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购物中心物业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购物中心物业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保证公司的经济效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员工。
3.收款,开发票
3.1收到款项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开具发票或收据。
3.2收取款项应及时解银行,严禁现金坐支。
3.3如管理处需自行开票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向财务部领取空白发票,并签收登记。发票用讫,存根交财务部核销,并据此再领用新发票。
3.4发票需有专人保管、开具。发票一式三联,按规定填开,做到字迹清晰,项目齐全,无涂改。
3.5停车场发票的领用及收款遵循《停车场收费流程》执行。
4.资金的使用
4.1资金计划内的开支均由使用部门经办人填写请款审批单(领用支票或需其他银行转账方式付款)或费用报销单(领现金),根据审批权限依次由部门经理签字、财务复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付款。
4.2凡涉及工程质量、效果或委外维保等问题的付款需附有效的合同、工程项目验收单。
4.3资金计划外的各项支出超出1000元(含1000元),须报公司总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付款。
4.4紧急、特殊的资金使用,须单独传真总部报批,或电话请示。
5.材料管理
5.1采购员应关注市场行情和变化,对相关供应商进行评审,每类材料应确定2-3家合格供方。如发现更好的合格供方应及时提出调整合格供方建议,经相关部门评审合格后再进行调整。
5.3入库验收
材料入库时,由采购员和各管理处相关主管对材料的质量进行验收,必要时,可请工程部相关主管协同验收;仓库保管员对材料的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仓库保管员应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上应标明供货单位名称、材料编号、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要素,入库单上必须有采购员、保管员、及验收人签字。《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用于记帐,一联财务用于对帐,一联随发票用于付款。未经点验的材料,仓库管理员不得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的材料,采购员应立即办理退货或换货。
5.4保管
库存材料收验入库后,应存放在库存材料专用货架上,不得与代购材料混放。库存材料应分类存放,堆放整齐。仓库内严禁烟火,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有特殊保管要求的材料应按要求单独存放,防止腐烂变质。仓库材料的安全完整由仓库保管员实行责任管理。
5.5建卡建帐
库存材料应单独建卡建帐,帐簿采用数量金额式,收发应序时登记,定期盘点。
5.6领用管理
工程处材料领用时,由领用人根据维修单填写领料单,经工程领班审核签字后,据以到仓库领料。领料单上应标明领用单位、用途、材料编号、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请领数量等要素,领料单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用于记帐、一联财务用于对帐、一联管理处或部门留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凭单发货,禁止用白条领用。仓库保管员发货后,应在领料单上填写实发数量、单价和金额并签名。
其他部门领用材料,经管理处经理后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据以到仓库领用。
工程部向仓库领用工具,需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方可办理领用手续。
5.7月末盘点
每月末最后一天,仓库保管员应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将入库单、领料单分类整理,编制《材料收、发、存月报》一式两份,一份于次月2日报财务部(附入库单和领料单的财务记帐联)、一份仓库留存。《材料收、发、存月报》应包含材料编码、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期初数量、期初金额、本期入库数量、本期入库金额、本期领用数量、本期领用金额、期末结存数量、期末结存金额。《材料收、发、存月报》应与材料帐核对一致,做到帐、表、物相符。
6.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
6.1固定资产需登记入册,具体记录编号、购置日期、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存放地点。以便备查。
6.2固定资产上记录公司名称,资产编号。以便日后资产确认。
6.3年终,财务部队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6.4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比照固定资产管理。
7.合同管理
凡签订的经济合同,均将合同原件报送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编号、存档管理。
8.维修单汇总
8.1维修单应按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工程完工后及时上交管理处。
8.2管理处应将维修单按编号整理成册,并将维修单所耗用材料的数量、单价、金额在维修单上详细列出,并每月进行汇总,整理装订备查。
8.3管理处定期将维修单汇总后交财务部。
第2篇 购物中心收缴水电费管理规定
购物中心关于收缴水、电费的管理规定(试行)
一、水、电均为公司集体资源,进驻客商、客户及其它水、电用户必须交纳水电费。
