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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现场管理规定7篇

发布时间:2022-11-30 热度:55

检修现场管理规定

第1篇 水电站机组设备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规定了耶涯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检修现场管理内容、方法与检查等内容。

第二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参与耶涯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三条 机组检修前,水电八局耶涯电站检修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监督组,负责做好整个检修期间的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条 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应各负其责;必须熟悉和熟练掌握机组检修的作业指导书内容、检修网络图和有关的安全技术,并对整个检修工作负有安全责任。

第五条 机组检修前,各专业要根据所修项目准备,检修工作内容、计划检修时间、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工器具和材料的准备、检修后的验收内容、危险点分析和防范措施、后勤保障等。各工作负责人应按相关要求办好各类工作票,对工作班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工作,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同时对所有工作班组人员交待清楚有关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设备带电部位或临近带电设备位置、危险点和注意事项。

第六条 对短时参加检修的外协工、临时工在进入检修现场前,必须严格按照水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要求,对外协工、临时工进行有关的安全知识、厂纪厂规教育;并对参加检修的临时工办理进入检修现场的手续。进入厂房工作的临时工必须佩证上岗,并纳入所在工作的部门、班组管理、考核。

第七条 为了保证机组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检修期间一般不接待参观人员,特殊情况需经项目部领导同意。

第八条 机组停机检修时,发电机、水轮机、调速机等,与运行系统无关联的部分可各分别开一张总的工作票。在机组检修开始第一天必须到电厂办理开工手续。

第九条 现场各种工作票的办理,必须严格按耶涯水电站有关工作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检修期间,每日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现场,核对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与现场的安全措施相符。凡是与运行系统有关联的机械检修工作面,需要运行值班人员配合操作、试验及工作,必须另开单项工作票。其次,要认真执行现场安全交底制度,向工作班成员交待清楚当日的工作内容、人员分工、检修现场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设备的位置、现场危险点分析情况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工作负责人要履行好监护职责,不要随意直接参与工作,以保证集中精力不间断地进行监护。

第十二条 检修现场必须保持四个合格,即:合格的工作票、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合格的现场安全措施、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即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检修期间,检修设备有关的交、直流电源需断开、合上时,必须由工作票负责人与运行当班值长联系,征得同意后由运行值班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 检修期间所用的临时电源,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导线安放整齐,严禁乱拉乱放,在检修现场禁止使用裸露导线和不合格的电源闸刀。

第十五条 对参加检修的外协工、临时工,除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在检修现场工作前仍需由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现场的安全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做好班前5分钟记录。工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工作或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第十六条 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穿着规定的工作服,不得穿高跟鞋;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十七条 工作现场的油污、泥污、积水应及时清除;油污严重的地方清理后,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员摔跌受伤事故。

第十八条 上、下交叉作业,必须做好防护隔层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 检修期间,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工作前一律不准饮酒。

第二十条 在潮湿或周围均是金属的地方(蜗壳、尾水管、引水钢管等),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电压的行灯,行灯变压器应放在干燥处与容器外,其外壳应接地。使用手持电动工器具工作,必须符合原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工作时要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

第二十一条 桥机大、小车及起重用具、钢丝绳、葫芦等使用前应经严格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二十二条 起吊大件的起重操作人员应相对固定,未经培训取得起重设备操作证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起重设备,不允许起重人员操作与操作证规定内容不符的起重设备。

第二十三条 起吊大件前,应制定具体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检查起吊设备的制动装置应安全可靠。起吊操作与指挥应由有经验的起重专业人员负责,并只能由一个人指挥。

第二十四条 禁止任何人员在吊物下行走或站立。

第二十五条 在低压配电盘、低压线路、仪表、保护、压力容器、蜗壳、尾水管、引水钢管内工作不得少于两人。

第二十六条 检修期间,对原设置的安全围栏、遮栏因工作需要拆除的,检修人员应装设临时遮栏,其高度不得低于1.2米,并悬挂标示牌。各临时打开的盖板、洞孔应及时装设围栏,悬挂标示牌,防止人员跌落。

