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对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保证相关方在甲方活动的安全而制定的。
本规定适用于机关及各单位。
2.引用标准及术语
3.管理职责
3.1 生产安全部负责相关方管理工作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安全责任书》签定的归口管理。
3.2 各单位、部门负责对相关方进行安全交底,负责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安全责任书》,对相关方现场的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相关方划分:
4.1.1与本单位无关的参观人员。
4.1.2供货商、供货及提货人员
4.1.3公司内在同一作业区域内长期作业涉及的多个(包括两个)单位
4.1.4外协施工单位
4.2对相关方的管理
4.2.1与本单位无关的参观人员的管理。
参观人员由公司办公室接待,进行简短的口头安全教育后,按照参观路线进行参观,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走安全通道。
4.2.2供货商、供货及提货人员的管理
a. 活动范围不得超出供、提货区域。
b. 服从现场人员的管理。
c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走安全通道。
4.2.3同一作业区域内长期作业涉及多个(包括两个)单位的情况,作业双方必须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各自的安全措施。
4.2.4外协施工单位(乙方)的管理
a 进入施工现场前要办理的手续:
·乙方单位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并经生产单位认可。
·乙方按一个项目1000元向公司交足押金。
·乙方要与甲方项目负责人、甲方单位(现场单位)安全管理主管、公司安全主管自下而上签定《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安全责任书》。
·甲方项目负责人向乙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
b 施工管理要求:
·施工中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 建筑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乙方必须经公司设备部审查并办理各有关手续,方可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 涉及停水、停电、停气影响到生产或生活时, 乙方应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 乙方对物料和机具实行定置管理,保证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被侵占。
· 乙方现场办公设施,应符合文明、卫生要求。
· 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遵守消防规定。
· 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c 施工完毕后退押金手续
·甲方单位安全管理工程师在《施工安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
·乙方施工负责人持签署意见的《施工安全协议书》到公司生产安全部处办理退款手续。
d考核
·未签定《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安全责任书》或签定的不齐全,就让乙方进点工作的扣甲乙双方各500元。
·《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安全责任书》中的要求,乙方未做扣罚押金500元/项,押金扣完后,不足部分结算时由财务部在工程款中扣除。
5.记录
序号
编号
记录名称
产生部门
保管部门
保管期限
1
q/aq—11-1
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生产安全部
生产安全部
一 年
2
q/aq—11-2
施工安全协议书
各单位
各单位
长期
3
q/aq—11-3
施工安全责任书
生产安全部
施工方
长期
4
q/aq—11-4
施工安全押金交款单
生产安全部
施工方
一年
5
q/aq—11-5
施工安全押金退款单
生产安全部
财务部
三年
第2篇 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制度管理规定
一、编制目的
为识别和获得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更新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规范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传达、更新等各项活动的管理,保持遵纪守法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安全管理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的活动和过程。
三、职责
1.安全科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科负责向各科室、各施工队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各施工队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安全科负责编写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工作程序
1.与项目相关的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1.2地区安全生产法规、规章。
1.3相关执法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1.4应遵守的国际公约。
五、获取途径
1.由安全科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办公室收集整理。
3.从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六、登记与识别
1.根据项目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项目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七、更新
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2.安全科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5.安全科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各科室、各施工队。
6.各科室、各施工队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并将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
7.安全科负责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科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八、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科负责编写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科室、施工队,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2.各科室、施工队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相关岗位人员手中,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3篇 k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相关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利益,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无利用价值的废料管理规定如下:
