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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16篇】

发布时间:2023-12-23 热度:35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年度计划。

(4)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协助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指导各部门和班组安全员工作。

(8)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企业领导,研究处理。

(9)定期组织公司性大检查,做好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10)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好记录,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2)负责对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13)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4)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计划,并按规定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15)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未成年工的保护工作。

(16)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17)负责统计和收集安全生产资料及其档案管理。

(1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19)向主管领导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意见。

第2篇 安全生产的管理理念

(一)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管理观念

杜邦的安全目标是,坚信所有工伤和职业病以及安全和环境事故都是可以防止的。

埃留特雷。伊雷内。杜邦(人们习惯将之称为e.i.杜邦)是法国人,在1802年从法国移民到美国,建立了杜邦公司。

杜邦公司可以生存200年,把安全作为引导企业成功的核心价值之一,是其中一个强劲的理由。

杜邦安全管理十大基本原则:所有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防止的;各级管理层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所有安全操作隐患是可以控制的;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培训;各级主管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消除;工作外的安全和工作内安全同样重要;良好的安全就是一门好的生意;员工的直接参与是关键。

(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

人士生产力各要素中最活跃、最积极、最具决定性的力量。对企业而言,人是第一资源,是最宝贵的财富。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由于从业人员素质不一,硬件配备不完善,导致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高。这就势必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方法,一方面通过以人为本的管理,管好人、用好人、发挥好人的中心作用;另一方面创新管理机制,通过挖掘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来提高安全管理的覆盖面,形成“人人、时时、事事”有人操心尽力的管理格局,依靠管理规范人的行为,依靠人的全面发展优化管理行为,实现安全生产。

(三)持续改进的管理理念

“持续改进”,就是以不断改进、不断完善的管理理念为指导,通过全员参与生产经营各个领域的目标化、日常化、制度化的改进活动,使企业管理水平渐进地、螺旋式地上升,促进企业以较快的速度平稳发展。它是现代管理的重要管理理念,是促使组织适应环境的主要方法,是追求卓越的重要措施,其核心思想可以用“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来概括。

应树立正确的安全观

1、“大安全”观:从广义的的大安全概念出发,全面地把握和认识个人安全、家庭安全、企业安全等各层次的安全问题,创造宏观安全的管理方法,技术手段和其他措施。

狭义的大安全是指: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所面临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消除了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职业危害或设备、财产的条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安全劳动卫生,或职业安全健康。广义的大安全是指:则除了企业的生产安全外,还包括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安全、企业治安等。对于社会而言,包含生活安全,如交通安全、家庭安全、公共场所安全、旅游安全等;还有各类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

2、“安全政治”观:把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既体现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又体现出安全生产工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地位。

3、“安全法制”观:人人都树立起安全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自觉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通过法律形式规定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准则,维护企业生产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安全长效”观:安全生产必须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形成高效运作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健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完善的约束机制,以此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治久安。

5、“以人为本”观:人是生产力最活跃的因素。在人、机、环境安全生产诸要素中,人起着决定性因素。同时人的生命也是最宝贵的,安全生产的目的就是在于保护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所以,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在提高人的素质、调动人的积极性上狠下功夫。

6、“安全创新”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不论在思想方式上,还是管理体制上,以及安全文化建设上,都要不断改进创新。要大胆采用安全生产新理念、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的管理手段,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第3篇 强化设备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一、前言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和实施,企业对安全管理工作更加重视。为确保安全生产,多数企业设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由于生产结构日益复杂,硬件设施种类繁多,只靠一个部门和专职安全员已难以搞好安全管理。攀钢冶材公司于2001年开始实施“职能部门管安全”的措施,即安全管理工作除了安全部门及其人员外,其它职能部门(如设备管理部门、人事部门等)也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作为设备职能管理部门的机动部,围绕加强设备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这一主题,通过强化“物防、技防、人防”管理,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设备职能部门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完善制度,强化设备隐患的综合治理为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抓好设备运行管理是关键。公司一方面建立了设备点检体系,制定了《设备点检定修管理标准》。针对设备突发性异常可能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结合实际实行分级点检,即岗位点检和专职点检;编制了点检标准、维修作业标准、维修技术标准、给油脂标准和点检作业卡等基础资料,并按“五定”原则(定点、定人、定时、定量、定法)严格对设备实施点检。通过点检,及时发现设备隐患,确保了设备运行的稳定和受控。另一方面制定了《设备运行管理办法》,该办法完善了设备隐患管理制度,并明确了责任。设备隐患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动态管理、全过程管理、档案管理,隐患的查找除来源于设备点检外,还来源于各种专项检查。具体做法是:

(1)设备隐患分级管理。设备隐患分为车间级和厂矿级,车间级隐患由车间自行管理,公司进行监督,并检查其整改情况;厂矿级隐患由公司机动部统一管理。

(2)档案管理。发现的设备隐患均建立台账,其中车间级由车间建立台账,厂矿级由公司机动部建立台账。台账内容包括:隐患项目名称、隐患内容、发现时间、计划整改时间、实际整改时间、负责人等。对于厂矿级隐患还建立专项档案,内容除隐患台账的内容外,还包括:具体采取的监护措施、详细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负责人、各阶段的技术资料(如:监测数据、整改可行性方案、设计图纸、开工报告、施工方案、竣工验收、隐患消号等)。

(3)动态管理。对于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对于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制定有效的监护措施,掌握其劣化趋势,并限期整改。

(4)全过程管理。从隐患的发现到最后消号,均有项目负责人按“三定三强化”的原则(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整改时间、未整改前强化监护、强化整改的全过程管理、强化考核)使设备隐患始终受控,确保设备、人身安全。

第4篇 火电厂安全性评价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查评体会

现有的火电厂安全性评价中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查评规定,基本依据是原国家电力公司2000年实施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关于发电厂的10章内容及《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其基本内容是:

(1) 贯彻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以实现超前控制;

(2) 贯彻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强化规章制度的建立,推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设施标准化;

(4) 检查反措与安措的落实情况,以确保安全投入;

(5) 检查安监机构、安监人员资质与职权,安全网组成,安全例行工作,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安全奖惩情况,以理顺企业内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与安全保证体系的关系,强化安全管理;

(6) 检查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特别是临时工、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以保证从业人员的权利与资质。

查评内容基本包含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有的6项职责。当然作为电力生产企业除了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以保障职工安全健康、避免火灾外,还必须保障电网供电、电力设备安全,这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4年1号令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生产工作的需要。

电网公司于2003-10-08发行的《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一书,包括了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贯彻了《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的有关职责与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讲,进行火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安全性评价,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进一步促进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它与《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是一致的,与贯彻2004-01-0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要求是一致的。

现将笔者在参与一些火电厂的安评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查评情况与建议介绍如下,以引起讨论。

1  关于安全目标分解的情况与建议

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和杜绝人身伤亡、电网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电厂垮坝、重大火灾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应该说目标要求与过程控制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在提出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后强调要加强对指标落实的过程控制与考核,以及时发现解决带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可见目标要求与过程控制的关系,因而火电厂内部安全目标的分解与控制是完全必要的,它一方面可以使总体目标得以完成,而且可以把目标与岗位职责、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但一些电厂内部的安全目标存在上下一般粗的现象,缺乏与各车间、班组职责相关的特色,也缺少中间检查。其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已提出了厂、车间、班组实行三级控制的原则,有的公司进一步发展,加上“班组控制差错”,实现四级控制。从运行方面的事故、障碍、异常以及人身方面的死亡、重伤、轻伤来看,三级控制是符合事故金字塔分布规律的,不足的是对技术、检修部门的要求有所欠缺。而火电厂要做到参数稳定,其燃用煤的煤质控制与连续供给,汽水品质的监督与控制,自动控制装置的调节品质与投入率以及运行人员的精心操作都很重要;设备缺陷的及时处理、保护装置的全过程正确投用以及各项技术监督,特别是金属、绝缘、热工、继保监督的内容对防止事故发生或避免事故扩大都有密切关系,都可成为班组的目标,也可以是完成总体目标的措施;而反习惯性违章(包括行为性、装置性和管理性违章)、实行危险点分析也同样是人身安全方面要做到的事,是下一级目标与措施的内容。这些内容如果纳入目标管理,将使目标分解与兑现工作更具体、更可操作、更可检查,更有利于安全的超前控制。

2  关于规程制度方面的情况与建议

发电厂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之一是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一般讲规程是对工艺、操作、检修检验、安全管理等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作的统一规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则或行动准则。建立、修订、宣贯是保证规程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步骤。规程制度的内容要符合国家、行业及设备制造厂商的要求,特别是强制性要求,要结合电厂的生产实际,可操作、可检查。电厂安监或安全管理的任务是监督规程制度的建立、修订与执行。

发电厂安全生产方面该有多少规程制度?一般的看法是3规10制:3规是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安全工作规程,电厂投运1台设备就要有1台设备的运行、检修规程。10制以及每项制度都要派生的一些规定、办法可参考如下:

(1) 各级责任制: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

(2) 运行管理制度:工作票、操作票、巡回检查、定期试验切换、交接班制度(含动火票、热控装置维护工作票、热控保护退复役管理与交接制度),携带型接地线管理、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运行及异常分析制度,反事故演习制度,设备维护制度;

(3) 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命名管理、设备系统标示管理、设备分工规定、设备评级规定、缺陷管理、设备异动管理、设备技术挡案管理;

(4) 技术监督制度:包括监督网管理规定、监督报告制度、建档规定,其中环保监督含7项规章制度,热工监督含17项规章制度,化学监督含12项规章制度;

(5) 检修管理制度:包括检修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备品备件管理、特种作业安全监护制、检修作业指导书;

(6) 安全管理制度:含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安全标志管理、安全例行工作规定、外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临时工安全管理、事故调查统计报告与安全奖惩制度、异常障碍标准、外来人员参观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两票管理考核规定;

(7)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级安全教育管理、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全能值班员与仿真机培训管理、安全规程及紧急救护法培训与考核;

(8) 劳动安全和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含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厂内机动车辆、电梯、起重装置、脚手架、电力安全工器具、漏电保护器、临时电源安全管理制度,手动、电动、风动工器具、喷灯及其它工器具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9)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包括贮存、弃置、出入库管理及应急处置;

(10) 消防、防灾减灾与应急预案工作管理制度。

当前的问题是修订不及时,个别规章制度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可检查性差。表现在设备已经更改,控制方式业已改变而规程未作修改;国标、行业标准或上级公司要求已提高而标准、制度未变;未把以往事故中总结出的防范措施纳入现有的规章制度体系中。当前两票三制、设备缺陷管理、设备异动管理、保护装置退投役管理、事故(障碍)调查处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等,由于其涉及电厂内部多个部门,容易出现管理真空,尤其不能疏忽。

应关注的问题有如下4条。

(1) 《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25项重点要求》中关于运行的条款没有在运行规程中得到体现,包括起动条件(如阀门位置、重要仪表是否可靠,失去控制能源时阀门是否能在安全位置,带蓄能装置的开关、阀门是否正常蓄能等情况的检查确认)、起动前需进行的试验校验项目、紧急停用条件及事故处理要求等;有些电厂的运行规程中故障处理部分缺项(如锅炉运行规程中缺汽水管道水冲击、油管爆破、一次风管堵管、结焦、汽水品质恶化、尾部烟道再燃烧等异常情况等条款),也没有按现象、原因、处理3段落写故障处理的条文,此类问题将不利于故障处理、运行人员的培训与故障分析。

