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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安全管理规定【16篇】

发布时间:2023-12-22 热度:80

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第1篇 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1. 主体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机组大修时安全管理的措施、内容要求。

1.2本制度适用于参加机组检修的所有人员(包括本厂员工及承包本厂检修工程的外包单位和临时工)。

1.3本制度同样适用于机组的中修、小修、临修和检修。

2. 总的要求

2.1凡参加检修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文明作业、本厂的工作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票终结制度、操作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标准、规定。

2.2在设备检修开工前将合格的工作票送交运行专工,专工审阅签字后,运行人员严格履行工作票制度并做好安全措施。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票许可人和工作票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已正确执行,方可开始工作;严禁无票工作和停电、送电。

2.3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按规定着装。禁止穿高跟鞋进入现场,女员工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工作人员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2.4使用可燃物品人员,必须熟悉这些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定。

2.5汽机厂房天车必须在大修前按规定检查检修,保护装置应齐全灵活可靠,司机必须由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较大物件的起重或搬运应制定可行的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挥人员应经验丰富,胜任工作。

2.6其他起重机构、电动葫芦、行车等要安排专人操作,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2.7现场使用的检修电源箱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超过12v,必须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否则使用ⅱ类电动工具,并装设额定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并设专人在外不间断的监护。漏电保护器、电源连接器、开关等放在容器外。易燃易爆、尘、毒、放射源等容器,应定出特殊的安全措施。

2.8检修中需要拆除电缆封堵及阻火隔断时,应提出申请报到大修指挥组、安全组征得同意,待工作完毕后应由原拆除部门人员负责安排封堵。

2.9做好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凡参加汽机揭、扣缸的检修人员一律配戴许可证,检修现场要用围栏围住,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10作好修前的安全教育,修前对所有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安规考试。对工作票负责人、许可人、签发人进行考试,并公布三种人名单。

3.工作现场安全管理

3.1检修现场应保持清洁整齐,做到“三无”(无油迹、无积水、无积灰),“三齐”(拆下零件堆放整齐,工器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乱”(电源不乱拉、管道不乱放、杂物不乱丢) 。

3.2检修时取下的盖板、栏杆必须作好临时安全措施,工作结束立即恢复原状,临时打的孔洞应设立标志和围栏,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3.3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堆放杂物,以免阻碍通行,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时,必须放置明显的警告牌,地面上的灰浆油污,应及时清理以防滑跌。

3.4拆卸下来的设备部件不得直接放在格栅板上,防止高空落下伤人和损害设备。

3.5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检修现场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汽油清洗零部件及设备。用过的油棉纱应放在铁桶内,每天工作结束时倒在指定地点。

3.6检修现场动火工作必须执行明火作业票制度。氢区、油系统需动火,应办理动火工作票,氢区动火前还应检测氢气浓度,确认无误后方可动火。

4.高空作业措施

4.1担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身体状况不宜从事高空作业者禁止高空作业。

4.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佩带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前应经实验合格方可使用。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

4.3施工时应尽量避免上下同时交叉作业,当上下交叉作业不可避免时应作好防止高空摔跌和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如临时围栏、临时顶棚等),必要时可暂停一方的作业,以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4.4高空作业搭建的脚手架应符合安规规定,并在脚手架的醒目处挂上《脚手架合格证》,脚手架的护网、脚手板、警告牌、护栏等安全设施同时实施、同时验收,检修工作负责人每日应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脚手板绑扎是否完好。梯子的使用应符合《安规》要求。

5.容器内部作业的规定

5.1进入容器、烟风道内检修必须办理工作票,在容器、槽箱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学习各项注意事项,防止气体中毒、窒息。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

5.2在容器内衬易燃、涂漆、刷环氧玻璃钢时,应打开入口门及管道阀门,并进行通风,但严禁向内部输送氧气,工作场所应配备灭火器和干砂,严禁明火。

5.3在容器内工作的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带入容器内的物品必须清点、登记,出来时必须检查清楚,防止零星物品落入容器内。

5.4容器内作业中途中断工作时,必须对容器所打开的入口门处张贴封条,或派人值班监护。

5.5容器内作业至终止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工具,检查无误后方可关闭入口门。

5.6需在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如汽包、凝汽器、除氧器、扩容器、油箱等)电焊机必须放在容器外面,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焊钳必须绝缘良好,在焊接工作中应有专人监护开关,同时应注意电焊产生的火星点燃焊接周围电线、油漆、木板等易燃的防火工作;无证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

6.防爆、防火、防人身伤害

6.1转动机械在检修前应作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风源、水源、汽源等,有关阀门、刀闸都应关闭(氢气母管在隔离中还应加堵板);并挂警告牌。

6.2检修工作原则上自上而下进行,避免上下层交叉作业,如需交叉作业相互应做好联系工作,同时必须装设安全网。

6.3转动机械检修工作结束,应将转动部位防护装置恢复原状,否则不准启动。

6.4设备吊装而临时打开的孔洞,在设备吊完后,应及时将孔洞恢复原状,以防他人误落受伤。

6.5磨煤机检修前,应将给煤机上的煤用完,磨煤机筒内有残余煤粉时,严禁使用电、气焊作业,防止煤粉着火和爆炸伤人。

6.6制粉设备、除尘设备检修工作开始前,需将有关设备内部积粉、尘完全清除,并与有关的制粉系统、除尘系统可靠的隔绝,如需进入内部工作时,需将有关人孔门完全打开(必要时打开防爆门),以加强通风。铲除制粉系统内的积粉,应使用铜制或铝制工具,防止产生火花。

6.7在炉膛内焊、割工作时,应有专人负责定时检查安全执行情况,防止因电、气焊工作时所产生的火星溅落在炉膛内脚手架上造成着火燃烧。每次工作完毕后应有专人检查炉内是否留有火种,防止火灾事故。

6.8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连通管道上的阀门应关闭,并醒目的挂上安全标示牌,并加锁,防止误动设备或阀门损坏和伤害人员的事故发生。

7. 检修期间设备停电及送电试运规定

7.1设备检修停电严格遵守操作票和工作票规定。

7.2设备检修后进行转动试验,按《设备试运工作程序》执行。

8. 检修期间安全管理要求

8.1部门、班组在机组大修期间应按时进行安全活动,每天召开班前会,做到在布置、检查检修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8.2各部门、班组和外包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对习惯性违章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考核一起,及时纠正不良行为,杜绝习惯性违章,确保大修安全。

8.3在机组大修中,对重要工序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安排专人作现场监护,防止发生事故。

8.4加强对外包队伍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谁用工、谁管理,在安全上与本公司人员同样管理,同样考核,厂部和部门领导、安监人员、部门安全主管有权制止任何“三违”现象,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5发生不安全情况,所在单位及时向安全组报告,并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和处理。

9. 大修前安全工器具准备和检查

9.1 汽机房天车及其他起重设备进行试验检查。

9.2 电梯检查。

9.3安全带、白棕绳、钢丝绳、千斤顶、手拉葫芦、电气安全用具等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9.4 应配备足够的漏电保护器和行灯变压器。

9.5 检修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10.安全组应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安全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第2篇 火电厂机组大修安全质量管理

〔摘 要〕 通过沙角a电厂在大修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总结了设备检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介绍了改进大修安全质量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 检修;安全;质量;管理;改进

1 设备检修分类概述

火电厂机组检修通常分为临检、小修、大修。目前,国内有些电厂结合国外电厂的检修方式,改称为a、b、c、d、e级检修,其中a级为大修,b级为中小修,c级为临检,d级为24 h内消缺,e级为立即抢修。

设备使用寿命通常分为3个时期:早期故障期,偶发故障期,损耗故障期。损耗故障期设备零部件经过多年运行,无论是机械强度、管壁厚度或装置动作灵敏度由于受各种原因影响,设备健康状况每况愈下,一些重大设备隐患往往隐含其中。为了防止发生设备恶性损坏事故,通常根据设备制造厂家给出的说明书要求和电厂机组的运行状况,电厂应在机组连续运行3~6 a内安排机组大修。所谓大修,即机组停运45~60 d,将该台机组解列,部分或所有设备彻底解体,全面检测、评估设备的健康状况,有针对性的通过检修或更换部分零部件,使机组恢复至良好状态的整个过程。

2 设备检修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前些年,我厂检修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检修质量一直不能令人满意,不但机组等效可用系数一直处于省内外评比的低水平,非计划临停次数较高,安全稳定运行的目标似乎变得可望而不可及,而且使达标、创一流等基础工作深受影响。每年的检修、维护费用投入不菲,但整体效果不佳或检修局面改观不大,而检修过程中人身安全保护和消防意识淡薄,屡屡出现令人心悸的场面。通过反复细致的分析、调研、比较,发现在检修过程中突出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这些问题是影响检修质量优劣的重要因素。

2.1 检修人员工艺水平参差不齐

年纪大的同志思想保守,检修数据喜欢记在自己的小本子里,不轻易拿出来讨论、教人。年轻的同志不积极主动抢活干,因此钳工水平相当粗糙,有些甚至不愿听指挥。这样的状况导致检修工艺马虎、粗糙,许多缺陷刚消除没几天又重复出现,一些班组陷入消缺的恶性循环之中。

2.2 检修工艺标准不规范

电厂通常采用检修3级验收制度, 即班组、车间及厂部验收。由于检修工艺标准不统一、不规范,许多工作在第1级的班组验收时就往往马虎了事或争论不休,久而久之,想管的人不管了,干活的人也乐得无人监督,形成检修过程听其自然的状态。

2.3 检修过程责任制不明确

由于检修过程中的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责任制不到位,设备检修后投运时存在大量问题,或设备勉强投运后缺陷不断。出现这一系列问题之后,责任归属难以界定;更为不利的是,反措即使提出来又因责任制不到位也无法落到实处。