一、废旧物资范围:无利用价值的边角料、余料、阿子铁、废旧纸箱、纸花、焊丝轮、阿子木、包装板等
二、公司对废料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无权擅自处理外卖。
1、各部门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由本部门运至公司统一指定点,即废料场或废料物资库(其中,边角料、余料、阿子铁进入废料场;废旧纸箱、纸花、焊丝轮等进入废料场对面的废料物资库),各部门不得随意乱堆、乱放,部门内对废料管理按5s标准执行,且不得私藏、私卖废料物资,若发现,按价值的5~10倍给予处罚(但罚款金额最低不得少于50元/次),对检举者以罚款金额的50%给予嘉奖。
①各部门无利用价值的边角料、余料、阿子铁由本部门运至废料场时必须从里往外堆码,不得乱堆乱放,违者罚款20元/次,并对部门主管罚款10元/次。
②对废旧纸箱进入废旧物资库时必须折叠堆放整齐;废旧纸花必须打捆、收缩紧卷堆放,不得随意松散乱堆放,违者罚款20元/次,并对部门主管罚款10元/次。
③对各部门将废料物资运往废旧物资库过程中不得随意丢弃,或因不可避免的少许遗留废纸也必须清扫干净,违者罚款20元/次,并对部门主管罚款10元/次。
2、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外卖处理由仓储部称重并计量(计量单一式两联),保卫组(督察室)监称,并在计量单上签字确认,监称人员监称由购买方通知,购买废料方购买废旧物资时必须每次过皮重,综合科可随机抽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20~200元/次的罚款,对购买方将按价值的5~10倍给予罚款。购买方凭计量单(一联)到财务科交费,可每月进行结算一次,仓储部将另一联计量单传递财务科,采购部凭计量单给购买废旧物资方开具物资出门条后到财务科签盖物资出门章,购买方以此作为物资出门凭据。
三、公司废旧物资外卖责任部门:采购部
四、公司废旧物资定价:根据某场行情,由外卖责任部门每隔半年至少应进行一次竞标定价。价格报财务部长审核、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具体执行价应传递财务科)。
五、在公司购买废旧物资方必须完善相应的合同或协议手续(合同或协议期限暂定半年)。并缴足保证金,具体金额由采购部与购买方商确,以确保其认真履行购买职责
六、保卫组在门卫放行执勤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严格按公司物资出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凡可以外卖废旧物资绝对杜绝无手续或手续不齐出门;在出渣放行过程中,对可以外卖的废纸板、纸花、阿子铁等绝不允许流失。如发现有与购买方或出渣人员联合舞弊者,视情节轻重,将分别给予责任人2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按盗窃处理。
七、以前若有与本规定不同之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并从下发之日开始执行,有不尽之处,由综合科修正、完善并解释。
第4篇 外来单位及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各外来单位及人员的管理,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优化发展环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原则
1. 公司对外来单位及人员违反相关制度的管理应本着“实事求是,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2.公司相关单位应本着“先提醒,后处罚”的管理原则。即各相关单位根据不同情况通过以下方式方法提醒各外来单位及人员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后,对仍有违反的外来单位及人员再按照本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1)在醒目位置摆放有处罚管理规定的标识牌;
(2)提前以电话通知或进厂前口头告知;
(3)与外来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第三条 管理部门
对外来单位及人员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有:公司相关职能单位。
第四条 管理办法
管理单位按照以下办法进行管理。除罚款外造成公司损失的,外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企业管理部
(1)对外来单位及人员未按招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前来投标的行为,给予罚款100至500元。
(2)对外来单位及人员未按照招标邀请函的明确要求来提供资质证明的行为,给予罚款100至2000元。
(3)对外来单位及人员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串标的行为,将取消该单位今后在公司投标的权利,并给予罚款1000至3000元。
2. 安保部
(1)对外来单位车辆未经批准随便长时间占道的,未按照后勤安保部规定的速度、线路行驶的行为,处以罚款50至200元。
(2)对外来单位车辆出现防火帽脱落及损坏防火帽的行为,处以罚款50至200元。
(3)对外来单位车辆发现过磅作弊的行为,处以罚款200至1000元。
(4)对外来单位及个人出现乱拿乱用或偷盗场内物资的行为,处以该物资原价10倍金额的罚款。
(5)对外来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进行拍照、录像的行为,处以罚款500至1000元,并没收所有的照相录像器材。
(6)对外来单位及人员在厂区内发生酗酒、打架、斗殴事件的行为,对其责任方处以罚款500至1000元。
3. 销售部
(1)对外来单位及人员出现不服从公司相关单位管理乱排放的行为,处以罚款200至10000元。
(2)对外来单位及人员存在原料供应作假的行为,处以罚款200至20000元,并降低客户信用等级,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供货商资格。
(3)对外来单位及人员行贿公司营销人员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至10000元,并取消其供货商资格。
4、安全部:
安全部负责对承包商施工现场违章行为按照承包商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 供应部
(1)对外来单位出现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行为,按照合同约定的处罚额度给予处罚。
(2)对外来单位及人员出现未按照规定摆放废料及退料的行为,处以罚款100至500元。
9. 其他
外来单位及人员引起公司损失的其它行为,可参照同类行为罚款标准进行处罚。
对于拒不执行管理规定、不接受处罚且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
对外来单位及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责任在相关单位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条 管理流程
各单位建立《外来单位及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台账。当公司相关单位人员发现外来单位及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时,采取由职能归口管理单位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处理的办法。具体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管理:
1. 填写《山东成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处罚通知单》(见附件),写明外来单位及人员违反的相关制度的条款并要求其签字确认,经办人员签字确认,经办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
2.将处罚通知单第三联转交至财务部,并将违反相关制度的外来单位及人员领至资产财务部进行交款。
第六条 相关奖励
