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应符合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加油、加气合建的站执行集团公司《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 加油站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条 安全组织
1.加油站应成立以站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
2.加油站应设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3.加油站应成立义务消防队伍,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加强消防预案演练,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会使用。
4.加油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第五条 安全教育
1.加油站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三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加油站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3.进站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经营单位应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条 安全措施
1.制定“顾客进站加油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站内严禁烟火;
(2)严禁在站内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易燃油品;
(4)加油车辆的司机、乘坐人员进站后不应影响加油站安全;
(5)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6)严禁在作业现场穿、脱、拍打化纤服装;
(7)严格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寻呼机。
2.加油站内应有明显安全警语、警示标牌。
3.有条件的加油站应在站内适当部位设置拖拉机、摩托车的专用加油点。
4.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5.落实防抢、防骗、防盗、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确保加油站人身、财物安全。
第七条 用火管理
1.用火管理应符合《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2.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应符合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第八条 消防管理
1.加油站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是:
(1)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
(2)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数量;输油管线走向图;其他油品的存放地点、数量;
(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4)灭火作战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5)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6)对外通信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2.加油站各种消防器材应按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配置,且摆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应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九条 安全检查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3)加油站经营单位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有无渗漏、电器连接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灭火作战预案演练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 事故管理
事故的分类、分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 安全技术规定
第十一条 用电规定
1.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爆炸危险区等级要求。
2.当由独立变压器供电时,宜采用三相四线接零保护或三相五线专用接地线保护;当使用电网直供或由临近企业转供电时,用电设备的保护方式应与供电网保持一致。加油站内,用电设备应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3.电气器具、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处应规范、紧密牢固、无腐蚀。
4.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5.对加油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6.加油站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
7.加油站营业房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第十二条 防雷、防静电
1.钢质油罐及其金属附件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处应用焊接,接地线与被接地设备的连接应设断接卡,并用双螺栓连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其接地电阻值要求如下:
油罐、站房、罩棚 不应大于10ω
输油管线 不应大于30ω
卸油防静电接地 不应大于100ω
3.弱电系统(通信、信号、监测和微机控制等)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技术的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4.定期检查加油机、加油胶管及卸油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 加油站卸油应采取密闭方式。罐车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采用快速接头。汽柴油进油口应分别采用阴阳接头,以防混油。油罐卸油进油管应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严禁喷溅式卸油。
第十四条 加油站输油管线管沟,应用砂填实。输油管线管沟与电缆沟、暖气沟应隔断。
第十五条 加油站卸油静电接地应采用具有报警功能的接地装置。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内乱拉电线,使用非防爆电器。
第十六条 加油站油罐通气管口应装设阻火器,通气管的口径不应小于50mm。通气管距加油站围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通气管口应高出地面至少4m,沿建筑物的墙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口,应高于顶面或屋脊1m。
第十七条 当加油站油罐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对加油罐采取防止上浮的措施。建在水源保护区附近的直埋地下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渗漏检测设施。
第十八条 根据一、二、三级加油站的要求,对加油站的油罐宜采用具有测量温度、液位等功能的测试监控仪表。
第十九条 加油站应采用国家认定的具有整体防爆功能的加油机,不得进行破坏整体防爆功能的改造。
第2篇 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可能存在隐患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防范各类人身伤害事故,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加油站抵御因附属设施或周边环境不确定因素发生突发意外事故的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及其县市分公司所属加油站闲置、租赁场所、施工作业现场或对其资产所有负有监护权的场所及环境
第二章 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周边环境的界定和范围
第三条 分公司及其县市分公司所属在营加油站、闲置、租赁场所、施工作业现场或对其资产所有负有监护权的场所及环境
第四条 本规定所述的附属设施及周边环境范围包括:
1、观察井及配套设施设备
2、窖井及配套设施设备
3、消防水池及配套设施设备
4、厕所化肥池及配套设施设备
5、挡墙、围墙、护坡
6、作业施工现场
7、分公司及其县市石油分公司对其资产所有负有监护权的场所及可能存在隐患环境。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安全组织
(一)县市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应分级成立以明确各级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管理组织。
(二)加油站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三)成立加油站应急救援小组,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加强预案演练,做到人人掌握本站救援器材的性能,并会使用。
(四)加油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第六条 安全教育
(一)加油站应每月对职工进行3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加油站应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三)进站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经营单位应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队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四)加油站租赁设施设备,应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第七条 安全措施
(一) 加油站内应有明显安全警告示语和警示标牌
(二) 加油站所属的附属设施及复杂环境应设置安全标志牌,主要内容包括:
1、
2、
3、
4、
5、
6、
7、
8、
第3篇 浅析加油站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现状与对策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革命,hse(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已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与主题。尤其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石油化工行业在面临国内市场严峻挑战的同时,还将面临国际市场更加剧烈的冲击。在中石化、中石油等石油巨头纷纷宣传通过油品质量和服务打造百年老店金字招牌的背后,是国有大型企业对市场的扩张,而伴随着这一扩张行为的,除了租赁、收购等商业行为,更多的是对现有加油站的改建、扩建以及收购土地新建加油站。