2.4 备品备件管理随意性大

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随意乱放或根本无人保管,零部件标识不清晰,常常是由班组人员自己到仓库中找寻,甚至发生错用管材引发多次爆管而不知的情况。一些辅助设备或零配件材料计划、采购随意性很大,没有经过有关专业人员评审就决定备品的更新换代,如阀门、执行机构、密封件等。

2.5 检修工器具、安全工器具管理随意

大修期间几乎涉及所有的检修工器具、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而工器具的管理失控情况也很严重,我厂就曾发生起吊工具失修造成起吊物从空中掉落的事故。类似的情况还不少,比如电动工具没有定期测试绝缘, 安全带、钢丝绳、扣环、吊钩等都没有做过拉力试验,手动、电动工器具基本没有台帐。

2.6 现场管理混乱

以往大修开工没有几天,整个大修区域就混杂一片,设备拆卸下来的零部件随意乱放,设备标识乱丢,零部件是否合格的状况也没有标识;一些零散的铝皮、保温、竹排、木板、棉纱布、废油等到处都是;一些孔洞、高空、交叉、带电、探伤、油系统、动火等场所没有任何隔离。这些看似简单的现象实则对大修的安全质量有密切的联系,如检修中用过的棉纱布未清除掉造成运行中冒烟起火,大修中拆除的过道未在修后恢复造成未遂人员跌落事故等均在我厂发生过,因此现场管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

3 改进大修安全质量管理的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在摸清原因后,在以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3.1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转变观念,不能只提口号,应理论结合和实际,这样才有说服力,才能正确引导职工向着更高的管理要求和标准去行事。要弄清电力系统技术含量与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关系,要掌握电力系统专业知识。一方面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另一方面还要有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和长期的实际经验,才能具备检修电力设备的客观条件。

3.2 引入iso 9002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以往的检修质量管理强调各个断面比较多,如要么强调检修工艺,要么强调备品备件质量,至于如何保证检修工艺和备件质量,当大修一展开后,管理人员根本无法去逐一判定,因此许多该严格控制的环节,往往轻易滑过。而iso 9002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的不同之处在于系统管理,它由19个要素构成,每个要素又环环相扣,不留死点,克服了以往检修过程断面管理的局限性。这一体系由3层文件所组成,第1层文件(即最高层)是质量方针,由电厂领导层制定,将需通过大修要达到的目标逐一列出;第2层文件是程序文件,它涵盖管理标准(制度),是联系各要素和各层面的规范性文件;第3层文件是操作指导书(也称检修规程或检修工序、工艺或检修文件包),虽然原电力部曾颁布过《检修规程》,但由于电力系统的迅猛发展,各类型机组不断建成投产,已跟不上发展需要,造成工人手中没有可操作性很强的指导文件,而制定本厂相对应的检修工序、工艺标准是当务之急。经过几年努力,组织大量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师傅做修编规程的工作,并在大小修过程中不断检验、修改及补充,逐渐形成了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符合自身实践的检修工序工艺操作指导书(规程)。

3.3 明确检修过程责任制

管理标准和作业标准(即操作指导书)形成后,对加强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相互联系是至关重要的。以往电厂虽然有3级验收制度,即班组、车间、厂部验收,但因为作业标准不细化、不统一,三级验收如前所说,很难形成完善的管理责任到位。为此,我厂根据现有组织结构的状况做出局部调整规定,即确定检修公司属于保证体系,将维修部和生技等职能部门作为监督体系,即确保作业标准既有人执行又有人监督,规定厂部直接考核维修部,而维修部验收检修公司所做的工作的新型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这从体制上明确了检修过程责任制,该体制同样对外包工程队适用。

除了明确3级验收的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责任制之外,在操作指导书中还细化出检修过程的见证点和停工待检点,根据各专业系统分工在每个点上均明确验收标准和验收人签字,否则检修过程暂停,一旦发现有跨越,则返工重来及处罚责任人,这样一来,使检修质量得到有效的保证。

为了使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运行顺畅,减少扯皮,大修过程还引入监理制,聘请国内有经验的监理机构作为第3方直接参与大修管理。监理制的引入不仅提高了对大修安全质量的控制,同时也促进了本厂管理水平的提高。

3.4 规范备品备件的管理

进入设备解体和检查阶段后,一方面可以观察到设备的运行健康状况,另一方面可以推测产品质量的优劣,进而通过检查备件台帐,查找供货厂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追溯责任。因此我们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完善证件管理,对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产品不予验收、不得入库;已入库的产品的证件等资料交由专人保管;其次,强化检验工作,包括大修解体设备、部件的检验,还包括过去在库部件的鉴定。目的是通过检验确认部件的健康状况,对有问题的部件进行原因分析,找出到底是材料等级问题,还是制造工艺问题,或是运行、检修水平的问题。通过这样的预防和纠正措施,对不合格项进行严格的管理和处理,确保部件满足设计的要求;第三,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设备、部件以及相应设计往往会不断更新,向着更高材料质量等级和更合理的设计方向发展,备品备件也要适应这种变化,力求要成熟的产品,切不可盲目替代。

3.5 加强工器具的管理

安全工器具是保证检修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检修工器具是检修人员必不可少的装备,是人手的延长, 是提高工作效率的良好中介,对这些工器具的维护与设备维护其实是同等重要的,都属于检修过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的范畴。因此只有充分认识到它们的重要性,才能在管理上予以规范。对工器具的管理主要通过几个环节来加强:首先建立台帐,对各工器具都一一进行编号,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记录;其次,开展定期检查、检验及检修维护工作,检查包括外观检查和按产品出厂说明书的规定逐项进行,检验包括仪器试验、机械校验等,检修等同于系统设备的检修;第三,选择有资质的检验、试验机构来进行检验工作,并颁发合格证。通过实施以上措施,再配以制度的约束,使工器具的管理由无序走向有序。

3.6 现场管理标准化

针对大修现场脏乱的事实,引入iso 9002管理模式,制定以下操作方式:第一,检修前先登记待拆卸设备、标示牌和管道保温铝皮的名称及介质流向标志,能先拆下保存的先拆下放好,防止大修时流失或检修结束回装时装错,此外,一些安全、文明警示牌在现场醒目的地方张贴或悬挂;第二,大修前由专人绘制每一个作业区域的设备、部件拆卸后堆放定点定置图,并经过审核批准,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自行恢复并被考核;第三,将每个作业区域的工作负责人和单位名称归类编制成一张大表格挂在现场,把厂里各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现场执行情况予以公告,谁违章一目了然 ,本厂人员和外来人员一视同仁,做得好的,也给予表扬;第四,拆卸下来的所有部件进行编号和用各种颜色标上注明状态的标示牌,保证部件不混放,重要的部件用胶袋封好放在层架上;第五,开口和高空交叉作业区域列入重点防护对象,并设置隔离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特别是汽轮发电机平台,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人进入此区域,除了专用工具外,其它物品一律保管在外面的专用箱柜内;第六,大修往往要拆卸部分保温材料,因为粉尘大,常常影响相邻区域的职工作业,考虑到这一实际情况,规定拆卸工作安排在夜间施工,天亮前将现场冲洗干净。

第3篇 关于大修火道的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炉修期间的安全管理,避免火道大、小修和底部积料清理作业过程中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修炉时劳动保护用品(劳保鞋、安全帽、工作服、口罩、手套)按要求穿戴齐全,不齐全的按厂规定进行考核。

2.修炉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应对所使用的安全带做耐拉试验,并正确配带,真正起到保护的作用。违者按“三违”处理。

3.照明工具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违者罚款50元。

4.修炉用电动架子吊具列入日常点巡检工作,每月必须重点维护一次,每次使用前必须对电动架子各部位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因检查维护不到位,因此造成的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杜绝带电插拔矩形插座及带电吊架子,否则按“三违”处理。

6.天车指挥人员应严格执行《关于规范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不得出现多人指挥现象;否则,对指挥人员各罚款50元。

7.火道大修期间要提前做好炉室维护工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得在同一炉室出现交叉作业现象,对焙烧一车间罚款200元。

8.同时拆、筑两条(或以上)火道作业时,应指派一人指挥,否则,对指挥人员各罚款50元/次。

9.大修炉室两侧空炉室应用钢板或其他防护设施覆盖,保证炉面作业人员的安全,不按要求执行的对负责人罚款20元

10.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带和“正在修炉,当心坠落”等警示牌,否则,对现场施工负责人罚款30元/次。

11.施工作业前,应对所有吊具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有缺陷的应报废的吊具,否则对施工负责人按“三违”处理。

12.拆火道和砌火道时,炉砖应在砖斗内码放稳固,不得露出砖斗外,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造成事故发生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3.炉面锄泥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挂在一个牢固的物体上,违者按“三违”处理。

14.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修炉架子的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时存在开焊、变形严重等缺陷,对现场施工负责人罚款50元/次;未及时整改的,对车间主要负责人罚款30元/次;因此造成的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15.使用梯子作业和上下火道过程中,必须有人扶,否则,对炉面监护人员罚款50元;

16.清理火道边墙、底部积料时,应采取从上至下的方法,严禁从下向上作业,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7.料箱内有人作业时,严禁抛、掷作业所需的工具或物品,否则,对责任人按“三违”处理;

18.料箱内有人作业时,火道上严禁存有耐火砖、工具等物品,以防止坠落伤人,否则,对现场施工负责人罚款50元/次;

19.严禁人员从吊物下方穿行,违者罚款50元,不听劝阻强行站在吊斗下的按三违处理。

20.用吊具上的钩子挂斗子时,必须按照从里往外挂的原则进行操作,以保证安全。不按要求挂斗子的罚款20元。

21.放泥斗子两边必须放钢板且用泥斗子压着,以保证锄泥浆人员及指挥行车人员的安全,不按要求执行的对负责人罚款20元。

22.对于装砖人员所装砖要求:砖不能露出斗子外沿,且砖不能来回晃动,不由按要求装砖的罚款20元每次。

23.如发现一次斗子腾空后掉砖现象,对装砖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 情节严重者,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维修车间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第4篇 机组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使1#机组大修工作安全顺利的实施和完成,现将#1机组大修安全管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组织与分工

