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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钥匙管理规定7篇

发布时间:2022-11-23 热度:67

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第1篇 花城物业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花城物业服务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钥匙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2.范围

适用于__花城服务中心服务中心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服务中心钥匙分两块管理:控制中心负责公用设备房、消防通道钥匙、管理用房(办公区域、仓库、宿舍、培训室)的钥匙管理;客户服务组负责空置房、顾客钥匙的管理;。

3.2控制中心安全班长为钥匙管理员,负责各管理用房钥匙的接收、制作钥匙清单,定期核查、配置申请与实施,中心值班员负责钥匙的发放、保管。

3.3钥匙管理员在接收公用部位(管理用房、设备房、消防通道门)钥匙时须填写《钥匙清单》,接收顾客钥匙时须填写《顾客钥匙清单》。

3.4钥匙管理员在接收钥匙后须统一制作标识,挂在特制的钥匙备用柜内,标识清晰,以便借领。

3.5由于工作需要领用钥匙,由所在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并征得经理同意后中心方可发放,须在《钥匙清单》持有人栏签名领用。

3.6对非重要部位的钥匙借用,钥匙管理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操作,并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做好借用的质量记录。

3.7对重要部位的钥匙借用,经经理或助理同意后,在《钥匙使用登记表》上签名后借用。

3.8对顾客委托钥匙(返修除外)未经业主同意或书面委托钥匙管理员不得私自借出,特殊情况经业主同意后方可借出,但必须在《顾客委托钥匙登记表》上签名借用。用于返修的钥匙,应由返修组指定专人借、领、还。

3.9借用的钥匙必须在当天下班前归还,钥匙管理员下班前清点,催收钥匙。

3.10所有借用钥匙的人员必须妥善保管钥匙,随身携带,不能转借他人。

3.11当重要部位发现钥匙丢失和损坏时,必须报告经理,经批准后24小时内更换,并在《钥匙清单》上登记注明。

3.12非重要部位钥匙丢失和损坏,应填写《钥匙配置申请表》,报经理同意后,钥匙管理员方可配置。

3.13顾客钥匙不能配置。

3.14重要部位包括:经理办公室、高压配电房、仓库、电梯间、备用钥匙柜、资料室。

第2篇 某物业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物业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一、职责:

1、客服部负责房屋钥匙(住宅、商业、写字楼)、单元门钥匙、信报箱等钥匙的管理;

2、工程部负责各类管井、设备间、操作间、机房等钥匙的管理;

3、护卫部负责消防门、人防门、监控中心、值班室等钥匙的管理。

二、工作程序:

1、钥匙的接管:

由客服部统一与开发商监理部进行各类钥匙的交接,填写《钥匙交接记录表》;

2、钥匙的交接:

1)由客服部与工程部进行各类管井、设备间、操作间、机房等钥匙的交接,填写《钥匙交接记录表》在服务中心备案;

2)由客服部与工程部进行消防门、人防门、监控中心、值班室等钥匙的交接,填写《钥匙交接记表》在服务中心备案;

3、钥匙的领取:

由业户凭购房合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物业费等相关票据到客服部领取相应的钥匙,填写《钥匙领取记录表》;

4、钥匙的借用:

由使用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客服部办理相关手续,填写《钥匙借用登记表》并经客服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借用,同时经办人要在当天下班前及时跟催钥匙的收回及做好相关记录。

5、业户寄存钥匙管理

1)对业主为方便维修寄存的钥匙,客服部应建立《业主寄存钥匙登记表》,认真做好记录。

2)施工单位借用钥匙必须通过开发商监理部书面证明经客服部经理同意在服务中心领取,施工单位借用人无权私自转借钥匙。

3)施工单位借用人必须确保在预计使用时限内归还所借用的钥匙。

4)施工单位维修完毕后,必须负责关闭电源、水阀、门窗,由于施工单位人员的疏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该施工单位全权负责。

5)施工单位超过预计使用时间尚未归还,经办人必须确保最短时间内将钥匙追回,同时该施工单位在下次借用钥匙时必须交保证金;

6)业主领取钥匙必须核对业主身份并在《业主寄存钥匙登记表》上签字以示领走。

6、空置房屋钥匙管理

1)客服部总台接待负责根据空置房钥匙留存情况做好《空置房钥匙登记表》。

2)各区域客户主任应每月定期对空置房钥匙进行盘查,并配合总台接待做好空置房钥匙的更新工作。

3)客服部经理每月25日对空置房钥匙登记情况进行抽查,尤其是钥匙的使用记录。

支持文件:

1、《钥匙交接记录表》

2、《钥匙领取记录表》

3、《钥匙借用登记表》

4、《业主寄存钥匙登记表》

5、《空置房钥匙登记表》

第3篇 s项目物业客服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项目物业客服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项目钥匙管理工作,确保钥匙的清晰、完整。

2.业务范围

业户委托钥匙、空房钥匙、返修钥匙的管理(项目入住及日常管理阶段)。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监督客服组钥匙日常使用和管理情况,业户封存钥匙启用的审批。

3.2客服负责人负责业户长期存放钥匙的保管及日常管理。

3.3客服组负责业户委托管理钥匙、空房钥匙(未售出房屋及未办理入住)及返修钥匙的保管及日常管理。

4.工作程序

4.1业户委托长期保管的钥匙

(1)业户委托物业公司长期代为保管其房间钥匙以备出租看房或应急之用时,应由客服组负责核对确认后进行保管,客服组应设立专门地点存放业户委托客服组保管的钥匙(钥匙柜应加锁、专人管理),同时填写《业户钥匙寄存登记表》。

(2)业户委托物业公司长期代为保管的钥匙由客服组负责人亲自管理或指定专人管理。

(3)业户因某种原因需更换门锁,应及时将新更换的门锁钥匙送客服组保存,原钥匙由业户收回。由于未及时交送备用钥匙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各业户自行承担,但客服组必须催促业户及时交送备用钥匙。

(4)如果其他部门由于特殊原因(如火灾、水浸、燃气泄漏等紧急避险)需动用业户委托客服组保管的钥匙,需要经客服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批准,并及时与业户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在《值班日志》上登记电话通知时间(准确到分钟),同时在《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紧急情况下可后补手续),使用完毕后及时送回客服组存放。业户寄存钥匙的管理原则是'谁管理、谁负责',钥匙保管人必须跟踪整个钥匙借出管理过程和填写《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并负责钥匙回收,同时必须将业户寄存钥匙借出的情况详细、完整填写在《值班日志》上。

(5)非业户本人领取业户钥匙时,客服组必须核实钥匙领取人的身份,如保姆、小时工需凭出入证领取钥匙,业户家属或代理人需凭身份证或业户委托书领取钥匙(客服组需保留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原件),然后与业户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经其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值班日志》上登记电话问询时间(准确到分钟)。

(6)借出钥匙数、楼/房号必须与收回的数量、楼/房间号相符合,如发现钥匙借出与收回不符或造成钥匙丢失,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钥匙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钥匙进行一次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8)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客服组负责人应马上请示管理处经理,然后与业户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并在解决过程中做好有效防护措施,确保遗失钥匙业户房屋的安全。丢失或损坏钥匙的处理必须在当天下班前解决,并将经过清楚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9)如业户暂时需管理公司保存的钥匙(如转交小时工或亲属),应由客服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和转交,并填写《业户钥匙寄存登记表》。(在钥匙保存过程中,要求及规范同上)

(10)如客服负责人休假期间,需将业户寄存钥匙委托专人负责管理,钥匙管理人应履行客服组负责人保管钥匙的相应职责。

4.2空房钥匙管理

(1)空房钥匙由客服组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2)空房钥匙需单独存放并上锁。

(3)建立《客服钥匙明细登记表》。

(4)由于空房需定期清扫或设备检查,故空房钥匙的使用同样需要做记录,填写《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

(5)借出的钥匙必须在当天下班前收回,如的确不能按时收回,钥匙管理人员应将原因报告客服组负责人,并跟进钥匙使用过程直至将钥匙收回。

(6)借出钥匙数、楼/房号必须与收回的数量、楼/房间号相符合,如发现钥匙借出与收回不符或造成钥匙丢失,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如发生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客服组负责人。

(8)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客服组负责人应马上请示管理处经理,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并将经过清楚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9)没有客服组负责人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复配空房钥匙。

4.3返修钥匙管理

(1)业户返修钥匙由客服组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2)返修钥匙需单独存放并上锁,建立《客服钥匙明细登记表》。

(3)业户领取返修钥匙,客服组应核实业户身份,并填写《返修钥匙领取登记表》做好记录。非业户本人领取业户钥匙时,客服组必须核实钥匙领取人的身份,如业户家属或代理人需凭身份证或业户委托书领取钥匙(客服组需保留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原件),然后与业户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经其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填写《返修钥匙领取登记表》,并在《值班日志》上登记电话问询时间(准确到分钟)。

