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 xxx分公司安全员每月对有在建xxx的办事处都要抽查到,并有规范记录,每月底向xxx分公司总经理汇报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和下月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每两个月向各办事处通报一次安全生产抽查情况。
第二条. 办事处安全员每月对在建工地抽查率要达到50%,必须有规范记录和现场负责人签字,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写为月报形式并经办事处主任签字上报xxx分公司安全员。
第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除防触电告警安全帽和电工绝缘鞋有xxx公司统一采购,然后从直接成本中扣回,其余防护用品有各办事处自己采购,并报xxx分公司备案。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办事处对所需的劳动防护品及用具要及时以文字形式(经办事处主任签字)上报xxx分公司安全员。
第四条. 各维护班组在施工生产中,严禁“三违”现象发生,严禁酒后上班或晚上过多酗酒。
第五条. 维护或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和明显的安全标志,防止因维护或施工而伤害过往行人维护或施工人员被外来因素伤害。
第六条. 工地负责人或安全员要提前对维护或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提前排除安全隐患或采取稳妥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在维护或施工前告知所有维护或施工人员。对复杂施工环境不能采取十分把握的劳动防护措施,办事处必须尽快向xxx分公司安全员汇报。
第七条. 办事处新聘用的工地负责人,必须经xxx分公司对其安全管理方面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第八条. 维护班组每隔6-10天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每隔3-5天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安全检查,并都要做规范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必须有领物人签字。在检查中只要检查人员未见到这三本记录,不论何种理由都按没有论处。
第九条. 维护班组必须保证维护或施工人员有正常的休息时间,严禁使用18周岁以下或55周岁以上人员,45周岁以上禁止登高作业。工地负责人要留有维护或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准确的身份证号码记录,并及时报xxx分公司安全员备案。
第十条. 在上级或xxx分公司检查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期限按要求整改,除按有关规定处罚,立即停工整顿,直至隐患消除为止。
第十一条. 对仪器、仪表等设备操作不十分清楚的人员,严禁乱动设备。办事处对仪器、仪表等设备的管理必须要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并有出入使用记录。
第十二条. 办事处安全员对每天的维护或施工地点必须能随时找到,并积极配合xxx公司或xxx分公司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对不能提供准确地点或可靠的联系方式,而造成无法检查的,一经查出按相关规定处罚。若因此发生责任事故,其办事处承担所有行政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xxx分公司配给办事处的安全防护设施年损坏率为总价的10%,超过10%的按原价从办事处管理绩效中扣回。安全防护设施损坏后办事处安全员要尽快向xxx分公司汇报,经xxx分公司安全员确认后,方可处理。
第十四条. 工地负责人或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工地驾驶员严格遵守行车措施“十不准”和公司的车辆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各办事处主任必须与xxx分公司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缴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将一定的比例返还。
第十六条. 若维护班组发生事故,首先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及时逐级如实汇报。
第2篇 化学品安全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保证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在企业内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宣传、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抢险预案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2 负责对化学品保管员、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1.3 负责监督劳动防护用品合理的发放和使用;
1.1.4 研究公司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监督、监督各单位及时进行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1.1.5 编制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设施的定期评价报告;
1.1.6 按照化学品事故管理的要求进行安全事故的汇报,并监督、组织公司内的事故调查工作;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人员、设施及物资的准备工作并组织演练;
1.1.7 对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有重大违章违纪行为的人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第3篇 综合部部长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负责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
1.1.2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并对本部门员工安全生产负责;
1.1.3 协助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筹备公司的重大安全活动;
1.1.4 参加对人身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5 负责公司公务用车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
1.1.6 负责审核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简报、纪要的起草、发布和重要事项记录、归档;
1.1.7 负责组织做好本部门外包、外委工程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
第4篇 职业健康安全合同、年度责任状签定管理办法
一、公司与项目经理部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责任合同的签定:
签定时间:项目班组进场后,开工前;
签定责任人:公司主管职业健康安全的领导
项目部项目经理
合同有效期:项目部组成并签定本合同后至工程竣工且项目
经理部解散
二、公司与项目年度责任状的签定:
签定时间:每年一月十日前;
签定责任人:公司主管职业健康安全的领导
项目部项目经理
合同有效期:当年一月十日至下一年一月十日
三、项目责任分解书的签定:
签定时间:开工前;
签定责任人:项目部项目经理
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
合同有效期:施工期
四、项目部与班组职业健康安全经济责任合同的签定:
签定时间:劳务班组进场前;
签定责任人:项目部项目经理
劳务班组负责人
合同有效期:班组人员进场到班组人员全部退场。
五、班组职业健康安全合同签订后,项目安全员应建立班组职业健康安全合同台帐。
第5篇 综合管理部安全、职业健康职责
.1 负责传达和传递上级有关安全、职业健康的文件、通知、指示,经公司领导批阅后,及时下达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2 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对外联络和对外宣传工作,保证公司信息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畅通。
.3 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公司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并负责公司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 负责公司员工餐厅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对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5 组织公司员工餐厅操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持证上岗。
.6 制定员工餐厅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训。
.7 负责值班公寓、员工餐厅、办公楼及其厂前区域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8 负责公司夏季清凉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
.9 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坚持门卫值班制度,落实责任,严防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入公司厂区而发生安全事故。
.10 协助安全安全管理科组织召开公司重大安全、消防、职业健康会议。协助安全管理科做好政府部门、上级单位安全、环保检查的接待工作。
.11 负责公司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在编制公司员工教育培训计划时,须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培训计划列入内容,并监督相关部门按要求实施培训。
.12 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用工派遣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管理条款的要求,并监督执行。
.13 及时提供新入厂员工及调换工种人员相关信息,并安排相关部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14 负责公司安全、职业健康奖罚工作的落实,在员工竞岗、晋级、评价时,在干部考核工作评比中,应把安全、职业健康工作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15 按公司要求参与安全大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行为。
.16 配合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及治疗工作,对有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的人员合理安排工作。
.17 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做好因工负伤人员的待遇处理工作。
第6篇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办法
一、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由工长或施工员负责。
二、工长或施工员必须在工人入场后开始工种作业之前对所有相关作业人
员进行书面交底,每个作业者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加盖手印)。
三、工长或施工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时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作有针对性的交底(本办法附录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仅供参考,如有特殊情况,应另加补充)。
四、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完后,交到项目安全员处,由安全员负责整理归档。
五、有违反以上条款者,据其情节轻重,按《员工守则》相关条款予以处理,直至建议人事部门辞退的处分。
第7篇 集团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
集团公司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实现集团公司的方针、目标,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防止和控制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3职责
3.1工会
3.1.1行使员工代表的职责,维护作业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指导,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门。
3.2劳动人事部
3.2.1负责对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的培训以及实施中的监督检查。
3.3劳动资源部
3.3.1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培训以及实施中的监督检查。
3.4劳动保护部
3.4.1负责作业人员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各种架子和临时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3.5行政保卫部
3.5.1负责员工的职业病防治和对特种作业人员、女工、体检工作进行监督。
3.5.2负责办公区和施工区消防、交通安全。
4工作程序
4.1劳动人事部、劳动资源部每年根据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胜任情况、培训需求,形成培训计划,确保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所要求的能力和意识。
4.2劳动保护部、行政保卫部结合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对各运行控制程序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测与评价。
4.3.1劳动保护部每年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证人员停止特种作业。
4.3.2行政保卫部每二年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对不适合特种作业病患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4.3.3各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工作状况、体检情况及变动情况建立台账,每年进行分析、统计,严格执行支持性文件《**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
4.4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
4.4.1行政保卫部每年应定期对作业人员的办公区、施工现场和生活卫生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及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责成责任部门按《不符合、纠正预防管理程序》处理。
4.4.2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重视作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明确责任,并做好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4.4.3有害作业现场应有相适应的防护措施,并为作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严格执行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要有特殊护目玻璃的防护面罩或专用手持面罩,穿好防护长袖衣裤及绝缘鞋,戴好焊接手套。
4.4.4对产生噪声较大的岗位,应按规定配戴耳塞、耳棉、耳罩,减少噪声对听觉的伤害。高温季节做好防暑降温以及安全用电等工作。
4.4.5有害作业现场必备急救防范设施和医疗急救药品,并配备经培训上岗的专兼职急救员。
4.4.6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时,按应急预案进行抢救,并及时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4.4.7有害作业人员防护用品要做到按时按规定发放,并做好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
4.4.8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4.9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职工,按规定要求每二年进行体检,对不适应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的职业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上述人员体检结果各级行政保卫部门必须留存归档。
4.4.10行政保卫部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对本企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
4.5.1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市制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做好女工“五期”保护(月经期、怀孕期、产假期、哺乳期、更年期)。
4.5.2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女工从事的作业活动,每年为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防癌普查。
4.5.3集团公司、各单位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按照《**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做好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责任部门按《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程序》执行。
4.5.4行政保卫部按规定要求,按时对食堂和汽车驾驶员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存在问题责成责任部门立即整改。