二、水、电费为每月收缴一次,交纳时间为每月的10-25号, 地点为东方购物中心财务部,主管部门为东方购物中心物业部。
三、水、电费以每月的水(电)费通知单为准,用户必须如数、按时交纳。
四、水、电费收费标准
水费:单价1.90元/吨
电费:单价0.70元/度
五、水、电费计算方法
1、安装水、电表的用户:
水费=单价_(本次读数-上次读数)
电费=单价_(本次读数-上次读数)
2、未安装水、电表的用户:
水费:必须安装水表
电费:按照用户现有的用电设备、器具(指用户自己安装的用电设备、器具,如广告灯箱、射灯等用电器具)的实际功率之和计算,使用时间按每天11小时计算。
电费=单价_总功率_11小时
六、注意事项及处罚
1、各水、电用户必须如数、按时交纳水电费,不准拖延、拒交。
2、未经许可,用户不准私自安装、拆除其现有的用电设备、器具,如确实需要,应以书面形式报知物业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用户如不按引规定而私自进行安装、拆除,接电等,一经发现,物业部将验予200-500元的罚金, 同时对由此引发的事故损失,责任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未安装电表的用户,其用电设备、器具(主要指照明)如有损坏,用户应及时修好,如不修理,原则上按完好器具收取电费。
4、严禁使用规定以外的电器,如电炉、电开水器、电热杯等,。一经发现,
除没收其非法用电器外,并给予50-100元罚金处理,并对由此引发的事故,责任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5、使用较大功率电器,随机用电的客户,公司提倡其安装电表,以免在收缴费用时了生纠纷,如不安装电表,公司将根据其实际用电情况收缴电费。
6、安装水、(电)表必须符合公司的消防验收要求。
用户安装水、电表程序
a用户需安装水(电)表时,应提前备好水(电)表及有关材料、器件。
注:水(电)表应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件,否则,不准安装。
b以书面形式报有关领导,经批示后,报知物业部, 由物业部强电科统一实施。
7、卖场内的地面插座,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使用,否则一律按窃电行为处理。窃电行为将给予500-1000元罚金。
8、用户因变故面撤离卖场的,应及时通知物业部清算当月水、电费,否则,
财务部不予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9、用户交纳水电费用后,应妥善保管费用单据,以备查存。
10、严禁窃电,私自乱拉、乱接电源。
11、如果发现物业部工作人员故意刁难客户,可以及时进行举报。
第3篇 购物中心公司代购材料管理规定
购物中心物业公司代购材料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加强代购材料的采购、仓储、领用等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中心维修材料的采购。
3、名词解释:本规定中'代购材料'是指为商场进行日常维修、保洁等所耗用的直接材料,该材料由物业公司代为采购、仓储、领用等,由商场审核付款、监督使用,包括五金、电器、水暖、保洁材料等,不包括物业公司提供服务所使用的工具、劳保用品等。
4、具体要求:
4.1、采购管理
4.1.1、物业公司应会同商场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每类材料应确定2-3家合格供方,合格供方应能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提供普通发票的价格低于增值税发票的不含税单价,则可考虑接受普通发票)。物业公司采购员应关注市场行情和变化,如发现更好的合格供方应及时提出调整合格供方建议,经与商场共同评审合格后再进行调整。
4.1.2、每月22日前,物业公司根据日常维修消耗经验用量制定下月代购材料采购计划,报至物业公司采购员处(电子版),计划中应详细注明编制依据。物业公司采购员应立即对所有合格供方进行询价、比价,并于每月26日编制完成材料月采购计划审批单(应分材料类别编制)报至商场总务部,经商场内部审批流程审批后,复印一份交物业公司采购员安排采购。
4.1.3、对用量较大的日常消耗性材料,原则上按2-10天用量安排采购,即库存量低于2天用量时采购补库,最大库存量以10天用量为限。对用量较小的日常材料,可一次性按月计划购入。对偶发性的非日常材料,商场管理处应提前两天通知采购员安排采购。
4.1.4、对于超计划或计划外的材料,商场管理处应编报材料临时采购审批单,经采购员询价、比价后,报至商场总务部,经商场内部审批流程审批后安排采购。对于突发紧急维修,则可根据灵活性原则,先采购维修,再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4.1.5、对于部分容易损坏,但又无法确定何时会损坏的五金等部件(如:挂锁),可确定最低库存数,以满足维修的及时性。发生领用时,商场管理处再以临时采购审批单的形式经审批后补充最低库存。
4.1.6、采购员采购时应严格进行比价,在同样的质量要求下,选择性能价格比最佳的单位签订供货协议,严禁不调查、不比价、盲目采购。比价时不同质量的材料无可比性。
4.1.7、大宗材料的采购,物业公司应组织以招标形式进行采购,同时应通知购物中心指派相关人员参与。
4.2、仓储管理
4.2.1、入库验收
材料入库时,由采购员和商场管理处相关主管对材料的质量进行验收,必要时,可请工程部相关主管协同验收;仓库保管员对材料的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员应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上应标明供货单位名称、材料编号、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金额等要素,入库单上必须有采购员、保管员、及验收人签字。《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用于记帐,一联总务用于对帐,一联随发票用于付款。未经点验的材料,仓库管理员不得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的材料,采购员应立即办理退货或换货。
4.2.2、单独保管