现在大部分机组都实行远动、集控,机组起动    现有的火电厂安全性评价中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查评规定,基本依据是原国家电力公司2000年实施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关于发电厂的10章内容及《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其基本内容是:

(1) 贯彻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以实现超前控制;

(2) 贯彻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强化规章制度的建立,推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设施标准化;

(4) 检查反措与安措的落实情况,以确保安全投入;

(5) 检查安监机构、安监人员资质与职权,安全网组成,安全例行工作,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安全奖惩情况,以理顺企业内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与安全保证体系的关系,强化安全管理;

(6) 检查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特别是临时工、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以保证从业人员的权利与资质。

查评内容基本包含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有的6项职责。当然作为电力生产企业除了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以保障职工安全健康、避免火灾外,还必须保障电网供电、电力设备安全,这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4年1号令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生产工作的需要。

电网公司于2003-10-08发行的《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一书,包括了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贯彻了《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的有关职责与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讲,进行火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安全性评价,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进一步促进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它与《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是一致的,与贯彻2004-01-0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要求是一致的。

现将笔者在参与一些火电厂的安评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查评情况与建议介绍如下,以引起讨论。

1  关于安全目标分解的情况与建议

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和杜绝人身伤亡、电网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电厂垮坝、重大火灾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

应该说目标要求与过程控制两者是相辅相成

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在提出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后强调要加强对指标落实的过程控制与考核,以及时发现解决带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可见目标要求与过程控制的关系,因而火电厂内部安全目标的分解与控制是完全必要的,它一方面可以使总体目标得以完成,而且可以把目标与岗位职责、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但一些电厂内部的安全目标存在上下一般粗的现象,缺乏与各车间、班组职责相关的特色,也缺少中间检查。其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已提出了厂、车间、班组实行三级控制的原则,有的公司进一步发展,加上“班组控制差错”,实现四级控制。从运行方面的事故、障碍、异常以及人身方面的死亡、重伤、轻伤来看,三级控制是符合事故金字塔分布规律的,不足的是对技术、检修部门的要求有所欠缺。而火电厂要做到参数稳定,其燃用煤的煤质控制与连续供给,汽水品质的监督与控制,自动控制装置的调节品质与投入率以及运行人员的精心操作都很重要;设备缺陷的及时处理、保护装置的全过程正确投用以及各项技术监督,特别是金属、绝缘、热工、继保监督的内容对防止事故发生或避免事故扩大都有密切关系,都可成为班组的目标,也可以是完成总体目标的措施;而反习惯性违章(包括行为性、装置性和管理性违章)、实行危险点分析也同样是人身安全方面要做到的事,是下一级目标与措施的内容。这些内容如果纳入目标管理,将使目标分解与兑现工作更具体、更可操作、更可检查,更有利于安全的超前控制。

2  关于规程制度方面的情况与建议

发电厂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之一是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一般讲规程是对工艺、操作、检修检验、安全管理等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作的统一规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则或行动准则。建立、修订、宣贯是保证规程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步骤。规程制度的内容要符合国家、行业及设备制造厂商的要求,特别是强制性要求,要结合电厂的生产实际,可操作、可检查。电厂安监或安全管理的任务是监督规程制度的建立、修订与执行。

发电厂安全生产方面该有多少规程制度?一般的看法是3规10制:3规是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安全工作规程,电厂投运1台设备就要有1台设备的运行、检修规程。10制以及每项制度都要派生的一些规定、办法可参考如下:

(1) 各级责任制: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

(2) 运行管理制度:工作票、操作票、巡回检查、定期试验切换、交接班制度(含动火票、热控装置维护工作票、热控保护退复役管理与交接制度),携带型接地线管理、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运行及异常分析制度,反事故演习制度,设备维护制度;

(3) 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命名管理、设备系统标示管理、设备分工规定、设备评级规定、缺陷管理、设备异动管理、设备技术挡案管理;

(4) 技术监督制度:包括监督网管理规定、监督报告制度、建档规定,其中环保监督含7项规章制度,热工监督含17项规章制度,化学监督含12项规章制度;

(5) 检修管理制度:包括检修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备品备件管理、特种作业安全监护制、检修作业指导书;

(6) 安全管理制度:含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安全标志管理、安全例行工作规定、外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临时工安全管理、事故调查统计报告与安全奖惩制度、异常障碍标准、外来人员参观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两票管理考核规定;

(7)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级安全教育管理、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全能值班员与仿真机培训管理、安全规程及紧急救护法培训与考核;

(8) 劳动安全和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含劳保

用品管理制度,厂内机动车辆、电梯、起重装置、脚手架、电力安全工器具、漏电保护器、临时电源安全管理制度,手动、电动、风动工器具、喷灯及其它工器具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9)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包括贮存、弃置、出入库管理及应急处置;

(10) 消防、防灾减灾与应急预案工作管理制度。

当前的问题是修订不及时,个别规章制度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可检查性差。表现在设备已经更改,控制方式业已改变而规程未作修改;国标、行业标准或上级公司要求已提高而标准、制度未变;未把以往事故中总结出的防范措施纳入现有的规章制度体系中。当前两票三制、设备缺陷管理、设备异动管理、保护装置退投役管理、事故(障碍)调查处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等,由于其涉及电厂内部多个部门,容易出现管理真空,尤其不能疏忽。

应关注的问题有如下4条。

(1) 《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25项重点要求》中关于运行的条款没有在运行规程中得到体现,包括起动条件(如阀门位置、重要仪表是否可靠,失去控制能源时阀门是否能在安全位置,带蓄能装置的开关、阀门是否正常蓄能等情况的检查确认)、起动前需进行的试验校验项目、紧急停用条件及事故处理要求等;有些电厂的运行规程中故障处理部分缺项(如锅炉运行规程中缺汽水管道水冲击、油管爆破、一次风管堵管、结焦、汽水品质恶化、尾部烟道再燃烧等异常情况等条款),也没有按现象、原因、处理3段落写故障处理的条文,此类问题将不利于故障处理、运行人员的培训与故障分析。

现在大部分机组都实行远动、集控,机组起动前少关或少开一个阀门,有时可能只是延误起动;但有时起动前并不能发现,例如仪用空气排气阀未关,常常并不影响起动,但一旦运行中空压机因失去厂用电停运,压缩空气罐贮备量便不足以应付事故处理中执行机构的用气而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再如减温水截断阀有漏流、其控制调节装置(包括其蓄能器)是否正常缺乏检查并不影响起动,但事故状态下,减温水关不下来,可能导致汽水管道的水冲击,严重时将导致汽缸变形;电气方面如果仅限于屏幕操作,往往难以发现三相操作不同步的问题。然而当前机组运行人员的配置(包括数量与素质)常常难以完成众多的检查与操作,特别是在修后起动时,因此必须采用有计划、有分工地组织一些专业人员共同完成此类任务。事故教训表明,不能安全地将机组停下来,或盲目抢起往往是事故扩大的原因,因此此类检查、试验必须包括故障时能否自动联锁并能使机组安全停役的内容。要知道故障突发时不可能寄希望于许多人都在场,寄希望于运行人员都训练有素、都能正确判断与处理。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正确测量,放在完善自控装置的调节性能(包括调整投用gcs后的响应速度),放在保护、联锁装置的可靠性方面。

有一种倾向应该注意,就是不加分析地扩大保护定值,延长延时时间,实则等于取消保护。例如,有一电厂发生了汽包低水位保护到了汽包干锅还不动作的事件,其实锅炉缺水对设备的损伤首先是因为水冷壁管间温差超限而变形,在起动中壁式过热器、包复管因疏水不良下行管段出现双相介质时可以见到它们外鼓的现象,而水冷壁管缺少流动汽水混合物的可靠冷却,同时炉膛温度高于金属管壁许用温度才是爆管的原因;变形与爆管可以出现在炉膛熄火前,也可以在熄火后的冷却过程中,况且锅炉蒸发受热面含汽量的变化影响实际存水量,起动阶段汽包水位膨胀和停用时的收缩都不可避免。因此一些厂推行的汽包全充水起动,全炉汽包低水位已失去显示后以可见水位以下还有水为由,增加若干延时时间的作法都不可取。

(2) 要总结采用dcs控制方式后出现的各种问题,研究管理方面的对策。实行dcs控制后,在信号-控制-反馈间有许多环节,这些环节的故障常常使人意外,造成判断失误,如何提前发现是“25项重点要求”的基本原则,应有组织地加以关注与总结;近期各发电公司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例如关于软件管理,工程师站温度、湿度和空气质量要求,无线通讯干扰问题等。信息不畅、缺乏交流、缺少落实的动力,是当前问题所在。

(3) 发生故障后要对照厂部规章制度的条文,明确原因、责任,以体现按章办事、强化管理的观念。按章处置是法治的基本观点,所以,一是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可检查、可操作;二要能按规定对照处置;三要找管理上的不足,故障后发现责任不明确的,发生事前未能预料的突发事件或虽有准备但遇事慌乱导致事态扩大的一般都应找管理原因。个别企业出了事以处分某某了事,对策是诸如提高安全意识之类,缺少具体作为又何来教训。应通过故障分析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 要实现设备异动的全过程管理。设备异动管理从申请、批准、实施、验收到图纸修改、规章制度修订全过程涉及电厂一些部门,现在的问题是后期工作比较薄弱,容易引起管理脱节,其中“规程、制度发放清册”是重要基础工作,尤要加强。

3  两票管理方面的情况

工作票、操作票制度是发电厂多年来始终坚持并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工作票用于处理各工序间的前后关系,避免人身、设备损伤;操作票用于提示操作者操作步骤之间的先后关系及操作要点;两票制度本质上是防误工作的组织措施。《电力安全技术》杂志近几年已经发表了许多相关文章,提出了许多建议。

比较普遍的问题是:两票合格率虽高,但隔离及安全措施笼统不具体、缺少必要的动态检查,合格率考核内容过分注重票面;经上级安监部门同意检修工作实行系统工作票后,检修后期试验工作管理有疏漏等。作为一种组织措施,要按要求贯彻,但重要的是员工对制度的认同程度与执行态度,否则很容易成为形式,甚至出现无票作业,事后补写以应付检查考核的现象。

3.1  工作票方面应关注的问题

工作票是设备从运行(备用)状态转入检修状态以及检修各阶段间的作业凭证,隔离措施的确定与实施是工作票的关键。原意是由签发人填写,运行接票人补充相关隔离措施,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认可隔离措施已执行后方可检修。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签发人越权或厂部过分放权、实行系统工作票以及检修工作外包,加以运行补充措施不够,从而比较普遍地存在隔离措施填写不规范或不全。而严格意义上电气设备的接地,承压部件的消压,煤粉、油、氢系统及其它密闭系统的置换是设备可以进入检修状态的标志,是隔离措施的一部分,但习惯上其中有部分工作属检修工作内容,因此哪些由运行负责装、卸,哪些由检修自理需要明确,以避免疏漏。建议:

(1) 加强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审票人的培训;在使用系统票的大小修状态下,宜设专人负责协调各项检修工作,办理开工、允许、试验及工作结束事宜;

(2) 要从票面上强调工作开始、结束与工作票开始、终结的区别与关系,前者涉及检修作业的开工与完工,后者涉及设备状态的改变,涉及隔离措施的确立与恢复。使用热机工作票时,工作票终结、复役的概念普遍较弱;

(3) 还有一些涉及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基本是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例如搭脚手架、密闭容器通风、起重安全措施、动火等,它们不涉及设备状态的改变,列入“危险点分析”及检修自身安全交底项目比较妥当。原则上应在工作许可后及结束前由检修设置、拆除;

