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管理办公室分管节能员安全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的能源方针.政策和法令及公司的各项能源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能源管理制度与当年的耗能计划和节能规划并制定措施。
3、建立健全耗能设备和各种能源消耗台帐,定期考核,按期填写,并做好水电、油料 、煤等能源消耗的原始记录掌握本单位主要耗能设备的能源消耗定额。能耗动态实行单车考核制度,定期调查分析;按时填报能源消耗统计报表及主管部门布置的其他上报材料。
4、努力学习新技术.结合本单位hse体系具体情况,组织有关人员推广应用。
第2篇 建设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第一节土方开挖及基坑
挖土的一般规定:1、人工开挖时,两个人操作间距保持2~3m,并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2、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工具梯,不应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3、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作业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作业,且应至少保留0.3m厚,最后由人工修挖至设计标高4、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距坑边距离保持1m以外,且堆放高度不超过1.5m。
基坑(槽)边坡的规定(深度在5m之内,包括5m):当土质情况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底面标高时,可不加支撑。边坡的坡度=高:宽。
基坑(槽)土壁垂直挖深规定:1、无地下水或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底面且土质均匀时,土壁不加支撑的垂直挖深不宜超过规定(表格)2、当天然冻结的速度和深度,能确保挖土的安全操作,对于4m以内深度的基坑(槽)开挖时可以采用天然冻结法垂直开挖而不加支撑。但对于干燥的砂土应严禁采用冻结法施工。3、黏性土不加支撑的基坑(槽)最大垂直挖深可根据坑壁的重量、内摩擦角、坑顶部的均布荷载及安全系数等进行计算。
基坑(槽)排水要求:1、明排水法:雨期施工时,应在基坑四周或水的上游,开挖截水沟或修筑截水堤,防止地表水流入坑槽内;基坑(槽)开挖过程中,在坑底设置集水井,并沿坑底周围或中央开挖排水沟;根据地下水量大小、基坑平面形状及水泵能力,集水井每隔20~40m设置一个,集水井的直径或宽度一般为0.6~0.8m,集水井深度随时保持低于挖土面0.7~1.0m。2、人工降水:人工降水的方法有:轻型井点、喷射井点、管井井点、深井泵及电渗井点等,现场根据土的渗透系数、降低水位的深度、工程特点及设备条件等确定。
基坑支护:1、围护结构型式。基坑围护体系一般包括两部分:挡土体系和止水降水体系。基坑围护结构一般要承受土压力和水压力,起到挡土和挡水作用。一般情况下围护结构和止帷幕共同形成止水体系。但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围护结构本身也起止水帷幕自成止水体系,另一种是围护结构本身也起止水帷幕的作用,如水泥土重力式挡墙和地下连续墙。围护结构型式主要可以分为下述几类:(1)放坡开挖(2)悬臂式围护结构(3)重力式围护结构(4)内撑式围护结构(5)拉锚式围护结构(6)土钉墙围护结构(7)其他型式围护结构。2、止水、降水体系和排水措施。(1)止水帷幕及适用条件。在基坑围护体系中常采用水泥止水帷幕截水。深层搅拌法水泥止水帷幕视土层条件可采用一排、两排、或数排水泥搅拌桩相互叠合形成。相邻水泥搅拌桩可搭接100mm左右。深层搅拌法水泥止水帷幕适用于粘土、淤泥质土和粉土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法水泥止水帷幕一般有两种形式:○1单独形成止水帷幕,采用单排旋喷桩相互搭接形成,或采用摆喷法形成○2与排桩共同形成止水帷幕。高压喷射注浆法水泥止水帷幕适用于粘土、淤泥质土、粉土、砂土及碎石土等地基。采用深层搅拌法形成竖向水泥土止水帷幕比采用高压喷射注浆法费用低,故能采用深层搅拌形成水泥土止水帷幕的应优先考虑。高压喷射注浆法的优点是适用范围广。有时也采用素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止水帷幕,常采用冲水成槽,素混凝土地下连续墙壁厚常为200~300mm。有的基坑工程需要设置水平向止水帷幕。水平向止水帷幕常采用高压喷射注浆法或深层搅拌法形成。若基坑内已有工程桩,因深层搅拌法无法与工程桩密贴,故不能采用深层搅拌法。根据坑底浮力、或承压水的顶托力、整体稳定、抗坑底隆起分析确定封底水泥土厚度。(2)降、排水措施及适用条件。在基坑工程中,通过降、排水,使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坑底以下0.5.0m。若有承压水,应使深部承压水不致引起坑底突涌破坏。在降、排水过程中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正常使用。降水措施常用井点降水。井点降水可根据基坑范围、开挖深度、工程地质条件、环境条件等合理选择井点类型。常用井点类型有单(多)层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和电渗法。为了使基坑开挖过程中基坑周围地下水位下降较小,以避免地下水位下降对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影响,有时需设置回灌井点。基坑工程中降水可能引起较大范围内地下水位下降,特别是没有设置止水帷幕的情况,地下水位下降将引起地面沉降。由于地下水位下降成漏斗状,地面沉降常常是不均匀的,将对基坑周围建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带来不良影响,严重的可导致道路破裂、建筑物和地下管道破坏,影响使用。3、基坑工程监测。(1)在基坑工程中需进行的现场测试需要项目及测试方法(见表),在制定监测方案时可根据监测目的选定。(2)作好施工监测工作是实行信息化施工的前提。施工监测要点如下:根据具体工程特点,制定监测方案,包括:监测项目、测点数量、测点布置和监测频率,以及监测项目报警值;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及时将监测报告送交监理、设计和施工技术人员,指导下一步施工,如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及时将监测报告送交监理、设计和施工技术人员,指导下一步施工,如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对测试结果应综合分析。发现险情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实施施工组织应急措施。监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施工监测总报告。
深基坑工程:1、深基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设计交底。2、深基坑工程设计应当按照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设计程序和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规范的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计算书、图纸和其它文字资料等,并明确以下内容:对周围环境保护和避免损害相邻设施的技术要求和措施;基坑安全等级和结构、环境变形的允许值、临界状态报警值;对施工组织、开挖程序、监测内容提出具体要求。3、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及环境资料,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施工方案。4、施工方案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并形成专家组书面论证意见,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总监理工程师审查。5、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进行基坑开挖条件验收,未经验收通过的,基坑不得开挖。6、基坑开挖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
盾构施工:1、在盾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安全专项方案和措施。2、必须建立供、变电,照明、通信联络、隧道运输、通风、人行通道、给水、排水的安全技术措施。3、必须制定盾构机进洞、盾构机推进开挖、盾构机出洞三个盾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措施。4、必须编制盾构施工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急救物品和设备。5电缆头的拆除与装配,必须切断电源进行作业。6、动力盘的接地线必须可靠,并经常检查。7、禁止同时启动二台以上电动机,连续启动二台以上电动机时,必须在第一台电动机运转指示灯亮后,方可启动下一个电动机。8、盾构机出土皮带运输机应设防护,并有专人管理。9、利用电瓶车作牵引时司机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驾驶,并按照约定信号进行拖运。10、出土车应设专人指挥引车,在轨道终端,必须安装限位装置。11、班前必须检测盾构机头部可燃气体浓度,定期检测有毒气体浓度,并作好记录。12、上层采用冻结法施工时,必须以适当的方法测定温度,掌握土层冻结的状态,并对附近的建筑物或地下埋设物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节模板工程
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内容主要包括:1、该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概括2、拟选定的模板类型3、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计算及布料点的设置4、绘制模板施工图5、模板搭设的程序、步骤及要求6、现浇混凝土时的注意事项7、模板拆除的程序及要求。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审批后,由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总监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方案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并形成专家组书面论证意见。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考虑下列各项荷载(见表):1、模板及支架自重2、新浇混凝土自重3、钢筋自重4、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5、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6、新浇注混凝土对模板侧面的压力7、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8、凤荷载。
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模板施工前和拆模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应向有关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新的模板工艺,必须通过试验,并培训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应具有时效性、针对性。
模板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1、模板安装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模板工程设计的材质,施工方案和工序进行施工,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2、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要根据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和防护,要有可靠安全的操作架子,4m以上或二层及二层以上,周围应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3、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施工应设警示牌,避免伤及行人4、操作人员不许攀登模板,不许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狭窄而无防护栏的模板面上行走。5、高处作业架子上,平台上一般不宜堆放模板。工人所用工具,模板零件应放在工具袋内,以免坠落伤人。6、雨季施工,高耸结构的模板作业,要安装避雷设施,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进行太快模板拼装和吊装作业7、木模板应远离火源堆放。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进行模板施工,如果不能停电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8、模板支撑不能固定在脚手架或门窗上,避免发生倒塌或模板位移。
模板拆除:1、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见表)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梁板等现浇结构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2、在拆模过程中,如发现实际混凝土强度并未达到要求,应暂停拆模,经妥当处理,实际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拆除。3、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模板设计的规定进行,如果模板设计无规定时,应严格遵守从上而下的原则,先拆除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4、拆模人应站一侧,不得站在模板下方,几个人同时拆模应注意相互间的安全距离。禁止抛掷模板5、拆模时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或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集中堆放或清理归垛。
模板工程检查与验收资料:1、模板及其支架的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必须正确如实填写,并由技术负责人根据《模板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进行检查验收。2、模板工程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安装完毕后,由技术负责人按照设计要求,对模板工程的材料规格、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依《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进行评分。3、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施工班组应逐条整改,并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报请技术负责人复检,确保模板工程符合混凝土质量要求及施工安全要求后,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混凝土施工。4、拆模前,应送拆模试块(与结构同条件养护)到检测单位试压,当混凝土强度达到拆模强度要求时,必须办理拆模申请,报请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拆模。拆模混凝土试块抗压报告单及拆模申请书一并归入这部分档案中。
第三节高处作业
一般要求:1、高处作业场所应配备安全警示标志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3、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4、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现场必须填写《安全防护设施临时拆除或变动报审表》5、进行搭设与拆除作业时,应设警备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6、遇到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7、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8、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部件应进行经常检查,发现受力杆件变形,钢丝绳断丝、起毛、断股,作业人员随意拆除防护设施等情况应立即纠正和恢复。