代购材料收验入库后,应存放在代购材料专用货架上,不得与自购材料混放。代购材料在仓储管理的要求上应与自购材料同样严格,要分类存放,堆放整齐。仓库内严禁烟火,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有特殊保管要求的材料应按要求单独存放,防止腐烂变质。仓库材料的安全完整由仓库保管员实行责任管理。
4.2.3、建卡建账
代购材料应单独建卡建帐,帐簿采用数量金额式,收发应序时登记,定期盘点。
4.3、领用管理
4.3.1、材料领用时,由领用人填写领料单,经管理处经理审核签字后,据以到仓库领料。领料单上应标明领用单位、用途、材料编号、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请领数量等要素,领料单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用于记帐、一联总务用于对帐、一联管理处留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凭单发货,禁止用白条领用。仓库保管员发货后,应在领料单上填写实发数量、不含税单价和不含税金额并签名。一次领用数量按以下原则掌握:
4.3.1.1、领用日常消耗性材料,可以在每天上午九点以前按当天的
4.3.1.2、估计用量一次性领用,周五可按三天的估计用量领用。当天未用完的材料应于第二天上午领料前办理假退库手续。对存放在管理处临时仓库的材料,管理处应按照库存材料管理的要求加强该材料的实物管理。
4.3.1.3、领用偶发性的非日常材料,应随用随领。
4.3.1.4、对于节假日时急用的维修材料,按应急程序由保安主管办理临时发料手续。
4.4、财务结算
4.4.1、对代购材料原则上应采取按月一次性结算,结算时由采购员将发票、入库单、材料月采购计划审批单交商场总务部办理请款,商场付款审批手续完毕后,由商场总务部将支票交给物业公司采购员,采购员再转交供货单位办理清帐手续。支票交接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4.4.2、需带款提货的,由采购员将材料月采购计划审批单(注明现款现货)交商场总务部办理请款,商场付款审批手续完毕后,由商场总务部将支票交给物业公司采购员办理采购提货并索取发票,货到验收入库后,再将发票和入库单交商场总务部。支票和发票交接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4.4.3、当月按计划采购的材料应当月办理财务结算。
4.5、月末处理
4.5.1、盘点并编制收发存报表
每月25日,仓库保管员应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将入库单、领料单分类整理,编制《材料收、发、存月报》一式两份,一份于每月26日随材料月采购计划审批单一起报购物中心总务部(附入库单和领料单的总务记帐联)、一份仓库留存。《材料收、发、存月报》应包含材料编码、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期初数量、期初金额、本期入库数量、本期入库金额、本期领用数量、本期领用金额、期末结存数量、期末结存金额。《材料收、发、存月报》应与材料帐核对一致,做到帐、表、物相符。
4.5.2、维修单汇总
商场管理处应将每份维修单所耗用材料的数量、单价、金额在维修单上详细列出,并每月进行汇总,于每月26日随《材料收、发、存月报》一起报购物中心总务部审核。
4.5.3、材料采购汇总分析表
每月25日,采购员应编制《材料采购汇总分析表》一式两份,一份于每月26日随材料月采购计划审批单一起报购物中心总务部,一份仓库留存。《材料采购汇总分析表》应包含材料编码、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计划采购数、计划单价、计划金额、实际采购数、实际单价、实际金额、差异原因等,单价差异由采购员负责解析原因,数量差异由商场管理处负责解析原因。当
第4篇 购物中心现场管理规定
商场购物中心现场管理规定
为规范商户及相关人员的行为,强化z购物中心的现场管理,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z购物中心处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装修期管理
z购物中心致力服务租户进行装修工程,z购物中心的所有租户须按照《商场装修服务手册》有关规定进行装修,以维持z购物中心整体环境和形象。
二、营业时间管理
为确保整体经营形象,各商铺应按统一营业时间要求进行开、闭店,经营商户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开闭店时间或自行中止营业。如需进货,经营商户需指定他人看管并确保商铺处于经营状态。因节假日等原因需要调整或延长营业时间的,经营商户须按商管公司广播通知或现场管理人员通知为准并尊照执行。
三、秩序管理
1、确保铺位门前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不得占道经营。
2、未经许可经营商户不得挪用或改动购物中心内的设备、设施、用品及基础装修等。
3、经营商户有责任维护店铺内的消防设施。
4、经营商户有责任维护店铺内治安、消防工作,并积极配合商管公司做好全面的防盗防火工作。经营商户遇到盗抢、失火等灾害时,应及时、冷静地控制局面,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应迅速向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寻求协助。
5、经营商户不得在商铺范围之外堆放物品或陈列商品。如有违反,在商管公司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含口头通知)30分钟后,经营商户仍未进行撤除的,商管公司有权强行进行撤除并不对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6、经营商户不得在店铺内自行增加用电设备,乱拉乱接新的电源及插座或将原有电源、插座作任何改动,遮挡或悬挂物品,不得在店铺内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水器及生火煮食。
7、店铺用电只能使用购物中心提供的指定电源,确需增加用电时必须向商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待书面同意后才可施工、使用。严禁超负荷用电或盗用购物中心及其他店铺的用电。
8、各店铺严禁燃点香烛或燃烧其他物品,以确保购物中心的防火安全。
