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现场。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安全部
(一)负责本规定的编制、修订、管理和解释。
(二)负责对本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工程部
负责本公司所有机械的管理。
第三章机操人员规定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市劳动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市经委劳动监察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分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要取得当地的资格证书,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复审。
第六条实习机操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第七条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第八条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第四章机械管理
第九条新购或改装的机械设备应由公司鉴定验收,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条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经主管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拆装(塔吊、升降机等大型设备)须有专业资格证书的拆装队伍拆装。应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审核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的制度,建立机长制的专业机组(塔吊及升降机)。
第十三条大型设备的基础隐蔽必须组织专人进行验收,并应有项目部工程师和监理方验收、审批。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
第一章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第一条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
第二条二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措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安全钩。
第三条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第四条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开关,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第五条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第六条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严禁站人。
第二章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条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
第二条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第三条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第四条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管局的规定,电器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第五条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设置电闸装置。
第六条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第七条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第八条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九条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第三章 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
第一条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第二条建筑材料和构件要按规定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第三条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四条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机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
第六条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第七条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第八条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摸,支撑要及时整理,圆钉要及时拔除。
第九条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坠落伤人。
第十条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第十一条不准在运转的卷扬机钢丝绳中间跨越;不准在井架提升后下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
第十二条脚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时清除。
第十三条脚手板两端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
第十四条脚手架超载危险:
结构阶段脚手架每平方米不得超过300公斤,装饰阶段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00公斤,并按规定均匀堆放。脚手架连接物严禁拆除。严禁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搭、拆脚手架、井字架必须系安全带。
(一)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挂梯上部要挂牢,下部要绑扎。
(二)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三)高处作业: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对井架、起重、架子工等从事高处作业的工种人员要有特殊工种上岗操作。
(一)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二)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而坠落。
(三)在平台等处拆木摸,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四)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五)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第四章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第一条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第二条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第三条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第四条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夹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第五条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第六条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第七条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砖笼粘连、随着的物件不准吊。
第八条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第九条 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第十条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第五章 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第一条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第二条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动火。
第三条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第四条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第五条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第六条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七条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进行焊、割。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
第八条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九条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第十条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2篇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沈丹城际铁路工程tj-3标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在施工中的绝对安全,真正实现安全标准化。根据《沈丹城际铁路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沈丹城际铁路工程tj-3标项目部五工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一条 项目部成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总监为安全管理实施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安全管理实施人。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纪孝金
副组长:吴晓俊、丁伟
成 员:杨永胜、侯永平、杨建章、朱浩及安质部、工程部、物资部相关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 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本项目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各分部负责本级的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各单位应根据施工工程量,配齐设备管理需要的人员。
a)项目部安质部主要职责
1. 贯彻国家、上级有关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根据项目部工程需要,制定项目部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 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项目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3. 掌握大型机械设备动态、,技术状况及安全情况,指导、推广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新技术。
4. 定期开展评优工作,表彰奖励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红旗设备和先进个人。
5. 建立、保管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和记录卡片,五日报单,掌握本级设备数量和技术性能,按规定及时上报设备管理工作的有关报表,编制和上报设备大修计划、报废设备申请工作。
6.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各架子队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了解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及安全工作情况,研究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安全改进意见,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7. 抓好本单位安全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8. 加强经常性安全教育,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b)架子队队长主要职责
