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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职责【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1 热度:68

工人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职责

第1篇 工人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职责

工人安全职责(安全管理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第2篇 临时工人的安全管理

许多企业根据生产任务的临时需要等,常常雇佣一些临时工来完成一些诸如物资的搬运、建筑施工、设备的起重作业、清理等工作。但是,因对临时工管理、监督不力所造成的种种不安全现象,又成为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的薄弱点,使得企业安全工作隐患重重。那么,对于临时工安全管理,我们要做些什么?

一、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绝大多数临时工文化水平较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且在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劳力、轻技术的思想。这就需要各个用工单位把临时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等置于应有的高度,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以满足我们的工作需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对临时工进行厂级和作业现场(即车间级)二级安全培训教育。我们的做法是临时工必须首先经厂技安部门进行厂级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厂级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相关安全知识、事故案例等。然后由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临时出入证”给厂级考核合格的临时工,持证进入厂区。进入厂区后,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临时工进行进入作业现场前的安全培训教育(车间级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能实施作业。车间级培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作业现场的有关规定、现场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

二、同法人单位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

由于临时工具有流动性大、组织松散等特点,企业应规避直接骋用临时工,寻求与有合法资质的劳务单位(以下称外来单位)合作,签定安全协议或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各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

1、外单位作业人员对其自己作业的安全行为负完全责任,包括对我厂造成的各种危害、伤害及其他损失,

2、责任单位因自身原因而给外单位作业人员造成的损失承担其相应责任,

3、企业责任单位对所辖外来人员的作业及其过程应有专人监控,作业现场所在岗位应派专人对其作业过程进行监护,

4、监护人员对外单位作业行为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告戒,促使其立即改正。如不听从劝阻,有权制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企业技安部门。企业技安部门按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和企业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单位采取立即停止作业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或提出索赔诉求。

第3篇 论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与工人素质的关系

摘要:本文针对水电企业艰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工人安全素质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安全 管理 素质 联系

引言:水电企业建设施工现场拿权管理与工人安全素质之间存在必然性、连接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电站建设得到迅猛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水电行业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最为活跃的热点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全国水电建设行业,进入水电建设集团施工承包项目中,使国家特级企业工人队伍的数量增长很快。给企业内部经济管理和各项建设步伐的快速前进带来了管理上的问题。由于企业的各项措施执行得不到位,而且往往迫于工期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使,常常使其对农民工的安全检查、教育流于形式。与此同时,大量的农民工加入到水电建筑队伍中来,给水电建设带来了新的活力。但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素质普遍偏低的特点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农民工由于受到文化素质的影响,对水电建筑施工的了解甚少,受到农村自由经济的影响,对大规模工业化生产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他们在违章作业时,并不清楚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所以,他们既是事故中的受害者,又是事故的肇事者。因此,针对农民工特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水电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是指水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电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水电建设企业及有关单位时水电建设生产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水电建设施工现场是一个露天、多公众立体交叉作业、临时设施多、作业环境多边人员流动性大的生产场所,因此存在着多种不安全因素。属于事故多发的作业现场,在这样的作业区,安全管理是必要的主体过程。

一、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与提高个人素质的关系:

安全工作是一个企业的生命与灵魂。搞好安全工作关键在于人,安全工作强调以人为本。人的安全素质的高低,安全意识的强弱,从根本上直接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的成败。安全教育培训能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目前,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在一线工作的人员,大多数都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他们的安全素质、安全意识以及自我防护的能力亟待提高。因此,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尤其重要。

二、怎样提高个人素质方式和方法:

1、首先,农民工进场要有安全生产浓厚氛围。施工现场要建安全生产宣传栏、事故案例警示图片、安全生产的醒目标志等,使新进场的农民工能感受到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坚持岗前培训,保证持证上岗。农民工上岗前,要严格按上级安监部门的要求,把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放在首位。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要严格考试,考核合格才能持证上岗。上岗后,遵章守纪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事故及不良操作行为等,都要记入个人安全档案。随时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制止各类不良行为和安全隐患。三是建立健全常年培训计划。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大,阶段性和临时性强的特点,制定常年培训计划。做到现有员工定期培训,新来员工随时培训,重点岗位重点培训,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做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如何做好培训工作。笔者认为首先是企业经营者要提高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认识,要认识到是法律的职责和义务;要将培训作为搞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抓落实;要为培训工作提供充分的资金和人力。二是要明确培训的内容,以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为主,同时注重建筑施工安全基础知识的培训学习。三是要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按他们的文化程度,年龄层次,分工种、分门别类组织培训。四是将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创建企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融入企业的各项活动之中,寓教于乐。五是要长期坚持培训,企业要做到长期培训有规划、中期培训有计划、短期培训有安排,持之以恒,企业将会从培训中获丰厚的回报。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和措施:

根据农民工安全技术基础比较差的特点,要细致地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尤其是登高作业、交叉作业、机械设备的操作、电动工具的操作以及各种防护设施的使用等。技术交底一定要按照程序交到个人,切不可走马虎行事,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决不能麻痹大意,在做好这项工作的同时,要坚持搞好文明生产,杜绝野蛮施工和违章施工,要加强职工的行为规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施工规范和验评标准施工,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坚决进行整改,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在技术交底时,关键在于施工现场的组织安排:

①以成立施工现场的工区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应视专职工地大小设置安全专职人员或安全机构。

②成立以工区负责人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管理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

③要以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管理人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及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④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⑤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管理人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施工队还得持专业操作证上岗 。

⑥各工程部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工作并以主次部分参加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从以上几点看到施工现场管理与工人安全素质之间存在必然性、连接性,两者之间不可分离。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工人安全素质之间的关系:

总之,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加强思想工作、教育职工提高安全意识的同时,实行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对在安全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一定要奖励,对违反造成故意对抗,甚至故意破坏的严重后果进行惩处。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要以加强教育为主,引导农民工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之自觉地遵章守法。要采取科学严格、具有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不留漏洞,不留隐患,才能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搞好。水电建设施工现场管理与工人安全素质两者缺一不可。工地现场管理不可怠慢,对现场的管理方法、安全要求、工人安全素质要不断提高,以提高领导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遵守纪、克服“三违”的自觉性、提高设备的本质安全程度、提高危险作业保障水平、提高危险品的保障措施、提高防范似事故的能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的目标。只有提高了工人的素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措施,安全生产才有一定的保障。农民工在当前水电建设大军中所占比例60%以上,不抓好他们的安全教育和提高素质,整体的安全生产是一句空话。这也是当前企业管理一个薄弱环节,也是一个解决比较难的一个问题。也是解决安全生产的重点,不能回避的问题,整体工人的素质提高了,安全生产才有希望,是一个因果关系。现在国家从教育着手,提高整体国民的素质,国家才能兴旺发达。作为水电企业只有抓好安全生产,企业才有效益,才有市场。怎样才能提高工人的素质,到达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是摆在我们国家、社会、企业共同探讨努力社会问题,只有从我做起,从我们企业内部做起,大家都行动起来,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意思,完善安全生产的措施,执行安全生产的制度和法规,提高水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管护好身边的人,明确自己的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安全生产目标才能实现。

以上是我通过十多年水电建设安全管理经验和认识,希望我们共同来讨论水电企业安全生产与工人素质提高的关系和问题。

第4篇 瓦斯隧道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⑴爆破工、焊工、电工和特种设备司机等特业人员和安全员、瓦斯检测员、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正规安全培训,懂得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保证100%持证上岗。

⑵所有参与瓦斯隧道施工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专门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⑶进入瓦斯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并均要求携带个人自救器。

⑷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含有瓦斯的工区。

⑸钻工必须穿棉质服装、雨衣和胶鞋,佩戴防尘口罩。

⑹瓦斯隧道各道工序、各种作业施工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5篇 工人的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⑴ 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与指挥。

⑵ 认真学习和执行目标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知识和技术。

⑶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

⑷ 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保护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保养好工具,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乱动各种机电设备。

⑸ 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和技术。

第6篇 锅炉司炉工人安全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锅炉是特种设备,司炉工人是特种作业人员。为了加强司炉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特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固定式承压锅炉的司炉工人,包括固定工、合同制工人。

电力系统发电用锅炉及并网的自备电厂发电用锅炉的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与管理,按水利电力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司炉工人的基本条件、培训和考试

第三条 司炉工人的基本条件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司炉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遵守纪律、热爱本职工作。一般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四条 司炉工人考试前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可由本单位、主管单位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培训时间,拟领取1、2、3类操作证者应不少于六个月,拟领取4类操作证者不少于三个月。 字串4

第五条 司炉工人考试一般应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县或地、市级、下同)统一组织。有条件的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经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后,可自行组织考试,但试题,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须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

第六条 司炉工人考试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对从事五年以上司炉工作,文化水平较低的司炉工人,以考核实际操作技术为主。