1. 奖励范围
针对第四条第2款第3、4项,第四条第5款第1项按奖励标准进行相关奖励。
2. 奖励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3. 奖励标准
(1)厂区内吸烟、点蚊香等有明火行为的罚款,按照实际到账额的100%给予奖励。
(2)偷盗行为的罚款,实际到账额不超过1万元,按照50%给予奖励;实际到账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在0.5万元基础上超过1万元部分按照30%给予奖励;实际到账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在1.7万元基础上超过5万元部分按照15%给予奖励;实际到账额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的,在2.45万元基础上超过10万元部分按照5%给予奖励;实际到账额超过100万元的,需上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按讨论意见给予奖励。即如下表所示:
项目 序号
实际到账金额_(万元)
奖励金额(万元)
1
0﹤_≤1
50%_
2
1﹤_≤5
0.5+(_-1)×30%
3
5﹤_≤10
1.7+(_-5)×15%
4
10﹤_≤100
2.45+(_-10)×5%
5
_﹥100
上总经理办公会讨论
3. 偷盗未遂行为的罚款,由后勤安保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罚意见,经相关单位讨论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 相关单位职责
(1)安全部:负责办理因在厂区内吸烟、点蚊香等有明火行为罚款的奖励。
(2)安保部:负责因偷盗(含偷盗未遂)行为罚款的奖励。
5. 相关奖励每月上旬由安全部、安保部分别将上月奖励情况进行汇总报企业管理部。
第七条 本办法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5篇 地产公司项目土地相关款项支付返款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项目土地相关款项支付及返款的管理规定
编制说明:
为加强__实业投资(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实业”)投资项目土地款项及税费、借款的支付和返款的管理,明确各部门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__实业投资(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实业”)投资项目土地款项及税费、借款的支付和返款的管理,明确各部门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土地款项及税费,是__实业投资项目因为获取土地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和与土地相关的保证金、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青苗补充费、各类手续费等,与土地有关的政府借款也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资金管理,是指土地款项及税费的支付金额和进度、按照投资协议规定应该返还的金额和时间。投资发展中心应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月度资金计划,及时报送次月各项目土地款项及税费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和返还的时间和金额。
第四条投资发展中心负责土地款项及税费支付计划、借款计划、返款计划的编制和请款,并承担因支付不准确和返款不及时的主要责任,并按违约时间对负责该项目的当事人每违约十天处以万分之一的罚金;
财务管理中心根据经总裁审批过的投资计划和返款计划进行支付审核和资金的筹集及平衡,并根据投资协议规定或政府约定的进度监督资金的返还,若财务管理中心未能按计划进行跟踪监督应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若已按计划进行跟踪和监督则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土地保证金的管理
第五条土地保证金(或称为“履约保证金”、“诚意金”等),是指公司与政府签订协议后,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时间向政府支付的具有定金性质的款项。
第六条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后,投资发展中心应在协议规定的土地保证金支付前10个工作日内向财务管理中心提交请款申请,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月度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并及时筹措和支付该笔款项。
第七条款项支付后,财务管理中心应及时通知投资发展中心相关人员向政府相关部门获取正规收据。未及时获取收据的,财务管理中心可以暂扣相关人员工资或者项目提成的10%。
第八条除协议约定和政府明确要求外,土地保证金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在土地招、拍、挂报名阶段抵冲投标保证金;其次考虑在土地成交时抵冲土地出让金。
第九条如协议终止或土地招、拍、挂未成功摘牌,投资发展中心应负责在次月完成土地保证金的返还。
第三章政府借款的管理
第十条政府借款是指项目所在地政府为了推进目标土地的拆迁、平整等征用程序,尽快进入目标土地招、拍、挂程序,按照协议规定向公司借入的专项资金。
第十一条除董事长等相关领导批准以外,公司不得向政府承诺任何形式的借款。
第十二条如要支付借款,需与政府签订借款协议,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借款。支付借款后,投资发展中心应密切关注款项的用途和目标土地的征用进度,及时反馈与报告。
第四章土地出让金及税费的管理
第十三条土地出让金是指公司或下属项目公司、关联企业或公司指定的个人按照土地所在地的招、拍、挂程序,顺利摘牌后,按照招、拍、挂成交价格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土地价款。税费是指与获取土地相关税费。
第十四条公司在项目土地摘牌后,投资发展中心应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土地出让金的付款计划和税费缴纳计划,并及时通知财务管理中心。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压力和返款风险,投资发展中心应结合协议价格,尽量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
第十五条投资发展中心应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土地出让金请款手续,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和土地款项支付计划进行财务审核,并及时筹措和支付资金。
第十六条土地出让金和税费支付后,投资发展中心应及时取得收据和税票并交与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或项目公司财务部。
第十七条投资发展中心应根据项目投资协议规定或与政府约定的时间,与所在地政府落实资金返还事宜。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22年5月17日起执行,对于未按规定取得收据和返还款项的,本管理规定具有追溯力。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6篇 国药控股公司驻外地业务相关管理规定
国药控股股份公司驻外地业务相关管理规定
一.薪资。
1.结构=基本工资+奖金+提成
a.基本工资:800元/月。
b.奖金:200元用于专项考核。
具体考核明细包括:报表50,中性奶50,达成率50,其他50(样版店的建议,新增网点,开发)。(核算以主管考核为准)。
c.提成:费用由客户承担,直接从客户账户中扣除。
提成比例根据市场现状和季节因素等体现不同的提成比例,核定后在销售内勤处备案。
2.补助
a.电话:50元/月
b.交通费:实报(指会议需要的长途车费)
c.会议补助:30元/天
d.驻地补助:300元/月(外驻业务员)
二.职责(岗位描述)