9、严禁在购物中心内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各店铺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排放噪音、异味,干扰其他店铺的正常经营。
11、经营商户不得在店铺内供人居住或饲养宠物。
12、经营商户应按商管公司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通道进出货。
13、各店铺间应公平竞争,不得有恶意中伤对方,破坏对方经营的行为。
14、经营商户应诚信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在发生销售纠纷时,应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工作。
15、经营商户的营业人员在营业时间内不得有在铺内吃饭、喝酒等影响服务行为的举止。
四、清洁卫生管理
1、各店铺应提供良好的卫生服务水准,保持店铺内卫生整洁,确保橱窗、门面明亮清洁。
2、店铺的垃圾、废水应自行清理、不得堆、倒于通道、其他店铺或非指定位置内。经营商户拆装商品,装修所产生的包装物、废料等,应依商管公司的指定路线自行清扫运走,不得弃置不管,营业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
3、经营商户因装修所产的垃圾、杂物,由经营商户自行清理至商管公司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应垃圾清运费用。装修施工期间经营商户应做好围档等安全措施及清洁工作。
五、广告招牌及促销管理
1、为保持整个购物中心形象、格调的统一,经营商户所有店面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均应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
2、未经商管公司许可严禁在店铺外(含玻璃间隔外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商管公司有权随时撤除并向经营商户收取撤除费用。
3、经营商户需在店铺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模型及张贴海报等,须向商管公司书面提出申请,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后,按商管公司确定的方案执行。
4、对商管公司为促销所举办的各项企划活动,经营商户应积极配合,并分担相关经费。如涉及费用分担,商管公司应事先通知经营商户并与经营商户协商确定。
5、不得在铺位内或公共区域张贴转让、转租信息,如需经营变更,需在商管公司登记报备,商管公司将在指定位置,以统一方式进行公告。
六、经营管理
1、经营商户需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
2、经营商户应按租约约定及购物中心规定的业态、业种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内容,经营商户如需增加或变更经营内容,需经商管公司书面确认。
3、商管公司为进行经营分析,需每日统计经营商户的营业情况,经营商户需按规定使用pos系统,提交真实销售数据。
4、经营商户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及管理销售人员,并加强销售人员服从现场管理的培训及教育。
七、投诉管理
在经营过程中若发生顾客投诉,经营商户需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及处理。
八、违反以下装修规定,经营商户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编号违规事项一 次二 次违约金三 次违约金备注
z01施工人员不佩戴工作证警告20元50元再发现,严禁入场
z02不按要求噪音施工的 警告100元300元再发现,停止施工整改
z03施工人员在现场内穿拖鞋赤身露体、大声喧哗等不安全、不文明举止警告50元100元再发现,严禁入场
z04在施工现场赌博的请离现场,并处罚500元/次
z05现场不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的,停工整改
z06不按规定存放超标易燃物品的,停工整改
z07在施工现场内随处大小便的,请离现场并处罚100元/次
z08不办理动火证,擅自动火施工的,罚违约金500元/次
z9施工现场违章吸烟警告100元300元请离现场
z10未经许可破坏单元主体或公共区域主体的停工,承担相关损失并罚违约金1000/次
z11乱接乱搭临时线的,停工并罚违约金1000元及复修原来状态
z12垃圾不按指定地点堆放的警告100元200元逐天逐次 上加100元
z13堵塞消防通道的停工整改并罚违约金1000元/次
z14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
备的视情况,从押金中扣除罚金,罚金500元起
z15不服从管理现场人员的管理清出施工现场
z16未办理装修手续擅自开工的立即停工,并处罚金1000元。
z17强行占道施工,不听甲方劝阻。立即停工整改,并处罚金500元。
z18店铺围板未按甲方要求制作。责令整改限期未整改的,罚违约金500元/次
z19高空作业未按甲方要求做好安全及有效保护措施。立即停工,责令整改立即停工并处罚200元
z20损坏甲方公共成品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恢复。责令限期恢复,并处罚金200元。
z21超出施工申请范围、未按甲方审图意见施工,或擅自更改甲方图纸审批意见或方案。立即停工,并处罚金1000元。
z22未按甲方要求期限整改工程质量。立即停工,责令完成整改,并处罚金500元。
九、违反以下经营规定,经营商户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编号违约行为违约金(单位:人民币元/次)备注
(一)资产管理
y01破坏消防设施1000责令修复、上报消防管理部门
y02侵占、破坏购物中心商城内设施根据实际情况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后果
y03私自改动或破坏购物中心内电气工程及基础装修1000责令恢复,并承担一切后果
(二)商品管理