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班组(特别是外包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 认真执行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 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大型机械设备作业环境及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 发生因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c)工班长职责
1. 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队)组长落实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作好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技术人员的指导。
2. 协助队长组织全班安全学习,作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搞好新工人安全教育工作 ;
3. 协助班组长每天进行本班组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的自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
4. 负责落实好上级有关对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工作;
5. 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对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6.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报告违章指挥行为;
7. 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d)安全员职责
1. 安全员负责本项目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制度、上级指示、决定,并督促检查其执行。
3. 负责安全内业台帐收集整理,努力提高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做到安全档案、资料齐全。
4. 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修订,检查收集工班长的安全技术交底。
5. 配合有关部门和本项目其它管理人员抓好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和自身防护能力,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 做好工地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遇有严重隐患有权暂停生产。
e)操作人员职责
1.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职业道德规范(按章操作、文明施工、精心保养、爱机惜油、不谋私利、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2. 认真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3. 及时准确填写《机械设备施工日志》。
4. 有权拒绝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安排和指挥。
第3篇 机械设备操作过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要明了它的构造,性能及用途,熟悉它的操作,驾驶和技术保养。
二、不允许酒后驾驶和操作,不允许无证驾驶和操作,不允许串岗驾驶和操作。
三、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允许在操作室内放置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烟火的地方,不允许吸烟。
四、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驾驶。
五、机械设备应由机组或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明确责任制,做到爱护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正确操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六、机械人员在工作前应按规定对各部件加注润滑剂,机械在工作时禁止维修,保养,润滑,紧固,工作时如发现不正常应先停车后检查。
七、机械设备不得带病或超负荷作业,如发现有异常及温度过高应及时停车检查。
八、用内燃及蒸汽作动力的机械,在冬季,每日工作完毕或长期停用时,应放尽机体内和其它规定部位的存水,柴油内燃机,如须明火烤油底壳预热时,必须有专人看管,汽油内燃机,则严禁明火加温,以防火灾。
九、机械的转动部位应加装防护罩,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落 ,操作人员和配合人员必须使用合乎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具和用品。
十、凡新的机械设备和经过大修,改造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以防机械设备早期损坏。
十一、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和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具要安全好用。
十二、工作完毕后,必须按每班保养规定进行保养,将机械停靠后方可离开。
十三、重型机械和特种车辆行走或拖运时,应事先了解道路及桥涵的承载能力,方可通过以免发生事故。
十四、机械设备的驾驶人员和操作人员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和配套机械的一般和具体规定及制造厂的使用说明 。
第4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技术交底
1、项目部购买、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上报公司审批、备案。确定机械设备来源及产权单位,确认租赁和安拆单位的资质可靠性。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前与分包单位签订安拆合同和大型机械设备安拆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机械设备基础、预埋铁件、附墙装置等隐蔽工程专项设计方案,必须有总包方和监理公司的总工签字盖章。大型机械设备安拆前,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必须经总包方、监理方、施工方复审认可后才能施工作业。
3、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项目部督促安装单位自查自检,报经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验,取得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中小型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经项目部主管负责人、安全员、操作人员共同验收签字备案,做好必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再投入使用。
4、实行机械监护制。在机械设备安装、修理、顶升、拆除过程中,双方应指派专人全程监护,及时掌握现场情况,了解司机和施工人员作业情况,防止因施工作业人员疲劳和违章施工引起安全事故发生,每项工作完毕后互签检查记录单。
5、大功率机械设备(如塔吊、对焊机、人货电梯、电输送泵等),必须使用单独的供电系统,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规定,漏保形成极差。大型机械设备做好四周的围护工作(塔吊还必须做好防无关人员攀爬措施)。做好保护零线接地和重复接地工作。中小型机械设备需搭双层安全防护棚。设备的金 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结点不少于2处。使用小型手动机械电动工具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设备操作人员的证书复印件悬挂明显部位,以便检查对照。各种机械应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者要严格按规程规定作业。作业前检查机械状态,确认安全,经试运转后使用。各类机械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安全附件、防护装置、制动机构齐全、灵敏、安全可靠。运转中机械严禁维修保养或进行调整作业。各种导向轮不得使用开口滑轮。各种机械不准超载使用,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非施工区域通过,重物吊起后,起重臂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准站人。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十不吊”和“十不开”原则。严禁不懂机械和电气设备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严防机械伤人安全事故发生。
7、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出厂说明书的技术性能、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起重机必须安装超高、回转、变幅、力距限制器;必须检查爬梯、平台、走道和防护栏杆;起重机金属构架应有接地装置。上述安全附件、装置设施必须齐全可靠。严禁任意扩大使用范围和擅自更改设备的零部件、安全限位装置。设备近处悬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性能、载荷特性表和检验合格牌及其它安全警示标牌,做好机械设备防水、排水措施。
8、定期检查大型机械设备的基础沉降、标准节垂直度和大型机械设备的顶升记录。定期不定期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连结螺栓预紧力松动、开口销固定、钢丝绳坚固和使用情况。起重钢丝绳.夹具.滑轮等按有关规定选用和匹配,经常检查绳索、吊具有无超标的损伤,经常检查电缆、电线有无破损,电气设备是否漏电,有无危险和妨碍作业的因素。
9、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由专职机械安装工和电工安装,不懂机械和电气的不得安装机械设备。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禁止将漏电保护器当开关使用,禁止一只漏电保护器控制两台及其两台以上机械。开关控制箱应距机械设备距离小于3m,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机械设备保护零线搭接点不得少于2点,7.5kw以上的机械设备做好重复接地工作。搅拌机、砂浆机、卷扬机、钢筋加工机械、电氧焊设备、木工机械必须搭设双层安全防护顶棚,场地干燥,禁止露天使用。机械设备棚,周围应封闭,机械设备旁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警示标牌。小型机械设备在室外作业时,应做到上有盖下有垫,注意防雨、防潮、防触电。小型机械设备所用临时配电箱,应与操作机械的距离不能大于3m。
9.1、搅拌机
①搅拌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固的水泥地面上,机下支座式墩子必须牢固稳定。
②搅拌机应装有除尘装置和自动上水计量装置,并保持完整有效。
③搅拌机棚外应有排水沟和沉淀池,并保持有效畅通。
④料斗使用的钢丝绳必须完好,断丝率不得大于5%。
⑤料斗保险钩必须齐全有效,禁止使用钢丝、铁丝代替。
⑥操纵杆必须有保险装置。
9.2、砂浆机
①固定式搅拌机应有牢固坚实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采用木方或撑架固定,并保持水平。
②砂浆机拌筒上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③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方可加料加水。
④运转中,严禁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理灰浆。
9.3、卷扬机
①卷扬机的底座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水泥地面上,并略高于场内地坪500mm,机棚内视线良好,四周要有排水措施。
②机前两只锚固桩、机后一只锚固桩、机后锚固桩必须有一只拖桩。
③机棚内墙与卷扬机保持1m以上的距离,便于操作者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
④卷扬机使用的钢丝绳必须做好封闭式的过路保护。
⑤绳筒上钢丝绳不少于四圈,绳筒保险装置完整有效。
9.4、钢筋加工机械(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对焊机)
①钢筋加工机械应安装在平稳、牢固、坚定的基座上,并做好排水措施。
②钢筋机械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和防护拦杆,转动部位设置明显的防护装置,钢筋对焊作业区应有防止火花飞溅的安全措施。
③钢筋机械启动后,应先进行空转,检查各转动部位、齿轮、轴承、连结轴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④钢筋调直机应安装平稳牢固。料架槽、导向筒、调直筒、下切刀孔、剪切齿轮槽中心线应一致、平直。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禁止穿入钢筋。
