,地面无杂物

3 办公文具统一摆放,资料夹统一存放在资料柜中;个人用具应整齐集中放置

4 资料文件统一保管,非技术部人员未经批准禁止查阅

5 操作台存放的仪器、药品必须为正在使用的物品;操作台划分为专用区,专人专用,并摆放相对应的专用仪器、药品;废液有专用容器盛放,每天清理干净。

6药品存放按药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定位存放,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7 仪器按仪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8 上班时着装整洁,正确配戴厂牌,精神饱满,遵纪守法,互助互学,工作认真负责,操作中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规定的程序操作,数据真实准确

9 禁止在实验室内喧哗、打闹、吃零食、吸烟等,上班时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

10 上班提前十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下班前10分钟做好相应的5s工作

11 实验室内各自操作台及办公桌每天清理,保持干净,地面清洁每天由专人负责,每星期五下午4:00开始做全面的5s工作

12 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毒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设备

实验室的管理规定

1 严格按《电镀槽液分析频率表》的分析频率进行分析,并于1小时完善分析报告

2 严格《盐雾试验的标准作业》,按品保部的要求,进行盐雾试验,并写试验报告

3 绘制槽液成分变化曲线图

4 实验仪器、药品按规定摆放,严格遵守《实验室的5s管理规定》

5 废水处理和纯水制作时,严格按标准作业,并填写《作业日报表》

6 工作中,严格标准作业,坚守岗位

7 建立药品、试剂、仪器的台帐,注明开启(配置)的日期、有效日期

8 如实填写各类报表,若有异常现象,需重新取样分析并上报技术部经理

9 做好交接记录

10 建立技术资料档案,严格档案管理

11 严守机密

第7篇 实验室化验室管理规定

1 必须根据检测任务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人员数量和能力均应满足要求,所有从事样品采集、现场检测、样品制备、样品前处理、样品分析测试和数据处理等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与检测活动相关的其他人员的能力应得到确认。

2 内务管理

2.1检测人员应经常打扫、整理实验室,保持地面、桌面、仪器设备表面的整洁和各种仪器、设备、器皿的有序放置。

2.2实验操作时,检测人员应着工作服,必要时佩戴口罩和带防护手套,并做好《劳动防护用品领用记录》。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放置与实验无关的杂物,不得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2.3实验室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且布局合理、取用方便,轮值人员负责水、电、气、暖、消防器材等各种设施的日常性检查,实验后及时切断设备的水、电、气源。下班前应检查实验室门窗是否关闭并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2.4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确因工作需要(如参观、复议等)应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登记由本公司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并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中记录。

2.5实验室走廊、楼梯、出口应保持畅通。

2.6为保证实验室相邻区域之间不产生不利影响,实验室布局上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2.7对检测场所有进行修理、改造、装饰等要求时,由各部门提出相应方案,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后,由综合部组织施工,各部门做好协助工作。

3 危险品管理

3.1本公司使用的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化学物品及高压气瓶等。

3.2危险品的申购、领用按《服务和供应品管理程序》执行。各部门应对领用的危险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3.3危险品试剂不能放在敞开式实验架上,应置于隔离室或隔离柜内。剧毒品必须保存于专用柜内,两人共管。

3.4高压气瓶应按不同性质气体隔离,于指定地点靠墙直立固定存放,氢气、氧气等易燃易爆气瓶不能存放在易燃化学物品附近,与明火和加热设备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要求,切忌日光直射,保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4 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的管理

4.1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包括: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化学物品及高压气瓶;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气、废液和废弃物等。

4.1.1化学废液及其污水:包括有机的和无机的。有机物废物主要是有机试剂废弃物,无机废物有强酸、强碱废弃物,氰化物、汞、砷、铅、镉、铬等废弃物。

4.1.2废气:包括试剂和样品的挥发物、分析过程中间产物、泄漏和排空的标准气和载气等。

4.1.3固体废物:一般包括处理样品中间消耗品、或破损的实验用、残留或失效的化学试剂及少量土壤样品等。

4.1.4生物性废弃物:包括生物样品废弃物和生物细菌毒素污染的废弃物。

4.2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的存放

4.2.1涉及危险废弃物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存放地点,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存放地点应在室内,并要做到安全、牢固,远离火源、水源。

