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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使用管理规定15篇

发布时间:2022-11-23 热度:76

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1篇 门业公司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

门业制造有限公司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用车、派车

1、公司行政部是公务车的管理部门,筹建期间各职能部门因公使用桑塔纳桥车,必须填写《公务车使用登记表》,经行政部批准后,由行政部统筹安排。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的每次对驾驶员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

2、所有公务车辆当天工作结束时,应全部驶进指定的停车场地停放。未经批准私自将公务车停放至指定地点的,每次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如发生意外事故的,由该车司机承担,并追究司机的责任。

二、车辆的保养、维修、年检

1、公务车辆送修,由该公务车辆之专职司机填写送修申请单,经公司行政部审核确认送修项目及确定送修时间后,方可送修。对更换零部件或总额超出800元费用的维修经行政部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修理。修理期间专职司机必须到场监修。

2、修理结束后,专职司机必须将修理项目清单送行政部备档,检修更换下的配件,必须交公司存放,待行政部专人核实后统一处理。

3、公务车辆年检时,由该公务车辆之专职司机负责办理,年检结束后须及时将相关票据核销。

三、行车油耗的管理与考核

1、以车辆的使用登记表、车辆费用月份统计表和加油清单数考核;

2、车辆加油数量由司机填好《加油清单》,以便作为考核公里数的参考依据。

3、月末对公务车实行月行车里程汇总,如发现油耗数量有明显差异,必须落实原因。

四、 其 他

1、行政部门负责对公务车辆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并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制度,以备考核。

2、每辆公务车所发生的检修、保养 、停车费用,在该事项结束或收车后,由专车司机把有关票据送交行政部确认后,及时报销。

3、公务车司机是公务车的唯一驾驶人,未经总经理批准及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人不得配置公务车钥匙,不得借车驾驶和公车私用。

4、公务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及其他各类规定的缴交统一由专车司机负责办理。

5、财务部门应设立单车台帐,对检修项目及有关费用进行单车考核。

6、公务车辆之安全参见《公务专用车辆驾驶员职责》。

附相关表单:

1、公务车辆费用月份统计表

2、车辆行驶表单

第2篇 升降车使用管理规定

1、 使用前的准备

1.1使用前应对液压升降车进行外观检查,必须确认运转正常,安全可靠时,才能进行工作。

1.2检查液压升降车油箱有无漏油现象。

1.3检查各管路的连接处,各紧固件及电线接头等是否牢固。

1.4检查平台护栏连接是否牢,操作平台栏杆齐全牢靠,操作平台卡口是否牢靠。

2、操作步骤

2.1行走操作

行走时应将支腿收回,旋转调节螺杆,使其上升到到可正常行走高度。

2.2升降操作

a.将回转支腿转至底座对角线的位置,然后扳转调节螺杆借助水平仪使整机调平(注:水平仪必须保证水平)。调平时不宜将四个行走轮全部离地。

b.在靠墙作业时,可将靠墙面的两支腿平行于墙面放置,以便让平台尽量靠近墙面便于作业。

c.控制系统,合上漏电开关接通电源,电源指示灯(红色指示灯)亮,扳转转换开关置于下控制位置。

d.按控制箱上面的上升按钮绿色,平台上升,上升到安全卡板高度时,将卡板打开下降升降车,降到安全卡板槽内,将固定平台卡口锁死,升降车在上升到需要高度时松开按钮,则平台停止上升而保压于所需位置。按下降按钮 红色,平台下降,松开按钮则平台停止下降。如在平台上控制时应将转换开关置于上控位置后再操作上升 绿色按钮 或下降 红色 按钮。

3、工作条件

3.1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3.2气温在零下10℃至40℃。

3.3工作时的风力不大于4级。

3.4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作业过程中地面不得下陷。

3.5工作电源电压的允许误差为±10%。

4、注意事项

4.1平台起升后整机严禁移动。

4.2支腿未支撑调平时严禁作业。

4.3严禁在平台上带电作业。

4.4在平台升到最大高度时应松开按钮停机,不宜长时间地满负荷运转。

4.5在平台上升后如遇突然停电,可少量松动泄油阀门泄油下降。

北京交大铁科科技园有限公司

第3篇 拖车使用管理规定样本

为加强对厂内拖车的使用管理,保障车辆和人员安全,确保车辆的完好状态,特制定本规定:

1、规范拖车管理,该拖车由作业区按照上中下旬负责管理,其中_作业区每月1-10日负责,_作业区每月11-20日负责,_作业区每月21-31日负责;

2、各作业区每月1日、11日、21日做好交接,使用拖车前,操作人员应对拖车进行全面检查,保证性能可靠,严禁车辆带病使用,如发现拖车损伤或故障问题由该时段负责的作业区到汽车队进行修理;

3、拖车仅用于厂内使用,严禁驶出厂区(因故障问题出厂修理除外);

4、规范拖车加油管理,拖车需加油时,到就近水泵站岗位进行加油,所在岗位做好记录。

5、行驶时,应遵守《拖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关于规范和加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规定》。

6、在起行和出入现场时,应鸣笛、减速、靠右行;通过十字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严禁随意超速、超车和争道。

7、用车完毕,由使用者及审批领导检查确认无破损后,双方在《动力厂拖车使用登记表》上签字方可收车。

8、认真做好拖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保障拖车的完好状态,若发现车辆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拖车的使用,并检查故障原因,经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9、凡违反规定和被公司查处违章通报考核的,根据情节轻重,由厂领导班子研究进行考核处理。

10、此规定未涉及到的条款,由厂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条款的增补和处理。

11、此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d市残联机关汽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市残联机关(以下简称会机关)汽车使用与管理,充分发挥汽车在公务活动中的作用,保证会领导及时、准确的参与社会公务活动 ,经会党组、理事会研究,现对会机关汽车使用与管理问题特作如下规定:

一、车辆使用原则

1、机关两台小车、一台面包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

2、机关小车保证现任会党组成员全面履行公务,促进会机关公务活动正常运转,特殊情况由办公室掌握。

3、会机关在职县级非领导用车按市委组织部[__]27号文件规定执行,离岗退养人员用车,按照市里有关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4、机关干部原则上不得用车,特殊情况用车,城区内由办公室批准,长途用车由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办公室安排。

二、车辆调度规定

1、对现任会领导用车,办公室应充分保证正常工作需要,确保会机关现任领导正常工作的开展。

2、对会机关非现任领导用车,一般情况下,用车人员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预订,并说明用车的事由、去向、起止时间,办公室按照先急后缓、先主后次、先远后近的原则安排使用。

3、节假日(合双休日)原则上不派车。现任领导用车,按正常工作需要安排。对非责任领导用车,市内经办公室批准安排,市外由分管领导审批并由办公室安排。

三、车辆补助费规定

1、司机凭汽车调度和《出车通知单》或相关证明手续,由办公室审核后报销出车过路费、过桥费等费用。

2、司机领取出车补助费,由会办公室审核后予以办理。

四、车辆管理

1、汽车实行入库管理。凡工作日、休息日、节假日一律停放车库内,司机不得私自开车外出或在外停留,无权将小车擅自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确保汽车安全。否则,由此发生事故均由司机承担。

2、未经办公室派遣或会领导同意而擅自出车,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一切后果由司机自负,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及连带责任。

3、汽车实行选点维修。维修方案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维修。购买车辆配件,采取以旧换新办法,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购买。车辆维修和更新配件一次性开支超过500元的经分管领导批准;一次性开支超过1000元以上的,经理事长批准;一次性开支超过__元以上的经理事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4、汽车用油实行计划管理、里程定量考核办法,分期购买,节约使用。每季度由办公室张榜公布里程考核结果,接受职工监督。

5、司机要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爱护车辆,注重行车安全,严禁酒后开车或违规开车。

6、司机要服从调度,遵纪守法,禁止利用公车为个人谋私利。司机遇特殊情况不能出车,应事先说明,方便调度协调。

7、司机应保持车容整洁,干净卫生。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随时出车,勤勤恳恳,任劳会怨,~完成每次出车任务。

五、其它

1、办公室要严格按规定做好汽车调度与管理工作,确保会领导用车需要,不得以权谋私。

2、过去有关汽车调度、使用与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本规定由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规定从~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方明