第二十七条 现场使用电动工器具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有无保护接地,风动工器具应检查各绑扎头是否紧固,防止绑扎头松动,管头脱落飞起伤人。电焊、氧割、切割、打磨等作业,要按规定使用合格的防护面罩和防护眼镜。

第二十八条 使用碘钨灯作加热或照明时,必须事先做好防漏电和防火措施。

第二十九条 现场需配置一个工具房,房内要放置检修用的工器具和图纸、策划书等与检修相关的资料。

第三十条 周转工具、材料要按区定置摆放,如道木、钢丝绳、手推车等,用后及时清理、收回,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第三十一条 检修现场拆下的设备部件、管道及其它物品,应定置管理、规范摆放,杂物要及时清走,检修现场要设置围栏,要防止堵塞通道、绊跤或坠落伤人等事件发生。

第三十二条 工作完后必须对周边的卫生进行清理和清扫,保持地面清洁,检修区域内内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

第三十三条 禁止在检修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品,如氧气、乙炔、汽油、酒精、润滑油等。使用上述物品时,做好防止火灾事故措施。

第三十四条 严禁在检修现场吸烟;检修工作中使用过的布料、毛料品,应放在专门地点,每天工作结束前应有专人进行清理。

第三十五条 检修现场应配置充足合格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得作为冷却设备使用,安全监督组对现场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和试验。

第三十六条 电焊、气割作业时,工作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工作后要对工作范围仔细检查,防止遗留火种引起火灾。在地面焊接时,对可燃、易燃物要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或用阻燃材料隔开。在高空焊接时,下面的脚手架或蹬高台应用阻燃的隔板(如铁皮、铁板等)遮盖并在阻燃隔板上铺石棉布,严防焊割起火。

第三十七条 凡是进入机组内部的人员都必须进行登记,带入机组内部的工具和材料也必须登记,其余无关物品严禁带入。

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八条 安全监督组必须定期检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正常、完备、完善,现场检修区域内工器具、拆下的设备是否定置管理,现场工作负责人是否认真执行现场安全措施交底的规定,对不按规定做的人员应严肃批评和考核。

本规定解释权最终归水电八局耶涯水电站检修项目部。

2022年3月6日

水电八局耶涯水电站检修项目部

第2篇 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规定了耶涯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检修现场管理内容、方法与检查等内容。

第二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参与耶涯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三条  机组检修前,水电八局耶涯电站检修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监督组,负责做好整个检修期间的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条  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应各负其责;必须熟悉和熟练掌握机组检修的作业指导书内容、检修网络图和有关的安全技术,并对整个检修工作负有安全责任。

第五条  机组检修前,各专业要根据所修项目准备,检修工作内容、计划检修时间、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工器具和材料的准备、检修后的验收内容、危险点分析和防范措施、后勤保障等。各工作负责人应按相关要求办好各类工作票,对工作班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工作,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同时对所有工作班组人员交待清楚有关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设备带电部位或临近带电设备位置、危险点和注意事项。

第六条  对短时参加检修的外协工、临时工在进入检修现场前,必须严格按照水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要求,对外协工、临时工进行有关的安全知识、厂纪厂规教育;并对参加检修的临时工办理进入检修现场的手续。进入厂房工作的临时工必须佩证上岗,并纳入所在工作的部门、班组管理、考核。

第七条  为了保证机组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检修期间一般不接待参观人员,特殊情况需经项目部领导同意。

第八条  机组停机检修时,发电机、水轮机、调速机等,与运行系统无关联的部分可各分别开一张总的工作票。在机组检修开始第一天必须到电厂办理开工手续。

第九条  现场各种工作票的办理,必须严格按耶涯水电站有关工作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检修期间,每日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现场,核对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与现场的安全措施相符。凡是与运行系统有关联的机械检修工作面,需要运行值班人员配合操作、试验及工作,必须另开单项工作票。其次,要认真执行现场安全交底制度,向工作班成员交待清楚当日的工作内容、人员分工、检修现场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设备的位置、现场危险点分析情况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工作负责人要履行好监护职责,不要随意直接参与工作,以保证集中精力不间断地进行监护。