4.6食堂服务人员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4.6.1各单位要组织食堂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体检并定期复审,必须有健康证、培训证,方可上岗。行政保卫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6.2食堂卫生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后勤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
4.6.3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按行政保卫部制定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7工会职业健康安全监督
5.7.1建立和完善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落实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督促解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执行《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程序》。
4.7.2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编制程序》参与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参加涉及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对职业健康安全决策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4.7.3组织和协助主管部门落实《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具有法人资格认证单位工会要作好集体合同中职业健康安全条款的协商与制订,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听取职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
4.7.4组织或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各种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竞赛活动,宣传国家的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技能。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的技术协作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4.7.5制定和完善各级工会职业健康安全监督责任制和工作制度,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监测控制程序》组织或协助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监督整改。
4.7.6按照《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参与伤亡事故调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协助企业采取防范措施,并提出
工会意见。
4.7.7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维护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合法权益。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向领导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如无效,即应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4.7.8对不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按照《环境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办理。
5相关文件
5.1《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qhse-c*-03)
5.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qhse-c*-04)
5.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控制程序》(****-qhse-c*-07)
5.4《职业健康安全监测控制程序》(****-qhse-c*-36)
5.5《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qhse-c*-38)
5.6《环境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qhse-c*-42)
5.7《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qhse-c*-43)
6.记录
6.1《职业健康安全竞赛考核表》(****-gh-01表)
6.2《工会参与事故意见书》(****-gh-02表)
6.3《职代会落实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制度考核表》(****-gh-03表)
第8篇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组织机构职责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健康、环境管理机构与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各岗位。
组织机构
职责及权限
车间主任:
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质量、环境方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要求;
负责对适合于本部门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负责对本部门确定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计划和措施的批准,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部门出现“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学应急事故及出现火情时的总指挥;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识别、更新、补漏的审核;
负责本部门重要质量、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方案的贯彻实施;
负责组织本部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知识的培训;
按管理体系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管理工作。
权限
对车间各项质量、环境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有制定权、决策权;
对车间内违反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有制止和考核权;
对车间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综合利用制度有检查和考核权;
对日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督和考核权。
副主任:
职责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的贯彻实施;
负责本部门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其综合利用制度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部门出现“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验应急事故及出现火情时的指挥、协调;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识别、更新、补漏工作;
负责组织本部门质量、重要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方案的制订,检查方案是否按期有效完成;
负责制定本部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知识的培训计划,确定各岗位人员的培训需求;
负责制定本部门组织机构中各岗位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并贯彻实施;
负责组织本部门技术员制订和完善质量、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制度,重要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
权限
对车间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综合利用制度有检查和考核权;
对车间出现“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验应急事故及出现火情时有指挥处理权;
对车间质量、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有识别、更新、补漏权;
有权安排管理体系有关知识培训的执行;
有权组织车间技术员制订和完善质量、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和重要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安全员
职责
负责本部门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其综合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本部门现场环境卫生标准的制定及检查、考核;
负责本部门“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学事故和火情出现时的指挥、协调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活动和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监督检查员工劳动保护权益的落实情况;
组织参与职工伤亡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
协助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实施。
负责本部门“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学事故及火灾事故调查及反馈、报告工作;
负责本部门新上岗人员安全、防火知识及出现“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学事故和火情后
现场处置知识的培训;
负责组织本部门各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负责检查本部门各班组岗位电力系统潜在的危险性,并协调处理;
负责检查本部门各岗位劳保着装及规范化操作;
负责本部门“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学事故和火情出现时的报警和救援工作,以及事故
后的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负责本部门各类应急设施的领用和保管;
负责本部门防燃工具的保管,开具动火、动电、动土等手续。
权限
有权对车间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其综合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有权对车间现场环境卫生检查、考核;
有权对车间出现“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学应急事故及出现火情时的指挥;
有权组织对车间各类事故、故障的分析及“事故报告表”的上报;
有权组织对车间新工人的上岗培训;
有权组织本部门各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有权开具动火、动电手续。
劳资统计核算员:
职责
负责本部门经济指标的分解和落实;
负责及时反馈生产当中的不正常状况,督促相关班组进行整改;
负责每月对生产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水电汽消耗情况进行盘点;
负责对本部门修旧利废情况进行统计;
负责本部门记录、报表的统一管理及报废处理;
负责本部门“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学事故和火情出现时的报警和救援工作。
负责按规定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及时发放;
负责本部门“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验事故和火情出现时运送救援物资和信息联络权限
有权对原材料的进库、贮存抽样实施考核;
有权对各种记录实施更改;
有权对各种记录使用情况检查与考核。
有权对各班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发放进行检查与考核。
技术员:
职责
负责组织工艺班组落实工艺生产计划;
负责按计划安排工艺处理,保证工艺生产均衡稳定进行,降低“三废”排放;
负责工艺技术的创新和提高,采用科学合理的生产办法,降低原材料的消耗;
负责本部门“三废”管理文件的编制;
负责本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改;
负责本部门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其综合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和实施。
负责组织维修人员落实设备检修方案;
负责按计划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杜绝非计划停车;
负责组织维修人员按照巡检计划进行日常巡检;
负责本部门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检修规程的编制和修改;
负责本部门“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学事故和火情出现时的现场组织和保卫工作。
负责日常检查本部门水、汽系统的有关泄露情况;
负责检查本部门各岗位循环水的利用及回收情况;
负责检查本部门各岗位有无浪费电耗的情况;
负责检查各岗位固废分类及处理情况;
负责对检查出的能耗浪费现象进行考核;
权限
有权编制“三废”管理文件;
有权编制和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有权对车间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其综合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有权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的更新和改造。
有权编制和修改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检修规程;
有权对水、汽系统出现问题进行考核;
有权对各岗位水的利用及回收情况进行考核;
有权对各岗位浪费电耗的情况进行考核;
有权对节能工作的改进和预防提出建议。
值班长
职责
负责检查各岗位操作达标情况,生产中产生的质量、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是否按规定执行;
负责对各岗位出现的“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验事故和火情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处理;
负责本部门“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验事故和火情出现时的扑救工作。
权限
有权对各岗位操作达标情况进行考核;
有权对出现的“三停”事故、中毒窒息事故、化验事故和火情情况现场指挥救援和汇报;
有权建议车间对质量、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提出整改建议。
岗位工
职责
均按各岗位工作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权限
有权建议车间对质量、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提出整改建议。
第9篇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实践“****”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确保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确保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强化作业现场的施工监管,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连锁”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公司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并实行“行政正职主管,副职分管,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部门业务保安,安全系统专业管理,管技术的对安全技术负责”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2023年的安全环保工作目标是:在加强严、细、实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夯实基础,建立长周期“反三违”和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并将浅采顶板管理、爆破物品管理、天井作业管理、通风防尘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危化品管理、尾矿库中长期防洪渡汛、用电管理、外包队伍管理、安全标准化作业作为安全环境工作的重点,力争实现公司重大伤亡事故为零;重大重伤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重大机电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跑、漏料液、污染事故为零,提高安全标准化达标率,降低“千人负伤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争创长周期安全文明生产和安全环保工作的良性协调发展。
第四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建立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负责和自我激励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充分应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教育文化等综合手段实施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 全面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进程,建立“反三违”及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队组及作业人员签订“三不伤害保证书”、外包工程工作人员遵章守纪承诺书、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办法,严格考核和奖惩,全面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达到公司安全生产的最高目标。
