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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后勤管理规定3篇

发布时间:2023-02-25 热度:23

学校后勤管理规定

第1篇 学校后勤服务总公司印章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后勤服务总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条 印章是指后勤服务总公司、zz五里劳动服务中心、zz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食堂、_zz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后勤服务总公司支部委员会等公章以及财务专用章、公司负责人名章、营业执照等。

第二条 印章由公司办公室、会计室指定专人管理。zz五里劳动服务中心公章、财务专用章、公司负责人名章由会计室本着相互牵制的原则统一保管。

第三条 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四条 印章不得交给其他人员带到公司以外的地方,如需在公司外使用印章,由印章管理人员随用章人前往,无特殊情况,印章必须当日放回原存放地点。

第五条 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不得随意复印,原件不得随意带出或长时间放置在使用人处。

第六条 印章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的1月份以前将上一年带有编号的《用印审批单》装订交公司办公室保存,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七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按政府管理部门的要求,按期组织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劳动统计证书等的年检,逾期不进行年检的,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使用印信按下列程序办理

1.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2.公司领导审批;

3.公司办公室(会计室)用印。

第2篇 _学校后勤会馆司机管理规定

学校后勤会馆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会馆聘用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会馆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会馆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会馆餐饮部经理,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会馆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

第十二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接送客人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会馆领导,并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手机。保持通讯畅通。

第十六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手机处于开机状态。

第十七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会馆车辆学开车。

第十八条、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300元。

第十九条、司机应对各级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保密。

第3篇 学校后勤管理处物资采购领用管理规定

学校后勤管理处物资采购及领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后勤处管理水平,规范工作流程,建设数字化后勤,根据当前后勤处工作实际,经处委会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物资采购

1、采购:

⑴后勤处各科室需购买的物资由各科室提出书面采购计划(一式两份),经科长签字处室负责人批准后,提前两天交综合科采购员询价或招标后实施采购。

⑵物业需用物资由物业维修主管或后勤处仓库管理员提出书面采购计划经分管处长(或处室负责人)批准后,提前两天报综合科采购员询价或招标后实施采购。

⑶学校其他处室(院系)需购买的物资,由购买人写出申请经本处室及后勤处负责人签字后,提前两天报综合科采购员询价或招标后实施采购。

2、验收:所购物资应严格履行三方验收制度(即需用人、仓库管理员、购买人对物资验收无误后采购计划上签字后方可入库)和入库发放制度。(购买的物资必须经过仓库入库后执行领用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二、物资领用及管理

1、物业维修需用物资必须由物业维修主管到学校仓库统一领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领用。物业领用的物资必须在一周内对物资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到仓库管理员处交回“物资使用说明表”)。物业对物资使用情况填写“物资使用情况说明表”,经学校使用单位证明人签字盖章后交仓库管理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情况说明,仓库管理员可拒绝物资的再领用,出现不良后果由物业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物业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经济的处罚。

2、后勤处各科室需用物资的领用必须持“物资领用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处长审核后,仓库管理员方可进行物资发放,手续不全的不得发放物资。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为加强对后勤处内各类物品的管理,各科室应安排专人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本科室内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造册,登记后由处资产管理员进行汇总。各科在工作过程中应及时对各种设备或工具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物品损耗、报废等其他原因,应及时报告资产管理员及时销账。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后勤管理处

2022年1月1日

物资采购计划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进场日期

预算资金或

特殊说明

申报人: 日期: 审核:日期:

物资使用情况说明表

物资名称

使用数量

使用部位

使用情况说明:

维修人: 日期:证明人: 单位:(章)

物资领用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领用人: 日期:科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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