1、朱淮柏为安全总协调,全面负责发电厂安全生产。

2、成立1#机组大修现场安全管理组

组  长:朱淮柏

副组长:殷  政  张  群

成  员:吴友良  张定台  岳修军  龙海青   张树磊  徐国刚  宗旭伟  朱 军   贾存强   滑 乔  刘 勇   王 慧    吴 卫   王锟    张小高  李相功

3、分工与职责

(1)殷政为#1机组检修现场总负责,协调大修现场,检修与运行现场管理,负责现场安监人员的管理及调度。

(2)张  群主要管理大修期间安监科内务,外来施工队伍的管理,并协助殷政管理全面。

(3)张树磊主要负责电气的检修现场及所有临时电源。

(4)岳修军主要负责汽机、化学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

(5)龙海青主要负责锅炉、热工、燃料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

(6)吴友良全面负责大修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7)张定台负责运行安全管理及大修隔离工作并负责大修期间的运行管理。

(8)朱 军负责#1机组汽机所有检修项目的安全管理。

(9)徐国刚管理好燃料有关的检修项目及现场管理

(10)宗旭伟主管#1机组锅炉所有检修项目的安全管理。

(11)贾存强主管#1机组电气所有检修项目的安全管理。

(12)滑乔负责#1机组大修期间电气运行方面的安全管理。

(13)刘 勇负责#1机组大修期间热机运行方面的安全管理。

(14)王慧负责大修期间安监科日常事务。

(15)吴卫、王锟、张小高、李相功负责大修期间检修、运行定置管理工作和星级班组在检修过程中的创建工作。

二、安全监察工作要求

1、本次大修实行负责制,谁管理哪一方面,对哪一方面负责;

2、所有安监人员禁止酒后上岗,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在大修前,所有安监人员应学习所有的大修规定,各种安全措施,及各外包工队的现场管理、措施。

4、每天11:30在安监科召开现场安全联系会,所有现场安监人员参加。讨论、布置、落实有关安全事项;并提出安全防范意见。

5、大修期间或值班期间,各安监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能找到人、处理特发事件。

6、所有安监人员参加对应的管理现场设备的三级验收管理工作,并对验收工作负责。

7、根据大修进度,应及时协调、做好安全措施。所有安监员每天对施工架子及临时电源进行检查。

8、对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应注意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以方便大修后写总结报告。

9、如发现安全监察人员对现场出现的违章情况,不及时制止或不进行处理的,与违章人同受处罚。

三、大修期间外包工管理规定

1、大修3天前技术科负责通知外包队伍到安监科办理安全协议。

2、外包队伍要按照发电厂定置管理的要求设定施工区域,每个外包队伍要设有大修安全栏,安全栏内要有联系方式,危险区域要有警戒线。

3、必须有合同,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4、施工代表必须有企业法人签发的代表资格证书;

5、必须有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外包队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人员;

6、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7、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并附照片;

8、凡已注册的施工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施工单位必须给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登记的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9、施工企业必须给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工器具及劳保用品否则甲方有权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10、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用于本次施工)

11、外包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出入证,现场必须制定专人负责,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佩戴黄袖标,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定置管理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2、外包队伍必须统一着装。

四、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1、临时供电线路的敷设必须整齐、统一且不影响人员通行、设备搬运和安装;

2、用电设备采用漏电保护开关、插座与电源连接。漏电保护开关及漏电保护器应符合规定要求,严禁非电工私拉乱接及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3、用电设备的保护接零应采用并联接法,严禁串联;

4、各类配电箱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符合规定。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应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

五、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2、大修用的电焊机必须绝缘良好要有合格标签;

3、安全带要正确使用,高挂低用,具悬挂条件,严禁挂在毛竹上;

4、大修前各班组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5、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个人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6、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顶衬、下颚带、后扣(或帽箍扣)等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在25~50mm。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7、脚手架实现验收制,不验收不得使用;

8、倒链、钢丝绳等吊装用具使用前应检查其性能是否良好,并且在其额定使用范围内,严禁超载使用,吊起的设备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岗。

9、在大修现场起吊重物时起吊点要牢固,要掌握好被吊物的重心。

六、电焊机、氧气、乙炔管理规定

1、氧气瓶、乙炔瓶要有固定存放点,两存放点的安全距离要大于8米,氧气瓶、乙炔瓶不能乱拉乱用;

2、乙炔瓶使用时,必须安装回火发生器;

3、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

4、 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焊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小于5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

6、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7、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人氧气。

七、大修期间星级班组安全管理规定

1、按照发电厂星级班组标准和考核办法,要求各检修班组加强星级班组建设,要求每天对#1机组大修现场进行巡查。

2、进入#1机组大修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安全帽佩戴正确,使用检验合格的工器具。

3、检修班组应梳理,检修工作的全部内容,并针对机组运行中未处理的缺陷进行统计、汇总,列入本次检修计划中。确保班组在#1机组大修工作中不发生缺项、漏项。

4、星级班组考核员每天对班组班前会进行检查,班组班前会“三交”、“三评”要开展到位,班前会讲清楚每项工作的地点、内容、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等,明确各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组成员;与其它部门、班组配合的工作,必须讲清楚工作范围、工作之间的协调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本班各工作组之间有联系的工作,必须讲清楚配合方式及安全注意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落实责任人。

5、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现场办理开工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组织全体工作班成员讲解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危险点、控制措施、注意事项,确认掌握后签字。

6、外来人员参与班组检修工作时,班组必须针对工作内容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做到“一工作一交底”的要求。必须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的签字确认(班组留存交底内容)。

7、检修施工现场作业区域要设临时围栏,悬挂相关的警示牌和标志牌,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标牌要齐全。检修后各种标志恢复齐全、正确,物见本色。

8、大修施工现场要有定置图,检修设备的零部件、材料、工器具等按定置图规定位置摆放,应做到“三齐”、“三不落地”、“三无”、“三不乱”,大修期间现场的文明生产要做到及时清扫,检修工作结束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经运行人员检查合格。

9、#1机组大修期间班组每天要进行危险预知,星级班组考核员每天要对危险预知进行评估。

10、#1机组大修期间星级班组考核员对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作票合格率100%,安全措施完善并落实到位。

11、检查各班组在大修结束后是否认真执行“三级验收制度”,是否认真填写试验和验收结果记录。

第5篇 化工设备大修的安全管理——大检修前的安全准备二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责任,并实施对本单位参加设备大修的全体职工进行大修前的安全教育。

2.所有的设备检修项目必须严格制订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每个检修项目都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该设备检修项目作业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每一项设备检修项目都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同时指定其中一人负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3.项目进行检修作业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和规范填写各种安全作业票证。坚持一切按规章办事,一切凭票证作业。

4.进入检修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环境应按规定穿戴好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如耐酸工作服、防酸胶鞋等。

第6篇 化工装置大修拆除开车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用化学方法从事生产的各种工艺装置及相关设备的大修、拆除和开车等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装置大修、拆除和开车须有专人负责,制定专题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的职业安全卫生防范保障措施内容。

第三条对大修、拆除和开车的装置要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对一些重大项目,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扫线方案、盲板位置、网络进度等),并应做到“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作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定网络进度。

第四条参加装置大修、拆除和开车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书,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五条在办理项目委托手续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须交待安全措施和签订安全协议书。

第六条参加装置大修、拆除和开车人员,须进行同作业内容相关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业,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第七条工程施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安全交底记录。具体项目交底时,须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作业前,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第八条装置交付大修、拆除和开车前,应组织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进行装置交付安全确认,在确认安全的条件下方可把装置交付给作业单位施工和组织开车。

第九条装置大修、拆除和开车等各项目作业,须严格执行操作票或作业许可证(包括进出料、停开泵、加拆盲板和施工、检修、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射线、探伤等票证)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各企业须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作业规定和相应的票证,明确各作业、签发人员的职责及票证的有效性,各施工操作人员须持票证才能作业。

第十条装置大修、拆除和开车前,须切断进出装置物料,并应退出装置区。

1、不允许任意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料。

2、不得向大气或加热炉等设备容器中排放可燃、爆炸性气体。

3、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排放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标准。

4、具有制冷特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线等设施,停工时要先退干净物料再泄压,防止产生低温损坏设备。

第十一条装置大修、拆除和开车前,须进行吹扫、清洗、置换合格。

1、设备容器和管道的吹扫、清洗、置换要指定专人负责。

2、凡含有可燃、有毒、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应进行彻底的吹扫、置换,使内部不含有残渣和余气,取样分析结果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过程中,应将各设备与管线上的阀全部打开,保证蒸汽、氮气和水等介质的压力和蒸塔、蒸罐时间,防止短路,确保不留死角。

4、吹扫置换及开车过程中,应禁止明火作业及车辆通行,以确保安全。

5、吹扫前应关闭液面计、压力表、压力变送器、安全阀,关严机泵的前后截止阀及放空阀,防止杂质吹入泵体。应将换热器内的存水放尽,以防水击损坏设备。

6、要做到不流、不爆、不燃、不中毒、不水击,确保吹扫、置换质量。

第十二条盲板的加、拆管理。

1、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2、须按大修、拆除和开车方案中的盲板流程图,执行加、拆盲板作业。

3、加、拆盲板要编号登记,防止漏堵漏拆。

4、盲板的厚度必须符合工艺压力等级的要求。

5、与运行的设备、管道及系统相连处,须加盲板隔离,并做好明显标识。

6、对槽、罐、塔、釜、管线等设备容器内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其出入口或与设备连接处应加装盲板,并挂上警示牌。

