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医院食堂招待费用管理规定-5
医院食堂招待费用管理规定5
为了提高食堂的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医院职工用餐和来客招待的标准,进一步完善招待费用的统一归口管理和审批申报程序,经医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具体由分管院办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统一审批报销,具体规定如下:
一、招待内容
招待的内容包括来客用餐、水果、烟酒等。
二、招待标准
1、主要领导来客来访招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班子成员(不包括院长、书记)招待费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2000元;
3、职能科室(院办、医务科、财务科、护理部、院内感染科、总务科、微机室、医保办、药剂科、器械设备科、保健科、保卫科、信息科)每月不得超过1000元;
4、涉及医院全面性检查来客由分管领导审批,交待院办统一安排,中、晚餐按50元/人(不含酒水),陪同人员标准相同;
5、涉及医疗纠纷来客(工作人员含保卫科)招待由分管领导审批,交待院办统一安排,来客中、晚餐按40元/人(不含酒水),工作人员中、晚餐20元/人;
6、特殊情况工作人员用餐由分管领导审批,交待院办统一安排,早餐按8元/人,中、晚餐不得超过20元/人。
三、招待管理
(一)用餐招待
1、招待业务来客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职能科室的业务由哪个科室的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请求分管领导,同意后到办公室填写招待申请单。所招待的费用从规定的金额中扣出。申请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由申报人持申请单到指定地点就餐,并将派餐单交于食堂,结账时附于账单后。用餐申报人员必须在申请单和食堂菜单上填写金额(大写)后签名。
2、招待申请单必须事先取得。如分管领导不在办公室,应电话请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领导应交待院办开具申请单。凡无申请单的,医院一律不予报销,由医院食堂自己承担。
(二)招待用茶、烟、水果、点心等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如在食堂购买,食堂应及时、确保质量,填写好购物清单和物品一并送往院办,申报人应验收(数量、单价)后签字。
四、招待费用公开
食堂每周一应将上周所招待的点菜单、招待申请单、购物清单送到分管院办领导签字,并由院办做好统计表,每月初将上月各科室开支的费用公布。当月超支科室,下月自觉节约开支,年终超出部分列入医院年初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五、凡工作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必须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单位形象。
六、本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第2篇 z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一、业务执行费的使用原则。
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礼品、旅游、营业性的高档消费。
2、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3、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1、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到本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2、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各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3、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业务部门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4、业务招待费可用于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的抢险抢修以及救灾所发生的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开支。
5、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因实施重大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而需要连夜工作发生的夜间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支出。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三、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1、计划财务部根据年度业务招待费计划分期将指标划拨到行政部。计划财务部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法性以及计划指标实行财务监督。
2、行政部是业务招待费的管理部门,并根据制度和核定的计划指标严格控制使用。
4、行政部每年对本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分项作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交公司分管领导批示。由行政部提交全年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统计表,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业务招待费使用标准和申请程序
1、行政部负责日常招待物品的采购,经行政部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凭发票到计划财务部出帐。行政部负责建立招待物品的领用台帐。
2、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可到行政部事务员处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800元,需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行政部根据会议的规模、级别核定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筹办部门具体经办。
4、有关来客就餐的标准和申请程序。
(1)外单位来本公司联系工作、参观等需用餐的招待标准按客人级别、事由等分别安排。就餐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行政部主任签字,在行政部办理来客就餐手续。
(2)上级部门以及兄弟单位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或考察工作,其标准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3)上级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会议如需安排食宿的,可由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4)因本企业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招待标准应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填写“付款通知单”经行政部主任、公司领导签字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5)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在抢险、抢修、救灾过程中需用餐,由行政部按工作餐标准及现场处理人数通知食堂送达。