第七条 司炉工人考核应按不同类别从下述考试大纲内容中选取命题。

1.理论部分

(1)压力、温度、介质、燃料、燃烧、通风、传热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锅炉的分类、结构及其简单的工作原理。

(3)锅炉安全附件的名称、作用、结构及简单的工作原理。

(4)各种热工仪表、自控和连锁保护装置的用途和操作注意事项。

字串6

(5)锅炉附属设备的用途和操作要领。

(6)锅炉给水、炉水标准及常用的水处理方法。

(7)锅炉运行的操作要领。

(8)水垢、烟灰、结焦对锅炉的危害及防治方法。

(9)锅炉常见事故的类别、原因、预防及处理。

(10)锅炉维护保养方面的基本知识。

(11)锅炉安全法规中有关安全运行的内容。

2.实际操作部分

(1)锅炉起动前的检查、准备、点火、升压、运行、调整、压火、停炉等操作。

(2)安全附件的检查及调整。

(3)各种辅机及附属设备的操作。

(4)反事故演习。

第三章 司炉操作证的类别、发放与管理 字串5

第八条 司炉操作证分为四类,见下表。

第九条 符合基本条件并经考试合格的司炉工人,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签发司炉操作证。

司炉工人只许操作不高于核准类别的锅炉。低类别司炉工人升为高类别司炉工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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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允 许 操 作 的 锅 炉

字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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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作压力≥3.8mpa(39kgf/平方厘米)的蒸汽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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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压力<3.8mpa(39kgf/平方厘米),出力>4t/h的蒸汽锅炉和供

| 热量>2.8mw(240×100000kcal/h)的热水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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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作压力≥0.1mpa(1kgf/平方厘米),出力≤4t/h的蒸汽锅炉和供热 字串9

| 热量≤2.8mw(240×100000kcal/h)的热水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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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压力<0.1mpa(1kgf/平方厘米)的蒸汽锅炉和供热量≤0.7mw(

| 60×100000kcal/h)的热水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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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经过重新培训和考试,并换发司炉操作证。

第十条 对取得操作证的司炉工人,一般每四年应进行一次复审,复审工作由发证机关或其指定的单位组织进行。复审结果由负责复审的单位记入司炉操作证复审栏内。连续从事司炉工作而无事故的司炉工人经原发证机关同意后可以免于复审。 字串6

复审不合格者,应注销司炉操作证。

第十一条 持证司炉工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2.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3.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4.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第十二条 锅炉使用单位应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1.按本办法第3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严格选调司炉工人。

2.加强对司炉工人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

3.制订并督促执行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4.改善司炉工人的劳动条件,锅炉房应做到文明生产。 字串2

5.奖励安全生产好的司炉工人。

6.保持司炉工人队伍的相对稳定,不随意调动司炉工人。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对季节司炉工人的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

第十四条 司炉操作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办法附录格式统一印制。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7篇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1 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将考试成绩报安全部门备案,经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准许施工。

2 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前应接受安全部门的入厂安全教育。

3 施工人员应到门卫办理人员入厂登记、出入证件等有关手续方可进厂,烟、火、手机存入门卫烟火柜,每次进出要出示证件,配合门卫检查。

4 施工人员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纪律。

5 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范使用。

6 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发生的违章行为,与本单位员工同等处罚对待。

7 施工管理部门指派的监理人员,应熟悉生产现场,监理人员确实做到始终如一,认真负责,监护到位,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8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疑问,应立即停止施工,向监理人员或甲方领导请示,经甲方人员排查清楚后,方可继续施工。

9 施工单位应通过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在施工中做到“四不伤害”。

10 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安全施工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

11 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方可持证上岗。

12 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准在施工现场与施工无关的地方逗留,不准随意串岗,不准乱碰、乱动所有运行的设备,要爱护保护好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第8篇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

进一步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程序,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确保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和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曲靖麒麟焦化有限公司生产区内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

三、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管理程序

四、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管理规定

1、施工管理实行单项目管理,实行各项目单独签合同,单独签安全环保协议,单独交纳安全环保押金,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2、施工管理单位负责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程序的办理;

3、生产管理部建立专门的外来施工单位登记台帐;

4、施工单位将安全环保押金交到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建立专门的资金台帐;

5、生产管理部对施工单位进行公司级施工安全教育,教育前必须进行登记,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公司的生产特点;

2)讲授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思想、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思路;