(4)如施工返修单位借用钥匙维修,客服组必须核实、确认借用人身份后(有开发商的证明确认材料),方能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

(5)借出的钥匙必须在当天下班前收回,如的确不能按时收回,钥匙管理人员应将原因报告客服组负责人,并跟进钥匙使用过程直至将钥匙收回。

(6)借出钥匙数、楼/房号必须与收回的数量、楼/房间号相符合,如发现钥匙借出与收回不符或造成钥匙丢失,将追究钥匙发放人的责任。

(7)如发生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客服组负责人。

(8)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客服组负责人应马上请示管理处经理,然后与业户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并在解决过程中做好有效防护措施,确保遗失钥匙业户房屋的安全。丢失或损坏钥匙的处理必须在当天下班前解决。

4.4注意事项

(1)业户委托保管的钥匙

①业户封存钥匙需由业户本人将钥匙亲手装入信封,在封口处签名,并协助业主填写《业户钥匙寄存登记表》。

②未经客户批准,不得随意将业户封存钥匙启封或交予他人使用。

③非业户本人如需使用业户封存钥匙,必须经该业户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借用。

④凡领用业户封存钥匙,均应认真详细填写,以备存查。

⑤如遇突发事件,须与该业户联系确认,方可使用业户封存钥匙。进入业户房间必须两人以上,并做好记录工作。

⑥凡经启用的业户封存钥匙,均需由业户重新签字封存。

⑦对所有业户封存钥匙必须从严管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业户封存钥匙丢失,做到谁值班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2)钥匙管理的原则

①所有钥匙

明细应建立电子版,并及时进行更新。

②入住阶段,如返修钥匙使用情况较多,务必将使用情况填写清楚。如业户将返修钥匙领走(无论是返修结束或其他原因)均要在《返修钥匙领取登记表》上签字。

5.记录

3.1《业户钥匙寄存登记表》

3.2《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

3.3《客服钥匙明细登记表》

第4篇 物业项目消防中心钥匙管理规定(5)

物业项目消防中心钥匙管理规定(五)

为规范消防中心的钥匙管理,确保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有效使用,预防在使用过程中丢失或损坏,特制定本规定。

一、钥匙借用

1、所有钥匙借用,均须填写《消防中心钥匙借用申请单》,经借用部门负责人与管理处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如无法及时签字,可通过电话批准),并在《钥匙使用登记表》中登记后方可外借。无特殊情况钥匙禁止借给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2、所有钥匙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任何活动。

3、乒乓球室、健身房门钥匙使用时,借用人在《钥匙使用登记表》中登记后即可使用,

二、钥匙归还

1、钥匙借用后,必须当天归还,逾期不还者按公司相应处罚制度执行。

2、每班值班员交接班时,应将当值时的钥匙使用情况移交下一班值班员,并认真检查借用的钥匙的登记记录。

3、损坏或丢失钥匙者,除照价赔偿外,并按公司处罚制度执行。

三、钥匙更换

楼层房门钥匙经工程组维修更换后,应将新钥匙交给消防中心存放,值班员做好新钥匙标识及移交签收工作。

四、钥匙的检查与维护

1、消防中心每日早班值班员应检查钥匙存放情况,确保钥匙无丢失、无损坏。

2、借用或归还钥匙时,值班员应检查钥匙有无损坏,如有损坏时应及时通知工程人员维修或更换。

3、紧急备用钥匙(如消防桩、消防梯等),由消防班长组织每月开启检查一次,每三个月上一次油进行养护。

五、记录

《消防中心钥匙借用申请单》

《钥匙使用登记表》

第5篇 项目物业客服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项目物业客服中心钥匙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项目钥匙管理工作,确保钥匙的清晰、完整。

2. 业务范围业户委托钥匙、空房钥匙、返修钥匙的管理(项目入住及日常管理阶段)。

3. 职责3.1管理处经理负责监督客服组钥匙日常使用和管理情况,业户封存钥匙启用的审批。

3. 2客服负责人负责业户长期存放钥匙的保管及日常管理。

3. 3客服组负责业户委托管理钥匙、空房钥匙(未售出房屋及未办理入住)及返修钥匙的保管及日常管理。

4. 工作程序

4.1业户委托长期保管的钥匙

(1)业户委托物业公司长期代为保管其房间钥匙以备出租看房或应急之用时,应由客服组负责核对确认后进行保管,客服组应设立专门地点存放业户委托客服组保管的钥匙(钥匙柜应加锁、专人管理),同时填写《业户钥匙寄存登记表》。