第十二条  检修现场必须保持四个合格,即:合格的工作票、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合格的现场安全措施、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即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检修期间,检修设备有关的交、直流电源需断开、合上时,必须由工作票负责人与运行当班值长联系,征得同意后由运行值班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  检修期间所用的临时电源,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导线安放整齐,严禁乱拉乱放,在检修现场禁止使用裸露导线和不合格的电源闸刀。

第十五条  对参加检修的外协工、临时工,除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在检修现场工作前仍需由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现场的安全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做好班前5分钟记录。工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工作或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第十六条  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穿着规定的工作服,不得穿高跟鞋;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十七条  工作现场的油污、泥污、积水应及时清除;油污严重的地方清理后,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员摔跌受伤事故。

第3篇 某电厂发变组检修现场文明管理规定

1.进入检修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装和佩戴标志整齐规范,符合安全和劳动保护要求。

2.讲文明,讲礼貌,工作时认真严谨,做到文明施工。

3.检修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应落实到位。设备检修场地必须设有明显的安全围栏。检修施工前,应针对施工现场的沟道、孔洞、无栏杆平台、高空交叉重叠作业以及转动机械存在的不安全情况,设置醒目标志牌。

4.检修现场执行5s管理原则,认真按《万安水电厂定置管理标准》要求,实现定置管理。应做到“三齐”——拆下零部件放置整齐、机具摆放整齐、材料仪器堆放整齐。

5.设备检修前,检修单位必须绘制与检修规程相配套的大型部件定置图;检修设备解体后,应严格按定置图摆放。定置图的设计应考虑到物件重量、体积大小、作业范围、工艺要求及安全通道等诸条件。中小部件也应绘制定置图,并放置在检修大型部件附近,以便于检修、组装、并以防碰撞和丢失为原则。对小型重要部件应包扎妥当,放置箱柜内保管。

6.检修用电源箱(盘)刀闸、插头、电焊、氧焊等检修设备,应按作业面(层)设计定置,便于统一管理。电焊条、氧气、乙炔等尽量设置在隐蔽安全之处或不影响通行的位置。使用中要经常进行检查,完工后要及时整理收回并清场。

7.检修工具、材料等应按区定置摆放,如枕木、板材、架料、梯、滑轮、钢丝绳、手推车、工具箱柜等,用后应及时收回。

8.对油、水、风系统和高电压作业区,必须实行特别定置管理,并设安全防护标志,必要时配备足够的防火器材。对各类运行设备应做好标识,明显区别带电设备和不带电设备,防止误登、误进、误触、误动。

9.检修现场要对拆除废弃的部件、丢掉的抹布、铁屑等,做到每天一清扫,一周一检查,及时清理滴漏到地面及设备上的油料。检修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产生部门自行清理,运输过程中应做好防止扬弃防范措施。

10.检修用的备品、配件等物资器材,整齐存放,余量及时收回,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修后设备应做到整洁无灰尘,物见本色,油漆完好,标识齐全。

11. 设备检修过程中,更换下的大型零部件,有阻碍通道的,必须在8小时之内清场。

12. 生产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3. 检修使用汽油、煤油、丙酮、香蕉水等清洗设备零件时,清洗人应远离明火及高温区并在油盘内进行,应严格控制用量,清洗后的废液应放在带盖的铁桶内。含油的破布每次清理后应送到指定的地点。

14. 油品需暂存时,应放到固定的地点,应有防挥发、防泄露、防火、防爆等预防措施。

15. 所有使用油品的的场所应设置消防器材。

16. 吸烟必须到指定的地点。严禁流动吸烟和在禁烟区吸烟。

17. 自行车、摩托车应整齐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无撑脚自行车随意停放或靠墙停放。

第4篇 汽轮机大修检修现场管理规定

1、所有参加作业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在有效期内。

2、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挂钩必须挂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3、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机械、工器具,不得因人为原因造成人身伤害。

