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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专业经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5 热度:16

安全管理专业经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第1篇 安全管理专业经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1. 承接推行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安全运营规章制度;

2. 负责优化、推广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项目执行落地;

3. 检查、指导、督促门店及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 及时发现运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并进行专业评估、消除安全隐患;

5. 负责落实安全管理目标及工作计划,参与组织安全检查和考评工作;

6. 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组织参与事故原因分析及研究制定技术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7. 组织安全培训及考核,组织安全竞赛、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职位要求:

1. 对办公软件使用熟悉,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2. 逻辑思维清晰,有较强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

3.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效及时进行跨部门之间的沟通;

4. 熟悉安全管理各模块知识,精通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知识;

5. 了解零售行业安全管理的业务特点;

6. 三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第2篇 海恩法则对安全管理工作的启示

对于事故苗头和发生安全事故之间的关系,飞机涡轮发动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曾从飞机飞行安全事故的角度进行深入的剖析后,提出了著名的“海恩法则”。他认为:一起重大的飞行安全事故背后都会有29个事故征兆,每个征兆背后又有300个事故苗头,每个苗头背后还有1000个事故隐患。 由此可见,导致意想不到的安全事故发生的罪魁祸首,就是对一些隐患、苗头、征兆的忽略。

“海恩法则”对我们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不无启示。安全管理工作点多面广,就后勤保障方面而言,涉及到水电、消防、电梯、车辆管理等等方面。日常工作中,可能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也就是那些容易被我们平时所忽略了的隐患、苗头、征兆而引发产生的,看似很偶然的问题。这些问题从表面看好像不应该发生,表现出很大的偶然性。事实上,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认真分析起来,总会有一定的原因,有其必然性。有时候我们往往认识不到问题所在,客观上是因为这种必然性被一些假象掩盖了;实质上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还是我们在管理过程中责任意识不够、疏忽大意所致,平时不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造成思想上的麻痹,待事故发生后还百思不得其解。

“海恩法则”对安全管理来说更是一种重要的警示。它说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同时,“海恩法则”也告诉我们安全隐患是可以控制的,并且给我们安全管理提供了一种方法,就是发现并控制事故的苗头和征兆。安全管理是一条生命线,它理应贯穿于每一项工作任务的始终。有了安全,工作的成效才会得到真正体现。“海恩法则”使人们认识到,既然事故牵涉的因素如此之多,做好安全工作就比想象的要艰巨。这就要求我们,解决问题不能只是“就事论事”,一方面要从细节上查找问题,探寻原因,同时要从宏观和总体上多想办法,更新观念,提高素质。这样,安全管理才能真正出成效。以车辆管理为例,不仅要重视途中行车安全,而且要时刻关注车辆状况,注重日常的维护保养。因此,每一个岗位都要构筑“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善于从平安无事中找隐患,从常规现象中见异常,从细枝末节中寻苗头。只有这样,才能透过现象发现本质,切实防患于未然。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任何事故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若大家都能时刻提高警惕,超前思考,平时注重抓好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规范执行各个操作规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因此,在安全管理中,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管理者自身素质,是我们通往安全无事故的必由之路,这也是“海恩法则”给我们管理工作的重要启示。

第3篇 如何搞好多经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多经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多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头等大事,在当前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环境下,企业如不能保证安全生产,就很难在市场中站稳脚跟,由于电力系统多经企业多年来依赖主业的思想比较严重,因而缺乏在市场中独立竞争的能力,这种情况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也有着明显的表现,为强化这方面的工作,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1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多经企业普遍存在着“工活第一,效益第一”的思想,认为只要有活干,能发出工资就不错了,而把工作中的安全放到了次要的地位。这个问题表现在:平时对安全工作强调不够、按规定该设置的机构不设置、该配备的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人员不配备、日常的业务技能培训与安全教育开展得不好以及涉及安全的劳动保护、工器具、安全设施的投入不足等等,因此,造成了安全管理水平低下,事故频发。为迅速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广泛开展教育,让多经企业从领导到职工普遍认识到,安全是企业经济工作的基础,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活多少、安全与工程进度、安全与质量信誉、安全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确保生产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企业的信誉度,才能在市场的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

2强化领导,使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到实处

由于近几年多经企业的各级领导忙于寻找出路,承揽工活,疏于管理,致使规定和细则没能得到很好的落实,从而出现了管理人员不到岗或到岗后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因此,可以说是由于领导不力导致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而对这个问题,应当首先从各级领导抓起。各级领导要认真学习,掌握多经企业以及电力系统和国家有关安全的管理规定,严格按规程要求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选拔业务能力强、有高度负责精神和组织能力、敢说敢管的同志,充实到安全管理岗位,在职工群众中广泛地开展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加大劳动保护和安全设施的投入,逐级完善安全责任制,让每个职工清楚地了解自己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和如何负责,并且设专人检查和监督各项规程制度的落实情况,随时了解掌握现场的安全状况,时地做出正确的决策,把安全生产紧紧地置于指挥决策体系的把握之中,做到万无一失。

3加强班组建设,抓好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班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沿阵地,但由于人员构成、技术力量等种种因素,使多经企业的班组管理工作远远不如主业的班组管理。这种差距导致了在日常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活动质量、规程的学习与执行、施工作业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施工方法与工艺等方面存在大量的问题,一旦其中的几种不利因素偶合,就会发生事故。因此,加强班组建设,就是多经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治本之举。各企业要遵循“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培养、选拔优秀的人才担任班组长及安全员,从抓日常的安全活动开始,强化对多经职工的安全教育,不断地开展业务培训和练兵活动,分析作业中的危险点,对每项工作都要拿出详细周密的方案,在工作中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强化现场管理,严防各类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并且按照国家、网、省电力公司及本企业的规定,管理好本班组使用的外包施工队伍和临时工,把住班组作业中的每道关口,使安全在班组就得到根本的保证。

4建立完善有效的管理机制,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建立完善的和适应市场环境的管理机制,是促进多经企业安全文明生产的有效手段。经过20年的改革实践,'铁饭碗,大锅饭,推着干'等陈旧的观念和做法虽然早已没有了市场,但它们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消除。要让企业的职工树立起一种适应改革时代的紧迫感和产生一种在激烈竞争中可能被淘汰出局的危机感,就要在企业的管理中建立并完善适应市场环境的新的管理机制。目前在电力建设企业中运转的监督制约、教育激励、安全风险三项安全管理机制非常适合我们的多经企业,各企业要认真进行研究,并结合本企业的历史、现状,修改、制定和完善适合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方法,即建立安全生产的层层考核监督网络,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制订严厉的考核办法,建立全员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对于发生的事故进行大力度、深层次的分析、考核,从管理机制上让大家认识到安全生产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可喜局面。