(2)业户委托物业公司长期代为保管的钥匙由客服组负责人亲自管理或指定专人管理。

(3)业户因某种原因需更换门锁,应及时将新更换的门锁钥匙送客服组保存,原钥匙由业户收回。

由于未及时交送备用钥匙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各业户自行承担,但客服组必须催促业户及时交送备用钥匙。

(4)如果其他部门由于特殊原因(如火灾、水浸、燃气泄漏等紧急避险)需动用业户委托客服组保管的钥匙,需要经客服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批准,并及时与业户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在《值班日志》上登记电话通知时间(准确到分钟),同时在《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紧急情况下可后补手续),使用完毕后及时送回客服组存放。

业户寄存钥匙的管理原则是'谁管理、谁负责',钥匙保管人必须跟踪整个钥匙借出管理过程和填写《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并负责钥匙回收,同时必须将业户寄存钥匙借出的情况详细、完整填写在《值班日志》上。

(5)非业户本人领取业户钥匙时,客服组必须核实钥匙领取人的身份,如保姆、小时工需凭出入证领取钥匙,业户家属或代理人需凭身份证或业户委托书领取钥匙(客服组需保留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原件),然后与业户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经其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值班日志》上登记电话问询时间(准确到分钟)。

(6)借出钥匙数、楼/房号必须与收回的数量、楼/房间号相符合,如发现钥匙借出与收回不符或造成钥匙丢失,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钥匙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钥匙进行一次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8)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客服组负责人应马上请示管理处经理,然后与业户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并在解决过程中做好有效防护措施,确保遗失钥匙业户房屋的安全。

丢失或损坏钥匙的处理必须在当天下班前解决,并将经过清楚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9)如业户暂时需管理公司保存的钥匙(如转交小时工或亲属),应由客服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和转交,并填写《业户钥匙寄存登记表》。

(在钥匙保存过程中,要求及规范同上)

(10)如客服负责人休假期间,需将业户寄存钥匙委托专人负责管理,钥匙管理人应履行客服组负责人保管钥匙的相应职责。

4.2空房钥匙管理

(1)空房钥匙由客服组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2)空房钥匙需单独存放并上锁。

(3)建立《客服钥匙明细登记表》。

(4)由于空房需定期清扫或设备检查,故空房钥匙的使用同样需要做记录,填写《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

(5)借出的钥匙必须在当天下班前收回,如的确不能按时收回,钥匙管理人员应将原因报告客服组负责人,并跟进钥匙使用过程直至将钥匙收回。

(6)借出钥匙数、楼/房号必须与收回的数量、楼/房间号相符合,如发现钥匙借出与收回不符或造成钥匙丢失,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如发生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客服组负责人。

(8)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客服组负责人应马上请示管理处经理,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并将经过清楚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9)没有客服组负责人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复配空房钥匙。

4.3返修钥匙管理

(1)业户返修钥匙由客服组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2)返修钥匙需单独存放并上锁,建立《客服钥匙明细登记表》。

(3)业户领取返修钥匙,客服组应核实业户身份,并填写《返修钥匙领取登记表》做好记录。

非业户本人领取业户钥匙时,客服组必须核实钥匙领取人的身份,如业户家属或代理人需凭身份证或业户委托书领取钥匙(客服组需保留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原件),然后与业户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经其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填写《返修钥匙领取登记表》,并在《值班日志》上登记电话问询时间(准确到分钟)。

(4)如施工返修单位借用钥匙维修,客服组必须核实、确认借用人身份后(有开发商的证明确认材料),方能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

(5)借出的钥匙必须在当天下班前收回,如的确不能按时收回,钥匙管理人员应将原因报告客服组负责人,并跟进钥匙使用过程直至将钥匙收回。

(6)借出钥匙数、楼/房号必须与收回的数量、楼/房间号相符合,如发现钥匙借出与收回不符或造成钥匙丢失,将追究钥匙发放人的责任。

(7)如发生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客服组负责人。

(8)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客服组负责人应马上请示管理处经理,然后与业户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并在解决过程中做好有效防护措施,确保遗失钥匙业户房屋的安全。