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安全出效益”越来越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同行的共识。随着石油巨头对加油站建设规模的不断发展,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不断规范,建筑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也在不断加大,总的安全生产形势有一定好转,但不少地方依然严竣,工伤死亡事故还是频频发生,而且大多数的死亡事故都是发生在普通的操作工人中。事故不但给死者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同时给企业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更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此,在当前严峻的生产经营形势下,通过对加油站施工全过程实行hse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加油站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已成为更好的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加油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现状
随着加油站改造、新建项目的日益增多,建设单位对加油站施工现场的管理日渐重视,先后本着hse管理方针制定了较细、较全面的管理制度,并设计现场监督检查管理的各种表格,旨在通过完善的制度,严格的检查确保加油站施工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但由于施工方管理不完善,加油站人员监管执行力不强,导致“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现场在清罐作业、用电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环节,由于个体保护不到位,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监管不到位导致火灾爆炸、触电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件的发生,这些不仅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更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社会形象。预防和消除这些直接作业环节存在的问题,仍然是当前安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剖析加油站施工现场的管理现状,主要存在以下薄弱环节。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虽然取得加油站施工项目的中标单位都是具有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加油站施工经验的单位,但安全施工观念淡薄。首先表现在为降低用工成本,使用廉价劳动力,基本上是在劳务市场上招聘来的民工,甚至将社会上的“马路游击队”拉进队伍,这部分人安全意识和技能较差,很难实现有效管理。这些人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建筑行业70%以上的事故都是因“三违”造成的。其次表现在施工单位为了赶进度,对施工安全中的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将施工安全放在一边,凭经验施工,作业时存在严重的习惯性违章。
2、岗前系统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在工人上岗前需进行三级教育,但是在实际施工中,存在开工前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时间短,效果差,岗前安全教育没有真正落实,即使有也多是流于形式,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同时民工的流动性大,往往一个民工同时在几个工地干活,没有相对的稳定,造成管理上的困难。
3、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因素在减少,但人的不安全行为却没有得到有效的监控。在加油站施工项目中,有部分项目被分包转包,以置于管理失控。经过招标过程取得加油站施工项目的单位都是具有合格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单位,但由于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不具备资质的施工者,致使施工作业中的hse管理环节严重处于混乱状态。一是中标的施工单位在分包后只管协调、收费和整理资料,施工有分包单位自行组织,为了抢工期,节约资金,一切从简,分包单位无法为安全施工提供保障。二是施工单位虽然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但不用于指导施工,只为应对管理部门的检查准备,甚至在施工中某些方案已更改,但安全技术措施仍使用原版。三是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完备,作业人员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凭经验施工,安全管理非常薄弱,即使工地上配备了专职安全员,但有的安全员责任心不强,没有真正履行职责起到巡查纠错的作用。
4、建设单位执行、监管不到位。
当前,不少工程由于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工期,使得本已紧张的工期变得更加紧迫,无形中加重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增加了不少加班时间,特别是大量夜间施工频繁,增加了安全隐患。有的建设单位安全资金不到位,使得必要的安全投入捉襟见肘,安防设施大打折扣,甚至不符合安全规范。虽然hse管理体系中有明确规定,加油站人员需在现场对施工人员的受限空间、动火、动点、高处作业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并明确所需要做的具体工作,但由于某些人员重视程度不够,只管出具相关手续,填制检查所需的相关表格,不做实质性工作,执行力不到位,无法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监管方面,一是由于某些管理人员对安全规范标准掌握不精确,不能及时发现或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油站所聘请的监理单位对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认识不到位,观念没有转变,不能认真履行安全责任。以上所存在的问题给现场安全管理带来很大压力,也是引发事故的原因之一。
二、相关对策
加强施工安全的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笔者以为:培育劳务公司是方向,安全培训教育是重点。
1、成立劳务公司。
政策扶持培育劳务市场,让劳务市场真正自由发育,为施工企业提供劳务用工。
1)由劳务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劳务公司与劳务工人签订安全方面的协议,让工人真正意识到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与工人签订劳动协议,为民工购买保费较低的集体人身意外险,无事保平安,一旦发生意外,民工也可获得一定的补偿,企业亦可减少损失。责任的明确也有助于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
2、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让行业协会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成立专门的工人培训基地。所有劳务公司的劳务工人都必须经一段时间的安全及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能聘请上岗作业,而不是目前短短几天的“速成班”。因为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是不可能将一个刚洗脚上田的农民改造成为一个遵章守纪的操作工人的。
2)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的落实,包括进场“三级教育”及班前教育。只有系统的培训与潜移默化的教育相结合才能有效地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及安全施工方案、措施,不断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动态管理作用,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制止工人不安全的行为。同时落实门卫制度,凭上岗证及工地出入卡(胸卡)进出工地,防止未经教育或非本工地的民工流窜入工地。
4、加强建设工程的过程管理。
一方面安全资金的不到位使施工单位在安全设施的投入上“力”不从心,另一方面大量的事实证明,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但对安全管理不利,对于工程质量更是后患无穷。对于工期不合理、违反工程建设客观规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的工程,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必要时予以纠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作为不同的主体,一方面需要加强现场人员管理,另一方面也要确保安全资金的专款专用,对加油站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了工程建设中各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而加油站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仅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于安全的各项管理规定,还要将加油站的人员和施工人员整合管理,不要只是停留于内部管理,而是要将现场安全管理延伸至施工方的管理,从而确保企业本质安全。笔者相信,在政府、行业、企业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加油站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必将迎来一个崭新的局面。
第4篇 加油站附属设施可能存在隐患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防范各类人身伤害事故,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加油站抵御因附属设施或周边环境不确定因素发生突发意外事故的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及其县市分公司所属加油站闲置、租赁场所、施工作业现场或对其资产所有负有监护权的场所及环境
第二章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周边环境的界定和范围
第三条分公司及其县市分公司所属在营加油站、闲置、租赁场所、施工作业现场或对其资产所有负有监护权的场所及环境
第四条本规定所述的附属设施及周边环境范围包括:
1、观察井及配套设施设备
2、窖井及配套设施设备
3、消防水池及配套设施设备
4、厕所化肥池及配套设施设备
5、挡墙、围墙、护坡
6、作业施工现场
7、分公司及其县市石油分公司对其资产所有负有监护权的场所及可能存在隐患环境。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安全组织
(一)县市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应分级成立以明确各级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管理组织。
