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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查管理规定3篇

发布时间:2022-11-10 热度:74

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第1篇 油库安全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实施油库安全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油库应配备兼职巡检人员,负责对油品收、发、储设备(施)进行巡检。

1.3安全巡回检查实行不同岗位交叉检查,不得以此代替维修、电工、消防等专业巡检工作。

2、组织和人员

2.1巡检组负责人,由安全员兼任。

2.2巡回检查人员,必须由身体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熟悉业务、有生产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

2.3巡回检查人员每次不应少于2人。

3、巡检人员的职责

3.1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本制度各项规定。

3.2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发扬“严、细、准、狠”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3.3工作中,要做到:看、查、听、问,必要时应携带并使用安全检测仪器,进行科学检查。

3.4既监督又服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协同有关人员督促整改、处理,并认真进行交接。

3.5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内容包括发现的问题、隐患部位、建议、处理结果等,做到表格化、标准化,并存档。

3.6经常反映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做好安全信息反馈工作。

4、巡检线路和工作内容

4.1安全员会同有关岗位,应制定责任明确、内容具体的包括:人员、巡视线路、时间要求和巡视内容的制度、规定。经油库安委会批准后实施。

4.2巡视线路应以输油管路为主导,并对其中的阀门、油罐等储输设备的重要部位实行“点检制”。巡检内容主要应包括:

4.2.1列入各级事故隐患的项目。

4.2.2油罐的出、入口等阀门、底部焊缝;胀油管阀的开关状态。

4.2.3输油管路中的阀门、法兰、补偿器(金属软管)等。

4.2.4泵房、付油区域内的管路、阀门、流量计等。

4.2.5针对不同季节(汛期、台风、雷雨、炎夏、严冬)的特点和生产变化(开、停工、生产不正常)情况,进行特殊地巡回检查。

4.3巡检线路和检查点数应会制成图表并上墙。

4.4巡检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能进行现场处理或纠正的要及时处理;一时无法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4.5巡检中发现偷盗或其它破坏事故,应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配合有关人员调查处理。

5、考评和奖惩

5.1油库安全员应对巡检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主要有:

5.1.1不定期的对巡检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查。

5.2建立考评制度。每月安全生产委员会上由安全员对巡检人员进行考评,考评包括查出的隐患数、整改率、避免事故次数、安全合理化建议及价值等。

5.3巡检人员避免重大事故或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时,应受到奖励。成绩突出者,上报主管公司,给予适当嘉奖。对于工作失职的巡检人员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应依照刑法对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加气站生产系统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一) 巡回检查原则

1、站区每小时进行一次检查,特殊情况下应可以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2、在生产过程中,当班人员应定期按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逐点逐件认真的对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进行检查,现场采集到的各种运行参数与控制系统采集的各种参数应认真进行核对、比较。如差异较大时应及时查清原因并进行纠正,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要及时报告值班班长和站长,采取相应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并要做好记录。

3、 检查中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记录工整清晰,报表整洁,保管妥当。

(二)检查内容

1、检查控制柜与配电柜上的各电器元件有无失灵或异常情况,压力、温度、电流、电压等的读数是否正常,工作环境是否有异味或异常声音。

2、检查储罐、低温lng泵撬、l-cng柱塞泵撬、高压气化器、储气井和其他设备的的控制阀、各仪表、压力管道有无漏气和其他异常现象。

3、检查售气机有无漏气现象,快速接头是否清洁、操作是否灵活。

4、检查消防器材性能是否完好(压力表指示在合格范围),数量是否齐全,外观是否清洁。

5、检查广告灯、加气雨棚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三) 巡回检查线路

1、储罐区

储罐——紧急切断阀——储罐出液管路——lng潜液泵——l-cng柱塞泵——高压气化器——程序控制盘——储气井

2、售气系统

售气机——加气枪

3、空气压缩机系统

设备间空气压缩机——出气阀——空气冷凝干燥机——泵撬空气管路——储罐空气管路——加气机空气管路

4、控制系统

配电柜——plc控制柜

第3篇 电气车间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电气车间现场管理水平,提高巡检质量,及早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本规定。

一、巡回检查的要求

1、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责任到人。独立变配电室应设包机人,包机人名单应张贴在配电室内。

2、高、低压变配电室、现场电气设备,班组按片区的责任分工,每天巡回检查一次。重点设备(gis、主变压器、发电机组)每班巡检一次。

在特殊天气及设备带缺陷运行、监护运行等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巡检次数。

3、当班期间的巡检次数规定:

运行班、检修班班长、分管技术员对所辖设备每周巡检不少于2次,并在巡检本上签字。

主任、副主任对分管高压配电室、重点低压变配电室、现场关键设备每周巡检不少于1次,并在巡检本上签字。

4、除夜间值班时间外,当班期间到班组的签到次数规定:

分管技术员人员应每天到分管班组签到1次;

安全员每周到所有班组签到2次;

分管主任每周到分管班组签到2次;

主任每周到所有班组签到1次;

5、班组应编制巡回检查路线图,按要求的路线、时间段及规范要求进行巡检。工艺现场巡检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

6、车间内全部电气设备、设施、地面、门窗等全部承包到人。

7、巡检记录内容要反应设备运行实际情况及检查的主要项目,记录字体仿宋化。设备存在问题及异常现象记录要详实,设备缺陷在要设备缺陷记录本作记录并按程序上报。机电化仪联检本由维修班按时签字,对工艺反映的问题,应认真组织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车间,同时做好应急防范措施。

8、巡检人员在进行巡检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随身携带个人工具、测温仪、听棒、有害气体报警仪等必备的工器具。

二、巡回检查的考核

1、无故不进行巡回检查,缺少一次罚当值人员全体各50元;无故没按时间段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一次罚责任人员全体各10元。

2、记录本上存在涂改、漏填、填错、不仿宋等现象,每处罚责任者每人5元。

3、现场巡检一人进行,每次罚款100元;有毒有害场所现场巡检、施工不带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每一人次罚款50元。上现场未带工器具每人次罚款50元。

4、巡回检查不认真,班组人员没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引起系统停车、系统减量或波动的,按事故分析报告进行处罚;

5、凡车间主任、技术员、班长发现隐患而当班人员及包机人员没发现的,罚责任人50元;

6、对于巡检认真及时发现消除隐患或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及时汇报并避免事故发生的给予50~3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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