丢失或损坏钥匙的处理必须在当天下班前解决。

4.4注意事项

(1)业户委托保管的钥匙

①业户封存钥匙需由业户本人将钥匙亲手装入信封,在封口处签名,并协助业主填写《业户钥匙寄存登记表》。

②未经客户批准,不得随意将业户封存钥匙启封或交予他人使用。

③非业户本人如需使用业户封存钥匙,必须经该业户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借用。

④凡领用业户封存钥匙,均应认真详细填写,以备存查。

⑤如遇突发事件,须与该业户联系确认,方可使用业户封存钥匙。

进入业户房间必须两人以上,并做好记录工作。

⑥凡经启用的业户封存钥匙,均需由业户重新签字封存。

⑦对所有业户封存钥匙必须从严管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业户封存钥匙丢失,做到谁值班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2)钥匙管理的原则

①所有钥匙明细应建立电子版,并及时进行更新。

②入住阶段,如返修钥匙使用情况较多,务必将使用情况填写清楚。

如业户将返修钥匙领走(无论是返修结束或其他原因)均要在《返修钥匙领取登记表》上签字。

5.记录3.1《业户钥匙寄存登记表》3.2《客服钥匙使用登记表》3.3《客服钥匙明细登记表》3.4《返修钥匙领取登记表》

第6篇 某物管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物管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钥匙的保管、使用及更新的管理要求,适用于zz湾物管中心的各类钥匙管理。

2术语

2.1一般钥匙:包括业主空置房钥匙、设备机房钥匙、公共区域钥匙、管理用房及其它日常使用钥匙。

2.2应急钥匙:包括业主自愿提供的房间备用钥匙、重要设施设备房钥匙。

3管理规程

3.1总要求

3.1.1物管中心指定钥匙管理部门和人员,各类钥匙实行专人专管,专柜存放。原则上,钥匙由监控中心或消防值班室负责管理,由物管中心负责人指定钥匙管理部门。

3.1.2钥匙管理部门建立在管《钥匙清单》(表380-24),并适时更新,详细记录在管钥匙的种类、数量,接收时间、移交人、所属业户等信息。

3.2一般钥匙管理

3.2.1监控中心或消防值班室值班员将所保管的钥匙存放于钥匙柜内,作好钥匙标识,建立钥匙清单,定期核对更新。

3.2.2物管中心员工需使用一般钥匙,应向监控中心或消防值班室值班员口头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在《钥匙借还登记表》(表380-25)上登记,一般钥匙应在当天归还。

3.2.3业户领退钥匙,凭有效证明,到监控中心或消防值班室值班员办理相关手续并在《钥匙借还登记表》上做好登记。钥匙管理人员应将退还的钥匙及时放回钥匙柜保存。

3.2.4一般钥匙更新或增配,需经物管中心负责人同意后实施,钥匙更新后及时归入钥匙柜内,作废钥匙由钥匙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3.3应急钥匙管理

3.3.1应急钥匙由物管中心客户服务部门向业户收取,并与业户签定相关协议书(包括保管职责、应急使用、紧急联络人电话等)。

3.3.2所有应急钥匙必须封存于监控中心或消防值班室的应急钥匙柜中,如发生变化,客户服务部门应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重新核对、变更。

3.3.3一般情况下物管中心如需使用业户的应急钥匙,必须争得业户紧急联络人同意后,由安管班长和监控中心或消防值班室值班员双方同时开启应急钥匙柜,并在《钥匙借还登记表》上登记。使用完毕重新封存。

3.3.4业户如需使用应急钥匙,必须争得业户紧急联络人同意或确认其身份后,由安管班长和监控中心或消防值班室值班双方同时开启应急钥匙柜,并在《钥匙借还登记表》上登记,使用完毕重新封存。

3.3.5紧急情况下如需使用业户的应急钥匙,事后应及时通知业户,并重新封存,填写《钥匙借还登记表》。。

3.3.6应急钥匙更新或增配,需由业户或相关使用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申请,物管中心(处)负责人同意后实施,钥匙更新后及时归入应急钥匙柜内,作废钥匙由相关部门统一处理。

4记录

4.1《钥匙清单》(表380-24)

4.2《钥匙借还登记表》(表380-25)

第7篇 某售楼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售楼中心钥匙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销展中心的正常营业,确保案场的物品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案场钥匙由早班与夜间保安交接保管,营销服务中心留存各一把。

2、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将钥匙外借,以免造成安全隐患,如因公需使用钥匙,得向保管人说明使用目的,作好登记,用毕后应立即归还;

3、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及时更换锁具,非经负责人同意不得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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