操作平台:1、移动式操作平台。(1)移动式操作平台的构造一般采用梁板结构的形式。以直径48mm、壁厚3.5mm的脚手架管件扣件进行操作(2)平台的次梁间距应不大于400mm。台面应满铺(如用木板,厚度应不小于50mm)并进行固定,使其不松动(3)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超过规定应进行稳定性验算,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4)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配置步距不大于400mm的攀登扶梯(5)对于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结合处应连接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不得超过80mm(6)移动式操作平台本身必须保持正直,不得有弯曲现象,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在倾斜或移动状态时上下人,不得载人移动。2、悬挑式钢平台。(1)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施工组织设计(2)悬挑式钢平台的搁置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3)斜拉赶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4)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5)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6)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挡脚板、围网或防护挡板;(7)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持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临边作业:1、临边防护用的栏杆立柱和上下两道横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2、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3、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4、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5、建筑施工现场,以下三种情况必须设置防护栏杆:(1)基坑周边、尚未装栏板的阳台、料台与各种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和楼层边,以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边防护栏杆;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的进度安装正式栏杆或临时栏杆;梯段旁边应设置两道栏杆,作为临时护栏(3)垂直运输设备如: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与建筑物相连接的通道两侧边,需加设防护栏杆。栏杆的下部还必须加设挡脚板、挡脚竹笆或金属网片。6、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7、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8、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cm螺栓与竹、木杆件栓牢)。(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9、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向干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10、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11、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12、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挂满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洞口作业:1、洞口类型:(1)板与墙的洞口(2)电梯井口(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5)物料提升机上料口2、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措施。3、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4、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5、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6、物料提升机上料口,应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应平行于建筑物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7、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8、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9、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10、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11、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12、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13、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14、下边沿至楼板或地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15、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攀登作业:1、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底部除须坚固外,还须采取包紧、钉胶皮、锚固或夹牢等措施,以防滑跌倾倒,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度±5度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欠档。3、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次。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4、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度~45度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5、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6、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应加设防护笼,无法设置时,在爬梯一侧悬挂上下固定的钢丝绳,操作人员上下时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的攀登挂钩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7、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8、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1/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9、在屋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层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并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悬空作业:1、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度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层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2、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3、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官道上站立和行走。4、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操作平台。5、支设悬挑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要求进行防护。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6、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7、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操作。8、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9、浇注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10、浇注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角对称地相向进行。浇注储仓,下口应先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11、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1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交叉作业: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3、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廓。
第四节脚手架
一般要求:1、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不适合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上脚手架操作;2、搭拆脚手架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护鞋;3、脚手架在搭设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于高层或异性脚手架,应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才能搭设;4、未搭设完的脚手架,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5、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固定、架设模板支架及混凝土泵送管等,严禁悬挂起重设备;6、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7、临街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8、搭设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9、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气不得进行脚手架搭拆作业;10、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对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进行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进行检查:(1)作业层上施工加荷载前;(2)遇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后;(3)寒冷地区开冻后;(4)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的接地、避雷措施,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钢管脚手架上安装照明灯时,电线不得接触脚手架,并要做绝缘处理。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一)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分类:1、普通脚手架:指8层以下、高度在24m以内的建筑物施工搭设的脚手架。2、高层建筑脚手架:指8层及8层以上、高度超过24m,50m以内的建筑物施工搭设的脚手架,超高层脚手架:高度超过50m的脚手架。(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构造:1、脚手架立杆横距,装修施工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里端距墙面的距离比结构施工脚手架大2、脚手架立杆跨距3、脚手架的地基处理。落地脚手架须有稳定的基础支撑,以免发生过量的沉降,特别是不均匀沉降,引起脚手架的倒塌,对脚手架的地基应满足以下要求:(1)地基应平整夯实;(2)有可靠的排水措施,防止积水浸泡地基。4、脚手架的放线定位、垫块的放置。根据脚手架立杆的位置,进行放线。脚手架的立杆不能直接立在地面上,立杆下应设底座或垫块,具体要求如下:(1)普通脚手架:垫块宜采用长2.0m~2.5m,宽不小于200mm,厚50~60mm的木板,垂直或平行于墙放置,在外侧挖一浅排水沟。(2)高层建筑脚手架:在基础上加铺道渣、混凝土预制块,其上沿纵向铺放槽钢,将脚手架立杆底座置于槽钢上,采用槽钢来支撑立杆底座。5、连墙件设置要求。(1)h<24m的脚手架宜用刚性连墙件,亦可用拉筋加顶撑,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2)h≥24m的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严禁使用柔性连墙件;(3)连墙件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4)连墙件的设置数量应满足要求;(5)连墙件应从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他可靠措施;(6)连墙件的设置位置宜靠近主节点,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300mm;(7)在建筑物的每一层范围内均需设置一排连墙件;(8)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且所设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4m(2步)或建筑物的层高;(9)连墙件的连枪杆或拉筋宜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外向下斜连接(10)刚性连墙件的做法:连墙件与预埋件焊接而成。在现浇混凝土的框架梁、柱上留预埋件,然后用钢管或角钢的一端与预埋件焊接;用短钢管、扣件与钢筋混凝土柱连接;用短钢管、扣件与墙体连接(11)柔性连墙体的做法:拉接和顶撑必须配合使用,其中拉筋用直径为6mm的钢筋或直径为4mm铅丝,用来承受拉力;顶撑用钢管或木块,用以承受压力。6、剪刀撑设置:(1)高度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从底到顶连续的剪刀撑,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间距应不大于15m;(2)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整个外侧立面上连续设置剪刀撑;(3)每道剪刀撑至少跨越4跨,且宽度不小于6m,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满足要求。7、脚手板铺设。(1)作业层上脚手板的宽度,除应考虑材料临时堆放的位置外,还需考虑手推车的行走,其铺设宽度满足要求(2)作业层端部脚手板的一端探头长度不超过150mm,并且板两端应与支撑杆固定牢固;(3)装修脚手架作业层上纵向脚手板的铺设不得少于2块;(4)当长度小于2m的脚手板铺设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撑,但必须将脚手板两端用镀锌钢丝与支撑杆可靠捆牢。8、斜道搭设:(1)高度不大于6m的斜道,宜采用“一”字形斜道,高度大于6m的斜道,宜采用“之”字形斜道。(2)行人斜道的宽度应不小于1m,坡度为1:3;运料斜道的宽度应不小于1.5m,坡度为1:6。(3)斜道应附着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在斜道拐弯处设平台,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和挡脚板。(4)脚手板上每隔205mm~300mm应设一根厚20~30mm的防滑条。9、栏杆和挡脚板搭设。在脚手架中离地(楼)面2m以上铺有脚手板的作业层,必须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设置两道栏杆和挡脚板,上栏杆的上皮高度为1.2m,中栏杆的高度居中,挡脚板高度应不小于180mm。10、脚手架封顶。(1)外排立杆必须超过房屋檐口的高度。若房屋有女儿墙时,必须超过女儿墙顶1.0m,若是坡屋顶必须超过檐口1.5m。(2)内排立杆应低于檐口底150~200mm。(3)脚手架最上一排连墙件以上的建筑物高度应不大于4m。(4)在房屋挑檐部位脚手架封顶时,挑出部分的高度不得超过两倍立杆步距,宽度不超过1.5m;斜杆应在每根立杆上挑出,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小于60度,斜杆的两端均交于脚手架的主节点处;斜杆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5m;脚手架挑出部分最外排立杆与原脚手架的两排立杆,至少设置3道平行的纵向水平杆。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是一种多功能脚手架,他有以下特点:1、结构合理,解决了偏心距问题2、装卸方便,安全可靠,劳动效率高,功能多3、不易丢失零散扣件。(一)双排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按施工行业要求与施工荷载可组合成轻型架、普通型架、重型架三种形式。(二)单排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按作业顶层荷载要求,可组合成三种形式,分别适用范围为一般外装修、维护等作业,一般施工,重型施工。(三)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搭设一般规定。1、碗扣式钢管脚手架主要尺寸和搭设要求需符合要求2、碗扣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顺序:安放立杆底座或立杆可调底座树立杆、安放扫地杆安装底层(第一步)横杆安装斜杆接头收紧铺防脚手板安装上层立杆紧立杆连接销安装横杆设置连墙件设置人行梯设置剪刀撑挂设安全网。3、连墙件设置(1)砖墙缝固定法:在砌筑砖墙时预先在砖墙缝内埋入螺栓,然后将脚手架框架用连接杆与其相连;(2)混凝土墙体固定法:按方案要求,预先在混凝土墙体埋入钢件,外带接头螺栓,脚手架搭到此高度时,将脚手架框架与接头螺栓固定;(3)膨胀螺栓固定法:在结构物上,按设计位置用植入膨胀螺栓,然后将框架与膨胀螺栓固定。
吊顶、抹灰施工满堂脚手架。1、吊顶、抹灰施工满堂脚手架构造参数见参考2、搭设时应先将地面整平夯实。立杆底座根据土质情况,铺设厚度不小于50mm、有足够支撑面积的垫板。3、搭设方法基本同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在四周应设抱脚斜撑,四侧设剪刀撑,中间每隔四跨立杆沿纵长方向设一道剪刀撑,所有剪刀撑和斜撑均须有底到顶连续设置。对于高度大于4m的模板支架或垂直面设有斜支撑及剪刀撑的部位,其两端与中间每隔四跨立杆从顶层向下,每隔两步或按计算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4、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度~60度之间。5、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6、当脚手架高度在2m以上6m以下时,脚手板可以花铺,但空隙不超过200mm,脚手板必须用铅丝与小横杆绑牢;脚手架高度超过6m时,必须满铺脚手板。脚手架顶部临边也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脚手架应设人员上下爬梯。