第六条 严禁非法用工和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就用工。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第七条 各单位、各施工队组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按员工总数的3~5%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做到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
第八条 各单位、各施工队组必须制定和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确保应急救援组织、人员、设备、器材的保证,提高应急救援效果,减少事故损失。
第二章 安全环境组织机构
第九条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主要职责:
1、 定期组织召开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施工队的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进行考评,按《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状(书)》进行奖惩兑现。
3、 负责组织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
4、 负责研究、审定、协调和监督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中的重大情况。
5、 认真完成上级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事项,积极参与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
第十条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副主任:**
委 员:**/**/**
第十一条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环境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境科周家普兼任,办公室组成人员: 周家普 段春红 杨永平 普自德 李志金 樊天周 王华荣 李永成 丁 伟 张红普 李丽君。
第十二条 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安全环境管理机构设有一个安全环境科,主要生产单位:一分厂、二分厂各设1名专职安全员;综合一工区设4名专职安全员、15名兼职安全员;每个采矿队设3名兼职安全员;外包施工队每个作业点设1名专职安全员、3名兼职安全员。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三条 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主要安全生产职责是: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
2、 组织制订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落实。
3、 组织编制、审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4、 组织领导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 组织制订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对本单位所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研究,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7、 领导公司安全技术管理部门的工作,检查督促各副总经理和各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8、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布置、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和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9、 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整改事故隐患。
10、 每年与公司所属主要生产单位行政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对上年度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11、 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总经理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和管理的责任,指导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3、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并同时布置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5、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6、定期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7、发生重伤及重大安全事故,应迅速了解情况,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保证的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3、领导和组织工会、共青团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增强员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提高员工的整体安全文化素质。
4、充分发挥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保证作用,组织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青年安全监督岗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5、深入生产一线,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状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员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6、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四)、工会主席的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员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益。
2、工会是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和维护者,工会主席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3、有权要求各单位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损害有关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行为。
4、负责组织开展员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单位执行国家劳保政策,改善劳动条件,整改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5、积极组织参与全总、省总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和组织开展好“一法三卡”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劳动保护监督。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员工疗养和辅助医疗工作。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健全员工健康档案。
7、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
8、积极参与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9、监督各单位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工作条例。
(五)、团委书记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团员青年安全生产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2、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安全知识竞赛、岗位练兵、青年安全监督岗等活动,提高团员青年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操作规程和防范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在安全生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建立青年安全监督岗网络,强化广大青工的现场安全防护和现场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好青年安全监督员安全形势研讨活动,认真分析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措施。
4、积极推广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五小”成果和先进操作技术,提高青年队伍的整体安全技术素质。
5、加强青年安全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组织控制、专业管理、信息共享、纳入规范”的运行机制及“共青团和青年组织纵线控制重组织管理,安全管理部门横向牵动重专业管理”的管理模式。
(六)、技术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井下回采方案、采矿方法、通风系统设计等进行审查,并对事故质量、施工安全工作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工作方面的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对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计划、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技术引进等要有预见性、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
3、在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负责组织和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
4、负责组织审定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程,组织研究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审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方案和重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5、参加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技术鉴定与提出技术性的改进措施。
6、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工作(基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7、贯彻执行“五同时”规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有责任条款,并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9、组织工程(基建)系统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10、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七)、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厂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厂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有关问题。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厂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重点掌握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信息,责成副职及时组织整改。
6、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立即组织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注意保护现场。
7、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机制,配备合格的安技人员,充分发挥厂级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八)、副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和管理的责任,对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并协助履行好行政主要领导七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职责。积极支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大安全生产活动。
(九)、工区(段)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其所管辖范围的员工在安全生产中安全、健康、负第一责任。
2.坚持深入生产工作第一线,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作业环境及作业人员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合理安排、处理得当。
3.现场管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敢抓敢管、坚持一切以安全为重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和求真务实的思想,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违章、违纪行为敢于处理和纠正。
4.及时提出本工区(段)安全生产所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经安全环保科、生产技术科等审查,由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
5.对本工区(段)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技能的培训、指导,提高工区(段)的战斗力和向心力。
6.加强通风防尘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做好通风防尘工作,抓好员工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领导。
8.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对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
(十)副工区(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副工区(段)长在工区(段)长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对工区(段)长负责并协助履行好工区(段)长六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一)、工区安全员、值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工区安全员、值班长在工区(段)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做好本工区(段)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工区(段)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落实,班后安全总结。受安全环保科的业务指导。
2.组织开展本工区(段)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认真做好安全周安排,日检查、整改和记录,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对新工进行岗位安全实施操作规程、技能等教育、培训、考核。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三违”人员有权制止、教育、处罚,并及时报告。
5.勤跑现场,特别是危险源点的跟踪管理、检查、落实要认真、细致、到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和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控制。
6.检查督促作业人员按章操作,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防护措施。
7.发生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了解情况,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十二)、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各种安全管理办法、制度,对所辖生产范围内的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作业人员正确使用生产工具、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并教育作业人员注意环境及生产安全,及时消除生产中的事故隐患。
3.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导,并经常检查本班组人员对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