1.执行公司的营销管理制度和销售政策,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销售任务。
2.开展销售工作,协作经销商拓展网络,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3.配合经销商实施公关、促销活动和广告宣传。
4.进行市场调查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反馈市场、客户信息和侵权信息。
5.密切联系客户,掌握客户基本情况和动态,建立健全二批客户档案。
6.及时报送客户订货需求,并跟踪客户及时汇款。
7.协作经销商进行库存管理,防止货物呆滞及破损。
8.进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及时解决和上报客户投诉。
9.负责客户退、换货的初步审查和申报。
10.对样板店进行规范管理,并对样板店销售数据进行统计及分析。
11.维护公司和产品形象,采取措制止客户不利于公司和产品的行为,避免公司利益受损。
12.熟悉产品,提高自身的技术服务能力。加强业务知识、技能的学习和锻炼,认真参加公司有关的培训活动,并组织客户业务团队的晨会及培训工作。
13.制订月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经批准后执行,并定期向业务主管述职。
14.做好保密工作,严谨向公司及客户外的任何人透漏产品价格、销售数据、销售政策等信息。
15.做好工作记录、表单、客户档案等资料的保管和及时上交工作。
16.完成业务部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日常管理
1.考勤签到
a.回市场当天及回公司当天必须用客户电话或当地固话向销售内勤报道,否则视为旷工,罚款30元/天。
b.每天8:00(夏天7:00)到客户处签到,如未签到,视为旷工,罚款30元/天。迟到早退罚款5元/次。
c.请假需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岗,3天以内由主管批准,3天以上(含)由经理批准。
d.每月有3天假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由调整。
e.每日上午10:00前向公司报勤,如漏报或晚报罚款20元/次,报道可采用电话报到或信息报道。
f.公司查岗需用客户电话或当地固定电话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旷工,罚款30元/次。
2.报表管理
a.认真填写销售日报表,如未及时填写罚款5元/次。
b.随时掌握经销商库存明细,如有严重不实现象,罚款5元/次。
c.认真填写周报并及时发送到直接上级邮箱。
3.样板店的管理
a.负责样板店档案的建立。
b.负责样板店的分类管理,根据计划有序拜访。
c.认真统计各个样板店实际销售数据。
d.按公司规定对售点现场活化氛围的营造和维护。
e.负责落实样板店的相关费用。
四.聘用及离职程
1.聘用条件
a.年龄18-35周岁,性别不限。
b.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c.有经验者优先。
d.有一定的谈判,沟通,协调能力。
e.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2.聘用程序
a.根据公司规划及空缺情况,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责任要求提出用人申请报销售内勤处。
b.用人申请经销售经理批准后发布招聘信息。
c.应征人员经当地市场主管初试通过后,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到公司复试。
d.经经理复试后,行政部审核原件,复印件附员工登记表后或归入员工档案。
e.当地市场主管需对其进行培训后方能上岗,培训内容包括薪资、职责、日常管理。
f.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试用后提交试用考核报告。必要时可延长试用期至4个月,个人表现优秀者试用期亦可缩短为一个月。
3.离职程序
a.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15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销售内勤审核。
b.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销售内勤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销售经理,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c.员工填写《工作交接表》,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d.销售内勤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
e.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隔月发放。
第7篇 外部相关方环境和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对影响单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外部相关方进行管理或施加影响,保证单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的实现。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单位外部相关方的环境和安全管理。
3 职责
3.1安全办公室负责外部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的归口管理和监督。
3.2办公室负责外部相关方环境行为的归口管理和监督。
3.3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外部相关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4 管理规定
4.1 管理处主要的外部相关方包括:工程和服务承包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向管理处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来访者、驾乘人员等。
4.2 工程承包单位和向管理处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
4.2.1 工程施工
4.2.1.1 路上施工单位应执行路政与交警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道路施工许可手续后,方可上路施工。工程主管部门应对其遵守有关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4.2.1.2 对其他施工,工程主管部门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方案,并对其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内容进行审核。工程主管部门应对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事项做出明确要求(包括用电、防火、车辆等安全),将有关内容列入合同,或与施工单位签订协议。工程主管部门应组织对施工单位遵守合同或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2 对向管理处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对其提出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签订合同时,应将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要求的内容列入合同,并监督管理。
4.3 对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的管理
4.3.1 采购部门在选用材料、物品、设备时,除考虑满足使用要求以外,还应考虑其环境影响和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4.3.2 确定材料、设备供方前,首先应对供方进行评审,在产品质量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选用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业绩好的供方。