第十三条凡需大修、拆除和开车前的设备、容器、管道,必须达到动火条件,以保证施工安全。

1、动火管理实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动火作业必须持有效的动火作业许可证。

2、凡在含有可燃介质的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堵盲板,经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取样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3、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有效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动火监护人或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4、动火前应由专人进行检测分析,并做好记录。

5、装置动火现场不得搭设毛竹架、雨布等易燃物,确有需要,须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

6、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应对地沟、阀门井、下水井进行水封处理,对低层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应采取遮挡或封闭措施。

7、明火作业周围必须清除一切可燃物,作业周围不允许排放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

8、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保持10米以上,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保持5米以上,不得放在烈日下曝晒或接近火源。

第十四条装置大修、拆除和开车期间各级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人员必须到装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对各个作业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使之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第十五条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射线探伤等各类作业监护人,必须履行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对作业和完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如:消灭火种、切断电源、清理障碍等)。

第十六条进入装置现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携带烟火。

第十七条各作业人员须达到“三懂三会一能”:懂本作业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火灾的预防措施;会正确报警,会使用现有的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能正确使用现有的防护器具和急救器具。

第十八条须对施工作业所用工机具、防护用品(脚手架、跳板、绳索、葫芦、行车、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电焊机、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笔、防毒面具、防尘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消防器材等)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确认。

第十九条装置交付大修、拆除前,必须对装置内电缆沟做出明显标志,禁止载重车辆及吊车通行及停放。

第二十条大修、拆除装置现场下水井、地漏、明沟的清洗、封闭,必须做到“三定”(定人、定时、定点)检查。下水井井盖必须严密封闭,泵沟等应建立并保持有效的水封。

第二十一条大修期间,对装置现场固定式(可燃气、h2s、co、nh3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等)报警仪探头,要进行妥善保护。

第二十二条对存有易燃、易爆物料容器、设备、管线等施工作业时,须使用防爆(如:木、铜质等无火花)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第二十三条对遇空气、水易自燃、自爆的物质,如白磷、烷基铝、硫化亚铁、金属钠或钾等活泼金属及其合金和一些触媒、催化剂、吸附剂等,要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和措施。

第二十四条打开设备人孔时,应使其内部温度、压力降到安全条件以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渣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作业,警惕有堵塞现象。人孔盖在松动之前,严禁把螺丝全部拆开。在拆卸设备之前,须经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对所存醇、苯、稀烃、油气、风、水确实处理干净后,才允许拆开,以防残压伤人。

第二十五条禁止使用汽油或挥发性溶剂洗刷机、配件、车辆和洗手、洗工作服。严禁将可燃污液、有毒有害物质排入下水道、明沟和地面。

第二十六条对损坏、拆除的栏杆、平台处,须加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完后应恢复原样。

第二十七条起重、吊装作业,须按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

1、载重车辆、25吨以上吊车进入现场,原则上只允许停在检修道上,严禁压坏地下设施和堵塞消防通道。

2、对立体交叉作业、大型吊车作业现场,施工单位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3、严禁用生产设备、管道、构架及生产性构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与其它设备、容器、管道、阀门、电线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免造成碰撞、损坏。

第二十八条要保证漏电开关、电缆、用电器具完好。

1、临时用电的配电器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保护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必须满足上下级配合要求。

2、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不超负荷使用。

4、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盘要有防雨措施。用电线的装、拆必须由电工负责作业。

5、放置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箱应挂设“已送电”、“已停电”标志牌。

6、电焊机接线要规范,电焊把线就近搭接在焊件上,把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不得穿过下水或在运行设备(管线)上搭接焊把线。

第二十九条临时用电线路架空布线时,不得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严禁用金属丝梆扎,临时用电的电缆横穿马路路面的保护管应采取固定措施。

第三十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罐、槽等金属设备内作业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v,严禁使用碘钨灯。

第三十一条脚手架材料和脚手架搭设须符合规范要求,经施工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并挂有准许使用的标识牌后,方可使用。在雨雪天脚手架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第三十二条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上方的牢固构件上,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

第三十三条禁止高空抛物件、工具和杂物,工机具、材料、自行车和工业垃圾等物品要按指定地点摆放。

第三十四条检修现场设备拆卸后敞开的管口应严防异物落入,要有严密牢固的封堵安全措施。

第三十五条遇有异常情况,如物料泄漏、设施损坏等,应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十六条进入装置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特别通行证),车辆安全阻火设施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第三十七条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进行开车前的检查确认。各开车单位生产安全负责人按开车方案组织全面检查,并做好系统开车各项安全准备工作。

1、所有项目已完工,尾项和存在问题已落实整改完毕,并已得到验证。

2、对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交底工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装置内通信、通道、通风、梯子、平台栏杆、照明和消防器具等一切安全和劳动保护设施已处于备用、完好状态。

4、安全阀、压力表、报警仪和静电接地、连接件及静电消除器等设备安全附件完好、进入投用状态。

5、装置吹扫置换、贯通、试压、试漏和气密性试验要合格,安全装置调试复位,机、泵等传动设备须完成单机试运,每一步骤都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未经过试压、验收的设备、管道、仪表等不能投入生产,以确保设备安全投运。

6、确认各塔、容器的人孔封闭和隔离盲板拆装、单向阀的方向正确。催化剂、吸附剂等装填完毕。

7、凡需要投用的设备、容器、管道,必须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各铭牌证件齐全。

8、进料前,确认水、汽、风、电进装置,投用所有仪表、流程图及控制点进行核对,对现场所有控制阀进行开关信号确认,保证所有控制阀均反应正常。

9、现场下水井、地漏、明沟必须保持通畅,并做到定人、定时、定点检查。明沟、平台、设备、管线外表的油污、物料必须冲洗干净,避免开车过程中出现意外。

10、保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在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堆放物品、摆放施工机具等,所有障碍物已清理。

11、改工艺流程引介质必须经操作员、班长、装置技术人员三级确认。

12、开车场地严禁存放爆炸物,从严控制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物资的贮存,遇有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三十八条装置开车后,按开车方案进出装置物料。接受易燃易爆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受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置换,分析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再引开车介质。

第三十九条接受物料时应缓慢进行,注意排凝,防止出现冲击或水击现象。接受蒸汽时要先预热、放水,逐渐升温升压。

第四十条引易燃易爆物料时,严格控制动火作业、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装置开车应做到不跑、不冒、不窜、不漏,不随地排放余气、残渣和化学品。垃圾废物料等应集中堆放、处理。

第四十二条装置内部设备检修、拆除,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7篇 化工企业大修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化工企业一般每年都要全厂停车进行设备大检修,而年度设备大检修作业具有全厂停车,检修项目多,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多,涉及面广,又多工种同时作业,故危险性比较大,如安全管理稍有放松就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笔者认为采取下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就可以确保全厂年度设备大修安全地进行。

一、大检修前的安全准备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责任,并实施对本单位参加设备大修的全体职工进行大修前的安全教育。

2.所有的设备检修项目必须严格制订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每个检修项目都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该备检修项目作业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每一项设备检修项目都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同时指定其中一人负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3.项目进行检修作业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和规范填写各种安全作业票证。坚持一切按规章办事,一切凭票证作业。

4.进入检修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环境应按规定穿戴好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如耐酸工作服、防酸胶鞋等。

二、大修前的安全检查

1.对设备检修作业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认真进行检查或检验,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工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2.对设备检修作业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3.对设备检修现场的固定式钢直梯、固定式钢斜梯、固定式防护栏杆、固定式钢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对设备检修用的盲板应按规定逐个进行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合格后方可使用。

5.对设备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6.对有化学腐蚀性介质或对人员有伤害介质的设备检修作业现场,应各有作业人员在沾染污染物后的冲洗水源。

7.需夜间检修的作业现场,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8.需断电的设备,在检修前应切断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有人作业”的安全标志及锁定。

三、设备与管道的清洗置换

1.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或停车操作票进行操作,停车操作票在使用后应存档备查。

2.抽堵盲板作业必须按《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定》(hg230131999)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设备与管道的清洗置换必须编制清洗置换方案。置换时应切断一切有毒有害介质来源,并严防有毒有害介质倒回设备或管道,危及设备置换操作人员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置换后进行分析,分析合格后,办好设备交接手续。被清洗设备上的有关电源必须从配电盘上予以切断,拨出熔断器及锁定。

4.主要阀门、电气开关挂上禁动牌或锁定,危险地区挂上警告牌。

四、检修作业现场的防火防爆

1.厂内严禁吸烟。

2.动火作业必须按危险等级办理相应的“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动火证只能在批准的期间和范围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不得随意转移动火作业地点和扩大动火作业的范围,严格遵守一个动火点办一个动火证的安全规定。

3.如需进入设备容器内或需在高处进行动火作业,除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外,还必须按规定同时办理进塔入罐安全作业许可证或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

4.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所用工器具的安全可靠性,不得带病使用。

5.使用气焊切割动火作业时,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不得放在烈日下暴晒,并禁止放在高压电源线及生产管线的正下方。两瓶之间应保持不小于5m的安全距离,与动火作业点明火处均应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

6.乙炔气瓶、氧气钢瓶内气体均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一定的余压。乙炔气瓶严禁卧放。

7.需动火作业的设备、容器、管道等,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绝措施,如加上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并切断电源,清洗置换,分析合格,符合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

8.动火作业时,须遵守原化工部颁发的《动火六大禁令》。

9.在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五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室外高处动火作业。

10.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如汽油、香蕉水等清洗设备、地坪、衣物等。

11.禁止用氧气吹风、焊接,切割作业完毕后不得将焊(割)炬遗留在设备容器及管道内。

12.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作业人员应消除残火,确认无火种,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五、严防进塔入罐作业中毒窒息

1.凡进入各类塔、釜、槽、罐、炉膛、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作业,均须遵守原化工部颁发的《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2.未经处理的敞开设备或容器,应当作密闭容器对待,严禁擅自进入,严防中毒窒息。