4.2.2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容器的材质必须与危险废弃物相容(不互相反应);

(2)容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和防护要求;

(3)每个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都必须粘贴明显的标签,标签不能有任何涂改的痕迹;

(4)凡盛装液体危险废弃物的容器都必须留有适量的空间,不能装得太满。

4.2.3临时存贮危险废弃物必须做到:

(1)按类分别存放,不相容的物质应分开存放,以防发生危险;

(2)易碎包装物及直接包装物应按性质不同分别固定在木箱或牢固的纸箱中,并加装填充物,防止碰撞、挤压,以保证安全存放;

(3)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在存贮过程中应避免倾斜、倒置及叠加码

(4)各部门的废弃物存贮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存量不宜过多。

4.2.4危险废弃物要做到科学收集,安全贮存,按国家规定处置,绝不允许随意丢弃和乱放。

4.3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

4.3.1凡购买使用化学药品、试剂、原料等的部门都有责任管理好上述物品,经常检查上述物品的质量和标签,以防标签脱落及物品变质,造成无法使用或处置困难。

4.3.2各部门所产生的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要随时收集到满足规定的盛装容器中,并适时存贮到危险废弃物存放地点中,在收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

(1)不相容的物质(即相互反应的物质)应分别盛装在各自的容器中;

(2)为了保证安全,防止收集或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收集危险废弃物时要确保盛装容器的标签内容与内盛物质的一致性,不要随意涂改标签,有涂改痕迹的标签视为无效标签。

(3)不稳定的物质应先做好预处理再收集存放。

4.4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

4.4.1为防止污染扩散,污染物的一般处理原则:分类收集、存放,分别集中处理。尽可能采用废物回收或固化、焚烧处理。各科室负责对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的日常处理,如接触过剧毒品的手套、滤纸等废弃物应用专用具盖桶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擅自排放和丢弃未经处理的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并填写《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处理记录表(年度)》。本公司无法处理时,送具有资质的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4.4.2废液及废弃物处理:凡能回收利用的废液应尽量回收利用,一般废液可通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后排放,有机溶剂废液应根据性质进行回收。酸碱类废液应适当集中后用氢氧化钠或硫酸中和至近中性后用水稀释排放;含氰化物的废液应单独处理,在碱性条件下加漂白粉使其分解,再清洗排放;做好《三废处理记录表》。

4.4.3废气处理:一般的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经空气稀释排出。如样品消化、萃取等过程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应在通风柜中进行;原子吸收仪、原子荧光光度仪等仪器分析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应抽至室外稀释排放。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或吸收处理后才能排放。

4.4.4生物类废物的处理:生物类废物应根据其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地点,专人分类收集进消毒、烧毁处理,日产日清。

(1)液体废物一般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固体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处理、一律及时焚烧。固体非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满足消毒条件后作最终处置。

(2)一次性使用的制品如手套、帽子、工作物、口罩等使用后放入污物袋内集中烧毁。

(3)可重复利用的玻璃器材如玻片、吸管、玻瓶等可以用洗液浸泡,然后清洗重新使用。

(4)玻璃、塑料、搪瓷容器可煮沸15分钟,或者用1000mg/l 有效氯漂白粉澄清液浸泡2-6小时,消毒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用于微生物培养的,用压力蒸汽灭菌后使用。

(5)微生物检验接种培养过的琼脂平板应压力灭菌 30 分钟,趁热将琼脂倒弃处理。

4.4.5对于没有留存价值的药品、原料或者需要处置的危险废弃物应及时报综合部,定期清点。

4.4.6废弃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排放标准。超出本公司处置范围的污染物应委托环保部门或有废物处理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置并签订委托协议或合同。

5 仪器设备安全

贵重仪器设备及用电负荷大的仪器设备应安全接地或屏蔽接地,应定期对接地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安全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 防火防盗

6.1实验室内应配备空气开关及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须接地线。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气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电气设备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

6.2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电热器、计算机、饮水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下班离开本公司之前,应先切断或关闭电源。

6.3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禁止陌生人及与技术服务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检验检测无关的活动。