悬挑式脚手架。在高层建筑施工中,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的落地脚手架的高度一般不超过13层(40m),对13层(40m)以上的高层建筑应考虑分段搭设,一般采用悬挑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是将脚手架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悬挑支撑结构上,将脚手架的荷载全部或部分传递给建筑物的结构部分。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挑支撑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按悬挑支撑结构的不同,可分为支撑杆式悬挑脚手架和挑梁式悬挑脚手架,目前使用较多的是挑梁式悬挑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最多可搭设20~30m高,可同时进行2~3层作业。1、悬挑脚手架的搭设顺序:水平横杆纵向水平杆双斜杆内立杆加强短杆外立杆脚手板栏杆安全网上一步架的横向水平杆连墙件水平横杆与预埋环焊接。2、施工要点:(1)垂直控制。搭设时,严格控制分段脚手架的垂直度,第一段的垂直度偏差不超过1/400,第二、第三段垂直度偏差不超过1/200(2)脚手板铺设。脚手架底层应铺设厚木脚手板,其上各层可满铺薄钢板冲压成的穿孔轻型脚手板(3)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中各层均应设置护栏、踢脚板(4)挑梁式脚手架立杆与挑梁的连接。应在挑梁上焊150~200mm的钢管,其外径比脚手架立杆内径小1.0~1.5mm,用接长扣件连接。同时,在脚手架立杆下部设扫地杆,以确保脚手架的稳定(5)斜拉绳(杆)。应装有收紧装置,以便使拉绳(杆)收紧后能承担荷载3、悬挑脚手架的检查、验收和使用管理。(1)脚手架分段或分布搭设完,必须按相应的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搭设使用和使用(2)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检查,并及时清除脚手架上的垃圾和剩余料,注意控制荷载,禁止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过多的荷载。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一种专门用于高层建筑施工的脚手架,一般由架体结构(支架)、提升(爬升)系统、动力及控制系统、安全设备等组成。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类型:(1)挑梁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以固定站在结构上的挑梁为支点来提升支架。(2)互爬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相邻两支架互为支点交错提升。(3)套管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通过固定框和活动框的交错升降来带动支架升降。(4)导轨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把导轨固定在建筑物上,支架沿着导轨升降。2、导轨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构造。导轨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由三部分组成:(1)支架(架体结构)。支架、导轨、连墙支杆座、连墙支杆和连墙挂板。(2)爬升机构。提升挂座、提升葫芦、提升钢丝绳、提升滑轮组。(3)安全装置。防坠落装置、导轮组、安全网、限位锁等。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架体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1)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倍楼层高;(2)架体高度不应大于1.2m;(3)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4)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得大于1/2水平支承跨度和3m;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应大于1/4水平支承跨度;(5)升降和使用情况下,架体悬臂高度均不应大于6.0m和2/5架体高度。(6)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m2 。4、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坠落装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部位,且每一竖向主框架提升设备处必须设置一个;(2)防坠落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其制动距离对于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80mm,对于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不得大于150mm;(3)防坠落装置应有专门详细的检查方法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其工作可靠、有效;(4)防坠落装置与提升设备必须分别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承结构上,若有一套失效,另一套必须能独立承担全部坠落荷载。5、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以下要求:(1)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2000目/100cm2 )围挡;密目安全网必须可靠固定在架体上,(2)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严密,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兜底。应设置架体升降时底层脚手板可折起的翻板构造,保持架体底层脚手板与建筑物表面在升降和正常使用中的间隙,防止物料坠落;(3)在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必须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上杆高度1.2m,下杆高度0.6m)和挡脚板(高度180mm)(4)单片式和中间断开的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在使用工况下,其断开处必须封闭并加设栏杆;在升降工况下,架体开口处必须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6、取得附着升降脚手架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实行年检管理制度,发现严重问题一律注销资质证书。7、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操作。
第五节临时用电
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条件:施工图及甲方提供电源情况;施工设备用电统计表;环境温度(2)设计的内容和步骤:现场勘探;负荷计算;变压器的选择;导线截面的选择;低压电气元件、类型、规格的选择;绘制临时供电施工图;(3)安全用电技术措施。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手续。(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施工单位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封面上要注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编制人并加盖单位公章。(2)施工单位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要求(3)施工时要严格执行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图施工。当需要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同样需要报技术负责人批准;(4)施工单位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经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供配电系统。在电源中性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而成闭合电路,使其变更单相短路路障,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单相电路将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身安全。其供电系统为接零保护系统,即tn系统。保护零线是否与工作零线分开,可将tn供电系统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
基本保护系统:1、设置漏电保护器(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做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段处安装漏电保护器。(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5)使用潮湿和有腐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2、安全电压。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我国国家标准中的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五种,同时还规定:当电器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对以下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c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接地装置。接地装置有垂直埋设的和水平埋设的两种基本结构模式。其中最常用的垂直接地体为直径50mm、长为2.5m的钢管是最为经济合理的。但为了减少外界温度变化对流散电阻的影响,埋入地下的接地体,其预面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6m。
配电装置。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房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3、开关箱应从末级分配电箱配电。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6、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外。7、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8、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11、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接线端子板连接。12、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架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13、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刷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配电线路。1、现场中所有架空线路的导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导线架设在专用电线杆上。架空线的导线截面最低不得小于下列截面:当架空线用铜芯绝缘线时,其导线截面不小于10mm2;当用铝芯绝缘线时,其截面不小于16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架空绝缘铝线最小截面不小于35mm2,绝缘铜芯线截面不小于16mm2。3、架空线路的导线接头;在一档距内每一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线路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不得有接头。4、架空线路相序的排列:共计12点
外电防护: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产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2、施工时各种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1kv以下为4m,1~10kv为6m,35~110kv为8m,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产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1~35kv时,最小垂直距离为7m。4、对于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5、对于既不能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室内导线的敷设及照明装置。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采用瓷瓶、瓷夹或塑料夹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2、进户线在室外处要用绝缘子固定,进户线过墙应穿套管,距地面应大于2.5m,室外要做防水弯头。3、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按图施工,但铝线截面最小不得小于2.5mm,铜线截面不得小于1.5 mm2。4、金属外壳的灯具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所用配件均应使用镀锌件,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插座接线时应符合规范要求。6、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关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2)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7、各种用电设备、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8、室内的照明灯具应优先选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门口的水平距离为0.1~0.2m,拉线出口应向下。9、严禁将插座与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设开关。
用电档案。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八个方面内容: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审核、批准资料;2、修改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资料;3、用电安全技术交底资料;4、施工现场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5、电气设备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7、定期检查(复查)表;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第六节建筑机械
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1、起重力矩限制器2、起重量限制器3、起升高度限位器4、幅度限位器5、行程限位器6、风速仪7、障碍指示灯8、钢丝绳防脱槽装置9、吊钩保险。
施工升降机。
物料提升机。
土方机械。土方机械的种类:1、推土机,主要用于进行短距离推运土方、石渣等作业2、铲运机,可以在一个工作循环中独立完成挖土、装土、运输和卸土等工作,还兼有一定的压实和平整作用。铲运机运土距离较远,铲斗容量较大,主要用于大土方量的填挖和运输作业。3、装载机。可用来装载松散物料,同时还能用于清理、平整场地、短距离装运物料、牵引和配合运输车辆作装土使用。如更换相应的工作装置,还可以完成推土、挖土、松土、起重等多种作业。4、挖掘机。以开挖土石方为主的工程机械,主要用于开挖基坑、沟槽和取土等建设工程的土石方施工中,更换不同的工作装置,可进行破碎、打桩、夯土、起重等多种作业。
桩工机械。桩工机械的种类:1、预制桩施工机械:(1)蒸汽捶打桩机(2)柴油锤打桩机(3)振动锤打桩机(4)静力压桩机;2、灌注桩施工机械:(1)转盘式钻孔机(2)长螺旋钻孔机(3)旋挖钻机(4)潜水钻孔机电动机和钻头在结构上连接在一起,工作时电机随钻头能潜至孔底。
混凝土机械。混凝土机械有: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泵及泵车、插入式振动器、附着式振动器、振动台。
钢筋机械。钢筋冷拉机、钢筋冷拔机、钢筋轧扭机、钢筋切断机、钢筋调直机、钢筋弯曲机
焊接机械。对焊机、电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
木工机械。圆盘锯、电平刨(手压刨)
其他机械。蛙式打夯机、离心水泵、潜水泵、泥浆泵、
第七节起重吊装。
常用的索具和吊具:1、钢丝绳。钢丝绳的安全使用和管理:(1)选用钢丝绳要合理,不允许超负荷使用;(2)经常保持钢丝绳的清洁,定期涂抹无水防锈油或油脂。钢丝绳使用完毕,应用钢丝刷将上面的铁锈、脏垢刷去,不用的钢丝绳进行维护保养;(3)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时,要逐圈紧密地排列整齐2、卡环。卡环又叫卸扣或卸甲,用于吊索、构件或吊环之间的连接,是起重作业中使用广泛且较灵便的栓连工具。卡环分为销子式和螺旋式两种,其中螺旋式卡环比较常用。3、吊钩吊钩在使用中应注意:(1)在起重吊装作业中使用的吊钩、吊环,其表面应光滑,不得有剥裂、刻痕、锐角、接缝和裂纹等缺陷(2)吊钩不得补焊。4、钢丝绳夹(卡扣)。钢丝绳卡主要用来固定钢丝绳末端或将两根钢丝绳固定在一起。常用的有骑马式绳夹、u型绳夹、l型绳夹和压板式绳夹。选择绳夹时,必须使用u型螺栓的内侧净距等于钢丝绳的直径。
常用的起重机具。1、千斤顶2、手拉葫芦3、电动卷扬机4、滑轮及滑轮组
构件和设备吊装。吊装作业应遵守“十不吊”的原则。即: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吊2、信号不清不吊3、吊物下方有人不吊4、吊物上站人不吊5、埋在地下物不吊6、斜拉斜牵物不吊7、散物捆绑不牢不吊8、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吊9、零碎物无容器不吊10、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吊
第八节施工现场消防防火
特殊工种防火。1、电焊、气割的防火。2、油漆的防火。3、木工操作间的防火。4、电工的防火。
仓库的防火。
地下工程施工防火。
古建筑工程施工防火
高层建筑施工防火
冬季施工防火
锅炉房防火。
第九节职业卫生工程技术
防尘技术措施。1、水泥除尘措施:采用通风除尘系统2、木屑除尘措施;通风机3、金属除尘措施
防毒技术措施。措施:1、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苯2、在喷漆上采用新工艺3、采用密闭的操作和局部抽风排毒设备4、在进入密闭的场所,如地下室、油罐等环境工作时,应戴防毒面具5、通风不良的地下室、防水池内涂刷各种防腐涂料或环氧脂玻璃钢等作业,应根据场地大小,采取多台抽风机把苯等有害气体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6、施工现场油漆配料房。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防止发生苯中毒和铅中毒7、在较小的喷漆室内进行小件喷漆,可以采用水幕隔离的防护措施。
弧光辐射、红外线、紫外线的防护
防止噪声危害的技术措施。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消除和减弱生产中噪声源、控制噪声的传播、加强个人防护