3.在进入设备、容器之前,该设备、容器必须与其它存有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或管道进行安全隔绝,如加盲板或断开管道,并切断电源,不得用其他方法如水封或阀门关闭的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安全分析合格。

4.若检修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检修人民感觉异常,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或容器。若需再进入设备容器内作业时,须对设备或容器重新进行处理,重新进行安全分析,分析合格,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设备或容器内作业。

5.在设备或容器内作业应根据设备或容器的具体情况按规定搭设安全梯或架子,并配备救护绳索,设备或容器外设监护人员,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6.进入设备或容器内作业应加强通风换气。必要时应按规定佩带防护器材。

7.谨防设备或容器内解析出有毒有害介质,必要时应增加安全分析项数,加强监护工作。

8.作业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气体防护器材。

9.严禁在雷电天气的情况下,在较高的铁质塔内进行作业,以防在塔内作业的人员被雷电击伤。

10.若有的单位为监测设备容器内溶液液面,在设备容器外安装有放射线装置的,在此种情况下,作业人员在进入设备容器内之前,必须将放射线装置拆除,放置到安全地点,或将该放射线装置进行有效的隔离屏蔽,以确保设备容器内作业人员不受到放射线的损伤。

六、防触电事故

1.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必须遵守本公司《电气设备安全检修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2.电气工作人员在电气设备上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认真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和允许工作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转移、间断、终结制度,认真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办妥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3.不准在电气设备、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将电源开关处熔断器拆下并锁定,同时挂上禁动牌。

4.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上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地线。

5.一切临时安装在室外的电气配电盘,开关设备,必须有防雨淋设施,临时电线的架设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6.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电气作业人员检查合格后,贴上标记,方能投入使用,在使用中必须加设漏电保护装置。

7.电焊机应设独立的电源开关和符合标准的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须绝缘良好,并易辨认。一次线路中间严禁有接头。

8.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停送电联系工作,并办理停送电联系单。设备交出检修前必须联系电气车间彻底切断电源,严防倒送电。

9.一切电气作业均应由取得特种作业证的电工进行,无证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10.作业现场所用的风扇、空压机、水泵等的接地装置,防护装置须齐全良好。

七、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1.高处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各级审批人员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

2.患有“高处作业职业禁忌症”的职工,不得参与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按规定铺设固定跳板,必要时跳板应采取防滑措施,所用材料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脚手架用完后应立即拆除。

4.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内,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输送物料时应用绳袋起吊,严禁抛掷。易滑动或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5.登石棉瓦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架,并加以固定,脚手架应有防滑措施。

6.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7.高处作业要严防触电、化工放空和其他作业的干扰和伤害。

8.高处作业须视现场状况设置警戒区,挂警示牌。

八、起重作业安全

1.起重机械、器具必须事先检查合格,粘贴“检查合格证”,起重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2.操作或指挥起重机械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起重特种作业证”,无证人员严禁操作或指挥。起吊重物前必须进行试吊。

3.凡起吊5t以上的物件,必须按规定办理起吊作业安全许可证。起吊20t以上的物件,或虽不足20t,但起吊作业环境恶劣,危险性大的作业,均应编制起吊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起吊作业现场须设专人监护或设专人进行现场管理。

4.不得利用工艺设备、管道、管架、电杆等做吊装锚点。如用构筑物做锚点,须经机动部门审批。

5.起吊作业的人员必须分工明确,统一信号,统一指挥。

6.大型起吊作业现场应设警戒区,设安全标志,严防无关人员随意进入。

7.使用卷扬机进行起吊作业时,其安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滑动倾斜现象。

8.当重物起吊悬空时,卷扬机前不得站人。

9.正在使用中的卷扬机,如发现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绕向不正,必须停车后方可校正。

10.卷扬机在开车前,应先用手扳动机器空转一圈,检查各零部件及制动器,确认无误,再进行作业。严禁超载使用。

九、防机械伤害

1.所有机械的传动。转动部分及机械设备易对人员造成伤害的部位均应有防护装置,没有防护装置不得投入使用。

2.机械设备起动前应事先发出信号,以提醒他人注意。

3.打击工具的固定部位必须牢固,作业前均应检查其紧固情况,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清理电缆沟,抬运盖板,以及搬运笨重物件时,应统一指挥,协调动作。

十、厂区交通安全

1.严格遵守厂区交通规划,严禁扒车、抢道、人货混装。

2.电瓶车上严禁站(蹲)人。

3.严格执行原化工部颁发的《机动车辆七大禁令》,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4.动土作业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动土证”,在道路上断路动土时,应没安全设施,夜间须悬挂红灯,以提醒他人。

5.严禁车辆和检修用的设备、材料占用交通道路,需临时占用,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防中暑

1.化工年度设备大检修期间通常为盛夏季节,因此各检单位应备足防暑降温用品,以供检修人员使用,严防中暑。

2.各单位所供防暑降温饮料等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防止食物中毒或肠道疾病发生。

3.在确保大修项目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各单位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以避开高温。

4.搞好劳逸结合,防止职工过度疲劳。

5.职工医院要组织医疗小分队,加强大修期间巡诊医疗。

第8篇 机组大修安全管理规定范例

机组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1、按照检修区域“封闭作业”的原则,对机组检修区域做好安全隔离。

2、编制现场定置图管理图,检修过程中严格按图进行项目检修。

3、对机组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应派专职人员值班和巡查,对发电机内部作业的检修人员,及所携手的材料,工器具进行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

4、应对外包单位的作业人员(民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规章制度学习并进行测试或考核。

5、必须对检修人员或外包单位工作负责人针对检修项目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外包项目要认真做好检修项目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会签、外包单位资质审查、工作票负责人资格审核)。在交底簿《备忘录》中明确写明交底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后所有人员签名。

6、对在大修中需用的安全工器具,起重机械设备,逐一进行检查和试验检测。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不能使用。

7、检修平台、吊篮、吊笼等设备进行预检,对钢管升降平台组装件事前进行严格的检测并应审核安装单位的资质合格证书和安装质量,经三级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

9、现场配置的检修电源从容量、数量、及安全上应满足检修项目的要求。

10、建立氧气、乙炔及易燃易爆物资的存放区域,做好重点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措施。

11、对焊工、起重工、电工、架子登高工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资质认证核查。及进行跟踪对照检查,严禁无证操作。

12、容易发生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事故的部位或重点区域,除了在开工前进行认真详细的技术和安全交底外,还必须制订有关的安全作业技术方案,设专人监护。并且对确定的重点部位应在整个检修过程加强监督检查。

13、水轮机、发电机、开关站、坝顶。在每个区域作业面应明确一名项目安全责任人(由相应的检修项目负责人担任),并由此负责本部位或区域的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

14、重大检修或试验项目,应有正确技术方案,健全的组织体系、明确合理的分工、并在检修、试验过程中重点对危险点进行督查。

15、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在动火作业期间,必须注意周围环境的同时做到安全措施到位、消防设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在发电机内部等重要部位动火作业应有专职消防员到场监督巡查。

16、同一检修系统内不同项目交叉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机组大修进度、质量合理安排工序。大修结束后的各项试验,必须按照《大修设备试验大纲调试程序》展开。此时,应防止出现处理临时缺陷时的无票作业、电气误操作等。

17、现场的安全通道在整个检修过程必须始终保持畅通。

18、保持文明,卫生的作业环境。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以保证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19、大修工业垃圾暂存处等应定置管理。

20、工程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

现场监督人:

×××××水力发电厂

第9篇 公司年度设备大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公司2023年度停产检修工作计划,公司将于1月份对1#水泥磨和烘干窑等设备进行大修。为确保本次设备大修工作圆满完成,公司特重申以下安全规定:

一、本公司安全管理:

1、 公司年度设备大修作业前,为确保安全检修意识得到认真落实,公司所属生产、仓储、供销等处室领导要召开所有参加检修人员专题安全会议,对本处室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以确保安全检修意识得到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检修人员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必须经本人签字后报公司安全负责人,否则不得进入现场开展检修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和本次大修项目负责人是安全责任人。

3、 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本次大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口罩,穿好安全防护鞋,2m以上的独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 检修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转磨人员转动磨机前必须确保磨内人员撤出,磨体下方严禁站人,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5、 烘干窑炉膛内检修使用安全照明,照明电线必须用木杆挑起来,防止电线烫毁和压坏,确保安全用电。炉膛内搭设脚手架必须确保牢固,大于2米时要系安全带,拆除耐火砖时确保安全,搬运装卸材料时要切实注意手足安全。

6、 检修现场因施工需要吊开的栏杆、孔洞、盖板等,施工人员必须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7、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氧气、乙炔气瓶按规定放置。

8、 检修工作中禁止交叉作业,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检修区域。

9、 公司原安全管理规则、规程仍然有效。

二、外包单位安全管理:

1、 检修开工前,承包方必须对每个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经本人签字后报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安全负责人,否则不得进入现场参与检修。

2、 检修期间应严格遵守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本暂行规定,认真执行操作牌制度。检修工作中必须戴好安全帽和防护鞋,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氧气、乙炔气瓶按规定放置。

3 、检修期间,外包单位应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并对现场情况进行安全检查、监督、跟踪。

4、 特种作业人员,外包单位应提供有效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严禁无证作业。检修工作中严禁交叉作业。

5、 外包单位必须接受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安全负责人的检查监督,对施工中查出的不安全问题,必须无条件整改。否则我公司有权做出处罚,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终止工程承包合同。

三、安全考核

1、 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按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条款对相关处室进行考核和处罚。

2、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和火灾事故按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条款执行并加重处罚。

3、对外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双方签订的安全合同执行。

4、凡发生习惯性违章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经济处罚。

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第10篇 维修服务部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工作时间喝酒,严禁酒后作业。