4.作业前认真做好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分析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当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熟悉掌握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所管辖范围内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抓好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负责新工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从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在本单位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熟悉掌握本单位生产工艺和安全生产状况,坚持抓好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深入现场安全检查,反违章、查隐患、保安全。对检查出的隐患和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采取临时监控和保安措施。
5.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现场管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敢抓敢管,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求真务实,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违纪行为敢于处理和纠正。
6.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或参加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减少职业病危害和事故损失。
7.参与本单位建设工程“三同时”安全设施的审查和验收。
8.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有关原始记录和台帐。
9.参与本单位制定安全规划,修改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10.深入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运行情况及与安全有关的管理工作。
11.参与组织安全大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指导、监督厂、工区(段)对隐患的整改。
12.经常组织开展自检自查活动,配合厂、工区(段)开展好“一法三卡”活动,抓事故预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服务、指导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质量。
13.督促厂、工区(段)按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的程序,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和责任追究意见,并对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调查。
14.负责本单位员工安全思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技能等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系统活动,提高安全业务技能。
(十四)、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控制和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报告。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
4.进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的检查确认工作,不安全不生产,及时处理、消除和报告事故隐患。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培训活动。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第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环保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生产预防、监督、服务、检查、指导等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考核和监督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参与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4.负责重大危险源点、爆破物品、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检查督促公司所属各单位执行落实情况。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提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5.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作业现场查隐患、反违章,督促整改,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新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办证、复审换证工作。
7. 搞好安全台帐管理,及时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台帐、“三违”台帐、“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等有关台帐,按时、按规定上报各种安全报表及汇报材料。
8.负责危险作业及野外用火的安全审批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员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与时俱进,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依靠科技进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随时掌握好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指导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环境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11.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及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的安全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12.坚持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切实狠抓事故的预防、安全操作规程等的督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时,应及时制止,并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处理。
13.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和事故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指导、监督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14.履行好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二)、生产技术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做好生产技术的业务保安工作,对生产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管理、验收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把好安全关和质量关,从源头上杜绝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编制年度采掘技术和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计划,并把情况汇报有关领导,以备决策。
3.完善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程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技术操作规程、工程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公司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确保生产安全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三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消减生产安全技术设备项目。
5.负责组织工程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组织对重大生产安全技术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6.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原则,在下达和组织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组织生产任务的完成。
7.负责做好公司通风防尘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工作,保证通风系统完善和畅通。
8.负责对机电设备、风、水、电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维修保养规程,特种设备的专项安全管理措施。
9.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定期组织对机电设备、生产技术专项安全检查。组织对重大设备事故、生产技术事故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办公室的安全生产职责
1、熟悉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决定和规定。
2、熟悉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部门的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3、及时做好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文件的报送和传达。在领导的讲话文稿中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任务。
(四)、经营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保证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中的安全措施项目计划及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2、加强生产安全措施计划资金的管理,落实计划项目和费用,监督管理费用的正确使用。
3、在编制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及承包、租凭经营方案时,要有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负责安全奖励资金、安全措施费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费用的及时提取和使用。按时安排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等所需要的资金。
(五)、设备供应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负责把好爆破物品、危险化学物品、备品备件等采购、运输、储存、保管的安全、质量关,并按规定定期检测,防止采购假冒伪劣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材料。
3、保证各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整改的设备材料的及时供应和正常储备。
4、认真规划和管理好公司各类生产物资、设备,并建立完善的统计台帐。
(六)运输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公司两条运矿公路的畅通和边坡安全。
2、配合公司安全环境科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确保矿区运输安全。
(七)办公员岗位职责
1、对本部门的所有工作负责,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
2、检查本部门运行情况,确保符合整体运行体系的要求,防止潜在的不符合规章制度行为的发生。
3、起草制订本部门工作制度和规范,管理并完成本部门的各类文件、记录和报表。
4、组织本部门员工按规定和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对完成任务的质量进行检查,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5、负责本部门同公司上级和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6、汇总全公司各部门年终工作总结和下一年计划并起草公司的年度总结和计划材料,报送分管经理审批经职代会讨论后,分解下发,并组织好考核工作。
7、管理、安排好驾驶班人员和车辆的调配、维修、保养、安全出车工作,确保公司领导和员工正常工作用车和上下班途中接送。
8、安排每月值班任务表,在月底前将下月值班表发至各值班员,并对值班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解决。
9、按照要求保管好公司印章,严格执行用印制度。
10、负责检查各部门年度方针目标的实施情况,并与经济效益挂钩。每月对车间、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制的考核。落实中层干部例会布置的相关工作。
11、指导公司内部班组建设,组织开展班组长培训和班组升级达标活动。
12、负责信息、情况反映、董事会决议、各类会议纪要的审核及签发。
13、负责全公司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等的管理和保养,做到合理配置与分配,并保证正常运行。
14、负责公司宾客的接待工作及参观事宜。
15、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的工作。
16、每月底,编写下月的工作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
17、组织、协调下列工作:
17.1、公司与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
17.2、公司微机室的各项工作:根据公司的发展计划,编制相应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并制订具体的实施步骤;公司网站的发布和维护工作,做好互联网上的对外宣传及电子邮件的收发事项。
17.3、按照《文书处理办法》,领导企业相关文书处理和管理工作。
17.4、负责来信来函的接待、处理、催办工作。
17.5、协助人事部安排定期对微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17.6、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及医药信息的查询、收集、处理和分发工作。
17.7、有关部门进行公司信息编码标准的制订和实施,保证公司信息编码的统一。
17.8、负责公司工商登记、年审及其工商协调工作。
(八) 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3、经常督促、检查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者给予严厉考核并监督改正。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上级沟通现场情况。
5、负责编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各项统计报表。
6、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对特殊工种和重要工种进行统一管理,重点掌控。
7、按时填写安全台帐,做好事故分析记录及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技术员岗位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方面的全面责任。
2、在组织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生产条例、规章及生产标准。
3、组织制定安全技术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4、参与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6、认真解决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7、参加图纸会审、定位、放线,做好有关技术交底。
8、参加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到既管工程技术又协同管安全生产工作。
(十)库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各工地的各种材料供应,认真掌握所需材料的标准、质量、规格,并根据进度计划组织材料进场。
2、根据工程计划,及时组织货源,运力,保质保量的送到施工现场。
3、采购材料要掌握市场行情,严格注意质量、规格、型号,做到优质价廉,降低施工成本。
4、采购安全防护用品要及时,选择正式厂家合格产品。
5、购回材料交保管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6、采购回的物资,做到实物与发票相符。
7、购回的材料、物资,个人不得私自倒卖、转让和送礼。
(十一)警卫人员岗位责任制
1、必须认真坚持正点上、下班,在当班期间必须在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负责看管好施工现场的一切材料、设备,不得丢失损坏。
3、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并做好信件与报刊的收发工作。
4、当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睡觉、不得搞其他娱乐活动,不得随意留宿外来客人。
5、夜间值班人员搞好巡逻,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6、警卫人员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各自当班时间必须责任明确。
7、场内的一切材料、设备出场时要负责查看出库手续或有队长签字的手续方可放行。
