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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管理规定10篇

发布时间:2023-03-01 热度:14

钢丝绳管理规定

第1篇 斜巷运输钢丝绳及连接装置使用管理规定

一、斜巷运输钢丝绳规格应根据设计计算进行选择并符合绞车提升技术要求。

二、对钢丝绳的使用要求

1新绳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验收合格证等原始资料并妥善保管否则不准使用。

2 保存期超过一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 直径在18mm以下出厂证书齐全而外观检查又无锈蚀和损伤的可以不经试验。

4 升降人员或兼作升降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六个月试验一次。

5升降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一年试验一次以后每隔六个月试验一次。

三、钢丝绳的安全检查标准

1专为升降物料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绳总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更换

2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10缩细时必须更换。

3钢丝绳在使用中不得有打结、扭曲、弯折、严重锈蚀点蚀油麻坑、形成沟纹和磨损、断丝超限的现象发现有以上现象禁止使用。

4钢丝绳受到猛烈拉力突然停车应立即停车检查发现有死弯、破股、挤伤等均不得使用。

四、钢丝绳必须有专职维修工每天检查一次全绳并使用游标卡尺每隔50米左右测量一个点的绳径认真做好记录。

五、钢丝绳检查记录必须放在井下指定地点以备检查不准锁放在箱子里或放在地面办公室。钢丝绳检查记录各单位统一格式由钢丝绳检查人员认真填写。

六、所有钢丝绳必须用鸡心环并根据钢丝绳直径和载荷依《黑玉煤矿斜巷运输钢丝绳夹使用标准》gb5976-86布置绳卡数目。

七、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用铁料、钎子、锚杆、锚链、皮带机连杆等易导致钢丝绳磨损的物件排绳。

八、在绞车滚筒上绳根端固定要牢固符合要求不准剁股穿绳。

九、倾斜巷道矿车提升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一端必须与主提升绳相联另一端必须挂在提升列车尾端车辆联结器上并连接牢固保险绳的放置位置要正确不得拖在车外或地上以免钩绊住造成事故。

十、每次提升或下放矿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钩头15米范围内的钢丝绳、保险绳和连接装置的完好情况发现裂纹变形超限严重外伤和锈蚀等现象必须及时更换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十一、斜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可以使用带丝扣的马镫马镫强度应根据提升载荷选择并符合要求。

十二、矿车的连接装置严禁使用其它非专用物品代替。

十三、矿车的连接装置必须使用经试验合格具有生产合格证的厂家的产品安全系数符合《规程》规定并每隔一年进行一次两倍于最大静荷载的拉力试验。连接装置检验后检验单位应出据正式检验报告存入档案妥善保管。

第2篇 生产现场钢丝绳及部分易损小工具的安全检验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生产现场钢丝绳及一些易损且会产生一定危险性的小工具或工装(如:电焊钳、氧乙炔割炬;手持电动工具;白综绳、卸扣、环链、千斤顶、手拉葫芦、吊耳、卷扬机等,以下简称“小工具”)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生产现场。

3 管理内容

3.1 钢丝绳及小工具实施定期检验制度,检验周期为每月。

3.2 钢丝绳及小工具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建立工具管理档案。

3.3 钢丝绳及小工具发现损坏须停止使用,修理后须重新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无法修复的须进行报废处理。

3.4 钢丝绳及小工具的检验使用色标制度:

3.4.1 钢丝绳及小工具每月检验一次并作好必要的保养工作,必要时钢丝绳应涂刷防锈油。经检验合格后的钢丝绳必须在顶端涂刷属于该月的安全色标,小工具检验合格后须在醒目位置涂刷属于该月的安全色标。

3.4.2 当月25日开始自查并涂刷属于次月的安全色标,至次月5日前全部完成。

3.4.3 每月的安全色标安排如下:

l第1、4、7、10月为红色

l第2、5、8、11月为黄色

l第3、6、9、12月为绿色

第3篇 主井、暗斜井钢丝绳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钢丝绳的使用寿命,使用单位各班组必须遵循下列规定:

一、在使用中,钢丝绳必须经常放在地滚上,不许有缺滚、脱滚或脱轮的现象。

二、各班组要特别注意各钢丝绳部分不许有弯曲现象,不准将地滚拉坏。

三、各班长必须认真交接班,如果发现钢丝绳不符合要求,则要立即汇报,必要时马上更换。

第4篇 钢丝绳使用管理规定

1总则

为适应公司钢丝绳安全使用的要求,避免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保证人员、设备的安全,提高钢丝绳使用寿命,降低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2职责