(4) 热工控制设施,热工、继电保护装置工作状态的转变涉及主设备的状态,因而它们的检修存在前后工作交叉问题。要用相关许可手续保证设备安全。例如吹扫炉膛负压表管的简单工作,常常要求运行人员变自动为手动,热控退出炉膛压力保护后才能吹扫,吹扫工作结束才能投保护、自动,此项工作涉及若干部门和人员,现有的热力工作票票面难以约束交叉工作的先后关系,特别是控制吹扫工作结束后的复役工作;有的动火工作需进行系统隔离与置换,也存在先后交叉关系,按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规定的票样其隔离措施与热机工作票内容重复,同时使用工作票与动火票又增加了管理工作量,因此应用措施票约束此类工作中的先后关系;

(5) 在外委检修工作的场合,工作票涉及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是分析是非曲直的重要凭证,双方都要重视。系统隔离与交底是甲方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免责任不清必须双方签名,检修中工器具的使用以及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理应由承包方负责,而由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向工作人员交底的,可推行危险点预控方法。采用检修工作外委以后,甲乙双方是合同关系,原《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部分条款,包括工作票票面,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许可人及联系人的职责都不完全适应需要,应予调整;

(6) 工作票合格率考核的目的是不断提高工作票使用功效,考核办法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当前重票面质量而忽视隔离措施,对工作票使用过程中的检查比较少,工作票合格率很高,而出了人身事故又是无票操作,值得研究。建议两票审查应由专工进行,安全员汇总、安监抽查考核的办法。重要的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办法不断调整以提高工作票的使用功效。

3.2  操作票方面应关注的问题

操作票主要是电气倒闸操作票方面,应予关注的是:

(1) 采用闭锁装置(含key box)的电气设备只要不乱用开锁通用钥匙,可以避免许多误操作行为,但是防走错间隔、携带型接地线装、卸,以及电缆头的接入与拆开等工作,难以通过闭锁装置防误,仍需注意;

(2) 采用微机开票可以避免漏项错票,减少重复劳动,关键是微机内运行状态与实况保持一致,特别是操作过程中因故不能继续进行时,票面未进行的操作项要对微机内的状态及时加以调整,保持二者状态始终一致;

(3) 实施dcs控制方式后,有条件在控制室进行倒闸操作,但是装拆接地线(拉合接地刀闸),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保险,检查刀闸、断路器、地线abc三相的接触状态、位置是否都正常等工作都在就地,事实上到控制台的位置信号,由于构件的故障曾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信号本身需要核对,所以就地工作不可少。而且采用鼠标操作要同时实行监护人监护比较困难,因此这方面的改革宜慎重。

现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对热机操作票的使用没有作统一规定,但是油泵、水泵、风机、除氧器在切换、解列与并列过程中,由于操作先后次序的过错曾经发生过一些事故,甚至大事故。并列运行的除氧器要解列,先关水联络门再关汽联络门,若相反操作,运行中的除氧器水位必然大幅度下降,甚至导致跳机,复杂的情况更有防误问题,因此推广热机操作卡(票)提示操作人员防止漏项、错项很有必要。

关于危险点分析

开展作业危险点分析工作,是贯彻执行《安规》的好方法,是防止违章现象屡见不鲜的重要手段。现在的问题是填写在措施栏内的措施过于简单,有流于形式的倾向。谁进行分析,如何分析,依据什么等都是要研究明确的事。当前必须在肯定危险点分析方法的前提下,加强指导以求提高。

(1) 电力系统现有的两票制度已成传统,不宜撇开它们另起炉灶,况且系统隔离是任何与运行系统有关的检修作业危险点分析的重要内容。现有的两票有利于责任区分,不足的是安全措施中检修自理项目的管理存在疏漏。因此,将此部分内容作为工作票的附页,并作为工作负责人向工作人员安全交底的凭证,这有利于贯彻责任制,特别对外委检修项目尤其适合。

(2) 作业危险点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规定安全措施(不含系统隔离)是工作负责(监护)人的责任,具备此能力是当工作负责人的条件;工作许可人可以对有无措施实行监督,但对其是否完整正确不负责;外委检修工作中甲方应对安措进行审查,特别是电厂要害部位的检修工作,因为可能危及电厂设备安全,必须关注。

(3) 目前一些单位危险点预控工作中出现“注意安全”这样的笼统的字样,与编制人员的经验与知识面不足、对整个作业过程的危险性缺乏了解有关,也有组织宣传不够、缺乏要求的问题。预控工作的最终结果是专业技术人员、安监人员、作业班组人员经讨论和实践后不断提高的结果,而讨论本身兼有提高安全意识的功能。采用通用的危险点预控方法而摈弃《安规》的规定是不对的,因为《安规》本身是电力行业事故教训的总结,反习惯性违章的主要内容也是反对违背《安规》这个章程。但仅仅局限于《安规》的规定也不对,因为《安规》有的规定太原则,不好操作;其次《安规》已有多年没组织修订,国家、行业标准中一些涉及作业安全的内容没有或者没有完全编入《安规》,包括特种设备、特殊工种、危险品使用等方面的内容。虽然如此,作为危险点预控的起点,能将《安规》的相关规定纳入措施之中,至少起到提醒的作用。通过危险点预控标准措施卡票加现场补充要求的作法,以及凡是大、小修项目的措施要纳入检修文件包的要求是可行的。电力行业中很多工作是具有共性的,现在出版的行业标准“预控措施” 有极大的参考价值,甚至可以套用,关键是电厂安监与保障体系的参与和组织。

5  关于应急预案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生[2003]389号文的要求。其目的是:以备不测,减少损失。电力系统在紧急救护、消防预案方面有一定的基础,但是离《重大应急计划要素及制定程序》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虽然电力产业的特殊性容易使大面积的停电事故造成巨大的社会问题,但它是电网--电厂之间的综合问题,电厂在总的应急预案中只是其中一个方面,要参加电网组织的反事故演习,并从中找出不足。

历史事件证明,火电厂全厂对外停电(特别有直供线的电厂)、灰坝垮坝、灰管爆漏、溢漏油污染曾经对公众造成过威胁;油气系统着火,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氯、氨气泄漏,放射源丢失等可能对电厂、公众造成威胁,这些都需要建立某些预案以防不测。其中除全厂对外停电的措施已列入《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以外,应急预案的其它内容还应包括组织、通告程序、恢复程序、危险识别、疏散保护措施、应急设施、外援要求、演练要求以及不断完善等内容。

现有的应急预案侧重于组织体系,缺少其它内容,而且缺少演练,万一有事也难以落实。因此应对照上述要求并通过演练来暴露问题,并不断加以完善。

此外,一些人身伤害事例表明,电厂工作人员在火灾中逃生、防止高温蒸汽烫伤、窒息死亡等自

救能力方面缺乏训练和常识。

6  关于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显然包括劳动技能及专业培训的内

容,相当于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及其它操作规定的学习与考核。根据安全评价条款,当前存在以下问题:

(1) “安全日”活动内容偏于事后,当然学习事故通报包括厂内各种不安全现象以引起对自身安全工作的重视,并从中吸取事故教训是必要的;但基于要做好预防,研究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危险点预控工作,制订措施并加以规范,从而学习、完善相关措施也应纳入“安全日”活动;

(2) 从近期一系列的重大伤亡事故分析,员工

要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火、会自救逃生”已被列入中央三部局“关于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要求中,其中第3会是当前的薄弱环节,应当进行重点培训;

(3) 特殊工种的培训,主要是电工、危险品保

管员、架子工、起重指挥员的培训取证工作有待加强;

(4) 安全教育室的作用是对新老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举办安全展览,其中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及相关资料;

(5) 安监人员自身的培训。现在要实行注册安全师制度,问题是必须有电力系统的特点,包括传统的和需要更新的内容,即从事后处理向预防为主转变过程的知识层面及工作方法的更新,以及电厂控制方式变化,信息化管理模式、检修工作外委等变化引起的生产、工作关系变化以后的知识更新等;

(6) 要加强各级领导的安全法规的学习。安全法规的学习不仅仅是《安规》的学习,目前与安全相关的法律就有《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职业教育法》、《电力法》、《环境保护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以及国务院关于事故调查、统计及处理的规定等,还应包括上级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这些都应予以关注,必要时要组织宣贯。

7  关于设备管理

火电厂设备管理涉及到许多专业以及一系列的技术问题。安全管理关注的内容主要在于是否实现了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是否存在责任真空和“三不管”问题,包括生产工作的“五同时”和建设工作的“三同时”等闭环式的工作方法等。如一些电厂的吹灰器、电动阀门、振打装置不灵,往往久拖不能解决,常常在分工调整以后才得以解决。现在的问题是:

(1) 备用设备的定期试验、定期切换问题,包

括运行设备、安全装置等的定期工作。安全阀、快关阀、消防设施、直流系统等的定期试验工作较差,还有一些设备、系统、设施、安全工器具、漏电保安器等装置的定期试验工作没有纳入制度,需要改进;

(2) 缺陷管理是电厂日常的重要工作,从发现、判断、分工处理到验收,涉及到电厂多个部门,容易造成扯皮误事,而实行计算机管理则便于信息共享。其次,缺陷分析的目标是:通过改进,提高计划检修的工作质量,减少运行中缺陷处理的数量。它是确定检修工作项目的依据,也是检查检修质量、进一步改进检修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实现闭环控制不可缺少的环节。缺陷管理属于设备管理的范畴,但涉及重大隐患的事项要实行安全监督;

(3) 设备异动管理问题。设备异动是电厂经常

发生的事,设备异动工作中的批准、施工、验收的问题属技术管理的范畴。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是登记记录、图纸规程修改、有关人员的组织学习、考核与实践中总结工作的监督;

(4) 发生故障后的“四不放过”。任何发电厂都难免发生故障,通过调查对引起故障的违章者进行处分是必要的。但事故调查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从来都是为了避免再现。现在有一种倾向:强调事故处罚从快、从严,忽视本质安全。一次误操作事故可以以从严处分责任者为终结,也可以通过设置防误闭锁装置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清河电厂1981年1月的除氧器事故有操作失误的问题,但事后从安全装置、结构、检验以及组织上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无疑对防止此类恶性事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四不放过”从字面上与“三不放过”没有太大区别,实际上要从管理层次上找原因、找责任、找对策,从制度上予以保障,从安全的本质上下功夫。要树立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与防范措施并非一一对应,防范措施切忌就事论事,其覆盖面要广阔得多”的理念。

8  关于外委工作

现在发电厂有许多工作需要外委,按《合同法》的规定,各类合同中双方的安全职责各有特点,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而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存在违约责任。因此,从合同生效到合同终止始终存在着安全问题,《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规定了工程承包方的4项资质条件和发包方的4项安全责任;《安全生产法》中有“2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存在安全威胁的,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规定。现在的问题是,安全协议较笼统,安全交底也缺少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作为承揽工程合同方理应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在电厂工作期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工器具借用问题,其安全职责应当事先明确。

外委工作的质量记录是由iso9000系列明确的内容,但有一个问题值得商榷:即符号式记录是否适应设备状态的动态分析与寿命分析;其次是应予交接的技术资料内容与深度常被忽视,特别是隐蔽工程的内涵不明确,从而增加了修后技术分析的难度。