3)进入生产区的各种安全注意事项;

4)相关安全知识的介绍;

5)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票证办理审批程序;

6)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剖析、教训;

6、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车间级施工安全教育,教育前必须进行登记,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车间基本情况介绍,车间的生产特点;

2)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思想、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思路;

3)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各种安全注意事项;

4)相关安全知识的介绍;

5)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票证办理审批程序;

6)车间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剖析、教训;

7、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由施工单位具体负责,施工项目管理部门、施工项目所在单位、生产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问题由生产管理部负责汇总,并按照安全环保协议书有关规定考核执行;

8、在公司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区域内施工,施工单位应将当天的施工项目清单当天报施工管理单位,施工管理单位就当天的施工项目清单与施工单位一起到施工项目所在单位进行三方之间的现场作业安全交底,由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对具体项目提出安全措施,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后,经项目所在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

9、施工动火作业许可证、工作票证按公司相关票证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执行;

10、施工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事故),请及时如实报告施工管理单位、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和生产管理部,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事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第9篇 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 认真和自觉遵守安全工作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守现场安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本质岗位,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 熟知本岗位工作施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尤其要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陡坡、悬崖、临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经常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严禁使用,并及时更换。

4. 严禁赤脚、赤膊、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5. 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通道行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6.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中不准说笑打闹,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严禁喝酒。

7. 要注意各种危险标志、信号、安全警示,不可通过“禁止通行”的区域;切忌坑内、洞口、陡坡、岩石下等危险处所休息。

8. 爱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安全警示标志,确实需要临时变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同意,并采取其他临时措施,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

9. 再油库、炸药库、电锯房、木料加工场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严禁吸烟及携带明火、引火物入内

10. 严禁再同一断面或其附近进行上下双层或多层作业。若无法避免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高处作业不得向下或向上抛掷材料、工具等物件

11. 发生工伤及其他安全事故时,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报告,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

第10篇 营业线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按照《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济铁总发[2008]116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营业线施工人员(以下简称施工人员)是指涉及我局营业线施工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

第四条 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本着按需培训、讲求实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分层次、分系统开展培训。

第五条 参加培训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送培单位正式职工。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 路局成立施工安全培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路局建设管理处处长任组长;职教处副处长和安监室副主任,运输、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多元处主管施工的副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总工室,安监室,运输、机务、车辆、工务、电务、职教、建管、多元处有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 领导小组在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施工人员培训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核汇总培训计划;

(二)负责选定培训机构;

(三)组织审定培训师资、培训教材以及按照指导性教学计划(附件1、附件2)编制的实施性教学计划;

(四)检查、监督培训考核工作质量;

(五)负责局外施工企业和局内辅业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施工人员的发证工作;检查、监督运输站段施工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

第八条 各成员部门职责:

(一)建管处: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相关事宜;组织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培训;提报相关业务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检查、监督培训考核工作质量;与职教处联合组织审定培训教材,并负责施工企业的培训发证工作。

(二)职教处: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相关事宜;负责汇总培训计划;负责选定培训机构,检查、监督培训考核工作质量;与建管处联合组织审定培训教材,并负责施工企业的培训发证工作。

(三)安监室: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相关事宜;提报相关安全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制定培训教材;检查、监督培训考核工作质量;

(四)有关业务处: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相关事宜;组织本系统的施工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提报相关业务内容施工的施工人员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制定培训教材;检查、监督培训考核工作质量;

第九条 培训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领导小组审定的培训计划,编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培训师资管理,根据培训内容选择培训师资,组织教学工作;

(三)负责对学员进行管理,规范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四)建立培训考试题库,组织培训考试;定期分析培训效果,掌握培训质量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培训工作情况。

第三章 培训方式与内容

第十条 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分为进场前培训与定期培训,均采用集中脱产培训方式。

第十一条 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培训按照路局年度职工培训计划由路局统一组织。

计划外需扩增培训人员或培训期数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路局管理项目的局外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培训,由路局项目管理机构填写《施工人员营业线施工安全脱产培训追加计划申请表》(附件3)报送建管处。

(二)涉及营业线施工的局外建设项目的局外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培训,由路局审批项目部门填写《施工人员营业线施工安全脱产培训追加计划申请表》(附件3)报送建管处。

(三)局内辅业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培训,由本单位填写《施工人员营业线施工安全脱产培训追加计划申请表》(附件3)报送建管处。

路局运输站段的施工人员,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培训。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行车组织规则》、《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以及其它相关业务知识。