y04在店铺外堆放物品,陈列商品,经商管公司通知30分钟后仍未撤除100强行撤除
y05将包装物、装修废料、垃圾堆放在非经营商户店铺内,经商管公司通知30分钟后未撤除100屡犯加倍处罚
y06盗窃他人或店内财务、商品1000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y07未经商管公司同意超范围经营,违反业态,业种限制,拒不调整的500责令整改,严重影响经营秩序的,中止租约
y08售出商品有质量问题不予修、换、退的200警告,恢复影响,屡犯加倍处罚
y09认定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500中止租约,并要求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y10出售商品时误导或欺骗消费者情节轻微的500警告、恢复影响
y11出售商品时误导或欺骗消费者情节严重的1000中止租约
y12强买强卖,经教育服从管理的100警告,恢复影响
y13强买强卖,经教育,态度蛮横、不服管理的500中止租约
y14被质量监督部门、消协认定侵犯消费者权益或被媒体舆论机构作负面报道,造成购物中心负面影响的1000视情节进行教育、警告、恢复影响,情节严重的中止租约,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人员管理
y15迟开业10分钟以上或早停业10分钟以上100屡犯加倍处罚
y16全天停业10000连续超过3天的,则视为严重违约、通知业主方中止租约。
y17对商管公司管理人员公然侮辱或实行暴力的500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
y18在店铺内使用电饭煲、电热水器及生火煮饭200屡犯加倍处罚
y19未经商管公司同意,在店铺外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模型等200商管公司有权强行拆除并没收
y20店铺及公共区域张贴转租、转让信息200商管公司有权强行拆除并没收,屡犯加倍处罚
y21在楼梯间、消防栓等公共安全区域放置障碍物200责令整改并对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y22不按约定渠道排污、排水1000责令整改
y23未经商管公司同意擅自派发广告宣传单、用品200责令整改
y24在店铺内点明火包括(香火蜡烛)、燃烧它物,打扑克、打麻将牌1000屡犯加重处罚,视情况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y25玻璃门向外开的100屡犯加倍处罚
y26工作时间在店内未佩带识别卡50
y27 未着制服、衣冠不整、穿拖鞋上岗50屡犯加倍处罚
y28未配合安全人员合理检查50责令整改
y29营业时间内串岗、空岗50
y30在营业时间内,在卖场聚众聊天、喧哗、嬉戏、追跑、打闹100屡犯加倍处罚
y31不及时清理、乱倒、堆放、乱放垃圾警告,立即清理屡犯,责令清理并处罚100元
y32服务态度不佳,对顾客不礼貌100视情节要求撤换促销人员
y33经营人员之间谩骂、打架的500视情节要求撤换促销人员
y34与顾客之间谩骂、打架的1000视情节要求撤换促销人员,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y35不服从管理、态度蛮横、妨碍管理人员工作的500屡犯加倍处罚
(四)安全管理
y40消防检查不合格的在期限内未整改的,罚违约金1000元/次
y41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商场的1000责令带离商场
y42检查不符合装修要求的、未按期整改的1000视情节给予警告、处罚或中止租约
y43装修损坏购物中心设备、设施的1000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后果
(五)用电管理
y44丢失或损改电表,影响购物中心查电的1000责令恢复
y45私接电灯,偷换灯具,使用电量超负荷的1000责令恢复
y46私接插座增加用电量的1000责令恢复
注:
1、表内各条款由购物中心现场管理人员执行,以开具《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违约店铺。违约店铺应在收到处罚书之日起3日内到商管公司财务部缴纳罚金,逾期未缴者加倍处罚。
2、 经营商户应将其所属销售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近照等造表送至
商管公司管理部门存档。
十、实施与纠正:
1、规定若与双方签定的合同有歧义时,本规定的有关规定优先适用。
2、本管理规定由商管公司按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公布、实施。商管公司修改
或增删届时通知经营商户。
3、如经营商户未能支付违约金,商管公司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款,装修期将
从装修保证金中扣款,经营商户不得有异议。同时经营商户需于3日内补
足该保证金,如经营商户未补足保证金,将视同违约处理。
4、购物中心所列相关规定,是将全体商户利益置于首位,是切实保护购物中
心整体商业形象的行为。
5、为确保全体商户
的共同利益,各经营商户应积极主动遵守上述规定。
z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5篇 某购物中心电梯机房管理规定
购物中心电梯机房管理规定
1.目的
保证大厦电梯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满足业主(住户)的工作、生活基本需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管辖的电梯机房。
3.管理规定
3.1每天由电梯维修工对机房进行一次全面清洁,保证机房和设备表面无明显灰尘,机房及通道内不得住人、堆放杂物。
3.2保证机房通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机房温度不超过40℃。
3.3保证机房照明良好,并配备应急灯,灭火器和盘车工具挂在显眼处。
3.4毗邻水箱的机房应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3.5机房门窗应完好并上锁,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小动物进入。
