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炼铁厂氧气、氮气、蒸汽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我厂安全、有效、合理的使用氧气、氮气、蒸汽,特制定氧气、蒸汽、氮气管道使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全厂范围内氮气、氧气、蒸汽压力管道。
3内容
3.1压力管道和设施,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自行改变,如需改造,应报告厂主管部门。
3.2压力管道和设施上的压力调整装置、安全阀等,一经管理部门调定,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处罚责任人100元。
3.3压力管道上的阀门、电仪元件、密封件等,必须使用符合工艺操作要求的产品,氧气管道上的附属设施必须使用氧气专用设施,不得用其它代替,否则处罚现任人100元。
3.4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操作,严防压力容器与管道及附属设施在超温、超压、过冷和强腐蚀条件下运行,否则处罚责任人50元。
3.5富氧管道、设施之间必须用金属导体连成连续导电体,连接用的金属导体不得有腐蚀、断裂现象,否则处罚责任人50元。
3.6压力管道、设施需气、电焊时,必须经厂安全部门批准。
3.7压力管道、设施必须按时点检,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和上级领导,未及时上报处罚责任人50元。
3.8压力管道、设施上仪表每年校验一次,排污阀每半年清理一次。
3.9压力管道调压阀组平台严禁烟火,保持各调压阀组平台整洁、干净,无杂物。不得在氧气平台、管道设施上点火烘烤、吸烟等,否则处罚责任人100元。
3.10压力管道上防腐、保温层必须完整,无破损、跌落,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设备科,未及时上报处罚责任人50元。
3.11压力管道调压阀组平台、设施严禁无关人员攀登,否则处罚责任人50元。
第2篇 某炼铁厂氧气氮气蒸汽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我厂安全、有效、合理的使用氧气、氮气、蒸汽,特制定氧气、蒸汽、氮气管道使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全厂范围内氮气、氧气、蒸汽压力管道。
3内容
3.1压力管道和设施,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自行改变,如需改造,应报告厂主管部门。
3.2压力管道和设施上的压力调整装置、安全阀等,一经管理部门调定,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处罚责任人100元。
3.3压力管道上的阀门、电仪元件、密封件等,必须使用符合工艺操作要求的产品,氧气管道上的附属设施必须使用氧气专用设施,不得用其它代替,否则处罚现任人100元。
3.4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操作,严防压力容器与管道及附属设施在超温、超压、过冷和强腐蚀条件下运行,否则处罚责任人50元。
3.5富氧管道、设施之间必须用金属导体连成连续导电体,连接用的金属导体不得有腐蚀、断裂现象,否则处罚责任人50元。
3.6压力管道、设施需气、电焊时,必须经厂安全部门批准。
3.7压力管道、设施必须按时点检,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和上级领导,未及时上报处罚责任人50元。
3.8压力管道、设施上仪表每年校验一次,排污阀每半年清理一次。
3.9压力管道调压阀组平台严禁烟火,保持各调压阀组平台整洁、干净,无杂物。不得在氧气平台、管道设施上点火烘烤、吸烟等,否则处罚责任人100元。
3.10压力管道上防腐、保温层必须完整,无破损、跌落,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设备科,未及时上报处罚责任人50元。
3.11压力管道调压阀组平台、设施严禁无关人员攀登,否则处罚责任人50元。
第3篇 餐厅蒸汽使用管理规定
餐厅蒸汽使用规定
1、确保餐厅安全用汽和节约用汽,餐厅各种用汽设备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2、每次使用蒸汽前,必须仔细检查设备(蒸箱、汽锅、消毒柜)的主要部位,即安全阀、压力表、蒸箱门扣、阀门等是否安全可靠,经确认无误后,再由小到大慢慢开启供汽阀门至所需位置。
3、使用蒸汽过程中,专管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发现异常情况,应先关闭供汽阀门并立即报告餐厅主任及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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