5从严管理,常抓不懈

纵观各类事故,暴露出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要求不严,管理不严,久而久之,终酿大祸。实践证明,管理越严,管理的效果就越好,而我们多经企业的管理,恰恰就缺乏一个“严”字,组织不严密,管理不严格,考核不严厉,奖罚不严明,所以就滋生了漫不经心、马虎大意、将就凑合等不良习气,为事故埋下了隐患。因此,各企业必须在从严管理上下大功夫,制定一套从严管理的实施细则,严明纪律,严格考核。组织层层的考核网络,凡发现“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无论是否产生后果,一律视情节予以严厉的考核,以强制的手段规范职工的施工作业行为。另外安全生产是一项永无休止的工作,必须坚持不懈,长期抓,并且要不断地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绝不能一劳永逸。实践证明,凡抓住不放,在管理上一贯坚持从严的,安全形势就好,安全周期就长;凡想松口气,任其自然的,好形势就会丧失,各级领导万万不可疏忽大意,一定要坚持从严,持久地抓下去,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6需要引起重视的其它几项工作

6.1在体制改革期间,各种生产组织形式并存的情况下,各企业应明确多种经营与主业的界限,落实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绝不能形成安全管理上的空白,致使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工作疏于管理而导致事故发生。

6.2成建制实行工资剥离后仍在电力生产过程中从事生产工作的车间和班组,要纳入主业的生产管理中,不能向多种经营方面一推了之。

6.3承揽系统外工程的工作仍然要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其它相关规程要求去做,绝不能降低管理标准。

6.4对从事多经生产工作的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安全培训教育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绝不能放任自流,尤其要组织对系统内外有关事故案例的分析,以便从中吸取教训。

6.5从事多种经营工作发生的事故,应严格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界定的范畴统计上报,绝不许弄虚作假,把一些应定性为生产事故的推为非生产事故。同时,要做到“三不放过”,使责任者和群众及时受到教育,认真进行整改,严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6.6加大对多种经营事故的考核力度,各企业对发生与电力生产无关的多种经营事故单位和个人的考核除不中断安全生产记录外,其它要坚持与生产事故同一标准,这样会引起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强化多种经营的安全管理。

第4篇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以下简称反违章)工作,规范反违章管理,保证公司系统安全局面的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违章是事故之源,违章是伤亡之源。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规范现场作业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管理,遏制人员责任事故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武器。

第三条  反违章工作应坚持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原则。公司系统每一位员工都有反违章的权利和义务,发现有违章行为,均应立即制止。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网省公司);地市级供电、发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业、多经和非电力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地市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包括网省公司代管的县供电企业。

第二章  违章界定

第五条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条  按照违章的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三)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第七条  按照违章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的风险大小,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严重违章是指可能对人身、电网、设备安全构成较大危害、容易诱发事故的违章现象,其他违章现象为一般违章。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层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应建立完善各级各类人员反违章职责,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反违章工作中的责任。

第九条  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反违章工作全面负责,为反违章工作提供人员、物质条件和管理平台。

第十条  各级分管副职是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负全责,策划、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反违章工作的责任主体。在组织和实施各项生产活动的全过程落实反违章工作,定期进行班组生产承载力评估分析,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管理违章、装置违章进行统计、分析、整改。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是反违章工作的监督主体。制定完善反违章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并严格监督反违章工作,负责反违章工作的考核评估,定期分析通报反违章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三条  生产工区、专业所、车间、县供电企业(以下简称工区)是反违章工作的实施主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生产活动,强化作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章。

第十四条  班组是反违章工作的执行主体。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开展自查自纠反违章,把违章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十五条  各级党群组织应围绕反违章开展思想政治、创优评先等工作,培育企业反违章安全文化,提高员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  公司总部的反违章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和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系统反违章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指导网省公司的反违章工作,对网省公司反违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协调处理公司系统反违章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  网省公司的反违章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反违章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反违章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反违章工作。

(二)指导地市公司的反违章工作,对地市公司反违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定期统计、分析、考核、上报反违章工作,持续改进。

第十八条  地市公司的反违章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要求,制定反违章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和开展本单位的反违章工作。

(二)指导工区的反违章工作,对工区的反违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定期统计、分析、考核、上报反违章工作,制定落实改进措施。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十九条  定期组织反违章培训教育,分层次、分专业开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提高职工的反违章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十条  宣传反违章工作经验,树立反违章工作典型;及时曝光违章现象,定期汇编典型事故,开展警示教育。

第二十一条  定期对相关领导、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进行《安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调考和考试。严格审核“三种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资格。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监督检查应坚持宣贯与打击,指导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对发现的违章现象,必须立即指出,及时纠正,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可通过安全检查、专项监督、现场稽查进行,也可结合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分析、基层调研等进行。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完善反违章监督检查标准,明确监督检查的流程、内容、要求,规范反违章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地市公司应建立作业信息网上公布制度,及时公布作业信息,明确作业任务、时间、人员、地点,利于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的落实以及现场安全稽查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宜组织专门人员,配置专用交通工具和装备,开展安全稽查工作,建立安全稽查的常态机制。

安全稽查人员宜由在职生产管理人员、安监人员或有关领导担任,也可抽调或外聘。安全稽查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经验,熟悉当前安全生产相关规程制度,作风正派,原则性强,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八章  奖励考核

第二十八条  反违章考核应奖罚并举,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第二十九条  对违章实行分级考核,实行“哪一级发现,哪一级考核”的原则,下级单位和部门发现并按规定给予考核的,上级单位和部门不再进行考核。

第三十条  对反违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工区、班组、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人员行为规范、安全管理到位的作业现场,可给予无违章现场奖励。

第三十一条  对反违章工作开展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工区、班组,以及发生违章行为的个人,应予以批评和考核。

(一)按照违章性质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违章考核可分为口头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形式,可实行“连带处罚”。对违章构成事故者的处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及各单位奖惩办法执行。

(二)对违章频发的单位、工区、班组、个人,应加大考核力度。

第三十二条  建立违章记分管理制度,根据违章种类(行为违章、装置违章、管理违章)和违章性质(严重违章、一般违章)对违章进行记分,实行分级管理,并作为安全考核和评先的依据。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网省公司、地市公司可结合实际,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针对反违章工作的组织管理、督导检查、分析评估、教育培训、奖励惩罚等环节,应建立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从颁发之日开始实施。

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第5篇 机采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与综采工作面相比,机采工作面装备水平较低,支护强度较小,容易发生顶板事故。因此,工作面支护、上下安全出口、回柱放顶等是机采工作面安全管理的重点。