(二)加油站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三)成立加油站应急救援小组,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加强预案演练,做到人人掌握本站救援器材的性能,并会使用。
(四)加油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第六条 安全教育
(一)加油站应每月对职工进行3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加油站应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三)进站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经营单位应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队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四)加油站租赁设施设备,应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第七条 安全措施
(一)加油站内应有明显安全警告示语和警示标牌
(二)加油站所属的附属设施及复杂环境应设置安全标志牌,主要内容包括:
1、
2、
3、
4、
5、
6、
7、
8、
(三)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周边复杂环境应设置必要的防进入、防跌落、防通过的拦阻装备。
第八条 安全检查
(一)加油站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一下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针对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周边存在隐患环境的安全检查;
2、当班安全全员每日对作业现场,重点要害部位、重点盯防的辅助设施,周边可能存在隐患环境进行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情况;
3、加油站经营单位每月应对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周边可能存在隐患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4、每季度和重大节日由分公司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5、闲置--县市分公司经理及安全数质量管理员及闲置场所留守看护人员
6、租赁--分公司资产工作部、县市分公司经理及安全数质量管理员及承租方。。。。
(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施现状、防护措施是否可靠、警示标识、预案演练以及周边可能存在隐患环境的辨识,隐患整改情况等
(三)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营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物理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九条 应急管理
(一)加油站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
2、地理位置
3、建筑物的机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和相互间距;
4、危害分析及危害辨识;‘
5、应急救援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布置,物资抢救、人员救护疏散措施及相应操作程序;
6、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7、对外通信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二)加油站各种应急器材应按照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配置,并排放合理,取用方便。
(三)应急救援器材制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养护、定期更换,确保完好有效。
第十条 事故管理
事故的分类、分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照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分公司安全数质量科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5篇 储油罐、加油机管理室及加油站场防火安全要求
1.储油罐的建筑防火要求
(1)加油站的汽油和柴油储罐,应采用卧式圆柱形钢油罐,城市汽车加油站的汽油、柴油储罐应直接埋入地下。汽油储罐严禁设在室内或用盖板掩盖的坑内。储罐容量不宜太大,其单罐容量不应超过15m3,在建筑密度大的地区,宜采用单一品种,只设1油罐,容积不超过10m3,设1台加油泵。
(2)当加油站建在郊区,储罐直接埋入地下有困难时,也可在地上或埋设成半地下式,但应设防火堤。
(3)直埋油罐的进油管、量油孔、呼吸管等结合管,应设在人孔盖上,量油孔应采用铜、铝等有色金属尺槽,以防止钢尺与钢管摩擦打火。
(4)地下油罐应单独设置呼吸管,管径不应小于50mm;呼吸管必须安装阻火器,管口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4m。铅建筑的墙(柱)上敷设的呼吸管,其管口应高于建筑物1m,与门窗的净距不应小于3m。
(5)地下油管入孔,应设在坚固的操作井内。井盖应用碰撞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
(6)钢油罐必须作防雷接地,其接地点应不少于2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当油罐仅作防感应雷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装有阻火器钢油罐,可不装避雷针(线)保护。埋地油罐的罐体、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储存可燃油品的地下钢罐,可仅作防感应雷接地。
(7)地下卧式油罐,要在首尾两端设有两组接地装置,其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罐体与接地极之间的连接扁铁或导线,要采用螺栓连接,并做沥青等防腐处理。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检测2次。
2.加油机安装和检修的安全要求
(1)加油机基础中穿过的油品管线、电源线和接地线的孔洞应用砂土填满,以防止油气逸出。
(2)加油机周围,按石油库爆炸危险场所区域等级划为1级区域。其电气线路应采用电缆敷设和钢管配线,电气设备应选用本质安全型。电源及照明灯的开关,应装在加油站管理室内。
(3)加油机与储油罐之间应用导线连接起来,并接地,以防止两者之间产生电位差。
(4)严禁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并应清除设备内部的尘土及异物。
(5)加油机所采用的电气元年应符合国家标准《爆炸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的规定,并有国家指定的检查单位发给的防爆合格证书。各电气元件上必须有明显的防爆标志。
(6)泵壳内电线管要做防水弯头。
(7)加油机地线的接法应符合安装说明。
(8)加油机油枪软管,应加强螺旋形金属丝,并用导线与加油机连接,以消除枪口处产生的静电。
(9)接近加油机的人员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有铁钉的鞋,检修操作要使用不发火花的工具,操作时不得有敲击、碰撞现象。检修现场应避免任何火源。
(10)吸油管、油泵、油气分离器、计量器、视油器、输油软管、油枪等机构及各连接管路不得有渗漏现象。
3.管理室的建筑防火安全要求
(1)管理室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独建筑。如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时,应用防火墙分隔。加油机罩棚,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遮棚,以防止加油站火灾竖向蔓延。
(2)管理室的采暖,应首先利用城市热网、区域锅炉房或临近单位的热源。当无上述条件时,可在加油站内设置小型热水锅炉采暖。该锅炉应设在单独房间内,锅炉间的门窗不得朝向加油机、卸油口油罐及呼吸管口、且门窗距其中径不应小于12m。锅炉排烟口应高于屋顶1.5m,距加油机、卸油口、油罐及呼吸管口距离不应小于12m,且应安装火星熄灭器,严防火星外逸。
4.加油站场地设施的防火安全要求
(1)加油站的四周应设不低于2m高的实体围墙;当与周围建筑物防火距符合要求时,可设金属网或非燃烧材料的棚栏。
(2)为了防止油品流出站外,加油站地面应有一定坡度,并应设置隔油池。
(3)加油站房应设有防雷设施。
(4)加油站应配备大型(推车式)和小型(手提式)的泡沫、干粉灭火器,以及石棉布、砂土等灭火器材。
(5)加油站在进行绿化时,其周围宜植阔叶树。
第6篇 加油站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使用管理办法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二十条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7篇 加油站管理容易忽视的问题——加油站人员违反安全规定给塑料桶瓶加油。5
用油枪往塑料桶(瓶)内加油,汽油在塑料桶内流动磨擦会产生静电,塑料桶为电绝缘物不能及时地将静电导除,因而会造成静电积聚。当静电压和桶内的油蒸气达到一定值时,将会引发爆炸。这个现象在一些乡镇的加油站非常普遍。在加油站的日常管理中,一定要督促加油站采取严格的管理,杜绝此类危险操作。
张国平 唐婕
第8篇 加气站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气瓶加气的安全,及早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加气站员工要严格执行岗位技术规范,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杜绝责任事故,预防技术事故。
2、坚守工作岗位,建立气瓶加气前后的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气瓶编号、容积、实际充装量、异常情况、检查者、充装者和复检者姓名或代号,充装日期,记录应妥善保存,并及时归档,档案管理规范。注意监视压力、温度、流量,做到设备不超压、不超载运行。
3、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注意有无异常声响和跑、冒、滴、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检查和整改,做到设备不带故障运行,人员不带思想情绪上岗。
4、加气站属于安全防火的重点单位,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安全的防火工作。加气站员工有权劝阻、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违反操作规程的指挥、调度和安排。
5、要对进站充气的车辆进行引导,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加气时必须先熄火、关闭车上所有电器设备,严禁在加气时发动车辆,严禁在站内检修和汽油擦洗车辆。
6、加气站员工应熟知“四懂四会”,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学习,检查一次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7、加气站员工必须持操作证,戴好安全帽、穿好劳动保护服装上岗。坚持岗位练兵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主动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每班操作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加气设备处于安全稳定状态。