6.4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及时关闭门窗,对电源、水源、空调进行检查,应锁好门窗,严防危险物品被盗。重要实验室和保管贵重物品、剧毒品、危险品的库房应有安全防盗措施(如加防盗门窗、保险柜等),并由专人保管。灭火器应定期检查并填写《灭火器核查记录》。

7 现场作业(采样、检测)安全管理

7.1现场采样、检测人员必须遵守项目所在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7.2采样、检测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时,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防护帽、防刺鞋、工作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检测部负责人应督促员工佩戴防护设施并实施防护措施,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应停止作业。

7.3进入现场的仪器设备必须配有防漏电插销板和电源电压检测仪表,以及仪器设施防水、防尘护罩以及防震措施等。

7.4项目负责人在制定检测实施方案时,应根据所用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和对被测对象的测量要求,制定出现检测时的极限环境条件和条件保障。如:

(1)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

(2)供电供水的条件及保障;

(3)供气通风与气压条件;

(4)易燃、易爆品的控制;

(5)粉尘和烟雾干扰;

(6)有毒物品和腐蚀品的控制;

(7)其他特殊条件和保障

7.5到达现场作业区后,项目负责人应首先开展对检测环境条件是否达到要求进行定量评估,消除安全隐患。检测中应注意观测和记录环境条件的变化情况。当环境条件超出了规定的要求时,项目负责人应责令停止检测作业,直至环境条件恢复检测规定的程度。

8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8.1购置特种设备(如蒸汽压力锅)时,必须选择由国家认定的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特种设备。

8.2特种设备购置安装后,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不得对原有的特种设备擅自进行改造或维修。

8.3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必须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培训、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8篇 化验室5s管理规定

1 保持清洁、整洁、明亮的工作环境

2 所有工作场地、地面、办公桌、门窗、玻璃、内墙、药品架、仪器、药品瓶等必须干净、无灰尘、水迹、污物,通道保持畅通,地面无杂物

3 办公文具统一摆放,资料夹统一存放在资料柜中;个人用具应整齐集中放置

4 资料文件统一保管,非技术部人员未经批准禁止查阅

5 操作台存放的仪器、药品必须为正在使用的物品;操作台划分为专用区,专人专用,并摆放相对应的专用仪器、药品;废液有专用容器盛放,每天清理干净。

6药品存放按药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定位存放,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7 仪器按仪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8 上班时着装整洁,正确配戴厂牌,精神饱满,遵纪守法,互助互学,工作认真负责,操作中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规定的程序操作,数据真实准确

9 禁止在实验室内喧哗、打闹、吃零食、吸烟等,上班时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

10 上班提前十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下班前10分钟做好相应的5s工作

11 实验室内各自操作台及办公桌每天清理,保持干净,地面清洁每天由专人负责,每星期五下午4:00开始做全面的5s工作

12 做好安全、防火、防盗、防毒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设备

实验室的管理规定

1 严格按《电镀槽液分析频率表》的分析频率进行分析,并于1小时完善分析报告

2 严格《盐雾试验的标准作业》,按品保部的要求,进行盐雾试验,并写试验报告

3 绘制槽液成分变化曲线图

4 实验仪器、药品按规定摆放,严格遵守《实验室的5s管理规定》

5 废水处理和纯水制作时,严格按标准作业,并填写《作业日报表》

6 工作中,严格标准作业,坚守岗位

7 建立药品、试剂、仪器的台帐,注明开启(配置)的日期、有效日期

8 如实填写各类报表,若有异常现象,需重新取样分析并上报技术部经理

9 做好交接记录

10 建立技术资料档案,严格档案管理

11 严守机密

第9篇 储运油品装卸、化验分析操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全过程的流程管理,确保标准化操作,进而提高公司油品装卸、化验分析工作效率,配合石化营销公司做好营销服务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进出厂、原料/辅料、中控、成品油装卸与化验分析。

3.职责

3.1生产调度室负责过磅及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的全程的协调、生产调度室与管理。

3.2安环科门卫人员负责车辆进出厂的控制与管理。

3.3储运负责进出厂(原料、成品)车辆的取样、装卸车流程操作与控制。

3.4质量化验室负责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监督)取样及化验分析,确保数据准确、快速传递。