2.1钢丝绳使用贯彻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车间负责本单位钢丝绳的使用与维护。

2.2各车间负责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培训。

2.3生产部负责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与检查。

3钢丝绳的购买、运输和存放

3.1新购置的钢丝绳不应有断裂,交错和折弯的钢丝。钢丝表面不应有凹陷、锈蚀、压扁、碰伤或损伤等缺陷。

3.2新购置的钢丝绳的绳股不应有塌入和凸起,绳内钢丝或绳股均应松紧一致。各钢丝和股间允许有均匀的间隙。

3.3购进整条钢丝绳必须做破断拉力试验,并且在订货中注明。

3.4根据国家标准,每条钢丝绳都要独立包装。直径大于30mm或重量大于700kg的钢丝绳用木轮或金属轮包装。小者用麻袋布包装。

3.5钢丝绳盘装卸时,必须用吊车装卸,以免造成绳盘损坏和乱卷现象;地面搬运时,钢丝绳盘不允许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滚动、拖拉,使钢丝绳表面压伤;没有外包装的钢丝绳搬运时,钢丝绳表面不能粘有影响使用的石块、粘土等。

3.6钢丝绳不允许露天存放。钢丝绳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防止阳光直射或热气燥烤,库房内钢丝绳不能多层堆放,若钢丝绳长期大量存放时,应经常进行检查防止生锈,发现生锈后应及时处理,并重新涂润滑油,如锈蚀严重,该段钢丝绳应作报废处理。若钢丝绳放在室外时,应放在干燥的地面上,用木板垫起,并用遮雨布盖好。

4钢丝绳的使用、润滑和报废标准

4.1钢丝绳在在使用过程中,原有的润滑会逐渐流失,必须在使用中定期润滑,防止锈蚀,减少摩擦,防止内部断丝,延长钢丝绳的使用寿命。钢丝绳的保养应按照厂家提供的使用手册推荐的保养方法进行。

4.2安全系数:

用于机械动力的起重设备――5;

钢丝绳的工作载荷=抗拉强度/安全系数

4.3钢丝绳的报废、更新、或截除标准:

普通钢丝绳有下列之一者应报废、更新或截除。

4.3.1起重机械钢丝绳在一个节距(每股钢丝绳绕绳一周的轴向长度)中有如下断丝根数应报废。

最初安全系数

钢丝绳结构

6_9=114+1

6×37=222+1

6×61=366+1

18_19=362+1

逆捻

顺捻

逆捻

顺捻

逆捻

顺捻

逆捻

顺捻

小于

12

6

22

11

36

18

36

18

6-7

14

7

26

13

28

19

38

19

大于7

16

8

30

15

40

20

40

20

4.3.2钢丝绳有断股者应报废。

4.3.3钢丝绳公称直径减小了10%,必须报废。

4.3.4钢丝绳的磨损或腐蚀达到或超过外圈钢丝直径的40%(如:φ38-6×37的外圈钢丝直径为2mm)时,或者钢丝绳受过严重火灾或局部电灼时,应报废。

4.3.5钢丝绳受冲击载荷后,该条钢丝绳比原来的长度延长0.5%,应将该段钢丝绳截除。

4.3.6钢丝绳压扁变形及表面出现深坑应报废。

4.3.7钢丝绳断丝数不够标准,但断丝增加很快者应当报废。

4.3.8钢丝绳如果有硬弯应报废或截除。

4.3.9严重扭结的钢丝绳应当报废。

4.3.10产生笼状畸变,绳股挤出的钢丝绳应当报废。

4.4钢丝绳使用卡箍的个数规定:

钢丝绳直径(mm)

8.8

11

13

17.5

19.5

24

28

32.5

卡子个数

3

3

3

3

3

3

4

4

两卡子距(mm)

70

80

100

120

140

160

200

230

4.5 6股37丝钢丝绳安全载荷重量(吨)

钢丝绳直径

破断力

单根拉力

两根互成角度安全载重量(吨)

公制(毫米)

(吨)

(吨)

60°

90°

120°

8.7

0.780

1.32

1.110

0.780

13.0

1.756

3.440

2.482

1.756

15.0

2.390

4.140

3.370

2.390

17.5

3.120

5.400

4.400

3.120

19.5

3.950

6.840

5.580

3.950

21.5

4.870

8.430

6.870

4.870

26.0

7.020

12.160

9.900

7.020

28.0

8.240

14.400

11.600

8.240

32.5

10.970

19.000

15.000

10.970

34.5

12.490

21.630

17.600

12.490

39.0

15.800

27.400

22.300

15.800

43.0

19.510

34.800

27.500

19.510

47.5

23.600

40.700

33.300

23.600

52.0

28.100

48.700

39.600

28.100

60.5

38.200

66.200

53.800

38.200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规定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高邮华兴石油装备有限公司生产部

