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公室职责
1、负责研究并拟定全区政务接待的有关文件、规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来区视察的市级领导、其他区(市、县)领导来访的接待服务工作;
3、负责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4、负责接待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接待中的交通票务及车辆的使用调剂工作;
6、负责区领导重要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
7、负责对本区有关部门的政务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2篇 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职责要求
1、负责区级机关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2、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检查机关各部门防火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组织机关日常和节前的防火安全检查,做到无火灾事故发生。
4、负责机关办公楼(院)车库、车场的管理,确保停放车辆的安全。
5、配合各部门搞好机关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机关办公楼(院)传达室及门卫的管理,督促检查各值班点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查处缺岗、脱岗人员。
7、积极配合协助有关职能部门,疏导查处急访闹事事件。
8、检查指导后勤服务中心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3篇 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综合办公大楼内部的综合服务、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保障工作。
2、负责办公楼(院)收发报刊、杂志工作。
3、负责办公区域的卫生保洁、内外环境绿化工作。
4、负责办公楼(院)各项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部分办公用房、门面、会议室的对外出租、收费、管理工作。
6、负责提供就餐、医务等生活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7、负责机关自管房屋的管理和房租收费等工作。
8、完成管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4篇 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做好政府采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负责按照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本级政府的集中采购活动;
3、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事项,发布采购信息,组织开标、评标、询标工作;
4、负责签订采购项目合同,并组织合同的实施以及采购项目的验收;
5、负责衔接采购资金,并接受做好政府交办的其他招标事项。
第5篇 机关事务管理局计划财务科职责
1、负责管理机关各部、委、办、局的行政经费和预算外经费。
2、负责审核、编制、发放机关职工工资。
3、负责区级机关各部、委、办、局职工的公费医疗及医保经费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房租。
5、归类整理下达预算,定期核算预算经费执行情况,接受各部门的咨询及监督。
6、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清理建帐工作。
7、负责审核机关车辆的保险及费用支出。
8、负责收集、整理、装订、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并按规定时间移交本局档案室。
9、保管好现金、支票、有价证券、收据及印鉴等,每日结清现金帐,将多余库存现金存入银行。
10、代管全区党费及少儿两全保险费。
11、做好财务报销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按时报送财务、统计报表。
12、负责监督审核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6篇 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职责要求
1、负责综合办公大楼内部的综合服务、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保障工作。
2、负责办公楼(院)收发报刊、杂志工作。
3、负责办公区域的卫生保洁、内外环境绿化工作。
4、负责办公楼(院)各项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部分办公用房、门面、会议室的对外出租、收费、管理工作。
6、负责提供就餐、医务等生活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7、负责机关自管房屋的管理和房租收费等工作。
8、完成管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7篇 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科职责要求
1、负责区级机关的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的组织、协调、督办和目标管理工作。
3、负责承办文秘、会务、信息、人事、老干、信访、接待、保密、修志、计划生育及办公自动化工作。
4、负责区级机关各部门办公用房的兴建、维修和调整及机关职工住房的购建、分配和调整。搞好机关办公用房、机关职工住宅的清产评估工作,建立完善房屋档案管理。
5、负责机关办公用水、电、气,电话设施的管理维修及费用缴纳工作。
6、负责本局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及文件打印、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
7、负责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8、负责车辆保险、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及养路费用的缴纳工作和合同工的管理。
9、负责协调与后勤服务中心的衔接,搞好后勤服务管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8篇 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职责
1、负责区级机关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2、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检查机关各部门防火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组织机关日常和节前的防火安全检查,做到无火灾事故发生。
4、负责机关办公楼(院)车库、车场的管理,确保停放车辆的安全。
5、配合各部门搞好机关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机关办公楼(院)传达室及门卫的管理,督促检查各值班点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查处缺岗、脱岗人员。
7、积极配合协助有关职能部门,疏导查处急访闹事事件。
8、检查指导后勤服务中心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9篇 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中心职责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做好政府采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负责按照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本级政府的集中采购活动;
3、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事项,发布采购信息,组织开标、评标、询标工作;
4、负责签订采购项目合同,并组织合同的实施以及采购项目的验收;
5、负责衔接采购资金,并接受做好政府交办的其他招标事项。
第10篇 机关事务管理局计划财务科职责要求
1、负责管理机关各部、委、办、局的行政经费和预算外经费。
2、负责审核、编制、发放机关职工工资。
3、负责区级机关各部、委、办、局职工的公费医疗及医保经费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房租。
5、归类整理下达预算,定期核算预算经费执行情况,接受各部门的咨询及监督。
6、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清理建帐工作。
7、负责审核机关车辆的保险及费用支出。
8、负责收集、整理、装订、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并按规定时间移交本局档案室。
9、保管好现金、支票、有价证券、收据及印鉴等,每日结清现金帐,将多余库存现金存入银行。
10、代管全区党费及少儿两全保险费。
11、做好财务报销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按时报送财务、统计报表。
12、负责监督审核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11篇 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科职责
1、负责区级机关的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的组织、协调、督办和目标管理工作。
3、负责承办文秘、会务、信息、人事、老干、信访、接待、保密、修志、计划生育及办公自动化工作。
4、负责区级机关各部门办公用房的兴建、维修和调整及机关职工住房的购建、分配和调整。搞好机关办公用房、机关职工住宅的清产评估工作,建立完善房屋档案管理。
5、负责机关办公用水、电、气,电话设施的管理维修及费用缴纳工作。
6、负责本局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及文件打印、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
7、负责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8、负责车辆保险、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及养路费用的缴纳工作和合同工的管理。
9、负责协调与后勤服务中心的衔接,搞好后勤服务管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12篇 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公室职责要求
1、负责研究并拟定全区政务接待的有关文件、规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来区视察的市级领导、其他区(市、县)领导来访的接待服务工作;
3、负责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4、负责接待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接待中的交通票务及车辆的使用调剂工作;
6、负责区领导重要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
7、负责对本区有关部门的政务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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