⑤钢筋切料机侧轮、传动轮防护罩齐全可靠,固定良好。短钢筋长度小于0.4米时严禁用手直接送料,不得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残料。
⑥弯曲机运转中钢筋摆动范围内及刀口附近不准闲杂人员停留;
9.5、木工机械(圆盘锯、平刨机)
①木工机械要安装平稳、牢固,木工棚四周要封闭,噪音应在允许范围内。
②圆盘锯传动部分应安装防护罩,作业时应有防护挡板。操作者不准戴手套。锯片有裂纹时禁止使用。锯片旋转时切线方向严禁站人。木料锯到末端或短木料一律用木棒推进,0.5米以下短材禁止上锯,停车时不准用木棒按锯片,禁止使用多功能木工机械。作业完毕及时清理废料及锯末。
③平刨机必须有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长度不足0.3米的木材禁止上刨,刨削厚度不应超过1.5毫米。刨薄板时应使用扒手,刨削厚不超过3 毫米。木料长超过2米时应由两人操作,一端越过刨口0.15米后另一人接 料。木料掉头时用双手并在木料离开刨口后进行。操作者不准戴手套。
④木工棚内严禁明火,不准存放易燃物,并设置消防器材和其它灭火措施。
9.6、电焊机
①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②一、二次电源线应有防护装置,二次用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用线鼻子搭接牢固。
③交流电焊机应配装二次触电保护器。
9.7、乙炔瓶、氧气瓶
①乙炔瓶安全阀应有效,压力表要保持灵敏有效,回火防止器应得保持一定水平。
②乙炔瓶、氧气瓶开关部位及表盘面禁止使用有带油物件污染。
③乙炔瓶、氧气瓶应装有2道防震圈。
④炔瓶、氧气瓶间距应大于5m,离明火操作距离应大于10m,施工现场应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
10、挖掘机行驶路面纵坡不应大于20度,横坡不应大于15度。推土机路面纵坡不应大于30度,横坡不应大于10度。装载机在边坡、沟边作业时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止侧翻。蛙式打夯机握柄上必须安装开关,以便紧急停车,握柄保证绝缘良好。两机一起作业时,横向距离不小于5米,前后距离不小于10米。打夯时前方不准站人。空压机的储风筒、安全阀、压力表必须定期检验测试,留有记录。锅炉必须有安装使用许可证。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经定期检验测试,留有记录。电动机、起动器外壳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接线良好,绝缘无损坏。
11、加强机械设备档案管理(应符合达标手册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运行使用、维护保养和常规检查记录。做好收集各种原始记录,整理归档工作。用制度的形式规定设备机具保养措施,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每天工作完毕各类设备机具必须及时清理,做好保洁工作和维修保养工作。
12、机械设备经受了可能影响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再次投入使用前应对其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必须消除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5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通则
一、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技术、性能、内部结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及处理简单的故障。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酒后、精神不集中或患病人员严禁操作机械,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机械
四、操作时,现场必须清理干净,操作须集中精力,严禁吸烟、吃食物、说笑逗闹,在机械运转中,不得在机械上清理刨花、木屑
五、人员在操作时,不得远离岗位,需要离开时,必须停机断电。不准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操作
六、机械设备应有班组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认真做好各级维护保养,应合理使用,正确操作,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七、凡是新安装的机械或经大修、改装或搬迁拆卸后重新安装好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合格后,方准投产使用,并应严格按照大、中、小修期限的规定及时进行维修,以延长使用寿命
八、机械设备的传动和刀具部分,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罩,并应随时检查,保持其灵活有效
九、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衣袖卷到肘部以上或纽扣扣起
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进行安装和检修,严禁带电修理设备,用电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有漏电现象
十、电动机械设备,严禁在低压或不稳定电压下操作,机械启动后,应检查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进行工作。在工作中如发现电源不足设备的额定电压时,应立即停机断电
十一、工作中,如果遇到停电,应将电闸关闭,以防来电后,机械自行运转
十二、机械设备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或向主管提出报修意见
十三、机械设备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润滑和紧固工作,如发现发热、异音、机件松动或损坏等故障时,应先停车断电,后检查修理
十四、对使用的刀具,应勤修勤磨,不得勉强使用。安装刀具必须停车断电后,方可进行,必须按照该机械的规定要求安装牢固,拧紧螺栓,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
十五、工作完毕停机断电后,必须清理机械,进行保养,关(锁)好闸箱
十六、吸尘器布袋里的木灰不能满过袋子的4/5,过满易造成电机烧毁
十七、一切机械在进行维修或换刀具时,必须挂起“此设备正在检修中,严禁使用“标示牌”。
第6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1、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的教育,要把安全生产列入各级领导的目标管理日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无知蛮干等不安全行为,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机械安全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隐患,使机械设备达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的运行,对长期坚持安全生产、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人员要予以表彰与奖励。
督促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必须制止,待改进后方可继续操作。新机型到达后没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必须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先制定出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安全要求
①操作人员及保修人员必须熟知机械原理与构造及有关安全生产知识。操作人员必须经考核取得操作合格证方能单独操作。
②操作人员及保修人员必须思想集中,严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在机械未停止运转时,不准接触转动件及对其进行修理。在机械运转前必须检查各部状态,确认良好,做好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并能随时停机处理,方能启动使用。启动后要认真监视运转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如剧烈振动、异响、异臭、温度压力突变等)要立即停机检查,并向上级报告,待处理完后,方可继续使用。机械停止运转后,应放松或复原带负荷的工作部件,应将悬挂件(如推土机刀片、挖掘机挖斗、铲运机铲斗等)放下,垫好,锁紧保险。露天长期停放的机械设备及室内精密设备要用蓬布、机罩盖好。
3、机械设备安全保障措施
①易发生危险场所如变、发电站、配电室、锅炉房、空压机站等,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外,设置围栅警告标志。挖掘机、打桩机等到施工场所,应设立警告标志及建立场所安全制度。
②油库等易发生火灾场所,应设立防火标志,采取严格有效的防火措施,并严禁吸烟。
③暴露于机体外部的运动机构部件或高压带电等有可能伤人的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措施。
④所有电器设备都应按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做好接地或接零,或加装漏电保安设施。
⑤机械设备凡设有安全保护装置(如安全阀力矩限制器熔断器限位器警报器)及安全指示装置(如锅炉水位表压力表电流表水温表等)的都必须定期按有关规定,检查,调整,如发现有动作不准等异常情况,严禁继续使用,停机修理。
⑥精密机械设备应装防尘防潮防震保温等防护设施。
⑦机械集中停放场所,要有防火设施,(如灭火机等消防工具)及防盗措施,并要有专人看守。
⑧注意防寒防冻工作。严格换季保养,进入寒冬季节前备好防冻防滑设备。机械采取防冻措施后要悬挂标志(如无水牌),冰冻季节露天存放如未采用防冻液的,注意停机放水工作。
⑨注意做好机械的防雨、防洪及防风工作,要采取措施防止机械设备及电线路因洪水及石方爆破造成的损失。
⑩电站、发电机房及处于雷击区的工厂,都要装设雷击保护措施。防雷保护设施应符合《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并定期检查防雷设施。
4、机械设备安装及运输中的安全事项
①机械设备应安装在安全地点,不得在危岩、坍方、边坡或可能受洪水、飞石等侵袭的场所安装,以确保人身及机械安全。
②机房布置要参照机械说明书或实际需要修建。机房要保证机械防风、防雨、防冻等要求,面积要适当,便于操作维修,并应有足够的照明,良好的通风条件,对临时使用的机械亦应有必要的停机防护设施。
③机械设备应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并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④机械设备运输时要保证捆绑牢固,重心稳妥,制动可靠确保行车安全。
⑤机械设备卸车时要稳妥轻放,禁止从车上往下丢甩,使用自卸汽车装运机械时不准用倾卸的方法卸车。
第7篇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各类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起重机械设备。
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
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但同级人民政府设有建筑业管理部门并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确定由该部门行使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使用、安装和检验检测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购置与报废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设备租赁单位或者个人购置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未实行许可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书。购置进口设备,应当通过商检,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购置:
(一)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
(二)国家和本省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第六条 建筑业企业自行研制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非定型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图和设计计算书,由企业技术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和鉴定,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 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维修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许可生产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其它资料。
第八条 起重机械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一)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的;
(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
报废后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再使用或整机转让。
第三章 安装与拆卸
