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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中心管理规定10篇

发布时间:2022-11-11 热度:67

商业中心管理规定

第1篇 商业中心装修管理规定

kh商业中心装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kh商业中心统一管理,保证物业的完好和安全,保持物业的完好美观,维护广大用户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望各用户或装修公司共同遵守。

1.1装修申请程序:

1.1.1用户装修请提前三天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

1.1.2用户须详细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详细的装修施工方案和装修施工图,签署装修保证书;

1.1.3物业管理处负责审批装修申请和方案,答复时间不超过72小时;

1.1.4装修公司须按下列规定提交证件,办理单证和交纳费用:

a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无此证件不予以审批入场作业);

b装修公司需向管理处交付装修保证金三千元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

c装修公司需提供装修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彩色免冠一寸相片二张到管理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工本费10元/张,出入证保证金50元/人(退场时凭证无息退回),如有遗失,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按以上规定重新申办;

d装修公司需一次性向管理处交纳装修单元面积3元/

第2篇 某商业中心管理处档案管理规定

商业中心管理处档案管理规定

1、办公室档案按人事、文件、资料分类,由文员负责管理;

2、档案文件必须设专柜存放保管,存放必须分类编号,清楚编写文件目录,以便查阅;

3、凡经领导批示传阅的文件,必须随文将领导批示和传阅人员签字表格一并归档;

4、借阅档案须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保证按时归档;

5、凡借阅重要密件,必须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所借阅的档案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抄摘或复印;

6、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时检查专柜,核对件数,做好防虫、防潮、防遗失,发现异常或被盗,丢失等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妥善处理,如系人为造成,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 商业中心室内维修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业主(用户)的室内保修、有偿服务、房屋本体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

2、内容

(1)保修

a、保修原则:管理处组织,建筑施工单位维修,维修费用从建筑施工单位保修款中支付。

b、保修范围:凡室内土建、水、电、装修、安装项目均属保修内容,但由业主(用户)在使用、装修过程中自己造成的损坏和隐患;易损耗物品非质量原因的损耗不属保修范围。

c、保修期限:与开发建设单位交接验收之日起二年之内,个别项目保修期超过二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d、在保修期内发现问题,由管理处督促施工单位3天之内维修好,如不能及时保修,管理处按保修协议(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重大质量问题要上报总公司分管领导。

e、通知施工单位的保修要填写保修通知单,管理处代为保修的要填派工单。

(2)有偿维修

a、程序:业主申请维修登记派工上门维修(准备工具出示工作牌现场查看向业主报价维修)业主验收征求业主意见管理处收费用

a、由业主(用户)向管理处申请;

b、值班人员填写'维修登记表';

c、维修班长或管理员派工,并填写'派工单';

d、维修工带上'派工单',并准备好维修工具上门维修,首先应向业主(用户)出示工作牌,使用上门服务维修的礼貌用语,查看现场后,根据《室内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向业主(用户)报价,经业主(用户)同意后进行维修;

e、维修过程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

f、维修完毕,请业主验收,对于业主不留意之处应尽力改善,验收后,请业主在《派工单》上写下意见,并签名;

g、业主(用户)原则上不直接向维修工交费,维修费可随同管理费一起到管理处收费处交付;

h、派工单一式三份,维修组、业主(用户)、管理处收费处各保留一份;

b、维修原则:业主自愿、收费合理、满足要求。

(3)房屋本体公共设施:由管理处组织维修。

第4篇 z商业中心消防管理规定

商业中心消防管理规定

1、员工应把预防火灾视作自己的日常职责,人人都是义务消防员,本单位或外单位在管理处区域内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必须事先通知消防中心,在管理处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管理处应派人监督,待动火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对私自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对施工的除责成其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施工个人及负责人处以罚款:一旦造成事故,除加重处罚处,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2、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动火(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等处)必须经管理处批准方能动火;违者按有关规定罚款。动火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而引起火灾。

(1)动火前'七不':

a、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b、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c、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d、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排尽残有油质的不动火;

e、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f、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g、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2)动火中'四要'

a、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b、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动止火;

c、发生火灾燃炸事故,要及时处理;

d、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的'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然后才离开现场。

3、配电房及重要机房内不准堆放可燃品,不准吸烟,消防设备旁边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4、各走道、楼梯口等部位经常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禁止用户在走道、楼梯、垃圾桶旁焚香、烧纸。

5、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

6、严格维护消防设备,按管理处规定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

第5篇 商业中心电气维修管理规定

1、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颁部标准《电气安装工作规程》作业;

2、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和技术措施,维修班班长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4、在配电干线、变压器、低压配电箱上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二人进行;

5、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离档板,并有专人监护;

6、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

7、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在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第6篇 z商业中心电气维修管理规定

商业中心电气维修管理规定

1、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颁部标准《电气安装工作规程》作业;

2、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和技术措施,维修班班长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4、在配电干线、变压器、低压配电箱上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二人进行;

5、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离档板,并有专人监护;

6、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

7、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在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第7篇 商业中心停车场管理规定

kh商业中心停车场管理规定

1、凡进入kh商业中心停车场内的所有车辆实行统一停放管理;

2、本车场实行两进两出,请按指定路线行驶;

3、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大厦的道路、公共设施,不乱停乱放车辆;

4、车场内的车辆行驶停放必须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5、凡进入车场的车辆,尽量购买综合保险,本车场只负责提供场地占用,不负责保管,车辆一旦发生意外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6、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7、本车场限速15公里,严禁超车,禁止鸣号和逆向行驶;

8、严禁在车场试车、修车、练习、严禁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和公用设施;

9、严禁在行人道、行车道、消防通道上停放任何车辆,非机动车按指定位置停放;