(二)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

(三)所有特殊工种都必须持证上岗。

(四)工地中的一切机械操作,必须指定专人使用。

(五)各工种所使用的工具要随时检查是否安全,避免工具伤人。

(六)进行高空作业时,要仔细检查安全带是否系的结实,拴挂是否牢固。

(七)进入高层工地时,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八)登高作业时,严禁将工具掖在腰间,一定要装在工具袋内。

(九)施工的所有工种,在工作进程中,一切按施工规范操作,严禁出现违规、敷衍、替代行为。

(十)施工现场要设立警告标识。

第11篇 关于大修火道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炉修期间的安全管理,避免火道大、小修和底部积料清理作业过程中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修炉时劳动保护用品(劳保鞋、安全帽、工作服、口罩、手套)按要求穿戴齐全,不齐全的按厂规定进行考核。

2.修炉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应对所使用的安全带做耐拉试验,并正确配带,真正起到保护的作用。违者按“三违”处理。

3.照明工具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违者罚款50元。

4.修炉用电动架子吊具列入日常点巡检工作,每月必须重点维护一次,每次使用前必须对电动架子各部位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因检查维护不到位,因此造成的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杜绝带电插拔矩形插座及带电吊架子,否则按“三违”处理。

6.天车指挥人员应严格执行《关于规范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不得出现多人指挥现象;否则,对指挥人员各罚款50元。

7.火道大修期间要提前做好炉室维护工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得在同一炉室出现交叉作业现象,对焙烧一车间罚款200元。

8.同时拆、筑两条(或以上)火道作业时,应指派一人指挥,否则,对指挥人员各罚款50元/次。

9.大修炉室两侧空炉室应用钢板或其他防护设施覆盖,保证炉面作业人员的安全,不按要求执行的对负责人罚款20元

10.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带和“正在修炉,当心坠落”等警示牌,否则,对现场施工负责人罚款30元/次。

11.施工作业前,应对所有吊具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有缺陷的应报废的吊具,否则对施工负责人按“三违”处理。

12.拆火道和砌火道时,炉砖应在砖斗内码放稳固,不得露出砖斗外,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造成事故发生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3.炉面锄泥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挂在一个牢固的物体上,违者按“三违”处理。

14.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修炉架子的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时存在开焊、变形严重等缺陷,对现场施工负责人罚款50元/次;未及时整改的,对车间主要负责人罚款30元/次;因此造成的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15.使用梯子作业和上下火道过程中,必须有人扶,否则,对炉面监护人员罚款50元;

16.清理火道边墙、底部积料时,应采取从上至下的方法,严禁从下向上作业,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7.料箱内有人作业时,严禁抛、掷作业所需的工具或物品,否则,对责任人按“三违”处理;

18.料箱内有人作业时,火道上严禁存有耐火砖、工具等物品,以防止坠落伤人,否则,对现场施工负责人罚款50元/次;

19.严禁人员从吊物下方穿行,违者罚款50元,不听劝阻强行站在吊斗下的按三违处理。

20.用吊具上的钩子挂斗子时,必须按照从里往外挂的原则进行操作,以保证安全。不按要求挂斗子的罚款20元。

21.放泥斗子两边必须放钢板且用泥斗子压着,以保证锄泥浆人员及指挥行车人员的安全,不按要求执行的对负责人罚款20元。

22.对于装砖人员所装砖要求:砖不能露出斗子外沿,且砖不能来回晃动,不由按要求装砖的罚款20元每次。

23.如发现一次斗子腾空后掉砖现象,对装砖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 情节严重者,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维修车间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第12篇 化工装置大修、拆除、开车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用化学方法从事生产的各种工艺装置及相关设备的大修、拆除和开车等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装置大修、拆除和开车须有专人负责,制定专题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的职业安全卫生防范保障措施内容。

第三条对大修、拆除和开车的装置要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对一些重大项目,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扫线方案、盲板位置、网络进度等),并应做到“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作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定网络进度。

第四条参加装置大修、拆除和开车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书,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五条在办理项目委托手续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须交待安全措施和签订安全协议书。

第六条参加装置大修、拆除和开车人员,须进行同作业内容相关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业,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第七条工程施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安全交底记录。具体项目交底时,须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作业前,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第八条装置交付大修、拆除和开车前,应组织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进行装置交付安全确认,在确认安全的条件下方可把装置交付给作业单位施工和组织开车。

第九条装置大修、拆除和开车等各项目作业,须严格执行操作票或作业许可证(包括进出料、停开泵、加拆盲板和施工、检修、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射线、探伤等票证)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各企业须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作业规定和相应的票证,明确各作业、签发人员的职责及票证的有效性,各施工操作人员须持票证才能作业。

第十条装置大修、拆除和开车前,须切断进出装置物料,并应退出装置区。

1、不允许任意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料。

2、不得向大气或加热炉等设备容器中排放可燃、爆炸性气体。

3、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排放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标准。

4、具有制冷特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线等设施,停工时要先退干净物料再泄压,防止产生低温损坏设备。

第十一条装置大修、拆除和开车前,须进行吹扫、清洗、置换合格。

1、设备容器和管道的吹扫、清洗、置换要指定专人负责。

2、凡含有可燃、有毒、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应进行彻底的吹扫、置换,使内部不含有残渣和余气,取样分析结果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过程中,应将各设备与管线上的阀全部打开,保证蒸汽、氮气和水等介质的压力和蒸塔、蒸罐时间,防止短路,确保不留死角。

4、吹扫置换及开车过程中,应禁止明火作业及车辆通行,以确保安全。

5、吹扫前应关闭液面计、压力表、压力变送器、安全阀,关严机泵的前后截止阀及放空阀,防止杂质吹入泵体。应将换热器内的存水放尽,以防水击损坏设备。

6、要做到不流、不爆、不燃、不中毒、不水击,确保吹扫、置换质量。

第十二条盲板的加、拆管理。

1、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2、须按大修、拆除和开车方案中的盲板流程图,执行加、拆盲板作业。

3、加、拆盲板要编号登记,防止漏堵漏拆。

4、盲板的厚度必须符合工艺压力等级的要求。

5、与运行的设备、管道及系统相连处,须加盲板隔离,并做好明显标识。

6、对槽、罐、塔、釜、管线等设备容器内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其出入口或与设备连接处应加装盲板,并挂上警示牌。

第十三条凡需大修、拆除和开车前的设备、容器、管道,必须达到动火条件,以保证施工安全。

1、动火管理实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动火作业必须持有效的动火作业许可证。

2、凡在含有可燃介质的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堵盲板,经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取样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3、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有效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动火监护人或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4、动火前应由专人进行检测分析,并做好记录。

5、装置动火现场不得搭设毛竹架、雨布等易燃物,确有需要,须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

6、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应对地沟、阀门井、下水井进行水封处理,对低层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应采取遮挡或封闭措施。

7、明火作业周围必须清除一切可燃物,作业周围不允许排放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

8、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保持10米以上,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保持5米以上,不得放在烈日下曝晒或接近火源。

第十四条装置大修、拆除和开车期间各级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人员必须到装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对各个作业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使之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第十五条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射线探伤等各类作业监护人,必须履行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对作业和完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如:消灭火种、切断电源、清理障碍等)。

第十六条进入装置现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携带烟火。

第十七条各作业人员须达到“三懂三会一能”:懂本作业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火灾的预防措施;会正确报警,会使用现有的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能正确使用现有的防护器具和急救器具。

第十八条须对施工作业所用工机具、防护用品(脚手架、跳板、绳索、葫芦、行车、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电焊机、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笔、防毒面具、防尘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消防器材等)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确认。

第13篇 电厂脱硫系统大修安全管理实践与探讨

摘要:结合北仑电厂七台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大修管理实践,分别介绍了烟气脱硫装置大修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检修全过程安全管理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通过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了脱硫系统大修或技术改造的安全顺利进行,为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装置大修安全管理积累了经验。

近些年来,燃煤机组脱硫装置投运后陆续进入大修周期,以及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电厂脱硫装置取消旁路、以及脱硫提效、深度减排改造结合机组大修逐步开展,由于脱硫工艺过程的特殊性,脱硫装置大修现场具有动态的多工程立体作业特点,生产设施的腐蚀老化、现场作业环境的限制、人机的流动性,形成了人、机、料的动态集中,导致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尤其是2023年以来,全国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出现多起人身伤亡事件、火灾等设备损坏事件,也给我们的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因此,搞好脱硫装置的大修全过程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1、脱硫系统大修工作中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特点:

1.1 脱硫设备设施缺少成熟系统的大修经验借鉴,相对于主机检修的成熟经验,脱硫系统的

某些设备、设施检修存在较多的安全风险。

1.2 危险作业项目比较多,比如脱硫系统内存在大量密闭容器,如烟气ggh、吸收塔、事故浆液箱等,必须严格遵循密闭容器的相关规定,并且罐体和管道大量采用涂鳞、衬胶等防腐工艺,这些都极易发生易燃易爆事件。

1.3 外包管理难度大。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检修作业的工作性质及用工成本的上升决定了部分外包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涉及的外包队伍安全素质参差不齐;2)由于脱硫专业的特殊性,参与外包项目的外包队伍比较多,导致了作业点多、人员分散,同时各自承担的安全风险也不一样,存在较多的交叉作业(如上下作业交叉、工作点作业交叉、不同专业间作业交叉、动火打磨与防腐作业交叉等;3)承包商人员到场较晚。大修期间,各施工单位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往往在工作开始的前2天才将主要工作人员派驻到现场,有些专业人员一般也是随用随派,留给安全培训的时间很少。这样就进一步增加了安健环人员工作的难度,人员的安全培训难度也相应增大,效果大打折扣。