防止振动危害的技术措施。1、隔振,就是在振源与需要防振的设备之间,安装具有弹性性能的隔振装置2、改革生产工艺3、戴好专用的防振手套
防暑降温措施。
第3篇 浅谈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
电力施工企业的管理,关键在于项目管理,质量关系到企业的生存,项目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信誉、效益。
一. 项目管理工作中,应该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
在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同时,必须同时做好项目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安全工作是企业的生命,也是家庭美满的保证,对有安全隐患的工序要有施工技术安全方案,并严格按照技术方案执行。对施工现场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安全动员大会,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巡检。对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安全部位应加强检查及时围护。对临时用电设备临时消防设施应及时检査维护。施工现场使用施工用料堆放应符合材料管理要求,废弃物分类堆放在制定位置,符合环境管理要求,施工现场清洁工作做到随时完成随时清理。当天的垃圾当天清,临时电无私拉乱拉现象。施工用临时通道要保持畅通、进出口应设置洗车台,进出车辆必须清洗干净。以上施工阶段管理必须在合同的补充条款上清楚明确的体现,以便施工现场能够更好的管理。
二. 加强质量管理
2.1建立工程监理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一个严密的强有力的质量管理体系,是确保质量的关键,有利于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和全过程质量管理的监控作用。为此,即要加强'三个层次'的控制和各层次的职能,即建设单位监督,项目(施工)监理和企业自检,要在建立输变电工程监理制度上,逐步建立起三个层次的管理体制,又要理顺'三者'的关系,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三者的关系。概括为:①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是依据工程建设发包和承包合同或协议,构成承发包的关系;②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通过监理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职责、权限和经济关系;③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也没有任何经济关系,而仅仅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同时,还要建立以工程监理为核心的监理、检验和质管组织:①监理工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输变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本输变电工程承包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对建设单位和承包(施工)单位均具有监督权,以负责保护双方利益。②建设单位要组织检验小组, 对施工单位进行质检和抽检。③施工单位要成立各施工点质管小组,负责自检、专检和复检。
2.2 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组织机构在企业施工过程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守国家及行业的规定,建设单位要成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组成的本工程组织机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成立本工程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体现高效精于,既有较强的责任心又有一定的吃苦精祌;既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又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既有一定的组织分析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也就是说组织机构不能是框架,不能是迫于形势要求的一个设置机构。组织机构要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掌握;并贯穿到施工现场中去;负责修订和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工程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学习、培训企业在职人员施工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负责监督、检査、指导企业的施工执行情况;负责査处企业施工过程中违章、违规行为。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同时,层层建立施工质量责任制,责任制要深入到单位、部门和岗位。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是施工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国家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应该体现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面向施工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
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有利于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施工一线施工的实施,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加强企业的质量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3 主要监控管理和方法手段
2.3.1 施工质量监控的作用与目的
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是现场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有力的质量监控能使工程质量做到防患于未然,能控制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
2.3.2 施工质量监控的范围及重点
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监控的范围较广,从设计图纸、原材料到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每一个环节都不能被忽视,熟悉和掌握监控的范围及重点,有利于事前采取措施,使质量处于预控状态,在一般情况下质量监控的范围及重点为:
(1) 学习及会审设计图纸是质量监控的首要环节
图纸是施工的主要依据,因此,在施工前必须认真阅读,了解设计意图,因为一个不符合设计的产品是没有什么质量可言的。然而,按图施工是建立在学习与会审的基础上,要把学习与会审结合起来。会审不是简单地审査图纸差错,还要考虑是否有利于施工。有时,虽然设计是符合规范的,但由于施工较困难,为保证施工质量,需要对设计进行适当的优化,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范的要求。
(2) 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监控是质量监控的关键环节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而要对.它进行监控。不仅要检查进场实物,还要检査质保书,看它的型号、规格、性能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钢材、水泥、砂、石料等还要根据规定做复试。对易碎、易潮、易变形、易污染的物品,在运输、堆放、安装过程等环节亦要进行监控。
(3) 抓分部、分项工程,按规定规程施工是质量监控的主要环节
工程质量是单位工程质量的基础,因而质量监控工作应把它作为主要环节来抓。在按图施工和使用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前提下,工作的重点应放在抓规范、规程、规定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按工序进行控制,出现问题应立即纠正,把事故苗子消灭在施工过程中。监控应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交工前的产品保护,也是一项不容忽视的监控目标。
(4) 关键部位、薄弱环节是质量监控的重点
单位工程的关键部位与薄弱环节是根据工程对象和队伍素质决定的,如框架结构中的梁、柱是关键部位,铁塔组立过程中的节点间主材弯曲是关键部位,导地线展放过程中的耐张、压接管位置握着力是关键部位,变电站断路器操动机构加热装置的绝缘及控制元件的绝缘情况是关键部位等等。
薄弱环节有两种含义:①新技术、新工艺,因是第一次施工,质量无把握,因此要重点控制;②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如铁塔基础中心与地脚螺栓中心是否重合、铁塔基础与铁塔坡度是否一致、铁塔螺丝紧固是否到位等质量通病。对关键部位、薄弱坏节的重点控制,只要方法正确、措施得力,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4 施工过程质量监控的手段
质量监控对施工现场来说一般有事前监控、施工中监控和事后监控。如对设计图纸、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监控,应在有关分项施工前进行,这样能更好地实现事先控制。对于在施工中容易产生的质量问题,则应重点加强过程中的监控,做到随时发现随时纠正,真正做到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工程虽然己经完成,但离整体交工尚有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对产品若不注意保护,则产品的质量得不到保证,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还应实行监控,直到交工为止。
质量监控的方法与手段,随着科学的发展必然会越来越完善,逐步走向系列化、科学化。然而当前工作人员还应充分发挥传统的和现有技术、质量管理方法,把它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达到监控目的。
三. 加强安全管理
一些电力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导致发生人员伤亡、电网破坏和设备损失的安全事故。下面就如何搞好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提出对策意见。
3.1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3.1.1 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培训
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方可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经培训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任职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新从业人员要进行公司、工区、班组三级培训。转岗人员与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的使用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岗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
3.1.2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电力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电力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要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坚持以人为本,防范施工安全事故。
3.1.3 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职能部门、各级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将安全职责具体详细落实到部门、班组和个人,落实到工程施工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项目负责人对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1.4 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主要由于这些施工单位没有认真贯彻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要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制定详细准确的施工安全方案、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奖惩分明。坚决与违章、麻痹和不负责任的不良习惯做斗争。
3.2 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3.2.1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事故
电力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有基坑支护与降水作业,土方开挖作业,脚手架作业,临边作业,高空作业,模板作业,起重吊装及其他施工机械设备作业,施工用电作业等。造成施工中易发生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起重伤害等事故。
3.2.2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防范事故的发生。电力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如设置标志,照明良好等;地面及深坑作业的防护,如基坑支护方案;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如脚手架、斜道、平台的搭设、拆除及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安全防护,如电动工具使用前检查或配备漏电保护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做好防触电隔离措施等;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如起重作业设专人指挥;对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易燃易爆有毒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和防毒措施;预防因自然灾害(防台风、防雷击、防洪水、防地震、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滑等)促成事故的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具有安全法规作用,必须认真落实。必须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
3.3 加强电力工程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
3.3.1 搞好施工组织管理
按照安全管理的人本原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基层班组和员工的潜能。改革工艺或减轻劳动强度,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时间。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化施工作业手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强化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提高员工的现场安全控制能力,实现安全目标管理。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实现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3.3.2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根据安全管理的预防原理和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电力工程每个项目,施工前应有安全技术方案,施工中监控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项目施工后有检查。要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危险和有害因素。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3.3.3 搞好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为降低施工事故后果,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收集资料,分析危险源与风险,对施工现场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危险源、危险部位、危险环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措施。建立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机构和人员职责,保证应急设备供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全面提高应急能力。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将安全管理理论和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结合起来,将安全文明管理落到实处,确保电力工程施工顺利开展,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四. 结束语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电力施工项目管理,要根据自己的施工特点,人员结构,本着安全、优质、高效的原则, 坚持'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科学管理,规范施工,同时充分调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电力施工企业的发展。