3.6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和本规定及各种标识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
3.7按规定定期对机房内设施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3.8每天巡视机房,发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处理。
3.9电梯机房由管理处派专人负责管理,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学习参观的人员须经管理处经理书面批准后,由机电主管陪同入内,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第6篇 购物中心装修现场管理规定
购物中心装修现场管理规定
为规范商户及相关人员的行为,强化__购物中心的现场管理,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__购物中心处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装修期管理
__购物中心致力服务租户进行装修工程,__购物中心的所有租户须按照《商场装修服务手册》有关规定进行装修,以维持__购物中心整体环境和形象。
二、营业时间管理
为确保整体经营形象,各商铺应按统一营业时间要求进行开、闭店,经营商户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开闭店时间或自行中止营业。如需进货,经营商户需指定他人看管并确保商铺处于经营状态。因节假日等原因需要调整或延长营业时间的,经营商户须按商管公司广播通知或现场管理人员通知为准并尊照执行。
三、秩序管理
1、确保铺位门前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不得占道经营。
2、未经许可经营商户不得挪用或改动购物中心内的设备、设施、用品及基础装修等。
3、经营商户有责任维护店铺内的消防设施。
4、经营商户有责任维护店铺内治安、消防工作,并积极配合商管公司做好全面的防盗防火工作。经营商户遇到盗抢、失火等灾害时,应及时、冷静地控制局面,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应迅速向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寻求协助。
5、经营商户不得在商铺范围之外堆放物品或陈列商品。如有违反,在商管公司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含口头通知)30分钟后,经营商户仍未进行撤除的,商管公司有权强行进行撤除并不对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6、经营商户不得在店铺内自行增加用电设备,乱拉乱接新的电源及插座或将原有电源、插座作任何改动,遮挡或悬挂物品,不得在店铺内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水器及生火煮食。
7、店铺用电只能使用购物中心提供的指定电源,确需增加用电时必须向商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待书面同意后才可施工、使用。严禁超负荷用电或盗用购物中心及其他店铺的用电。
8、各店铺严禁燃点香烛或燃烧其他物品,以确保购物中心的防火安全。
9、严禁在购物中心内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各店铺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排放噪音、异味,干扰其他店铺的正常经营。
11、经营商户不得在店铺内供人居住或饲养宠物。
12、经营商户应按商管公司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通道进出货。
13、各店铺间应公平竞争,不得有恶意中伤对方,破坏对方经营的行为。
14、经营商户应诚信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在发生销售纠纷时,应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工作。
15、经营商户的营业人员在营业时间内不得有在铺内吃饭、喝酒等影响服务行为的举止。
四、清洁卫生管理
1、各店铺应提供良好的卫生服务水准,保持店铺内卫生整洁,确保橱窗、门面明亮清洁。
2、店铺的垃圾、废水应自行清理、不得堆、倒于通道、其他店铺或非指定位置内。经营商户拆装商品,装修所产生的包装物、废料等,应依商管公司的指定路线自行清扫运走,不得弃置不管,营业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
3、经营商户因装修所产的垃圾、杂物,由经营商户自行清理至商管公司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应垃圾清运费用。装修施工期间经营商户应做好围档等安全措施及清洁工作。
五、广告招牌及促销管理
1、为保持整个购物中心形象、格调的统一,经营商户所有店面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均应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
2、未经商管公司许可严禁在店铺外(含玻璃间隔外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商管公司有权随时撤除并向经营商户收取撤除费用。
3、经营商户需在店铺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模型及张贴海报等,须向商管公司书面提出申请,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后,按商管公司确定的方案执行。
4、对商管公司为促销所举办的各项企划活动,经营商户应积极配合,并分担相关经费。如涉及费用分担,商管公司应事先通知经营商户并与经营商户协商确定。
5、不得在铺位内或公共区域张贴转让、转租信息,如需经营变更,需在商管公司登记报备,商管公司将在指定位置,以统一方式进行公告。
六、经营管理