1.4 脱硫系统的停运一般要比主机晚,而启动调试比主机要早,导致脱硫系统大修的工期往往要比主机检修周期短5到10天,工期紧、任务重,人员容易疲劳作业,尤其是大修后期,容易因此而发生不安全事件。

2、大修前的准备工作

1.1 安全管理前期准备

1.1.1 修前及时组织召开一次大修动员会,使大家任务明确,安全责任到位。特别是要将脱硫装置的安全注意事项、要求等作具体交待和布置,就脱硫装置的高危作业等向承包商单位、相关人员提出要求明确各级人员在大修工作中的安全责任。

1.1.2 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参加大修的检修人员做好入厂教育培训、考试,使其熟悉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重点是熟悉脱硫系统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1.1.3 开工前的技术和安全交底。在开工前组织一次对外包单位负责人,工作负责人的集中安全交底,把有关脱硫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要求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并做好较低记录,必要时对被交底人员进行抽查。

1.1.4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试验。应对在脱硫系统检修中需用的安全工器具,特别是承包商单位使用的工器具逐一进行检查和试验检测,对检验不合格的或超过使用周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进行处理,对于数量不足的应及时补齐,以保证机组大修时的使用。

1.1.5 现场用安全设施和辅助安全设施的配置。大修前应根据确定的检修项目, 按照检修区域封闭作业的原则,准备好足够的安全围栏、检修通道指示牌、零部件堆放区域牌、安全警示牌、警戒灯(线)等,为检修人员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1.1.6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认证检查。对高空作业、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事先进行认证检查,并在开工后的实际检修过程中进行跟踪对照检查,以保证特殊作业的安全。

1.2 技术管理前期准备

1.2.1 按检修作业项目,制定严密的施工进度网络图。各项目承包方要根据网络进度图编写具体项目的作业进度表,并按其进行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和作业时间,以保证脱硫检修项目与主机按计划进行,确保大修进度。

1.2.2 准备脱硫装置检修所需的图纸、资料,认真消化,以便能及时解决检修期间所遇到的技术难题,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技术保障。

1.2.3 编制现场定置管理图。脱硫系统检修现场定置图的编制,不仅能使现场整洁有序,更重要的是可以保证大修过程的安全和文明生产。定置图一旦编制、审定生效后,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按图进行检修,这样做既保证了检修作业过程的有序管理,更重要的是规范了机组大修的程序化、标准化,确保了大修过程中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1.2.4 临时检修电源的敷设和配置。大修开工前,应根据脱硫系统检修项目的要求配置检修电源到检修点,从容量、数量、有利于切换操作等方面布置检修电源,为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从而避免由于检修电源管理不善而发生人身、设备、火灾等事故。

1.2.7 建立氧气、乙炔管理区域,做好重点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进入大修现场使用的电、气焊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对于必要的防护装置(如乙炔气瓶的止火装置) 和防护手段要认真检查落实, 以避免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对于采用集中供气的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并经专业人员及安健环部验收后方可使用。

2、大修初期的安全工作

2.1 严把两票关,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大修初期,操作任务较多,一定要把好两票关。要认真审查系统工作票安措是否完整,确定无漏项;所派工作负责人是否合适;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严格执行等等。

2.2 坚持开好检修协调会,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每周定期两次组织召开大修协调例会,对近期的工作和安全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对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和纠正,并对下步的工作和安全要求进行具体布置,这样做可以保证大修工作按质、按量、按进度地有序进行。班组定期召开班前、班后会,对当天的施工安全、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对次日的安全和工作做好安排,使大家工作任务明确,安全措施到位,安全注意事项清楚。

2.3 加大反习惯性违章力度,精心组织施工

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反习惯性违章实施细则》,使大家自觉遵守安全工作规程。结合大修初期的工作特点,重点抓搭脚手架、起重工作中是否有违章行为。加强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和管理,确保大件的安全起吊工作。各级安全监督人员要深入现场,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监察,及时处理和纠正违章行为, 保证安全施工。

3、大修中期的安全工作

大修中期,由于检修项目已全面展开,作业面多,参加工作的人员也较多,各部门要根据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如确有必要进行立体交叉作业,一定要注意交叉作业的安全,如吸收塔内部上下作业之间要铺满脚手架,下层作业人员要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并做好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

3.1 大修过程中对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

重点部位即在脱硫设备设施大修中确定的危险性大、安全风险系数大的检修部位或区域,以及在检修过程中容易发生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事故的部位或区域。如吸收塔内部作业、脱硫ggh内部检修、增压风机内部检修等工作。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除了在开工前进行认真、详细的技术和安全交底外,还必须制订有关的安全作业技术方案,如进行防腐作业前,应先经验收确认不再进行焊接、打磨等产生火花的作业等。

3.2 加强起重设备和起重工作的安全管理。脱硫系统区域作业面狭窄,除了对起重工器具进行全面的检查,还要对作业区域的起吊影响因素,进出通道、交叉作业人员的安全等进行全面衡量,确保起吊作业的安全。

3.3  对大修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由于大修时间长,对于处于检修中期的各重点部位和区域应派专职人员巡查和值班,以防止设备零部件遗失和非检修人员进入重点检修区域而发生意外事故。如对进入吸收塔等箱罐内部的检修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进入前将岗位证统一放置在入口,要设专人监护,以确保人身安全。

3.4  现场动火的监督和管理。

脱硫设备设施大修过程中,会有大量的动火作业。由于在脱硫系统的很多设备、管道、罐体多采用衬胶防腐,如何做好这些衬胶设备的动火作业,成为安全的首要问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关于衬胶动火作业的相关规定,如吸收塔动火作业必须履行一级动火工作票手续,在动火前必须注意周围的环境,特别是对有易燃物品、涂鳞作业,衬胶作业要做到安全措施到位、消防设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3.5 同一检修系统内不同单位的不同项目作业

同一检修系统内遇有不同单位的不同项目作业时,如脱硫ggh内部检修,有时会有2到3家单位同时进行作业,如前期ggh受热面清洗、吹灰器检修、换热器检修等都不是同一厂家,一旦失去有效的管理,作业面就容易出现混乱。这时,做好现场的协调工作,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及时消除影响大修安全、质量和进度的障碍显得非常重要。

4、大修后期的安全工作

4.1 大修后期,由于大修工作即将结束,此时极易产生厌战、麻痹思想,加之部分设备大修结束开始试运行,交叉工作多,因此,此时的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

4.2 由于试运行设备或起动试验较多,处理临时缺陷频繁,因此,要防止无票作业;对未按期完成的工作要认真履行工作票延期手续。试验前,对重要设备要认真编写启动调试大纲。检修人员要作好大修交待,运行人员要认真了解大修中设备、系统变动情况,特别是技术改造后,要仔细了解设备的性能、结构、功能及运行注意事项,及时编写新设备运行规程,操作时才能做到心中有数。这一时期,操作任务较多,要加强监督和管理,防止电气设备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4.3 要重视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时督促检修单位恢复、完善现场的安全防护装置:拆下的固定、临时围栏、转动机械防护罩应恢复,地面孔洞应封闭,管道支吊架、平台栏杆应回装,杜绝装置性违章。

4.4 保持文明、卫生的作业环境是为现场作业人员创造良好劳动条件和保证安全作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应对大修现场的文明检修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对于粉尘浓度高的区域,如喷砂、涂鳞作业、防腐作业等,工作人员应严格配戴防尘口罩或防毒面罩;检修设备要做到三齐三不乱,危险废弃物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置。

5、结束语

通过北仑电厂七台机组脱硫装置陆续开展的大修,包括脱硫取消旁路等技术改造,在生产过程中采用了上述安全管理办法,保证了大修和技术改造工作的安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第14篇 如何搞好发电厂的大修安全管理

1大修前的准备工作

在大修开工前1个月,对参加大修的检修工、临时工、外包工等人员要进行《安规》考试,做到持证上岗,必要时对参加大修的检修人员进行《安规》调考;对参加大修的各个生产车间,要在开在前组织召开“大修动员会”,组织职工学习大修中的各项检修计划和安全考核规章制度等,以使参加大修的检修计划和安全考核规章制度等,以使参加大修的所有人员做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

大修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厂部成立大修指挥部,下发大修通知。

(2)颁发《在修安全管理规定》、《大修项目和计划进度流程图》、《大修安全考核细则》、《大修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和《大修文明施工标准》等。

(3)对非标准项目制定相应在的安全措施,进行有关部门审批。

(4)对大修中使用的电动工器具、安全用具、起重工器具按试验标准进行试验,要有实验报告、合格证,并记录台帐。

(5)各种接地线、标示牌、警示标语准备完好。

2系统隔离

要严格执行“三票三制”,按照“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安全措施票”的要求和措施,对相应的设备挂“有人工作”、“严禁开关”、“严禁烟火”、“禁止通行”、“防止高空落物”等警示牌,并进行上锁。用好护栏、护网、护带等。

3大修过程中安全关键点的控制

3.1对作业过程的安全进行控制

开工前,组织好有关人员学习大修工作的项目和措施,填写“作业安全措施票”、工作内容、工作人员名单、安全注意事项及现场危险点的分析。

3.2施工中临时电源的管理

对机组大修临时电源箱要认真检查,对损坏或不合格的电源箱要进行修理更换。建立机组大修临时电源接、拆登记本,成立专业电工组,负责大修临时电源的接、拆工作。

3.3规范起重作业

对每台起重设备的卡环、钢丝绳、吊车、起重葫芦、倒链等,在使用前必须按照标准检查试验,建立台帐,要有记录并粘贴“合格证书”,对临时起重要做载荷试验。重大起重作业要做载荷准确计算和实验,并提前2天,由起重作业部门填写“起重作业申请单”,并以厂大修指挥部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起重作业。磆起重作业应由专业人员指挥,专业人员操作。