第4篇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思路及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领导到制度,从检查落实到责任目标,应形成完整的规范。施工单位和开发商(业主)、监理公司要从工程的安全角度加强调控。①注重管理法规制度建设。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细则,如《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规定》(23条禁令)和《扬尘控制八项标准》《民工宿舍冬季取暖标准》,将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法规化;②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从项目负责到工段头目,层层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实施不同的责任负责制。到工地围挡、临建设施、控制扬尘、材料堆放、施工道路、冬季取暖和生活区管理都有章可循,施工现场全面实行标准电闸箱(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规范和提升用电设备安全性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监督申报、全过程监督和安全施工评价。特别对质量安全事故,对事故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同时给予处罚。并通过限制市场准人的手段对违规公司进行强力约束,促使各级领导抓好安全工作。
2、抓全员教育,提高安全施工意识
为使企业管理人员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农民工安全防护意识施工企业应加大培训力度,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应包括:
(1)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即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
(2)作业队安全教育内容,即了解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学习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机械设备和电器使用、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学习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了解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3)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即了解本班组作业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纪律;学习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了解本班组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机具安全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包括:(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2)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3)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3、依据工程现状,加大施工安全检查力度
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应该突出重点,随时检查,防止隐患。特别做好以下的检查:
(1)重点检查塔吊、物料提升机和外跨电梯运行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超高脚手架的搭设和密目安全网的挂设。(2)施工用电的检查。严禁私接乱拉电线和一闸多机,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3)深基坑施工和建筑工地禁止使用不合格钢管、扣件,新购进钢管、扣件一律实行交易备案制。(4)冬季民工住宿采暖的检查。只允许采用集中住宿基地、连接燃气管道、室外标准炉具、单独敷设电暖气四种取暖方式。(5)高处防护密目网封闭化的检查。
4、 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防范措施
现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走向成熟,走向国际的重要标志之一。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强化。
(1)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中心,强化安全标准实施,形成严格执行强制性安全标准、自觉自愿执行安全标准的新局面。其举措是:大力推行建筑行业强制性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坚决执行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抓好安全标准的宣传工作。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安全生产标准水平,增强安全标准适应市场的能力。其举措是:加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引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使安全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以安全目标管理为主线,采取一系列相应措施去努力实现这一目标。其举措是:重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总之,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机制,控制为实现安全目标全过程的活动。
总之建筑工程只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才能真正做好建筑施工的安全工作。
第5篇 水利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水利事业也随之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与其相关的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却相当落后。
如何做好水利工程施工贯彻安全法规和标准,深化文明施工管理已迫在眉睫,笔者结合近年来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践,并得出以下结论:
1、工程规模较大,施工单位多,往往现场工地分散,工地之间的距离较大,交通联系多有不便,系统的安全管理难度大。
2、涉及施工对象纷繁复杂,单项管理形式多变,如有的涉及土石方爆破工程,接触炸药雷管,具有爆破安全问题;有的涉及潮汐,洪水期间的季节施工,必须保证洪水和潮汐侵袭情况下的施工安全;有海涂基础、基坑开挖处理时基坑边坡的安全支撑;大型机械设施的使用,更应保证架设及使用期间的安全。
3、施工难度大,技术复杂,易造成安全隐患。
4、施工现场均为“敞开式”施工,无法进行有效的封闭隔离,对施工对象、工地设备、材料、人员的安全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5、水利工地招用民工普遍文化层次较低,素质普遍较低,加之分配工种的多变,使其安全适应应变能力相对较差,增加了安全隐患。如曾发生的民工从脚手架上坠落、钢筋穿过胸腔;在陡坡上面扒料,跌入基槽中,跌伤或者被砸伤等恶性事故,多系民工自身缺乏安全常识所致。
二、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的措施
1、深入开展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是要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除了定期组织进行培训和讲座外,还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保证安全教育的知识性和准确性,形成“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氛围,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跨越。在组建施工队伍, 施工班组时, 应选择技术过硬, 安全质量意识强的人员。可以对安全质量意识较差, 并犯有安全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项目轮空制: 即组建班子时有意识让其轮空, 使其接受教训。可令项目责任人充任非脱产安全员, 实行安全与效益挂钩, 迫使其督促下属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对于特种作业人员, 危险作业岗位, 应严格培训, 持证上岗。新工人实行三级安全教育, 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上岗。并明确规定工人有权拒绝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及无安全防护的危险作业。
2、预防为主,严把质量关,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在施工现场设质量安全员,并保证有效行使职责。选择施工队伍时应选择技术过硬、安全质量意识强的人员参与施工。对于特种作业人员要保证持证上岗,对新工人实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上岗。建立健全各类现场作业管理制度,设专职安全检查员监督实施,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严肃查处。每天收工时,认真清理现场,并经安全检查人员验收,方可离场,防止留下各类安全隐患。
3、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应从水利工程的整体出发,把管理重点放在整体效应上,根据水利工程本身的特点,循序渐进,逐步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共识,调动广大成员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安全工作责任制为全员参加安全管理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在安全管理中要注意多运用激励政策,对完成情况好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物质奖励,可以评选安全标兵,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方式和方法进行激励。党、政、工、团等各部门齐抓共管,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查清事故原因,明确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认真做好事故处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的整体性和灵活性,确保水利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6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要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中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在给城市带来繁华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安全问题。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因施工人员复杂,工程工期紧,作业环境差,施工过程危险源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偏底。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高空坠落、坠物伤人、触电、土方坍塌、机械倾覆等,酿成人员伤亡,给施工企业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和财产损失。纵观其原因,一方面是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是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弱化,尤其是施工现场管理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责任不落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常识,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问题越来越引起重视,如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进行有效控制,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1、 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
按照建筑规范规定建筑工程分为低、中、高层建筑。工程施工中根据不同类型建筑,其施工现场管理各有不同,比如在高层建筑工程,其工程特点是: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多,施工机械多,工种交叉作业多,施工过程危险源多,施工单位多,用火用电多等特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较多,如高空坠落、坠物伤人、触电、土方坍塌等。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的形势仍然严峻,事故的危机充斥于安全的管理之中,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2.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项目经理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更有甚者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彻底整改。
2.2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合并,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略知皮毛,既无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职责。
2.3 信贷调控效果显现,资金来源进一步呈现多元化
建筑施工要求每个项目都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的的项目经理主持,然而实际上有不少工程是挂靠的,工程项目部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管理人员并不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用电、封闭作业、临边防护大都不符合规范没有形成制度,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
2.4安全教育不落实
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及时、不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多数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
3、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所谓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就是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施工的全部过程,通过对生产因素的具体控制,使生产因素的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事故,从而保证施工项目的正常运行。
3.1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坚持安全管理的原则,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步,管生产必须抓安全,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安全工作不是少数人和安全机构的事,而是一切与生产有关的人共同的事,缺乏全员的参与,安全管理就不会有生机,效果也不会明显。因此生产活动中对安全工作必须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管理。
3.2建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施工劳动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程的要求。
3.3建立施工安全组织和制度保证体系
建筑施工安全应设置专职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班组安全员)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保证体系的项目组成:
岗位管理:安全生产组织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认证制度;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外协单位和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措施管理:安全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的总结和评价制度。
投入和物资管理: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编制、审核、办理及使用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工具和设施的供应、维修、报废管理制度。
第7篇 优化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有哪些
近几年,由于国家加大了对水利行业的资金投入,各地水利工程项目纷纷开始动工,而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等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并且在实践应用中愈来愈受到了各方面的重视。水利工程施工作业环境具有高危险性、复杂性、多变性,施工现场劳动人员密集,而工程施工首先应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如何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优化安全管理手段措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因此,分析当前水利工程的主要施工特点及安全事故产生原因,并对今后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了探讨和论述。
