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检查部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第三条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第四条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六条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批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
第七条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
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八条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九条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
第十条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第十三条参加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
第十四条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对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火进行安全审核。
第十六条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十七条负责督促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工作情况。
第2篇 隧道区安全检查员安全管理职责
⑴在项目分工区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按照瓦斯隧道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要求,每日跟班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业务上接受隧道工区专职安检工程师和安质部的指导。
⑵负责按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等要求,每日跟班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⑶负责对瓦检班组、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检测工作、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安全作业情况,每日跟班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⑷负责按照机械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要求,每日跟班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⑸负责对各种有关记录每班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瓦检工的瓦斯浓度检测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并进行复查,确保真实无误,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纠正。
第3篇 隧道区安全检查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⑴在项目分工区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落实情况,加强监督,业务上接受安质部的指导。
⑵负责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等的执行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⑶负责对瓦检班组、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检测工作、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安全作业情况,加强监督,对各种有关记录每日进行检查。
⑷负责对机械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的执行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⑸每日巡查隧道作业现场,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第4篇 隧道工区安全检查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⑴在项目分工区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落实情况,加强监督,业务上接受安质部的指导。
⑵负责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等的执行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⑶负责对瓦检班组、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检测工作、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安全作业情况,加强监督,对各种有关记录每日进行检查。
⑷负责对机械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的执行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⑸每日巡查隧道作业现场,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第5篇 隧道工区安全检查员安全管理职责
⑴在项目分工区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按照瓦斯隧道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要求,每日跟班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业务上接受隧道工区专职安检工程师和安质部的指导。
⑵负责按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等要求,每日跟班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⑶负责对瓦检班组、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检测工作、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安全作业情况,每日跟班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⑷负责按照机械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要求,每日跟班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⑸负责对各种有关记录每班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瓦检工的瓦斯浓度检测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并进行复查,确保真实无误,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纠正。
第6篇 安全检查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 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第三条 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第四条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六条 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批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
第七条 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
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八条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九条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
第十条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 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第十三条 参加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
第十四条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对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火进行安全审核。
第十六条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十七条 负责督促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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