2022年03月01日

第5篇 钢丝绳使用报废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钢丝绳的使用、保养、报废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对所使用的钢丝绳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 5009.1.92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钢丝绳使用部门负责钢丝绳规格的提出和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及报废申报工作。

5.2钢丝绳采购部门负责钢丝绳的采购和进货检验。

5.3使用部门专职技术员负技术责任,专职安全员负监督责任,作业班班长负检查责任。

6具体内容

6.1钢丝绳使用部门依据规程、规范的要求提供钢丝绳采购单,应注明钢丝绳的规格、用途、数量。

6.2钢丝绳采购部门应依据采购单内容,选择厂家,采购合格的钢丝绳。

6.3采购部门对采购来的钢丝绳应做进货检验,并做好“钢丝绳进货检验记录”。

6.4使用部门按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制订如下规章制度,加强钢丝绳的使用管理。

a) 钢丝绳使用安全系数选取规定;

b)钢丝绳插接标准、规定;

c)钢丝绳的日常保养保管要求,包括定期检查;

d)钢丝绳使用前检验、检查内容和规定;

e)钢丝绳的报废、更换标准;

f)报废钢丝绳的处理规定。

6.7不合格钢丝绳,使用部门按报废钢丝绳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6.8使用部门定期对钢丝绳进行检查。

7相关文件(无)

8相关记录

“钢丝绳进货检验记录”

第6篇 生产现场钢丝绳及部分易损小工具安全检验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生产现场钢丝绳及一些易损且会产生一定危险性的小工具或工装(如:电焊钳、氧乙炔割炬;手持电动工具;白综绳、卸扣、环链、千斤顶、手拉葫芦、吊耳、卷扬机等,以下简称“小工具”)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生产现场。

3 管理内容

3.1 钢丝绳及小工具实施定期检验制度,检验周期为每月。

3.2 钢丝绳及小工具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建立工具管理档案。

3.3 钢丝绳及小工具发现损坏须停止使用,修理后须重新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无法修复的须进行报废处理。

3.4 钢丝绳及小工具的检验使用色标制度:

3.4.1 钢丝绳及小工具每月检验一次并作好必要的保养工作,必要时钢丝绳应涂刷防锈油。经检验合格后的钢丝绳必须在顶端涂刷属于该月的安全色标,小工具检验合格后须在醒目位置涂刷属于该月的安全色标。

3.4.2 当月25日开始自查并涂刷属于次月的安全色标,至次月5日前全部完成。

3.4.3 每月的安全色标安排如下:

l第1、4、7、10月为红色

l第2、5、8、11月为黄色

l第3、6、9、12月为绿色

3.5 色标牌的要求

3.5.1 车间大门颜色各公司统一为海蓝色,在大门上固定月安全标色牌。

3.5.2 月安全标色

1 4 7 10 红色

2 5 8 11 黄色

3 6 9 12 绿色

本月标色

80cm

100cm

月安全标色牌按样:

标牌底色为白色,“1、4、7、10”和“红色”字用红颜色,“2、5、8、11”和“黄色”字用黄颜色,“3、6、9、12”和“绿色”字用绿颜色,“本月标色”字用黑颜色,方格内用于插入颜色牌。

3.6 未标有属于该月安全色标的钢丝绳及小工具不得使用,否则作违章处理。

3.7 钢丝绳及小工具的检验应保存检验记录,并有检验负责人的签字。

3.8 手拉葫芦在检验时应做拉力试验,试验负荷为额定负荷。严禁把卸扣直接扔摔在地上或其他硬物上。

3.9 库存的钢丝绳及小工具对检验、待检和已检应做好分类,分区存放。

3.10企业应建立需检验的小工具的明细及检验标准,按计划有序实施。

3.11钢丝绳、及一些易损且会产生一定危险性的小工具或工装要妥善保存,做好防潮防雨措施,严禁在水中浸泡。

4 各施工单位自己编插的短小钢丝绳使用前要经过所属部门检验和登记,各施工单位每月都要检查和安全色标,所属部门作好监督抽查工作,报废钢丝绳要到所属部门登记,公司定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5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7篇 提升绞车用钢丝绳使用检查试验维护更换管理规定