4.3.3 由采购部门对材料、物品、设备供应单位提出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技术要求。在签订采购(包括运输)合同时,应向供方明确环境保护和安全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4.3.4 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到场后,由采购部门组织对其环保性能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物品、设备,禁止使用。
4.4 对来访者的管理
对口接待部门、单位负责向来访者介绍管理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定,并要求其遵守。来访者需要进入有关工作现场时,应向他们介绍必要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知识和提供必需的防护用品。
4.5 环境和安全提示
4.5.1 为确保通行高速公路的司乘人员的安全,在相关路段设置环境和安全内容的提示牌,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和安全提示。
4.5.2 信息系统利用可变情报板,通报有关路况信息,做好安全行车提示,并做好记录。
4.5.3 出现雾、雪等恶劣天气时,收费站向过往车辆发放安全提示卡,口头提醒,注意安全。
4.5.4 发现车辆在不安全状态行驶,危及行车安全时,要及时进行提示。
4.5.5 在相关场所应张贴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6 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由第一受理者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答复。处理不了的,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反映,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第8篇 天然气管线管理相关规定
确保天然气管线的安全运行,消除天然气管线运行中的隐患,防止天然气管线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天然气管线验收后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竣工验收后进行天然气置换前管线的管理、即管线的交接、管线的置换、管线置换后的运行管理、管线周围的施工及管线的支线连接等相关管理内容。
1. 天然气管线在工程竣工后,需经总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天
然气工程竣工验收由公司安全部组织,项目组、相关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部门共同进行。对工业户、4吨以上的锅炉户、天然气干线、小区总户数超过500户的民用户,验收组织单位应通知有关领导参加。
2. 对管线验收后需立即投入带气运行的管线,投运前需专题研究,并建立管线交接制度,管线带气前由安全部组织管线的现场交接工作,管线的交接也可与管线的验收同时进行。管线交接清楚后,由管道巡线队进行带气之前的准备工作。
3. 天然气管线的管理监护以管线通气为分界点,管线带气前由安全部负责管理,管线带气后由管道巡线队负责管理,并办理文字交接手续。
4. 管线竣工验收后的管线投运前需重新进行气密试验,试验压力与施工检验的试验压力相同。
5. 新建管线的带气作业管理规定。管线带气前由安全部组织搞好带气作业方案的编制,批准后由生产运行部下达指令方可进行作业,同时加强新投入运行管线的组织管理,对该项工作涉及到的各项工作要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记录,同时有关部门把好作业方案的审批关。
6. 对新带气管线涉及的支线(无论是否已验收)由安全部负责向生产运行部提出管线状况,由生产运行部组织有关部门确认应采取的措施,确认其安全后方可组织主干线的带气作业。
7. 重大带气作业生产部门要加强协调,必要情况下召集专题会研究,同时及时通知总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参加。重大作业总公司有关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到现场督导管理,重大作业的参与人员要认真分析观察作业中出现的任何异常问题,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发生问题的细节,不留事故隐患。
8. 建立新带气管线当日检漏制度,做到当日带气作业管线当日检查完成,并在带气的第一周内不得少于三次仪器检漏,对检漏结果及时报总公司安全部,一周后纳入正常带气管线的管理。
9. 实行管线的巡线制度,对竣工后移交我公司的管线实行巡线管理,未带气管线一般情况下由安全部负责,带气运行管线由巡线队负责。巡线员对管辖范围内的管线正常情况下每日的检查不得少于一次,检查内容主要是管线有无破坏的隐患,有无正在形成的占压,管线上方有无塌陷,有无可能发生及正在发生的施工,已带气线有无泄漏等,管线的具体巡线方法按各单位的具体制度执行。因作业需起闭管线阀门或动用其它设施时均由管线管理单位负责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动用。
10.实行燃气管线附近有施工作业期间专职人员旁站监护管理制度。对燃气管线附近有施工作业时特别是有机械施工作业时,各管理单位应派专职人员全程监护管线,及时制止可能危害管线安全的作业,防止管线遭到破坏。
11.建立燃气管线附近施工作业前的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明确告知燃气管线的准确位置,破坏后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施工时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履行技术交底手续。
12.公司内部施工人员在燃气管线上方或其附近动用机械施工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动用机械开控水泥沥青路面(严禁超挖),但作业前需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审批后方可进行,方案需注明作业目的、时间、位置及作业范围,采用机械开挖的尝试及采取的技术安全措施,同时作业需在管线管理人员旁站监护下进行,以确保管线不遭到破坏。
13.当燃气管线外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管道巡线队应及时向总公司报告,由安全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可能对管线带来的影响,制定需要采取的预防性技术安全措施。
14.实行燃气管线附近有机械施工作业前旁站监管人员编制应急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制度。绘制旁站人员管辖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时需紧急关闭的阀门示意图,并附应急处理文字说明,报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应急的具体措施执行。
15.管线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按抢险预案的组织体系进行
16.当违反上述规定而酿成燃气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给予行政警告、严重警告、待岗、下岗及除名的处理,并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9篇 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制度管理规定
一、编制目的
为识别和获得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更新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规范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传达、更新等各项活动的管理,保持遵纪守法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安全管理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的活动和过程。