4.操作要求:

4.1车辆进出厂及过磅

4.1.1车辆到达公司门口,按秩序停车登记,安环科门卫人员必须快速及时地对登记车辆进行检查,开具进厂登记证(出厂车辆办理出厂手续),确保每次登记时间不超过3分钟。

4.1.2安环科门卫人员保持公司内道路畅通,确保进厂车辆登记(轻车过磅后)1分钟内到达地磅(门卫),8分钟内从地磅到达卸车区(或从卸车区到达地磅);

4.1.3车辆到达地磅按要求停稳后,储运监磅员迅速按公司《计量管理规定》要求对其进行检查,生产调度室/销售部过磅员及时登录车辆业务信息予以过磅,确保每车过磅时间不超过2分钟。

4.2取样、留样及化验分析与质量控制

4.1.1公司内车辆进入卸车区域后,储运操作工必须协调车辆在3分钟内完成现场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停放,同时5分钟内通知调度安排取样;质量化验员接到生产调度室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之内到现场取回样品并做好留样,同时做好分析检验准备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

4.2.2.1进厂原料、辅料的质量控制

4.2.2.1.1取样及留样

进厂原油、常减压燃料油及催化料的取样及留样由储运操作工负责,外采渣油的取样化验室负责,进厂辅料的取样由质量化验员完成。

4.2.2.1.2样品分析

质量化验员负责进厂原料、辅料的分析检验,具体分析项目、分析频次及控制指标执行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产品检验规范》或合同规定,各项目试验操作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所有项目必须确保在300分钟内分析完成。

4.2.2.1.3结果记录、判定、传递

每个原料、辅料按规定要求分析项目分析结束后及时填写各分析项目原始记录,并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班长审核后2分钟内将结果及时报送储运及公司生产调度室,当班班组将分析结果录入电子报表及录入nc系统。

4.2.2.2各装置中控产品的质量控制

4.2.2.2.1取样及留样

中控产品的取样由各生产装置操作工完成,质量化验员负责过程抽样监督,取样频次严格执行公司《产品检验规范》。

质量化验员负责所有进装置及半成品、产成品馏出口样品的留样及销毁。留样时间不少于24小时(气体样除外)。

4.2.2.2.2样品分析

质量化验员负责中控产品的分析检验,具体分析项目、分析频次及控制指标严格执行公司《产品检验规范》要求,各项目试验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2.2.2.3结果的记录、判定、传递

中控所有分析项目在分析过程中做好原始记录,将分析结果填写报表,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班长审核后2分钟内将结果报送生产车间。当班班组将样品分析结果录入电子报表及nc系统。

4.2.2.3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

4.2.2.3.1取样及留样

质量化验员做好公司内出厂产品的取样,并依据公司《留样管理规定》做好样品留存。

4.2.2.3.2样品分析

出厂产品执行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指标要求。所有分析项目试验操作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2.2.3.3结果的记录、判定、传递

出厂产品分析过程中做好原始记录,并将分析结果填写报表,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交班长审核后2分钟内将结果报送储运部。当班人员下班前将分析数据录入电子报表,同时开具出厂产品质量报告单。

4.3装、卸(控)车管理

对于分析结果无异常的车辆,储运得到分析结果后3分钟内安排车辆卸(控)车,相关部门必须保持装、卸车流程畅通,确保40-70分钟内完成卸车(含控车时间)。

4.4异常情况的反馈与处理

对于分析结果发现异常的项目,质量化验室2分钟内通知生产调度室,生产调度室2分钟内通知销售部,销售部作出让步接收/退货的处理意见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按要求(时间、流程)安排卸车或退货。

5.考核

各部门建立各业务节点时间记录表,并严格依据上述标准规范做好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造成业务节点超时/拖延的,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扣款50-1000元,情形严重的,依据公司《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员工激励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给予处理;对于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进、优化流程提高油品装卸、化验分析工作效率的行为,依据公司《员工激励管理定》相关要求给予奖励。

6.本制度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起草、制定、修改、解释,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颁行。

《化验管理规定9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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