~年7月29日

第5篇 m矿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我矿施工的主井下井口东西绕道运输大巷因运输距离短,交岔点多,轻、重车辆周转困难,且人工推车的劳动强度大,效率低,暂用人员多。经矿领导同意,在该巷道内使用5吨电瓶车一部,运送矸石、材料等。根据现场的实际,运行的电瓶车不能行驶到各个迎头,只能在合适的车场内进行轻重车辆接车。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行车线路

1、一队把矸石车放到东部轨道大巷内的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部轨道大巷车场。

2、二队把矸石车放在西绕道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西绕道北部车场。

3、三队把矸石车放到东绕道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绕道北部车场。

4、四队把矸石车存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

二、行车管理

1、运通工区当班跟班区长下井后去各开拓队察看矿车情况,了解各队生产安排,需要车皮数量及使用时间,根据各队生产情况合理分配车皮。

2、空车线车皮要及时拉走,不能积压车皮太多,各迎头重车必须及时拉出,运输不紧张时,必须确保各迎头无重车。

3、各队迎头不出矸时,迎头空车不得超过6车,否则处罚使用单位50元/车。

4、车皮供应必须按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否则处罚电瓶车司机50元/次。

5、电瓶车拉、送车时各队必须保持车场通畅,保证车皮可以及时顶进、重车及时拉出,不得拖延电瓶车运行时间。

6、各单位的空车、重车不得占轧道岔,妨碍其他单位出车,凡是占轧道岔妨碍出车的,则处罚岔妨碍出车的单位100元/次。

7、其它相关事项参照《提升运输管理办法(暂行)》第五章之规定执行,凡是发现与以上条款冲突的,则按以上条款执行。

8、其他未尽事宜,随时进行补充调整。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第6篇 公司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5)

公司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五)

(一)摩托车由公司统一安排购置,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报经公司领导审批,由总务部统一调配到各部门使用,使用部门须严格履行领用手续。

(二)摩托车的使用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必须持有__市交通部门发放的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使用者不得擅自将摩托车交与他人驾驶。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调配,并在技术上接受车队监督指导。

(四)驾驶员须爱护保管自己的摩托车,定期进行保养,如人为原因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视情节由本人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五)摩托车的各项费用统一由使用部门负责预算报支。大的修理项目,由车队统一安排并限指定厂家进行修理。

(六)凡违反本规定造成行车事故及损坏车辆,经济损失在200-500元者,扣发2个月奖金,500~1000元者扣发半年奖金,1000~5000元者扣发全年奖金和1~3个月的工资。

(七)未经部门领导同意私自出车发生事故后,其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不含保险费),并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规定自发出之日起执行。

第7篇 运钞车使用和管理规定

一、运钞车要坚持“专车专用”的使用和管理原则。

二、各(行)社要根据基层网点布局、业务规模及现金需求量等情况制定现金押运计划,确保满足调拨现金、头寸押运、款箱接送、重要空白凭证调剂的需要,并做好保密工作。

三、保卫部门应印制运钞车派车单和出车事项登记簿。运钞车驾驶员必须凭保卫部门开出派出单出车,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登记。

四、运钞车驾驶员必须执行押运期间安全保卫工规章、制度,熟悉应急处置预案。

五、派出运钞的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直达目的地,中途遇塞车或其他紧急情况,要仔细判断,果断决策,并向保卫部门及时汇报情况,在征得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改变行车路线,并做好记载。

六、运钞车在执行任务时,不准随便停留或兼办其它事情,不得搭乘其他无关人员和携带其他物品,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七、没有运钞任务的情况下,车辆应停放在单位院内或专用运钞车车库待命,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第8篇 汽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车辆管理,降低汽车使用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预防和减少汽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设备租赁中心(办公室协助)是公司内部汽车(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设置汽车管理员,负责组织协调公司范围内的汽车年检、季检以及驾驶员审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保险理赔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驾驶员开展安全学习等活动。

二、车辆使用单位(部门)要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使用汽车较多的单位(部门)要成立管理小组,明确责任人,落实安全行车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

三、严格用车管理制度。

公司本部部门需要用车出市区的,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在市区使用,也须征得办公室同意。用车完毕经办人员要签章。职工因私用车一般不派,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按规定收取成本费。