一、我矿各井及各类绞车在用的最大钢丝绳规格:

1.扩建主斜井、副斜井、五更山采区、羊四采区主提升机提升钢丝绳:

6×7+1—24.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

2.副立井主提升机的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制动绳;

6×19+1—21.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

3.老井煤台绞车的提升钢丝绳:

6×7+1—21.5(或20.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

二、提升钢丝绳的使用和保管,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新绳到货后,必须按新钢丝绳悬挂前的实验规定进行验收实验;合格后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

2. 每卷钢丝绳都必须保存有完整的原始资料(包括出厂合格证、验收试验证书、铭牌等)。

3. 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直径在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的钢丝绳,有厂家合格证,外观检查无锈蚀损伤,可以不做1、3款所要求的试验。

5. 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准在下列设备中使用:平巷运输设备、斜巷架空乘人装置、斜巷无极绳绞车、斜巷钢丝绳牵引的胶带输送机;

(2).凡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钢丝绳插接长度,都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6.提升机钢丝绳的使用,要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中规定的滚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要求( 80 ),以控制弯曲疲劳强度;

7、 钢丝绳在使用中应注意润滑,润滑钢丝绳用油应采用专用钢丝绳油,并注意与钢丝绳厂家制造时所用的油脂相适应。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应定期进行涂油;

8、 严禁用布条之类的东西捆绑在钢丝绳上做提升容器位置的标记,这样会破坏钢丝绳在捆绑处的润滑,导致该处严重锈蚀发生断绳事故。

9、 各种提升装置的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9 条的规定;

10、 钢丝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21 条的规定;

11、 新钢丝绳悬挂前的试验和在用绳的定期试验,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

(1)、新绳悬挂前的试验:必须对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弯曲和扭转三种试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

a、 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做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做升降物料;

b、 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计算出的安全系数低于下列规定,该钢丝绳不得使用:

①、 专为升降人员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9;

②、 专为升降物料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5;

③、 罐道绳、防撞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④、 防坠器的制动绳和缓冲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

⑤、 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⑥、 无极绳绞车运物时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5;

(2)、在用绳的定期试验:可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试验,试验结果仍以公称直径为准进行计算和判定:

a、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b、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合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下列规定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①、 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

②. 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不小于7,升降物料时不小于6;③. 专为 升降物料用的不小于5;

三、提升钢丝绳的定期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实验一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实验一次;

2. 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经过1年进行第一次试验,以后每隔6个月试验一次;

3. 直径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不受上述限制;

四、检查维护提升钢丝绳的规定:

1. 钢丝绳检查工应保持相对固定,明确分工,实行专人专绳检查制度;

2. 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由分工专职人员检查一次;制动钢丝绳每周检查一次;罐道钢丝绳每半月检查一次;绞车司机班班对提升钢丝绳检查一遍;主管技术员及班组长每周对提升钢丝绳及各种记录检查一遍;主提升绞车每月必须由机电队队长组织全面检查一次钢丝绳;

3. 架空乘人器用钢丝绳至少每周由专职人员检查一遍;

4. 对易损坏或断丝、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位应在检查时剪下修平。检查时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薄内;

5. 人工验绳的速度,一般为0.3~0.5米/秒,最大不超过0.5米/秒;

6. 验绳时禁止戴手套或手拿棉纱,应用裸手直接触摸钢丝绳;

7. 对提升容器停车位置的主要受力段,多层缠绕的上下的临界段和断丝、锈蚀较严重的区段,均应停车详细检查;

8. 对连接装置绳卡处除每天进行检查外,还必须定期打开绳卡检查;对滚筒内绳头绳头紧固的可靠性,也应定期检查;

9. 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停车详细检查;

10. 钢丝绳检查包括断丝、直径、锈蚀及绳股凹凸变形、连接装置紧固及缠绕等项目;

11. 钢丝绳检查工必须了解并掌握所负责的钢丝绳及其提升系统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检查前应对所使用的工具、量具和检验仪器进行认真检查和校准;

12. 钢丝绳检查工在检查之前应在绳上作好检查起始的标志和检查长度的计算标志,同一根绳上每次检查的起始标志应一致;

13. 检查工作开始前,检查工要与提升机司机、监护人员及信号工共同确定好检查的联系信号,检查期间不得同时进行井筒和提升机的其它作业;