1 水利工程施工特点
1)水利工程多涉及水库、大坝、渠道衬砌、堤防、涵闸等施工项目,受汛期和季节影响较大,必须保证雨水和冻害等因素侵袭情况下的施工安全,而以上因素均与气象有关,很难预测并准确把握,属于不可抗力范围,对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较大隐患。2)水利工程往往是施工战线较长,工地之间的距离较大,施工班组类型较多,相互之间联系很不方便,整个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难度大。3)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多为“露天式”作业,无法进行非常有效的封闭隔离,对生产人员、交通车辆、工地设备、施工对象、工地材料的安全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4)水利工程施工中,当前使用的施工材料及施工工艺较为落后,防护设施不够齐全。如模板受材料影响可靠性较低,搅拌机、振捣器、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安全保险装置落后,容易造成机械伤害,这也对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挑战。5)水利工程工地招用的工人中,普遍文化层次较低,他们的知识水平、安全意识等,还无法很快适应水利行业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不了解水利工程的建设规程,普遍未经过基本培训和安全教育,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应变能力较弱,为自己和他人增加了安全隐患。
2 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水利工程施工是一个由人员、设备、环境、管理等多方面组成的复杂系统,他们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事故的原因往往取决于人、物、环境,而这三者又都受到管理的制约。
1)人的因素。即指管理人员、操作工人、事故现场的在场人员等。他们的不安全行为是重要致因。主要包括: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危险作业;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工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违章操作等等。2)物的因素。即指设备、工具、原料、成品、半成品等。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物质基础,是生产中的隐患和危险源,当条件达到时就会转化为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安全防护装置失灵;材料强度不够,工具零部件磨损和老化;存在危险物;物品的堆放有缺陷等。3)环境的因素。不安全的环境是引发安全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一般指的是:生产环境的异常,即指温度、湿度、通风、采光、噪音、振动、采光等方面;自然环境的波动:土壤、气象、水文等的恶劣变异。4)管理的因素。管理的原因是事故产生的间接原因,直接原因得以存在的条件。它包括: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或检查指导错误;劳动组织不合理;技术缺陷,指工艺流程、操作方法存在问题;没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或不健全,未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等。
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环境的恶劣状态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管理上的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 对今后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和探讨
1)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首先,使项目部每个成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水利工程中能否重视安全生产,施工单位管理层领导和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的态度起很关键的作用,为此施工单可以位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奖励制度:若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则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或扣工地补助等等;若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则执行相应的奖励措施,以此来激发从项目管理层到项目执行层狠抓安全的自觉性。其次,针对民工普遍文化层次较低来说,在他们进驻工地前,先从作业场所防护、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检查等方面进行教育、指导,切实提高民工对安全的警惕性。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过制度教育。从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安全生产负责人,从班组长到各具体操作工人,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制定的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应既有通用性又有针对性,并且可操作性要强。制度一旦制定,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安全生产,而且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教育。
3)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过程各环节进行安全管理监控。每个工程投标时都会同时撰写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应包含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工程的施工特点、交通情况、天气状况等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这样可以在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的技术防护措施,提前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安全事故。
4)严格加强总包或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认证和施工队伍组建时的安全管理。在工程施工中,选择总包或劳务分包单位时,一定要选择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件齐全并能保证到位的施工企业;组建施工队伍或施工班组时,要选择技术过硬、安全质量意识强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还要按照行业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5)完善相应工程招投标制度和法规。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可按照一定的标准酌情扣减标书得分,相应项目经理在一年内不得参加任何投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视不同情形在一定时期内给予暂停投标(一票否决制)或降低资质等级等处分;而对于连续几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作为对于施工企业优质管理成果的肯定,在参加以后的工程投标时,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商务标评标时增加企业安全生产评分权值。
6)运用先进的科技成果,减少人为的操作失误。由于当前水利工程施工中,许多施工机械较为传统,施工方法比较落后,难免发生很多人为的错误。通过采用高科技含量的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改进传统落后的施工工艺,减少手工操作,增加机械作业,这样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安全因素,同时有效的避免了人的不安全行为。
第8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管理处理规定。
一、 在建项目,经公司质安部检查,下列项目不符合要求,根据其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处项目部罚款500-5000元。(1)、安全生产责任制,(2)、图牌及标牌,(3)、安全教育,(4)、三上岗活动及安全资料,(5)、现场防护、防火,(6)用电规范jgj46-2005,(7)、中小型机具,(8)、材料,(9)、场容场貌,(10)、生活区卫生及其它。
二、 无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管理人员职责不明确、管理混乱,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500-1000元。
三、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200元。
四、 施工现场有五人以上不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等)或无防护措施,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0元。
五、 各类机电 、重直运输设备、起重机械安全装置、限位、保险、钢丝绳等不灵敏可靠、不符合规定标准,罚机操班长100元。
六、 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施工员200元。
七、 临边洞口、交叉通道等无防护设施、警示标牌或防护设施、警示标牌不到位,罚施工员、安全员200元。
八、 材料乱堆乱放,浪费材料,罚材料员200元。
九、 施工不执行专项施工方案、规范标准,罚技术员、施工员200元。
十、 现场用电不规范、无检查维修记录、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罚临电班长200元。
十一、其它未提出的条文,根据公司质安部检查的情况,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中有关规定处罚。
十二、凡经公司质安部,对工地开出的质量、安全违章罚款通知单,由质安部通知财务部直接扣除。
第9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法规、规范,现将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单独编制和审批,编制应有针对性,审批签字应规范、真实。办理质安监登记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批表(附表一)需提交。
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涉及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其专家论证审查报告和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附表二)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
三、打桩施工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桩机性能、施工场地、施工环境、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自查,《建筑工程打桩施工安全检查表》(附表三)及相关材料自查后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上报材料审查合格且施工现场经检查符合打桩施工要求的,方可开始打桩施工。
四、基础浇筑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业主现场负责人、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以及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同时需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表》(附表四)上签字。未组织技术交底会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基础浇筑。
五、施工现场脚手架首次搭设验收后三天内监理企业应将施工形象进度告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现场无监理的则由施工企业告知)。
六、中间结构验收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组织自查,并填写《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表》(附表五)后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复查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七、施工、监理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监管的通知》(绍县质监〔2007〕27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绍县质监〔2008〕6号)、《关于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企业月检上报制度的通知》(绍县建管〔2008〕30号)等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大型机械的验收、备案工作,按时上报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及企业月度检查情况。
八、本工作要点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10篇 浅谈加油站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加油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安全管理是工程建设永恒的话题。加油站建设中的安全事故频发,警示我们安全管理绝不能放松,但在当前加油站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存在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措施不明确,检查制度不具体。
1.2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安全管理人员未设专人,多为项目经理兼职,对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不能够做到充分落实,使安全管理制度流域形式,也存在专职安全员安全知识不全面,安全意识不强,造成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及时发现。
1.3安全教育制度未落实
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及时、不全面,加之从业人员本身素质良莠不齐,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现象严重,更需要施工单位强化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2 安全管理问题存在的原因
2.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是安全施工发生的主要原因。人的行为受大脑支配,在施工人员的意识里,存在麻痹思想或侥幸心理,不认为违章作业会产生危害,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施工作业是穿拖鞋等现象时有发生,往往是这种违章作业行为产生不可挽回的事故。
2.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足
有些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流于形式,规章制度不健全,无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未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对安全管理投入不足,未创造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未配备基本的安全防火用品,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缺乏全面的安全管理知识等,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3安全教育不到位
施工作业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教育难度大,是很多施工单位不能真正落实安全三级教育制度,再加上施工工期紧,作业劳动量大,施工单位更不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在安全教育上,很多人未经培训就上岗,导致施工人员安全知识匮乏,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护意识差,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3 加强加油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
3.1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
由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编制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制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经由内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上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放置在工程现场随时备查。
3.2明确工程现场管理责任人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指定库站经理为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员,施工单位应当指定现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并应将其姓名及授权事项进行相互书面通知和备案。施工现场加油站经理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经由第一责任人将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上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协调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根据授权、监理职责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事项。