三、职责
1.安全科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科负责向各科室、各施工队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各施工队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安全科负责编写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工作程序
1.与项目相关的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1.2地区安全生产法规、规章。
1.3相关执法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1.4应遵守的国际公约。
五、获取途径
1.由安全科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办公室收集整理。
3.从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六、登记与识别
1.根据项目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项目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七、更新
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2.安全科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5.安全科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各科室、各施工队。
6.各科室、各施工队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并将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
7.安全科负责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科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八、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科负责编写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科室、施工队,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2.各科室、施工队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相关岗位人员手中,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10篇 电气工作或与电气设备相关的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1电气工作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
3.6.2电气工作应至少两人一起工作,工作前应认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前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6.3与电气设备相关的机械或其它设备上的工作(如电机拖动的机械,电气、气动阀门等),须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在办理的工作票中写清楚,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后再进行工作。
3.6.4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填写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票并交集控运行值班人员,集控运行值班人员(许可人)接到停送电联络票后应征得所有与被停送电设备相关的工作票负责人同意并在停送电票上签署意见后,工作许可人在检查核实无造成人身和设备损坏时方可对设备停送电操作,并应设有警示标志。停送电前应由要求停送电的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现场守护并制止其他人员在设备和与之相关的设备上工作(与本设备或系统有联系的工作票应暂时收回)。
第11篇 物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政策规定
物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政策
一、人才使用原则
1.用其所长:用人所长、容人所短。使其智者尽其谋,勇者尽其力。
2.用其所愿:在服从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力求个人自身价值的实现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相统一。
3.用当其时:打破论资排辈、求全、平衡、照顾的束缚。
二、招聘政策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举贤避亲,公平竞争。
3.强调共同理想、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4.企业发展的原动力来自团队的共同理想,经营的成功源于团队而不是某个个人的成功。
5.强调在专业技能基础上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三、激励政策
1.正确协调精神与物质的关系,关注企业与个人的长远发展。
2.激励的方向必须与公司的发展目标相适应。
3.建立员工的团队归属感和职业信心。
四、薪金福利政策
1.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基础。
2.以市场供求关系为依据。
五、选拔和调配政策
1.在考虑职业道德的基础上,管理职位的确定依据员工的能力和潜力,而非资历和功劳,以保持企业发展的活力。
2.强调坦诚沟通,重视考核过程。
3.重要岗位任命,需要知识和经验的积累。
六、培训与发展政策
1.培训作为公司激励政策的组成部分,是保持企业和员工活力的源泉,是公司持续发展动力的源泉。
2.常规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在职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业务培训与素质培训相结合。
第12篇 房产经纪《每日业务量统计表》相关市场信息流上报管理规定
房产经纪公司关于《每日业务量统计表》及相关市场信息流上报的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__房地产经纪公司市场部每日上报公司的各项销售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现做出如下规定:
一、销售人员当天下班前填写《销售人员日工作表》,并于次日上午9:10之前交销售主管。
二、 值晚班的销售主管必须于当天填好《每日业务量统计表》(以下简称《报表》),并于下班前交予市场部;没有值晚班的销售主管必须在第二天上午9:05之前将《报表》交与市场部,如未能按规定时间交表,惩罚如下:
1、交《报表》时间在9:05-9:20之间罚款10元;
2、交《报表》时间在9:20-9:30之间罚款50元;
3、交《报表》时间在9:30-9:40之间罚款100元;
4、交《报表》时间在9:40之后除罚款150元外,计违纪过失一次,并上报公司。
由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及销售部经理共同严格监督每日销售数据的上报时间及准确度。填表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交表时间,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与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及时取得联系,以协调业务数据的上报工作。
三、 销售主管必须按照《报表》中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填写好每一项业务数据(包括组别、日期、来电来访途径、客户资料及签约的相关数据),不得出现错误、漏填的现象。如发现数据有误,将处于每处错误50元罚款;在一个月中连续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错误者,将以违纪过失论处,并上报公司。