14. 检查作业时,应利用绞车深度指示器或综合保护装置的深度指示,确认断丝、锈蚀、直径磨损或其它损伤的具体部位,并及时记录;

15. 若检查时发现钢丝绳出“红油”说明绳芯缺油、内部锈蚀,应引起注意、仔细检查,必要时可剁绳头检查钢丝绳内部锈蚀情况;

16. 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进行防锈涂油作业时,应首先将钢丝绳表面的煤泥水擦干净,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等挥发性油类清洗;涂油时绳速不得大于0.3米/秒;

17. 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试验需截取绳样时,对立井提升绳应从容器绳卡上部截取,斜井提升绳应在容器端将危险段切除后截取;为保证试验准确性,应注意不使试样受机械损伤,截取试样时尽量不采取加热法切割,如需用加热法时,应将试样长度加长200mm;试样两端用软铁丝绑紧;

18. 钢丝绳做多层缠绕时,由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必须加强检查,并且每季度移绳1/4圈;

五、提升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更换:

1. 各种股捻的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同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规定时必须更换: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钢丝绳)为10%;

(3).罐道钢丝绳为15%;

(4).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用的钢丝绳为25%;

2. 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规定时,必须更换:

(1).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2).罐道钢丝绳为15%;

(3).使用密封钢丝绳时,外层钢丝绳磨损量达到50%;

3. 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断丝超过上述规定;

(3).直径减小值超过上述规定;

(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其长度伸长0.5%以上;

4. 在钢丝绳使用后期,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 (例如;连续3天出现显著伸长或在某一捻距内每天都有断丝出现),必须立即更换;

5. 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

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6. 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试验时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402 条有关不合格钢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安全系数、韧性指标的规定时,必须更换;

第8篇 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管理规定

一、我矿各井及各类绞车在用的最大钢丝绳规格:

1.扩建主斜井、副斜井、五更山采区、羊四采区主提升机提升钢丝绳:

6×7+1—24.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

2.副立井主提升机的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制动绳;

6×19+1—21.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

3.老井煤台绞车的提升钢丝绳:

6×7+1—21.5(或20.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

二、提升钢丝绳的使用和保管,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新绳到货后,必须按新钢丝绳悬挂前的实验规定进行验收实验;合格后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

2. 每卷钢丝绳都必须保存有完整的原始资料(包括出厂合格证、验收试验证书、铭牌等)。

3. 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直径在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的钢丝绳,有厂家合格证,外观检查无锈蚀损伤,可以不做1、3款所要求的试验。

5. 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准在下列设备中使用:平巷运输设备、斜巷架空乘人装置、斜巷无极绳绞车、斜巷钢丝绳牵引的胶带输送机;

(2).凡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钢丝绳插接长度,都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6.提升机钢丝绳的使用,要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中规定的滚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要求( 80 ),以控制弯曲疲劳强度;

7、 钢丝绳在使用中应注意润滑,润滑钢丝绳用油应采用专用钢丝绳油,并注意与钢丝绳厂家制造时所用的油脂相适应。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应定期进行涂油;

8、 严禁用布条之类的东西捆绑在钢丝绳上做提升容器位置的标记,这样会破坏钢丝绳在捆绑处的润滑,导致该处严重锈蚀发生断绳事故。

9、 各种提升装置的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9 条的规定;

10、 钢丝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21 条的规定;

11、 新钢丝绳悬挂前的试验和在用绳的定期试验,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

(1)、新绳悬挂前的试验:必须对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弯曲和扭转三种试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

a、 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做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做升降物料;

b、 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计算出的安全系数低于下列规定,该钢丝绳不得使用:

①、 专为升降人员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9;

②、 专为升降物料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5;

③、 罐道绳、防撞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④、 防坠器的制动绳和缓冲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

⑤、 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⑥、 无极绳绞车运物时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5;

(2)、在用绳的定期试验:可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试验,试验结果仍以公称直径为准进行计算和判定:

a、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b、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合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下列规定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①、 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

②. 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不小于7,升降物料时不小于6;③. 专为 升降物料用的不小于5;

三、提升钢丝绳的定期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实验一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实验一次;

2. 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经过1年进行第一次试验,以后每隔6个月试验一次;

3. 直径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不受上述限制;

四、检查维护提升钢丝绳的规定:

1. 钢丝绳检查工应保持相对固定,明确分工,实行专人专绳检查制度;

2. 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由分工专职人员检查一次;制动钢丝绳每周检查一次;罐道钢丝绳每半月检查一次;绞车司机班班对提升钢丝绳检查一遍;主管技术员及班组长每周对提升钢丝绳及各种记录检查一遍;主提升绞车每月必须由机电队队长组织全面检查一次钢丝绳;