8、如因责任心不强,出现问题根据损失大小,追查当班人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后果严重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努力学习劳动安全卫生知识,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自觉遵守劳动安全法规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爱护并正确使用好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情况,主动采取措施,未能处理的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笫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三)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四) 安全环保技术项目管理制度。
(五) 危险物品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六) 危险作业安全审批制度。
(七)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八) 通风防尘、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九) 生产设备、设施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十) 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二)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十三)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需建立以下台帐:
(一)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网络图,人员配备统计表。
(二) 对有关领导、安全管理干部、特殊工种人员培训、考核取证情况统计表。
(三) 安全会议及领导安全讲话记录台帐。
(四) 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大活动记录台帐。
(五)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台帐。
(六) 安全生产月活动记录台帐和雨季“四防”工作台帐。
(七)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八) 生产工程项目的安全、卫生、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及费用统计台帐。
(九)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职业病健康检查统计原始记录台帐。
(十)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台帐。
第五章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 要重视抓好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坚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企业安全生产氛围,提高企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 必须建立企业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个人健康档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九条 单位有关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的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入厂“新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包括:
(一) 公司级安全教育不少于一天,教育内容为:
1、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 本公司生产特点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
3、 本单位一般的安全知识及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 坑(厂)级安全教育不少于两天。教育内容为:
1、 坑(厂)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
2、 坑(厂)历年发生伤亡事故的案例及教训,应特别注意的安全事项。
3、 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三) 工区(段)的安全教育不少于三天,教育内容为:
1、 劳动安全纪律、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责任。
2、 岗位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
3、 安全、消防装置及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4、 分配到岗位后,在师傅的带领下,经3个月以上的工作实践,师傅认可后,方可独立上岗。
第二十条 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 班组要坚持每天的班前安全教育,并有活动记录。坑(厂)领导每月一次安全讲话,工区(段)领导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云南省政府第11号令《云南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实施办法》、《云南省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做好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管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第二十三条 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随意破坏现场。同时立即报告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在2小时内;重大伤亡事故在1小时内;特大伤亡事故在1小时内。
第二十四条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按严重程度分级负责:
(一) 轻伤事故----指工伤后休息1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分析处理。
(二) 重伤事故----指原国家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规定的各类重伤事故。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处理。
(三)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安全环保科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四)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含失踪人员),一次重伤10~19人的事故。由楚雄州、大姚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五)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含失踪人员),一次重伤20人以上的事故,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
(一) 因设计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设计者负责。
(二) 因施工、制造、安装、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分别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者负责。
(三) 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者负责。
(四) 因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
(五) 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复性事故,由有关领导负责。
(六) 违章作业或违反操作规程的事故,由违章操作者负责。
(七) 缺少安全防护设施或无安全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
(八) 因随意拆除安全设施或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由决定拆除者负责。
(九) 作业环境不安全,未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的事故,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
(十) 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而发生的事故,由本人负责。
第二十六条 具有以下情况的,首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一) 安全管理工作无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而发生的事故。
(二) 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而造成的事故。
(三) 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岗位操作培训,或者员工未经考核合格上岗操作而发生的事故。
(四) 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设备失修或超负荷运行而造成的事故。
(五) 对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整改措施或虽采取措施,但措施不得力而造成的事故。
(六) 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未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而导致发生的事故。
(七) 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安排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而导致发生的事故。
(八) 各种经济承包租赁合同中没有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内容而发生的事故。
(九) 未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的事故。
(十) 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扩大,伤害程度加剧或重复发生事故。
第七章 职业卫生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对职业病的前期预防、保证职工的健康,促进公司的发展。
第二十八条 生产职业病危害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由安全环保科、生产技术科负责,质检车间负责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定期监测,并把监测结果提供给安全环保科和产尘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生产职业危害的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使职工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第三十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人力资源科要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代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之。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和从事所禁忌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生产职业危害的单位,劳动人事机构要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档案包括职工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治等有关情况)。
第三十二条 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的设计要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方可施工;职业病防护设施在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再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三十三条 生产职业危害的单位要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环境和条件,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要求:
(一) 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 有职业病危害防护相应的设施。
(三) 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 有配套的职业卫生保健设施。
(五) 作业岗位有醒目的警示标志,说明生产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 生产职业危害的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五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危害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遭受危害的人员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第八章 奖 惩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一) 公司按照与云南思远投资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规定,与所属各自生产单位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坚持每年一次对各生产单位领导、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各采矿队、施工队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风险押金管理办法奖惩兑现。
(二) 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和避免了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的管理干部和从业人员等,在单位认可申报相关事迹材料的基础上,报公司安委会核实后 给予个人奖励1000-10000元。
第三十七条 对造成伤亡事故的有关责任人,按照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严重程度,分别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造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行政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开除留用、开除)。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中若与国家相关规定相抵触的条款,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
第10篇 工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监督和协助综合部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1.2 参与公司重伤、重大安全伤亡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措施,并督促执行。
1.1.3 当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向行政方面提出建议组织职工撤离现场,并督促行政方面及时解决。
1.1.4 发挥工会会员作用,推进人文关爱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第11篇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组织与管理工作内容
1.以总承包为首、监理公司协调、安装专业项目负责参加的多专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组织体系,组织体系的运行模式:
1)凡是进入****广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总承包现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并由各专业项目负责组织对施工人员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培训教育。
2)接受总承包定期和日常安排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检查,检查出的问题,由专业项目负责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汇报项目监理会议和总承包。
3)执行总承包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奖罚制度,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监督实施奖罚制度的落实效果。
4)专业项目负责向项目监理例会定期汇报本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存在问题,解决办法,下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计划,由管理体系监督执行情况。
5)各专业负责自己作业区、生活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生产、生活区垃圾及时打扫干净,集中堆放,及时集中运输。
6)负责保护好本专业施工区域总承包商施工安全、环保设施,做到不拆除、不损坏、主动维护好自己施工区域的安全设施。
2.由总承包项目安全经理周明根代表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主抓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各专业安全员,检查日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情况,有权对不文明、环保工作做得不好的专业施工队伍或个人罚款。
3.由总包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技术资料及归档工作,各专业项目负责有责任进行积极配合。
4.项目专业施工区域不好划分的部位,应有项目监理会议组织分工,划分好各自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的区域,各专业应遵守对方管理区域的安全、环保要求。
5.由总包项目安全经理负责每月对专业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情况在项目监理会议进行公布,对考请不合格的分包商执行罚款。