驾驶员出车必须凭管理部门签发的出车通知单出车(公司领导、抢险、突发事件等紧急用车除外,但驾驶员应将出车去向等及时电话报告调度人员),并做好行车记录。其他非车辆管理部门、个人不得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凡私自出车发生的费用以及由此发生事故产生的费用,除保险理赔外,剩余部分全部由驾驶员及当事人承担,并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四、汽车使用实行定人定车,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员要做好汽车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保持车辆清洁和机械性能处于良好状态。驾驶员在车况良好的情况下,要服从调度安排,不得借故不出车,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五、车辆到修理单位进行保养、维修前必须填写报修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单次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还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出差途中突发机械性故障除外。项目部租赁的车辆按租赁协议办理。

六、油料实行定额管理,按国家《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04)》的百公里油耗标准控制执行(油耗定额见附表)。超一赔一,节一奖半(按当月的油料销售价),隔月兑现。兑现时必须附经审核的行车公里数及油耗数,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七、违章行车造成事故,根据公安部门确定的责任,由驾驶员承担部份赔偿费用,负次要责任赔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5%,负同等责任的赔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8%,负主要责任的赔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10%,负全部责任的赔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15%。

八、驾驶员执行任务时必须证照齐全,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除公安部门给予的处罚外,公司还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延误工作的处罚100~500元;造成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均由其承担,并视情节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理,今后不得在公司内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工、待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九、项目部配备汽车,应根据工程规模、地域等因素,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意配备汽车的项目部,应先到设备租赁中心租赁,如公司现有资源不能满足,经公司领导批准可采取社会租赁或购置的方式解决。租赁社会汽车必须证照齐全,车况良好,保险、营运手续等齐全完备,并在使用前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以确保使用安全。“汽车租赁合同”应报设备租赁中心备查。

十、公司及所属单位汽车的出售转让、报废,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公司有关设备报废规定办理。出售应采取公开竞卖的方式进行,并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十一、严禁社会车辆挂靠公司,以避免承担连带责任。非本公司员工自愿申请参加公司组织的驾驶员审验的,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预先缴纳管理费100元/年(年审验费用另行按实支付),否则不予办理。

十二、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奖励400元;评为扬州市交巡警支队安全行车先进者奖励500元;评为扬州市公安局先进车管干部、安全行车先进者奖励600元。此项奖励驾驶员个人当年不重复享受。

十三、所属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报公司备案。

十四、本规定由设备租赁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9篇 机动叉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合理使用机动叉车,减少叉车故障发生,降低维修成本,现特对机动叉车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1 所有叉车司机上岗前,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合格的叉车驾驶证(或者经过本厂培训合格者),无证上岗者严禁开叉车,违规者每次作100元处罚。

2 叉车启动前先检查机油,柴油、液压油位、水箱水位以及轮胎气压够不够检查确定合格后方可起动,否则因此造成叉车损坏而大修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 叉车在行驶过程中,如有异响或者严重冒烟的立即停车检查,第一时间上报主管及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必须在排除异常后方可开车,以免小毛病不除而发生更大的故障发生。

4 定期对机动叉车进行维护保养,建立机动叉车维护保养的责任制度,要求司机每天在下班前对叉车表面的灰尘、油污清洁干净,重要活动部位如转向轮、升降链条等加黄油润滑,使之在活动时保持顺畅润滑;定期每两个月更换机油,空气格、机油格、柴油格、打黄油等外修维护保养跟进与监督,减少叉车因维护保养不足造成大修情况发生。

5 安全行驶,速度适中,注意前后左右来人,杜绝叉车撞人、撞物导事故发生。

特此规定!