第九条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单位,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等活动。
第十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应当依照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移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在安装工程施工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地质资料、施工平面图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第十一条 从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安装、拆卸作业前,编制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三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第十四条 起重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或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第四章 使用与维修
第十六条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登记标记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机械设备的显著位置。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未实行许可证的产品应当提供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书;
(三)产品合格证和注册商标;
(四)安装合同;
(五)检验检测机构签发的检测报告。
登记部门应当按机种分类统一编号。具体办法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建筑机械设备管理的机构制定。
第十七条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报季节、气象条件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应当做好保护工作。
第十八条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江苏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
第十九条 租赁企业出租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达到江苏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的要求。
出租企业应当对出租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合格的方能出租。出租时应向承租方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租赁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使用、安装、拆卸及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
第二十条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第二十一条 群塔作业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有防止群塔作业相互碰撞的措施。未实行总承包的,且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单位进行塔机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各使用单位统一制订避免群塔相互碰撞的措施。
第二十二条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对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 安装后停用半年以上的起重机械设备在重新启用前,必须经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进行结构安全性能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五章 检验检测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的监督检验应当委托具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
第二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当经检验检测人员签字,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第二十六条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经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将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六章 监 督
第二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对起重机械设备购置、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行安全监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涉嫌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情况,查阅、复制有关合同、帐簿等有关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和本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九条 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八条规定购置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可予以查封或者扣押,责令清除出建筑施工现场。
第三十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全省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
公布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在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数量;
(二)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情况、特点、原因分析、防范对策;
(三)其他需要公布的情况。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桩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8篇 浅谈调度中心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是调度中心的重要工作.而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占有极其重要地位。近年来,随着公路建设、养护的不断发展,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机械的种类、数量在不断增加,工程施工中,机械伤人事故时有发生.机械事故也屡见不鲜。机械调度中心从成立至今,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多次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主要在于抓紧了人、物和环境这三大因素。
一、人的因素
安全管理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包括操作手以及生产指挥管理等人员。据统计,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机械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占事故的8o%以上,因此操作手是关键。其中的不安全因素一是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操作手缺乏设备相关专业知识,对操作方式不甚了解,对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盲目进行操作或者经验不足;缺乏应付异常情况的能力,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后果完全无知等,二是抱着侥幸心理或冒险心理:要求操作手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对操作手来说就受到了“约束”,于是一些操作手抱着侥幸心理违章作业,边开车边抽烟、打手机、穿拖鞋以及与他人攀谈等而导致注意力不集中的现象,比比皆是,结果酿成事故的发生。
调度中心在人的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第一、构建安全管理体系。遵照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基本方针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调度中心建立了一套安全制度体系,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网络,纵到底,横到边,层层落实,不留死角。在整个网络中包括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人、班组责任人、安全员、操作手,所有成员各负其责,措施得力。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宣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事故隐患监督整改制度。第二、培养操作手的安全意识。操作手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心理稳定,身体素质好。在复杂的环境下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应变性。调度中心所有操作手必须取得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不经培训不上岗,操作不熟练不上岗,不了解岗位可能发生事故及防范措施不上岗。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第三、做好操作手劳动防护工作,为操作手配备合格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四、与操作手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并与经济挂钩.使操作手具有安全风险意识,有的放矢.避免了事故发生。
二、物的因素
设备的技术状况以及安全装置、设施、使用的配件、材料质量等,也会对设备的安全运行造成影响:一是设备配件质量不合格。一台设备由许多零配件组成,在众多的零部件中.难免有个别质量不合格的零部件装配到设备上去,成为事故的隐患 。如一根质量不合格的刹车线、制动皮都会导致一场重大事故;一个有缺陷的气门弹簧会在发动机运转中突然断裂,使气门落人气缸,就会引起重大设备事故等等。二是机械使用的材料不合格。由于材料本身不符合标准.如劣质油料就可以使机械遭受很大损坏;用不合格的翻修轮胎、不合格的钢丝绳起吊重物等,都可能引起事故。
调度中心在物的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首先,制定了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采用定期、不定期对机械进行检查审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操作手在操作机械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工作前检查、工作中检查和工作后检查。工作前检查是预防,工作中检查是发现,工作后检验处理。其次.要保证机械各部位运转正常,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设备不得使用,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严禁拆除监测、指示、仪表、报警及警示装置。机械周围设立醒目的安全标志牌,用以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及发生意外时如何采取紧急措施。再次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维修保养计划,采购质量过硬的设备配件,严格按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更换添加机油、齿轮油、液压油及润滑脂等油料,严禁使用淘汰及报废设备。
三、 环境的因素
由于公路施工机械都是在高温 、严寒、软地基 、坡道等野外环境施工,再加上夜间施工照明不够、交通复杂等环境,容易造成事故。调度中心配合各工程项目选定机械停放场地,要求机械停放位置合理,满足机械运动所需的空间,周围环境不对机械运动构成危险,场地平坦、坚实,使机械能进能出,便于在紧急情况下疏散;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消防器材合理布置.并在周围及机械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冬季做好防冻,夏季做好防雷电、防水、防坍塌工作,一年四季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总之.公路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是机务管理工作中的重点,是完成好生产任务的首要条件。工作中一定要重视,要发挥每名同志的主观能动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只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9篇 公路养护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摘要:分析了公路养护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存在的几个难点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关键词:公路养护;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一、 公路养护机械化是大势所趋