加强全过程技术监督的目的是提高发供电设备的可靠性,因而实行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由电网主管电力公司的技术监督部门实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现在电力体制已发生变化,电力试验研究院的隶属关系已发生变化,主要是经济关系,电厂9项技术监督的内容有的已分别对口于环保局、网公司,还有的是电厂自身的需要。除了标准传递工作内容以外,技术监督工作委托电力试验研究院进行的目的、方式与效果都值得研究。

9  关于安全监督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颁发了《安全生产监督规定》,提出了安全监督机构的8项职责。安全性评价工作已经通过设备评价的方式把与保证体系相关的预防措施纳入整改计划。但人身防范措施,涉及反习惯性违章,涉及安全工器具、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等的购置与使用,涉及安措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都与上述8项职责有关。相对而言,安全评价9项内容中得分最低的常常是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这一项,值得安监工作者研究改进。

有2个问题比较普遍:其一是劳保用品问题,现在有的电厂错误地把工作服与厂服混淆,误以为发工作服是一种福利待遇,甚至提出统一工作服的要求,其实工作服是为劳动安全而设的,不论临时工、正式工都要穿戴与工作内容相关的劳保用品,安监要据此发放、监督使用。穿扣子、拉锁锁头容易脱落的工作服还是穿用布带或粘扣上身的连体服参加锅炉、汽机、发电机的内部检修?穿腰部带攀、弯腰露后腰的工作服还是穿背带裤开机床?那些要用防砸鞋、耐酸碱鞋、耐油鞋的工种,都发皮鞋对吗?女士进现场要把长辫盘在帽内而男士可以带领带,合理吗?纱布口罩不能用作防尘口罩是早有明文规定的,可有的厂还在用。其二是关于特殊工种、特种设备(除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器具管理、职业安全卫生、危险品管理、职业病防治等方面,国家近年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安全、卫生法规,还有一些强制性的国标,这些都要贯彻落实。

目前在一些电厂落实较差,其中也许是分工的问题,也许是责任制的问题,也可能是人员配置的问题和安排的问题,也有电力行业规程修订的问题,包括《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gb4962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6222工业煤气安全规程》、《gb11984氯气安全规程》、《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9448焊接与切割安全》、《gb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4387工业企业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等。此外在地线配置与工艺方面,在登高、起重、多种经营子企业的消防、机械伤害防护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此类问题涉及安监机构本身的职责,各级安监机构要找出原因,寻求对策。

第5篇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原理概述

安全生产管理是管理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目的是保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安全,促进生产的发展,保持社会的稳定。

安全生产管理有宏观和微观安全生产管理的两种理解。宏观生产安全生产管理是大安全概念,即能体现安全管理的一切管理措施和活动都属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范畴。

微观安全生产管理是小安全的概念,主要指从事经济和生产管理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所进行的具体安全管理活动。

安全生产管理作为经济生活的一部分,是管理范畴的一个分支,也遵循管理的一般规律和基本原理。管理的基本原理有:系统原理、整分合原理、反馈原理、封闭原理、弹性原理、人本原理、能级原理、动力原理、激励原理等。系统原理和人本原理是属一级原理,其他原理均分别属于它们的二级原理。

1、系统原理

所谓系统是由若干相互作用又相互依赖的部分组合而成,具有特定功能,并处于一定环境中的有机整体,系统论的基本思想是整体性、相关性、目的性、阶层性、综合性、环境适应性。

2、整分合原理

整分合原理是现代高效率的管理必须在整体规划下明确分工,在分工基础上进行有效的综合。整体把握、科学分解、组织综合是整分合原理的主要含义。

3、反馈原理

反馈原理是控制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概念。反馈是把控制系统输出信号反送回来,对输入与输出信号进行比较,比较差值作为系统输入信号,再作用系统,对系统起到控制的作用。在现化管理中,灵敏、正确、有力的反馈对管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实际管理工作是计划、实施、检查、处理,也就是决策、执行、反馈、再决策、再执行、再反馈的过程。

4、封闭原理

封闭原理是指任何一个系统内的管理手段必须构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运动。一个有效的现代管理系统,必须是一个封闭系统,而且为使系统运转状态优良,可以采用多级闭环反馈系统。

5、弹性原理

弹性原理是在系统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千变万化和形势下进行的,管理必须要有很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才能有效地实现动态管理。特别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管理工作更需要不断改革,以利于驾驭新形势,解决新问题,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6、人本原理

人本原理是管理以人为本体,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为根本。人既是管理的主体,同时又是管理的客体,其核心是如何调动人的积极性。隶属于人本原理的二级原理有:能级原理、 动力原理和激励原理。

7、能级原理

能级原理是管理系统必须是由若干分别具有不同能级的不同层次有规律地组合而成。在实际管理中如决策层、执行层、操作层就体现能级原理。人所常说的人尽其才,各尽所能,责权利的统一等也都利用了能级原理。

8、动力原理

动力原理是指管理要有强大的动力,要正确地运用动力,使管理运动持续而有效地进行下去。

9、激励原理

激励原理就是用科学的手段,激发人的内在潜力,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以上9种管理方面的原理,在现化经济活动中经常要使用。无论管理者有意识或无意识利用这些管理原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优秀的管理者都遵循了这些基本原理,在实际工作中都不断运用这些原理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样要在这些原理基础上来实现,如目标管理,事故管理、隐患管理,安全宣传教育管理等等。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被打破,市场经济体制尚在建立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同样也面临着如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这就需要安全管理人员利用管理的基本原理,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第6篇 科长主任大队长院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在监狱长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安全职责是:

(一)组织本单位按照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部署安排和开展工作;

(二)根据部门岗位设置,细化岗位职责,确定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三)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依照职责,监督、检查、指导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履行职责情况;

(六)负责向监狱长或者分管领导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七)协调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八)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7篇 经营管理科企管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与安全指标的制定及落实,验收等工作,对领导做出的决定,认真执行。

(三)参加矿组织的质量标准化等安全方面的检查活动,对检查中领导提出的处理意见按规定认真落实执行。

(四)组织制定和完善企管科及分管业务范围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认真贯彻执行。

(五) 制定并实施成本管理方案,监视全矿成本管理的动态和各项成本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成本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参加重大事故的追查及处理会议。

(七)负责提高全科人员的自身安全意识。协助挂钩单位建立安全保障制度,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积极参与矿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

(八)定期不定期对本部门进行隐患排查,对检查的隐患及时处理。

(九)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做好资料的保管、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工作。

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营管理科企管科长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与安全指标的制定及落实,验收等工作,对领导做出的决定,认真执行。

(三)参加矿组织的质量标准化等安全方面的检查活动,对检查中领导提出的处理意见按规定认真落实执行。

(四)组织制定和完善企管科及分管业务范围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认真贯彻执行。

(五) 制定并实施成本管理方案,监视全矿成本管理的动态和各项成本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成本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参加重大事故的追查及处理会议。

(七)负责提高全科人员的自身安全意识。协助挂钩单位建立安全保障制度,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积极参与矿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

(八)定期不定期对本部门进行隐患排查,对检查的隐患及时处理。

(九)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做好资料的保管、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工作。

第9篇 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

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1、证照齐全,依法经营

依法设立,各种证照齐全有效;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核准、许可范围;无违规转让、出租证照行为。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全面责任。其职责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直接责任;企业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及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领导责任。

(2)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明确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人。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与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明),持证上岗。

(2)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巡查和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商场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个小时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视。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和检查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处理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措施。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至少1次,并形成会议纪要和决议。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应当包括给予其行政处罚、处分的依据、种类、决定机关等内容。

(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7)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符合要求;健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明确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要求。

(8)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制定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消防控制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应明确值班人员遇到特殊情况的处置步骤和要求;明确值班记录要求。

5、安全教育培训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相关人员进行转岗、复工教育及全员安全技能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

(2)安全检查、巡查记录。检查和巡查应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消防设施、器材数量是否充足,放置是否合理,质量是否完整有效;消防标志是否完好清晰;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电梯使用、室内外重物坠落情况;旋转门安装运行是否符合行业安全规范及检查保养情况等。

(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并做好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记录。

(4)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的记录。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记录。

(6)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情况记录。

(7)应急预案的演练记录。年度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备案情况,演练计划制定、实施、报告情况。

(8)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

7、特种设备管理

(1)管理制度。应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保养记录。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3)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8、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设备设施

(1)警告标志。各商贸企业应设置符合要求的紧急疏散标志并保证疏散通道畅通,照明正常。在具有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辨识。

(2)安全设备。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3)一般设备。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2、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1)安全指示标志。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

(2)应急照明。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主要疏散通道和辅助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3米;辅助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2米。当一层营业厅建筑面积小于500㎡时,主要疏散通道的净宽度可为2米,其他疏散通道净宽度为1.5米。疏散通道内不得设置摊位或者堆放货物。

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常闭式疏散门应当能够正常开启与关闭。

消防车通道应保持24小时畅通。

(4)无购物出口。设有集中收银区的经营单位应当在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1.5米,并设置明显标志。营业区域内的购物筐和购物车应当及时清理。

(5)消防中控室。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值班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应具备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管完好。

(6)消防设施与器材。消防设施与器材不得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常闭式防火门应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7)避雷系统。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1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1次。

3、电源管理

(1)用电安全制度。健全用电防火安全制度,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电气设备的采购要求;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电气设备的检查内容和要求;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

用电安全应符合安全规定,有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料及保险装置。生产、营业性用电线路与照明用电线路应分开,营业时间结束时必须切断生产、营业性用电电源。

应经常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等每年至少要全面彻底检查一次,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及时维修更换。

不准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严禁在柜台内、附属仓库、堆货场等地,安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烫斗等电热器具。

变配电室内环境整洁,设备间不应存放与运行无关的闲散器材和私人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值班室不应设置、使用寝具、灶具。变配电室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变配电室应有出入登记簿,其从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绝缘鞋。

(2)配电箱、柜。配电箱金属可开启门与框架应用裸线编织铜线连接。配电箱内开关应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名称或操作位置。配电箱内插座回路应安装漏电保护。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严禁遮挡配电箱、柜。

(3)电气线路。应采用双层绝缘的护套绝缘导线。严禁使用双绞线。导线敷设应距地1.8米以下并穿管保护。插头与插座(含移动的插座)保护接地极应有保护接地。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特种设备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专职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

特种设备应有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并作出记录。

5、场所环境

(1)餐饮场所操作间安全。炉火、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严禁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室内燃气管道设施;严禁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严禁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

餐饮经营单位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中餐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应当每季度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

(2)营业区域。根据营业区域内设施的承载负荷或者营业场所的核定人数控制人员进入。

(3)库房管理。经营单位的库房不得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得使用碘钨灯、超过60瓦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灯具与货物的间距不得小于0.5米。日光灯的镇流器应当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危险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6、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三违”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隐患治理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确立各部门、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明确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范围,并予以落实。

2、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制度。设立隐患治理专项资金,所提取安全费用重点用于隐患治理。

3、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

4、建立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指定专人负责、采取监控及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5、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6、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四、应急管理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配备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2、编制应急预案

根据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内容简明、实用、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3、加强预案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产品品种、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变化情况,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企业应急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

4、开展预案演练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并做好记录。加强对演练情况的总结分析,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5、应急救援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志愿者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生产关键岗位的职工要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等,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品质可靠。

五、促销活动管理

1、审批备案。举办大型促销活动(3000人以上)的单位须向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场所、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了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并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安全职责。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配备了与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职安保等专业安全工作人员;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职责明确;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促销活动秩序的行为;接受公安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场地安全。能保证大型促销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保证畅通。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和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设施,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大型促销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临时搭建、安装、悬挂的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场所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已落实,有车辆停放、疏导措施,不得挤占、挪用停车设施,并维护安全秩序。