第12篇 生产部部长: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法令、法规,不违章、不蛮干,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的原则,杜绝事故的发生;
1.1.2 大修项目或危险性大的检修项目,要亲临现场抓好安全工作;
1.1.3 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要按规定认真审查和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1.1.4 检查并落实进入设备、动火作业、登高作业、管线检修、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规程,确保安全无误;
1.1.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妥善、果断处理,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后报告;
1.1.6 参与生产事故的调查,并制定事故的防范措施;
1.1.7 接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必须同时有相关的安全内容,否则有权拒绝接收;
第13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某道路改扩建工程,道路起点桩号为k0+000,道路终点桩号为k15+943.187;道路全长14.02km,道路控制宽度:70m,红线宽:52m,它既是某市城区的一条重要主干道,又是重点环城路的一段。本监理组按合同要求负责本工程道路及配套附属结构工程和某某大桥的监理工作。
1.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综合管廊及箱涵。
2)雨、污水管线。
3)软基加固处理。
4)桥梁施工。
5)管廊供配电、照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6)道路照明、交通设施及景观绿化。
7)道路主体结构。
2.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4个月)
二、环境管理
1、环境目标(指标)
监理组办公室环境符合公司标准化要求;
监理组火灾事故为0,现场工地火灾、爆炸事故为0;
监理组成员环境教育率100%。
2、目的:
为动态地识别项目组在环境管理活动和监理服务中能够控制或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确定出重要环境因素,并根据项目组相关情况、特点及有关法律、法规与其他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以对重要环境因素目标、指标的有效控制。
3、编制依据: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某某监理公司管理体系文件》
4、实现目标的方法、措施
序号
重要环境因素
目标
指标
方法措施
责任人
完成时间
1
生活用水、电无节约措施
最大限度节约水电消耗
按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节约指标
1、随手关水龙头和电灯。2、及时保修损坏的水电设备。3、优先采用节能开关和节能设备。
项目监理组全体
持续
2
纸张使用无节约措施
最大限度节约纸张消耗
按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节约指标
1、无特殊要求的一律双面复印2、制定领用规定
项目监理组全体
持续
3
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对水土和空气的污染程度降至最低,投诉为零
依据国家法律制定指标
1、强化员工消防意识,设置消防灭火器材。2、对吸烟、电线电器老化等火灾隐患进行控制。3、现场项目监理组审查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对现场火灾、爆炸事故隐患进行督促检查
项目监理组全体
持续
4
降低辐射、做好现场防护
无泥浆喷射污染土地、道路
按规范中强制性条文进行监督管理
1、现场项目监理组审查施工方案。2、督促施工方进行泥浆输送泵、输送管、管道接头、沉淀池的检查。
项目监理组全体
开工至结束
5
对相关方环境因素控制施加影响
覆盖所有在监项目监理组
按规范中强制性条文进行监督管理
加强现场标化工地的监理管理
项目监理组全体
开工至结束
6
复印机打印机的废墨盒的处置
减少对环境影响
对水土的污染程度降至最低
集中收存,统一回收
项目监理组全体
持续
7
空调器滤网的污染
保持滤网清浩
每季清洗一次
定期对滤网进行检查清洗
项目监理组全体
持续
8
净水饮用机的污染
保持清洁无污染
每季清洗一次
委托净水供应商定期清洗、消毒
项目监理组全体
持续
9
生活垃圾处理丢弃
减少对环境影响
堆放垃圾不超过二天
与环保部门联系,及时清理
项目监理组全体
持续
10
电话机使用的污染
保持清洁无污染
每季清洗一次
定期对话机进行检查清洗
项目监理组全体
持续
11
各类电池等物品丢弃
减少对环境影响
对水土的污染程度降至最低
集中收存,统一回收
项目监理组全体
持续
12
油漆油料化学材料的泄漏和挥发
尽量减少化学类材料对水土和空气的污染
对水土和空气的污染程度降至最低
1、审查施工方案(组织设计)2、督促检查
项目监理组全体
施工监理阶段
13
空压机噪声的排放
噪声排放达标
昼间<70db,夜间<55db
1、审查施工方案(组织设计)2、督促检查
项目监理组全体
施工监理阶段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监理组成员安全事故为0;
监理组成员中暑为0,食物中毒为0,交通事故为0;
监理组成员安全教育率100%。
2、目的:
为了实现并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确保项目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针对项目特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制定管理方案,从而加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
3、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沪建建(2003)605号]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2003)170号]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版)
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建建(2004)第113号]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和实施指南
某某监理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4、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序号
重大危险源
目标
主要管理措施
责任人
完成时间
1
在办公室工作期间
确保无意外人身伤害事故
1. 检查办公室电灯、空调挂机悬挂是否可靠,桌椅是否有损,以防落物伤人或摔伤。
2. 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办公室应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组装后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项目监理组全体
在公司工作的全过程
2
进入施工现场个人违章
确保无综合伤害事故
1. 必须正确穿戴劳防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
2. 必须携要的保护工具、检测设备等。
3. 每天上班进行安全和危险源预测。
项目监理组全体
工作全过程
3
桩基施工
确保无综合伤害事故
1. 监督有关部门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且审查施工单位的安保体系是否完善。
2. 监理人员自身必须正确穿戴劳防用品,配备必需的安全器具。
3. 大中型机械设备要报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项目监理组全体
工作全过程
4
土方开挖
确保无伤亡坍塌事故
1. 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开挖支护,深度达7m的基坑(槽)的支护和降水需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满足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条文5.1.9、5.1.10和建设部[2003]82号《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的若干规定》的要求。
2. 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审查施工单位安保体系是否完善。
3. 按要求设置人员上下安全通道。
4. 监督施工单位在基坑边不得超载堆物和离边坡过近堆物。
5. 监理人员自身必须加强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隐患按《条例》第十四条款第二段要求执行,尤其是遇到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5.1.9和情况时,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外,自己迅速撤离现场,立即报告险情。
项目监理组全体
施工全过程
5
土建工程(砼、钢筋、模板、砌筑等)
确保无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发生
4. 监督有关部门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且审查施工单位的安保体系是否完善。
5. 监理人员自身必须正确穿戴劳防用品,配备必需的安全器具。
6.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用的架子和上下马道的搭设,出入口的防护,临边洞口安全围护,上下交叉作业的隔离措施,脚手架跳板的铺设,材料的堆放,照明设备采用,电器设备的使用和安置等所有的施工措施都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法规,其使用也必须遵循安全操作规程。
项目监理组全体
施工全过程
6
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无坍塌,无倾覆事故
1.检查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进行搭设。
2.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项目监理组全体
施工全过程
7
临时施工用电
确保无触电、漏电电等事故发生
1. 临时用电必须规范,照明安全规定应用安全电压。
2.电工要持证上岗。
3.要求施工单位用电设施必须符合jgj46-2005施工用电技术规范要求。
项目监理组全体
施工全过程
8
设施安装
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1. 监督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物资。
2. 临时用电必须规范,照明安全规定应用安全电压。
3. 乙炔、氧气、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必须规范,且有必要的隔离措施。
4.焊接区域做好通风,防止窒息和中毒事故。
项目监理组全体
施工全过程
9
高处(登高)环境中的巡视监理
确保无高处坠落等伤亡事故
1. 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质[2003]82号文《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相应条文的要求,设置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和安全登高措施。
2. 临边孔洞必须有可靠的围护防护措施。
3. 监理人员必须穿戴好劳防用品,并经健康检查,登高过程中应穿防滑鞋。
4. 在巡视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按“条例”第十四条款要求执行。
项目监理组全体
施工全过程
10
在特殊施工设施中巡视监理
确保无高处坠落等伤亡事故
1. 监督和检查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持持有效证件,设施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设施每提升(移动)一次必须重新检查。
2. 监理人员必须穿戴好劳防用品,并经健康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马上消除。
项目监理组全体
施工全过程
11
防腐涂装高空作业
防止火灾、中毒、坠落事故
1.检查绳索工机具的安全使用。
2.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项目监理组全体
施工全过程
12
通勤车上下班
不发生安全交通事故
1.提醒要求司机安全谨慎驾驶。
2.遵守交通规则。
3.对车辆及时保养。
4.雨、雪、雾天气特别注意行使安全。
项目监理组全体
施工全过程
13
临边孔洞
防止人身意外伤害事故
1.要求施工单位做好防护措施。
2.监理进入现场要走专用通道。
3.夜间加班要足够照明。
项目监理组全体
施工全过程
某某大道改扩建工程
项目监理部
二oo九年十一月
第14篇 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保障企业员工在施工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等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规,制订本办法。
1.2 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原则。各单位必须摆正职业健康安全、工期效益之间的辩证关系,在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工期和经济效益目标。
1.3 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集团公司对各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年度公布的安全指标,是考核各企业管理水平和主要领导干部政绩、业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评优、评先、政绩考核具有一票否决权。
1.4 各级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生产的副职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政工团领导、技术负责人、各业务部门均应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相关责任。
1.5 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取得当地省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1.6各单位应在全面贯彻执行本《办法》的同时,结合实际补充制订实施细则。
2十二项安全生产制度
2.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自应负责任的一项基本制度。
2.2 班前安全讲话制度是工班(组)坚持每日班前集体讲安全的制度。由班组长或安全员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作业项目,进行安全讲话,提出针对性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到安全警钟长鸣。
2.3 “周一”安全活动日是项目经理部利用“周一”晚上的时间,组织工班(组)针对上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学规程、讲安全、查隐患、议危害、定措施、堵漏洞,依靠职工群众管理安全的制度。活动要求有具体内容、有专门记录本,详细记录活动情况。
2.4 安全设计是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详细的施工安全设计和措施的制度。安全设计内容包括:不安全因素预测及防护措施,关键部位安全防护的具体设计,大型临时设施的设计计算和施工图纸等。安全设计由施工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准签发开工报告。
2.5 安全技术交底制是施工技术部门根据工程实际、设计文件、国家、行业及上级对确保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向作业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措施、安全要求及安全卡死环节详细进行交底的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下达,交接人员签字。
2.6 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是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建造的临时性设施检查验收的制度。临时设施建好后,在使用前必须由施工技术、机械和安全监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安全设计进行检查验收或鉴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2.7 安全教育制是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的制度。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经常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学校教育等。
2.8 交接班制是指实行轮班制的生产班(组)进行交班和接班的制度。
2.9 安全操作挂牌制是指对从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作业的人员,按定人定机定责的原则,把规定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工整地书写在事先准备好的牌子上,并悬挂在作业场所的适当位置,随时提醒操作人员严格遵守,以保证安全操作的制度。
2.10 安全生产检查制是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的制度。安全检查包括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临时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2.11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详见本办法第5章: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
2.12 安全生产奖罚制(详见本办法第6章:安全保证金及安全奖罚)。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集团公司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进行危险源的辨识、评价,确定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并编制切合实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时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和评价,必要时对危险源清单更新,保持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是为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实现公司管理目标而制订的实施性方案。要求针对具体项目的施工特点和施工工艺过程,预先确定可能对员工职业健康安全造成伤害的重大危险源,提前策划、找出原因、制订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进度要求,组织实施并检查验证其效果,从而达到消除或降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目的。