8、熟知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站内动用明火作业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并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
9、所有操作人员都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掌握有关气体的性质、气瓶的基本知识、潜在危险及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作业时,严禁非防爆工具撞击,禁止用汽油擦洗衣物,严禁穿戴化纤服装和铁钉鞋上岗、严禁酒后上岗。安全员必须在加气现场抽查操作员的操作情况。
10、站内严禁吸烟,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靠近防火区,重点单位必须有安全防火的明显标志。严禁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擦洗设备。做好防触电、防火灾、防爆炸、防冻伤、防人身伤害、防机械事故等工作。
11、在加气过程中,严禁违章操作,发现异常,应紧急停止加气,待妥善处理合格后,方可继续加气。
13、在加气过程中,要密切注意贮罐及气瓶的温度、压力等参数变化,以便随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禁对气瓶超量加气,若发现超量加气,严禁出战,应将超装部分抽出。在加气过程中,严禁用扳手等金属器具敲击瓶阀和管道。
11、站内禁止使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非防爆电器。
第9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随着石油销售市场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交通运输业的飞速发展,汽车加油站发展迅速,已遍布城乡各地,沿路林立。加油站的发展虽然有利于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经济的发展,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消防安全得不到保障,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加油站安全生产的“瓶颈”问题,努力打造安全型加油站,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的指示精神和管理制度,坚决树立中石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新局面,因此抓好加油站的消防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加油站常见的问题:
(一)地下油罐通气管管口阻火装置安装错误。有的不分地下和地上罐都设置成呼吸阀,或者都设置成阻火器。《规范》明确规定,地下油罐应单独设置呼吸管,管径不应小于50毫米,且必须安装阻火器,管口与地面距离不应小于四米。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呼吸管,其管口应高于建筑物1米,与门窗的净距离不应小于3米。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外面的火源引入油罐内造成事故。加油站的埋地油罐与地上油罐不同,埋地油罐内气体空间昼夜之间的温度无明显变化,不会产生小呼吸,而大呼吸时呼吸阀对减少油品损耗不起作用,所以只需要安装阻火器,而不需要呼吸阀,安装了呼吸阀反而增加了卸油时的阻力,延长卸油时间,但地上油罐却应该安装呼吸阀。
(二)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的要求。很多加油站的营业室及值班室内的照明线路不按要求敷设,不使用防爆灯具、防爆开关。有的加油站虽然在建设时采用了防爆电气,但后期管理上不严格按照要求使用,私自乱接乱拉电线导致防爆电气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三)对汽车油罐车卸油场地没有设静电接地装置。检查中发现很多加油站的主管人员知道应该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但对汽车油罐车卸油场地应设静电接地装置的问题都忽视了。汽车油罐车行驶时产生大量静电,卸油场地如果没有防静电接地装置,车体上静电导除不掉,卸油时很容易导致火花使油品发生爆炸。根据规范要求,卸油场地必须设置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欧姆。
(四)汽车油罐车采用敞开式和喷溅式卸油。加油站的汽车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采用快速接头。因为不密闭的卸油容易造成油品的挥发,增加损耗,且油气还会沿地面扩散若遇火源极易引起火灾。而喷溅式卸油容易使油品产生静电发生火花,引起着火。由于卸油时产生静电发生火灾的事例很多,这是卸油时由于进油管未插到罐底油品喷溅产生静电发生火花而引起的。所以,加油站的埋地油罐在设置安装时,必须按《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要求,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20厘米处。同时在卸油时要严格控制油的流速,防止流速过快而产生静电。
(五)加油站人员违反安全规定给塑料桶(瓶)加油。用油枪往塑料桶(瓶)内加油,汽油在塑料桶内流动磨擦会产生静电,塑料桶为电绝缘物不能及时地将静电导除,因而会造成静电积聚。当静电压和桶内的油蒸气达到一定值时,将会引发爆炸。这个现象在一些乡镇的加油站非常普遍。在加油站的日常管理中,一定要督促加油站采取严格的管理,杜绝此类危险操作。
(六)加油时不按照规定操作。有些加油站在给客车和摩托车加油时为迎合一些怕麻烦的司机,在加油时不遵守规章制度,按规定汽车进站加油只能一车一人,而有的加油站却对此不加限制,不管车内有多少人,都一律开绿灯,甚至有的大客车将一车旅客拉到加油站也不加过问。还有按照规定在给摩托车加油时,必须在加油站内划出专门的摩托车加油区,将摩托车停放在划定的区域内用铁桶将油加入车内。但很多加油站却用加油枪直接给摩托车加油。
二、对策
(一)把好加油站的设计、审核、建设关。一方面要加强对加油站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消防技术规范指导,使之能较好地掌握规范,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去做。另一方面,消防监督机构要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审核,保证在设计、审核、建设阶段不留下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二)操作环境和人员管理。1.操作工应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术和防火安全规定,防止油品的渗漏、溅洒。2.对安全阀、呼吸阀、接地线等,应经常检查、测试,保证安全好用。3.汽车进站加油时,车内不应有乘客。4.严格卸油操作管理。汽车油槽车的排气管应安装防火罩,在卸油时应停止发动机转动,遇雷雨天时,应停止卸油。5.在汽车油槽车进站卸油时,应停止加油,不准其它车辆进入。测量油量要在卸完油30分钟后进行,以防测油尺和油液面、油罐间静电放电,造成火灾。6.严格控制油的流速。在油品没有淹没进油管口前,油的流速应控制在0.7米~1米/秒内,油管应伸至距离罐底不大于300毫米处,以防止进油时喷溅产生静电。7.加油站内应严禁吸烟。8.站内应配备推车式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6具,以及石棉被、砂等灭火用品。
(三)落实责任。要督促加油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做到单位内部有主管,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四)强化消防监督。要加强消防监督部门对这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形式进行监督,也可以通过公布群众举报热线,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加大群众监督的力度。
加油站的安全工作应该从管理人的规范操作行为,时时做到防患于未然抓起。决不能是有关部门来检查了,安全管理就做得严一点,等检查组走了之后依然如故,这样做往往会酿成大祸。因此,要抓好加油站的安全工作就得让加油站的员工时时提高警惕、天天警钟长鸣,要像在战场上打仗一样时刻绷紧神经,因为你也许一不小心,就会血染沙场。也许只有这样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每个环节,做到不违章操作,才能真正确保加油站的长治久安,才能真正的做到警钟长鸣、事故为零。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提升我们企业的经济效益,安全就是天,安全是我们中石化发展壮大的保障,安全是我们加油站实现效益的根本保障。
第10篇 某某加油站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强化加油站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1.2 **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加油站、加气站适用本细则。
1.3 镇乡安全管理专职人员依照本细则对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实施安全检查,检查时出示安全生产辅助执法证或工作证,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 加油站及周边环境
2.1 加油站与周边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的要求,对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标准的油气站,逐步推行han隔阻防爆技术。
2.2 加油站内部安全设施必须保证完好无损,确保安全设施能够有效运行。
2.3 加油站应采用直埋地下卧式油罐,严禁将油罐置于室内。
2.4 加油机、卸油口、油罐操作井、呼吸管都应设在通风良好的区域。在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及邻近区域地坪以下应尽量避免有坑或沟,加油机底部应用沙填实至加油岛顶面,若设管沟必须全部用沙填实,排水沟引出站外前必须设水封井。
2.5 控制油罐和管道标高,合理设定地坪标高,站房地坪标高应高于加油地坪15cm以上。站房内配电箱应安装在远离加油机的侧墙面。若安装落地式配电柜,不可设明式管沟,配电柜应置于不低于15cm的实心基座上。加油区地坪不得坡向加油站站房一侧。
2.6 加油站应配备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在周围空旷、建构筑物突出的加油站应装避雷针。油罐接地点不少于两处,罐体、管道、法兰及其它金属附件均进行电气连接并接地。
2.7 控制电气点火源,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内必须使用高于或等于相应区域油蒸气级别或组别的防爆电气设备。电线的连接、敷设均须达到防爆要求。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电器也应是防爆型电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择防爆型。
3 加油站安全管理责任
3.1 加油站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对本站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部责任,主要有:
3.1.1 建立、健全本站安全生产责任制;
3.1.2 组织制定本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3 保证本站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1.4 督促、检查本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1.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站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1.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3.2 加油站的其他工作人员按照本站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加油站日常安全管理
