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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溶剂管理规定3篇

发布时间:2023-02-27 热度:48

有机溶剂管理规定

第1篇 油料库、有机溶剂库安全管理规定

1.库房重地,未经领导及管理人员许可不得人内,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2.库区内禁止吸烟.周围30米以内禁止使用明火,库内应保持通风良好。

3.库房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带入库内。

4.必须配备充分完好适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告,并充分使用消防器材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5.库内一切电器没备应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夜间停电应用手电筒,不准用明火灯。

6.启闭容器时应戴口罩,站在上风,避开挥发气体,禁止使用黑色金属或石头等发火花的工具。

7.库内不得同时混放性质相抵触的易燃爆炸物品及其它物品,应规定存放数量,并按规定数量储存。库内要保持通风,严禁将排风窗(口)堵塞。

8.禁止使用渗漏及封闭不严的罐和桶储存油料、溶济。

9.严禁在库房内开会、休息。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10.库内应建立严格的检查、巡视制度和领取制度。电器、报警系统应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11.下班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检查库内是否安全可靠。如有问题,应解决后,方可离开。

第2篇 有机溶剂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為明確溶劑(特別是有機溶劑)或是含有溶劑的資材(天拿水、接著劑、甲苯酒精等)使用時的注意事項,以便做到安全衛生作業而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以下作業:

1)產品清潔

2)設備潤滑、維修.

3)溶劑的庫存保管

3.職責

3.1生產主管

3.1.1對使用溶劑的工序的拉長進行教育指導。

3.1.2異常發生時的處置指示以及對策,並向生產部長報告。

3.1.3使用溶劑工序的拉長、作業者的監督、指導。

3.1.4常發生處置的指示以及對策並向製造科長報告。

3.1.5劑的儲存和廢棄物的管理。

3.2班長

3.2.1對使用溶劑工序的作業者監督、指導。

3.2.2異常發生時間向系長報告。

4. 向作業者教育的內容

4.1注意事項

4.1.1一般的注意事項:

_在保管場所、作業場所要絕對禁止類煙火。

_ 溶劑要放入密封容器,並要蓋好蓋子。

_ 不要把所需量以上的溶劑拿到作業場所。

_ 作業中要儘量注意不要讓溶劑接觸皮膚、或經口腔進入體內。

_ 吃飯前、作業終了要洗手;有些工位元元要根據需要佩帶手套。

_ 在冷暗場所進行保管,並要保持保管場所的通風和地面乾燥;庫存的溶劑要分類放置,堆放不可過高。

4.1.2關於溶劑危險性的注意點

_溶劑裏有揮發性高、可燃性的成分。(特別是有機溶劑)

_ 一旦吸入溶劑的蒸氣,對人體有害。

_ 接觸到皮膚,也可能對皮膚產生有害作用。

4.1.3工作人員使用溶劑發生意外時緊急處置。

4.1.3.1吸入有機溶劑的場合。

將吸入者立刻轉移到空氣新鮮的場所,讓其安靜;如果發現呼吸有異常情況時,要立即送往醫藥接受醫生診治。

4.1.3.2沾到皮膚上的場合。

立刻脫下受到污染的衣服、鞋襪等,並用肥皂沖洗沾染處;發生炎症的場合要去醫院請醫師診治。

4.1.3.3迸進眼睛內的場合。

立刻用大量的水清洗,根據需要到醫院請醫生診斷。

4.1.3.4喝進的場合

立即送往醫院接受醫生的治療.(因為有時讓其吐出等的應急處置會更危險,所以不要進行醫生指示以外的處置)。

4.1.4發生著火的處置

滅火:用粉末、二氧化碳、泡沫滅火器。(不能用水) 滅火作業:滅火者背向風向進行。

4.1.5異常處置(水災、火災等災害發生時)

碰上災害時,為了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溶劑管理擔當者必須把溶劑搬到安全的地方。

4.1.6有機溶劑一覽表

smt粘著劑

rd860002

heraeus

不使用溶劑,危險性小

粘著劑

sc12n

sony chemicals

有有機溶劑中毒的危險:

症狀:頭痛、眼花、抽搐、皮膚刺激。

防水膠

c5505

three bond

不使用溶劑,危險性小

潤滑油

7375tc

tetra

化學方面穩定,危險性小

熱融膠

63m196c

3 m

加熱時的蒸氣有時會刺激呼吸器官。

其他化學性穩定,危險性小

天拿水

症狀:會刺激眼、鼻。

防銹劑

wd-40

症狀:會刺激眼、鼻。

柴油

-----

易燃、易爆

酒精

------

易燃、易爆

6.記錄

無。

7.相關檔

無。

8.附件

無。

核准

審核

製表

周晶

第3篇 油料库有机溶剂库安全管理规定

1.库房重地,未经领导及管理人员许可不得人内,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2.库区内禁止吸烟.周围30米以内禁止使用明火,库内应保持通风良好。

3.库房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带入库内。

4.必须配备充分完好适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发生火警时,应立即报告,并充分使用消防器材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5.库内一切电器没备应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夜间停电应用手电筒,不准用明火灯。

6.启闭容器时应戴口罩,站在上风,避开挥发气体,禁止使用黑色金属或石头等发火花的工具。

7.库内不得同时混放性质相抵触的易燃爆炸物品及其它物品,应规定存放数量,并按规定数量储存。库内要保持通风,严禁将排风窗(口)堵塞。

8.禁止使用渗漏及封闭不严的罐和桶储存油料、溶济。

9.严禁在库房内开会、休息。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10.库内应建立严格的检查、巡视制度和领取制度。电器、报警系统应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11.下班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检查库内是否安全可靠。如有问题,应解决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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