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监员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监员安全管理权力
1、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随时进入矿内各工作场所实施安全监察,对发现有险情时,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责令进行整改。
3、停止无措施施工工程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随时调阅各部门安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独立行使监察权,有权对打击报复越级上告。
二、安监员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决议,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对上级的方针、政策、法令、条例以及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决定、会议精神等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在科长的领导下,对日常安全监察工作负责。
3、努力学习监察业务,提高监察水平。现场监察不留死角,不失控,严格执行“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原则,对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发送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负责追踪复查。现场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时,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将人员撤出作业现场。工作面回撤,必须亲临现场监督回撤。
4、经常对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各种保护和仪器仪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确保不带病运行。
5、监督各车间、部门、工种必须按“三大规程”作业,按质量标准化管理。
6、抓好新工人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7、经常对特殊岗位、特殊工种进行监控、检查,认真填报各种记录。
8、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收集好现场原始数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追查、处理、追踪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2篇 建设单位安监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监督检查各承包商执行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情况。
2、对工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3、负责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
4、监督检查并协调解决现场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5、建立现场部门之间信息网络联系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协调与安全监理工程师之间工作的配合。
6、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标示,设施及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
7、提出对各承包商安全考核与奖惩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8、负责建立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档案,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和上报。
9、完成安全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 安监部门负责人和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
2、负责领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施工责任,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
3、组织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4、参加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施工企业完成季节性安全工作,组织系统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参加工程建设有关人员伤亡事故和其他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
6、协助基层搞好安监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
7、负责对本单位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8、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4篇 安监部负责人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
2、负责领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施工责任,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
3、组织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4、参加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施工企业完成季节性安全工作,组织系统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参加工程建设有关人员伤亡事故和其他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
6、协助基层搞好安监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
7、负责对本单位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8、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5篇 工程建设安监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公司有关规程制度。
2、负责编制各项规程制度的实施细则。编制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督促,并做好工作总结。
3、及时提供施工企业安全信息和安全工作情况。
4、传达安全指令、指示,并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和推动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网的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6、完成施工企业季节性安全检查;参与筹备安全工作会议,开好四次安全季度例会。
7、协助基层搞好安监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参与施工企业领导的岗位考核。并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到位情况。
8、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反措、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9、参加工程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的检查验收工作。
10、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编写反事故技术措施。
11、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统计、事故分析,健全技术档案。
第6篇 安监员安全管理权力职责
一、安监员安全管理权力
1、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随时进入矿内各工作场所实施安全监察,对发现有险情时,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责令进行整改。
3、停止无措施施工工程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随时调阅各部门安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独立行使监察权,有权对打击报复越级上告。
二、安监员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决议,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对上级的方针、政策、法令、条例以及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决定、会议精神等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在科长的领导下,对日常安全监察工作负责。
3、努力学习监察业务,提高监察水平。现场监察不留死角,不失控,严格执行“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原则,对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发送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负责追踪复查。现场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时,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将人员撤出作业现场。工作面回撤,必须亲临现场监督回撤。
4、经常对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各种保护和仪器仪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确保不带病运行。
5、监督各车间、部门、工种必须按“三大规程”作业,按质量标准化管理。
6、抓好新工人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7、经常对特殊岗位、特殊工种进行监控、检查,认真填报各种记录。
8、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收集好现场原始数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追查、处理、追踪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7篇 工程建设部门安监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公司有关规程制度。
2、负责编制各项规程制度的实施细则。编制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督促,并做好工作总结。
3、及时提供施工企业安全信息和安全工作情况。
4、传达安全指令、指示,并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和推动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网的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6、完成施工企业季节性安全检查;参与筹备安全工作会议,开好四次安全季度例会。
7、协助基层搞好安监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参与施工企业领导的岗位考核。并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到位情况。
8、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反措、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9、参加工程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的检查验收工作。
10、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编写反事故技术措施。
11、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统计、事故分析,健全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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