4.1 加油站应每日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表,发现安全隐患应注明并报告加油站负责人,加油站负责人必须作出相应决定并记录在检查表上。
4.2 加油站必须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3 加油加气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 每2台加气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4.3.2 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6l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4.3.3 地下储罐应设置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4.3.4 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设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只,总数不应少于2只;
4.3.5 一、二级加油站应备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应备灭火毯2块、沙子2m3,油气合建站,按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沙子;
4.4 加油站应采用密闭卸油,在运油车抵达加油站后必须静置10min以上,让电荷逐渐衰减;打开罐盖前必须先行接地;在天然炎热、干燥、气压低时应喷洒清水;工作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其内衣和外套均应该防静电;必须杜绝喷溅式卸油,不允许将卸油皮管插入罐口卸油,密闭卸油管必须深入罐底,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20cm,前段做成l形,使油流平缓流入;提倡自流卸油,尽量避免带泵作业;禁止利用加油机直接向塑料容器内加注汽油。卸油时应保证油罐车可靠接地。逐步推广应用带自锁报警功能的静电接地装置,提高静电导泄的可靠性。雷雨时应停止卸油作业,停于加油站内的油罐车应做接地保护。
4.5 控制修理和烟火,营业期间不得使用电气焊、气割,动火修理时须备有消防器材、消防人员监护到位。加油区禁止吸烟、明火。
4.6 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慎用移动式和携带式电器,严禁使用手机、寻呼机、电脑等非防爆电器。应加强对加油站电器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禁止私拉乱接、违章用电。
5 加油站事故应急处理
5.1 加油站发生火灾后注意事项
加油站发生火灾后,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方法,就地取用灭火器材,把火灭掉。如火势蔓延,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同时,尽快向消防部门报警。
5.1.1切断电源,停止一切作业,关闭阀门
5.1.2按照灭火预案迅速组织灭火。根据各自的分工,该报警的要报警,不能延误抢险时机。
5.1.3有秩序地疏散人员、车辆,进出口两侧要有人监视和控制。
5.1.4及时收理票证、现金等贵重物品。
5.1.5引导外部力量支援。
5.2加油站火灾的扑救方法
5.2.1加油站收发作业中车辆火灾的扑救
(1)收油时发生火警,立即扑救,同时关闭油罐车放油阀门,必要时将车迅速撤离现场。
(2)如果是车辆在加油中油箱口着火,可用石棉毯将油箱口堵严,使火窒息。或干粉灭火器扑灭。
(3)如果是摩托车发动机着火,应停止加油,设法将油箱盖盖上,然后用灭火器将火扑灭。
(4)车辆发生火灾,一时不能扑灭时,必须边扑救,边将车撤离油站,继续扑救。同时指挥在场车辆迅速疏散,防止蔓延。
5.2.2扑救油罐汽车火灾的方法
(1)若油罐汽车在卸油时起火,应首先停止卸油,迅速驶离现场,再进行扑救。
(2)如果是油罐车罐口着火,可首先停止卸油,用石棉毯将罐口盖上,或使用其他覆盖物(如湿棉衣、湿麻袋)堵严罐口将油火扑灭。当火势较猛时,应使用灭火器对准罐口将火扑灭。
5.2.3站房或操作室内火灾的扑救
(1)首先应停止加油,切断电源,关闭油罐阀门。
(2)组织人员迅速用灭火器扑救。
(3)指挥加油车辆立即驶离加油站。
5.2.4敞口容器内油品火灾的扑救
敞口容器蒸发面积大,如果用油盆装汽油清洗汽车或其他机械的零件是很容易发生火灾的。当敞口容器内的油品发生火灾时,其扑救方法如下:
(1)不可用水浇,不要急于将盆内的零件取出,防止取零件时将油火带出盆外或将油火飞溅到人身上,或在取零件时将油盆翻倒,致使油火四处流散,给扑救带来困难。
(2)用加油站的干粉,或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3)也可用石棉被或浸过水的棉被、麻袋等覆盖着火容器,使油火窒息。
5.2.5电气火灾的扑救
(1)发生电气火灾时,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扑灭。
(2)电气火灾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水和湿棉被进行灭火。
(3)当无法切断电源时,灭火人员应身着耐火并绝缘的鞋靴、服装,防止触电。然后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直接向电气着火源喷射灭火剂灭火,并应尽快设法切断电源,然后全面灭火。
5.2.6加油站因油蒸气燃烧或爆炸,威胁整个加油站安全时,应采取以下程序扑救
(1)立即停止加油,关闭阀门,切断电源。
(2) 进行火灾报警,并清理疏通站内或站外消防道路。
(3)指挥加油车辆迅速驶离加油站,并派人在交叉路口等待和引导消防车。
(4)组织在场人员利用站内现有灭火器材扑灭火灾,同时转移油桶等小型储油容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5)配合消防队按预定方案投入灭火战斗。
5.2.6人身上着火的扑救
当人身上着火时,常惊慌失措或急于找人解救拔脚就跑,这种方法是错误的。因为人身上粘上油火时,一般是先烧衣服,如果人一跑,着火的衣服得到充足的空气,火就会更猛烈地燃烧起来。另外,着火的人一跑,势必将火种带到经过的地方,有可能扩大火灾。因此,人身上着火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衣服能脱下来时,就应迅速地脱下,浸入水中,或用脚踩灭,或用灭火器、水扑灭。
(2)如果衣服来不及脱,可就地打滚,把火扑灭。
(3)如果有两个以上人在场,未着火的人要镇定沉着,立即用随手可以拿到的麻袋、衣服、扫帚等朝着火人身上的火点覆盖、扑打或浇水,或帮他脱下衣服,但应注意,不能用灭火器向人体上喷射,以免扩大伤势。
6 加油站罚则
6.1 加油站安全监管实行扣分制,违反下了情况的之一的,扣一分,扣满十分,对加油站实施停业整顿,主要负责人到安监局接受学习7天。
6.1.1 加油站内有燃烧过的物品
6.1.2 加油站油罐和加油机附近(爆炸危险区)使用非防爆型电气设备
6.1.3 对塑料桶加油
6.1.4 对客车载客进站加油未阻止
6.1.5 油罐车卸油未接静电释放线
6.1.6 油罐车卸油前未静置10分钟以上
6.1.6 加油员未持证上岗
6.1.7 安全设施配备不足、消防器材失效
6.1.8无安全警示、警语标志
6.1.9未按规定每日巡查并填写检查表
6.1.10对安全检查表中规定视而不见,或发现未进行整改
6.2 镇乡安全专职人员发现有上述情况的,下达责令改证书,并通报市安监局。
6.3 违反6.1内容的,市安监局可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予以当场处罚50-1000元,对拒不执行镇乡安全专职人员责令改证书的,依法加重处罚。
6.4 加油站应满足第2、3、4款的要求,违反第2、3、4类“禁止”“必须”等强制项的,未造成事故,责令停业整顿,主要负责人到安监局接受学习7天。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名词解释:
爆炸危险区域:加油机、油罐车、地埋油罐、卸油处周边5m范围内空间为爆炸危险区域。
第11篇 水上加油站船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水上加油站(船)供受油作业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保障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供受油作业污染长江水域和重大恶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长江海事局管辖水域内从事水上加油作业的加油站(船)以及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及其所属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本规定的监督实施。
第四条从事供油作业的水上加油站(船)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水上加油站应满足国家规定的安全与防污染技术的标准,供油船舶、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条件,具备有效的技术证书;
(二)配备足够的持有有效证书和有关专业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三)符合消防技术要求,持有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四)建立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
(五)配备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并编制应急预案;
(六)水上加油站应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
第五条 水上加油站的布点应结合辖区实际,满足有关主管机关的统一规划。
第六条水上加油站(船)从事供油作业应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经审核取得《水上加油站(船)安全作业与防污染备案证明》(格式见附件1)后,方可从事供油作业。
(一)加油站靠泊负荷、前沿水深及周围水域环境情况的说明(适用固定加油站),加油船技术资料(适用流动加油船);
(二)消防设备清单;
(三)安全防护和防污染设备(器材)清单;
(四)供受油作业操作规程;
(五)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值班制度、防火制度、污染事故应急计划或预案等);
(六)固定码头作加油站的,应按要求建立并提交码头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文件。
第七条加油站(船)供受油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作业前,必须检查管路、阀门及其它相关设备,确保处于良好状态,堵好甲板排水孔,关闭有关通海阀,对可能溢油的地方,放置集油容器。备妥消防器材,供受油作业周围杜绝明火作业。供受油作业双方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供、受油作业安全检查表》(格式见附件2),落实安全与防污染措施。
(二)作业中,要配备有足够的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掌握作业进度,控制输油速率、压力,防止跑、冒、滴、漏。出现有不安全或污染的情形,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复作业。
(三)停止作业时,必须关好相关阀门。收解输油管时,必须事先用盲板将软管封好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软管内残油流(滴)入长江。
第八条在作业中发生安全与污染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大,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并接受调查处理。
第九条受油船舶应将加油作业情况准确记入《油类记录簿》和《轮机日志》,加油站应将供油情况记载值班记录簿内。
第十条加油站(船)应按《内河避碰规则(1991)》的要求显示信号,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对照明灯光进行妥善遮蔽,不得影响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