第十三条 安全员、防护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有关行车设备的基本知识、施工作业的卡控知识、施工防护的具体要求、劳动安全的保护措施、非正常情况的应急处理知识及相关技能等。

第十四条 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可根据所管项目具体情况,对培训内容提出修改意见,报领导小组同意后,适当调整培训内容。

第十五条 进场前培训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培训时间不少于18学时。定期培训每2年培训1次,每次不少于18学时。

第四章 考试与发证

第十六条 培训考试由培训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必须明确组卷人、监考人和阅卷人,并由本人签字。领导小组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第十七条 考试方式为闭卷。劳动安全和相关业务知识分别组卷,试卷满分各为100分。劳动安全100分为合格,相关业务知识80分为合格。

第十八条 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完成规定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由培训机构负责填写《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报相关业务部门审核,路局建管处、职教处联合验印、颁发证书。

证书填写要求。施工人员参加进场前培训的,经考试合格后填写《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资格性培训合格证”并注明培训有效期,培训机构在“培训考核单位”处盖章后,由路局建管处、职教处在“发证单位”处联合盖章。已经取得《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施工人员参加定期培训的,经考试合格后,填写《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适应性培训考核记录”,并在“培训内容”栏目内注明培训有效期,培训机构、路局建管处、职教处联合盖章。

培训发证流程。培训结束后,各培训机构将实施性教学计划、空白试卷及答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考试成绩单(附件4)一式三份,报路局建管处、职教处各一份,作为验证的依据,同时报路局施工安全监察大队备案。

第十九条 运输站段的施工人员完成规定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按运输站段的培训、考核、发证办法颁发《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初次取证的,填写《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资格性培训合格证”并注明培训有效期。已经取证参加定期培训的,填写《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适应性培训考核记录”,并在“培训内容”栏目内注明培训有效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名单报路局施工安全监察大队备案。

第五章 培训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 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管理,落实培训责任,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局内施工人员的培训考试试卷、成绩应及时返回施工人员所在单位,归入个人技术档案,存档备查,保存期三年。局外施工人员的培训考试试卷、成绩由培训机构保存备查,保存期三年。

第六章 证书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施工人员上岗时必须随身携带《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没有携带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失效的,不得进入营业线施工作业。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合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 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满需重新培训、考核。遇规章制度有重大调整时,进行及时培训。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局内施工人员的培训,纳入全局职工培训计划的,由路局支付培训经费;由运输站段培训的,由人员所在站段支付培训经费。局外施工人员的培训,培训经费由局外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第二十五条 爆破员的培训由路局公安局负责。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路局建设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工人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二、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三、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四、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五、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六、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不乱扔、不随处吸烟。

七、认真参加安全文明环保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文明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八、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九、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监督与指导。

十、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12篇 a小区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小区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单位必须是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建筑、装修单位,工程部与其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即时通知安全秩序部。

二、安全秩序部根据施工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为施工人员办理入园施工手续。

三、施工人员在办理入园施工手续时,必须证照齐全并持有效证件的原本,每人交两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及五元工本费、十元押金。

四、外来施工人员须将消防专业机关认可的建筑材料耐火等级证明交安全部门备案。施工现场应自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五、电工、电焊工、高空作业工人必须持有经国家专业部门颁发的电工本、电焊本和高空作业证明书方可入园施工。

六、施工现场要设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并接受安全部门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应立即解决。

七、施工人员在入园施工期间必须佩戴安全部门核发的施工证件,严格按照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在非施工场所闲逛。

八、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小区的安全制度和规定,如有违反将按安全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13篇 余热电站员工人身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分厂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施工现场、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生产培训、办公管理等环节的员工安全管理。

第三条分厂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四条实行外出登记制度。

(一)员工出省办事、考查、学习等必须征得公司同意,并登记办事地点、往返时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必须电话告知未返回的原因及返回时间。

(二)员工在上班期间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需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并应按时返回。

(三)员工若因私事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四)员工去工地时,应向部门领导汇报,说明办事地点、出发时间及返回时间。

第五条员工日常安全管理

(一)员工去工地(或电站)时,所派车辆应指定带车人,带车人应了解司机的状况及情绪,督促司机出车前对车辆进行检查。

(二)带车人在路途中,应监督司机行车是否按《车辆安全管理办法》执行,若有违反,立即制止。在行车过程中,应提醒司机中间休息,不能疲劳驾驶。

(三)员工去工程施工现场后,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员工外出时,不要让不认识的人照看行李;不要与生人接触;不要凑热闹而发生不安全现象。