4、工作要求。有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理解本岗位应急救援

第10篇 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生产,建立有效协调沟通机制,保障施工信息高效、有序、顺畅传递,保障在第一时间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调度机构是安全生产的指挥中心,是联系各项目部、各生产环节的枢纽,要积极发挥好其功能作用。

第二章调度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第三条项目部和各工区设专职调度员,设置调度室,可根据具体情况,将调度室与工程部职责合并。

第三章调度室职责和任务

第四条调度室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工作。

第五条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有关指示,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第六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台账,记录安全生产信息。

第七条每天认真收集施工现场情况,如实向上级调度室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重点收集需要上级指导、解决的问题。

第八条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决定,及时调度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第九条对涉及影响安全生产和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对策,组织实施,并向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及主管领导汇报。

第四章调度工作重点内容

第十条 调度工作重点内容有:

(一)矿建施工项目“一通三防”;

(二)重大危险源及防护措施的交底情况;

(三)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及持证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隐患治理的跟踪督办;

(五)雨季“三防”、“两防”执行情况;

(六)特殊时期调度;

(七)重点工艺工序交接调度;

(八)生产进度、产值调度。

第五章调度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为了加强调度人员的责任感和严肃性,各工区应制定《调度员岗位责任制》、《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第十二条由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副经理主持,项目经理部每天应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对本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每周召开应一次周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对上周生产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下周安全生产进行布置。

第十三条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台账。主要包括每日安全生产状况台账、设施设备管理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现场人员出勤台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台账、领导跟班(值)班记录台账、制度文件办法宣贯台账等,按时填写各种图表和牌板。

第十四条及时制止调度过程中发现的违章作业现象,建议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根据工作需要,调度室有权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

第十六条各级调度人员应经常深入实际,掌握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第十七条每天下午2点前,各工区向项目部调度员汇报前一天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情况、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等。每天下午2::30前,项目部调度员向管理公司调度员汇报。

第十八条对不服从生产调度指挥,造成生产过程失控,影响安全生产的责任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 因调度人员指挥失误,给安全生产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各级调度室应建立紧急情况下的调度汇报应急处理程序,并张贴上墙。同时,要安设录音电话,在紧急情况时要开通录音。

发生紧急情况时,项目经理、工区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针对不同情况组织抢救。

第六章调度值班制度

第二十一条为了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应建立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二十二条 调度值班分日常值班和节日值班两类。日常值班由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安全部门、工程部门、总工办及调度室组成。节日值班根据公司文件通知,由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调度值班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调度室搞好生产应急协调处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调度值班相关人员实行24小时电话开通制度。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调度领导请假。

第二十四条因值班安全管理不力,影响安全生产、发生安全事故的,对责任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达州市西南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各工区。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达州市西南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11篇 班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活动日法

“安全生产活动日”是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组织形式,是班组自身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安全活动的落脚点,也是班组学习安全文件、掌握安全法律、获取安全信息、活跃安全文化、研究安全对策、制定安全措施、总结安全经验、吸取安全教训的集中集合日,还是净化职工安全思想、陶冶职工安全情操、提高职工安全技能、规范职工安全行为、优化职工安全美德的实践阵地。因此,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日”对班组安全建设、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日”内容很多,方法也很多。在这里介绍“学、查、挂”的方法,供班组参考。

(1)学“学”是学习安全知识。要求做到两结合、两提高,即:结合国家方针、政策和发生过的事故案例广泛地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结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举行安全技术比武,掌握应有的保护能力,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在此基础上学习和贯彻厂、车间的安全生产精神和采取的一些安全措施,做到上情下达。开展活动以结合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问题为中心,把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计划落实到解决本岗位的安全问题上,努力搞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从而推进企业安全目标的实现。另外,还要建立各种台账、记录,力求记录齐全、填写规范,做到“五个有”,即有布置、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有参加者和领导签字。

(2)查“查”是查事故隐患。班组成员之间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互相启发,自觉地、自愿地、自发地查找生产中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因素,也就是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三及时:一是对一般性隐患由所在班组自行及时解决;二是对有一定难度或涉及多方面的问题,班组及时上报车间或厂部;三是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上报的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短时间内或非停车不能解决的应采取临时防范措施或特别保护措施。班组查找事故隐患应发动人人参加,才有实际意义。依靠班组集体的力量,一个一个地查找本岗位的实际问题,这是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日隐患整改成功的关键。

(3)挂“挂”是指建立机关科室和生产班组挂钩制度。为了使活动不流于形式,保障“安全活动日”的效果,要建立机关科室和生产班组挂钩制度,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形成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厂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挂钩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长周期的挂钩竞赛活动,并以文件形式通报全厂。通过挂钩制度调动机关科室各部门抓安全、管安全、保安全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督促班组搞好安全生产,为班组长出谋划策,强化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挂钩的科室应随时掌握大方向,及时表明自己的意图和想法,并将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中遇到的困难、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到厂部。另外,挂钩制度的建立能改变机关作风,密切联系干群关系,得到职工的爱戴和拥护,是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的有效方法。

第1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通风技术管理员

1、 通风技术员在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领导下,负责煤矿井下通风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通风技术员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每旬与矿测风员对井下总进风、总回风和采掘作业点进行测风,测瓦斯浓度,根据风量和瓦斯涌出量进行风量调正。

3、 通风技术员每日对井下采掘地点瓦斯日报表进行审查。

4、 通风技术员要检查井下作业地点“一炮三检”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 通风技术员要检查井下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根据通风需要调正通风设施安设,做到风量分配合理。

6、 通风技术员要根据每月采掘进度,填绘通风系统图。

7、 通风技术员对井下停风、停掘的地点,要及时采取永久密闭,经常检查永久密闭的质量,对临时停掘的巷道要设置栅栏,挂警示牌。

8、 通风技术员对全矿全负压通风,做到正常合理。对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要正确,风筒到工作面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杜绝无风、微风作业。

9、 通风技术员对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做到不空班漏检,不造成瓦斯浓度超限和瓦斯积聚。

10、 通风技术员因管理事物酿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工作有创新,创造效益要给予奖励。

第13篇 浅谈施工生产创新型安全管理规范

谈及安全,顾名思义,凡涉及人身安全与财产、机械设备损坏等的隐患,都属于安全范畴,在人们的大脑前沿难以忘却安全与伤害,就因为这一对矛盾体,人们深入研究,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专业界概括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约束与疏导人们时时刻刻注重安全。

一、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顾名思义就是基于安全管理的一整套体系,体系包括软件硬件方面。软件方面涉及到思想,制度,教育,组织,管理;硬件包括安全投入,设备,设备技术,运行维护等等。构建安全管理体系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企业安全、高效运行。一个优秀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应该包括如下几部分:

1、安全文化及理念的树立

2、管理层的承诺、支持与垂范

3、安全专业组织的支持

4、可实施性好的安全管理程序、制度

5、有效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6、员工的全员参与

二、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应包括其安全管理分为风险控制与文化建设两个大方面。

1、文化建设的工作要素: 文化建设(行为安全)工作的要素包括:强有力的,可见的管理层承诺、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方针和政策、挑战性的安全目标和指标、直线组织的安全职责、综合性的安全组织、专业安全人员的支持、高标准的安全表现、持续性安全培训及改进、有效的双向沟通、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有效的安全行为审核与再评估、全面的伤害和事故调查与报告。

2、风险控制的工作要素: 人员变更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紧急响应和应急计划、质量保证、启用前安全检查、机械完成性、设备变更管理、工艺安全信息、工艺风险分析、技术变更管理。

三、以浅层知识,阐述新型安全管理

为保证合理化的综合性安全管理,逐步加深企业的综合性效果利益,完善安全化生产管理和经济建设的控制,提高整体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上下一体,同步推进,才能形成企业安全管理的综合实力,我们安全部门的安全管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明确管理思路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前提,只有思路清晰,才能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网络,并使网络发挥出管理的效果

在安全管理上以安全标准化体系为纲领,以严格纠察为主要手段,以应知应会、危险辨识为突破口,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和日常隐患排查整改,认真落实责任追究,不断夯实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推行模块化安全管理,让安全环保管理变得轻松、简洁、受控。每个单位要善于将三大主版块(工艺、设备、安全)管理进行细分,将日常的工作事务进行分门别类设定所有的模块,将模块的具体工作责任到人,制定工作标准和要求,确定完成的时间,最终实现持久的管理模式。

2、注重部门内部建设,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工作目标

团结务实的企业精神和协作互助的团队精神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一个部门建设绩效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整体利益。要打造高绩效的部门,首先就要制定明确并切合实际的目标,部门内部成员互相尊重,并且愿意帮助别人;部门的每一位管理人员将沟通作为工作的一个部分,当某个成员不在的时候会主动补位。营造严肃、活泼、团结、高效、阳光、和谐的氛围。我们用“态度是红线、用心、用脑、用情”管理方法,做到开会不落实等于零,安排不检查等于零,预案不演练等于零,培训不考试等于零,问题不解决等于零,责任不追究等于零。

3、不断激励员工,塑造阳光文化,通过合理管理赢得员工的认可

安环部所有人员要努力做到认同和接受是第一步,通过有效的沟通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配合,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人际关系,使每个人工作起来更加愉快、更加高效。对于基层员工,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工作,改变“以强制性的手段规范员工安全行为”的安全管理工作方式,将“激励是创新的源泉,效果是处罚的几十倍”的企业文化得到有效地落实。

4、抓好事故苗头管理不放松,剖析问题找出原因并适时加以改进

针对在生产中出现的管理问题,召集管理人员进行小范围的交流会,部门人员每周必须与各作业队负责人进行交流,形成固化的工作内容,充分运用好“两个做在前”的工作法,即把服务做在考核的前面,把工作做在检查的前面。积极主动地搞好协调与沟通交流,减少隔阂及不和谐音符。同时认真吸取同行业事故教训,做好举一反三工作,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5、始终坚持隐患排查和整改不放松,不断形成一种固化管理模式

事先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和表格,每天、每周和每月根据检查重点,持久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坚持做到“三定” ,抓整改、抓《隐患整改回执单》、抓复查,在内部形成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相结合的闭环安全管理模式,努力确保隐患整改落实达到100%。

6、善于运用台帐管理,重视档案分析工作

台帐记录的目的不是应付各级职能部门的检查,而要成为今后安全管理工作的借鉴和参考,为此安全环保部应制定《数据化管理汇总表》,从各个方面进行管理数据的统计,每月进行一次更新,用数据对安全工作阶段性的成果进行评价。

7、培训是永远的主旋律,知识就是管理效率

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系统思考的能力,有效避免安全管理工作执行过程中的盲目性。在培训上抓住重点的人群,调查需求细分不同的层次,针对需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部门内部的教育培训方式多样化,新进学员、部门成员都有固定的学习培训计划。

8、定期召开安全工作管理例会,统一思想,解决各个层次的管理问题,增强凝聚力,有利于基础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

百分之八十的矛盾来自沟通不够,针对考核,部门及时与违章违纪者进行谈话、交流,通过换位思考,通过心与心的沟通,从思想上达成共识,消除了彼此之间的隔阂,最终卸掉了心理负担和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9、坚持谏言管理不放松,广开言路,不断形成全员管理的安全氛围

项目部应固定设臵安全谏言箱,定期收集安全生产的谏言,经过现场评审之后在内部网上进行公示,对采纳的建议进行及时的奖励,收到良好的效果。谏言的上报和奖励必须把握好六个原则:首先反映的问题一定是作业队解决不了的问题;其次是需各个部门协调、涉及安全的问题;第三管理中的焦点、难点问题;第四规范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的合理化建议;第五部门安排的是作业队落实较有创意的结果;最后必须是被部门采纳的建议。