(1)工作面支护。

①检查柱距、排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呈一条直线,支架架设偏差不应超过100mm。

②顶梁铰接率是否大于90%,是否出现连接不铰接,机道与放顶线是否配足水平楔。

③支柱初撑力、迎山、棚梁、背板、柱鞋、柱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④是否存在失效柱、梁和空载支柱,不同型号支柱是否混用。

⑤是否按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架设密集支柱或木棚木垛,其数量、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⑥支柱是否全部编号管理,并做到牌号清晰。

(2)上下平巷(工作面回风平巷和运输平巷)。

①检查巷道断面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高度不小于1.8m,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m。

②巷道支护是否完整,无断梁折柱,无空帮空顶;架间撑木齐全。

③巷道是否有专人负责维修。

④机电设备是否上架进壁龛,电缆悬挂是否整齐。

⑤巷道有无积水、杂物、浮煤;材料码放是否整齐。

(3)安全出口。

①检查平巷至煤壁线20m范围内支架是否整齐,并有符合规定的超前支护。

②有无符合规定的端头支护,端头梁距工作面第一架支架的距离不应超过0.7m。

③巷道高度是否不低于1.6m,人行道宽度不低于0.7m。

④采空区侧或煤壁侧是否有宽度大于0.6m,高度不低于工作面采高90%的人行通道。

⑤安全出口处煤壁是否至少超前一刀,斜长不小于2.0m。

(4)采煤作业。

①检查采煤机状态能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②采煤机运转时牵引速度是否符合规定,运行是否平衡,底板是否割平。

③采煤机工和时液压油泵的工作压力是否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④采煤机停机后,速度控制、离合器、隔离开关是否打在断开位置,并完全关闭水管。

⑤采煤机是否被用作牵引或推顶设备。

(5)煤壁与机道支护。

①检查煤壁是否平直,并与底板垂直。

②是否出现超过规定的伞檐。

③一次采高时是否见顶。

④是否按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架设齐全的贴帮点柱。

⑤悬臂梁是否到位,端面距小于300mm;梁端是否接顶,挂梁及时。

⑥悬臂梁支柱支设是否及时,在15m内支柱与放顶是否平行作业,改临时柱时是否做到先后回。

第6篇 h市城市管理局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预案

第7篇 浅谈如何管理好煤矿安全工作

煤矿行业是一个典型的高危行业,它有五大自然灾害和机电、运输安全直接威胁着企业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习总书记曾说“发展不要以人的生命为代价”;李克强总理也曾说:“不要带血的gdp”;煤矿企业如是说:“不要带血的煤炭”。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经济发展必须建立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绝不能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甚至牺牲职工生命为代价。坚持安全生产“十二字方针”,大力实施科学兴安、人才强安、文化保安。因此,要搞好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煤炭企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可以着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转变观念、强化思维

树立安全为天的重要思想,克服松懈麻痹和盲目乐观的观念,把“零事故、零隐患、零缺陷”作为安全工作目标,“从零开始、向零奋斗”;要去真抓、实抓、细抓、全抓,安全工作想不到就是失败、做不到就要问责、出现问题就得追责。

二、健全制度、从严管理

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不能任人唯亲、放任自流,安全管理制度不能做摆设,并抓好两个层面的学习;一是班队学,通过学习让员工知道该怎么干;二是部门学,让各职能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知道该怎么管;安全管理制度要不断健全、完善和更新并公之于众,使安全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使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安全生产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不断学习、综合评比

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引领和提升安全理念,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在思想上要克服“怕”字,在行动上要突出“干”字,在工作上要体现“防”字。

安全工作,由日常工作积累,让安全真真正正地入耳入脑入心,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才能够做到“以不变应万变”。“不变”的是日常的、扎实的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一以贯之、常抓不懈,自然能够在“万变”的安全检查中和安全事故隐患面前从容淡定、游刃有余。

(一)、抓安全需要一支业务精湛、素质良好、作风端正的管理队伍;强化管理队伍自身建设势在必行,去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领导干部要当好领头羊,不仅要言教,更应身教,必须用模范的作用、严谨的作风、科学的方法、踏实的行为教育和引导职工。要由领导干部去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要正确认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牢固树立抓好安全工作就是我们的神圣职责,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扎实务实的工作作风,负起对社会的责任感、负起对员工生命安全的责任心,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二)、必须坚持从基层班组抓好安全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生产的第一线,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班组责任重大,必须把安全思想教育落实到班组成员,并作为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班组长是班组的核心,具体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要由他们去组织、实施,班组长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班组安全思想教育的质量,因此必须在认真配齐配好班组长的同时,要对他们进行重点培训,以提高他们从事班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以“生产无隐患、个人无违章、班组无事故”的要求,结合班组的具体情况,制订出实现“安全合格班组”标准的具体办法,深入开展创“安全合格班组”等群众性活动。

(三)、抓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通过大众传媒、思想疏导、安全教育培训、班前教育、联责联保、群安活动、文艺宣传、案例教育等安全宣传教育方法灌输到位、常抓不懈,以杜绝违章为重点。通过安全知识学习、竞赛、板报、标语、案例分析、安全演讲、安全大讨论等形式,开展安全思想教育活动,形成教育、管理和自我认识有机结合的系统工程。实现安全管理人性化,开展个人优秀评比活动,提高员工积极向上的思想。

四、注重细节、疏而不漏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细节决定成败”,在安全生产中,我们要带着“显微镜”深入一线检查隐患,运用“放大镜”及时整改隐患。要从大局着眼,从细微处入手,想在心里、挂在嘴上、看在眼里、跑在腿上,时刻绷紧安全这个神经,决不怠慢。

安全管理尤其要注重从细节入手,不忽视每一个细微环节,不放过每一个细小的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死角,若一个细节没注意到,就会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

五、落实责任、强化现场

强化区队长、班组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有一个敢抓善管、技术过硬、重视安全的班组领导核心,组织工人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作业,这个领导核心就是班组长。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时班组长有通知立即停止作业的权利,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为此,班组长不但要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能关心、团结同志,而且还要有过硬的技能、强烈的安全意识和熟练的安全生产知识。班组长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带领班组全体职工为实现“安全、优质、低耗、高效益”的目标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并制定一个实现安全生产的明确的奋斗目标。

六、多渠监管、全方监控

(一)、认真组织、定期开展。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通过检查去发现问题和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揪住不放,一抓到底。

(二)、重点排查、找准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或进行专项检查,确保通过检查能真正找准问题,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走过场现象。

(三)、采取措施,及时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及时进行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跟踪督查,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确保整改及时有效。