3.4控制脚手架的验收

(1)距地面3m以上,多人工作平台,应由厂大修指挥部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2)距地面3m以下,人数较少平台,应由使用部门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3)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的验收,距地面3m以上,先经部门安全、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由部门填写验收联系通知单,由安监部门、生技部门联合检验合格后,发“脚手架检验合格证”,关粘贴在脚手架上。距地面3m以下,经部门安全、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将“脚手架检验合格证”填写好,粘贴在脚手架上。

3.5加强现场井、坑、孔、洞和临时围栏的管理

对在大修、检修工作中所打开和拆除的井、坑、孔洞和临时围栏,均应设安全围栏和护网,夜间应加设警示照明灯,并挂“安全警告”牌。

3.6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大修工作中,在现场使用的易燃物品较多,如氧气瓶、乙炔气瓶、汽油、煤油等。这些物品要隔离分开放置,如氧气瓶、乙炔瓶,空瓶、满瓶要分开放置,汽油、煤油要远离和火种,而且应由专人保管和登记发放。

(2)在防火设备、禁火区,如在油系统、粉煤设备、氢冷机组、氢系统等进行动火工作时,要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防火的各项措施。

4文明施工

(1)参加大修的车间、班组,在检修现场要划分好工具箱,对设备备品备件和拆装的零配件摆放,要进行定置定位管理。大修开工前,厂大修指挥部统一制定定制定位图,下发到班组。

(2)现场要留设安全通道。

(3)对易损的地面,在拆装和摆放设备时,要在地面上铺设木板或胶皮。

(4)在易吸收油质的地面上工作时,应铺设防油胶皮,防止二次污染。

5坚持班组安全活动

一定要开好班前会、开工会、收工会、班后会,并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

(1)班前会。班长要对本班的工作内容、施工质量要求和工作项目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向工作人员交代清楚,并设专人负责。对每个工作现场的工作负责人所填写的“工作票”、“作业安全措施票”要严格审查,特别要审查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是否全面。

(2)开工会。每项工作开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其他工作人员宣读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并对“作业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再进行宣读,宣读完毕后,由参加此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在签字栏上一一签字,不准代替。

(3)收工会。简要总结一天的工作,清点人员和工器具,检查现场是否有遗留的物品、火种等。

(4)班后会。首先由各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中的各项情况,汇报完后,由班长进行全面总结。

(5)要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学习与工作中有关的安全规定、措施和制度,传达厂大修指挥部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等。

6组织纠察组查禁违章

组织好安全违章纠察组,纠察组有厂大修指挥部各专业、安监部门和车间安全管理的人员组成(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若干个),每天对大修现场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并定期对违章的现象和人员在“违章通报”上刊登,指出违章的问题所在,按照《大修违章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在大修现场设立“违章制曝光栏”,在现场对违章违制进行拍摄,在“曝光栏”和mis网上曝光,既教育了本人也教育了大家。另外,在大修中设立治安保卫、消防、医疗制度,保证大修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7严格对临时工和外包工的安全客理

(1)大修开工前,对参加大修的所有临时工、外包工程人员,要进行《安规》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和考试,对不合格的人员不准参加大修。

(2)对参加外包工程的施工队、安装工程队的人员,要审查三证(安全资质证、营业证、税务登记证),三证不全的外包施工队,不能进行招标和使用。参加特殊作业的人员,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如:高空作业上岗证、脚手架安装合证等。

(3)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要对复课时工、外包工人员进行安全考试和安全措施交底,对考试合格者的情况进行登记,到厂安监部门领取“临时工上岗证”,由用工单位监护人领,方可进入现场进行工作,否则按违章进行考核。

(4)厂安监和使用单位,要对临时工、外包工人员建立临时档案(包括身份证、照片、各种资质证书等)。

(5)对参加大修的临时工队、外包施工队,实行“安全施工保证金”制。在离工前,按照工程总造价的百分比(自行制定),向单位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并签订“安全施工责任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在施工中凡是违章、专制,被监督检查部门查出后,按照本单位的“安全考核细则”在“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

8大修完工后:

现场设备的安全设施要恢复齐全。

沟道盖板、楼梯、步道、栏杆齐全完整。

室内外照明齐全。

设备注齐全。

设备介质流向、标示牌齐全。

第15篇 大修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 总则

1.1为搞好大修外包工程的安全,切实保障大修现场人身和设备安全以及生产机组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原电力部有关规程,参照华能电力开发公司的一些做法,制定本办法。

1.2外包工程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以包代管”。

1.3公司总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外包工程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1.4本办法适用于大修外包工程。

1.5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安监部门。

安全管理

2.1大修外包工程无论采取何种承包方式,都要签订承包合同,明确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公司现场安全负责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2.2健全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制度。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前要填写申请登记表,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业绩,到大修现场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安全工器具清单、施工现场组织结构等。

2.3公司应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①承包单位管理部门颁发的“三证”:施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其资格和签约权限应与所承包的工程相适应。②承包单位备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施工安全的机具,以及经劳动部门和有关技术检验部门检查合格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③承包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符合外包工程的要求;特殊工种需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证书。④承包单位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不得把接受的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如必须进行转包和分包,应经我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同意。⑤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我公司安全规程制度、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有负责施工安全的机构。⑥有施工简历,且有与所承包的工程类似的施工业绩,在业绩中要注明三年内发生本企业因工死亡及3人以上重伤的人身事故的有关情况。

2.4公司要建立外包工程队伍的资质档案,登录相关的资料、资审结论及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安全业绩,作为动态考核依据。

2.5公司应预留或预收外包工程安全施工保证金,并向承包方明示安全考核办法。

2.6公司安监机构应该监督外包工程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2.7发生不安全事件,应立即报告安监部门和有关领导,并认真组织调查分析,做到“三不放过”。

安全责任

3.1各单位应遵照《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的要求,承担发包方应负的安全责任,包括:作好资质审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系统隔离、安全措施、协调实施、安全监护、安全监督及合同规定的应由本公司负责的其它安全工作等安全责任。

3.2发包方一般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①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②提供和解释有关电力安全管理规程和本单位文明施工规定,监督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必要时经抽查考核,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现场。③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交底的书面记录应经承包方签字确认。④实施必要的系统隔离,保证其正确无误。⑤电力生产特殊区域或特殊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及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⑥遇有不同单位空间交叉作业或工序间有交叉配合的情况,发包方应协调有关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分工落实。⑦电厂提供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符合安全规定,并经使用单位验收。⑧按规定对承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⑨落实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3.3 根据“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并相互协助”的原则,承包方应按安全协议规定、安全交底内容,作业要求及工作环境状况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经电厂审查同意后贯彻;安全技术措施按安全协议的规定,分由公司或承包方落实,各负其责。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安全施工负责人。

3.4 承包方一般应承担以下责任:①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向公司安监部门备案。②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③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定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④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的有关部分。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上述规程、规定中的有关部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⑤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应向发包方提供有效的检验证明。承包单位的施工人员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正确使用负责。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施工安全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⑦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有效证件需提交公司安监部门审查登记备案。⑧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设备、火灾等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和组织处理,并会同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进行事故调查。⑨承包单位的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负责者)对公司安全监察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3.5 检修电力生产设备,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负责人的同意,不得扩大工作范围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6 外包工程按规定需要办理〔热力机械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电气一、二种工作票〕的工作,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开工、终结、延期等手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与工作班成员(含动火执行人)各负相应的责任。

3.7 涉及外包工程的工作票,其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的设置及责任见〔外协单位工作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处罚规定及其他

4.1 发包方安全责任不清、以包代管而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或设备损坏时要追究本公司有关部门的责任。并按《电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试行)》及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按责论处。

4.2安全管理不力或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承包单位,公司有关部门应责令其纠正、停工整顿或辞退。造成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第16篇 大修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搞好大修外包工程的安全,切实保障大修现场人身和设备安全以及生产机组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原电力部有关规程,参照华能电力开发公司的一些做法,制定本办法。

1.2外包工程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以包代管”。

1.3公司总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外包工程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1.4本办法适用于大修外包工程。

1.5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安监部门。

安全管理

2.1大修外包工程无论采取何种承包方式,都要签订承包合同,明确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公司现场安全负责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2.2健全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制度。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前要填写申请登记表,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业绩,到大修现场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安全工器具清单、施工现场组织结构等。

2.3公司应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①承包单位管理部门颁发的“三证”:施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其资格和签约权限应与所承包的工程相适应。②承包单位备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施工安全的机具,以及经劳动部门和有关技术检验部门检查合格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③承包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符合外包工程的要求;特殊工种需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证书。④承包单位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不得把接受的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如必须进行转包和分包,应经我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同意。⑤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我公司安全规程制度、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有负责施工安全的机构。⑥有施工简历,且有与所承包的工程类似的施工业绩,在业绩中要注明三年内发生本企业因工死亡及3人以上重伤的人身事故的有关情况。

2.4公司要建立外包工程队伍的资质档案,登录相关的资料、资审结论及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安全业绩,作为动态考核依据。

2.5公司应预留或预收外包工程安全施工保证金,并向承包方明示安全考核办法。

2.6公司安监机构应该监督外包工程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2.7发生不安全事件,应立即报告安监部门和有关领导,并认真组织调查分析,做到“三不放过”。

安全责任

3.1各单位应遵照《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的要求,承担发包方应负的安全责任,包括:作好资质审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系统隔离、安全措施、协调实施、安全监护、安全监督及合同规定的应由本公司负责的其它安全工作等安全责任。

3.2发包方一般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①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②提供和解释有关电力安全管理规程和本单位文明施工规定,监督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必要时经抽查考核,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现场。③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交底的书面记录应经承包方签字确认。④实施必要的系统隔离,保证其正确无误。⑤电力生产特殊区域或特殊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及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⑥遇有不同单位空间交叉作业或工序间有交叉配合的情况,发包方应协调有关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分工落实。⑦电厂提供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符合安全规定,并经使用单位验收。⑧按规定对承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⑨落实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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