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作业指导书/热力点及热力管网安全管理规定
热力点及热力管网安全管理规定
(一) 、一般规定
1. 热网运行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非工作人员,不得任意进入热力点内,如有外单位参观学习,应经保卫部门批准,方能入内。
3. 每天必须对外网和第二受热站进行巡视。但如第一受热站一人值班工作时,巡视工作应另派人完成。
4. 热力点运行值班人员,应负责站内和外线安全运行工作。
5. 热力点运行值班人员的具体工作应包括对各用户的水质化验工作。
6. 在运行中如发现设备供汽压力、流量及回水不正常时,应及时向车间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7. 按交接班制度认真交接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问题。
(二) 、操作规程
1. 送汽操作
(1) 生产、采暖和生活的送汽工作,必须在接到车间调度通知后,方可供汽。
(2) 送汽工作应由专组或专人统一领导和指挥。
(3) 送汽前应对全线和所有阀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 送汽前,应在送汽沿线上派出人员,定点,定人进行池水伐门的操作。要事先将池水伐门打开,放净管内的余水,但要注意池水伐门不得过大。
(5) 沿线准备工作完毕后,送汽时,指挥人一定要通知池水操作人员,提醒他们注意。
(6) 总伐门的启动,一定要缓慢进行,不能过急。应该在每微动一次,都要等一定时间。
(7) 对锈死的伐门,不易打开时,禁止用大管钳来扳动伐门手轮。
2. 停汽操作
(1) 停汽工作根据车间通知的停汽时间和范围进行;
(2) 关闭总伐门后,应该观察阀门是否关严,并派人定点、定人将管内余汽放净;
(3) 禁止刚停汽后,立即检查管道,一般应在半小时后进行。
(4) 停汽后的送汽工作,按送汽操作从头开始做起。
第2篇 作业指导书热力点热力管网安全管理规定
热力点及热力管网安全管理规定
(一) 、一般规定
1. 热网运行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非工作人员,不得任意进入热力点内,如有外单位参观学习,应经保卫部门批准,方能入内。
3. 每天必须对外网和第二受热站进行巡视。但如第一受热站一人值班工作时,巡视工作应另派人完成。
4. 热力点运行值班人员,应负责站内和外线安全运行工作。
5. 热力点运行值班人员的具体工作应包括对各用户的水质化验工作。
6. 在运行中如发现设备供汽压力、流量及回水不正常时,应及时向车间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7. 按交接班制度认真交接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问题。
(二) 、操作规程
1. 送汽操作
(1) 生产、采暖和生活的送汽工作,必须在接到车间调度通知后,方可供汽。
(2) 送汽工作应由专组或专人统一领导和指挥。
(3) 送汽前应对全线和所有阀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 送汽前,应在送汽沿线上派出人员,定点,定人进行池水伐门的操作。要事先将池水伐门打开,放净管内的余水,但要注意池水伐门不得过大。
(5) 沿线准备工作完毕后,送汽时,指挥人一定要通知池水操作人员,提醒他们注意。
(6) 总伐门的启动,一定要缓慢进行,不能过急。应该在每微动一次,都要等一定时间。
(7) 对锈死的伐门,不易打开时,禁止用大管钳来扳动伐门手轮。
2. 停汽操作
(1) 停汽工作根据车间通知的停汽时间和范围进行;
(2) 关闭总伐门后,应该观察阀门是否关严,并派人定点、定人将管内余汽放净;
(3) 禁止刚停汽后,立即检查管道,一般应在半小时后进行。
(4) 停汽后的送汽工作,按送汽操作从头开始做起。
第3篇 热力点及热力管网安全管理规定
(一) 、一般规定
1. 热网运行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非工作人员,不得任意进入热力点内,如有外单位参观学习,应经保卫部门批准,方能入内。
3. 每天必须对外网和第二受热站进行巡视。但如第一受热站一人值班工作时,巡视工作应另派人完成。
4. 热力点运行值班人员,应负责站内和外线安全运行工作。
5. 热力点运行值班人员的具体工作应包括对各用户的水质化验工作。
6. 在运行中如发现设备供汽压力、流量及回水不正常时,应及时向车间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7. 按交接班制度认真交接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问题。
(二) 、操作规程
1. 送汽操作
(1) 生产、采暖和生活的送汽工作,必须在接到车间调度通知后,方可供汽。
(2) 送汽工作应由专组或专人统一领导和指挥。
(3) 送汽前应对全线和所有阀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 送汽前,应在送汽沿线上派出人员,定点,定人进行池水伐门的操作。要事先将池水伐门打开,放净管内的余水,但要注意池水伐门不得过大。