(6)因重大突击项目必须连续工作而影响正常就餐的,按工作餐标准由项目经管部门填写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五、其它有关规定
(1)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就餐标准申请。凡超过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
(2)凡没有完善就餐手续就发生的招待用费一律自理。
(3)食堂每月持就餐申请单到行政部办理付款手续。
(4)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六、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3篇 招待费管理规定
招待费管理规定
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一、招待的事由
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3、乡镇及局、集团以外的本县盐业企业前来接洽工作;
4、局、集团城圈外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公务;
5、会议;
6、主要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的内容
招待的内容包括用餐、住宿、烟酒、水果等。
三、招待的标准
(一)餐费及陪客人员数标准: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局、集团城圈外下属企业人员,安排工作餐,午、晚餐25元/人以内。
2、接待本县有关部门、乡镇及局、集团以外单位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午、晚餐30元/人以内。
3、接待本市各县盐业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30元/人以内。
4、接待省、市部门领导或本市以外的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早餐15元/人以内,午、晚餐4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10元/人以内,午、晚餐40元/人以内。
5、营销业务交往或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招待标准由主要负责人酌定。
6、未经批准而超出标准的招待费,有招待申报人自负。
7、陪餐人员数一般控制在2-3人,应为接洽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4人。
四、招待的管理
(一)用餐招待
1、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处室的业务由哪个处室的负责人(或分管此处室的局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派餐单填写后,交办公室进行审批(办公室接待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派餐单到指定地点就餐,并将派餐单交于饭店,结账时附于账单后。用餐申报人员必须在饭店账单上填写金额大写,但一律不准签名。凡有签名者,不论有无派餐单,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不予以签字报销(主要负责人用餐招待除外)。
2、派餐单必须事先取得。如分管招待的办公室负责人不在局内,可向主要领导申请批准。主要领导不在局内时,要在电话中请示批准。在电话中请示被批准的,在补办派餐单时,必须由主要领导和分管本处室的领导签发补办派餐单批准证明,申报人持此证明到办公室补办派餐单手续,凡无此证明的,办公室一律不得提供派餐单,否则追究办公室人员的责任。
3、急需招待而又因故无法取得与办公室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联系而进行的招待,要补办派餐单。首先由接待人写出申请,说明为什么未事先取得派餐单,为什么事先未能与领导电话联系,为什么招待等。申请要交局主要领导审批。凡被批准的,持有主要领导人签字的申请到办公室补写派餐单,否则,办公室一律不准提供派餐单。派餐单补办完毕后,由申报人交相应饭店,并附于账单后。
4、凡无派餐单或有派餐单而在帐单上有签名(县外发生的用餐单据除外)的用餐单一律不予签字报销。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本局人员外出在无棣境外需就餐或回无棣后需就餐,每人每次不超过25元。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此标准的,要向主要负责人电话请示和批准。此情况均要交纳现金,单据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
(二)招待用茶、烟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其他内容的招待由局领导指定人员办理。
(三)凡工作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必须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单位形象。
五、本制度自二00五年五月日执行。
第4篇 餐饮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制度
为切实加强业务招待费管理,进一步控制费用支出,做到既有利于开展业务活动,又有利于提倡勤俭节约、提高效益,经研究决定对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如下:
一、定义 本办法所称招待费,是指因公务活动或业务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交际费用包括餐费、礼品费用等。 二、管理原则 严格控制、限额支出、强化考核、责任到人。 三、具体规定 1、经营业务中必需的招待费支出实行“预算控制、逐笔报批”的管理方式。即: (1)先由各部门经理拟定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方案,经总经理审核后,拟定出各部门的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计划及分解计划,根据审批权限经财务部复审后报送总经理审批。 (2)对业务招待费用开支实行月度控制、季度平衡、年终考核。若遇特殊业务活动确需增加额度的,经各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决定。对超额完成销售收入的部分,可按5‰追加限额。 (3)各部门经办人员实际每笔支出业务招待费之前必须事先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先经部门经理审批,最后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列支,未经事先批准者一律不得报销。高于原授权金额需要重新申请,取得授权人同意方可报销。报销时需注明招待对象,就餐饭店,金额,陪同人员等 2、业务招待费列支标准如下: ①在外面出差一般情况不允许招待费开支; ②客户来酒店招待:经理级招待100元/位;酒店级分管领导招待标准本着节约的原则实报实销,业务招待就餐无特殊情况一律在本酒店进行。 3、报销审批手续 经办人员必须在每笔招待支出发生后的二天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同时附合法票据及《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办理审批手续。 四、列支考核 经年终考核超过规定额度,按所超部分的50%扣减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奖金。凡不按规定或超标准开支的招待费,一律不予报销,由有关责任人自负。