3.3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严格按照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工程现场安全禁令,明确进工地必须戴安全帽,施工中途不许取下安全帽,上班时间不许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放置到位,禁止嬉戏打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也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的作用,张贴安全作业注意事项,采取正面教育的方式,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4结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保障,如何倡导安全生产文化,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着重在“管理”两字。
第11篇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加强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临近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0〕51号),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2条 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第3条本规定明确了各类临近营业线施工类别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管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内容。凡我局管内进行的各类临近营业线施工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施工类别的划分
第4条 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
1.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临近营业线a类施工,必须纳入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或接触网带电部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5)作业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其他施工。
2.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临近营业线b类施工。临近营业线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路局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路局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临近营业线c类施工: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2)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
(3)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6)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第三章施工计划
第5条 临近营业线a类及b类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按照《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办发〔2008〕22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6条 临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由路局负责编制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作为月度施工计划的附件下发。纳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各类施工不需申请、下达施工日计划,不影响设备使用时不在车站办理登销记手续。
第7条 施工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次月本单位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格式见附件1),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上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由地铁代管的建设项目报地铁办预审,再报委托路内的设备管理单位的主管业务处)。路局主管业务处牵头组织审查汇总并批准后,将汇总表于20日前向路局运输处提报,由路局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审批。提报程序按附件2规定的流程办理。
第8条临近营业线b类不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的施工安全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签订。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第9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组织领导,路局成立施工领导小组,施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工作要求按照南铁办发〔2008〕22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施工领导小组应将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施工安全管理范围,加大对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第10条 路局主管业务部门对临近营业线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影响范围,施工组织等要严格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工作承担责任。
第11条临近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均应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各类施工的防护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施工安全监督
第12条施工安全监督组织机构
1.路局施工安全监督组
由路局安全监察室牵头组织有关业务处室组成。
2.区域施工安全监督组
由各安全监察队牵头组织有关建设、监理、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组成。
3.设备管理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安全监督组,由主管领导任组长。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指派专(兼)人员负责,并相对固定。
第13条路局及区域施工安全监督组工作制度及职责
1.对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进行重点抽查。
2.负责检查、指导下级施工安全监督组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定期总结分析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情况,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召开施工安全工作会议,并提出问题整改工作措施和要求。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14条设备管理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安全监督组工作制度及职责
1.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安全监督组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所有临近营业线施工进行监督把关。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安全监督组对建设管理的临近营业线施工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并督促监理单位对营业线施工进行旁站监理。
2.负责编制月度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3.负责组织对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培训,并对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4.每月3日前形成《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小结》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和相关安全监察队,由主管业务处形成本部门《施工安全检查小结》报安全监察室。
第15条 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1.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要集中主要精力,开展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各施工安全监督组要按照工作职责及要求,制定细化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确保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开展。
2.各施工安全监督组应全面掌握施工单位作业进度和安排情况,突出重点,找准关键,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编制每日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各施工安全监督组组员每次施工监控必须有工作写实。
3.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各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第16条责任追究制度
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及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要切实履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职责,辖区内发生因施工造成的铁路交通事故,由路局施工领导小组组织分析,因施工监控不力的,要追究相关单位、施工安全监督组及有关人员责任。
第17条由路局施工领导小组每月对路局和区域施工安全监督组工作进行业绩考核(考核办法另文公布)。设备管理单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要建立施工安全监督组工作制度,明确检查范围、职责和权限,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工作绩效考核。
第18条对瞒报、漏报施工项目,无计划、超计划、未按规定申报、违章蛮干和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管理单位及各级安全监督组要立即制止和纠正,违反铁路相关法律、法规的施工行为,应及时通知南昌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19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前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和监控的通知》(南铁安监电〔2009〕588号)同时废止。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技规》、《行规》、《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办发〔2008〕22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20条 相关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措施,确保对临近营业线施工的有效控制。
附件:1.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申报表格式
2.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提报流程图
第12篇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对于大中型排涝工程来说,它更是重中之重。因为大中型排涝工程的施工任务是由某一家施工承包单位独立或组成联营体分别承担某一标段的。由于不同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工作习惯不尽相同,不同单位的职工共同组合成联营体在一起进行土建、机电、金属结构等工程施工或业主授予的其它工作内容,必然会存在一些不协调或矛盾,安全工作有可能存在人人都管而又人人都不管的现象。为了给企业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笔者根据多年在梅州大堤北堤防洪排涝项目部工作的经验,认为其安全管理工作必须立足以下方面:
一、安全规章制度必须健全
1、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
从工程开工进场,就应该建立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以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并尽快完善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标管理工作制度、培训考核工作制度以及安全产品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标志认证和发放制度。凡属重大施工项目,施工措施和安全措施必须报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2、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除加强施工单位队伍自身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外,还要着重加强对有关负责人、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以及民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岗前技术培训,并且不定期地在施工现场张贴安全宣传材料供职工学习。
二、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安全活动
通过举办安全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制定整改措施,使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安装进度及施工环境的不同变化,分别进行不同主题的安全月活动。在施工过程中,最好进行如下主题的安全月活动:①消除隐患,遵章守纪。为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而奋斗。②反违章,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落实责任、加强法制。
其次,要根据具体的施工内容及环境,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习惯性违章、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查高空作业中的违规违纪等。同时,现场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管理人员还要每周分别到有关班组参加安全周会制度化。
第13篇 改扩建、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生产装置(指生产企业内所有生产装置和生产部位,下同)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作业,特别是动火施工作业,应在装置停工状态下进行。因特殊原因要在装置生产运行中进行的,必须要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生命安全,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直属生产企业和承担改扩建、检修等施工作业的所有施工单位。
第三条 生产装置的改扩建设计、施工、验收必须视同新建装置,严格做到劳动保护设
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搞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四条 改扩建后装置与相邻装置和设施的安全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及系统、消防通道、安全技术装置等的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第二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 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施工主管部门会同安全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包括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
1.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确认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
4.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和安全经历。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所持的上岗证件。
6.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7.若存在工程转包,审查转包合同及转包队伍的资质。
对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安全部门有权对施工队伍予以否决。