(四)、杜绝三违,严惩不怠。要从严查处煤矿安全生产违章行为,严厉打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违纪现象,不能以仁慈心里去管理煤矿安全工作,只有从严管理才能降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落实到位、防范未然。在监督检查中要做到“六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要把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到法律的高度来认识,把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置于优先部署的层面来把握,扎扎实实地推进,把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细做实。二是教育培训要到位;要切实加强企业安全转岗教育、复工安全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要宣传推广先进的煤矿安全管理方式和安全生产技术。三是责任落实要到位;要把事故发生后的责任追究提前到对隐患责任的追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四是制度执行要到位;要坚持每月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排查矿井安全状况,重点解决影响安全的各类隐患问题。五是隐患治理要到位;要一级监督一级,一级追究一级,以此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使安全管理的压力得到层层传递。六是现场监管要到位;要强化对生产现场的日常监察和动态监察,做到井下监察“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档、无缝隙”。

七、同舟共济、齐抓共管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要将抓好安全工作的压力层层传递,使之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遵章守纪”的浓厚氛围。

领导和安全员主要监督、检查、了解生产现场和班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获取安全信息,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生产。但是生产单位,员工多、生产面广、危险源点多,不可能派专人一直“关照”每位员工。因此说,抓好安全工作更应该靠大家,靠我们每一个员工自己。

只有依靠自己对安全学习的积极性、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才会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才会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本领,才能及时发现自己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能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防范。那么安全生产的大好局面就会形成,“四不伤害”的贯彻才能行之有效。

八、持之以恒、严于律己

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现有危险因素,即使没有安全员在现场检查监督,也决不能有赶工图快、冒险蛮干、图省事存侥幸的心态,就需要职工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和律己慎独的良好心态。要多做安全准备,要坚持“四不生产”原则。尤其是没有人监督时,个别人往往会放松安全弦,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也敢贸然开干;其实那些安全措施不是“秀”给检查人员看的花架子,措施是用来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一种方式;所以加强自律才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九、坚持原则、严格追究

强化责任追究。凡是发生的各类事故,无论事故大小、无论事故是否造成人员伤害,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规以及企业自身制定的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该撤职的要撤职、该降级的要降级、该开除的要开除、该处分的要处分、该罚款的要罚款,决不能姑息迁就,不能因责任未追究,导致责任的放松,而酿成更大事故的发生。如果一次侥幸违章行为逃避了处罚,就鼓励了冒险作业者的胆量和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要通过事故责任的追究,起到警示教育的积极作用,促使制度管理更加规范化,确保生产工作的安全性。

第8篇 建筑安全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要求

建筑公司安全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及要求

岗位名称:安全部部长(副部长)

所属部门:安全部

直接上级领导:公司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

工作目的:负责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

工作要求:熟悉国家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范,现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工作认真,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工作职责:

1、在生产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归口管理,在安全管理上行使一票否决权。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遵章守法。

3、组织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计划,并督促实施。分解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4、负责组织公司全员以及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针对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进行的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活动,不断增强全员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

6、负责与项目经理或分包单位签订《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

7、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执行。

8、负责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年审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各种报表的统计和上报。

10、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11、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评比工作。

12、负责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管理工作。

13、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

14、协助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电工、起重工、叉车、行车、电梯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

第9篇 当班班组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熟悉掌握突出预兆、一般规律和防治措施。

2、对所管辖范围内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现场管理直接责任。

3、对所管辖范围内巷道维修工作制度、规定的落实负现场管理直接责任。

4、对所管辖范围内和在突出危险区、自燃发火区、严重等特殊地点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现场管理直接责任。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管理制度并按规定撤人,设立警戒和处理拒爆。

第10篇 某某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细则怎么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国家、省、市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求,参照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细则。

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四、 报告制度

1、 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月 30日前,书面向区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当月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内容见《学校安全检查月报表》样表)。

4、 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5、 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 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行政主管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一小时以内书面报告区教育局。

7、 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五、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 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 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 学校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六、 用电安全制度

1、 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 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4、 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人负责,由专业工程公司负责安装、撤除,严禁让学生代劳z使用或撤除前要进行安全测试。

5、 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六、 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微机室、语音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舞美室、美术室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3、 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 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八、 消防安全制度

1、 消防安全制度是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学校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3、 指定专人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建立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九、 卫生防疫制度

1、 卫生防疫制度是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知识教育,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 所有学校的食堂、小卖部必须“两证”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3、 建立学校食堂、餐厅、小卖部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

4、 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

5、 学校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6、 学校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十、 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 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 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3、 大力宣传党的安全方针和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4、 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日宣讲相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

5、 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内容,并在学校教学计划中占有一定比例。

十一、防汛制度

1、 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准确、畅通传递,做好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管理制度。

2、 汛期起止时间是每年的 6月1日至9月 30日。学校每年6月 1日起到9月30日止,坚持防汛昼夜值班制度。

3、 防汛值班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

4、 防汛检查是预”防和消除隐患的重要工作,防汛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

十二、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 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3、 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

十三、 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

1、 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 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 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正式营运资质,。必须同承运的有关部门或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

5、 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

6、 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十四、 经费保障制度

1、 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 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第四章安全工作具体管理职责及要求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定责任书的原则,按照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监督员带头抓,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安全管理体制,认真做到领导、措施、责任、资金、人员“五落实”,集中力量查漏洞、找隐患、促落实、保安全。

一、门卫职责及要求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门卫制度,确保师生进出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管段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做好校门通道及附近区域的治安工作。

二、 学校建筑及附属设施安全要求

1、 学校要健全学校房屋的档案,建立房屋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舍建筑图纸资料,给供水、电、气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资料的管理。

2、 学校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规程进行施工并设立明显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禁止一切非施工人员、不按照安全要求着装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学校对教育教学设施在使用前必须严格逐项、逐点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参加检查的各方代表、人员必须签字认可,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度。

3、 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发现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周围设置明显标志,明确禁区,严防师生误入,确保安全。

4、 学校要加强对围墙、花台、窗台、墙体附属物及其它绿化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细化到点,区域到人,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5、 学校要加强对停车棚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学校师生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6、 学校设立的各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学校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每个楼层过道、楼梯、楼道都要细化到点,责任到人,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7、 学校设立的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学校一切供用电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重点保证学校所有教室、过道、楼道及一切建筑设施室内外电源、电线、开关、插线盒、灯具、电器的安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8、 学校设立的各办公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办公室的日常安全管理,重点对办公室的财产管理,门窗玻璃的检查,一切电器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使用,防火防盗,定期排查、报告,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9、 学校设立的各教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教室的日常安全管理,重点对教室物品、门窗玻璃、电器设施设备进行日产检查,保证室内学生的安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10、 学校设立的各功能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重点对实验室的财产管理、门窗玻璃检查、药品管理及使用,电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使用,防火防盗,加强使用过程中室内学生的安全监控,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11、 学校设立的体育设施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一切体育场地、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重,点要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12、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管理,做到专职人员24小时监护。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设置数量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和整改。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热杯、水煮器、电炉等制热设备;做到学生离开寝室时关水、关电、关门窗。