4、检修时所用的工器具必须摆放整齐,定置化管理,在汽缸上施工用的工具和器具应仔细清点和且必须登记,工作完后应再次清点,不得遗失。

5、汽缸检修使用的转子专用吊具、钢丝绳、倒链等起吊工具必须经全面检查确认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6、接缸后在汽缸上工作的检修人员必须穿连体服,衣袋内的东西应清理干净,不得带有任何金属类物件。

7、在大修期间,对进汽口、抽汽口、疏水孔及排汽孔等必须用刚性堵板封好,并打上封条。

8、在回装前,逐一拆除刚性堵板,不能有任何异物留在汽缸内。

9、现场内所有拆下的零部件应按事先指定位置放置,不得随意放置。

10、设备解体后各部件必须做好标记,防止错误使用。

11、整个检修中的吊装过程,应指定专人进行指挥,其指挥信号应鸣哨。

12、揭缸后无关人员严禁上缸,需工作的人员经检修班长同意才能上缸工作。

13、非工作期间,检修人员用专用苫布等将已解体设备盖好,防止异物落入。

14、施工现场随时应保持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5、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500-20000元处罚。

第5篇 电气车间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做好安全准备工作,较大的或特殊的检修项目必须制定完善的《检修方案》及《应急预案》。每个检修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

2.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结束时双方应到现场共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结束工作票。工艺车间要求停、送电时必须办理工作票。

3.所有的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大型倒闸操作,应听从车间统一调度。

4. 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工作时,必须提前办理危险作业证,动火票。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5.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立隔离设施并做好防范措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固定在可靠处。

6. 各工段在检修前,要对所有的工具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所有参检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好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所有设备的检修都应在停电状态下进行,并遵循停电、验电、挂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四步安全措施,并在检修负责人指挥下进行。必须带电作业部分,应提前向车间申请,经批准后,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才能作业。对于停电和不停电的设备区要有明显的标志,必要时可设遮栏。

8检修期间应加强联系工作,因工作需要临时变动检修设备、检修时间、检修人员均应通知车间、工段长、安全员、值班员,以免情况变化调度不明,发生意外事故。

9.所有检修作业必须二人以上进行,必须有一人做安全监护人。

10.对于已断开的刀闸及开关要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对于运行部分应设遮栏,挂“设备在运行” 标示牌。

11. 严禁站在可能转动的设备上作业。

12. 要做好接地线管理工作,挂多少应收回多少,并记录挂接地线的位置及收回的数量。

13. 加强临时用电管理,接用临时电源时,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线。过道、交叉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当两个单位共用一个电源时,如其中一方需要临时停、送电时,值班人员必须弄清另一方情况后方可停、送电,否则严禁停、送电,以免发生意外。

14.检修完毕,必须清点工具,以免发生遗漏。

15.参检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命令,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

16.强化送电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送电,并作好记录。

第6篇 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1. 目的

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使我公司设备检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立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促进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检修工作中人身及设备的安全,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检修过程(大修、小修、临检)安全监督、管理的安全标准和职责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分厂部门及在公司内进行设备检修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

3. 管理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 凡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执行公司要求的各项作业安全规范(动火、高处作业等各项安全规范)和本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条例。

3.1.2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禁无作业票工作和停送电。

3.1.3 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穿工作服,禁止穿拖鞋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3.1.4 使用可燃物品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定,在检修现场严禁使用汽油擦拭设备。

3.1.5 严禁酒后作业或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3.1.6 凡使用起重机械、行车等要安排专人操作,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1.7 检修现场使用的电气接线盘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必须使用36v 以下的安全电。

3.1.8 检修中需要拆除电缆封堵时,应经生产部同意,待工作完毕后应由原拆除人员负责封堵好。

3.1.9 检修前,机修分厂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

4. 项。

5.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3.1.10 参加检修的外委单位工作人员一律要经安全培训才能进场。

3.2 安全工器具管理

3.2.1 安全带、钢丝绳、千斤顶、手动葫芦、电气安全用具等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2.2 应配备足够的漏电保护器和行灯变压器。