3.1 管理
为了兼顾实际情况,又满足标准要求,集团公司确定了分级管理、分级编制的原则。集团公司安质部组织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指导方案,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在项目开工前,根据项目特点和集团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清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编制符合项目实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方案,作为项目管理计划的支持性文件,经指挥长或副指挥长、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2 评审与更新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在项目施工期间是动态的,随着工程进展或工艺改变,可能出现新的重大危险源。因此,标准要求定期对方案进行评审修订,以适应生产活动的变化,防止出现新的安全风险。
3.3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为降低和减少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发生后给环境和员工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在事故发生前就预先制订的抢险救治计划,一旦事故发生,可以忙而不乱,提高抢救效果。
4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4.1 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
4.1.1 集团公司安质部是安全质量工作主管部门,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上级的要求,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行使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的职能。
4.1.2 各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必须按国家有关设立安全生产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的规定,完善三级安全质量监管机构建设和专职人员配备;施工生产作业班组或车间应配备兼职人员,形成职业健康安全监控网络。提倡各单位实行安质人员派驻制。
4.1.3集团公司对直属项目经理部(指挥部)的安质人员实行委派制,业务接受集团公司安质部指导。
4.1.3.1 直属项目经理部(指挥部)的安质人员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对所在项目的安全质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1.3.2 直属项目经理部(指挥部)的安质人员每季度应将所在项目的安全、质量、职业健康和环保工作情况直接向集团公司安质部书面报告。
4.1.3.3直属项目经理部(指挥部)的安质人员必须将所在项目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安全质量不良行为、业主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评比及通报等及时直接向集团公司安质部报告。
4.1.4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的要求,对本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行使监督和指导服务的职能。
4.1.5 各级安全专职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并持证上岗。
4.1.6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安,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应上下对口,以保证安全工作政令畅通,连续有效工作。
4.1.7企业要成立由党政工团领导、安全质量监察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本企业安全质量委员会,研究解决企业安全质量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2 综合管理
4.2.1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的法津、法规和标准,制订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完善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逐级负责制,确保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2.2 集团公司实行安全保证金和奖罚办法,充分利用经济手段保证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受控。各单位原则上应比照执行。
4.2.3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形成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专款用于安全生产投入。
4.2.3.1安全费用由项目经理部按不低于工程造价的1.4%自行提取(外省不低于施工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标准),计入生产成本,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4.2.3.2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宣传、安全防护设施配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及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监控等。
4.2.4集团公司建立安全质量奖励基金制度,由集团公司从项目造价中提取0.7‰作为集团公司安全奖励基金,子分公司从项目造价中提1.4‰作为本单位安全质量奖励基金。
4.2.4.1各施工单位和物资工贸公司的建安部分每年年初按集团公司下达年度生产计划的0.7‰向集团公司交纳安全质量奖励基金;各单位安全质量奖励基金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收缴。集团公司每年安全质量保证金的节余部分自动转入安全质量奖励基金。
4.2.4.2安全质量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各级优质工程、省市级文明工地、工程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集团公司安全样板工地以及其他安全防护、特种设备管理优秀项目的奖励。具体奖励每年年底由安质部统计并提出奖励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行文,由财务部在安全质量奖励基金中列支。
4.2.5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过程中,须有安全专职人员参加。
4.2.6在新建铁路复线或改建铁路营业线施工中,必须把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5〕133号)、《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铁道部令〔2000〕第3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2000〕第2号)、管理局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和集团公司颁发的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施工中所采取的任何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必须以铁道行业及路局有关的法规、规范、标准为依据,严格按施工合同有关安全条款执行,严禁违章蛮干。加强与管理局相关部门联系,熟悉施工环境。所有参加营业线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劳务工不允许单独作业,必须在职工的带领下上岗。
4.2.7 桥梁、隧道、高层建筑等重点工程以及技术含量较高的结构性工程,严禁违规分包和转包。
4.2.8 在使用劳务协作队伍时,应认真审查其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照,签订责任明确的安全质量和职业卫生合同,并严格管理,确保安全质量。
4.2.9招聘使用劳务工必须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纳入职工队伍安全管理的范围,上岗前要认真做好体检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4.2.10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检测、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2.11 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品管理,须按地方政府要求注册登记,负责审查登记的人员应取得当地政府核发的内审员资格证书。
4.2.12 对作业场所的尘毒治理、通风设施、环境保护等所需费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和资金计划,施工单位应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的完善和生产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使用到位。
4.2.13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标准。各级安监部门应把好质量监督关。各施工单位和项目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并为从业人员(包括劳务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确保作业员工的职业健康。
4.2.14 集团公司按照国家和上级要求,视不同时期的安全质量工作重点,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安全质量大检查,另进行不定期的安全质量专项检查。各子(分)公司、地区经营部每季应组织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质量专项检查。检查时填写《安全检查确认单》(附表)。
4.3 安全标准工地和文明工地建设
4.3.1 安全标准工地和文明工地建设是规范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必须持之以恒,把施工现场的各项活动纳入到安全标准工地和文明工地建设载体之中,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
4.3.2 各施工单位每年元月底以前向集团公司安质部提出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总公司级安全标准工地和集团公司级安全样板工地的规划(5月底前规划可以个别调整),每年必须保证创一个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或工程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不具备申报条件的推至下一年度);施工合同或投标承诺中有明确创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要求的必须在规划中申报,并确保规划的工地创建工作落实,规划兑现率达80%以上。
4.3.3 安全样板工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各施工单位应于每年8月底前将申报集团公司验收的安全样板工地,初验合格后书面报集团公司安质部,由集团公司安质部组织验收评定。申报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工程总公司级安全标准工地的应首先评定为集团公司级安全样板工地。安全标准工地的验收评定由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的《安全标准工地评定办法》自行组织验收评定,并将验收结果于次年元月10日前报集团公司安质部,确保在建工程项目100%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4.3.4 已被命名为安全样板工地的工点,由于管理滑坡发生了因工责任死亡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重伤指标超标,将撤消其荣誉称号,并处奖励金额2倍的罚款;各单位自评的安全标准工地,在集团公司组织的有关检查、复查工作中发现检查评定不认真或评定不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4.4 交通行车安全
4.4.1 认真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颁发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条例,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及司助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经常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司助人员的操作技能,确保交通安全。
4.4.2 继续实行机动车辆驾驶员持双证上岗制度,已取得国家公安交通部门签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件,应经再次选拨培训后核发集团公司驾驶员上岗证,择优上岗。对违章违纪屡禁不止,驾驶技术低劣不适合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应收回或不予核发上岗证,令其转岗。
4.4.3 驾驶员上岗证核发和岗前培训由各单位分管领导负责组织,人事教育部门负责培训,安监部门负责考核办理申领上岗证工作,集团公司安质部核发上岗证。
4.4.4 具有驾驶资格的单位领导,在现场及长途途中不准驾驶本企业机动车辆。
4.4.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给驾驶员上岗证
4.4.5.1 未取得国家公安交通部门签发的有效驾驶证件者。
4.4.5.2 驾驶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
4.4.5.3 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生理缺陷者。
4.4.5.4 驾驶证被吊消或吊扣者。
4.4.6 个人私车不准以单位公车名义办理注册入户。单位公车转卖,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否则视为无效转卖,发生事故追究原车辆所在单位责任。
4.4.7 机动车辆达到规定的使用期限必须进行强制保养,不允许车辆带病上路行驶。报废机动车辆严禁使用。
4.4.8 临管行车安全管理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颁发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站细,以确保行车安全。
4.4.9 凡有轨道车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颁发的《轨道车管理规则》。轨道车进入营业线行驶时,须向所属铁路局提出申请并遵守其行车规定,经批准后方可运行。营业线以外线路上在用的轨道车,每年由集团公司安质部联系有关铁路局对轨道车和司助人员进行年检审。
5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
5.1 企业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含急性职业中毒),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1991年75号令)及行业有关规定进行报告,统计调查处理。
5.2 伤亡事故报表、交通事故报表、锅炉压力容器报表、行车事故报表均实行月、季、年制度。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报表收集,及时进行准确的统计填报,各种报表须于翌月、翌季、翌年5日内报集团公司安质部(报表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责任伤亡事故的统计含长期劳务工、临时工(下同)。
5.3 企业发生轻伤事故,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本子(分)公司安质部门;企业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多人伤亡事故必须逐级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至集团公司安质部;企业发生重大死亡事故,必须在十二小时内逐级报告至集团公司安质部;企业发生特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至集团公司安质部。企业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时限逐级上报本单位和集团公司外,还应按规定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5.4 企业发生轻伤事故,应由项目经理部领导组织调查处理并报子(分)公司备案。企业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领导组织安监、人事、工会、施工等部门进行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报子(分)公司批复结案,报集团公司安质部备案。企业发生因工死亡1~2人事故,设有专门安全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子(分)公司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集团公司批复结案,集团公司安质部视情况派员协助调查;本单位无专门安全监察机构的由集团公司直接组织调查处理。企业发生多人伤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3人及以上)由集团公司领导组织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由工程总公司批复结案。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分析,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5 死亡事故,多人伤亡事故调查报告须于40天(特殊情况不超过60天)内报集团公司批复结案。重大伤亡事故90天(特殊情况不超过180天)内报总公司批复结案。
5.6 凡经地方公安交通部门裁定的交通事故,本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本企业人员伤亡(含长期劳务工、临时工),按责任事故统计报告、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按第5.4条规定报批结案。造成非本企业人员伤亡,按企业外责任伤亡事故报告。