1、经营商户需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
2、经营商户应按租约约定及购物中心规定的业态、业种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内容,经营商户如需增加或变更经营内容,需经商管公司书面确认。
3、商管公司为进行经营分析,需每日统计经营商户的营业情况,经营商户需按规定使用pos系统,提交真实销售数据。
4、经营商户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及管理销售人员,并加强销售人员服从现场管理的培训及教育。
七、投诉管理
在经营过程中若发生顾客投诉,经营商户需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及处理。
八、违反以下装修规定,经营商户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编号违规事项一 次二 次违约金三 次违约金备注
z01施工人员不佩戴工作证警告20元50元再发现,严禁入场
z02不按要求噪音施工的 警告100元300元再发现,停止施工整改
z03施工人员在现场内穿拖鞋赤身露体、大声喧哗等不安全、不文明举止警告50元100元再发现,严禁入场
z04在施工现场赌博的请离现场,并处罚500元/次
z05现场不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的,停工整改
z06不按规定存放超标易燃物品的,停工整改
z07在施工现场内随处大小便的,请离现场并处罚100元/次
z08不办理动火证,擅自动火施工的,罚违约金500元/次
z9施工现场违章吸烟警告100元300元请离现场
z10未经许可破坏单元主体或公共区域主体的停工,承担相关损失并罚违约金1000/次
z11乱接乱搭临时线的,停工并罚违约金1000元及复修原来状态
z12垃圾不按指定地点堆放的警告100元200元逐天逐次上加100元
z13堵塞消防通道的停工整改并罚违约金1000元/次
z14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的视情况,从押金中扣除罚
金,罚金500元起
z15不服从管理现场人员的管理清出施工现场
z16未办理装修手续擅自开工的立即停工,并处罚金1000元。
z17强行占道施工,不听甲方劝阻。立即停工整改,并处罚金500元。
z18店铺围板未按甲方要求制作。责令整改限期未整改的,罚违约金500元/次
z19高空作业未按甲方要求做好安全及有效保护措施。立即停工,责令整改立即停工并处罚200元
z20损坏甲方公共成品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恢复。责令限期恢复,并处罚金200元。
z21超出施工申请范围、未按甲方审图意见施工,或擅自更改甲方图纸审批意见或方案。立即停工,并处罚金1000元。
z22未按甲方要求期限整改工程质量。立即停工,责令完成整改,并处罚金500元。
九、违反以下经营规定,经营商户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编号违约行为违约金(单位:人民币元/次)备注
(一)资产管理
y01破坏消防设施1000责令修复、上报消防管理部门
y02侵占、破坏购物中心商城内设施根据实际情况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后果
y03私自改动或破坏购物中心内电气工程及基础装修1000责令恢复,并承担一切后果
(二)商品管理
y04在店铺外堆放物品,陈列商品,经商管公司通知30分钟后仍未撤除100强行撤除
y05将包装物、装修废料、垃圾堆放在非经营商户店铺内,经商管公司通知30分钟后未撤除100屡犯加倍处罚
y06盗窃他人或店内财务、商品1000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y07未经商管公司同意超范围经营,违反业态,业种限制,拒不调整的500责令整改,严重影响经营秩序的,中止租约
y08售出商品有质量问题不予修、换、退的200警告,恢复影响,屡犯加倍处罚
y09认定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500中止租约,并要求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y10出售商品时误导或欺骗消费者情节轻微的500警告、恢复影响
y11出售商品时误导或欺骗消费者情节严重的1000中止租约
y12强买强卖,经教育服从管理的100警告,恢复影响
y13强买强卖,经教育,态度蛮横、不服管理的500中止租约
y14被质量监督部门、消协认定侵犯消费者权益或被媒体舆论机构作负面报道,造成购物中心负面影响的1000视情节进行教育、警告、恢复影响,情节严重的中止租约,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人员管理
y15迟开业10分钟以上或早停业10分钟以上100屡犯加倍处罚
y16全天停业10000连续超过3天的,则视为严重违约、通知业主方中止租约。
y17对商管公司管理人员公然侮辱或实行暴力的500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
y18在店铺内使用电饭煲、电热水器及生火煮饭200屡犯加倍处罚
y19未经商管公司同意,在店铺外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模型等200商管公司有权强行拆除并没收
y20店铺及公共区域张贴转租、转让信息200商管公司有权强行拆除并没收,屡犯加倍处罚
y21在楼梯间、消防栓等公共安全区域放置障碍物200责令整改并对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y22不按约定渠道排污、排水1000责令整改
y23未经商管公司同意擅自派发广告宣传单、用品200责令整改
y24在店铺内点明火包括(香火蜡烛)、燃烧它物,打扑克、打麻将牌1000屡犯加重处罚,视情况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y25玻璃门向外开的100屡犯加倍处罚
y26工作时间在店内未佩带识别卡50
y27未着制服、衣冠不整、穿拖鞋上岗50屡犯加倍处罚
y28未配合安全人员合理检查50责令整改
y29营业时间内串岗、空岗50
y30在营业时间内,在卖场聚众聊天、喧哗、嬉戏、追跑、打闹100屡犯加倍处罚
