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别墅区物品出入和治安管理规定
水印长堤物品出入和治安管理规定
为保障水印长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东莞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小区实行封闭式的保安管理办法。
二、业主(住户)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小区。
三、为保证业主(住户)利益,凡租户个人携带较大件手提箱、包装箱等物品出门,须先填写盖有本单位或业主印章的'货物出门证';凡用户搬运家具、办公用具出门前应将有业主签名(盖章)的'搬出物品申请清单'报管理处核实,由保安人员验证方可出门,以有效地保证业主的利益。
四、本小区内严禁进行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
五、保安员有权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保安员有违纪、违章或无礼刁难住户的现象,发现者可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向管理处负责人投诉。
附:
1.物品放行登记表
2.放行条
3.来人来访登记表
第2篇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5)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五)
1.0目的
1.1为了加强对物品出入的管理,确保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顾客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0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对顾客的物品出入的管理与控制。
3.0 职责
3.1 管理处主任和物业管理部安全主管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2 护卫主管督促并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监控。
3.3 各岗位具体操作执行。
4.0管理规定
4.1物品的搬入
4.1.1当顾客或其他人往小区(大堂)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人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4.1.2 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人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护卫主管或管理处。
4.2 物品的搬出
4.2.1 业主需要搬出物品,应提前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在《物品放行通知单》的存根上签字认可,管理处确认手续完毕出具《物品放行通知单》。业主房自己出租,使用人搬出物品,管理处应通知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若业主因故不能到场,责不予放行。
4.2.2 道口岗亭当班护卫员按《道口岗亭岗位职责》执行。收到顾客交来的《物品放行通知单》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顾客在《搬出家私登记表》的相应栏目上签名,登记顾客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签上值班人员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顾客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物品放行通知单》须交回管理处存档(保存期一年)。
4.2.4若顾客搬出物品时未办理《物品放行通知单》,值班人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护卫主管或管理处处理。
5.0 相关文件与记录
wi/aq-006《道口岗岗位职责》
__-018aq《物品放行通知单》
第3篇 小区业户物品出入管理规定-6
小区业户物品出、入管理规定6
业户的物品若入、出标厂应遵守以下规定:
办理时间:
办理对象:入住标厂的所有业户(不包括装修期间的业户)。
1、业户应填写《携物出入门证》一式两联,注明单位名称,携物人、携物时间、物品名称、数量,携物出门时应加盖公章。
2、若业户因特殊情况没有公章,请公司出具证明并注明有权签署《携物出入门证》负责人的亲笔签字供客务部备案。
3、业户搬运物品须经过客户服务部盖章确认方可出、入标厂。
4、客务部有权制止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物品进入标厂。
5、客务部应根据情况,安排物品搬运时间并维持好秩序。
第4篇 某办公楼项目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办公楼项目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1.运送所需物品进入物业所管办公楼区域,需事先安排好存放地点,不得在公共场所或大堂堆放物品,以免影响通行,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运送。
2.携带危险品和监管物品进入办公楼时,需按照《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执行》并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入内。
3.携物出办公楼项目,必须持办公室主任、项目经理和保安主管签字的《携物出门条》,并主动接受保安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出门。
4.天盛嘉森、天宇龙等租户物品出门时,必须由承租单位开具《携物出门条》,并加盖公司印章,保安部认可,并主动接受保安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出门,大批量出货必须由项目经理批准方可出门。
5.外来施工人员携物出门时,需到保安部开具《携物出门条》,保安员核查物品规格、数量无误后方可予以放行。
6.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保安部有权扣留其物品,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5篇 学生公寓宿舍贵重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宿舍)贵重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为了充分保障学生及公共财产的安全,创建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加强门卫管理,根据学校安全保卫处《门卫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值班室门卫工作人员应对携带大件物品或贵重物品进出楼栋的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提高警惕性,努力确保学生个人财产及公共财产的安全。
2.携带贵重物品出、入公寓(宿舍)楼的学生,必须到值班室备案,填写《贵重物品出、入登记表》。
3.若携带贵重物品离开学校,需到值班室填写《贵重物品出、入登记表》,以备学校大门门卫检验。
4.非本楼栋人员一律不得携带物品出、入楼栋。
第6篇 住宅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规定(3)
住宅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三)
为保障小区的公共秩序合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丹东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本小区实行封闭式的保安管理办法,业主可通过小区正大门进出及磁卡控制的侧门进出小区。
-业主(住户)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小区。
-为保证业主(住户)利益,凡住户个人携带较大件手提箱、包装箱等物品出门,须在本物业公司门岗进行登记;凡用户搬运家具、办公用具等,出门前将有业主签名(盖章)的搬出物品清单报物业公司核实,并由保安人员验证后方可出门,以确保业主利益。
-本小区内严禁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法规的违禁品进入。
-保安人员有权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有权核实外来人员的身份、物品归属,并在登记后予以放行,以确保业主利益。
-保安人员如有违纪、违章或无理刁难住户的现象,发现者可通过各种方式随时向物业公司负责人投诉。
8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