3.2.3 检修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3.3 作业现场规定

3.3.1 检修工作时如需将盖板和栏杆拆除,或临时打孔洞,需办理书面申请,得到生产部同意方可;栏杆拆除后必须设立标志和临时围栏,施工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原状。

3.3.2 检修中换下的废油应统一回收,禁止将废油倒入地沟。

3.3.3 在生产现场未经许可不准搭建临时建筑,施工队伍使用的工具柜应存放在规定区域,摆放整齐,盘柜整洁并应有标志,写明所属单位、部门。

3.3.4 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堆放杂物,以免阻碍通行,地面上有灰浆泥污,应及时清理,以防滑跌。

3.3.5 拆卸下来的重物,不得放在格栅板平台上,应垫好道木或放在专用构架上。

3.3.6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3.3.7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3.3.8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3.3.9 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处设置安全标志牌。

3.3.10 检修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倒至指定的临时垃圾场。

3.3.11 转动机械在检修前,应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切断电源,有关阀门、闸门都应关闭。

3.3.12 检修工作原则上自上而下进行,避免上下层交叉作业,如需交叉作业应做好相互联系工作,同时必须装设安全网。

3.3.13 转动机械检修工作终止后,应将转动部分的防护装置恢复原状,否则不准启动。

3.4 受限空间内部作业规定

3.4.1 进入容器、烟风道内检修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工作票。在容器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学习安全注意事项,防止气体中毒、窒息。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它工作。

3.4.2 容器内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时,应打开人孔门及管道阀门,并进行强力通风,但严禁向内部输送氧气,工作场所应配备泡沫灭火器和干沙,严禁明火。

3.4.3 受限空间内作业至终止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无误后方可关闭人孔门。

3.5 需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焊接工作,电焊机必须放置在容器外面,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焊把必须绝缘良好,在焊接工作中应有专人监护开关,同时应注意做好防止电焊产生的火星点燃焊接周围电线、油类、木板等易燃物品的防火工作

3.6 高空作业规定

3.6.1 作业前必须对安全带进行认真地检查;不符要求不得使用。

3.6.2 高空作业严禁上下抛物,需要传递的物件必须用工具袋或绳索系好再进行。

3.6.3 患有不适高空作业的病症或精神状态不好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6.4 因工作需要,现场拆除的楼梯扶手,工作结束或暂定工作时必须立即恢复原状或用临时围栏固定好。

3.6.5 搭建好的架子必需经验收合格,并贴相应的有效期限和有搭建人、验收人、使用人签名的合格标签。

3.6.6 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

3.6.7 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水平移动时,应使用水平绳或增设临时扶手。

3.6.8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作业人员不准沿脚手杆或栏杆等攀爬。

3.6.9 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如铺设木板等。

3.6.10 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同时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3.7 交叉作业管理

3.7.1 应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需交叉时,作业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作业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作业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应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3.7.2 上下间互相关心,互相协调,物件轻拿轻放,严防工器具、零部件、材料下落。

3.7.3 上下层间传递物件必须小心谨慎,不得上下抛物。

3.7.4 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准任意拆除;确需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人的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作业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

3.8 用电管理

3.8.1 非电气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电气设备的接线、修理和安装。

3.8.2 电动工器具使用要经过电气试验合格方可。对无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的电动工器具不得使用。

3.8.3 临时照明、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取橡皮电缆线,普通灯头线、花线严禁使用。临时电源用线不得乱拖乱挂,必要时架空行走避免外力破坏,严防重物挤压破皮。

3.8.4 现场使用的电源接线板,必须完好,对外壳不全或破损的不得使用,闸刀或开关保险丝的使用必须规范,严禁用铜丝代替。

3.8.5 现场用电要严格电压等级,对在容器内或特别潮湿的工作场所作业时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加设行灯变压器,电压等级不得超12v。

