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_物业辖区机电设备检查管理规定
物业辖区机电设备检查管理规定
1物业服务中心主任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辖区不同设备性能、作用和运行要求制定检查制度。对设备采取运行检查、维修检查、巡视检查、停机检查等不同形式的检查方式,以确保设备完好。
2运行检查必须由各专业人员负责,每天按规定时间对所管辖设备的运行(包括温度、电流、电压、压力、水位、阀门声响、振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每次检查情况填在《巡视检查记录表》,发现异常或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重要问题立即汇报并填写《设备事故记录表》。
3、外包维修保养项目如电梯、消防系统等项目由外承包方维修人员负责。外包维修方每次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先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
4、外包或维修部门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的性能、设备运行状况、故障部位、故障原因等,并应填写相应的维修或维护记录表,维修中修理的部位、更换的零部件、修理后的运行效果都应作好记录,维修员或外包单位应根据设备保养情况分别填写《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表》或《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5、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主管、维修员根据责任范围进行巡视检查,工程主管着重针对较重要的机电部位及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巡视结果记录于《巡视检查记录表》,并督促维修员维护好重要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工程主管每月对机电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提交月度工作报告。
7、工程主管必须保证设备安全使用,并每天、每周均对设备的安全状况、线路、零部件等进行检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并向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汇报每周工作。
8、工程主管每月统计水电用量、价格等资料填写水、电经营月报,报物业服务中心主任认可。
9、记录
《设备事故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管理员保存至设施(设备)报废。
第2篇 设备检查检修管理规定
1、维修人员在检查、检修设备和排除故障时,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根据设备运转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大、中、小修,实行计划性检修,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3、跟班维修工要做到三勤(勤观察、勤询问、勤检查),两快(出现事故快处理,快回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严格按设备的完好标准检查、检修,凡不完好的设备不准运行。
5、凡经过大修后的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职能部门验收完好后,方可投入运行。凡运行的时间超限,或在井下无法检修的设备,必须及时升井拆检,不准带病运转。
6、严格按规定周期进行设备维修,并认真填写各种检修记录。
第3篇 物业辖区机电设备检查管理规定
物业辖区机电设备检查管理规定1物业服务中心主任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辖区不同设备性能、作用和运行要求制定检查制度。
对设备采取运行检查、维修检查、巡视检查、停机检查等不同形式的检查方式,以确保设备完好。
2运行检查必须由各专业人员负责,每天按规定时间对所管辖设备的运行(包括温度、电流、电压、压力、水位、阀门声响、振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每次检查情况填在《巡视检查记录表》,发现异常或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重要问题立即汇报并填写《设备事故记录表》。
3、外包维修保养项目如电梯、消防系统等项目由外承包方维修人员负责。
外包维修方每次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先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
4、外包或维修部门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的性能、设备运行状况、故障部位、故障原因等,并应填写相应的维修或维护记录表,维修中修理的部位、更换的零部件、修理后的运行效果都应作好记录,维修员或外包单位应根据设备保养情况分别填写《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表》或《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5、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主管、维修员根据责任范围进行巡视检查,工程主管着重针对较重要的机电部位及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巡视结果记录于《巡视检查记录表》,并督促维修员维护好重要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工程主管每月对机电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提交月度工作报告。
7、工程主管必须保证设备安全使用,并每天、每周均对设备的安全状况、线路、零部件等进行检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并向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汇报每周工作。
8、工程主管每月统计水电用量、价格等资料填写水、电经营月报,报物业服务中心主任认可。
9、记录《设备事故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管理员保存至设施(设备)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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