三、 学校日常活动安全要求

1、 体育课及体育活动的安全。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组长要分别对学生体育课及体育活动进行安全教育,重视体育卫生监督,要认真检查一切体育设施的运行情况,如有安全隐患,要坚决停止使用,并立即向学校报告;要反复讲明动作要领,强调安全要素,加强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为学生合理安排运动区域,严禁放敞式的体育自由活动。

2、 运动会的安全。学校组织学生运动会要周密安排,成立组委会,要设立专门安全小组负责对运动会的安全管理,统一指挥,维护比赛场地秩序;比赛期间对比赛场地、设施、设备要认真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对投掷场地,跳高、跳远场地,短跑、接力赛场地要重点设防,专人负责,加大人力投入,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准备一些常用药品及医用物资,要有抢救人员和必要的交通工具,以应对突发事件;对拉拉队要落实专人进行规范管理。

3、 课堂教学(含实验课)的安全。任课教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维护课堂纪律和秩序,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防止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和伤害事故。

4、 集队集会安全。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集队集会的安全管理,要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集队集会要按年级、班级、按方位有顺序进出场地并形成惯例;严禁快速集合,防止混乱和拥挤;楼道、过道安全责任人要到岗履行职责,确保集队集会过程中师生安全。

5、 师生大型活动、外出活动安全。学校举行师生大型活动和外出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并事先报教育局批准;预案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包括安全责任人、执行时的各环节、房屋建筑安全检查、照明灯光电路的检查与维修、参加人员的进场与退场组织、交通工具安全及行进路线、应急措施等,必要时要和当地派出所、消防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防患未然;活动前要给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交待注意事项,如怎样乘车、船;活动时间、顺序如何;活动路线怎样;活动地点及范围;怎样结队,怎样解散;一旦走失怎么办;出现意外怎么办;对重要事项要以“几不准”的规定要求告诫学生。如不准单独活动,不准私自探险等等。

6、 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学校负责落实相关责任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各学校要制定本学校的《学生日常安全行为守则》,要经常性的教育学生不玩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爬越攀登围墙、栏杆、体育设施以及其他危险物,不把楼梯护手当作滑梯;不打架斗殴、恃强凌弱;不追逐打闹,不抛掷砖瓦石块、玻璃碎片等硬物;不玩弄弹弓、汽枪、不放鞭炮,不做任何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禁止12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不骑飞车、不骑车追逐打闹;不买、不吃过期变质或不明食品、饮料;不擅自下河、下塘游泳或未经允许外出游泳;不私自外出郊游、野炊或在外留宿。

四、 学校消防安全要求

学校要设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消防责任,加强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检查;加强对校内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和整改。

五、 食品、卫生和防疫安全要求

1、 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学校设立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小卖部、餐厅的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

2、 学校开办食堂必须做到“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两证”不全的学校一律不得开办食堂。

3、 学校要积极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定期组织师生参加体检;保健教师要及时发现疫情,果断处置,控制疫情发展,防止疫情蔓延并立即上报疫情,对有关环境作全面、彻底消毒处理。

4、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包括个人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生理卫生、运动卫生z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防病从口入。

六、 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要求

1、 学校设立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学校危险物品的日常管理。

2、 根据各种危险物品的性质、特性制作分类标签,分类摆放,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要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腐蚀和通风设施。

3、 危险物品必须存放于专门地点,严禁将保管室兼作他用。危险物品的使用和销毁必须符合操作规程。

七、 学校校园信息网络安全要求

学校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校园信息网络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切实搞好网络安全监控,防腐朽思想侵蚀、防计算机病毒入侵、防网络泄密、防敌对势力破坏。

八、 学校勤工俭学及校办企业安全要求

1、 学校勤工俭学负责人或校办企业负责人负责对学校勤工俭学及校办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

2、 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办企业要在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加强对校办产业生产的各环节、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的生产经营体系,纳入目标考核的范围。

九、 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要求

1、 学校要聘请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各类法制讲座,开展“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

2、 学校要同当地公安机关、法院建立警民协作联系制度,邀请民警协助学校作好法制教育、帮教工作。

第五章安全工作责任分解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应做到条块结合,对学校安全工作形成立体覆盖网络,使校园内每一个区域已点),每一项工作都有安全责任人,形成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监控。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责。

二、 学校安全监督员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计划、措施2负责安排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的责任人的日常工作;负责学校日常安全工作记录、信息汇总、报告。

三、 副校长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分管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四、 教导主任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分管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五、 副教导主任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和教导处工作分工,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六、 总务主任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分管相应责任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七、 副总务主任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和总务处工作分工,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八、 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负责相应教研组或年级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九、 班主任负责相应班级教室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 保健教师负责食品卫生、防疫和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一、学校教师负责上课期间的学生课堂安全和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二、 其它人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三、 学校各安全责任人因公外出,因私请假时,学校要安排临时责任人负责相关责任点(区域)的安全工作。

第六章安全工作责任书的签定

一、学校要结合实际详细划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根据本细则详细拟汀各责任点(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职责。

二、 学校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严肃认真地与各责任人分别签汀安全责任书。

三、 安全责任书应详细具体地明确责任人的责任点(区域)、安全工作内容、职责、要求、奖惩、有效时间等内容。

四、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工作发生变化时,学校要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确定新的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的责任人并签定责任书。

第六章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一、学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

二、 事故处置及救灾重点任务是最大限度抢救伤员、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保护城市重点设施安全,如供电、供气、供水设施;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尽量减少损失;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三、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

110、

120、 119等相关部门报告,以最快速度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维护治安秩序,提供车辆和救援物资,安抚伤亡人员家属,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四、 学校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报告,由区教育局逐级上报。

五、 学校及有关人员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

六、 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一、学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二、 学校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岗职对应,职责对等原则。学校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因公因私请假,学校必须安排该责任点临时责任人,确保岗位有人,临时责任人负有该责任点一切职责。