随着交通事业突飞猛进地发展,公路养护任务的逐年加重,社会对公路养护的技术、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机械化养护是确保公路实现良好快捷和安全经济的必要条件,是加快养护进度,提高养护质量、降低养护成本减轻劳动强度的重要保证。公路养护作业也逐步从以人为主到机械化养护的转变之路,养护单位都添置了不少机械设备,如扫地车、打草机、沥青综合养护设备、洒盐车等等。随着机械设备的增多,随之而来的安全问题也不可避免地摆在了我们面前,那就是我们如何安全有效地使用机械设备。
二、 公路养护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养护任务繁重,机械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由于超载超限车辆的增多,路面抛洒及路面病害也越来越严重,道班和小修专业队人员不充裕,即使改善了养护机械设备也不能及时完成路面保洁和路面病害处理,使得公路养护任务比较繁重。养护机械操作人员每天都在车水马龙的国省道主干线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再加上长期的单一机械性的工作造成了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于车来车往的大环境习以为常,缺乏足够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由此产生了一定的事故隐患,对于自身的工作环境的危险性程度认识不足,且一旦发生事故自救能力较差。
(二)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陈旧落伍,更新配置速度较慢。
目前配备的公路养护机械普遍较为老化,有的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且部分机械不适应基层养护工作实际需要,造成了大量机械设备的闲置,许多已到报废年限或标准的机械设备不能及时调整更新。繁重的公路养护任务就不得不使用老旧安全性能差的设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三) 设备重使用,轻保养。
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不少养护现场的负责人为完成工作任务,对机械设备只注重使用,一味追求加快工作进度,而对其维护保养不闻不问或者只进行简单的保养,这就使得机械操作人员为了完成领导指定的工作任务,没有时间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经常使机械设备带着小毛病作业,如此以来,便形成忽视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往往是小毛病造成大毛病直至出现生产安全事故。
(四) 操作人员专业素质较差。
有些养护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操作人员本身文化层次较低又加上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就直接上岗,有的是上岗操作一段时间后补办操作者,更有甚者,有的操作人员有事离岗后随便叫一个没有操作经验的人来代替。有时为了应急,不少单位会随意找一个略懂一二但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人来进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而对操作人员的实际培训工作都做得很不够,许多操作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培训就上岗作业或者培训工作过于形式化,没有针对性和实际性。
(五) 存在侥幸心理,强行降低成本。
很多单位心存侥幸心理,对那些比较陈旧的老化的机械设备,只要还能使用,就舍不得淘汰掉,国家要求检测的特种设备不愿去检测,老是觉得花钱去搞设备检测是“投入没有产出”的行为,不愿意去花这个“冤枉钱”。这种做法的后果可能近期会不出事,但是终究会出现安全事故。
三、 减少安全隐患的几项措施
(一)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为提高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的能力经常组织开展机械安全的宣传教育。各班点负责人在机械手上岗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提示,在作业中全员都要时刻绷紧安全之弦。同时对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机械设备相关生产活动的人,都要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上至领导,下到一般工作人员,甚至包括生产者的家属,要让他们知道所从事的生产劳动其安全的重要性和防护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方法,让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从而达到从源头上控制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 做好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人员的培训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考核、有针对性。一要抓好机械操作人员的准入关,将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到位;二是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与安全操作规程手册,发给现场的每一位作业人员并组织学习;三是做好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对机械的操作和维修人员,不仅要对其进行安全技术理论方面的培训,还要确保其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落到实处,重点是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发生的实际能力以及设备危险性意识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有效控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对新添置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修,应邀请设备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开专题讲座并到使用现场,对机械操作人员和机械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在操作人员上岗之前,达到正确操作,安全驾驭的要求。做到机械设备的持证上岗率100%,坚决杜绝无证作业。
(三) 及时更新设备,淘汰老旧设备。
随着机械设备使用时间的增多,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越来越短,这个时候,我们要及时的引进新设备,淘汰旧设备,不能抱丝毫侥幸的心理去继续使用。对以下几种设备应坚决淘汰不用:
(1)到设备使用年限,折旧已提足,技术性能已达不到国家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的。
(2)因事故等原因设备主要结构性能损坏严重,无修复可能或修复费用超过更新设备价60%的。
(3)能耗高、功率低、污染严重、经济效益差,技术改造又不经济的。
(4)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
(5)自制非标准专用设备,无继续使用价值的。
(四) 做好机械保养
养护单位严格要求机械操作人员按标准、规范要求做好设备每天开机前、作业中和停机后的“一日三查”的例行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予以排除,这样既确保了设备在完好状态下安全运行,又有效地控制了设备的维护成本。
针对设备运转周期,运用计算机辅助管理,控制设备一、二级维护,落实专业机修人员到施工现场按工艺流程规范维护,现场机械操作人员做好配合、督促、监督,并由专业检验人员验收质量,保证设备现场维护质量。
严格执行机械设备退(转)场之间进车间实施二保带修制度,强化二保带修的预检、过程中检验和竣工终检工作,严格把好质量关。最终将合格的设备按施工生产需要进入现场使用或移交安机科保存。
(五) 特种设备的安全检修
在生产过程中,特种设备比一般性生产设备具有更大的潜在危险性。由于特种设备是属于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易发生事故造成操作者本人或他人的伤害,以及机械设备,公共设施等重大的财产损失,为保证其正常运行必须进行定期和巡回检测检验,以避免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和生命安全。
特种设备必须经技术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才能投入使用,对未取得检测合格证的特种设备立即停止使用,对那些已经超过使用期限,又无法检测合格的设备强制报废。
四、结束语
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课题,除了把好管、用、养、修关之外,还必须做到领导重视,各级机械管理人员、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及相关配合人员之间责任明确,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记录清晰,并注重强化机务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只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保持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就一定能够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机械设备安全优质高效地为我们的养护工作服务。
第10篇 项目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
一、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避免各类机械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机械事故的出现,努力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顺利实现项目各项安全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二、设备进场安全验收
1、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场时应进行安全验收,并将验收记录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严禁带入项目施工现场。
3、对于公司项目(公司)自有设备(设施)交由外包队固定使用时,项目部与外协单位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给外包队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安全可靠。
4、项目部租赁的设备进场时必须经过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设备租赁应签订租赁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5、特种设备的验收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年检,年检报告复印件必须在项目部备案。
6、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档案,对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建立设备台帐。
三、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
2、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实习(徒工)操作人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才能上岗作业,严禁单独操作大型机械设备。
4、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5、机械设备使用前,项目部应对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根据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全面交待操作要领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6、各机械设备应在显眼位置悬挂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7、机械设备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责任制。