五、附则 本规定适用于索易东总部及所有子酒店。 本规定自__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规定由总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 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 日期: 年 月日 经办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来客单位
来客姓名及职位
招待理由:
申请支出金额(大写):$:________元
年度支出计划
累计支出
可用数额
总经理审批意见:
部门经理审核意见:
实际支出金额(大写): $:________元
单据张数
总经理审批意见:
副总经理复审意见:
财务经理初审意见:
部门经理审核意见:
第5篇 c餐饮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餐饮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业务招待费管理,进一步控制费用支出,做到既有利于开展业务活动,又有利于提倡勤俭节约、提高效益,经研究决定对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如下:
一、定义 本办法所称招待费,是指因公务活动或业务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交际费用包括餐费、礼品费用等。
二、管理原则
严格控制、限额支出、强化考核、责任到人。
三、具体规定
1、经营业务中必需的招待费支出实行“预算控制、逐笔报批”的管理方式。即:
(1)先由各部门经理拟定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方案,经总经理审核后,拟定出各部门的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计划及分解计划,根据审批权限经财务部复审后报送总经理审批。
(2)对业务招待费用开支实行月度控制、季度平衡、年终考核。若遇特殊业务活动确需增加额度的,经各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决定。对超额完成销售收入的部分,可按5‰追加限额。 (3)各部门经办人员实际每笔支出业务招待费之前必须事先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先经部门经理审批,最后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列支,未经事先批准者一律不得报销。高于原授权金额需要重新申请,取得授权人同意方可报销。报销时需注明招待对象,就餐饭店,金额,陪同人员等
2、业务招待费列支标准如下:
①在外面出差一般情况不允许招待费开支;
②客户来酒店招待:经理级招待100元/位;酒店级分管领导招待标准本着节约的原则实报实销,业务招待就餐无特殊情况一律在本酒店进行。
3、报销审批手续
经办人员必须在每笔招待支出发生后的二天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同时附合法票据及《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办理审批手续。
四、列支考核 经年终考核超过规定额度,按所超部分的50%扣减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奖金。凡不按规定或超标准开支的招待费,一律不予报销,由有关责任人自负。
五、附则 本规定适用于索易东总部及所有子酒店。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规定由总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
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
日期: 年 月日
经办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来客单位
来客姓名及职位
招待理由:
申请支出金额(大写):$:________元
年度支出计划
累计支出
可用数额
总经理审批意见:
部门经理审核意见:
实际支出金额(大写): $:________元
单据张数
总经理审批意见:
副总经理复审意见:
财务经理初审意见:
部门经理审核意见:
第6篇 招待费管理规定范本
招待费管理规定
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一、招待的事由
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3、乡镇及局、集团以外的本县盐业企业前来接洽工作;
4、局、集团城圈外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公务;
5、会议;
6、主要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的内容
招待的内容包括用餐、住宿、烟酒、水果等。
三、招待的标准
(一)餐费及陪客人员数标准: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局、集团城圈外下属企业人员,安排工作餐,午、晚餐25元/人以内。
2、接待本县有关部门、乡镇及局、集团以外单位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午、晚餐30元/人以内。
3、接待本市各县盐业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30元/人以内。
4、接待省、市部门领导或本市以外的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早餐15元/人以内,午、晚餐4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10元/人以内,午、晚餐40元/人以内。
5、营销业务交往或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招待标准由主要负责人酌定。
6、未经批准而超出标准的招待费,有招待申报人自负。
7、陪餐人员数一般控制在2-3人,应为接洽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4人。
四、招待的管理
(一)用餐招待
1、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处室的业务由哪个处室的负责人(或分管此处室的局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派餐单填写后,交办公室进行审批(办公室接待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派餐单到指定地点就餐,并将派餐单交于饭店,结账时附于账单后。用餐申报人员必须在饭店账单上填写金额大写,但一律不准签名。凡有签名者,不论有无派餐单,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不予以签字报销(主要负责人用餐招待除外)。
2、派餐单必须事先取得。如分管招待的办公室负责人不在局内,可向主要领导申请批准。主要领导不在局内时,要在电话中请示批准。在电话中请示被批准的,在补办派餐单时,必须由主要领导和分管本处室的领导签发补办派餐单批准证明,申报人持此证明到办公室补办派餐单手续,凡无此证明的,办公室一律不得提供派餐单,否则追究办公室人员的责任。
3、急需招待而又因故无法取得与办公室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联系而进行的招待,要补办派餐单。首先由接待人写出申请,说明为什么未事先取得派餐单,为什么事先未能与领导电话联系,为什么招待等。申请要交局主要领导审批。凡被批准的,持有主要领导人签字的申请到办公室补写派餐单,否则,办公室一律不准提供派餐单。派餐单补办完毕后,由申报人交相应饭店,并附于账单后。