10、建立绩效考核竞争机制,认真落实责任追究,不断推动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部门通过表格化的管理不断推动整个部门绩效的完成,坚持过失管理不放松,责任追究抓落实。过失管理尽管针对本次事件来说是事后的安全管理,但对有效地指导今后的安全工作,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来说又起到事前预防的作用。

11、为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确保夜间及管理空档期间的安全受控,坚持推行常年值班制度

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问题,落实“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的要求,安全环保部坚持执行常年值班制度,每天中午、晚上各安排一名部内人员值班,确保值班期间各类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真正实现全天候的安全监管。

第1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同时,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督导安全科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新工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年审等工作。经常到工作现场检查安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指导,纠正不安全因素,预防、消除不安全隐患。

10、负责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夯实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氛围。

11、组织研究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工作,监督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划企业安技措项目的“三同时”。

12、负责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分析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管理执行。

1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提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议

14、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措施

15、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形成书面记录备查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15篇 建筑立面整饰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措施

建筑立面整饰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措施

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及消防、机械事故,年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进场后我们将根据ohsms18000《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本企业《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的要求管理现场。针对本工程施工场多、施工队伍多、工期紧等特点,建立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应的措施和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1 安全管理体系

1.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哈尔滨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1.2 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专业专(兼)职安全员为组员的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的领导监督下,项目形成安全管理的纵横网络。项目经理部配备主管安全的副经理一名,专职安全员3名,超过50人的施工队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的施工队伍必须有兼职安全员,专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图

1.3 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项目技术总工:项目技术总工负责主持整个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机械设备的安装及拆卸、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

项目副经理:项目副经理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计划和组织落实工作;项目各专业工长是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的施工现场,对所属各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1.4 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公司、项目、岗位三级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各专业施工班组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必须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项目部及施工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必须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每天的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主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施工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安全值班制度:项目安排安全值班表,每天必须有一名项目领导值班,负责处理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6、外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经公司公司安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违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8、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报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9、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每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2 安全计划

2.1 制定阶段安全管理计划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各阶段安全管理计划,对各阶段易发生的安全事故隐患,如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伤害、机械伤害、火灾等,事前制定技术措施加以防范。本工程必须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如下(下述文件为施工组织设计补充文件):

1、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现场消防预案、应急预案

3、脚手架搭设、拆除安全计划

4、安装及装饰施工安全计划

5、高空作业安全计划

6、其它施工机具使用安全计划

2.2 安全教育程序

2.3 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参加人员考核备注

分包队伍安全管理专职安全员月考核记录检查分包队伍自检记录

外脚手架专职安全员、各分包队伍安全员周考核记录

三宝、四口防护专职安全员、各分包队伍安全员周考核记录

施工用电专职安全员、各分包队伍安全员周考核记录分包队伍日检

作业人员的行为和

施工作业层专业工长会同分包队伍日检记录现场指令,限期整改

施工机具分包队伍自检日检记录专业工长检查分包队伍自检记录

3 安全防护措施

3.1 安全标志

本工程施工场地分散、施工队伍多,现场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警示系统。进场后,我们将根据工程特点、现场环境及《安全色标》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在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品存放仓库、配电房周围设置护栏、盖板等防护设施和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棚及安全信道必须设置显眼的易于识别的安全标志牌,所有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红灯警示,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3.2 现场急救

施工现场设临时医务室,并配备治疗一般性疾病和工伤急救的药品以及急救器材。现场要利用黑板、宣传栏进行夏季防暑、冬季防寒、平日防流行病和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宣传教育,并在各班组选择责任心强的职工开展急救培训。

3.3 '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2、工人在临边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整个外架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部封闭,每隔二层设一道安全平网。

4、凡人员出入信道口必须设双层防护棚。

5、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信道的两侧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6、所涉及

脚手架以外的临边安全防护工程,应制定相应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此项工作内容已在经济标中有明确列项)。

3.4 脚手架防护

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脚手架搭设必须有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架子工应在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脚手架应有分部、分段,按施工进度的书面验收,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

3.5 临时用电和施工机具

1、使用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电锯、圆盘锯)前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漏电保护,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2、电焊机上应设防雨盖,下设防潮垫,一、二次电源接头处要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且长度不超过30m,一次电源采用橡胶套电缆或穿塑料软管,长度不大于3m,且焊把线必须采用铜芯橡皮绝缘导线。

3、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4、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熔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且开关箱上锁编号,有专人负责。

5、施工龙门架要做防坠落装置、紧急停止开关,卸料平台和人员出入口应设防护门。每日工作前必须对限位开关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6 雨季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

1、雨季施工时,对施工作业面、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及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采取防滑措施。

2、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加锁,并设专人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有效。

3、大雨天气后必须组织机电、安全人员对施工用电、脚手架、安全防护等各种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实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施工。

4、做好电器设备的防雨工作,各种露天电器设备必备有防雨罩。

5、上人跑道必须设防滑条,雨后必须对上人跑道及操作平台等进行检查。

6、做到整个施工现场的排水畅通,雨后及时清除积水,保持整个施工现场的整洁。

4 消防措施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遵守哈尔滨市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各单位工程必须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消防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吸烟必须在指定的吸烟室。

3、在库房、木工加工房及各楼层、生活区均匀布置消防器材消防栓,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完好。

4、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现场内未经允许不得生明火,电气焊作业必须申请动火证,工作时要随身携带灭火器材。

5、对易燃物品的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存放分类管理。

6、新工人进场要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区域设消防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7、把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到政治影响的高度上去考虑,现场杜绝任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8、各单位工程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进行保管。

第16篇 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办法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保护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有效的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各车间、处室的安全卫生管理。

2 主题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安全卫生环保检查等管理办法。

3 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3.1 职责

3.1.1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新员工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办班培训、考试。

3.1.2制造处负责各种安全卫生教育工作。

3.1.3各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受教育人员的组织及协调工作,完成员工及本车间教育。

3.2新员工三级安全卫生教育

3.2.1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包括厂级、车间(处室)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3.2.2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对象,由人力资源处确认签定合同的新进厂员工和代培实习人员。

3.2.3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内容

a厂级教育内容包括: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工厂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工厂安全卫生管理,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

b车间(处室)级教育内容包括:本单位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c班组级教育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安全注意事项,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劳保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防火防盗安全。

3.2.4三级安全卫生教育组织实施

a工厂新招员工、代培实习人员,由人力资源处在分配工作前将人员组织好,通知制造处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厂级教育。

b新招员工、代培实习人员经工厂级教育后接收单位在接收新员工同时,完成车间(处室)和班组(岗位)两级教育。

3.2.5三级安全卫生教育管理

新进厂员工完成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后,按工厂、车间(处室)、班组三级认真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由制造处安全管理部门存档,并作为领取劳保护具的依据。

3.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3.3.1工厂特种作业范围

a电工作业

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c起重和起重机械作业

d厂内机动车辆驾驶

e锅炉、压力容器作业

g根据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由省、直辖市政府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

3.3.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复训(按cb5306-85执行)取得有效证件后,由人力资源处、制造处登记备案。

3.4专(兼)职安技员的培训

3.4.1专(兼)职安技员的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

3.4.2学习上级近期颁发的有关文件、条例、专业技术知识,及工厂安全卫生情况。

3.5复工教育:凡长假人员、下岗人员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接受本单位复工安全卫生教育。

4 安全卫生环保检查

4.1 职责

4.1.1制造处负责国家及工厂颁发的有关安全环保法规、法令和制度的贯彻与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环保工作的布置、检查、考核工作。

4.1.2各单位主管领导应直接、具体对安全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全面落实。

4.1.3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制造处进行安全卫生环保综合检查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自专项检查。

4.2 检查形式及内容

4.2.1工厂综合性安全卫生环保检查

安全卫生环保大检查每年四次,四大节假日各一次。

安全卫生环保大检查由主管领导带队制造处、办公室、综合管理处、设备管理处、保卫处、人力资源处、工会等职能部门参加检查。

4.2.2工厂级综合性安全环保大检查内容

a查思想:各单位主管领导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以对企业、对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安全环保工作,是否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工作。

b查教育:是否对员工经常进行安全环保教育,班前会是否做到了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

c查制度:各单位是否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工厂规章制度,是否做到“先安全,后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d查隐患整改: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是否按时落实整改。

e查生产现场:员工是否遵循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定,是否有“三违”行为,本单位的安全环保设施、作业环境是否进行重点控制。

f查组织形式: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是否健全完善、职责明确。

4.2.3专业性安全环保检查

a专业性安全环保检查由制造处组织,装备保证车间、保卫处按各自专业负责检查。

b专业性检查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起重机械、动力管线、环保、工业卫生、锅炉、压力容器等。

c专业性安全环保检查每年冬夏季各进行一次。

4.2.4 日常安全环保检查

a安全环保制度,员工遵章守纪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情况。

b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

c各种机械、电器、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

d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运输作业的安全运行情况。

e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及安全使用情况。

4.3 隐患整改

4.3.1制造处安全检查发现的各种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4.3.2在检查中若发现或各车间(处室)向制造处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随时可能给工厂财产和员工生命造成危害,制造处对现场要采取临时措施或派人监护,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3.3制造处负责将主管领导签署的整改意见通知责任单位和整改单位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督促整改,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3.4对事故隐患、各单位应按整改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将整改情况反馈到制造处存档;若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在必须采取临时措施的同时,应向制造处说明原因,并同时作出整改计划,报制造处调整整改期。

5 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

5.1 职责

5.1.1企业领导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讨论年度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及审批。

5.1.2年度安全环保项目由各车间(处室)提出申报计划。

5.1.3制造处负责审查、监督、检查安全环保计划的实施和考核。

5.2 技术措施计划范围和内容

5.2.1 安全技术

以预防工伤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以保护、保险、信号装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

5.2.2 工业卫生技术

以改善有害员工健康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并与企业环境保护措施相结合为防尘、防暑、放毒、防噪音、防震等措施。

5.2.3有关保证生产方面

所需要的设施,指企业部分车间劳动环境与劳动条件较为恶劣的场地,所需的沐浴室、更衣室、消毒间、女工卫生间等。

5.2.4 安全教育、宣传、竞赛等

所需的设施主要是安全技术教育教材、图书、仪器、安全技术培训班等所需要的设施。

5.3 申报安全环保项目的要求

5.3.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或相关要求,对照安全技术等四个方面的具体内容,结合工厂特点,提出申报项目;也可由制造处根据上年度安全管理状态,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改造项目。

5.3.2安措项目申报时,以正规书面形式(a4纸打印),并附安措项目的图纸及有关资料和材料清单。

5.3.3下一年安措项目申报材料于当年10月底前报到制造处,申报材料必须具备详细的可行论证报告。

5.4 安全环保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5.4.1年度安全环保计划由制造处编制,每年12月前制造处应将下一年度安全环保项目草案报送主管领导审批。

5.4.2主管领导每年年底前组织有关部门讨论下年度安全环保项目计划草案。

5.5 安全环保计划的执行

5.5.1安全环保计划按月考核,由制造处负责,各项安全环保项目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特殊情况应在计划完成当月提出具体意见,经制造处同意后修改计划完成时间,否则按未按期完成处理。