第六条 生产企业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集团公司和直属企业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功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完好。
3.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14篇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几点体会
随着生产规模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生产设备的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各行各业所使用的机械设备也越来越多。因此,如何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由于设备原因引发事故,对于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浅谈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安全管理的几点体会,希望能给同行一点借鉴之用。
一、弄清机械设备的危险有害因素。
安全工作的目的就是消除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将危险有害因素的事故有效值控制在临界点以下,不致产生大的险情或事故,以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在分析和辨识设备的危险有害因素之前,很有必要了解机械设备不安全状态的类型。综合来讲,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有以下四种型态:物理型态、化学型态、行为型态和能量型态。这四种型态,有的以单一形式出现,而更多的则是以不同的组合形式出现。
机械设备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9种,祥见表1。
序 | 类别 | 主要表现形式 |
1 | 机械性危险有害因素 | 包括静止状态和运动状态所呈现出的各种危险 |
2 | 非机械性危险有害因素 | ①电击伤:触电危险和静电危险。 |
②灼烫和冷冻危害:高温和低温接触。 | ||
③振动危害:局部振动危害和全身振动危害。 | ||
④噪声危害:机械性噪声、液体动力性噪声和电磁性噪声。 | ||
⑤电离辐射危害:放射物质、χ和γ射线(超标)。 | ||
⑥非电离辐射危害: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激光和射频辐射。 | ||
⑦化学物危害:工业毒物、酸碱物和易燃易爆物及其次生危害。 | ||
⑧粉尘危害:固体、蒸汽、不完全燃烧以及铸造加工和焊接所产生。 | ||
⑨异常生产环境:温度、湿度、气流速度、照度等异常(包括过高、过低、突变等)。 |
要消除机械设备的危险有害因素,必须遵循的原则主要有:消除潜在危险、降低、距离防护、防止接近、时间防护、屏蔽隔离、坚固、设置薄弱环节、闭锁等原则方法。
三、机械设备造型
应根据工程规模、工程类型、工期尤其是节点工期、周边施工环
表1—机械设备的危险有害因素分类表
境、使用经济成本以及业主的要求或合同条款选用适用机械设备。
四、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的编制
主要包括:
1、设备购置的安全审查制度;
2、设备安装(或交接)调试管理规定;
3、设备的安全申报和审批制度;
4、岗位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员工培训上岗操作管理规定;
6、安全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以及设备的报废或停止使用规定;
7、交接班管理规定;
6、设备的标识(包括安全警示标志)和编号管理等。
五、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档案的建立
1、安全技术文件包括申报、批准使用的文书;
2、按使用设备的类型进行编号,并建立设备清单(标明进场和退场时间),同时明确责任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
3、设备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台账(包括上岗操作证件);
4、员工教育培训记录;
5、设备使用的日常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台账)。
第15篇 铁路施工安全管理卡控措施
项目部各部室、各架子队:
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22〕280号)、《武汉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武铁运〔2022〕18号)、《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卡控措施》(武铁安函[2022]394号)等相关文件,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关于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卡控措施
1.营业线和临近营业线施工,项目部必须按照“三位一体”的原则设置防护,即驻站防护、现场防护、施工地点来车方向按行车速度设移动防护。
2.施工单位防护员必须经过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按规定着装,携带防护备品和通讯设备,持证上岗。
3.列车通过施工地点时,项目部防护员与相关单位管理人员必须站在一起接车。接车时,项目部防护员手持拢起的黄色信号旗。
4.施工时,对相关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员检查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问题,项目领导负责,制定专项措施,及时整改。在施工过程中,及时采纳相关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员的合理意见。
5.施工防护的设置和拆除,由主体施工单位负责,报相关管理单位安全监督员进行确认。
6. 临近营业线的施工机械的防护
(1)临近营业线的施工机械作业必须满足设备安全限界的要求,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本办法中防护原则设置防护。
(2)施工机械施工时,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一机一人”的要求设置专人防护,列车接近施工地点800米时,动车组接近前10分钟,防护员通知施工现场停止作业。
7.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防护
(1)营业线上跨结构物施工作业(不含大型施工机械),必须严格按相关要求设置防护设施,防止施工材料坠落。严格遵循:未设置防护设施,不得利用列车间隔在上跨结构物上施工作业;有防护设施的,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结构物上的所有作业,作业人员停止走动。
(2)营业线有列车通过时,桥面上禁止有工程车辆运行,施工车辆需运行通过时,项目部在车站设置驻站联络员,现场设防护员。施工单位驻站联络员应向车站值班员了解列车运行计划,并制定施工车辆通过桥面的计划请求,车站值班员根据列车实际运行情况,安排利用列车间隔时间通过桥面;施工单位现场防护员根据驻站防护员的通知,放行施工车辆;工务部门现场安全监督员监督把关。
(3)施工车辆(含大型施工、养路机械)在上跨营业线的立交路桥桥面上的施工,必须上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在天窗点内进行,严禁在天窗点外进行施工作业。
(4)上桥通道必须设置铁门,桥面两头进行封闭管理,并安排专人24小时不间断看守,防止闲杂人员和施工人员在未设防护的情况下进入桥面,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
8.临近铁路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机械安全控制
①凡临近既有线施工的大型机械,必须有设备检验合格证。属于特种设备的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和复审记录。物机部尽量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并督促相关单位或人员及时年审,确保证件合格有效。
②临近既有线施工的大型机械,物机部必须对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证书、高度、状况、以及操作人员、操作证等进行登记,实行编号管理,并做好相应台帐备查。
③凡临近既有线施工的大型机械作业必须满足设备安全限界的要求,作业时要严格按照“一机一人,人随机动”防护原则设置防护;列车接近施工地点800米时,动车组接近前10分钟,停止作业。同时请工务段(桥工段)、供电段等安排的异体监督员在现场监督防护。
④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和不熟悉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在场地狭窄、施工机械有可能侵入临近既有线时,尽量避免挖掘机、起重设备等机械的臂杆、铲斗向既有线一侧作圆周形转动。
⑤大型机械作业水平投影距离接触网立柱外缘必须大于2m。
⑥加强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增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2)安全防护措施
①设备加固措施:大型机械的安装场地应平整、夯实、无障碍物。能承载大型机械的工作压力。当地基松软、承载力不足时,应采取措施处理。对于可能侵入既有线护栏、架空线等设备(机械高度≥机械与护栏、架空线距离)的大型机械,施工时应尽可能将易倒方向避开既有线和架空线。大型机械必须按规定设置缆风绳等防倾覆措施。对固定的桥桩钻机应采取缆风绳等定向加固措施(定向加固就是向既有线、架空线的相反方向设置缆风绳)。
②安全检查措施:大型机械进场或转移工点时,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部主要领导、工管部、安环部、物机部、现场高度、防护员等)要进行综合检查,对检查存在影响营业线施工安全的隐患及时治理,排除;未排除前禁止擅自从事任何作业。大型机械施工期间,项目部安环部、物机部应经常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
③专职防护措施:临近既有线施工的大型机械,必须做到“一机一人,人随机动”、“来车停机避让”,专职防护人员要做到人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④夜间轮值措施: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期间,遇有夜间施工,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安全监护人、技术人员夜间轮流跟班指导把关。
⑤防护员除按规定配备相关安全防护品外,现场须配备对讲机、信号旗。熟练掌握应急处理措施,出现险情时严格按照“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置。
(3)吊装作业安全
①使用吊车吊运作业时,工地要具备完好的作业环境,地基平稳坚固,防止倾覆下沉,与坑槽边口保持安全距离(根据吊车吨位大小及地基牢度考虑3-5米),吊运各种吊件时,严禁超载、超高、超宽,并加固栓牢,吊钩、吊绳要有5倍以上的保险系数并无破损。
②吊车放置时应尽量离既有线较远侧放置。起重吊装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
③吊车司机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挂牌作业,临租机械每次进场前实行安全告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吊装令”。
④臂杆下及臂杆旋转半径内不许站人和走动,摘钩挂钩人员在操作时,身体及脚要站在起吊物的侧方,防止下落伤人。在吊物下放就位时,摘钩人员切勿过早去扶吊物,待物体落到平身后,再从侧面扶稳吊物。
⑤在高度2m以上结构物上吊装物体时,摘挂钩人员操作前,脚下要支搭好足够的活动余地及防护,防止幌绳将操作人员幌落,造成工伤。
⑥在吊装物品时,严禁臂杆跨越架空线进行操作,严禁斜拉物品进行操作。
⑦汽轮吊车不可直接利用轮胎为支撑点吊物,不能吊物行驶,行驶时除座位外不能载人。
⑧应检查地面及空中等周边环境,看有无电线电缆。确认起吊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作业。
⑨根据吊装作业曲线,确定工作半径、额定总起重量、提升高度,调整臂杆长度和高度,确保安全作业。
⑩在吊装作业范围内除指挥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吊装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11.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12.回转作业时,要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起重臂外伸时,吊钩应尽量低。主副臂杆臂角不得小于说明书规定的最小角度,防止整机倾覆。
○13.起吊作业停止后,必须完全缩回起重臂,并放在支架上,将吊钩按规定固定好,制动回转台;按规定顺序收回支腿并固定好;将吊车尽量驶离营业线上。
9.在营业线旁搭设脚手架、临时堆放工程材料、停放机具设备等,一律不得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并做到稳固。
10.跨线桥施工时应按照风险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相关卡控措施和以下安全措施:
①支架设计的安全系数应比一般情况大20%。
②跨线转体按规定提前上报相应计划,封锁线路施工。
③已经吊装就位的构件应摆放稳固。稳定性较差、迎风面大的梁、构件,在封锁时间内不能做永久固定时,必须增加临时支撑或捆绑牢固等防倾覆措施。
④营业线上合龙段施工时,必须在铁路上方设置防护棚,防护棚设计及拆除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设计进行安全检算复核。桥梁主体和桥面系未施工完毕,不得拆除防护棚。
⑤经路局同意不封锁施工的跨线作业,施工时应在车站进行施工登记,派驻驻站员、现场设防护,利用列车运营间隔进行。
⑥跨线桥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完成桥梁护栏,清理桥面杂物;项目部应在桥梁两端设置大门加锁,必要时派人看守,非施工期间,禁止机械、车辆和人员在铁路上方的桥面停留。
二、关于严格月度施工日计划审查的措施
1.凡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或经局领导批准的临时施工计划,项目部要提前向局安全监察室提报经各站段、业务处(室)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安全协议书》和《施工请求配合通知书》等资料,经审核,并在《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天窗点”申请审核内容》(格式见附件1)上加盖部门公章后,局调度所方可纳入日计划。
2.本规定所指的营业线施工是指在局管内进行的新建、既有线改造、铁路局代建的外委施工项目。
三、关于路材路料管理的卡控措施
1.营业线和临近营业线的施工项目,项目部必须设置固定的路材路料存放地点,在便于机车乘务员瞭望的地点设置“路料看守点”标志牌(规格、尺寸见附件2),并填写《路材路料存放地点统计表》备查(格式见附件3)。
2.上跨营业线的立交桥桥面上严禁堆放施工的路材路料、各类施工机具,收工前必须转移到桥头两侧50米以外,集中堆码、存放,安排专人24小时看守。
3.营业线施工工地的路材路料,每日尽量做到工完料净;不能及时回收的,必须堆码、摆放整齐,确保不侵限,安排专人24小时不间断看守;看守人员必须佩戴印有“看守员”字样的袖标。严禁在道心内、枕木头、道床碴肩和边坡处存放任何路料、机具。
4.对路材路料管理不到位的,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列》(国务院430号令)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监管单位纳入月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质量考核。
四、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16篇 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本项目特种作业主要有: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机械、机动车辆驾驶、登高假设、高空悬挂作业等。主要特种设备有:锅炉、压力容器、龙门吊、吊车、专用车辆等。
2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1、特种设备使用,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施工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应包含: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检测,检测要出具检测结果报告。
(6)特种设备及其保护装置和仪表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7)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
(10)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11)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3)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4)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3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机电设备由施工单位机务部门统一管理,由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运转工操作。
2、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保护装置要完善
(1)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2)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3)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4)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
5、起重设备(吊车、龙门吊、架桥机、塔吊、升降机等):
(1)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四检查”即: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二不准”即: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核定吨位。
6、电机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2)电气的防爆性能,机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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