10、楼内用户应向自己的客户、朋友明示本停车场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该楼内用户负连带责任。

11、本车场收费标准:

a月卡汽车地下室300元/月辆,地上250元/月辆;摩托车地下60元/月辆,地上50元/月。

b临时停车(半小时内免费,超过半小时按如下标准收取)

1)白天:汽车10元/次辆,摩托车2元/次辆;晚上:汽车15元/次辆,摩托车3元/次辆,全天最高消费汽车25元/辆,摩托车5元/辆。

2)时间段为白天06:00-18:00,晚上18:00-06:00

12、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第8篇 某商业中心物品搬运管理规定

商业中心物品搬运管理规定

1.0目的

确保用户的物品不受损坏丢失、大厦的公共设施不受损坏。

2.0'放行条'与'出入证'的使用范围

a装修人员必须使用出入证;

b'放行条'的使用:

1)有贵重物品、装修材料搬出时;

2)用户搬家出入大厦时;

3)装修队伍将有价值的物品搬出时;

3.0物品出入限制

a禁止上下电梯物品:

1)整块夹板或板料尺寸超过2米的;

2)铝合金、不锈钢制品长度超过2米的;

3)未经包装(指用编织袋等装好),用铁丝困扎运输红砖;

4)未密封的液体材料,如:天那水;

5)超长超宽的其它物品和不用袋装好的装修垃圾;

注:以上物品允许上下楼梯,但损坏或污染楼梯道者,必须负责赔偿或消除妨害;

b禁止进入大厦的物品

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禁物品

4.0申请放行条的规定

a搬入不受限制

b搬出申请

1)搬出贵重物品时必须由用户本人或亲笔盖章的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搬家离开必须凭财务部出具的己结清管理费、水、电费等证明。

c时间规定

所有搬运行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过期'放行条'无效。搬运时应提前一天通知管理处。

5.0搬运程序

a搬入不受限制

b搬出程序

1)凭有效证件到管理处开具'放行条',详细列明搬出物品清单;

2)查验领取人的证件是否与用户登记相符,杜绝他人冒领行为。

c各出入口保安员根据放行条内列明的物品一一核对,无误后放行,并签名,收回放行条存档。

6.0搬运行为损坏公共设施的赔偿规定

a管理处对公共设施遭受损坏的行为,依据'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进行处理;

b在搬运物品过程中,发现公共设施被损坏,保安人员应立即要求当事人在'放行条'上签署损坏公共设施负责赔偿保证,同时通知主管或主任到现场查看;

c根据被损坏的程度及设施情况,由主管或主任计算赔偿费用;

d对被损坏的设施,主管或主任应及时安排维修,对楼道被刮花的情况,等楼内装修高峰期后再进行;

e特殊情况:对当事人提出的自己出钱维修的,管理处应派人员督促维修工作。

7.0质量记录《放行条》

第9篇 z商业中心室内维修管理规定

商业中心室内维修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业主(用户)的室内保修、有偿服务、房屋本体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

2、内容

(1)保修

a、保修原则:管理处组织,建筑施工单位维修,维修费用从建筑施工单位保修款中支付。

b、保修范围:凡室内土建、水、电、装修、安装项目均属保修内容,但由业主(用户)在使用、装修过程中自己造成的损坏和隐患;易损耗物品非质量原因的损耗不属保修范围。

c、保修期限:与开发建设单位交接验收之日起二年之内,个别项目保修期超过二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d、在保修期内发现问题,由管理处督促施工单位3天之内维修好,如不能及时保修,管理处按保修协议(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重大质量问题要上报总公司分管领导。

e、通知施工单位的保修要填写保修通知单,管理处代为保修的要填派工单。

(2)有偿维修

a、程序:业主申请维修登记派工上门维修(准备工具出示工作牌现场查看向业主报价维修)业主验收征求业主意见管理处收费用

a、由业主(用户)向管理处申请;

b、值班人员填写'维修登记表';

c、维修班长或管理员派工,并填写'派工单';

d、维修工带上'派工单',并准备好维修工具上门维修,首先应向业主(用户)出示工作牌,使用上门服务维修的礼貌用语,查看现场后,根据《室内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向业主(用户)报价,经业主(用户)同意后进行维修;

e、维修过程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

f、维修完毕,请业主验收,对于业主不留意之处应尽力改善,验收后,请业主在《派工单》上写下意见,并签名;

g、业主(用户)原则上不直接向维修工交费,维修费可随同管理费一起到管理处收费处交付;

h、派工单一式三份,维修组、业主(用户)、管理处收费处各保留一份;

b、维修原则:业主自愿、收费合理、满足要求。

(3)房屋本体公共设施:由管理处组织维修。

第10篇 某商业中心物业管理处办公室管理规定

商业中心物业管理处办公室管理规定

1、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守时守纪、自觉打卡、办公室保持整洁,不在室内放置杂物,写字台上摆放的办公用品应整齐有序。

2、保持办公室肃静,工作时间不高声喧哗;

3、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时间不离岗、窜岗、不聚众聊天,不打瞌睡,不在办公室吃零食,开冷气时严禁吸烟;

4、上班时间严禁炒股或办私事,因公外出应向同事讲明去向或向领导请假;

5、讲究服饰仪表,着装整洁大方,工作时间一律着统一服装,配戴整齐;

6、接待来访,起身相迎,态度和蔼,彬彬有礼,来客告辞,起身相送,接待来访询问,不得泄漏公司管理制度和机密;

7、参加各类会议应按时到会并保持肃静,对重要事项应做好记录;

8、下班或因事离开办公室,应人走灯灭,关好门窗,冷气,并将座椅靠贴写字台;

9、爱护公物,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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