第十一条加油站(船)的避雷设施及防静电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加油站(船) 应设置禁烟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出。
第十二条供、受油船舶靠泊时,应垫软靠把。供受油作业时,应关闭烟囱帽,带好火星熄灭器,加油现场作业人员禁止穿尼龙化纤服装,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灯具照明。在加油过程中严禁铲锈、发报、使用雷达、充气、吸烟及其他影响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如遇雷电、大风等影响安全作业的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四条港内或港口附近水域流动的加油船舶,除遵守油船的有关管理规定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船舶进、出港,可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定期申报手续,定期申报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二)加油船在固定水域流动销售期间可办理短期定期签证手续,短期定期签证有效期不超过一个月。
(三) 加油船一次性多点配送涉及两个及以上的海事管理机构管辖范围时,申请人应向始发港和终点港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分别申请办理短期定期签证。
加油船配送作业时,应向作业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加油站(船)因故停止营运时,应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留足值班人员,保证停止营运期间加油站(船)的安全。加油站(船)停止营运超过二个月恢复营运时,加油站(船)单位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重新申请备案。
第十六条加油站(船)每季度应当向当地的海事管理机构书面报告供油作业情况,包括供油艘次、供油数量等。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二00八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原《长江海事局辖区水上加油站(船)安全管理办法》(长海船舶[2003]11号)同时废止。
第12篇 加强汽车加油站个体私营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应采取的管理措施3
要从整体上改善个体私营加油站的安全状况,必须从政府依法监管、定期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和企业在管理理念和经营活动上充分重视安全等几个方面着手。
1 加强政府安全监督管理力度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汽车加油站选址、设计、施工、验收、运营全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许可证制度,对违规、违法经营的个体私营加油站要立即取缔、整顿;对现场督查和安全评价和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勒令加油站限期整改,直至满足安全要求。特别是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汽车加油站更要加大监控力度,并通过迁址、降低库容、增设安全防护措施等手段,减少或避免这类加油站对重要公共建筑物(剧院、礼常等)或居民住宅等场所和设施造成威胁。
2充分发挥安全评价机构职能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每两年对汽车加油站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机构在受个体私营汽车加油站委托开展安全评价活动时,依靠其掌握的安全技术知识,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能够发现个体私营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环节的缺陷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控制、治理对策措施和建议。安全评价结论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判定企业是否有条件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科学依据。这样以来,一方面提高了政府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做到了科学决策;另一方面,个体私营加油站接受安全评价过程中从业人员受到了安全知识教育,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从整体上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水平,从而为个体私营加油站的安全运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
3 个体私营汽车加油站应做到安全管理到位
首先,个体私营加油站亦应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实现定置管理,标准化作业,使得系统本质安全化。
其次,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和有关法规标准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运行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法》第18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要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的规定,汽车加油站业主必须保障充分的安全资金投入,建设汽车加油站安全设施,维护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个体私营汽车加油站应充分认识安全在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经济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把抓安全、保安全工作从政府管理约束力量下的被运行为转变为企业自觉行为,思想上充分重视,行动中深入落实。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出”的重要指示,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预防和控制加油站安全事故的发生。
宋贤生 丁学德
第13篇 浅谈加油站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加油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安全管理是工程建设永恒的话题。加油站建设中的安全事故频发,警示我们安全管理绝不能放松,但在当前加油站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存在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措施不明确,检查制度不具体。
1.2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安全管理人员未设专人,多为项目经理兼职,对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不能够做到充分落实,使安全管理制度流域形式,也存在专职安全员安全知识不全面,安全意识不强,造成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及时发现。
1.3安全教育制度未落实
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及时、不全面,加之从业人员本身素质良莠不齐,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现象严重,更需要施工单位强化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2 安全管理问题存在的原因
2.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是安全施工发生的主要原因。人的行为受大脑支配,在施工人员的意识里,存在麻痹思想或侥幸心理,不认为违章作业会产生危害,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施工作业是穿拖鞋等现象时有发生,往往是这种违章作业行为产生不可挽回的事故。
2.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足
有些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流于形式,规章制度不健全,无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未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对安全管理投入不足,未创造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未配备基本的安全防火用品,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缺乏全面的安全管理知识等,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3安全教育不到位
施工作业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教育难度大,是很多施工单位不能真正落实安全三级教育制度,再加上施工工期紧,作业劳动量大,施工单位更不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在安全教育上,很多人未经培训就上岗,导致施工人员安全知识匮乏,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护意识差,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3 加强加油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
3.1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
由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编制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制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经由内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上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放置在工程现场随时备查。
3.2明确工程现场管理责任人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指定库站经理为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员,施工单位应当指定现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并应将其姓名及授权事项进行相互书面通知和备案。施工现场加油站经理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经由第一责任人将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上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协调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根据授权、监理职责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事项。