3. 架空乘人器用钢丝绳至少每周由专职人员检查一遍;

4. 对易损坏或断丝、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位应在检查时剪下修平。检查时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薄内;

5. 人工验绳的速度,一般为0.3~0.5米/秒,最大不超过0.5米/秒;

6. 验绳时禁止戴手套或手拿棉纱,应用裸手直接触摸钢丝绳;

7. 对提升容器停车位置的主要受力段,多层缠绕的上下的临界段和断丝、锈蚀较严重的区段,均应停车详细检查;

8. 对连接装置绳卡处除每天进行检查外,还必须定期打开绳卡检查;对滚筒内绳头绳头紧固的可靠性,也应定期检查;

9. 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停车详细检查;

10. 钢丝绳检查包括断丝、直径、锈蚀及绳股凹凸变形、连接装置紧固及缠绕等项目;

11. 钢丝绳检查工必须了解并掌握所负责的钢丝绳及其提升系统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检查前应对所使用的工具、量具和检验仪器进行认真检查和校准;

12. 钢丝绳检查工在检查之前应在绳上作好检查起始的标志和检查长度的计算标志,同一根绳上每次检查的起始标志应一致;

13. 检查工作开始前,检查工要与提升机司机、监护人员及信号工共同确定好检查的联系信号,检查期间不得同时进行井筒和提升机的其它作业;

14. 检查作业时,应利用绞车深度指示器或综合保护装置的深度指示,确认断丝、锈蚀、直径磨损或其它损伤的具体部位,并及时记录;

15. 若检查时发现钢丝绳出“红油”说明绳芯缺油、内部锈蚀,应引起注意、仔细检查,必要时可剁绳头检查钢丝绳内部锈蚀情况;

16. 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进行防锈涂油作业时,应首先将钢丝绳表面的煤泥水擦干净,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等挥发性油类清洗;涂油时绳速不得大于0.3米/秒;

17. 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试验需截取绳样时,对立井提升绳应从容器绳卡上部截取,斜井提升绳应在容器端将危险段切除后截取;为保证试验准确性,应注意不使试样受机械损伤,截取试样时尽量不采取加热法切割,如需用加热法时,应将试样长度加长200mm;试样两端用软铁丝绑紧;

18. 钢丝绳做多层缠绕时,由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必须加强检查,并且每季度移绳1/4圈;

五、提升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更换:

1. 各种股捻的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同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规定时必须更换: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钢丝绳)为10%;

(3).罐道钢丝绳为15%;

(4).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用的钢丝绳为25%;

2. 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规定时,必须更换:

(1).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2).罐道钢丝绳为15%;

(3).使用密封钢丝绳时,外层钢丝绳磨损量达到50%;

3. 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断丝超过上述规定;

(3).直径减小值超过上述规定;

(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其长度伸长0.5%以上;

4. 在钢丝绳使用后期,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 (例如;连续3天出现显著伸长或在某一捻距内每天都有断丝出现),必须立即更换;

5. 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

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6. 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试验时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402 条有关不合格钢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安全系数、韧性指标的规定时,必须更换;

第9篇 钢丝绳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钢丝绳应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出厂技术数据使用;

(2)钢丝绳的破断力为单丝破断力的总和乘以换算系数;

(3)钢丝绳的动荷系数、不均�系数、安全系数分别不得小于《安规》规定;

(4)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达到《安规》规定的数值时应截除或报废;

(5)绳芯损坏或绳股挤出应该报废或截除;

(6)钢丝绳笼状畸形、压扁严重、受过火烧或电灼、严重扭结或弯折应报废或截除;

(7)插接的环绳或绳套,其插接长度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300㎜,新插接的钢丝绳应作125%的允许荷载的抽样试验;

(8) 通过滑车及卷筒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9)钢丝绳使用后应及时除去污物,每年浸油一次,并存放在通风干燥处。

第10篇 钢丝绳日常管理规定

一、每日8点班由测绳工检查钢丝绳及附属联接装置的完好情况。

二、检查路线为斜井—竖井钢丝绳—罐笼—井下其它管辖地点钢丝绳。

三、如果发现任一处钢丝绳摩损率、断丝率超标,或其它部位不完好,立即停钩,汇报主管领导,等待处理。

四、每日8点班检查后,将检查情况,如实填写钢丝绳日检表报机电科、安全科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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