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区装修保证金押金管理规定
小区装修保证金及押金管理规定
1.0目的
妥善管理装修保证金及《出入证》、《装修许可证》等押金,保证装修押金的正常退还。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所属各管理处。
3.0管理内容
3.1住户办理装修申请时交纳装修结构保证金2000元、防漏及外观保证金2000元、安全与环境维护保证金2000元及出入证押金50元/个,装修许可证押金20元/个,由客户中心收费员收取并出具收据。
3.2住户装修完工后,经工程部检查确定对结构无破坏,未损坏防水层及绝缘测试合格者,对小区安全与环境无影响,可全额退还结构和安全与环境维护保证金共4000元,验收合格后三个月无渗漏及无影响外观现象,退还防漏与外观保证金2000元。
3.3装修保证金的退还,分别依照《退还安全、结构与环境保证金流程》和《退还外观、防漏保证金流程》执行。
3.4若在装修过程中有对结构或防水或电、气安全使用造成较大影响,作出相应赔偿或恢复正常后,才能退还保证金。
3.5《出入证》与《装修许可证》凭证件和收据退还押金,若有关人员在小区内违规,将依据《出入证管理制度》、《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和《装修管理流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0相关文件
4.1《退还安全、结构与环境保证金流程》
4.2《退还外观、防漏保证金流程》
4.3《出入证管理制度》
4.4《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
4.5《装修管理流程》
编写:zz审批:zz
第2篇 相关方安全保证金缴纳及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对相关方的安全监管,建立相关方安全生产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杜绝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行为,防止火灾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厂区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服务以及其他承包各类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
三、安全保证金缴纳程序及金额
1、安全、文明卫生保证金缴纳程序
(1)施工服务单位与公司签订完项目合同书后,到综合管理处技安环保室办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和安全保证抵押金缴款手续。
(2)施工服务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开具的安全保证金交费凭证到财务处交纳保证金。
(3)施工服务单位持缴费凭证到综合管理处技安室办理缴费备案手续。
2、保证金缴纳金额标准
(1)合同总金额为1万元-5万元之间者,交500-1000元;
(2)合同总金额为5万元—10万元之间者,交1000-2000元;
(3)合同总金额为10万元—50万元之间者,交2000-4000元;
(4)合同总金额为50万元—100万元之间者,交4000-8000元;
(5)合同总金额为100万元—500万元之间者,交8000-20000元;
(6)合同总金额为500万元以上者,交20000-40000元。
(7)长期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承包一些零散和细小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服务单位,安全保证金交纳1000-2000元。
(8)涉及吊装、高空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动火动焊、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及工程复杂、作业相互交叉、施工时间较长的施工服务项目,保证金缴纳提升一个等级。
四、保证金的管理
1、项目承办单位会同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项目属地单位对施工服务单位进行安全监管,若施工服务单位在作业过程中无任何违反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施工结束安全验收完毕后将退还全部安全保证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1)施工服务过程中发生危及我公司职工生命安全的责任事故,除承担所有发生费用及责任外,扣罚全部安全保证金;
(2)在施工服务过程中破坏厂区内隐蔽工程,造成我公司部分停水、停电、停气责任事故,除赔偿损失外,扣罚全部安全保证金;
(3)施工服务过程中发生内部人员伤亡的责任事故,扣罚30-80%保证金;
(4)违章行车,造成我公司商品车损坏或其它车辆事故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扣罚50%—80%保证金;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且未按期完成甲方提出的整改措施的,扣罚安全保证抵押金200--1000元:
(1)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主管人员的;
(2)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未定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危险作业未进行审批的;
(5)未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6)生产现场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危险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
(7)危险设备、安全设备、劳动防护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和管理不符合国家规定;
(9)项目结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清除垃圾及多余物的;
(10)未及时、如实地通报生产安全事故;
(11)其它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4、相关方因违规行为被部分或全部扣罚保证金,若项目仍在继续进行,相关方必须将被扣罚的保证金补足才可准予继续开工。
5、公司项目承办单位应及时督促和协助相关方办理上述规定的有关手续,对延期不办而擅自强行开工者,予以1000—5000元的处罚。
6、项目服务结束后,相关方持《项目竣工安全验收审批表》、保证金缴款及扣罚凭证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保证金退还核算手续,到财务处办理退款,保证金将退至其单位帐户。
相关方安全管理流程 | ||||||||
内容 | 资质预审 | 安全协议签订、保证金缴纳 | 入厂教育 | 制定施工方案 | ||||
时间 | 合同签订后 | 项目启动前 | ||||||
责任单位 | 承办单位 | 综合管理处 | 综合管理处 | 承办单位 | ||||
项目施工安全审核 | 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 |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教育 | 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 |||||
施工前 | 施工前 | 施工前 | 项目启动后 | |||||
承办单位 | 施工单位 | 承办单位 | 施工单位 | |||||
过程安全监控、隐患整改 | 安全监督检查 | 安全监督检查 | 危险作业审批 | |||||
施工中 | 随时 | 随时 | 根据需要 | |||||