4、凡无派餐单或有派餐单而在帐单上有签名(县外发生的用餐单据除外)的用餐单一律不予签字报销。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本局人员外出在无棣境外需就餐或回无棣后需就餐,每人每次不超过25元。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此标准的,要向主要负责人电话请示和批准。此情况均要交纳现金,单据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
(二)招待用茶、烟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其他内容的招待由局领导指定人员办理。
(三)凡工作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必须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单位形象。
五、本制度自__年五月日执行。
第7篇 公司业务招待费用审批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管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有效使用业务招待费,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业务招待费包括:公司在经营、管理等对外经济业务往来、公务接待活动以及各类会议中所发生的餐宿、烟酒、糖茶、水果、饮料、礼品等费用。
二、公司业务招待费计划指标,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计划财务部统一下达,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签批工作。
三、除必要的公务活动和经营业务往来应酬以外,一律不准宴请和变相请客送礼,如确实需要宴请和赠送礼品时,也应本着从简而不失礼节的原则,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四、公司各部门接待来宾原则上在公司餐厅安排餐饮,公司餐厅必须按照成本价格进行安排和核算。
五、关于公司餐厅成本价格核算:
1、烟、酒、水、饮料等按照采购价核算;
2、食谱菜肴价格成本包括原材料、油盐调料、燃气等辅助材料、餐具物品消耗、人工、水电、采购运输;
3、其中餐具物品消耗、人工、水电、采购运输等费用由公司承担,食谱菜肴的成本结算价格只包括原材料、油盐调料、燃气等辅助材料;
4、公司餐厅按总经理办公室签批《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的餐饮标准安排就餐,超出总额部分总经理办公室不予核算,由就餐人员自行承担;
5、每月上旬公司餐厅持《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主要陪餐人员签字的食谱价格清单到总经理办公室结算上月餐饮费用,经总经理办公室按照成本结算价格核准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业务;
6、总经理办公室将按照成本结算价格内容,对公司餐厅成本结算价格进行审核和批准。
六、使用业务招待费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即计划招待客人时,必须事前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再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并严格按照总经理办公室审批标准,到指定地点餐宿。特殊情况下,需要在外地临时招待客人,事前也必须取得总经理办公室的批准,事后及时补办相应的审批手续。
七、公司餐厅和指定餐宿单位发生的所有招待费用,全部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与餐饮单位结算,结算手续包括《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和经手人签字的餐饮住宿原始单据,两单缺一不予报销。
八、各单位、部门在接待客人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总经理办公室规定的标准(包括酒水)执行。超出批准总额部分由招待部门或当事人自行承担。
九、各单位、部门需向客人赠送礼品,必须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然后到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并登记消费金额,礼品由各部门自行组织采购。公司内部各单位业务往来一律不准吃请和送礼。
十、各单位、部门在公司以外主办的各类会议所需会务费,事前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时到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后施行,包括接待客人所需的宿费等也必须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
十一、公司各单位、部门要依据本规定,严格执行。
十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计划财务部共同监督执行,本规定所涉及的招待消费项目未到总经理办公室审批备案的,公司计划财务部不予核准报销。
未尽事宜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8篇 公司企业业务招待费用审批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企业)业务招待相关费用审批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管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有效使用业务招待费,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业务招待费包括:公司在经营、管理等对外经济业务往来、公务接待活动以及各类会议中所发生的餐宿、烟酒、糖茶、水果、饮料、礼品等费用。
二、公司业务招待费计划指标,
由公司办公室会同计划财务部统一下达,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签批工作。
三、除必要的公务活动和经营业务往来应酬以外,一律不准宴请和变相请客送礼,如确实需要宴请和赠送礼品时,也应本着从简而不失礼节的原则,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四、公司各部门接待来宾原则上在公司餐厅安排餐饮,公司餐厅必须按照成本价格进行安排和核算。
五、关于公司餐厅成本价格核算:
1、烟、酒、水、饮料等按照采购价核算;
2、食谱菜肴价格成本包括原材料、油盐调料、燃气等辅助材料、餐具物品消耗、人工、水电、采购运输;
3、其中餐具物品消耗、人工、水电、采购运输等费用由公司承担,食谱菜肴的成本结算价格只包括原材料、油盐调料、燃气等辅助材料;
4、公司餐厅按公司办公室签批《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的餐饮标准安排就餐,超出总额部分总经理办公室不予核算,由就餐人员自行承担;
5、每月上旬公司餐厅持《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主要陪餐人员签字的食谱价格清单到公司办公室结算上月餐饮费用,经公司办公室按照成本结算价格核准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业务;
6、公司办公室将按照成本结算价格内容,对公司餐厅成本结算价格进行审核和批准。
六、使用业务招待费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即计划招待客人时,必须事前向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再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并严格按照总经理办公室审批标准,到指定地点餐宿。特殊情况下,需要在外地临时招待客人,事前也必须取得公司办公室的批准,事后及时补办相应的审批手续。