(五)员工外出时不宜过多携带现金,做到重要证件及现金不离身,不与陌生人谈经济话题。

(六)员工外出时,不要给陌生人带行李,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七)员工外出时,晚上不宜出门,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严禁与陌生人赌博、酗酒及其它活动。

(八)员工上、下班时,不要与机动车抢道,应严格执行交通规定,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上、下车应小心,防止被盗、被抢事件的发生。

(九)员工下班后不准参与聚众赌博、酗酒闹事,杜绝其它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十)员工不能与不三不四的人员接触。不能进行任何违法、违纪及不正当交易。

第三章施工现场员工安全管理

第六条施工现场夜间不允许职工外出,特殊情况需经值班领导批准,女工晚上外出时一定要有男员工陪同,不能在外时间太长,员工必须在22:00点之前返回到规定地点。

第七条现场安全管理

(一)分厂各专业要经常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学习,要求员工熟练掌握相关安全知识。

(二)员工只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三)员工在工地检查工作,必须遵守工地各项安全规定。任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穿绝缘靴、带安全帽。

(四)新员工进入生产现场必须至少两人以上方可进入。禁止一个人单独进入生产现场。

(五)起重设备下面严禁站人,为防止起重设备吊装时误伤人员,起重设备工作时在其周围装设临时遮栏或设立告警标示。

(六)生活用电及现场施工用电电源必须有明确标示,应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不准使用明火炉具,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如有特殊需要,电源故障处理时应由两人进行,严禁一人进行带电作业。

(七)在有危险的区域设警示牌,防止人身坠落事故。

(八)严禁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不得带周边闲散人员在本单位逗留。

(九)公司各部门定期开展安全防火大检查、防火设施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在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十)定期对办公、生活区进行灭虫工作,定时检查食堂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保障食品安全。

(十一)食堂液化气罐在使用完后,须及时关闭阀门,要经常检查通气管的完好性,液化气罐应存放于太阳不能直射到的阴凉通风处。

第四章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八条车辆的安全管理

(一)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才能投入使用。

(二)公司车队应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的技术检验和安全检查制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公司车队应建立健全车辆的维护、保养、检修制度。驾驶员每次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的状况,做到无故障出车。

(四)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及警示牌,消防器材必须随车保存完好,并按规定进行周期检验,车上不准存放易爆物品。

(五)高速公路应按车道标识的速度区间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规定的车速。

第九条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必须有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机动车辆,驾驶员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合的车辆。

(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及交通法规,严禁违章驾驶。

(三)新调入公司的驾驶员,须经全面考核合格,方能调入。

(四)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副驾驶座位也需要系好安全带,做好一切安全防护措施。

(五)驾驶员在出长途期间必须每日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应做到及时了解车辆动态,以保证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理。

(六)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2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第五章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生产运行管理

(一)生产运行单位员工必须熟练掌握《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的有关部分及发电厂有关规程规定。

(二)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三)任何人发现有违反电业规程及规章制度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四)运行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五)现场工作,运行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六)经本单位批准可以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七)水电站运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工作时应有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八)雷雨天气,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九)厂内进行操作时应严格按工作票执行,若有疑问时停止操作,等疑问解决后才能继续操作。

(十)所有电气设备标志清晰、明确,编号齐全。

(十一)在电站工作,不论停电与否均需填写工作票,不允许无票进行任何工作。

(十二)防止人身高空坠落事故。检查水电站所有井口封盖,前池、尾水池等危险的地方应设警示牌。

(十三)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以下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十四)送出线路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的指令执行。严禁约时停、送电。

(十五)工作场所的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在操作盘、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调度室、机房、控制室等地点,还应设有事故照明。

(十六)发电厂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消防器材配备应齐全。

(十七)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凡在离地面2m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视为高处作业。

(十八)使用梯子应坚固完整,梯子不易绑接使用。

第十一条培训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培训期间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禁吸毒、贩毒等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生立即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

(二)学员必须严格遵从培训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课程安排,遵守工作纪律,不能以任何理由与培训单位领导、师傅吵架,更不能打击报复。

(三)严禁从事或参与酗酒、聚众赌博、打架闹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若发生上述行为,公司可依据本管理办法,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辞退。

(四)学员进入水电站进行实际技能培训时,必须遵守本电站各种规章制度及规定。听从培训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不准随意走动。