施工单位 | 承办单位 | 项目属地单位 | 施工单位 | |||||
保证金退款 | 项目竣工安全验收 | 现场清理、日事日毕 | ||||||
年度 | 安全验收后 | 项目竣工后 | 每天 | |||||
综合管理处 | 综合管理处 | 承办单位 | 施工单位 |
第3篇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管理规定
1.术语与定义
1.1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外协施工单位向业主交押的,为保证施工单位伤亡事故善后处理、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紧急事故处理资金、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费用投入等的专项资金。
1.2 外协施工单位:是指业主严格按市场准入条件审查、通过招投标引入的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相关施工资质和一定的施工管理经验,能承揽公司发包工程施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
2.目的与适用范围
2.1为进一步规范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实现外协施工单位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生产经营共同发展。
2.2 适用范围: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所有外协施工单位。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3.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文
3.3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2号
3.4集团)有限公司外来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
4.1安全环保部
4.1.1 负责对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的使用范围进行审核,使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使用符合本办法。
4.1.2 负责核定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金额。
4.1.3 负责审核外协施工单位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申请。
4.2外协施工单位:
4.2.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业主足额交押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4.2.2需要使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时提出申请.
4.2.3工程项目完工,提出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申请.
4.3财务部
4.3.1负责足额收取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4.3.2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专款专项管理。
4.3.2 负责根据安全环保部对外协施工单位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申请的审核意见,办理相关业务。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外协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标准:
5.1.1地下井巷工程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按承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5%交押。交押金额范围在50-300万元之间(即下限50万,上限300万)。
5.1.2地表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按承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3%交押,交押范围在20-200万元间(即下限20万,上限200万)。
5.1.3 单纯设备安装工程及其他辅助施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金额按照规定下限缴纳,合同总价低于50万元不设立上下限,按照合同总价5%缴纳。
5.1.4同一外协施工单位有多个工程施工项目,按其中交押金额最大的单个工程施工项目交押。
5. 2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使用范围:发生以下情况,外协单位因资金不足或抗拒支付等原因可以使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5.2.1 人身伤亡事故处理费用。
5.2.2紧急事件处理费用。
5.2.3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5.2.4重大隐患、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治理费用。
5.2.4 提取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生产费用不足时。
5.2.4出现伤亡事故、重大环境事故受到业主、政府监管部门处罚。
5.3 外协施工单位与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后交押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作为施工项目开工条件之一。
5.4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一次足额交押,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使用后,当年内补足使用部分,达到外协施工单位交押标准。
5.5 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专款专项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5.6工程项目施工结束,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由外协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业主安全环保部审核,退回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
5.7 外协施工单位交押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在交押期不计利息。
6.检查与考核
6.1 安全环保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检查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情况。未交押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的工程施工项目不得开工。
6.2 财务部定期向公司安委会上报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保证金交押、使用情况。
6.3 本管理方法解释权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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