5.5.2制造处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安全环保计划的实施情况。

5.6临时小型安全环保项目

5.6.1临时小型安全环保项目,主要是指生产过程中临时发生的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5.6.2小型安措项目各单位提出,经制造处核实、签报工厂领导审批

5.7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完工验收

5.7.1安全环保项目完工后,由设备管理处、制造处组织验收。

5.7.2凡构成固定资产或固定资产增值的安措项目,由设备管理处主持,生产制造处参与,使用单位向装备保证车间点交,项目的资料、图纸由装备保证车间保存。

6 职业卫生管理

6.1 职责

6.1.1制造处负责制定劳动卫生和职业病档案及统计报表制度,开展专[兼]职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劳动卫生教育。

6.1.2制造处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定期体检、复查、治疗、休养,参与劳动能力鉴定。

6.1.3制造处组织会同设备部门、工会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的工业卫生项目落实,掌握职业危害情况,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完善劳动保护措施。

6.1.4设备部门负责防尘防毒设备检查,纳入月设备完好考核,制造处负责防尘防毒设备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2 工作内容

6.2.1制造处、工会等职能部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职业卫生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6.2.2制造处按规定不定期检查有害作业规程,对有害作业坚持隔离操作,封闭作业,选择无毒或低毒原材料。

6.2.3制造处负责督促检查职工应按规定佩带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6.2.4有关职能部门对从国外引进的在生产使用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应同时引进或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进行检查,提出可行意见,供有关部门参考执行。

6.2.5有毒有害作业点应按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生产环境尘、毒、物理因素布点监测原则》规定,确定尘、毒、物理因素监测点。

6.2.6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点定期监测制度,监测周期按《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工业劳动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6.2.7开展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技术效果评定,确保其正常运行。

6.2.8人力资源处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

6.2.9凡经工业卫生防治部门确诊有职业过敏或患有器质性疾病不能从事有害作业者,经生产制造处备案,由人力资源处给予安排,经确认鉴定为职业病者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根据职业接触有害因素情况,按《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规定的有关内容选择项目定期健康检查。

6.2.10建立健全从事接触有害因素及职业病患者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观察,按规定从六个方面认真填写。

7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穿戴、更换、回收和报废等事项的管理。

7.1 职责

7.1.1 制造处职责

7.1.1.1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每月将次月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申请表报送采购处。涉及全厂员工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的,另报计划。

7.1.1.2 对采购回厂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经制造处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7.1.1.3 指定专人负责,根据人力资源处的《职工到职通知》确认的工种(职务)和员工的不同劳动条件,按照附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审批发放。

7.1.1.4 制造处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处罚现场违反劳保用品使用、穿戴的行为。

7.1.2 采购处职责

7.1.2.1 按照制造处计划,采购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所购数量、质量负责。

7.1.2.2 采购处遵循货比三家、控制成本的原则采购。

7.1.3仓储处职责

7.1.3.1对采购回厂的劳动防护用品数量清点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7.1.3.2按照审批的领料单品种、数量准确发放。

7.1.3.3每月清点库存劳保用品数量,交制造处。

7.1.3.4发现劳保用品有数量、质量问题,及时报告。

7.1.4领用单位职责

7.1.4.1根据生产(工作)量,按照使用期限如实开具领料单经制造处审批后,到仓储处劳保仓库领取。

7.1.4.2负责要求本单位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的立即纠正。

7.1.4.3各单位领导应经常向员工宣传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7.1.4.4对特护用品和工作服建立发放档案,劳保用品不得挪作他用。

7.1.4.5负责对需回收劳保用品的定期回收。

7.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

在生产现场凡属必须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则配发防护用品,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但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则发放防护用品的时间不同(见附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7.3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7.3.1 从事复合作业的人员,按人力资源处核定的基本工种发给防护用品;兼职从事其他作业的人员,按工种标准发给必备的防护用品。

7.3.2安全帽、安全带、防毒护具、喷沙衣等防护品的发放均按生产环境的需要配发。

7.3.3凡办理长假、待岗或其他原因连续离岗半年以上者,相应延长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

7.3.4加强对防护用品领用的管理,建立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领用卡和车间(处室)级个人台帐,职工内部调动其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卡跟随调动,并长期保存。

7.4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7.4.1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使用保管,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损坏、丢失的由本人负责赔偿。

7.4.2员工在生产作业时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7.4.3凡进入生产作业场所披发、长发,必须戴好工作帽或发网。

7.4.4严禁带手套、敞开衣襟、袖口操作旋转机械。

7.4.5高速切屑磨削或颗粒飞溅的场所必须配戴护眼镜。

7.4.6尘毒作业必须配戴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

7.4.7高处作业、非固定支撑面上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系扣在牢固的结构件上方。

7.5工作服发放、使用穿着、回收管理

工作服,是指长袖衬衣裤、短袖衬衣裤、夹克工作服、防寒服,是为了规范管理、树立工厂形象,发给本厂在岗职工和短期合同工使用的劳保用品。

7.5.1职工工作服的管理

7.5.1.1发放。厂属各单位得到发放工作服的通知后,据实统计姓名、型号、规格、数量,按时报制造处。

7.5.1.2领取。各单位得到领取通知后,开具领料单经制造处审批后,到仓储处劳保仓库领取或由仓储处送到各单位。

7.5.1.3使用穿着。工厂发给职工的工作服,不得转让、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工作服的穿着应端正、规范。着装时,衣扣必须扣齐,禁止漏扣、不扣、袒胸露怀等现象的发生。

7.5.1.4 定期回收。新发放工作服时,由各单位统一全数收集上一次所发同类工作服,交劳保仓库。

7.5.1.5离厂收回。凡是离厂人员,必须将所领工作服全数交到劳保仓库,缺失的照原价赔偿。赔偿金交到财务处,方可办理离厂手续。工作服被盗的,由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出具证实被盗的证明可免交。

7.5.2短期合同工工作服的管理

7.5.2.1领取工作服。由用人单位开具领料单到制造处审批后,到财务处交押金(金额临时通知)。领取工作服时,用人单位同时附“领用人员情况表”(明确领用人姓名、班组、领用时间)一式两份,制造处和财务处各一份。

7.5.2.2财务处按审批数量收取押金,经办人在领料单上签字或加盖现金收讫章。

7.5.2.3仓储处凭财务处签字或加盖现金收讫章后的领料单发放工作服。

7.5.2.4短期合同工工作服的穿着、使用、回收与职工相同。

7.5.2.5短期合同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后退还押金;因个人原因或被企业除名、辞退、解除合同离厂的不退还押金。

7.6 建档

由制造处、仓储处和领用人单位建立个人工作服领用、回收台帐。

7.7 处理

回收的工作服各单位不得擅自处理,一律交回仓储处,可用的由仓储处妥善保管,供一线职工换用;不能用的由制造处作报废处理。

7.8处罚

在生产现场没穿戴或没正确穿戴所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按照重庆潍柴发动机厂《职工奖励、处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罚。

8 现场安全管理

8.1 职责

8.1.1各车间(处室)负责各自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1.2制造处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整改,并完成检查记录。

8.2 管理内容及要求

8.2.1劳保用品穿戴

a员工在生产施工中必须按操作规程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b凡进入生产作业场所披发、长发,必须戴好工作帽或发网。

c严禁带手套、散开衣襟、袖口操作维修旋转机床或设备。

d高速切屑磨削或颗粒飞溅的场所必须配戴防护眼镜。

e尘毒作业必须配戴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

8.2.2 作业人员

a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后独立上岗。

b厂区内非吸烟点严禁吸烟。

c严禁酒后上岗、干私活

d高处作业非固定支撑面上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系扣在牢固的结构件上方,禁止任意扔物。

e禁止在没有防护措施的上、下同一垂直面内同时作业。

8.2.3 指挥人员

a各级现场生产指挥人员应执行工厂安全卫生管理规定,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应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b严禁违章指挥,无知和蛮干等不安全行为。

c遇有复杂的安全技术问题、危险作业现场,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协商,制定安全措施后作业。

8.2.4 文明作业

a作业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凉鞋和背心短裤。

b严禁嬉戏打闹,离岗和睡觉。

c工件、材料、工具摆放整齐平稳,不占用安全通道,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d生产现场使用的工装、型板、待加工工件等要摆放稳妥,高度不超过1.5米。

8.3 工具、设备

8.3.1手持电动、风动工具。

a防护罩盖或手柄完好无损。

b电动工具开关无失灵、缺损、破裂、插头无破损,规格相符。

c电缆应采用橡胶套软线,无缺损、破裂、接头。

d装夹砂轮应使用专用工具,必须符合要求。

8.3.2起重机械设备

a各种吊索卡具在使用前要详细检查,凡有变形、扭曲或严重磨损等不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b起重吊索具应挂放整齐,无乱仍乱放的现象。

c起重机械各传动机构、制动装置、限位装置可靠灵敏。

8.3.3电气设备

a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电气设备必须具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或接零。

b电网接地系统可靠,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有定期检查测试记录。

c临时电源线路必须选用绝缘良好的导线,敷设高架有明显的标志,地面敷设时穿管保护。

8.3.4电焊机、气割工具、电焊工具

a电焊机必须装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线。

b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的接线处有屏护罩。

c每台应有单独的开关控制,不得几台共用一个开关,不用时断开电源。

d电焊机应防止潮湿、日晒和雨淋等。

e气割、焊具应完好,无漏气,使用完后关闭气源。

f氧气和乙炔胶管不能混用,氧气为红色胶管。在新胶管使用前应吸除内部的灰尘。

8.3.5 机加设备

a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应保持完好与设备运转联锁。

b操作人员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做到“三好”“四会”严禁超负荷运行。

8.3.6 机动车辆

a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b驾驶车辆时必须思想集中,严禁酒后、超速等驾驶。

c进入厂门、车间、库房限速5km/h.

d车辆载物必须平稳、固定牢固,严禁超载运输。

9 工伤事故管理

9.1职责

9.1.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或直接报告制造处和工厂领导。

9.1.2制造处和工厂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上报。

9.1.3发生事故单位应快速组织救护,保护现场。

9.2 工伤认定

9.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9.2.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

9.2.3 患职业病

9.2.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9.3 事故报告和处理原则

9.3.1发生事故由事故单位在24小时内报告制造处,凡重伤以上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9.3.2对伤者的救护应及时有效。

9.3.3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一式两份,制造处和责任单位各留存一份长期保存。

9.3.4重伤以上事故,根据伤者医疗终结由单位和伤者本人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经过报告,报制造处留存。

9.4 事故调查

9.4.1轻伤、轻微伤制造处会同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9.4.2重伤事故由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组织制造处、人力资源处、工会、纪委等部门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9.4.3死亡事故由主管领导会同地方有关政府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9.4.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9.5 调查组成员的条件

9.5.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9.5.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9.6事故调查组职责

9.6.1查明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及建议。

9.6.2确定事故责任者。

9.6.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9.6.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9.7事故调查组的工作任务

9.7.1现场物证的收集

a收集现场破损的部件、破片、残留物并贴上标签,注明地点。

b收集的物件必须保护原样,不准冲洗与涂擦。

9.7.2与事故有关材料的收集

a受伤者的年龄、姓名、工种、安全教育情况等。

b出事当天伤者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作业位置等。

c受伤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d与事故发生的有关事项的收集。

9.7.3现场材料的收集

a现场目击者的材料。

b事故现场状况(事故现场全貌、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录像等)。

9.7.4召开调查分析会,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9.7.5写出调查报告。

9.8 伤亡事故的分析

9.8.1事故调查组将收集到的材料进行整理,逐一排队进行分析。

9.8.2分析范围

a受伤部位

b受伤性质

c事故起因物

d事故致害物

e伤害方式

f不安全状态

g不安全行为

9.8.3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9.8.4分清事故的责任

9.8.5制定防范措施

9.9 事故的处理

9.9.1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9.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隐患危险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至造成伤亡事故的,由工厂主管部门或者工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9.3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材料的,按照国家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够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9.4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布处理结果。