(五)学员在电站学习期间,只能参加指定的工作,不能独立进行任何与运行设备有关的工作。

(六)学员外出必须请假,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七)学习期间,不准随便乱动设备,不得擅自进行任何操作。

(八)若在现场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当值值班长,不得自行处理。生产统计报表管理办法

2022.11.11

第14篇 小区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单位必须是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建筑、装修单位,工程部与其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即时通知安全秩序部。

二、安全秩序部根据施工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为施工人员办理入园施工手续。

三、施工人员在办理入园施工手续时,必须证照齐全并持有效证件的原本,每人交两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及五元工本费、十元押金。

四、外来施工人员须将消防专业机关认可的建筑材料耐火等级证明交安全部门备案。施工现场应自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五、电工、电焊工、高空作业工人必须持有经国家专业部门颁发的电工本、电焊本和高空作业证明书方可入园施工。

六、施工现场要设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并接受安全部门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应立即解决。

七、施工人员在入园施工期间必须佩戴安全部门核发的施工证件,严格按照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在非施工场所闲逛。

八、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小区的安全制度和规定,如有违反将按安全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15篇 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锅炉是特种设备,司炉工人是特种作业人员。为了加强司炉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特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固定式承压锅炉的司炉工人,包括固定工、合同制工人。

电力系统发电用锅炉及并网的自备电厂发电用锅炉的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与管理,按水利电力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司炉工人的基本条件、培训和考试

第三条司炉工人的基本条件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司炉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遵守纪律、热爱本职工作。一般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四条司炉工人考试前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可由本单位、主管单位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培训时间,拟领取1、2、3类操作证者应不少于六个月,拟领取4类操作证者不少于三个月。 字串4

第五条司炉工人考试一般应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县或地、市级、下同)统一组织。有条件的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经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后,可自行组织考试,但试题,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须报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

第六条司炉工人考试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对从事五年以上司炉工作,文化水平较低的司炉工人,以考核实际操作技术为主。

第七条司炉工人考核应按不同类别从下述考试大纲内容中选取命题。

1.理论部分

(1)压力、温度、介质、燃料、燃烧、通风、传热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锅炉的分类、结构及其简单的工作原理。

(3)锅炉安全附件的名称、作用、结构及简单的工作原理。

(4)各种热工仪表、自控和连锁保护装置的用途和操作注意事项。

字串6

(5)锅炉附属设备的用途和操作要领。

(6)锅炉给水、炉水标准及常用的水处理方法。

(7)锅炉运行的操作要领。

(8)水垢、烟灰、结焦对锅炉的危害及防治方法。

(9)锅炉常见事故的类别、原因、预防及处理。

(10)锅炉维护保养方面的基本知识。

(11)锅炉安全法规中有关安全运行的内容。

2.实际操作部分

(1)锅炉起动前的检查、准备、点火、升压、运行、调整、压火、停炉等操作。

(2)安全附件的检查及调整。

(3)各种辅机及附属设备的操作。

(4)反事故演习。

第三章司炉操作证的类别、发放与管理 字串5

第八条司炉操作证分为四类,见下表。

第九条符合基本条件并经考试合格的司炉工人,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签发司炉操作证。

司炉工人只许操作不高于核准类别的锅炉。低类别司炉工人升为高类别司炉工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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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允许操作的锅炉

字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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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压力≥3.8mpa(39kgf/平方厘米)的蒸汽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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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压力<3.8mpa(39kgf/平方厘米),出力>4t/h的蒸汽锅炉和供

|热量>2.8mw(240×100000kcal/h)的热水锅炉

-----|-----------------------------------------

3|工作压力≥0.1mpa(1kgf/平方厘米),出力≤4t/h的蒸汽锅炉和供热 字串9

|热量≤2.8mw(240×100000kcal/h)的热水锅炉

-----|-----------------------------------------

4|工作压力<0.1mpa(1kgf/平方厘米)的蒸汽锅炉和供热量≤0.7mw(

|60×100000kcal/h)的热水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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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经过重新培训和考试,并换发司炉操作证。

第十条对取得操作证的司炉工人,一般每四年应进行一次复审,复审工作由发证机关或其指定的单位组织进行。复审结果由负责复审的单位记入司炉操作证复审栏内。连续从事司炉工作而无事故的司炉工人经原发证机关同意后可以免于复审。 字串6

复审不合格者,应注销司炉操作证。

第十一条持证司炉工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2.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3.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4.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第十二条锅炉使用单位应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1.按本办法第3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严格选调司炉工人。