七、公司餐厅和指定餐宿单位发生的所有招待费用,全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与餐饮单位结算,结算手续包括《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和经手人签字的餐饮住宿原始单据,两单缺一不予报销。
八、各单位、部门在接待客人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公司办公室规定的标准(包括酒水)执行。超出批准总额部分由招待部门或当事人自行承担。
九、各单位、部门需向客人赠送礼品,必须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然后到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并登记消费金额,礼品由各部门自行组织采购。公司内部各单位业务往来一律不准吃请和送礼。
十、各单位、部门在公司以外主办的各类会议所需会务费,事前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时到公司办公室备案后施行,包括接待客人所需的宿费等也必须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
十一、公司各单位、部门要依据本规定,严格执行。
十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会同计划财务部共同监督执行,本规定所涉及的招待消费项目未到公司办公室审批备案的,公司计划财务部不予核准报销。
未尽事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__年七月__日
第9篇 招待费管理规定办法
招待费管理规定
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一、招待的事由
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3、乡镇及局、集团以外的本县盐业企业前来接洽工作;
4、局、集团城圈外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公务;
5、会议;
6、主要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的内容
招待的内容包括用餐、住宿、烟酒、水果等。
三、招待的标准
(一)餐费及陪客人员数标准: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局、集团城圈外下属企业人员,安排工作餐,午、晚餐25元/人以内。
2、接待本县有关部门、乡镇及局、集团以外单位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午、晚餐30元/人以内。
3、接待本市各县盐业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午、晚餐3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30元/人以内。
4、接待省、市部门领导或本市以外的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早餐15元/人以内,午、晚餐45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10元/人以内,午、晚餐40元/人以内。
5、营销业务交往或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招待标准由主要负责人酌定。
6、未经批准而超出标准的招待费,有招待申报人自负。
7、陪餐人员数一般控制在2-3人,应为接洽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4人。
四、招待的管理
(一)用餐招待
1、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处室的业务由哪个处室的负责人(或分管此处室的局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派餐单填写后,交办公室进行审批(办公室接待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派餐单到指定地点就餐,并将派餐单交于饭店,结账时附于账单后。用餐申报人员必须在饭店账单上填写金额大写,但一律不准签名。凡有签名者,不论有无派餐单,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不予以签字报销(主要负责人用餐招待除外)。
2、派餐单必须事先取得。如分管招待的办公室负责人不在局内,可向主要领导申请批准。主要领导不在局内时,要在电话中请示批准。在电话中请示被批准的,在补办派餐单时,必须由主要领导和分管本处室的领导签发补办派餐单批准证明,申报人持此证明到办公室补办派餐单手续,凡无此证明的,办公室一律不得提供派餐单,否则追究办公室人员的责任。
3、急需招待而又因故无法取得与办公室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联系而进行的招待,要补办派餐单。首先由接待人写出申请,说明为什么未事先取得派餐单,为什么事先未能与领导电话联系,为什么招待等。申请要交局主要领导审批。凡被批准的,持有主要领导人签字的申请到办公室补写派餐单,否则,办公室一律不准提供派餐单。派餐单补办完毕后,由申报人交相应饭店,并附于账单后。
4、凡无派餐单或有派餐单而在帐单上有签名(县外发生的用餐单据除外)的用餐单一律不予签字报销。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本局人员外出在无棣境外需就餐或回无棣后需就餐,每人每次不超过25元。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此标准的,要向主要负责人电话请示和批准。此情况均要交纳现金,单据要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
(二)招待用茶、烟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其他内容的招待由局领导指定人员办理。
(三)凡工作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必须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单位形象。
五、本制度自二00五年五月日执行。
第10篇 公司企业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公司(企业)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一、业务执行费的使用原则。
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礼品、旅游、营业性的高档消费。
2、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3、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1、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到本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2、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各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3、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业务部门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4、业务招待费可用于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的抢险抢修以及救灾所发生的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开支。