8、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吊、大型履带吊,汽车吊等)在验收合格三日起至三十日内,项目部应组织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应部门办理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设备的显著位置,以利于监督管理。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责任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大型吊机)应任命一人为机长,其余为组员,机长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1、在交接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2、多(群)塔作业应编制多(群)塔防碰撞措施或方案。
13、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天气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使用。
四、机械设备安装后启用验收检测规定
1、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必须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编制的方案实施校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环境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机械设备启用验收范围的划分
(1)大型设备:40kn.m以上塔吊,50t以上各种吊机,整体提升设备,高空滑移设备等。
(2)中型设备:50t以下汽车吊,履带吊
(3)小型设备:卷扬机固定使用设备,电焊机,空压机等
3、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项目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产权单位人员及操作人员参加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4、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安全员,产权单位人员,安装人员及操作人员实施,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设备启用验收项目内容
(1)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冲顶限位装置是否作用;
(2)检查机械转动是否正常,各螺栓是否紧固,附墙是否牢靠合理;
(3)检查各制动器是否可靠;
(4)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情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情况;
(5)检查各传动机构,减速箱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
(6)检查轨道、轨距及轨道端头碰头(硬靠山)是否齐全可靠;
(7)检查吊具,吊索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安全可靠;
(8)检查塔吊高架设备的避雷针,按接地装置是否装好有效;
(9)检查各种电器设备是否符合jgj46-2005临时用电规程;
(10)小型固定设备(卷扬机)是否稳定牢固,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是否搭设防护棚等。
6、大型设备基础施工由项目部组织专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人员,按随机基础图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7、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8、塔吊在与产权单位共同验收后,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
五、机械设备检查规定
1、设备检查方法:
(1)各项目部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定期的机械设备专项检查,作好记录
(2)项目部安全员,机管员每天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2、检查内容:同验收启用规定相同;
3、对查处的问题,各项目部应立即要求整改,并做好相应记录,对整改情况必须复查。
六、设备故障处理
1、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工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设备维修记录中详细记录。
2、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故障,要填写维修申请单及时上报项目部、队长、工长。车间主任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设备管理部门应派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3、项目租赁的设备发生故障,应由租赁单位提供维修服务。
4、因故障而停用的设备应拉闸断电,并在动力(如箱闸处)和操作部位(控制手柄)挂上警示牌,以防误用造成故障扩大。
5、严禁关闭或拆除保险、保护、限位、报警装置,使保险、保护、限位、报警装置失效的方法来排除设备故障。
6、对于发生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及时上报项目管理中心或项目经理。
七、分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分包单位使用的机械;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标示,挂牌;
2、分包单位使用的自有设备和借用设备均应纳入项目部管理范围;
3、分包单位机械人员及特种工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证件有效;
4、由分包单位负责安装、拆卸、报验、检测和登记的起重机械设备,所有过程资料项目部必须有备案。
5、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分包单位设备的监督与管理。
八、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规定
1、严格按照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拆装单位进行评估,选择有资质的合格拆装队伍;
2、拆装前,拆装单位必须把施工方案,资质证书,人员名单,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报到项目部备案;
3、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前,产权单位应向项目部提交设备产品合格、生产(制造)证件,检验检测合格证明;
4、塔吊及附墙的安装、拆卸必须有资质单位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项目部不得自己组织没有资质的单位私自拆装。
附录:
1、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统计表(项目部用表)
2、分包方大型机械设备安装使用资料汇总表(项目部用表)
3、塔式起重机安装前检查表(项目部用表)
4、塔式起重机基础、轨道验收记录表(项目部用表)
5、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项目部用表)
6、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表(项目部用表)
7、起重机械试吊记录(项目部用表)
8、现场施工机具日常使用检查表(项目部用表)
9、塔吊日常使用检查表(项目部用表)
10、起重吊装机械日常使用检查表(项目部用表)
11、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略:内容项目部自定)
12、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协议(略:内容项目部自定)
13、第三方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仅供项目部参考)
特别说明:1、无论是项目部直接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还是分包单位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在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协议)的同时必须签订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将双方签订的协议留存项目部备案。
2、无论是项目部直接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还是分包单位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项目部和出租单位均应对设备安装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进行相应的专项安全教育,并根据不同的机械设备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书面交底,并在使用过程中进行日常的使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整改。并将相应的资料留存项目部备案。
3、如第三方使用大型机械设备,项目部必须与第三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规避公司项目安全风险,否则不许将大型机械设备借给第三方使用。
第11篇 高层楼群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康居高层楼群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机械,按施工进度分期组织进场。
机械设备进场后由技术、生产、机械及有关部门组织正确安装调试及验收,要经常性保养,保持施工机械完好状态。
对机械设备使用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每台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严格执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制度)制度。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所操作机械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对大型机械特别是塔吊、垂直提升机械,外用电梯等设备各种限位装置必须灵敏、齐全可靠。
每台塔吊至少要有两名持证上岗的信号指挥员,非信号不得指挥塔吊。信号应清晰准确,各工种应配合一致,协调工作。严禁超负荷起吊,斜吊或斜拉挂钩,五级以上大风或下大雨严禁作业,超吊重物大臂下和物料超吊运行方向下方,尽量减少人员作业和活动。
第12篇 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安全管理措施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移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13篇 浅议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机械设备实力的强弱、性能的优劣、设备的完好性、配置的合理性都是施工中的关键。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施工机械和人员安全,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就要做好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在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且有一定难度的管理,其特点是:○1建筑施工作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要采用不同的施工机械;○2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同一工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人员不断进场、退场;一线的生产工人专业知识水平较低,大部分是农民工,技术知识缺乏,安全生产知识薄弱;○4施工环境恶劣,漏填作业。但是只要我们能在复杂的管理概念之中理顺一个清晰的管理思路,就能够做好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根据统计,人为的因素导致的事故占80%以上。因此,要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人的因素是决定因素。建筑施工过程中,人员的流动性大,一线的生产工人大部分都缺乏专业知识等等。为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就必须加强对建筑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由于建筑机械的特殊性,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都是易于操作的,这就造成了部分人的思想麻痹,认为我也会操作,或者可以随便叫人去操作,这就是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殊不知,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结构简单,易于操作,但也是较笨重的机械,因为笨重,其运动惯性也大,一旦出事难以控制。如最为常见的搅拌机,如果一个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去操作,就不会认识到其危险性。在搅拌过程中,如果用物料去拨弄滚筒内的砂浆,那是相当危险的。再如用物料提升机看似只是简单的上下运动,但其运动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相当多,如高空坠落,物料摆放不好而卡死、洒落,运动过程中可能有人往井架中张望等等。如果不经过培训,操作人员就不会意识到这些危险因素的存在,紧急情况下也不会知道如何去处理、排除故障。所以,必须注重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机械操作人员除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作为管理者,就是要做好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这四项工作;对所有操作人员一定要坚持持证上岗,并做好相关的机械维修、保养等文字记录工作。另外一个正规的建筑施工企业,通常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已相当健全,问题是如何去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如何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使有关人员都能按规定去做,这才是一线管理人员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二、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