(5) 沿线准备工作完毕后,送汽时,指挥人一定要通知池水操作人员,提醒他们注意。
(6) 总伐门的启动,一定要缓慢进行,不能过急。应该在每微动一次,都要等一定时间。
(7) 对锈死的伐门,不易打开时,禁止用大管钳来扳动伐门手轮。
2. 停汽操作
(1) 停汽工作根据车间通知的停汽时间和范围进行;
(2) 关闭总伐门后,应该观察阀门是否关严,并派人定点、定人将管内余汽放净;
(3) 禁止刚停汽后,立即检查管道,一般应在半小时后进行。
(4) 停汽后的送汽工作,按送汽操作从头开始做起。
第4篇 火炬管网安全管理规定
1、火炬系统是易燃、易爆和硫化氢中毒的易发部位,各企业应高度重视火炬系统现场的安全作业管理,现场作业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防爆、防硫化氢中毒的相关规定。
2、现场作业前各企业应组织好作业内容和现场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估,制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从事下列作业,应严格执行《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必须佩戴适用的防护器具。作业时应至少2人同时到现场,站在上风向,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a)火炬管网、火炬筒体、分液罐、水封罐和气柜的脱水排凝、换水作业。
b)酸性气、瓦斯、液态烃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采样。
c)含有酸性气和瓦斯介质的管线、容器和机泵的泄漏检查。
d)气柜日常维护及更换安全附件等罐顶作业。
4、盲板作业时应执行防火防爆和防止硫化氢的相关规定,管线吹扫完成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加装盲板。
5、火炬筒体、火炬头和高压点火器检维修等高处作业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硫化氢中毒、触电和坠落事故。
6、高压发生器测试过程中应保证高压发生器外壳接地良好,连续打火时间不宜超过10分钟,且严禁在禁火区进行。
7、分液罐、水封罐和气柜检维修应严格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将受限空间吹扫、蒸煮、置换合格,所有与其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隔离,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识。
8、地面火炬正常运行更换爆破片时应关闭爆破片前后阀门,经对现场硫化氢测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装置停工检修前后应做最大负荷排放试验。地面火炬本体应实现封闭管理。
第5篇 热力点及热力管网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指导书
(一) 、一般规定
1. 热网运行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非工作人员,不得任意进入热力点内,如有外单位参观学习,应经保卫部门批准,方能入内。
3. 每天必须对外网和第二受热站进行巡视。但如第一受热站一人值班工作时,巡视工作应另派人完成。
4. 热力点运行值班人员,应负责站内和外线安全运行工作。
5. 热力点运行值班人员的具体工作应包括对各用户的水质化验工作。
6. 在运行中如发现设备供汽压力、流量及回水不正常时,应及时向车间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7. 按交接班制度认真交接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问题。
(二) 、操作规程
1. 送汽操作
(1) 生产、采暖和生活的送汽工作,必须在接到车间调度通知后,方可供汽。
(2) 送汽工作应由专组或专人统一领导和指挥。
(3) 送汽前应对全线和所有阀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 送汽前,应在送汽沿线上派出人员,定点,定人进行池水伐门的操作。要事先将池水伐门打开,放净管内的余水,但要注意池水伐门不得过大。
(5) 沿线准备工作完毕后,送汽时,指挥人一定要通知池水操作人员,提醒他们注意。
(6) 总伐门的启动,一定要缓慢进行,不能过急。应该在每微动一次,都要等一定时间。
(7) 对锈死的伐门,不易打开时,禁止用大管钳来扳动伐门手轮。
2. 停汽操作
(1) 停汽工作根据车间通知的停汽时间和范围进行;
(2) 关闭总伐门后,应该观察阀门是否关严,并派人定点、定人将管内余汽放净;
(3) 禁止刚停汽后,立即检查管道,一般应在半小时后进行。
(4) 停汽后的送汽工作,按送汽操作从头开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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