三、 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学校安全监督员、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从实践“****”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查严防,防微杜渐,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 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五、 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追究有关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奖惩分明、奖惩逗硬;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程度,给予学校负责人、学校安全监督员、各安全管理责任点(区域)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并根据行政处分给予扣发奖金、降级聘用、待岗、调离工作岗位、解聘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对安全工作擅自脱岗、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诱扯皮、拖沓懒散的。

2、 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力,存在麻痹、厌倦、懈怠情绪的。

3、 安全工作管理职责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

4、 对安全事故可预见、可避免而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预见、避免的。

5. 对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力,措施不当的。

6、 存在安全隐患,经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整改,而无有效改进措施或拒不整改的。

7、 因教育管理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8、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报告不及时或作虚假报告的。

9、 安全工作中政令不畅、通讯不畅的。

10、 学校安全工作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能做到令行禁止的。

11、 因上述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使师生生命财产、公私财物遭受损失,又不认真查处、改进工作的。

六、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和责任人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七、 区教育局在安全事故中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在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的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第九章附则

一、锦江区其它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参照执行。

二、 本细则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下载:

1.成都市教育安全管理细则

第11篇 中小学校档案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按上级规定和学校要求妥善保管档案资料,落实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2.按有关要求安装防火防盗门,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并及时检查、维护或更换,有条件的学校配备安全报警装置,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按天气情况开启空调和除湿机,维护档案室的温度和湿度,做好档案的防潮、降湿、防蛀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

第12篇 艺校宿舍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艺术学校宿舍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关心爱护学生,当好生活指导老师,耐心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及时上报突发事件。

2、指导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认真搞好内务,每天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寝室内外有无不安全因素,如:天花板、墙壁、门窗玻璃、空调、太阳能、电线电缆、明火驱蚊、私自使用电热器等。一经发现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报告物业科和值班老师。

3、随时做好安全教育,防止和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学生的危险行为,立即教育、制止和纠正,情况严重的报告值班老师。教育学生不在寝室内外打闹,不在楼道栏杆上攀坐,不向楼下抛丢实物,上下楼梯不拥挤、不打闹。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注意节约,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禁止学生在寝室抽烟、私接电线、使用明火及在晚上熄灯后用蜡烛照明。

4、每晚清点学生就寝,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值班老师,并作好记录;做好周末节假日住校学生的检查登记;夜间每一小时巡查宿舍一次,夜间学生不允许外出,特殊情况需经值班老师同意并有书面批条后方可放行。

5、对男、女生私自互串寝室要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批评教育,切实做好女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及女生生理健康的指导工作。

6、教育学生自觉讲究卫生和勤换勤洗衣、被,室内、床上等物品整洁,放置有序。指导学生做好室内通风换气,防止传染性疾病发生。

7、加强学生寝室的防盗安全工作,督促学生及时关锁门窗,妥善保管好橱柜钥匙;课间进入宿舍要有老师的批条凭有效证件进入,并做好详细登记。

8、严禁走读生尤其是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

第13篇 项目技术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2、协助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监督工程项目实施,并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3、在编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时,同时也要编制安全环保措施计划。

4、在编制年度、月度采掘计划时,同时安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安全措施的工作和目标。

5、主持制定项目年、月生产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6、组织优化施工方案设计,指导编制审批各项施工方案、技术文件,解决日常生产技术问题。

7、参加安全环保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环保动态。

8、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原则。

9、组织制定和实施科研攻关计划以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第14篇 防台、防汛安全管理监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防台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严防天气影响对施工安全造成危害,保障建筑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公司制定此监理方案。

i. 成立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ii. 工作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切实把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2、建立健全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抢险预案、救援组织体系和汛期施工安全值班制度,全面提高建筑施工防台防汛管理能力。

3、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切实保证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iii. 监理措施

1、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履行安全主体管理责任,结合汛期施工生产,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汛期安全组织保障体系运行管理。

2、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编制防汛安全工作计划,检查施工现场防汛组织机构、事故应急预案、各类抢险物质的储备情况。要求6月15日前完成。

3、督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险情隐患不进行认真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公司、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及参建单位相关责任人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如:深基坑支护系统、施工围挡、职工暂舍、食堂等临建设施进行检查、凡达不到安全标准条件的必须停工监督整改。同时,要对现场塔吊、各类设施、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坚持落实大雨、大风期间停止露天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塔吊和其他高大设备的防雷工作,现场机械设备要切断电源,人员集中到安全地带,以防发生意外。

6、项目部要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巡查,坚持收听、收看气象预报及相关气象信息。

7、主汛期各项目人员保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事件及时向公司汇报。

2023年03月01日

第1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 范围与应用领域

1.1 目的

为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避免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特制定本程序。

1.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大港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1.3 应用领域

本程序应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除规定场所外的任何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

2 参考文件

大港石化公司《工作安全分析管理程序》

大港石化公司《管线/设备打开管理程序》

大港石化公司《上锁挂牌管理程序》

大港石化公司《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3 定义

3.1 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非常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

-- 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 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 煨管、熬沥青、炒沙子等施工作业;

-- 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 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等;

--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 在易燃易爆区使用非防爆的通讯和电气设备。

3.2 动火作业人

动火作业的具体操作者(含承包商)。

3.3 动火申请人

是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的作业单位(含承包商)现场作业负责人。

3.4 动火批准人

负责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是有权利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属地人员。公司指定的责任人为单位(部门)主任,被授权人应为副主任(基建项目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应以书面形式。

3.5 动火监护人

指经过安全培训,由批准人指派在作业现场对动火作业过程实施安全监护的人员。

4 职责

4.1 企管法规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程序。

4.2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规定场所动火的审批、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并为动火作业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4.3 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与本程序相关的各项培训工作。

4.4 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本程序的执行。

5 管理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前,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5.1.2 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四不动火”原则,即:“动火作业许可证”未经批准不动火;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动火部位、时间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5.1.3 严禁与安全工作方案和“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的动火。

5.1.4 装置开停工期间严禁动火。

5.1.5 出现异常情况或监护人提出停止动火时,动火人要立即停止动火。

5.1.6 对于不符合条件强行动火的指令,现场作业人员有权拒绝。

5.1.7 作业单位在动火时应至少指派两人作业,一人动火,一人监护。

5.2 动火作业许可范围

5.2.1 除在规定的场所外,在任何时间、地点进行动火作业时,均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5.2.2 规定的场所是指满足设计要求、为动火作业设置的固定场所。公司范围内以下场所设置为公司动火作业固定场所,动火时不需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但公司生产装置发生可燃物重大泄漏时,应立即停止动火:

5.2.2.1 维护车间工房;