这里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就是建筑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要消除其不安全状态,就要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对于新进场的机械设备,要监理进场检查制度,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安全性、合格性、合法性。即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厂家生产,有出厂合格证,产品外观完好无缺、不变形,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凡不符合这四项要求的,坚决拒绝进场。
2、对大中型建筑机械设备,其安装与拆除一定要请有资质的专业安装、拆除队伍来进行施工并有详尽的施工方案和有关上级部门的审批。
3、安装好的机械设备要取得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对现场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求操作工和维修工按规定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并做好文字记录。特别是要重点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他是起重机的力矩限位、高度限位、物料提升机的安全停靠装置等,以保证安全装置发挥正常的作用。另外,要坚持安检制度,安检到期的设备一定要重新检测,不要认为能正常运行就可以不检测了。因为机械设备的内部损伤、钢结构的疲劳损坏不是肉眼可以看得出来的,目前的正常运行不等于下次也能正常运行。
三、消除危险的工作环境
由于建筑工地的复杂性,建筑机械的工作环境是非常恶劣的,经常是露天作业,风吹雨打日晒,加上工地各种建筑材料的堆放,周边环境杂乱无章。所以,为建筑机械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尤为重要。如为搅拌机、物料提升机搭设一个合适的遮雨棚,设备周围不要对方建筑材料及杂物,机械的控制台要事业开阔、安全。在日常的管理中,要及时清理周边的杂物,减少磕碰几率,创建一个明亮、舒畅的工作环境,保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机械设备管理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制,对所租赁、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做到落实责任,专人管理,克服“重用轻养”,做好设备的维修、日常保养工作,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自查工作,消除隐患。要对机械管理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总之,只要我们认真做好以上四个要素的安全管理,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从而为企业增创效益。
第14篇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和管理规定
1.新购或改装的机械设备由动力设备部门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
2.自行制造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规定,并将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等文件报有关主管设备的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制作。
3.经过大修理的重要施工机械(包括起重机、施工电梯、打桩机等),应经主管单位的设备部门验收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塔式起重机和人货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由工程队主管设备队长组织本单位机务、安全部门和机操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公司(处)动力科、安全科进行验收。井架、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由主管设备队长组织机务、安全部门和机操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5.大型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等技术性能复杂的机械设备,应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处)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6.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按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7.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人货电梯和打桩机械等设备应实行人机固定,建立机长负责的专业机务组。
8.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条例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当机械设备运转到保养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
9.按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定;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第15篇 安全防护具及机械设备准用管理
一、 机械设备操作维修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规划、选购及检验验收 对施工机械设备的装备原则是: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适 用。 1、项目部在购置设备时,应根据工程对象,公司现有设备状况和设 备租赁市场的发展情况,来决定所需设备是购置、调剂或租赁。 2、公司设备购置程序:单位申请→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公司总经 理批准;手续完备后方可进行购置。 3、设备选购时,应对所购设备的生产性、可靠性、节能性、维修性、 环保性、耐用性,配套适用性、灵活性、经济性、安全性等方面的因 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择优选购。 4、 新型设备或价值较昂贵的设备,选购时,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 5、 备采购应在公司发布的设备《合格物资供方名录》中选择。6、设备到货后,由工程管理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外观检验和品 质检验,并进行试运转检验,均合格后方能办理验收手续,转为公司 固定资产,正式投入使用。
(二)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1、对同时具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整机价值 2000 元以上的施工机械 设备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电动工具类除外) 。 2、凡转入公司的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和机械设备登记卡。 3、对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如:塔式起重机、汽车、施工电梯、砼输 送泵、龙门架等)逐台建立机械设备档案:从出厂、使用、维护到报 废的全过程进行记录、整理和保管。 4、指挥不当,违章作业,操作失误,检修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 造成机械设备发生不正常损坏、损失或机械及零部件技术性能降低, 使用寿命缩短,均属机械事故。 5、机械事故按直接损失费用分为:一般事故(1000-5000 元) ;大 事故(5000-20000 元) ;重大事故(20000 元以上) 。 6、施工机械设备发生事故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断电、保护好 事故现场,尽快逐级上报,并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填报《机械事故报告 单》 ,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复后应载入该机技术档案。 7、在机械事故处理时,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造成事故原因不 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 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事故措施不放过。以防类似事故再发生。 (处 理方式包括:检查错误,按直接损失费的 5-15%罚款, 行政处分等) 。(三)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项目部根据施工任务情况,遵循切合需要,实际可能,经济合理 的原则,来配备、调度和租赁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2、对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 作规程,按“十字作业” (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的要求, 作好设备的保管、保养、使用,主动积极地为施工生产服务。3、操作人员在班后,按要求认真填写运转记录,月底交项目部设备 员汇总。 4、施工机械设备的保养分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和特定保养。 (1) 例行保养以外部清洁、 检查为重点, 并按规定加注润滑油 (脂) , 由操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和工作中的停歇时间执行的日常维护。 (2)定期保养,应根据机械设备构造特点和复杂程度,按照原厂说 明要求执行。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机械设备执行三级保养制;以电动机 为动力的机械设备一般执行两级保养制, 根据机械设备作业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减定期保养的级别。 (3)特定保养包括走合期保养、换季保养和转移前保养。 ①走合期保养:指新购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在正常使用前,都必须 进行一段时间的减载、 减速、 减负荷的走合 (按原厂说明书规定执行) 。 走合期满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②换季保养:机械设备在进入夏季进入冬季之前,应按当地气温变化 情况,适时更换油料,采取降温或凡防寒措施。一般应结合定期保养 一起进行。 ③转移前保养:机械设备在某一工程施工完毕,将转移至另一工程施 工,为使转移后迅速投入使用,虽未达到规定的定期保养间隔期,也 应按二级保养作业项目进行保养。 5、凡转入公司的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财务部门按国家 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机械设备折旧费。机械设备折旧费属专项基 金,不准挪为他用, 由公司统一管理。6、确保公司内部施工生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 能,提高机械设备的经济效益,可采取租赁方式,为社会服务, 但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严格执行。7、设备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 全要求的;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无改造价值的;修理费用 高,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因意外灾害或事故,使主要结构 和总成件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或一次修理费用预计超过 现值一半以上的;严重污染环境,不符和环保要求的;其他应 当淘汰的。经确认应当及时报废。