编制/日期:复核/日期: 审批/日期:

第10篇 拖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厂内拖车的使用管理,保障车辆和人员安全,确保车辆的完好状态,特制定本规定:

1、规范拖车管理,该拖车由作业区按照上中下旬负责管理,其中_作业区每月1-10日负责,_作业区每月11-20日负责,_作业区每月21-31日负责;

2、各作业区每月1日、11日、21日做好交接,使用拖车前,操作人员应对拖车进行全面检查,保证性能可靠,严禁车辆带病使用,如发现拖车损伤或故障问题由该时段负责的作业区到汽车队进行修理;

3、拖车仅用于厂内使用,严禁驶出厂区(因故障问题出厂修理除外);

4、规范拖车加油管理,拖车需加油时,到就近水泵站岗位进行加油,所在岗位做好记录。

5、行驶时,应遵守《拖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关于规范和加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规定》。

6、在起行和出入现场时,应鸣笛、减速、靠右行;通过十字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严禁随意超速、超车和争道。

7、用车完毕,由使用者及审批领导检查确认无破损后,双方在《动力厂拖车使用登记表》上签字方可收车。

8、认真做好拖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保障拖车的完好状态,若发现车辆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拖车的使用,并检查故障原因,经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9、凡违反规定和被公司查处违章通报考核的,根据情节轻重,由厂领导班子研究进行考核处理。

10、此规定未涉及到的条款,由厂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条款的增补和处理。

11、此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某公司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摩托车由公司统一安排购置,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报经公司领导审批,由总务部统一调配到各部门使用,使用部门须严格履行领用手续。

(二)摩托车的使用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必须持有××市交通部门发放的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使用者不得擅自将摩托车交与他人驾驶。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调配,并在技术上接受车队监督指导。

(四)驾驶员须爱护保管自己的摩托车,定期进行保养,如人为原因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视情节由本人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五)摩托车的各项费用统一由使用部门负责预算报支。大的修理项目,由车队统一安排并限指定厂家进行修理。

(六)凡违反本规定造成行车事故及损坏车辆,经济损失在200-500元者,扣发2个月奖金,500~1000元者扣发半年奖金,1000~5000元者扣发全年奖金和1~3个月的工资。

(七)未经部门领导同意私自出车发生事故后,其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不含保险费),并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规定自发出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天车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针对起重设备作业的特殊性,安全事故发生率高的现状,为杜绝岗位点检不认真,不能及时发现故障隐患现象,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设立起重天车检查的专用表格。

2、对各车间天车点检表进行定期检查,每月只少两次,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处罚填写人50元,机长30元。

3、除车间岗位工日常点检外,每月由各车间设备主任带领操作工、包机组、专职点检员带上工具,包括扳手、锤头、棉纱等工具,对本车间所用天车的各个连接点、加油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具体检查项目列出专用表格附后。

4、如未执行第三条处理车间设备主任100元,车间主任50元,厂部或设备科组织人员在车间上述检查后,三天之内进行抽查复检,如发现仍存在缺陷,每项处罚车间主任10元,设备主任20元。

5、本检查表每台每月1份(生产天车),由车间主任签字,带队设备主任及参检人员签字认可,由设备科存档备案,拒不执行者处罚车间300元。

6、检修天车在每次使用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检查表,如在检修使用过程中发现未例行检查,处罚使用单位责任人50元,使用操作人员50元,并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查。

7、在操作室门前挂禁示牌“未经检查,不得使用”。

第13篇 管理处手推车使用管理规定

管理处手推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租用人(使用人)需凭有效证件(身份证、装修出入证)进行登记,并缴纳100元人民币押金。

二、所租借手推车必须于当天19:00前交回保安管理处。如超时不归还者,每超一次从押金里扣除10元。

三、租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如有违规操作损坏,按所需维修费用从押金中扣除作为赔偿金,或由租用人自行修好归还。

四、装运物品时应服从当值保安员的管理、指挥,不得超载或利用客梯运送。不服从规定者一经发现,保安员有权收回所租手推车,并罚款5-10元,情节严重者,将请出园区。

五、自供推车必须与本区物业管理处提供车型号、尺寸大小相符。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使用。如有违规者,保安员有权禁止其使用并收回装修出入证。