5.2.2.2 公司批准的与周边区域有效隔离的新建项目施工现场。

5.3 动火作业许可申请

动火作业申请人应实地参与动火作业所涵盖的工作,否则作业不能得到批准。申请人应准备好作业许可证和动火作业许可证两份申请表以及如下相关支持资料和设施:

5.3.1 动火作业内容说明;

5.3.2 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等(必要时);

5.3.3 风险评估结果(工作安全分析jsa);

5.3.4 安全工作方案或hse作业计划书(必要时);

5.3.5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器(必要时);

5.3.6 相关安全培训或会议记录;

5.3.7 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检测记录(必要时);

5.3.8 其他相关资料。

5.4 风险评估

5.4.1 申请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针对动火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具体执行《工作安全分析管理程序》。

5.4.2 风险评估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5.4.2.1 作业过程中火灾和爆炸的潜在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

5.4.2.2 作业人员的工作习惯、经验及能力;

5.4.2.3 作业设备、机具;

5.4.2.4 受影响的区域,包括临近的其他作业和人员、周围环境、系统管线、涵洞、地沟、地漏、下水井及设备材料等。

5.5 系统的隔离、检测及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5.5.1 凡在存有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应首先退料并切断各种可燃物料的来源,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并将与之相连的各部位加好盲板(无法加盲板的部位应采取其它可靠隔断措施),防止可燃物料的串入或火源串到其它部位。盲板要符合压力等级要求,厚度不低于4mm,严禁用铁皮及石棉板代替。交叉作业时需考虑区域隔离。具体执行《上锁挂牌管理程序》、《管线/设备打开管理程序》。

5.5.2 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或动火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

5.5.2.1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

5.5.2.2 使用色谱分析等手段进行采样分析时,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4%时,允许浓度<4%时,允许浓度<0.2%(体积)。

5.5.2.3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应根据动火作业方案中规定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进行检测,填写检测记录,注明检测的时间、频率和检测结果。

5.5.3 凡进入受限空间动火,必须由化验分析车间进行采样分析,分析结果报出后,采样分析样品至少要保留8小时。分析内容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等,其可燃介质(包括爆炸性粉尘)含量执行5.5.2的相关要求,氧含量19.5%~23.5%,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储存重质油品的容器设备动火时,容器壁若有残留重质油品附着,即使采样分析合格,也不允许动火,必须将残留重质油品清理干净。

5.5.4 气体样品要有代表性,容积大的应多处采样,根据介质与空气相对密度的大小确定采样重点应在上方还是下方。出现异常现象,应停止作业,重新检测。

5.5.5 高处动火(含在多层构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动火)必须采取防止火花溅落措施,高处动火部位正下方地面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应在火花可能溅落的周边部位安排监护人。

5.5.6 风力5级以上应停止室外的高处动火,6级以上停止室外一切动火。

5.5.7 储装氧气的容器、管道、设备必须与动火部位隔绝(加盲板)。动火前,必须进行置换,保证系统氧含量不大于23.5%(体积)。

5.5.8 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阻燃或不燃材料的安全绳。

5.5.9 带压不置换动火要求:

5.5.9.1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是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应严格控制;

5.5.9.2 严禁在生产不稳定以及设备、管道等腐蚀情况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

5.5.9.3 严禁在含硫原料气管道等可能存在中毒危险的环境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

5.5.9.4 特殊情况下需要动火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5.5.9.5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中,由管道内泄漏出的可燃气体遇明火后形成的火焰,如无特殊危险,不宜将其扑灭。

5.5.10 处于运行状态的装置内,凡不是必须动火的一律不用,动火部件能拆卸的,一律要拆卸转移到安全地方动火。

5.5.11 动火点周围半径30米内不准有液态烃泄漏;半径15米内不准有其他可燃物泄漏和暴露;生产污水系统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排气管、管道等必须封严盖实。

5.5.12 动火现场5米以内应无易燃物、无积水、无障碍物,便于在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迅速撤离。

5.5.13 动火前应在现场放置2台灭火器,并对动火现场的移动及固定式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完备后方可动火,必要时可申请消防车保护。

5.5.14 动火作业双方应指派监护人对动火过程进行全程监护。

5.6 书面审查

在收到申请人的动火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及相关人员(含相关单位人员),按照本程序5.3条款的要求集中进行书面审查,审查人员中应包括安全监督,审查内容包括:

5.6.1 确认动火作业的详细内容;

5.6.2 确认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包括工作安全分析、安全工作方案、作业区域相关示意图、动火作业部位的工艺流程图、作业人员资质等;

5.6.3 确认对安全完成作业所涉及的其他相关专项作业及要求,如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

5.6.4 确认动火作业前后应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5.6.5 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施;

5.6.6 确认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

5.6.7 其他。

5.7 现场核查

5.7.1 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应在现场共同核查动火作业许可证和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安全要求的落实情况,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5.7.1.1 动火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5.7.1.2 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

5.7.1.3 系统隔离、置换、吹扫、检测情况;

5.7.1.4 复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及粉尘的浓度;

5.7.1.5 涵洞、地沟、地漏、下水井等的封堵情况;

5.7.1.6 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

5.7.1.7 安全消防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5.7.1.8 作业人员的培训、沟通情况;

5.7.1.9 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要求的落实情况。

5.7.2 通过安全工作方案审查且现场核查确认合格后,批准人方可签署动火作业许可证。

5.8 安全设施

作业前双方应确定动火所需安全设施的提供方,并确认其完好性。

5.9 动火作业许可证审批

5.9.1 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人和受影响的相关各方均应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5.9.2 若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对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案,申请人应重新提交一份带有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申请。

5.9.3 如果动火作业中断超过1小时,继续动火前,动火作业人、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

5.9.4 作业人或监护人等现场人员在交接班或因其他情况发生变更时,应经过批准人的审批,并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确认。

5.10 动火作业许可证取消

5.10.1 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出现违章、发生事故等,双方有责任随时停止作业、取消许可,并通知相关方。

5.10.2 动火作业许可证一旦被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

5.10.3 取消动火作业应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许可证正本上签字,并将已下发的副本收回。

5.11 动火作业许可证期限、延期和关闭

5.11.1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作业期限不能超过作业许可证的时间限定,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批准人可延长作业期限,但总期限不能超过24小时,且不应超过作业许可证的期限。

5.11.2 在作业过程中,如果在动火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作业,申请人须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延期。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延期时,申请人和批准人应重新检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的安全条件和措施仍然有效,方可批准延期。若有新的安全要求(如夜间工作的照明)均应在申请上注明。在新的要求都落实以后,申请人和批准人方可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延期。

5.11.3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解除相关隔离设施,监护人留守现场并确认无任何火源和隐患后,申请人与批准人签字关闭动火作业许可证。