5、业务招待费可用于因实施重大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而需要连夜工作发生的夜间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支出。
三、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1、计划财务部根据年度业务招待费计划分期将指标划拨到营销部。计划财务部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法性以及计划指标实行财务监督。
2、营销部是业务招待费的管理部门,并根据制度和核定的计划指标严格控制使用。
4、营销部每年对本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分项作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交公司分管领导批示。由营销部提交全年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统计表,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业务招待费使用标准和申请程序
1、营销部负责日常招待物品的采购,经行政部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凭发票到计划财务部出帐。营销部负责建立招待物品的领用台帐。
2、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营销部部长同意,可到营销部事务员处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800元,需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营销部部根据会议的规模、级别核定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筹办部门具体经办。
4、有关来客就餐的标准和申请程序。
(1)外单位来本公司联系工作、参观等需用餐的招待标准按客人级别、事由等分别安排。就餐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营销部部长签字,在营销部办理来客就餐手续。
(2)上级部门以及兄弟单位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或考察工作,其标准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营销部部长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营销部办理有关手续。
(3)上级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会议如需安排食宿的,可由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经就营销部部长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营销部办理有关手续。
(4)因本企业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招待标准应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填写“付款通知单”经行政部主任、公司领导签字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5)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在抢险、抢修、救灾过程中需用餐,由营销部按工作餐标准及现场处理人数通知食堂送达。
(6)因重大突击项目必须连续工作而影响正常就餐的,按工作餐标准由项目经管部门填写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五、其它有关规定
(1)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就餐标准申请。凡超过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
(2)凡没有完善就餐手续就发生的招待用费一律自理。
(3)食堂每月持就餐申请单到行政部办理付款手续。
(4)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六、本制度由营销部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营销部。
第11篇 医院食堂招待费用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食堂的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医院职工用餐和来客招待的标准,进一步完善招待费用的统一归口管理和审批申报程序,经医院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具体由分管院办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统一审批报销,具体规定如下:
一、招待内容招待的内容包括来客用餐、水果、烟酒等。
二、 招待标准
1、 主要领导来客来访招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 班子成员(不包括院长、书记)招待费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 元;
3、 职能科室(院办、医务科、财务科、护理部、院内感染科、总务科、微机室、医保办、药剂科、器械设备科、保健科、保卫科、信息科)每月不得超过1000元;
4、 涉及医院全面性检查来客由分管领导审批,交待院办统一安排,中、晚餐按50元/人(不含酒水),陪同人员标准相同;
5、 涉及医疗纠纷来客(工作人员含保卫科)招待由分管领导审批,交待院办统一安排,来客中、晚餐按40元/人(不含酒水),工作人员中、晚餐20元/人;
6、 特殊情况工作人员用餐由分管领导审批,交待院办统一安排,早餐按8元/人,中、晚餐不得超过20元/人。
三、 招待管理
(一) 用餐招待
1、 招待业务来客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职能科室的业务由哪个科室的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请求分管领导,同意后到办公室填写招待申请单。所招待的费用从规定的金额中扣出。申请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由申报人持申请单到指定地点就餐,并将派餐单交于食堂,结账时附于账单后。用餐申报人员必须在申请单和食堂菜单上填写金额(大写)后签名。
2、 招待申请单必须事先取得。如分管领导不在办公室,应电话请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领导应交待院办开具申请单。凡无申请单的,医院一律不予报销,由医院食堂自己承担。
(二) 招待用茶、烟、水果、点心等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如在食堂购买,食堂应及时、确保质量,填写好购物清单和物品一并送往院办,申报人应验收(数量、单价)后签字。
四、 招待费用公开食堂每周一应将上周所招待的点菜单、招待申请单、购物清单送到分管院办领导签字,并由院办做好统计表,每月初将上月各科室开支的费用公布。当月超支科室,下月自觉节约开支,年终超出部分列入医院年初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五、 凡工作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其他招待外来人员的用餐场合,陪餐人员必须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单位形象。
六、 本规定自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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