(四)施工机械设备检修 施工机械设备的修理分整机大修,总成大修,小修和项修四种。 1、整机大修是设备运转一定时间后,经检测鉴定,其技术状况已达 到大修标志,需要对整机进行一次恢复性的修理,使其技术状况和工 作性能达到大修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延长使用寿命。 2、总成大修是整机其他技术状况良好,但某一总成件磨损严重或损 坏,形成与其他总成之间的技术状况不平衡,影响正常使用的可进行 总成大修。 3、小修是一种运行性修理,主要是消除机械设备故障和局部损坏, 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应尽量与定期保养一起进行。 4、项修是预防与恢复相结合的一种修理,是通过对设备日常运转情 况的综合分析、判断,结合设备实际技术状况,而确定需要维修的项 目内容。5、经大修后使用的设备,均需进行走合期运行和保养,并进行试运 转检验。 (五)施工机械设备检查及维护、保养、修理职责 1.日常检查主要由用机单位进行自检。主要对“十字作业”的执行情 况和安全装置的可靠有效性进行检查。 2.综合检查是随公司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定期检查时,一同对施工 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为 “使用、维护、保养、修 理”资料等各个方面。 3.施工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和一级保养由用机单位负责实施。 二级以 上的保养及各类修理由机属单位负责实施。 租赁设备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二、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采购、使用、维修制度 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采购、使用、
1.项目部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 品。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 批后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帐。 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在使 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机械设备 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 每台设备需配备足 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 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 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转记 录,并做到“三好”“四会” 、 (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 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作业。 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 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为辅 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协调。
三、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安全管理办法 塔吊、
(1)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批后 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帐。 (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 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机械 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每台设备需配 备足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 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 程和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 转记录,并做到“三好”“四会” 、 (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 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 作业。 (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 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 为辅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 织协调。
四、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 1、安全防护用具由材料设备部负责统一采购。 2、 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必须到政府有关单位认定的劳保专用店采购, 并且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标准。 3、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有制造厂家名称及商标、型号、出厂合 格证书,制造年、月和许可证编号。 4、根据不同的安全者性质,及各种不同的场合,对安全防护用具要 分类采购。5、 项目材料设备部保证所购安全防护用具的合格,对厂品的质量负 责。 二、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检查、报废 1、安全防护用具由项目部统一管理,材料设备部负责采购、发放、 回收、处理报废。 2、下属各班组在工程开工时,到材料设备部领取各种用具,待工程 完工后再收回。 3、安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一些要求: 1) 、安全帽在受过较大冲击和破烂串顶后应立即回收停止使用; 2) 、发现有虫迹现象的藤柳竹制安全帽,或存放仓库过久有腐朽现象 的安全帽不准发放使用; 3) 、严格按使用期限规定:塑料制品 3 年,藤柳制品为 1 年,到期应 发放新的安全帽; 4)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当需要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 绳套; 5) 使用频繁的绳, 、 要经常做外观检查, 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 带子使用期为 3--5 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6) 、安全带在使用 2 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必须抽检一次,合格的 可继续使用。 7) 、安全带、安全网应储藏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妥善保管,不可 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和尖锐的坚硬物体,更不准长期暴晒雨淋; 4、为了保证工作过程中不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具杜绝工作人员触 电、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必须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 (一)绝缘安全用具 (1) 、绝缘杆 1)使用绝缘杆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 2)使用绝缘杆工作时,操作人应选择好合适的站立位置,保证工作 对象在移动过程中与相临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使用绝缘杆装、拆地线等较重的物体时,应注意绝缘杆受力角度, 以免绝缘杆损坏或绝缘杆所挑物件失控落下,造成人员和设备损伤。 4)使用绝缘杆前,检查其外表应干净、干燥、无明显损伤,不应沾 有油污、水、泥等杂物。使用后要把绝缘杆清擦干净,存放在干燥的 地方,以免受潮。 5)保存在干燥的室内,并有固定的位置,不能与其他物品混杂存放。 6)超试验周期的绝缘杆禁止使用。 7)建立专用的试验记录本,每三个月检查一次,检查其表面无裂纹 和机械损伤,联结部件使用灵活可靠。 8)每年试验一次,试验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试验合格 可继续使用,不合格作报废处理。 (2)绝缘手套、绝缘靴 1)每次使用前要进行外部检查,查看表面有无损伤、磨损、破漏等。如有砂眼漏气情况,禁止使用。 2)使用绝缘手套,不能抓拿表面尖利、带电刺的物品,以免损伤绝 缘手套。 3)使用完后存放在干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存放在专用的柜内, 不得堆压任何物品。 4)不准与油脂、溶济接触,合格与不合格的不得混放一处,以免职 使用时造成混乱。 5)每半年试验一次,试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登记记录,超试验 周期的不准使用。 (二)防护安全用具的使用 (1)安全带、安全绳 1)在使用前,作一次外观全面检查,如发现破损、伤痕配件变形、 裂纹时,不准再次使用,平时第一个月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2)安全带上的各种附件不得任意拆除或不用,更换新保护绳时要有 加强套,安全带的正常使用期限为 3--5 年,发现损伤要提前报废换 新。 3)使用和保存时,要避免接触高温、明火和酸等腐蚀性物质,避免 与坚硬、锐利的物体混放。 4)安全带、安全绳的试验周期为半年,试验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5)使用安全绳必须按规程进行定期静荷试验,并有合格标志。(2)安全帽 1)使用完好无损的安全帽。 2)系紧下颏带,以防止工作过程中或外来物体打击时脱落。 3)有问题的安全帽应及时更换,玻璃钢及塑料安全帽的正常使用周 期为 2-4 年。 4)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试验,不合格的作报废处理。 (3)脚爬 1)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检查各部位是否有裂纹、腐蚀、开焊等现 象。若有不得使用。平常每月还应进行一次外表检查。 2)按柱杆的直径选择脚爬大小,并表不准用绳子或电线代替脚扣绑 扎鞋子。 脚爬应按有关技术规定每年试验一次。 5、材料设备部定期对防护用具进行检查维修,对不合格、已损坏或 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用具要按规定进行报废。
第16篇 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1、施工现场及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及安全运行和检测记录,必须准确及时齐全;两班制以上作业的机械设备,均应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塔式起重机和人货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应由项目部、安全科、机械管理领导小组和机操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再由公司动力、安全科进行验收。井架、卷扬机、搅拌机等中小型机械,由项目部安全科机械管理领导小组、机操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
3、大型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等技术性能复杂的机械设备,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按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制度;机固定,建立机长负责的专业机组。
4、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起重机、桩机露天作业。吊具和索具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起重机应设专职指挥工,采用国家标准信号进行指挥。高层建筑人货两用电梯等垂直运输机械应设置有效的通信联络信号。施工设备易发生故障,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应配置报警装置。
5、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条例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当机械设备运转到保养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按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定,检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6、施工现场应具备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所需的道路、场地、机棚以及供水、供电、排水等条件,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做好冬季和台讯期间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入冬及台讯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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