5.12 动火作业许可证管理

5.12.1 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

5.12.1.1 正本(白色):批准人留存;

5.12.1.2 第一副本(黄色):交给申请人放置在作业现场;

5.12.1.3 第二副本(粉色):张贴在控制室或公开处以示沟通,让现场所有有关人员了解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

5.12.1.4 第三副本(蓝色):送交相关方。

5.12.2 工作完成后,正本由申请人、批准人签字关闭后交批准方存档并保存一年(包括已取消作废的许可证)。

5.12.3 动火作业许可证应由批准人编号,避免与其它装置或区域发生重复。动火作业许可证见附录a。

5.12.4 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作业的操作依据,不得涂改、代签。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一次使用。如动火作业在本班次没有完成,交接班时应对动火作业进行交接(交底)并重新确认,由接班监护人签字后方可持续有效。

5.13 安全职责

5.13.1 动火批准人或授权人职责

5.13.1.1 负责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

5.13.1.2 与作业方沟通工作区域危害和基本安全要求;

5.13.1.3 组织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13.1.4 批准人应承担动火安全的最终责任,该责任在书面委托授权人后仍然承担。

5.13.2 属地单位职责

5.13.2.1 应向作业单位明确动火施工现场的危险状况;

5.13.2.2 协助作业单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

5.13.2.3 负责审定动火安全措施,向作业单位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5.13.2.4 审查和批准作业单位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

5.13.2.5 负责对岗位员工进行动火作业培训,为每次动火作业指派专人监护,并对该次动火作业的风险及控制措施进行专门的培训;

5.13.2.6 监督现场动火安全,发现违章作业有权撤销动火作业许可证;

5.13.2.7 动火作业涉及相关单位时,应与相关单位共同落实有关的安全措施,并向相关单位提交相应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复本(参见《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5.13.3 作业单位职责

5.13.3.1 负责编制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13.3.2 负责作业前对作业人进行安全培训;

5.13.3.3 严格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和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施工;

5.13.3.4 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有责任及时终止动火作业。

5.13.4 动火监护人职责

5.13.4.1 对动火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在承担监护任务前应接受本次动火相关安全措施的培训,并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动火,掌握急救方法,熟悉应急预案;

5.13.4.2 了解动火区域和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它救护器具;

5.13.4.3 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有责任批评教育,及时制止;

5.13.4.4 监护人要佩戴明显的标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现场,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应要求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5.13.5 动火作业人

5.13.5.1 对安全动火负直接责任,执行动火安全工作方案和动火许可证的要求;5.13.5.2 动火作业前,核实动火部位、动火时间,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方能动火。

5.13.5.3 在动火过程中,发现不能保证动火安全时有权停止动火。

5.14 监督

质量安全环保处的区域安全监督,应对动火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发现违反本程序要求时可责令停止作业,直到整改符合规定要求为止,安全监督保留相关记录。

6 管理系统

6.1 资源支持

大港石化公司现有资源都是协助实施本规范的可利用的资源。

6.2 管理记录

企管法规处保留本程序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

6.3 审核要求

按hse管理体系审核方案的要求进行。

6.4 复核与更新

本程序应定期评审和必要时的修订,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之日起不超过3年。

6.5 偏离管理

本程序所发生的偏离应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偏离应书面记载,其内容应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逾期应重新申报。

6.6 培训和沟通

本程序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培训和沟通。相关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6.7 解释

本程序由企管法规处负责解释。

第16篇 公司施工类相关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要求

为持续保证安装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的稳定环境,针对公司各类重点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做出如下管理要求,请各相关方负责人、安全监管员严格落实执行:

一、危险作业管理要求

(一)登高作业

1、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空作业,根据现场需求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

2、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

3、高空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施工物料随用随吊。

4、高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5、高空作业的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6、高空动焊作业时施工点下方要铺设防火毯,以防失火,并严防伤害设备和起吊设施。

7、施工中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紧密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并在危险地方下方,钢架周边临时通道的下方均设有安全网和隔离设施,防止高空坠落或物体打击。

(二)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时须在动火现场明显位置放置动火警示牌。动火警示牌背面应放置动火证、现场防护措施、动火所在单位责任人签字三项内容。

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管,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动火作业现场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5、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

6、遇紧急情况威胁动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动火。

7、动火作业现场如出现起火,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控制,同时向防火办公室进行汇报,如火情较大部能控制,及时向消防队报警灭火。

8、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人、监护人检查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三)吊装作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气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和箱体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负荷载不准吊

(四)临时接电作业

1、作业现场需要用电,必须在作业前办理临时使用手续。

2、所使用的工具、机具应符合安全规范,严禁私拉乱接。

3、现场所有临时电源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安全要求。

二、防火管理要求

1、库房须加强安全用电巡查,严禁私自拉接质量伪劣的电热毯、大功率取暖设施。

2、不准使用煤炭在室内进行取暖,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3、现场动火必须经过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前,配备好相关消防设施,相关责任人须进行旁站,并做好火源的隔离措施。

4、各类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三、围挡设置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应实行全封闭管理。

2、施工围挡与围挡之间应使用固定杆进行串联,固定杆的地面固定可使用膨胀螺栓、沙袋,以加强支撑脚的受力度,保证围挡在出现4级以上大风时不出现倾倒问题。

3、围挡的①迎车方向、②路口的转弯处、③房屋的出入口处、④垂直或平行排列的第五、第十、第十五块围挡处,以此类推需采用通透性围挡,并设置提醒标识,同时合理增加缓冲区与避让区,减少围挡盲区。

4、夜间围挡需设置警示红灯(或led灯带),提示过往行人注意安全。

5、所设围挡按照“谁设置、设管理”原则进行管理,施工现场围挡安排专人定期维护,保证围挡完整、清洁、无破损。

四、土方覆盖管理要求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存放,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

2、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的,应当按照西安市车辆运输相关规定,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五、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要求

1、做好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每天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坚决制止纠正现场习惯性违章、违规作业,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所负责项目进行安全评估,涉及的危险作业、重点施工、动火作业办理相关手续和危险作业审批,监督施工现场按审批防护措施作业。

3、做好日常所负责项目的火票、危险作业等手续的办理。

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往现场,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作业人员管理要求

1、进入基建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投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工具要采取防坠落措施。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严禁在不清楚电气及机械的情况下随意使用和动用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作业区要采取隔离围栏,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吊钩下方不准站人。

上述管理要求请相关方负责人、安全监管员及全体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如在后续监管中再次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上述违章问题,公司将严格按照安全文明生产相关制度从严处罚。

工程项目部安全环保室

2023年1月1日

《安全管理专业经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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