y31不及时清理、乱倒、堆放、乱放垃圾警告,立即清理屡犯,责令清理并处罚100元
y32服务态度不佳,对顾客不礼貌100视情节要求撤换促销人员
y33经营人员之间谩骂、打架的500视情节要求撤换促销人员
y34与顾客之间谩骂、打架的1000视情节要求撤换促销人员,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y35不服从管理、态度蛮横、妨碍管理人员工作的500屡犯加倍处罚
(四)安全管理
y40消防检查不合格的在期限内未整改的,罚违约金1000元/次
y41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商场的1000责令带离商场
y42检查不符合装修要求的、未按期整改的1000视情节给予警告、处罚或中止租约
y43装修损坏购物中心设备、设施的1000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后果
(五)用电管理
y44丢失或损改电表,影响购物中心查电的1000责令恢复
y45私接电灯,偷换灯具,使用电量超负荷的1000责令恢复
y46私接插座增加用电量的1000责令恢复
注:
1、表内各条款由购物中心现场管理人员执行,以开具《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违约店铺。违约店铺应在收到处罚书之日起3日内到商管公司财务部缴纳罚金,逾期未缴者加倍处罚。
2、 经营商户应将其所属销售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近照等造表送至商管公司管理部门存档。
十、实施与纠正:
1、规定若与双方签定的合同有歧义时,本规定的有关规定优先适用。
2、本管理规定由商管公司按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公布、实施。商管公司修改或增删届时通知经营商户。
3、如经营商户未能支付违约金,商管公司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款,装修期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款,经营商户不得有异议。同时经营商户需于3日内补足该保证金,如经营商户未补足保证金,将视同违约处理。
4、购物中心所列相关规定,是将全体商户利益置于首位,是切实保护购物中心整体商业形象的行为。
5、为确保全体商户的共同利益,各经营商户应积极主动遵守上述规定。
z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 年
第7篇 某购物中心临时施工用电管理规定
购物中心临时施工用电的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大厦楼宇修缮和业主装修工程的临时施工用电管理,确保大厦电源线路安全和电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维护大厦业主(住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2.适用范围
公司管辖的所有大厦
3.职责
3.1管理处机电主管负责对临时施工用电的审批,重大用电项目必须报工程部审核监督安装实施。
3.2巡逻安全员负责日常巡视对发现违规者予以处理。
4.工作程序
4.1对大厦进行较大的修缮工程使用施工电动设备和电动工具的用电,必须在不影响商城正常运作和商城供电负荷允许范围内进行。
4.2业主在进行房屋修缮使用电动设备或工具的名称、数量、规格,必须在申报表中登记注明,同时管理处要派机电主管对其电动设备工具进行抽查、核实,并查验电工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禁止无证操作。
4.3凡进入大厦内进行施工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及电源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并安装带漏电保护器开关,配电分线电闸箱和安全电表,在管理处机电主管指定的地点接线,禁止乱接电线。
4.4进入大厦的临时施工人员使用的电动设备和工具必须在管理处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禁止在其它时间内使用,以免发出各种噪音影响业主正常休息。
4.5管理处各级管理人员有权对违章操作的人员和电动设备工具进行检查,有权停止违章电动设备及工具的使用,对不听劝告者,应立即报告公司工程部,采取相应措施。
第8篇 某购物中心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购物中心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确保电梯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
2.适用范围
管理处管辖的电梯及操作、维修人员。
3.管理规定
3.1电梯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3.2电梯工每天对各电梯全面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3.3管理处经理在周检时组织人员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3.4工程部经理组织人员按程序文件规定对电梯分包方式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能承担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3.5机电主管负责对电梯保养和维修工作质量进行检验。
3.6各大厦统一在中控室设立报警点,保证电梯发生故障时能接到警报。
3.7在电梯机房和值班室悬挂(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和救援工具,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严格按规程执行。
3.8经劳动局检测不合格未取得《准用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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