六、租用人在租用手推车期间,如无以上违规现象,租用期满后,所交押金予以退还。

七、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zz物业管理处

20__年12月31日

第14篇 _市残联机关汽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市残联机关(以下简称会机关)汽车使用与管理,充分发挥汽车在公务活动中的作用,保证会领导及时、准确的参与社会公务活动 ,经会党组、理事会研究,现对会机关汽车使用与管理问题特作如下规定: 一、车辆使用原则 1、机关两台小车、一台面包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 2、机关小车保证现任会党组成员全面履行公务,促进会机关公务活动正常运转,特殊情况由办公室掌握。 3、会机关在职县级非领导用车按市委组织部[__]27号文件规定执行,离岗退养人员用车,按照市里有关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4、机关干部原则上不得用车,特殊情况用车,城区内由办公室批准,长途用车由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办公室安排。 二、车辆调度规定 1、对现任会领导用车,办公室应充分保证正常工作需要,确保会机关现任领导正常工作的开展。 2、对会机关非现任领导用车,一般情况下,用车人员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预订,并说明用车的事由、去向、起止时间,办公室按照先急后缓、先主后次、先远后近的原则安排使用。 3、节假日(合双休日)原则上不派车。现任领导用车,按正常工作需要安排。对非责任领导用车,市内经办公室批准安排,市外由分管领导审批并由办公室安排。 三、车辆补助费规定 1、司机凭汽车调度和《出车通知单》或相关证明手续,由办公室审核后报销出车过路费、过桥费等费用。 2、司机领取出车补助费,由会办公室审核后予以办理。 四、车辆管理 1、汽车实行入库管理。凡工作日、休息日、节假日一律停放车库内,司机不得私自开车外出或在外停留,无权将小车擅自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确保汽车安全。否则,由此发生事故均由司机承担。 2、未经办公室派遣或会领导同意而擅自出车,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一切后果由司机自负,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及连带责任。 3、汽车实行选点维修。维修方案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维修。购买车辆配件,采取以旧换新办法,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购买。车辆维修和更新配件一次性开支超过500元的经分管领导批准;一次性开支超过1000元以上的,经理事长批准;一次性开支超过__元以上的经理事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4、汽车用油实行计划管理、里程定量考核办法,分期购买,节约使用。每季度由办公室张榜公布里程考核结果,接受职工监督。 5、司机要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爱护车辆,注重行车安全,严禁酒后开车或违规开车。 6、司机要服从调度,遵纪守法,禁止利用公车为个人谋私利。司机遇特殊情况不能出车,应事先说明,方便调度协调。 7、司机应保持车容整洁,干净卫生。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随时出车,勤勤恳恳,任劳会怨,圆满完成每次出车任务。 五、其它 1、办公室要严格按规定做好汽车调度与管理工作,确保会领导用车需要,不得以权谋私。 2、过去有关汽车调度、使用与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本规定由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规定从__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方明 __年7月29日

第15篇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我矿施工的主井下井口东西绕道运输大巷因运输距离短,交岔点多,轻、重车辆周转困难,且人工推车的劳动强度大,效率低,暂用人员多。经矿领导同意,在该巷道内使用5吨电瓶车一部,运送矸石、材料等。根据现场的实际,运行的电瓶车不能行驶到各个迎头,只能在合适的车场内进行轻重车辆接车。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行车线路

1、一队把矸石车放到东部轨道大巷内的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部轨道大巷车场。

2、二队把矸石车放在西绕道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西绕道北部车场。

3、三队把矸石车放到东绕道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绕道北部车场。

4、四队把矸石车存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

二、行车管理

1、运通工区当班跟班区长下井后去各开拓队察看矿车情况,了解各队生产安排,需要车皮数量及使用时间,根据各队生产情况合理分配车皮。

2、空车线车皮要及时拉走,不能积压车皮太多,各迎头重车必须及时拉出,运输不紧张时,必须确保各迎头无重车。

3、各队迎头不出矸时,迎头空车不得超过6车,否则处罚使用单位50元/车。

4、车皮供应必须按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否则处罚电瓶车司机50元/次。

5、电瓶车拉、送车时各队必须保持车场通畅,保证车皮可以及时顶进、重车及时拉出,不得拖延电瓶车运行时间。

6、各单位的空车、重车不得占轧道岔,妨碍其他单位出车,凡是占轧道岔妨碍出车的,则处罚岔妨碍出车的单位100元/次。

7、其它相关事项参照《提升运输管理办法(暂行)》第五章之规定执行,凡是发现与以上条款冲突的,则按以上条款执行。

8、其他未尽事宜,随时进行补充调整。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车使用管理规定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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