5.7 在企业自管的施工生产区域,施工便道等发生的机动车辆(含走行机械)交通事故造成本企业人员伤亡,按责任事故统计上报、调查处理。
5.8 外协施工队发生伤亡事故,凡具有安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与所从事的施工项目要求相符、法人(或委托书)证书齐全、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职责清楚,原则上由外协施工队负责统计上报,承担事故责任(死亡及以上事故,总包单位必须向集团公司安质部提供以上有关证件进行审查,以确认事故责任)。上述证件不全的外协施工队发生的伤亡事故列总包单位的事故。
5.9 营业线行车事故的调查定性和处理执行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事故单位应按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规定进行上报、处理。
5.10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2人及以上)、多人伤亡事故、特大交通事故、行车大事故、重大事故,主管领导须到集团公司专题汇报。
5.11 职工负伤后,在30天内死亡的(因医疗事故而死亡的除外,但必须得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确认),均按死亡事故报告统计,批复结案。超过30天死亡的,不再按死亡事故补报和统计。
5.12 企业发生责任死亡事故,重大责任死亡事故,根据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应对相关领导和事故责任人追究事故责任,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刑事责任者应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安全保证金及安全奖罚
6.1各施工单位和物资工贸公司的建安部分每年按集团公司下达年度生产计划的1‰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物资工贸公司的其它产值部分和建工机械公司按上年度末人员总数每人100元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各单位安全生产保证金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收缴。
6.2安全保证金的使用每年清算一次,年度安全指标不超标且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样板工地建设规划兑现的单位按交纳数全额返还(各项罚款除外);安全指标超标或安全样板工地建设未按规划兑现的单位安全保证金全额罚没。在已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未能实现一项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或工程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的单位,安全保证金罚没50%。
6.3 奖励
6.3.1 年度安全指标不超标且安全样板工地(安全文明工地)建设规划兑现的单位全额返还安全保证金(各项罚款除外)。
6.3.2 实现规划目标的安全文明工地,集团公司对施工单位予以奖励。主要用于奖励项目经理和在创安全文明工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各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额如下:
6.3.2.1 被评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奖励10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
6.3.2.2 被评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或工程总公司级安全标准工地的奖励5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
6.3.2.3 被评为集团公司级安全样板工地的奖励1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2000元)。
6.3.2.4 各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
6.3.3 奖金来源:各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标准工地的奖励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在安全质量奖励基金中列支。
6.4 事故罚款
6.4.1在年度安全指标不超标的情况下,除总公司和地方政府对事故罚款以外,集团公司对各单位的安全事故加罚如下:
6.4.1.1 发生一次重伤1人,罚款2万元;一次重伤2人及以上,罚款4万元/人。
6.4.1.2 对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漏报、谎报、隐瞒不报的单位罚款20万元/件。
6.4.1.3 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责任裁定书,由我方负全责、主责或同等责任的,重伤1人罚款2万元,死亡1人罚款5万元。
6.4.1.4 营业线施工发生事故,依据路局有关部门责任认定书,由我方负全部、主要责任的险性事故罚款20万元/次;由我方负重要责任的险性事故罚款5万元/次。由我方负全部、主要责任的一般事故罚款2~5万元/次。
6.4.1.5 酒后开车、无证驾驶、无证操作造成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对应上述条款给予两倍处罚。
6.4.1.6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依据公安消防机构的火灾事故责任书罚款5万元/件·次。
6.4.2 各施工单位因事故导致年度安全指标超标后,安全保证金全额罚没。再发生类同性质事故的,集团公司将依据6.4.1.1~6.4.1.6条款予以双倍处罚;再发生一次死亡1~2人事故罚款20万元/人,发生一次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罚款50万元/人。
6.5 严重安全不良行为罚款
6.5.1 因安全不良行为被业主、监理和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的项目,罚款5万元/次。
6.5.2工地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不良行为的罚款3万元/项。
6.6 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作业环境恶劣、环境保护工作被业主、监理和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的罚款5万元/次;经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罚款2万元/项。
6.7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按其相关罚则执行。
6.8 提取安全费用不符合要求、安全投入明显落后工程进度要求的罚款5万元;不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或工程已近完工但安全费用投入明显不足的按其投入不足部分的2倍予以罚款。
6.9专职安全人员无证上岗、无安全专职人员或营业线施工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未持证上岗罚款10万元/人。
6.10 安全保证金和各项罚款必须专款专用。各项罚款由集团公司安质部出具罚款单,先在各单位安全保证金中抵扣,不足抵扣部分由财务部向有关单位追收。
6.11 安全保证金罚没部分和各项罚款的使用,主要用于对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安全教育和宣传、安全设备和器材的购置、更新及维修、验收安全文明工地的差旅费及其有关费用、以及其它与安全工作相关的费用。该费用的使用由安质部提出计划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销列支。
7附则
7.1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质部负责解释。
7.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铁一安(2005)131号《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第15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内容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主要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①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要求;
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实施描述;
④用人单位结构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⑤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对标准中全部管理要素的实施要点进行描述;
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审批、管理和修改的规定。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结构格式和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实际上是用人单位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概要性描述,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索引”。它的书写格式没有统一的要求,但应全面、准确、简明地阐述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宗旨、近期实现的目标以及在规范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改善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绩效中的实施要点,需要时可向社会展示,并可以为相关方所索取。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结构格式和要求如下。
1.手册封面
①用人单位名称;
②用人单位标准编号;
③手册标题;
④手册发布时间、实施日期;
⑤手册的版本号、受控标志;
⑥手册的批准、审核、主编以及编写人员名单等。
2.手册开头
手册正文之前或后面可加一些重要内容,或单独列出,方式不限,但内容要有,建议如下。
①发布令:首页应是由用人单位最高管理者签署的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发布令。从发布日起用人单位即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来规范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②任命书: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的任命书。
③管理手册目录:按手册的章、节列出标题及页码以便于查阅。
3.手册正文
(1)前言主要是简要的介绍用人单位的概况,生产工艺的特点、曾发生过的事故及职业病、主要危险源等,其目的是向相关方及第三方审核认证机构提供一个概貌。
前言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企业简介:应包括企业的地址、投资方、建立日期、投资规模、企业活动、产品或服务内容、产值、员工人数及组成。
②企业生产工艺:生产工艺流程简图,说明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区域及工艺流程。
③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状况:曾发生过的事故、职业病及主要危害。
④其他有关资料。
对上述内容,可以依据企业的情况有所增减,其中主要是职业健康安全的背景材料,使有需要的用人单位和相关方对企业有所了解。
(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用人单位应以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展示用人单位在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意图和宗旨;对遵守本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对遵守危险控制和持续改进的承诺;并结合用人单位在识别和评价出的对安全生产有危险的危害中确定实现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框架要求;用人单位全体员工献计、献策,积极参与。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内容该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①目的和适用范围。用人单位编制手册的目的和用途,以及管理手册的适用范围。
②引用标准、定义、术语及缩写代号。主要是列出手册编写所依据的标准,以及行业中常用的或企业内部通用的术语定义,其目的是便于其他相关人员的理解,同时给出手册中采用的缩写代号所对应的术语。
③手册的管理。由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是用人单位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法规性的文件,应当受控,以确保在有需要的岗位都有现行有效版本,防止作废版本的使用。因此,应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评审、发放、使用、修改、回收、作废等工作制定一个手册的管理规定。
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的描述。由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是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体系文件的概要性描述,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向社会及相关方展示其全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因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应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中的全部管理要素进行描述。管理要素描述的内容如下。
a.总则。简单的描述该管理要素在用人单位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的实施目的和适用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的范围。
b.职责。应列出实施该管理要素的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及权限。
c.控制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管理要素共有两类:
只有文件要求,没规定编制程序文件。如:
a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b目标;
c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d用人单位结构和职责;
e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f管理评审。
对上述几个管理要素,除依据管理要素中规定的基本要求,简要描述实施该管理要素中工作内容和要求外,并结合用人单位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以文件的形式来表达这些管理要素的成果。如:
a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如首页公布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b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计划表;
c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计划表;
d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用人单位结构图;
e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责分配;
f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部门职能分配表。
规定编制程序文件,如:
a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及危险控制策划;
b法律及其他要求;
c培训、意识和能力;
d交流与协商;
e文件控制;
f运行控制;
g应急准备与响应;
h绩效监测与测量;
i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j记录;
k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对上述管理要素均有程序文件的要求,同样依据管理要素的基本要求,简要描述实施该管理要素中工作内容和要求,对如何实施的方法和程序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不作描述,以避免与程序文件的重复。
d.相关文件。通过相关文件可以建立不同层次文件的查询途径。
④对于只有文件要求,而没规定编制程序文件,则应列出该管理要素完成的文件化成果,如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计划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计划表等。
⑥对于规定编制程序文件,则应列出该管理要素所包含的程序文件及相关程序文件清单。
4.附录
附录实际上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附件,是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补充说明,其主要内容可以包括:
①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②用人单位机构图;
③重要危险因素清单;
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清单;
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职责分配一览表;
⑦职业健康安全记录清单;
⑧其他有关资料。
第16篇 工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监督和协助综合部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1.2 参与公司重伤、重大安全伤亡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措施,并督促执行。
1.1.3 当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向行政方面提出建议组织职工撤离现场,并督促行政方面及时解决。
1.1.4 发挥工会会员作用,推进人文关爱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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