3.3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严格按照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工程现场安全禁令,明确进工地必须戴安全帽,施工中途不许取下安全帽,上班时间不许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放置到位,禁止嬉戏打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也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的作用,张贴安全作业注意事项,采取正面教育的方式,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4结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保障,如何倡导安全生产文化,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着重在“管理”两字。
第14篇 dh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1】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应符合o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加油、加气合建 的站执行集团公司《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妻兰萎规磊誓站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向政府至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条安全组织
1.加油站应成立以站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
2.加油站应设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3.加油站应成立义务消防队伍,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加强消防预案演练,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会使用。
4.加油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第五条安全教育
1.加油站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三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加油站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3.进站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经营单位应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条安全措施
1.制定“顾客进站加油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站内严禁烟火;
(2)严禁在站内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易燃油品;
(4)加油车辆的司机、乘坐人员进站后不应影响加油站安全;
(5)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6)严禁在作业现场穿、脱、拍打化纤服装;
(7)严禁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寻呼机。
2.加油站内应有明显安全警语、警示标牌。
3.有条件的加油站应在站内适当部位设置拖拉机、摩托车的专用加油点。
4.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5.落实防抢、防骗、防盗、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确保加油站人身、财物安全。
第七条用火管理
l。用火管理应符合《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2.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应符合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第八条消防管理
1.加油站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是:
(1)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
(2)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数量;输油管线走向图;其他油品的存放地点、数量;
(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4)灭火作战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5)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6)对外通信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2.加油站各种消防器材应按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配置,且摆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应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九条安全检查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3)加油站经营单位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有无渗漏、电器接线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灭火作战预案演练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十条事故管理
事故的分类、分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安全技术规定
第十一条用电规定
1.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爆炸危险区等级要求。
2.当由独立变压器供电时,宜采用三相四线接零保护或三相五线专用接地线保护;当使用电网直供或由临近企业转供电时,用电设备的保护方式应与供电网保持一致。在加油站内,用电设备应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3.电气器具、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处应规范、紧密牢固、无腐蚀。
4.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5.对加油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6.加油站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
7.加油站营业房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第十二条防雷、防静电
1.钢质油罐及其金属附件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处应用焊接,接地线与被接地设备的连接应设断接卡,并用双螺栓连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其接地电阻值要求如下:
油罐、站房、罩棚 不应大于10ω
输油管线 不应大于30ω
卸油防静电接地 不应大于100ω
3.弱电系统(通信、信号、监测和微机控制等)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技术的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4.定期检查加油机、加油胶管及卸油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加油站卸油应采取密闭方式。罐车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果用快速接头。汽柴油进油口应分别采用阴阳接头,以防混油。油罐卸油进油管应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严禁喷溅式卸油。
第十四条加油站输油管线管沟,应用砂填实。输油管线管沟与电缆沟、暖气沟应隔断。
第十五条加油站卸油静电接地应采用具有报警功能的接地装置。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内乱拉电线,使用非防爆电器。
第十六条 加油站油罐通气管口应装设阻火器,通气管的口径不应小于50mim。通气管距加油站围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通气管口应高出地面至少4m,沿建筑物的墙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口,应高于顶面或屋脊lm。
第十七条 当加油站油罐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对油罐采取防止上浮的措施。建在水源保护区附近的直埋地下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渗漏检测设施。
第十八条根据一、二、三级加油站的要求,对加油站的油罐宜采用具有测量温度、液位等功能的测试监控仪表。
第十九条加油站应采用国家认定的具有整体防爆功能的加油机,不得进行破坏整体防爆功能的改造。
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2】
加油站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强化加油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站内检查与主管公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提高检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
3职责
3.1安全检查计划和安全检查表的编制由加油站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3.1综合性、季节性、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站长负责,由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
3.2专业安全检查由加油站上级部门派遣专业人员负责或加油站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负责。
3.3节假日安全检查由站长负责,由当班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
4工作程序
4.1加油站安全检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计划,并填写《安全检查计划表》,建立《安全检查台账》。
4.2编制各种类型安全检查表,并且评审通过后,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并且每年评审修订一次安全检查表,填写《检查表评审修订记录》及《检查表问题整改记录》。
4.2加油站应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主要分为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以及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1)综合性检查:即对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或评价,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油站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填写《综合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2)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