2.加强对司炉工人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

3.制订并督促执行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4.改善司炉工人的劳动条件,锅炉房应做到文明生产。 字串2

5.奖励安全生产好的司炉工人。

6.保持司炉工人队伍的相对稳定,不随意调动司炉工人。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对季节司炉工人的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

第十四条司炉操作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办法附录格式统一印制。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16篇 如何抓好市政施工人工顶管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湖北地建集团神龙市政公司是一家融导向水平钻、顶管和管道更换与清洗修复技术为一体的专业非开挖公司,施工中运用多种手段方法解决许多常规方法难以解决的疑难问题,为客户提供了最满意的服务。公司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竞争力”的观念,以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为重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一直保持着多年“零事故”的好成绩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习惯性违章,规范和控制人的行为是安全工作的关键。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

神龙市政公司2023年5月底在华中农业大学的顺利完成了直径1.5米、长度126米穿越南湖路的“人工顶管”电力工程。现就如何抓好市政施工“人工顶管”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分析、总结如下。

一、做好施工前的安全组织设计和防护措施与预案

2023年3月底至4月初,神龙市政公司经历多次施工方法的实践对比后,决定采取爆破加人工掘进相结合的工艺。在变更施工工艺,决定改用“矿山爆破法”施工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爆破施工组织管理机构,聘请具有民用爆破施工资质的“武汉军安民用爆破公司”进行爆破施工作业。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使用具有防水功能的“2号岩石乳化炸药” 、毫秒微差电雷管、导爆管联合起爆的爆破方案,从根本上提高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系数。

根据湖北省神龙地质工程勘察院的《华农狮子山变香樟路电力套管顶管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说明》,作者本人作为公司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监管的安全员,特编制爆破施工过程中的爆破技术、安全措施:

1.1安全校核:爆破振动校核,爆破区域转为建筑物有华中农业大学待拆食用菌的菌苗房,按照南侧菌苗房距离爆破区最小距离约20米。参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砖混结构爆破振动允许速度取[vl]≤3cm/s。按照设计齐爆最大装药量为5kg校核。计算装药量菌苗房地面有震感,最近菌苗房研究所2层房屋结构绝对安全。

1.2爆破飞石措施:由于爆破在地下四米的工作井下,在爆破施工时外围鸣笛示警,围挡区域内工作人员远离井口,井下柔性橡胶排档阻隔冲击波与飞石,防止爆破飞石意外伤人,因此本次爆破施工的安全系数是有保障的。

1.3安全措施:爆破施工中严格控制起爆装药量在5公斤以内,确保工地周围和现场的人员、建筑物安全。加强警戒,起爆前工作区无人,井口加强警戒。加强现场火工品的管理使用,全部由民爆公司负责,按照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治安科的规定,运输和存放。每天实行出入库登记制度。雷管、炸药有爆破员专人保管、使用。加强放炮后的通风排烟和哑炮的排险工作。起爆前临时切断爆破隧道里面及工作面的电源。

二、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监督管理

根据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全员参与的长期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身边每一位都是一个安全员。原国家安监总局李毅中局长就曾说他是中国一号安全员。其中“责任”两个字,作为一个安全管理员必须有什么样的责任,也就是首先要树立责任意识。没有责任就没有工作的动力,也就没有了工作的方向。作为一个安全管理员必须有对企业对员工有高度的责任心,可以说责任重大,重如泰山,更主要在生产过程中通过施工工程中场地布置,安全日常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等的安全生产措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1、公司有针对性制作工地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告知牌,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的公司形象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针对性的制定了本工地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如下:施工场地的封闭情况检查;现场交通管理情况检查;工地安全用电情况检查;工地防火、消防检查;照明情况、通风情况检查;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劳保护用品的检查;顶管基坑挖掘的安全检查。

3、施工期间积极配合针对甲方(武汉华源电力公司)提出华农顶管工地的整改要求,公司工程部与安全员就把整改报告及时送达甲方的汉口总部,并与施工方代表沟通,责成其整改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施工安全。2023年5月15日爆破工作顺利结束,总计爆破掘进58米,保证下一步施工阶段的如期进行。

通过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与措施,明确了工地在开工前做好安全生产设计、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做到危险源可知、可控。经过实践证明,安全与生产是相互依存的关系。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不安全就不能生产。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还必须运用辩证的观点去处理各种关系,去指导安全生产,从而促进神龙市政公司的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

《工人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职责【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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