四、销售主管应尽最大可能弄清客户资料以供《报表》中填写需要,须照实填写,不得提供虚假数据。如发现销售主管在能力所及范围内填写的客户资料有不详尽、不到位的地方,从而导致上报公司的报告出现不准确、不属实的地方,将处于填表人每处错误50元罚款。
五、如在《报表》中发现错误,填表失误人必须于当天交纳罚款至销售部秘书,此款额累计做为销售部公共基金,并且失误者必须于当天到市场部签字备案,以做记录。
六、《报表》必须于每日10:00之前传真至公司,凡未能执行属市场部工作人员之责任,将处于市场部相关负责人100元罚款。
七、对于公司要求收集的业务数据及市场情报,如阶段性促销情况,媒体推广效果,客户反映情况,客户调查问卷(敏感性、偏好、习惯等)市场调查问卷等与营销工作密切相关的各项数据提供工作,销售部应给予大力支持。要求销售人员提供的资料及时详实可靠,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或提供虚假情报,如遇发现作假者,经察实无误,将予以罚款100元及违纪过失一次,并上报公司。
八、销售部公共基金的使用必须用于如下途径:
(1)对考勤纪律遵守良好的销售人员进行奖励。
(2)对业绩优良的销售人员进行奖励。
具体评判标准由销售部制定。
第13篇 安全生产相关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管理规定
1. 管控目的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各生产车间、行政系统各职能部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规定的情形,应予以职业资格“一票否决”的。
3. 管控对象
安全生产责任人,指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公司制度规定赋予安全生产责任的人员。
4. 管控内容
4.1 职业资格“一票否决”是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形时,安全具有否决权,被否决的责任人,终身不得担任本公司的正处级以上的管理人员。
4.1.1 各生产车间、各职能部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各项职能决策过程中,要切实落实“安全优先”的原则,没有安全保障或存在尚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时暂不决策。
4.1.2 公司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4.1.3 公司内的各新改扩建设项目,未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投入使用。
4.1.4 公司内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一切生产都要服从于安全,出现生产与安全矛盾时,应优先解决安全问题,不安全不得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车间,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给予其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职业资格否决处理。
4.2.1 所辖生产车间或职能部室发生责任性1人死亡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4.2.2 所辖生产车间或职能部室1个目标计划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重伤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4.2.3 公司生产安全系统重点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
4.2.4 瞒报、谍报、漏报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4.3 出现4.2项中任何情形的,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人职业资格发生否决的,终身不得担任公司内领导干部。
4.4 本制度中所称事故划分标准,按照《安全事故上报及责任追究管理规定》执行。
第14篇 相关方安全保证金缴纳及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对相关方的安全监管,建立相关方安全生产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杜绝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行为,防止火灾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厂区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服务以及其他承包各类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
三、安全保证金缴纳程序及金额
1、安全、文明卫生保证金缴纳程序
(1)施工服务单位与公司签订完项目合同书后,到综合管理处技安环保室办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和安全保证抵押金缴款手续。
(2)施工服务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开具的安全保证金交费凭证到财务处交纳保证金。
(3)施工服务单位持缴费凭证到综合管理处技安室办理缴费备案手续。
2、保证金缴纳金额标准
(1)合同总金额为1万元-5万元之间者,交500-1000元;
(2)合同总金额为5万元—10万元之间者,交1000-2000元;
(3)合同总金额为10万元—50万元之间者,交2000-4000元;
(4)合同总金额为50万元—100万元之间者,交4000-8000元;
(5)合同总金额为100万元—500万元之间者,交8000-20000元;
(6)合同总金额为500万元以上者,交20000-40000元。
(7)长期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承包一些零散和细小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服务单位,安全保证金交纳1000-2000元。
(8)涉及吊装、高空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动火动焊、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及工程复杂、作业相互交叉、施工时间较长的施工服务项目,保证金缴纳提升一个等级。
四、保证金的管理
1、项目承办单位会同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项目属地单位对施工服务单位进行安全监管,若施工服务单位在作业过程中无任何违反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施工结束安全验收完毕后将退还全部安全保证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1)施工服务过程中发生危及我公司职工生命安全的责任事故,除承担所有发生费用及责任外,扣罚全部安全保证金;
(2)在施工服务过程中破坏厂区内隐蔽工程,造成我公司部分停水、停电、停气责任事故,除赔偿损失外,扣罚全部安全保证金;
(3)施工服务过程中发生内部人员伤亡的责任事故,扣罚30-80%保证金;
(4)违章行车,造成我公司商品车损坏或其它车辆事故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扣罚50%—80%保证金;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且未按期完成甲方提出的整改措施的,扣罚安全保证抵押金200--1000元:
(1)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主管人员的;
(2)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未定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危险作业未进行审批的;