(3)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是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并填写《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4)节假日检查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设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还要对加油站附近企业,居民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进行联防检查。在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等)前后进行安全防火大检查。填写《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表》。
(5)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生产工艺设备、安全装置、监测仪器、厂房建筑及防火防爆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并填写《专业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6)其他检查编制其他检查安全记录表,通过审核,批准后,填写存档。
4.3对加油站各项检查、上级单位检查和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出的隐患,要逐项整改,编制整改方案。隐患治理整改依照本体系中《隐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相关规定执行,并填写相关记录。
4.4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要采取临时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防范预案,确保经营安全,必要时采取临时停业措施。
4.5安全检查表由安全员负责编制,报主管领导审批;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和修订。
4.6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5篇 汽车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探讨——防火防爆3
汽油蒸气的闪点非常低,一般定为-28℃,引燃温度为260℃,爆炸极限为1.4%—7.6%,点火能量仅仅需0.15mj。汽油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油气遇明火、静电火花就会发生燃烧爆炸,而且会以非常快的速度传播,火势迅速蔓延整个加油站。因此消除各类点火源和防止油气集聚是关键。
1 防油气集聚
1.1 由于站房内使用了非防爆电源,站房室内地坪标高应高出室外汽车加油地面标高的0.2m;加油场地所设罩棚的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
1.2 加油站油罐应采用直埋地下,油罐的周围采用不小于0.3m干净的砂子或细土回填;油罐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地面至少4m。
1.3 加油站油罐至加油机的管线应埋地敷设,如需要管沟敷设时,管沟应用砂子填实,管沟进入建筑物、构筑物处,必须设置密封隔断,防止油气进入;加油机下的空间应用砂子填实。
1.4 西方国家在加油机、油罐上方已普遍采用了油气回收系统,可以更好地防止油气集聚,并减少损失。
2 防止明火
2.1 加油站区域内严禁烟火和违章用火,因工作需要确需用火,应做好动火区域的可燃气体浓度分析,落实安全措施,开具合格的用火作业证,动火人有用火资格证,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方能动火。地方政府消防管理部门对用火有特殊规定的也必须遵守。
2.2 汽车进入加油站加油时,熄火后方能加油,同时为了客车上旅客的安全,客车必须下客进站加油。
2.3 手机、bp机本身不具备防爆功能,在爆炸危险场所拨打、接收,处于发射或接受状态的手机、bp机瞬间产生的电子摩擦就可能点燃油气,引发爆炸。因此加油站区域禁止使用手机、bp机。
3 防静电
3.1 汽车槽车在行进途中,油品不断震荡将会产生大量静电集聚,车辆必须按规定静止2min后方可卸油。
3.2 汽车槽车卸油采用密闭式液下注油,而且速度不能过快,初始速度控制在1m/s内,当油品淹没入口管后,卸油速度应控制在6m/s内。严禁从油罐上部采用喷溅式卸油。
3.3 汽车槽车卸油完毕,如需要直接测量液位时,应该过3—5分钟后再进行测量。
3.4 为消除汽车槽车卸油时产生的静电,卸油管线应设置带报警的静电接地装置,一旦接地系统不畅通,该装置就会报警提示。
3.5 加油枪的静电接地线一般通过导线连接到加油机,与加油机的电气接地装置共用,电阻值不应小于10ω。
3.6 有许多加油站为了满足少数顾客的需要,直接给塑料桶(壶)加油,油品流体产生的静电荷在桶(壶)内大量集聚,一旦对接地体放电,就会产生静电火花,导致火灾发生。
4 防雷
4.1 钢油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得小于两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该接地可兼作防油罐静电接地装置。
4.2 站房和顶棚应采用避雷带保护,可防止直击雷。
罗会斌(武汉石油化工厂,湖北)
第16篇 某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要点
加油站安全管理必须坚持“硬件与软件同时抓,人防与技防相结合,重点与细节不放松”的方针,抓住加油站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工作。消除加油站产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基础条件和触发条件,切实有效地做好消防工作。
一、 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安全意识
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应以人为本,首先要提高加油站经营管理人员自身的素质。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定期考核,使其了解油品燃烧、流动、挥发、有毒等基本理化性质和火灾产生的基本条件,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基本灭火技能,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地遵守规章制度,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二、控制加油站设施安全间距
要把好建设审查关。要根据规范,控制各种设施的安全距离,特别是散发油蒸气的区域与可能出现火源场所的间距。要控制好油罐操作井、卸油口、加油机、呼吸管口与站内站房、锅炉房、配电间、其它配套营业间的距离,与围墙、站外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道路或公共建筑、电力和通讯架空线的间距,避免火种接近爆炸燃烧危险区域。
三、控制油气散发和集聚
控制油气散发和集聚是加油站防火工作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应从以下方面入手,抓好这项工作。
1 、实施密闭卸油逐步推广应用全密封卸油法。油罐车和油罐上安装气相管,在油罐车卸油的同时,将油罐车中的油蒸气回流到油罐车里,避免油罐中的油蒸气从呼吸管中压出,污染空气和产生可能的集聚。禁止将皮管直接插入油罐敞口卸油。
2 、使用密封加油技术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加油站都是采用敞口加油。加油枪将油品注入汽车油箱的同时,将油箱中的油蒸气“挤”出,散发在大气中,这不仅浪费能源,污染环境,同时还对安全构成威胁。应推广应用密封加油技术,使油蒸气经气相管回流到油罐或油气回收装置里,防止油气散发和集聚。
3 、禁止罐室储油应推广应用直埋式地下卧式油罐,严禁将油罐置于室内。因为室内空气不流畅,油蒸气容易集聚,容易引起操作人员中毒死亡和油蒸气达到爆炸极限。
4 、增加通风、消除低洼由于油蒸气的密度比空气密度大,在通风条件不好的情况下,易集聚在一些低洼处,当油蒸气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浓度为0.6%-8.0%),遇到明火就会产生爆炸燃烧,因此加油机、卸油口、油罐操作井、呼吸管都应设在通风良好的区域。在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及邻近区域地坪以下应尽量避免有坑或沟,加油机底部应用沙填实至加油岛顶面,若设管沟必须全部用沙填实,排水沟引出站外前必须设水封井。
5 、合理设定地坪标高站房地坪标高应高于加油地坪15cm以上。站房内配电箱应安装在远离加油机的侧墙面。若安装落地式配电柜,不可设明式管沟,配电柜应置于不低于15cm的实心基座上。加油区地坪不得坡向加油站站房一侧。
四 、控制油罐和管道标高
加油站应使用卧式地下覆土罐,避免出现油罐内油品液位高于地坪、加油机渗油、进油管内油品难以排净、油罐油品倒流等问题。油罐进油管要设立两段坡度,密闭卸油口管段角度不应小于30度,其余部分管段坡度不应小于千分之二,油管坡向油罐。密闭卸油口的安装位置应低于油罐车卸油口15cm以上。这样可以保证关闭油罐车出油阀门后,能将管内油口迅速排放到油罐内,使油品不致外流。
五 、消除静电危害
油品在运输、装卸、加注过程中,由于磨擦而产生静电,其电压可高达几十万伏,处理不当易造成放电,引起爆炸燃烧事故。静电导致火灾爆炸的条件是,具备产生静电电荷的条件;具备产生火花放电的电压;有能引起火花放电的合适间隙;有产生火花的足够能量;周围环境中有易燃易爆混合物。上述这五个条件同时具备,就会酿成事故。在建站时应安装防静电接地装置。在运油车抵达加油站后必须静置10min以上,让电荷逐渐衰减;打开罐盖前必须先行接地;在天然炎热、干燥、气压低时应喷洒清水;工作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其内衣和外套均应该防静电;必须杜绝喷溅式卸油,不允许将卸油皮管插入罐口卸油,密闭卸油管必须深入罐底,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20cm,前段做成l形,使油流平缓流入;提倡自流卸油,尽量避免带泵作业;禁止利用加油机直接向塑料容器内加注汽油。
卸油时应保证油罐车可靠接地。应逐步推广应用带自锁报警功能的静电接地装置,提高静电导泄的可靠性。
六 、防止雷击
加油站应配备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在周围空旷、建构筑物突出的加油站应装避雷针。油罐接地点不少于两处,罐体、管道、法兰及其它金属附件均进行电气连接并接地。
雷雨时应停止卸油作业,停于加油站内的油罐车应做接地保护。
七、控制电气点火源
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内必须使用高于或等于相应区域油蒸气级别或组别的防爆电气设备。电线的连接、敷设均需达到防爆要求。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电器也应是防爆型电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择防护型。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慎用移动式和携带式电器,严禁使用手机、寻呼机、电脑等非防爆电器。应加强对加油站电器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禁止私拉乱接、违章用电。
八、控制明火源
控制固定明火源,根据规范控制安全间距,增设安全间隔,使油气不能向火源处积聚,火源不能向爆炸危险区域散发。控制修理和烟火,营业期间不得使用电气焊、气割,动火修理时须备有消防器材、消防人员监护到位。加油区必须禁止吸烟,禁止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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