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院培训楼餐厅就餐管理规定
为规范培训楼内部管理,加强餐厅成本核算和厉行节约,根据省公安厅批转的《警务训练大楼管理运行方案》内容和学院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楼餐厅包括民警警务训练大楼餐厅、北区培训楼和南区培训楼餐厅及临时安排参训学员入住公寓楼就餐于北区食堂。
二、 餐厅以自助餐为主提供餐饮服务。
三、 参训学员一律凭培训学员证就餐。
四、 学院相关部门干部职工因工作确需在培训餐厅就餐的,一律实行实名签字登记制度。
五、 参训学员的就餐费用,由总务处按照各期次培训通知要求和具体标准、实到人数结算,管理干部就餐按登记人/次结算。
六、 所有就餐人员应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按量取食,杜绝浪费。原则上不得带饭菜出餐厅。
七、 每期培训开餐时间为报到之日的中餐开始,至培训结束次日早餐为止。
八、 若有集体餐,请报标准并提前6小时与餐饮部联系。
九、 其他散客食用自助餐标准为:早餐每人10元,中晚餐每人每餐20元;点菜就餐参照市场价。
第2篇 酒店员工餐厅就餐管理规定(7)
酒店员工餐厅就餐管理规定(七)
1.员工一律凭工作卡按顺序刷卡就餐,工作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酒店为员工提供正副各一餐,加班人员凭加班餐卷就餐。
3.员工就餐必须按规定时间着工装、佩带工牌。
4.餐厅内请勿吸烟、喧哗、打闹、乱仍乱放,共同维护良好的就餐环境。
5.餐后请将残羹倒入残食桶,餐具请放在指定地点。
6.注意节约、严禁浪费,发现浪费现象者罚款处理。
7.严禁将餐厅内的食品、水果、饮料以及餐具等等带出餐厅。
8.爱护餐厅的设施、设备和餐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9.如果您对饭菜质量或服务不满意,请您反映给餐厅负责人,切勿与服务人员发生争执。
10.非本酒店员工请用兰色餐具用餐。
第3篇 _学院培训楼餐厅就餐管理规定
为规范培训楼内部管理,加强餐厅成本核算和厉行节约,根据省公安厅批转的《警务训练大楼管理运行方案》内容和学院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楼餐厅包括民警警务训练大楼餐厅、北区培训楼和南区培训楼餐厅及临时安排参训学员入住公寓楼就餐于北区食堂。
二、餐厅以自助餐为主提供餐饮服务。
三、参训学员一律凭培训学员证就餐。
四、学院相关部门干部职工因工作确需在培训餐厅就餐的,一律实行实名签字登记制度。
五、参训学员的就餐费用,由总务处按照各期次培训通知要求和具体标准、实到人数结算,管理干部就餐按登记人/次结算。
六、所有就餐人员应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按量取食,杜绝浪费。原则上不得带饭菜出餐厅。
七、每期培训开餐时间为报到之日的中餐开始,至培训结束次日早餐为止。
八、若有集体餐,请报标准并提前6小时与餐饮部联系。
九、其他散客食用自助餐标准为:早餐每人10元,中晚餐每人每餐20元;点菜就餐参照市场价。
第4篇 培训楼餐厅就餐管理规定(范本)
为规范培训楼内部管理,加强餐厅成本核算和厉行节约,根据省公安厅批转的《警务训练大楼管理运行方案》内容和学院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楼餐厅包括民警警务训练大楼餐厅、北区培训楼和南区培训楼餐厅及临时安排参训学员入住公寓楼就餐于北区食堂。
二、餐厅以自助餐为主提供餐饮服务。
三、参训学员一律凭培训学员证就餐。
四、学院相关部门干部职工因工作确需在培训餐厅就餐的,一律实行实名签字登记制度。
五、参训学员的就餐费用,由总务处按照各期次培训通知要求和具体标准、实到人数结算,管理干部就餐按登记人/次结算。
六、所有就餐人员应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按量取食,杜绝浪费。原则上不得带饭菜出餐厅。
七、每期培训开餐时间为报到之日的中餐开始,至培训结束次日早餐为止。
八、若有集体餐,请报标准并提前6小时与餐饮部联系。
九、其他散客食用自助餐标准为:早餐每人10元,中晚餐每人每餐20元;点菜就餐参照市场价。
第5篇 __学院培训楼餐厅就餐管理规定
为规范培训楼内部管理,加强餐厅成本核算和厉行节约,根据省公安厅批转的《警务训练大楼管理运行方案》内容和学院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楼餐厅包括民警警务训练大楼餐厅、北区培训楼和南区培训楼餐厅及临时安排参训学员入住公寓楼就餐于北区食堂。
二、餐厅以自助餐为主提供餐饮服务。
三、参训学员一律凭培训学员证就餐。
四、学院相关部门干部职工因工作确需在培训餐厅就餐的,一律实行实名签字登记制度。
五、参训学员的就餐费用,由总务处按照各期次培训通知要求和具体标准、实到人数结算,管理干部就餐按登记人/次结算。
六、所有就餐人员应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按量取食,杜绝浪费。原则上不得带饭菜出餐厅。
七、每期培训开餐时间为报到之日的中餐开始,至培训结束次日早餐为止。
八、若有集体餐,请报标准并提前6小时与餐饮部联系。
九、其他散客食用自助餐标准为:早餐每人10元,中晚餐每人每餐20元;点菜就餐参照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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