10 女工特殊保护

10.1 职责

10.1.1厂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业务指导。

10.1.2工会对整个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0.2 工作内容

10.2.1各单位应对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女职工给予劳动保护,并确定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工作人员。

10.2.2工厂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加强劳动保护,通过技术改造、工艺改进、设备更新等各种途径改善劳动条件。

10.2.3从事有毒、有害岗位的女职工,在有特殊生理机能变化时应给予适当的照顾,尤其在发现怀孕,应立即调离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直至婴儿断奶后再回原岗位。

10.2.4对孕期和有两次自然流产史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10.2.5对经期女职工应当给予适当休息,经期不得从事装卸、搬运等重体力劳动或低温、冷水、野外工作等。

10.2.6哺乳不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45分钟,多胞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45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1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1.1 职责

11.1.1制造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检查监督。

11.1.2制造处、质量处负责危险化学品贮存管理。

11.1.3使用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过程管理。

11.2工作内容

11.2.1制造处是危险化学品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实施检查监督。

11.2.2采购生产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应按公安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审批手续统一归口采购。

11.2.3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由相关知识的人员押运、交接、验收办理相应手续。

11.2.4剧毒危险化学品应集中存放在一级库内,单独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11.2.5各类危险化学品应标明名称、性能、消防方法等应急安全保护措施。

11.2.6易挥发且相互易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物品,不能同柜或同库存放。

11.2.7贮存单位发放危险化学品必须建立发放记录台帐,记录品名、数量、发放日期、领取人必须签名。

11.2.8剧毒化学危险品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责任制,加强防范措施。对剧毒化学危险品的使用情况要填写原始记录备查。

11.2.9危险化学品库必须有明显的防火标志足够的消防器材,区域内严禁明火,电气设备的开关不得装设在化学危险品库内。

11.2.10危险化学品库保管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内。

12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12.1职责

12.1.1设备管理处负责起重机械的技术、鉴定、维修、保养、更新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存相关技术资料挡案。

12.1.2制造处负责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复训、取证工作。

12.1.3各车间(处室)负责起重机的日常管理及维护,解决查出的隐患及问题。

12.2起重机械的购置

12.2.1工厂购置起重机必须在质检部门认可,发给合格证的专业制造厂选购,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整,并有产品合格证。

12.2.2在起重机的明显部位应有包括起重机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和其他所需参数等内容的固定金属标牌。

12.2.3设备部门必须对各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重要的专用辅具建立包括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安装后的位置、起用时间、维修、检查和实验等记录。

12.2.4起重机械的性能不得任意改变,使用单位若确需改变其性能,需制定详细的工艺技术方案,提交设备能源处批准后方可施工。完工后经设备能源处进行技术鉴定、认可,方可启用。

12.3起重机械的要求

12.3.1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应当符合电气安全的要求,各种电器安全保护装置应符合gb6067--85的设计要求,起重机应设有响铃等信号装置。

12.3.2起重机的卷扬、行车、旋转和变幅等机构必须装有可靠的制动器。

12.3.3各种起重机的梯子、平台、走台和桥式起重机的梁连都应设有不低于1050mm的防护栏杆,各传动装置的危险部位应设有防护罩和防护栏杆。

12.3.4电动起重机必须装有卷扬限制和行程限制器,卷扬限制器应使用滑轮在上升到离卷扬极限300mm以前时自动停止。行程限制器应使起重机在驶近轨道末端或同一轨道上其它起重机靠近时,或在悬臂转到最大角度自动停止。在轨道上转动的电动起重机,都必须在轨道终端设置末端立柱和缓冲器,这种安全限制器禁止当作刹车用。

12.3.5电动起重机的金属构架、轨道以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其他不带电的金属部分,都必须有保护性接地。

12.3.6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由司机室登上桥架的仓门,应设有联锁保护器。当门打开时起重机联锁断电保护。

12.3.7桥式起重机和其他供电滑线的悬臂起重机,供电主滑线应在非导电接触面涂红色油漆,装设带电的指示灯。

12.3.8起重机的各主要零部件如:吊钩、钢丝绳、卷筒、滑轮、制动器、制动轮等,均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

12.4 起重机械的操作

12.4.1起重机应由专职司机或使用人,机修人员、专人负责日常检查保养,执行交接班制度。

12.4.2起重司机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行车驾驶起重作业。

12.4.3学徒的实习培训驾驶期为半年,在实习培训期间应当指派正式司机随机教练,不准单独操作。单位新培训行车司机,必须报告人力资源处、制造处备案。

12.4.4每班使用前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检查、试吊等工作。

12.4.5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应统一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指挥动作明确,司机听从一名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操作,但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司机都应立即停车。

12.4.6起重机吊运的重物应捆缚吊挂牢固平稳,吊运带有锋口利角的重物时垫好衬垫,吊运时应先吊离地面500mm试吊,证实吊挂牢靠、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平稳后,再继续起吊。

12.4.7起重机在吊物运行过程中,一般应走安全通道,禁止吊物从人头上越过,禁止在吊物上站人,禁止对吊挂着的物体进行加工,不准吊着物体长时间停留,如遇特殊情况时吊物周围应设有明显警示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起重机在吊着物件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2.4.8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从事检修工作,禁止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除停车检修外,禁止在桥式起重机的轨道上站立或行走。

12.4.9悬臂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等工作时,其悬臂所及区域内禁止有人,任何情况下吊臂不得站人。

12.4.10起重机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吊运通道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等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吊运中发生碰撞。

12.4.11起重机使用应建立设备的保养、检查、维修制度。

13 气瓶安全管理

13.1 职责

13.1.1采购处负责生产中使用的气瓶质量、技术状态。

13.1.2制造处对气瓶的安全使用负监督管理责任。

13.1.3现场使用的气瓶、库存气瓶和运输中气瓶的安全,分别由直接使用者、保管者和运输者各自负责。

13.2 气瓶采购

13.2.1采购处根据生产需要进行采购,采购的气瓶应与国家标准的规定相符,安全附件齐全。

13.3气瓶运输

13.3.1汽车运输应有相应的资格,安全标识明显。

13.3.2必须配带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13.3.3吊装时严禁使用钢绳和链绳直接捆绑吊运。

13.3.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不得与油脂同车运输。

13.3.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得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13.3.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暴晒。

13.3.7溶解乙炔瓶不应长途运输。

13.4气瓶储存的一般原则

13.4.1气瓶储存应置于专用仓库,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13.4.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13.4.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放置,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

13.4.4气瓶放置应整齐,配带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

13.4.5对于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储存不得超过三十立方米(相当于5瓶)。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同室储存,并不得储存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13.5气瓶使用

13.5.1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使用。

13.5.2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米(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

13.5.3气瓶使用中直立放置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使用。

13.5.4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线源的场所使用。

13.5.6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乙炔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13.5.7气瓶应防止暴晒或烘烤。

13.5.8移动作业时应采取小车搬运,气瓶固定牢固,气瓶间应采用木板等非金属材料垫放,防止相互碰撞。

13.5.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和乙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13.5.10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应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13.5.11气瓶出口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乙炔气的放气压不得超过0.15mpa。

14 重大危险源管理

14.1 职责

14.1.1制造处负责重大危险管理情况的监督考核。

14.1.2各危险源责任单位负责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14.1.3责任单位负责危险源操作人员培训,以及对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14.2 重大危险源管理

14.2.1重大危险源确定:用定性安全评价法确定危险系数,根据工厂情况确定。

14.2.2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责任单位应明确车间(处室)、班组两级责任人,制定日常管理措施。

14.2.3制造处每月对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提出意见。

14.3 变配电站

14.3.1变配电站的门窗、排风扇洞口等应装设网孔小于10×10mm的金属网。电缆沟、隧道、进户套等应有防小动物和防水措施,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

14.3.2各种安全用具应完好可靠,绝缘手套、绝缘靴存放在温度适当无酸、碱、油的地方,绝缘棒等应垂直存放在木架上,不得与墙壁接触,有定期检测资料和检验标记。

14.3.3变配电站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14.3.4非变配电站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出变配电站时,均应填写“进出登记簿”。

14.3.5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时交接人员应详细交清当班电力系统进行状况以及需要说明的情况,接班人员应检查值巡检等工作记录,并清点工作用具。

14.3.6变配电工作人员应遵守《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14.3.7变配电站应配备两组消防器材。

14.4油库安全管理

14.4.1保卫处负责油库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14.4.2油库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严禁带入火种,严禁在防火间距范围内进行明火作业。

14.4.3库房内的照明线路及电动设备等装置必须符合防爆规定,开关设在室外。

14.4.4储存室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库内干燥杂草应及时清除。

14.4.5各油罐上的呼吸阀每月检查两次并有记录,各放油阀门随开随关。

14.4.6因工作需要进出油库均需填写“进出登记簿”。

14.4.7油库应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保证可靠性。

14.5木工房安全管理

14.5.1木工房的一切活动应遵守《木工、木模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各种规定、设备的操作管理。

14.5.2保持木工房内通道畅通,支承平稳,圆木要加防滚动楔。

14.5.3铁钉不得散布在生产现场,拆卸的木料堆放要规范,不得有倒立的钉子。

14.5.4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设施的有效性。

14.6气体仓库安全管理

14.6.1气体仓库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严禁带入火种。

14.6.2仓库内照明线路及照明灯具必须符合防爆规定,开关应设在室外。

14.6.3仓库建筑有可靠的避雷装置,室内应保持通风良好。

14.6.4盛装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的气瓶,应分别储存在不同室的单室内。

14.6.5储存氧气、氢气可燃性气体瓶,周围10米以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14.6.6气瓶应立放整齐,设有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跌倒,并留有适当的通道。

15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15.1 职责

15.1.1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与管理。

15.1.2危险作业施工单位负责提出危险作业申请单。

15.2作业范围及审批

15.2.1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品的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施工单位领导和保卫处审批,并对施工场所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

15.2.2凡在三级(15--30米)及其以上高空作业,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施工单位领导和制造处审批,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15.2.3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15.2.4需安装使用临时线路单位,应向装备保证车间提出申请,经施工单位领导和装备保证车间审核,由持证专业电工按安全用电规程(架空、接地、挂警示标志等),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6 外来人员及外包工程队安全管理

16.1 职责

16.1.1外包工程队的使用单位负责外包工程队的资格审查,负责与工程队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16.1.2使用单位负责工程队及外来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环境管理。

16.2工作内容

16.2.1凡进入工厂作业的外包工程队必须经使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16.2.2工程队及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工厂各项安全卫生、环境管理制度。

16.2.3外包工程队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中对年龄、身体状况、素质的规定,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16.2.4外包工程队必须参加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16.2.5外包工上岗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岗前教育,方可上岗作业。

16.2.6外包工程队应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环保工作,50人以上的外包工程队必须设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环境检查,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做到“三不伤害”。

16.2.7外包工程队及外来人员应自觉接受工厂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环境隐患。

16.2.8工厂内施工的工程队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污染事故后要保护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和配合调查,任何人员不得破坏现场。

16.2.9与外包工程队的签约记录和其他安全协议由用工单位保存至该工程队结帐离厂时止。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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