3.8.6 电焊机使用前必须对外观进行检查,要求外观完好,无损伤。焊机内部电气绝缘性良好,接线时必须了解电源容量,不得超载,焊线不得破皮裸露,不得与钢丝绳纵横交错或直接相触。焊机要有可靠的接地线。电焊工作暂停时必须将电源关闭,不得使焊机处于充电状态。

3.8.7 工作前加强验电,尤其是新开工的设备或次日的复工前均要进行验电核对。

3.9 动火作业管理

3.9.1 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电焊作业操作证。

3.9.2 各级人员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加强动火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3.9.3 动火作业前工作负责人要熟悉现场、设备和系统,对重要设备、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动火前要及时通知部门、经营策划部安全专职及消防专职到场。

3.9.4 油管路、油系统动火前要将管路与系统进行彻底的隔离,隔离不死,不得动火。

3.9.5 尽可能地减少在危险地段的动火时间和工作量,必要时可在工作场所以外先行焊好。

3.9.6 氧气和乙炔两瓶之间的距离要保持5m以上。并根据要求两瓶不得同车搬运,不得同库存放。

3.9.7 电焊作业结束前必须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严防留下火种隐患。

3.9.8 坚持“十不动火“原则,认真执行防火规定。“十不动火”原则:

3.9.8.1 不是焊工不烧。

3.9.8.2 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烧。

3.9.8.3 不了解焊接地点周围情况不烧。

3.9.8.4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的部位不烧。

3.9.8.5 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不烧。

3.9.8.6 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烧。

3.9.8.7 密闭或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烧。

3.9.8.8 焊接部位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不烧。

3.9.8.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烧。

3.9.8.10 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烧。

3.10 起重作业管理

3.10.1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10.2 重大起吊作业要有领导到场,协助指挥。

3.10.3 起重作业现场要设置安全标识、悬挂警示牌,或用安全围栏,必要时派人在现场看守,严防人员突然进入起吊区域。

3.10.4 作业前要对起重工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10.5 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停止操作,消除缺陷。

3.10.6 严格执行起重 “十不吊”原则:

3.10.6.1 超负荷不吊。

3.10.6.2 歪拉斜吊不吊。

3.10.6.3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3.10.6.4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3.10.6.5 重物越人头不吊。

3.10.6.6 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3.10.6.7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3.10.6.8 吊物上站人不吊。

3.10.6.9 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3.10.6.10 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3.11 文明施工

3.11.1 检修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检修工作结束后,对检修场地全面打扫一次,由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作票总结工作。

3.11.2 设备零部件及备品、备件实行定置排放。

3.11.3 现场拆除的扶手、围栏、井坑、孔洞等应设立标示牌或警示灯光。

3.11.4 现场拆下的管道、阀门要封堵完好,并贴有封条。

3.11.5 在发电机、汽轮机等大型电机内工作时必须办理工器具借用手续。

3.11.6 发电机和汽轮机轴系要加强防护,暂不检修时,用布等包扎好。

3.11.7 检修现场保温作业或污染严重场合必须配戴防尘口罩。

3.11.8 减少现场污染源,拆保温时要用袋装,严防二次污染。

3.11.9 高温作业场所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现场的通风良好,合理安排劳动强度、工作时间,严防发生中暑。

3.11.10 做好冬季的防寒、防冻、防滑,防油路、水路冻坏,尤其是户外室外的管道、设备要做好保温措施,严防损坏。

3.12 安全管理要求

3.12.1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每天巡查检修现场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对不听劝阻的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提出考核。对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的人员,禁止其进行检修工作,并联责考核承包单位负责人。

3.12.2 检修部门和外包单位在检修期间应坚持每天召开一次安全文明工作碰头会,做到在布置、检查检修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文明工作。

3.12.3 各部门、班组和外包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对习惯性违章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考核一起,及时纠正不良行为,杜绝习惯性违章,确保检修安全。

3.12.4 在检修中,对重要工序要制订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安排专人作现场监护,防止发生事故。

3.12.5 检修项目部要加强对外包队伍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谁用工,谁管理。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制止任何“三违”现象,公司和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12.6 发生不安全情况,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安环部和公司领导报告,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和处理。