(5)未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6)生产现场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危险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
(7)危险设备、安全设备、劳动防护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和管理不符合国家规定;
(9)项目结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清除垃圾及多余物的;
(10)未及时、如实地通报生产安全事故;
(11)其它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4、相关方因违规行为被部分或全部扣罚保证金,若项目仍在继续进行,相关方必须将被扣罚的保证金补足才可准予继续开工。
5、公司项目承办单位应及时督促和协助相关方办理上述规定的有关手续,对延期不办而擅自强行开工者,予以1000—5000元的处罚。
6、项目服务结束后,相关方持《项目竣工安全验收审批表》、保证金缴款及扣罚凭证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保证金退还核算手续,到财务处办理退款,保证金将退至其单位帐户。
相关方安全管理流程 | ||||||||
内容 | 资质预审 | 安全协议签订、保证金缴纳 | 入厂教育 | 制定施工方案 | ||||
时间 | 合同签订后 | 项目启动前 | ||||||
责任单位 | 承办单位 | 综合管理处 | 综合管理处 | 承办单位 | ||||
项目施工安全审核 | 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 |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教育 | 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 |||||
施工前 | 施工前 | 施工前 | 项目启动后 | |||||
承办单位 | 施工单位 | 承办单位 | 施工单位 | |||||
过程安全监控、隐患整改 | 安全监督检查 | 安全监督检查 | 危险作业审批 | |||||
施工中 | 随时 | 随时 | 根据需要 | |||||
施工单位 | 承办单位 | 项目属地单位 | 施工单位 | |||||
保证金退款 | 项目竣工安全验收 | 现场清理、日事日毕 | ||||||
年度 | 安全验收后 | 项目竣工后 | 每天 | |||||
综合管理处 | 综合管理处 | 承办单位 | 施工单位 |
第15篇 外部相关方环境和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 目的
对影响单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外部相关方进行管理或施加影响,保证单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的实现。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单位外部相关方的环境和安全管理。
3 职责
3.1安全办公室负责外部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的归口管理和监督。
3.2办公室负责外部相关方环境行为的归口管理和监督。
3.3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外部相关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4 管理规定
4.1 管理处主要的外部相关方包括:工程和服务承包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向管理处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来访者、驾乘人员等。
4.2 工程承包单位和向管理处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
4.2.1 工程施工
4.2.1.1 路上施工单位应执行路政与交警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道路施工许可手续后,方可上路施工。工程主管部门应对其遵守有关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4.2.1.2 对其他施工,工程主管部门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方案,并对其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内容进行审核。工程主管部门应对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事项做出明确要求(包括用电、防火、车辆等安全),将有关内容列入合同,或与施工单位签订协议。工程主管部门应组织对施工单位遵守合同或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2 对向管理处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对其提出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签订合同时,应将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要求的内容列入合同,并监督管理。
4.3 对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的管理
4.3.1 采购部门在选用材料、物品、设备时,除考虑满足使用要求以外,还应考虑其环境影响和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4.3.2 确定材料、设备供方前,首先应对供方进行评审,在产品质量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选用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业绩好的供方。
4.3.3 由采购部门对材料、物品、设备供应单位提出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技术要求。在签订采购(包括运输)合同时,应向供方明确环境保护和安全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4.3.4 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到场后,由采购部门组织对其环保性能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物品、设备,禁止使用。
4.4 对来访者的管理
对口接待部门、单位负责向来访者介绍管理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定,并要求其遵守。来访者需要进入有关工作现场时,应向他们介绍必要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知识和提供必需的防护用品。
4.5 环境和安全提示
4.5.1 为确保通行高速公路的司乘人员的安全,在相关路段设置环境和安全内容的提示牌,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和安全提示。
4.5.2 信息系统利用可变情报板,通报有关路况信息,做好安全行车提示,并做好记录。
4.5.3 出现雾、雪等恶劣天气时,收费站向过往车辆发放安全提示卡,口头提醒,注意安全。
4.5.4 发现车辆在不安全状态行驶,危及行车安全时,要及时进行提示。
4.5.5 在相关场所应张贴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6 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由第一受理者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答复。处理不了的,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反映,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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