4. 检查考核

施工单位查出的违章,由施工单位考核;公司检查组查出的违章列入公司考核。

4.1 发生人身事故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或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处罚。

4.2 下列违章行为,考核50-100元:

4.2.1 无票工作,工作票未随身带;

4.2.2 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带,检修现场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佩戴不规范;

4.2.3 发生火警;发生火灾事故,根据火灾事故的经济损失和火灾性质处理考核。

4.2.4 发生高空落物,造成后果的按事故定性加重处理。

4.2.5 特种工未持证上岗。

4.2.6 用电不符合“安规”规定。

4.2.7 厂区内抽烟,酒后上班。

4.2.8 未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进行工作。

4.2.9 检修现场脏、乱、差,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2.10 造成污染,没有及时组织清扫场地。

4.2.11 未经同意,损坏地下、地上设施,并赔偿相应损失。

4.2.12 设备、材料乱堆乱放。

4.2.13 工作票前总结未对现场文明生产情况验收。

4.2.14 未尽事宜,按有关公司规定进行考核。

5. 其他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7篇 电厂发变组检修现场文明管理规定

1.进入检修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装和佩戴标志整齐规范,符合安全和劳动保护要求。

2.讲文明,讲礼貌,工作时认真严谨,做到文明施工。

3.检修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应落实到位。设备检修场地必须设有明显的安全围栏。检修施工前,应针对施工现场的沟道、孔洞、无栏杆平台、高空交叉重叠作业以及转动机械存在的不安全情况,设置醒目标志牌。

4.检修现场执行5s管理原则,认真按《万安水电厂定置管理标准》要求,实现定置管理。应做到“三齐”——拆下零部件放置整齐、机具摆放整齐、材料仪器堆放整齐。

5.设备检修前,检修单位必须绘制与检修规程相配套的大型部件定置图;检修设备解体后,应严格按定置图摆放。定置图的设计应考虑到物件重量、体积大小、作业范围、工艺要求及安全通道等诸条件。中小部件也应绘制定置图,并放置在检修大型部件附近,以便于检修、组装、并以防碰撞和丢失为原则。对小型重要部件应包扎妥当,放置箱柜内保管。

6.检修用电源箱(盘)刀闸、插头、电焊、氧焊等检修设备,应按作业面(层)设计定置,便于统一管理。电焊条、氧气、乙炔等尽量设置在隐蔽安全之处或不影响通行的位置。使用中要经常进行检查,完工后要及时整理收回并清场。

7.检修工具、材料等应按区定置摆放,如枕木、板材、架料、梯、滑轮、钢丝绳、手推车、工具箱柜等,用后应及时收回。

8.对油、水、风系统和高电压作业区,必须实行特别定置管理,并设安全防护标志,必要时配备足够的防火器材。对各类运行设备应做好标识,明显区别带电设备和不带电设备,防止误登、误进、误触、误动。

9.检修现场要对拆除废弃的部件、丢掉的抹布、铁屑等,做到每天一清扫,一周一检查,及时清理滴漏到地面及设备上的油料。检修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产生部门自行清理,运输过程中应做好防止扬弃防范措施。

10.检修用的备品、配件等物资器材,整齐存放,余量及时收回,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修后设备应做到整洁无灰尘,物见本色,油漆完好,标识齐全。

11. 设备检修过程中,更换下的大型零部件,有阻碍通道的,必须在8小时之内清场。

12. 生产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3. 检修使用汽油、煤油、丙酮、香蕉水等清洗设备零件时,清洗人应远离明火及高温区并在油盘内进行,应严格控制用量,清洗后的废液应放在带盖的铁桶内。含油的破布每次清理后应送到指定的地点。

14. 油品需暂存时,应放到固定的地点,应有防挥发、防泄露、防火、防爆等预防措施。

15. 所有使用油品的的场所应设置消防器材。

16. 吸烟必须到指定的地点。严禁流动吸烟和在禁烟区吸烟。

17. 自行车、摩托车应整齐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无撑脚自行车随意停放或靠墙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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